最优法律自学心得体会(模板13篇)

时间:2023-11-15 12:12:26 作者:文锋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发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小编整理了一些与学习和工作相关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律心得体会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自学心得体会

自学是当代青年最为流行的学习方式之一,也是一种很好的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方式。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自学,我深刻认识到自学对于法律知识的习得和实践技能的提高都具有很大的帮助。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在法律自学中的体验和感悟。

第二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

法律学习的方法很多,可以通过看教材、视频、听课等方式进行,而且每个人的学习方式都不尽相同。我在自学法律上,采用了多种方法,其中以看书为主,辅以听课和观看视频。通过看书,我可以更好地掌握每一个案例的法律原理和法学概念,而听课和观看视频则可以增加一些案例和实践经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和习惯,所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和途径非常重要。

第三段:注重系统性和实践性。

法律自学需要注重系统性和实践性。在系统性方面,我在自学中完整地掌握了每一章节的内容,这样可以及时整合和巩固所学知识。在实践性方面,我尽可能多地进行了案例分析和实践探究,通过模拟案例的方式加深理解,还参加了一些法律援助服务,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技能。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结合,是提升法律素养非常重要的环节。

第四段:要有毅力和耐心。

自学法律,需要有毅力和耐心。这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坚持和反复阅读才能掌握。而同时,我们在自学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比如,遇到难以理解的概念,或者是模拟案例和实际情境因素复杂,这都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坚持。一旦完成了自学过程,我们也会因此获得很多成就感和自我肯定。

第五段:结语。

在法律自学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体验和感悟,但我们可以共享一些经验和技巧。比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途径、注重系统性和实践性、要有足够的毅力和耐心等。通过自主学习,我们不仅能够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丰富我们的法律素养,而且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自我学习能力。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我们将不断成长并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法律心得体会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xxxx日至xxxx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xxxxxx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xxxxxx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xx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xx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xx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xx,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xx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xx氛围。

法律实务自学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自学是不可或缺的一项能力。法律实务自学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通过自学,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在自学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今天想与大家分享。

首先,自学法律实务应注重构建知识体系。法律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复杂,概念众多。为了能够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必须构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我通常会先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然后逐步扩展到具体的领域,最后再深入研究相关细节。这样的学习方式可以帮助我建立起系统且有层次的法律知识结构,使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

其次,自学法律实务需要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的运用离不开实际案例的支持。在自学过程中,要多关注实际问题,并结合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案例,我可以掌握不同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同时也能了解实际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这种实践和案例分析的学习方式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第三,自学法律实务需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持续性。法律是一门永无止境的学科,法律的内容和形式都在不断变化。因此,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持续性,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在自学的过程中,我会定期阅读法律类书籍和期刊,关注法律信息的更新和变化。同时,我还会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讲座,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实务操作。只有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持续性,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第四,自学法律实务需要注重方法和技巧的积累。法律是一门方法性很强的学科,掌握一些学习法律的方法和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在自学的过程中,我常常会记录自己的学习笔记,将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查找和复习。同时,我也会积累一些查找法律资料的方法和技巧,如利用互联网资源、法律数据库等。通过这些方法和技巧的积累,我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自学,提高学习效果。

最后,自学法律实务需要注重交流和讨论。法律是一门需要交流和讨论的学科,只有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讨论,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在自学的过程中,我会积极参加法律学习小组或论坛,与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与他人交流和讨论。同时,我也会主动向同事和老师请教,获取更多的学习和实践经验。通过交流和讨论,我可以拓宽自己的思路,发现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

总结起来,自学法律实务需要注重构建知识体系、实践和案例分析、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持续性、方法和技巧的积累以及交流和讨论等几个方面。这些心得体会对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和实务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继续以这些方法和技巧为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为法律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自学心得体会

在人类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之一,不仅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还对组织、机构、政府等都有明确的约束。因此,法律自学是一项对社会、对自己都十分重要的事情。本文将分享我在法律自学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更多人进行启发和帮助。

第二段:自我策划学习过程。

作为法律自学者,自主学习、自我策划学习过程是十分重要的。在开始学习之前,要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学习和认知方式、喜好、目标,有条理地规划课程,并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确保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知识积累。对于我来说,第一步便是明确自身的法律基础及弱点,然后从基础下手,选择适合自己水平的教材,比如《法律基础》、《宪法》、《刑法》等;接着,我会制定每周或每月的学习任务,规划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各个科目的学习时间,稳扎稳打地积累知识。

第三段:认真阅读法律文献与案例。

法律自学的过程中,掌握法律文献,阅读法律案例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法律的条文、条款、表述都具有严谨的法律意义,细节之处往往关系到一个案件的胜诉或败诉。因此,我们要认真细致地阅读法律文献,尽可能地理解标点符号后的词义,力求做到一字一句不漏地理解。另外,阅读案例也是为了了解法律条款的应用和执行情况,得到更趋向实际的认识。在阅读案例的时候,我们可以将案例分析成几个部分,包括案情简介、法官裁决确定行为适用的法律以及相关法条、裁决结果等,用清晰的思路整理出来,从中总结经验。

第四段:与他人交流学习。

交流分享与他人学习是法律自学过程中常常被忽略的一点。在自学的过程中,我们往往竭力保持独立,忽视了对别人经验的借鉴和学习。其实,在学习过程中,与他人分享学习经验、交换学习资料、提问求助等,往往会事半功倍,不断推动自己的学习和理解,快速积累法律知识。同时,在交流学习的过程中,也可以结识到更多法律爱好者、从业人员、专家等,并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第五段:总结反思。

在法律自学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思考习惯、反思习惯,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坚定自己的学习方向。同时,掌握法律英语、专业术语等,在观看外文国际判例的时候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记得要对自己进行总结和反思,每天记录学习心得,遇到困难多思考多分析。学习不只是获得知识,也是一个不断提升智慧与思维的过程。

结语。

以上是我在法律自学的过程中,积累的一些小经验。学习是艰苦卓绝的过程,需要更多的心血和汗水,而法律自学更是如此,需要我们不断的钻研、不断的观察、不断的总结。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对你的法律自学有所帮助,也祝愿大家学习愉快!

法律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

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法律实务自学心得体会

在法律领域,实务经验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对于刚刚开始学习法律的人来说,实务经验往往是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决定开始进行法律实务自学,并在此过程中积累经验和体会。这篇文章将分享我在法律实务自学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学习目标和路径。

在开始实务自学的过程中,首要任务是明确学习目标和路径。我认识到只有制定清晰的学习目标,才能更好地规划学习内容和步骤。因此我设定了几个短期和中期的学习目标,包括了解法律实务的基本概念、学习相关法律实务的实例和案例,并逐渐掌握实务操作的技巧。此外,我还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路径,包括选择合适的学习材料和参考书籍,划定每天的学习时间和任务,以确保学习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第二段:合理利用资源和途径。

在实务自学的过程中,资源和途径的选择非常关键。我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图书馆和学术期刊等途径,获取了丰富的实务信息和资料。我发现,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和互动也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和观点。另外,参加相关的法律专业培训班和研讨会,也是提高实务经验和学习成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合理利用这些资源和途径,我获得了更多的实务知识和经验,完成了自己设定的学习目标。

第三段: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

实务自学中,书本知识只是基础,真正的实践才能提高实务能力。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注重通过实践来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我模拟实际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并预测各种可能的结果和解决方案。同时,我积极参与实习和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亲身体验实务操作的过程。通过这种实践和案例分析的方式,我逐渐培养了主动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实务经验和素养。

第四段: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心态。

在进行实务自学的过程中,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心态非常重要。我坚持每天规定的学习时间和任务,保持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同时,我会定期回顾和整理所学内容,加深理解和记忆。另外,我也要保持乐观和积极的学习心态,对自身的能力和进步有信心。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要善于调整自己的心态,勇敢地迎接挑战,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务技能和水平。

第五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

通过实务自学,我认识到法律实务是一个需要深入学习和不断实践的过程。随着学习的深入和实践的积累,我逐渐积累了一定的实务经验和心得体会。我会定期总结和归纳自己的学习成果和实践经验,不断反思和提升自己的实务能力。同时,我也会保持对法律新动态和趋势的关注,及时学习和应用新的法律实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通过实务自学,我不仅获得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知识,还培养了自己的实务经验和能力。同时,实务自学也是一个提升自我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态度的过程,让我更加热爱法律事业,为自己的专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相信,在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将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实务人员,并为社会的法律事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法律心得体会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毒药,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某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心得体会

当丁丁看见同学去游乐场玩,总是羡慕不已,总想自己也能去一次,丁丁终于抵挡不住玩的诱惑,心里又出现了歪心思:去偷一家小超市,因为这家小超市一般是女老板一人在,钱就放在靠近门口的抽屉里。那一天放学后,丁丁来到那家超市,果然只有女老板一人在,而顾客也很多。丁丁绕了一圈,趁老板不注意,拉开了抽屉,正准备拿的时候,男老板一手抓住丁丁的手,丁丁的爸爸被罚款500元,丁丁也受到了严厉的教育。这一个个深刻的小故事不仅能让中小学生知法律、懂法律、合理用法律,而且还能使中小学生重视起法律。其实法律也就是那么严密,不能走错一步,这样会毁了你一生的幸福!

“一失足成千古恨”。长大后想成为一个社会有用之人,必须从小就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好学生!

法律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们好。很高兴也非常感谢领导能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与大家交流关于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法律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很快会接触社会,所以对我们来说学习法律是迫在眉睫的。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因此我们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

在中国,不同年龄的人,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法律约束,例如:《宪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劳动法》等。目前,和我们联系最紧密的是《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通过学习,让我们学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获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1、树立正确的学法态度;。

2、懂得法律的重要性;。

3、多看报纸杂志,关注社会现象,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

4、应养成先思考后行动的行为习惯;。

5、学会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

法律心得体会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样,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是一盏明灯,时刻为大家带来光明;法律是一堵防火墙,时刻保护我们不受伤害;法律是一口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青少年法律读本》,学法、懂法、用法,享受法律给我们的保障。

在《青少年法律读本》中,有很多经典案例:比如青少年因为长时间沉溺于打网络游戏,把父母给的学费花得精光,因此抢劫了别人财物的例子。看了这个案例,我深有感触。当今的社会,网络,电脑,手机等现代化数字设备给我们带来了便捷,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对我们青少年的自控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控制自己不沉迷于网络游戏,沉浸在虚幻的.网络世界中,这需要我们经得起诱惑,在家庭、学校的正确引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的控制力,运用好网络工具。

这本法律读本,让我收获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告诉我们人的成长环境主要来自于家庭、学校、社会,要靠自己努力,法律的约束,才能不染上抢劫、群殴、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督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我感受到了法律对我们青少年的帮助,我们更要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在法制阳光的沐浴下,快乐成长。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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