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7 13:16:04 作者:ZS文王

一篇优秀作文,既需要思维的敏捷,又需要语言的准确,更需要情感的表达。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作文

心中总是不由地浮现起那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老师……梦寐不忘的老师啊,您用微笑渲染了我们,让我们从一个不识字的孩子到能够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成为一个处处为大家着想的好少年。

自从我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踏进校门,您那高大的形象便占据了我幼小的心灵。那一天,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学校,办了入学手续把我领到分配的班级就走了。当时年幼的我哪能没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没过一会儿,不争气的泪宝宝便一拥而出,垂淌下来。没想到这时您看到了我,看到了我在偷偷地抹眼泪。您微笑着向我走来,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关切地问:“怎么了?有人欺负你吗?没关系,老师现在就去教训他。”

听到这番话,我停止了哭泣,迟疑地转过头,惊恐地看着老师,哇,好慈祥的天使!“老……师……好!”不知怎的,我忽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我惊奇地看到,老师的眉头一下子都展开来,她笑了,笑得比天使更甜,更美。我有些迷茫,又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天空是绵绵的糖,就算塌下来又怎样,深呼吸甩开悲伤,生气想爆炸就大声唱……”老师不知什么时候,轻轻哼起了歌儿。我听着这让我充满希望的歌,看着老师灿烂的笑脸,我终于放晴了,跟着老师乱哼起来。“以后也要这么笑,不然会很快变老哦!”老师那幽默的话语一下把我逗乐了,我一个劲儿“咯咯”直笑。

年幼的我,或许还不懂得老师是什么,或许还不明白老师的用意。如今,我长大了,已经成为名列前茅的尖子生。您还记得,您那时候给我唱歌,教我读书,成为我的启蒙老师吧?您为祖国的人才指点迷津,为祖国的未来开辟道路。如果我是茫茫大海中的一条小船,那您的教诲就是智慧的船桨,哪怕人生道路再艰难、再坎坷,我也有勇气走下去!

我热爱这样的教师,她的心像明亮的指示灯,引领我们步入学校这一殿堂,我向她肃然起敬,向她鞠躬。感谢您,老师!将来无论我们是成为苍天的大树还是低矮的灌木,我们都将以生命的翠绿向您祝福,温老师!

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心中的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心中的书。古今中外,无数的文人墨客都热情地赞颂过书,都被她的独特魅力深深陶醉。而在我心中,书就是一盏明灯,它无时无刻不为我指引着方向。

常常是掩卷沉思时,才惊觉暮色已浓,远处已是灯火点点。这时候的我,往往不会开灯,因为我不忍破坏这份静谧。闭上眼睛,任自己沉浸在书香中,一再流连。我要思索,思索自己的不足,我要让汤姆索亚的勇敢战胜我的畏惧,我要让保尔的坚强不屈来克服我的薄弱意志,我要用高尔基艰苦奋斗的精神来改变我不劳而获的心理……这每一次的思考,都使我的信仰更加坚定:做一个优雅高尚的人,让真、善、美永驻自己的心田。

书,这位默默无闻的智者,陪我走过了春风夏雨,秋月冬雪。用心读书,雅气不觉游荡于肺腑,用心读书,人生的真谛已然沁入心脾。书,就是一盏指路的明灯!

心中永远的林作文

一株株,一树树,臂杆指天,蓬冠遮日,这就是我记忆中的树。一行行,一丛丛,绿荫成海,一碧万顷,这就是我心中的那片林。

儿时的记忆,我的家乡树木很杂,大树小树比比皆是,杨树布满公路两侧,河曲垂柳倚堤傍岸,生产队的果园土墙围起,紫荆、花椒遍种墙边以防偷盗。果园内,常种桃李杏梨,最多的是苹果,苹果大多为“国光”,也有少量“青香蕉”或“富士”。住家户当院常种枣树、石榴和无花果,也偶有柿树和香椿,最多的还是榆树、洋槐、楝树和泡桐,稀见合欢或国槐。铁路旁或城市中常见枝繁叶茂的法国梧桐,而野地常有山枣或糖榴,这些大抵是我童年记忆中的树。

一年四季,有树就有生气,有生气人情味就特浓。开春至夏是树花开放之季,二月杏林粉红点缀,三月桃花枝头红俏,四月梨花落雪凝香,五月苹果花儿白降瑞。其间还有枣花招蝶槐花引蜂。在柳芽初绽榆钱串枝之时,又是柳笛鸣奏,柳帽圈冠,美食柳絮榆钱之日。小伙伴们会攀爬河柳,戴着柳圈帽吹着柳笛戏耍。玩累了爬上榆树,折几枝鲜嫩的'榆钱充饥。

每年儿童节前夕,麦子熟透,杏子变黄。记忆中的杏小味酸,可挡不住贪嘴少年的冒险,翻墙入园偷杏。每次为之提心吊胆,若被看果园大叔发现,就会撒腿四散奔逃或来个狗急跳墙。倘若被捉,不免受些苦头,轻者挨骂,重者罚拾麦,屡次被捉还会被灌辣椒水。但入秋后贪嘴少年故伎重演,桃梨或苹果的引诱更甚,因而顽劣的糗事继续重现。

我喜欢树,不仅仅喜欢果树,而是喜欢所有长着绿叶的树。而且我一生笃爱带刺的洋槐,爱春槐花香,爱夏槐荫凉,爱秋槐涤风,爱冬槐傲雪,爱槐影拽曳,爱槐枝古拙,爱槐性朴实,爱槐木质坚。

我少年丧母,因为儿时母亲为我折槐撸花,给我蒸槐花吃的种种记忆太深,我早已将槐作为母亲在我心中的图腾。因此我写过《老槐夕阳和剪影》是我懵懂时的作文,槐在我心中就是一幅夕阳下的剪影,剪影中有老槐硕大的躯干繁茂的枝叶,还有母亲的笑容和我戏耍的身影。在后来母亲的祭日或清明或春节我写过《思槐》、《也念洋槐》、《再念洋槐》、《冰雪洋槐》、《四季歌槐》、《无比怀念》等。这足以说明我爱槐之切,感情之深。

我喜欢树更喜欢林,翠柏掩映山岚,矮松布满溪涧,杂树点缀河畔,槐柳摇影塘岸,此境如仙其实在人间。我喜欢树,是因为树是地球之肾,它可以防沙挡风,它可以固石蓄水,它可以吸尘除躁,它可以滤毒生氧。一棵树再大也不是林,一棵树作用微忽其微,多棵树就可成林,成林超乎想象。因此我更喜欢林,有林就会天蓝云白,有林就会溪流泉涌,有林就会鸟语花香,有林就会天朗气清。

童年的记忆,天那么高那么蓝,白云可爱,霞光可人;水那么清那么纯,水草青青,鱼虾戏游;北望太行山峦起伏树石可见;雨后初晴飞虹映天。清晨空气那么清新,春来燕飞,夏到蝉鸣,秋果沁芳,冬雪瑞降,四季鸟语花香,气候宜人。

然而这些年,年年种树不见树,处处造林不见林,让你我他都心寒。而且天灰云铅,河污塘干,太行难见,彩虹绝现。如今出门上班戴口罩,因雾汽车限行,高速封路,航空停班己经是家常便饭。我讨厌雾霾,每逢大雾就心烦,远树田野在大雾里完全看不见,还有那酸臭的异味四处弥漫。甚至因为起雾,我几次摸错路,耽误我数小时才能回到家中。如果工业减少三废排放,再增加植被的覆盖量,多种树,少砍伐,我们的环境会更美。

我喜欢树,更喜欢林,因为树林满眼绿色。在我心中每一粒嫩芽都充满羞涩,每一片绿叶都充满生命,每一树枝干都充满力量。喜欢大树茁壮参天的气魄,喜欢绿林叠障的侠气,更喜欢森林泽被山野,蓄水净气,防风护沙,装典大地的豪迈大爱睿智。

我喜欢绿色,因为绿色就是生命,寓意着青春朝气和盎然生机。我喜欢碧水蓝天,我想到处都充满绿,种满树,除了房屋田园,道路渠塘,江河山川,广场庭院外,到处都是大小的树林。

心中永远的林作文

萨姆很害怕,乖乖鼓励他,叫他不要害怕,勇敢去面对,肯定能行的!萨姆听了妹妹的话,想了想:对!我不必害怕,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天晚上,萨姆就阻止了一场惨案的发生。事情是这样的:萨姆有点累了,就去王宫的后院里转转。突然听见一群人在窃窃私语:“老二准备好了吗?”“应该好了吧,刚才他都给我们发信号了。”“咳咳,你们是谁?在那里干什么?”萨姆装大人的声音问他们。“你又是谁?”他们反问。“我是国王!来人!把他们给我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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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作文

“加油!加油!”上午,城南中学的操场上传来了阵阵欢乐的叫喊声。我们又进行了小记者新的活动――体验盲人活动。

随着马主任的一声哨响,活动正式开始。首先,我们每个人把自带的一条红领巾折两层蒙住眼睛,一组选出一位队长作为“盲人”的指路人,所以队长是不要蒙的。蒙住以后,整个学校都变成了红色,就像涮了一层红色的油漆。我们队进行得很顺利,只有一个人左右不分。轮到我了,组长一直在说直走,我就凭着感觉向前走。在我们对这个活动还意犹未尽的时候接着开始了第二个项目――扭瓶盖。活动规则是:第一个人先跑到放瓶子的地方把瓶盖扭开,然后跑回原地跟第二个人击掌,第二个人再去把瓶盖盖起。一共分为四小组,男生两组,女生两组。哪一小组进行得快就是获胜方。我们这队叫“篮球队”,另一队叫“无名队。游戏开始了,队长抢先冲上去,快速把瓶盖扭开,我因腿受过伤,跑得有点儿慢,因我们队比“无名队”少一人,队长就跑了两次,在队长的努力下,我们队赢了。每人得到奖金,我兴奋地把奖金递给了妈妈。拿到了奖金,让我懂得了集体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要学会和队员协作一致。妈妈好像为我的腿有点担心,我勇敢地说:“ican!放心吧妈妈!”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pk赛结束了。正当大家还沉浸在刚才的情景中时,马主任也依依不舍地宣布:“同学们,我们今天的活动就这样结束了!”

今天的活动真有意义!它让我们在游戏中认识到眼睛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没有了眼睛,就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将天天活在黑暗之中,那是多么痛苦啊!朋友们,好好保护我们的眼睛吧!给身边的盲人多一点儿温暖和方便,让他们的生活快乐一点儿,阳光一点儿!让我们学会关爱,给盲人心中点燃一盏明灯!

心中永远的林作文

微风拂过,那片片粉红的桃瓣悠然飘落到我的指上发间,我喜爱那桃林淡淡的清香,闭上双眼,脑海间都充盈着桃花的气息。我喜爱那桃花娇羞的色彩,片片含情中诠释着美的启蒙。我更喜爱那山人无争悠然垂钓的世外桃源。轻轻的用手触摸她的躯干,聆听着她诉说着千百年的深情爱恋,感受着一字一句的旦旦誓言。桃花下,抚上一曲那让我痴迷的高山流水,诉说出多少心中的眷恋。

欲做山人觅世源,

世源深处赏春颜。

春颜争得花几处,

几处幽居赛神仙。

在草亭中,敦厚的木桌上摆上几碟可口的小菜,斟上一壶美酒,尽邀知音亲朋,一边欣赏无尽的美景,一边举樽唱和,欢声笑语中尽表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赞美,对世俗的愤弃,对未来的憧憬,无所求、无忌惮。

摆上心爱的文房四宝,在宣纸中展现那美好的诗篇,豪情挥洒着水墨丹青,把这一片心中的桃林层层渲染、尽展眼前。写着、和着、歌着、画着,伴着香醇美酒听着古曲,愿一醉不起、一挥烦恼、一切犹如梦境神仙。

心中永远的星星作文

八年前,当我还是一个真正的小孩子的时候,我认识了鱼潇潇。

从我模糊而长远的记忆来看,那时的鱼潇潇的确不漂亮。一张肉嘟嘟的小脸衬着黄种人特有的特殊肤质,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却楞是翻不出一对双眼皮来,更为遗憾的是她左边的脸颊上赫然映着一小滩浅浅淡淡的褐色胎记;唯一值得称道的或许只有那一头乌黑流泻的发丝以及扎着的那两只可爱的羊角辫,俏丽的小辫子上还让人瞠目地扣上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绚丽缤纷的水晶夹子。这让一个刚刚七八岁的小孩顿觉添色不少。

正值暑假,下午阳光肆无忌惮,我吵闹着要老妈带我出去玩。善良的老妈拗不过我,只好把我随便塞在了一个小孩子玩乐的地方便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所谓小孩子玩乐的“天堂”也不过是一个顶普通的简易游乐场,一类似于城堡样儿的好大的一个圆场子,四周用套软皮的铁丝围箍着,里面很没章奏地列着蹦蹦跳跳的弹簧网、螺旋形的滑滑梯和许许多多的彩色滚动的塑料小球。我记得那个时刻我似乎正在韧性的弹簧网上蹦蹦跳跳来着,跳得尽兴时忽一转身正对上于潇潇那张并不生动的脸,此刻于潇潇正勾勒着她的一双超级大杏眼目光炯炯地瞪着我哦,继而很是兴奋,一脸麻雀状地向我倾来。叽叽喳喳地绕开了:

“姐姐,我叫鱼潇潇。我认识你哎!”(哦,那时我顶多也就上小学一年级,她比我还小一岁,上大班,难不成她是幽灵*-*|||)。

“姐姐,你就当我的亲姐姐好不好?”

“姐姐,你知道吗?我可喜欢姐姐了!我最崇拜的就属姐姐啦!”(那么小就晓得崇拜了?)。

……。

我想当时我的表情肯定就像一节干涸的木块一样傻在了那里,很拘束很单蠢。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禁为我当时的迂暗暗好笑。

接着后来我俩仅用几分钟的时间就互相混熟了,俩人一起蹦蹦跳跳地在彩色打堆的塑料滚球里厮战了一会儿,待玩累休息的档儿,鱼潇潇突然问我:

“哎,姐姐,我们一起吹泡泡好不好?”

我点头称是,下一秒又突然打住,很是茫然——我口袋里空空如也。

“没关系的姐姐,我有钱。”说完鱼潇潇便从她很昂贵的公主裙的小布袋里摸出一枚崭新的一元硬币,要知道这在当时我眼里是一种多么大的奢侈。鱼潇潇用一元钱买了六支单价两毛的泡泡胶(经鱼潇潇一阵口若悬河的胡砍,卖泡泡胶的老婆婆也不知是哪跟筋搭错了竟同意这桩吃力不讨好的生意?怪哉!)我俩一人三支,于是渐渐拉来了我俩快乐的泡泡序幕。

那天下午我们吹了好多可爱的泡泡。透明的,晶莹的,柔软的,愉悦的,粉粉嫩嫩的一个个小泡泡。虽然最后一个个都被我俩分给了其他的小朋友,但我俩的心里确是比灌了蜜还香甜。

就这样,一个肆无忌惮的阳光下午在我们的泡泡中结束了。美妙而童声飞扬的童年也在时光飞转的年轮中隐匿。很多年过去了,我和鱼潇潇再也不曾见过面,直到有一天。

初二会考刚过,朋友拉着我去学校旁边的“快三秒”喝珍珠奶茶。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看见又一拨儿女生来了。为首的那个女生很豪爽地说:“老板,来六杯珍珠奶茶。”那一刻间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时身旁的另一个女生开玩笑地说:“鱼潇潇,说好的这次你可得请客哦!”哦,是她,真的是鱼潇潇。我打量着眼前的鱼潇潇,她跟小时侯真是不一样了:头发变得很长很长,眼角变得很细长,连脸形也不似曾经那般圆滑而是愈发地尖俏呈现出少女的风韵了。

鱼潇潇没认出我来,我想她是真的忘了我,那个八年前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被她唤作姐姐的女孩子了。

现在我已不在像过去那样羞怯,我顶着杂乱无章的半长发微笑着穿梭在过往的人群中。只是我在心里一直记着,鱼潇潇,这个不漂亮却充满“魔法”的小姑娘,她让我拥有了一段怎样美好的记忆回旋,她让我明白,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我万分之一的童年洪流中,奇迹真的来过。

鱼潇潇,我不奢望你还能记得我这个曾经被你唤过姐姐的女孩子,我只想祝福你,祝福你一路走好!

心中永远的牵挂作文

走进人生,便走进了牵挂;拥有了牵挂,便拥有了感情的寄托。“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是充满亲情的牵挂;“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时溢满乡情的牵挂。“遥知兄弟登高处,便插茱萸少一人。”,是牵挂的缺憾;“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是牵挂的蕴含。

牵挂是什么?是一张贺年卡?是一个电话?其实,什么都是牵挂,但牵挂有什么都不是。

牵挂,是一句依依惜别使的殷殷的祝福,是一杯浓香的情感茶水。牵挂,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珍贵的情感,是任何人都需要的。牵挂是美丽的,珍贵的,更是温馨的!它没有虚伪的杂质,更没有功利的色彩,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纯洁的情感。牵挂,是康凯的给予与无私的奉献,是深深的祝福和默默的祈祷。有人说牵挂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但我认为牵挂是一种非常真实,看得见,摸得到的美好情感!

牵挂,让我们的生活充满趣味,也为生活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人世间如果没有牵挂,就好比动物缺少御寒的皮毛。不会被别人牵挂,也不会牵挂别人的人,就是一个空有肉体,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不可能焕发出生活的光彩!

阳光、清风……能给人幸福的感觉。但是,我要说,牵挂更是一种幸福!

生活中需要甜美,需要温馨,更需要牵挂!

心中永远的林作文

因为此刻,我也相信上帝会眷顾一直坚持的人。

你是nba赛场上最耀眼的球星,你的辉煌和成就以致于我这个篮球白痴也曾听闻。作文。

你是华裔,不是中国公民。但你是黄皮肤,依旧是龙的传人。姚明退役,但你却令中国人欣喜,你成功了,成功地让我想了解你,在心中不由得给予你深深的祝福。

在你成名之前,你是一个沙粒,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好似从未被人记起过。但你从不放弃,用你的坚持证明你也能发光的!

十六岁的时候,你还不到一米六。被队友时常的取笑。但为了那份最初的梦想,你不曾放弃,一直默默地努力。你先后参加过两支球队,可一直都是替补队员。总是等不到上场的机会,但一直乐观的`给队友送毛巾、饮料等。每一场比赛你都会聚精会神,揣摩明星球员的动作。赛后,自己给自己当对手,不断地练习。

对,上帝会眷顾一直坚持的人。你等来了你的机会,你凭借你的自身努力带队友取得了七连胜,创造了你的疯狂。

关于你的这一切,我被你深深的折服,低的坚持深深地打动了我。你的成功只是必然,等待的只是机会,有了机会,你必然成功。

“情林节”、“林来疯”、狂潮来袭,相信你不会沉迷于眼前,你依旧会在坚持。“路漫漫其修远兮”今后的道路希望你一直坚持,带着这份坚持出发。继续将辉煌演绎。

林书豪:坚持有多大,梦想就有多大。你这一路我都会在心中默默地祝福你。

我心中永远的美好作文

说起中国文化,大家总能脱口而出几处名胜古迹,长城,故宫……它们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幸运地留存至今,这不仅仅是中国的骄傲,更是世界的骄傲。

直到这次再次来到雷州故地重游,彻底改变了我对石狗的看法。这次回来其实是陪朋友采风的,它们的研究课题就是石狗文化。因为我对石狗比较熟悉就负责摄影工作,所以这次观察石狗比以前都要认真﹑仔细。我拿着摄影机,从村头到村尾,只要有石狗的地方都照得清清楚楚。这时,我突然惊奇地发现每只石狗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形态各异。紧接着,我们向一位老人更深入地了解了有关于石狗的故事。从老人的口中,我们了解到关于石狗的传说:很久以前,雷州大旱,一巫师称,是太阳神的恶作剧,只有天狗才能逼使太阳神降雨。这时,人们便想起与天狗同为兄弟的地狗。人们用绳捆绑着石狗,抬上荒坡游行,并用荆条不停地抽打,地狗受到鞭笞后,便向天狗说明原委,天狗听后就冲向太阳神狂吠,要其招云降雨,要不就咬死它,太阳神惊怕了,立即向雷神、电母、云师求情降雨。三天后,果然雷州大地普降甘霖,黎民庄稼丰收。从此石狗就成为村民心中的守护神,所以在村子里随处可以见到石狗的身影。

奔波了一下午,我们跑到村里的一颗大树下乘凉。在旁边我们看到几个人拿着画板都在画些什么。我好奇的走过去一看,发现他们都在画石狗,而且像极了,他们告诉我,石狗线条真的很优美,实在是一件活艺术,在纸上是无法体现出它的威武霸气!而我,以前总认为它们没有任何价值,但这之后,我渐渐被它的美所折服了!

回到家后,我翻看了今天拍的石狗照片,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其实石狗它不需要有长城,故宫那般闻名遐迩,却和它们一般同样有价值,因为它们同样凝结着千千万万个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智慧的结晶,是美的体现。现在,我总会自豪地在别人面前介绍家乡的石狗,慢慢讲述着它们背后的故事,让它别样的美时时刻刻展现着。

看,那群立在风里雨里的石狗,依旧没变,变的是它正用它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更多的人,无论历经多少风霜与时间的磨砺,依然坚守着它的职责,守护着我们。我想,这也许就是文化最大的魅力所在吧,它悄悄将这种热爱的情感植入我的内心深处,让我真正地领略了文化的力量!

我心中永远的美好作文

你们默默无闻,普通而又平凡,或许并未有人在意过你们,可是你们却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美好。

——题记。

美好,不需要有多么宏伟,渺小而又平凡的他们,一样美好,一样幸福。为这个世界增添光彩!

一支白色的粉笔。

三尺讲台,是老师们教书育人的阵地和舞台;一盒粉笔,是老师们传递知识的中介和桥梁。他们是辛勤的园丁,仔细呵护着未来的花朵,用心培育他们的成长。在中国,人民教师有几千万,他们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学生。白色的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了无数个公式,无数句名言,而那捏着粉笔的手指早已被侵蚀得不成样子。这是个平凡的职业,却又是不平凡的,他们会老去,粉笔会用完。可是他们所授的知识却从不会消失,人民教师的精神永远不会被遗忘,他们是我心中永远的美好!

清晨,当我们尚在睡梦中遨游时,他们早已在工作,他们就是环卫工人。当我们走在宽敞而又干净的马路上时,是否想起过这些拿着扫帚的环卫工人?不论刮风下雨,总会看见有一群戴着斗笠,在风雨中打扫的人。不论艳阳高照,在路上还是有一群穿着橙色工作服的人。当我们正在空调房中看着书籍、吃着西瓜,这时你是否朝着马路上看看那些汗流浃背的他们?他们并不伟大,甚至非常平凡。但他们是城市的美容师,那是他们以一扫帚、一扫帚扫出来的成果。没有他们,我们都将生活在自己所创造的的恶臭里。环卫工人是我心中永远的美好!

一盒热乎的快餐。

作为一名宅女,手机上总有许多外卖app,当你点开它时,过了几分钟,你便可以尝到香喷喷的饭菜。特别是在坏天气时,不想出门又不做饭的人,都是在点外卖。这时你是否会在意那些骑着电动车、后面有个大箱子,穿着黄色蓝色工作服的快餐员。他们并没有高薪工作,或许你的一个电话,他们便要在休闲时给你送上饭菜,遇上脾气不好的顾客,他们也会全程笑脸服务。我们平时并未谋面,但他们总是在我们需要时,及时地送上热乎乎的饭菜。他们是平凡的,但却是我心中永远的美好!

环卫工人,快餐员、教师,这些生活中身边的人们,平凡而又渺小,但是倘若没有了他们,世界便少了温暖,少了一份美好!我愿意永远欣赏和珍藏这些美好!

我心中永远的美好作文

经典,一个包含着千千万万清秀脱俗文化的代意词。

记得屈原离骚说过一个名扬千古的绝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就是经典。读一遍,让人有所思考;读两遍,让人半惑半悟;读三遍,让人反思;读十遍,让人值得回味。它就像一道菜,掺杂了许多独一无二的东西,使它变得精美绝轮,但也许它并不完美。可是,我爱它,是这句话让我懂得我要一直不断突破,追求真理。

我喜欢经典,我爱论语;我还爱《世说新语》。

这学期,我们即将要学习一篇《杨氏之子》。这篇文章我读完之后感觉写的真妙。篇幅虽不足以百字,可是用精练的语言生动的描绘了一个很聪明、思维敏捷的孩童。我读完此文,不禁惊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历史的传奇,不禁赞叹那些写作之者感悟的语言表达中的智慧。

我爱文化经典,我更爱悠久的历史经典。

说到一个历史,我要骄傲,我要自豪。那就是闻名全世界的长城!它长约6300公里,像一条蜿蜒盘绕在嘉峪关和山海关之间的长龙,雄伟壮观。它是由千千万万个生命搭建而成的,是几代人的心血。如此伟大的工程在没有机械的时代是如何完成的呢?如此可鉴我们的祖先是多么的坚强和执著!不愧为世界瑰宝!我也因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兴奋!自豪!

经典,一个传神的名字,我爱你!

我心中永远的勇者作文

从小我就看过、听过许许多多伟人的故事,他们的事蹟,都值得我们学习,但是他们的故事都离我很远很远,所以现在的我,感受没有那么深刻,而在我的身边却有一位照顾我、关心我、爱护我,值得我学习与尊敬的对象,她就是”我的外婆”。

外婆小时候因为家里务农,必须常到田里帮忙,因此耽误了学校的`课业。但是外婆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在年近七十岁的时候,又重新回到她的母校,完成小学的课程。外婆下课回家后,总会戴起老花眼镜,认真的写功课,当外婆遇到不认识的字时,就会请我教她如何查字典,而她总是眯起眼睛,看着字典里小小的字,一笔一划,慢慢的把字抄写出来。有一次,我陪外婆去上课,看着每个年纪都将近七、八十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跟着老师一起念书、写字的神情,让我非常感动。不论是颳风还是下大雨,她仍坚持到学校上课,不愿失去任何学习的机会,我常常在心里想:我一定要更专心、用心的上课,才不会让外婆失望。

两年前,在过年前夕,外婆帮忙大扫除,却不慎从椅子上摔下来,家人紧急把她送往医院,医生检查结果,发现脊椎严重受伤,必须住院治疗,全家人都非常担心她的病情,毕竟外婆年纪已经很大了。出院后,外婆仍须卧床养病,而且没办法自己下床,要靠别人搀扶,才能走动,这对平常动作俐落、个性独立的外婆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出院两周后,我们回去看她,她自己慢慢的从床上坐起来,勉强的下床,扶着墙壁,一步一步练习走路,辛苦的做复健,身上还得穿着厚重的铁衣,使得原本身体就不是很好的她,看起来更加虚弱。可是,坚强的外婆,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凭着她坚定的意志力,重新站起来,并藉着气功运动,恢复身体的健康。当外婆回医院复诊时,连医生都非常惊讶,她老人家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痊愈,我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外婆的坚强。

外婆虽然就像一般平凡的老奶奶一样,可是她的坚强、她坚定的意志力,以及好学不倦的学习态度,她总是抱持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并且经常鼓励我,外婆是我最好的学习榜样,也是我心中永远的勇者。

我心中永远的美好作文

我酷爱读书。

从小,我开始认字时,母亲就教我读各种书籍,有童话故事、小说、成语故事……。

小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让我看着书,用手指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念,不会读的字就用笔把它圈起来,由妈妈来教我如何念,再把拼音标注上去。

从此我就养成了每晚都必须读书的习惯,不读书就觉得不自在,睡不着觉。不会读的生字用铅笔静静的、轻轻的圈起,再去查字典。

我的妈妈也十分热爱阅读。她坚持每天陪我一起看书,我看我的,她看她的。有时她看得入迷,看到深夜。像她的床头,有一本《红楼梦》,那是她最爱看的书籍。

妈妈总是教导我:“现在人都不愿意花时间在阅读上,总说忙,能够每天坚持的人不多了。国家需要能广泛阅读的人才,你要坚持,抓紧时间,争取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啊!”这话我深深地记在了心中,从此更加热爱读书了。

一天,妈妈发着高烧,我在家照顾她,端茶送水。时间一长,觉得很无聊,就又想看书了。

这时,外面灰暗灰暗的,乌云越压越低,厚厚的,不能透过一丝阳光。看着外面,心里总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上,喘不过气来。渐渐地,我更加想看书了,想去附近的书店买一些书来,来解解闷。

我对妈妈说:“妈,我去书店买些书来,我知道你也想看书!”

妈妈望着窗外,说:“还是别去了,外面下着小雨,马上就下大了。书,晚上自然就会有的!”

“自然就会有?”我疑惑地问妈妈。妈妈开始自言自语了:“天啊,我说漏了!”

晚上,灯突然关了,爸妈点亮了蜡烛。我发现桌上有一个精美的蛋糕。天啊,我竟忘了今天是我生日!爸爸为我点亮了会唱生日歌的盒子。在祝福声中,妈妈拉开桌边一块大幕布,那竟是个书柜,里面放满了我没看过的书籍。

我感动得哭了!妈妈也感动得直抹眼泪,对我说:乖女儿,你这么乖,懂得照顾妈妈,这么爱看书,爸爸妈妈肯定要给你过生日,给你个大惊喜!”

用蜡烛代替所有灯,用音乐代替所有声,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心中永远的美好作文

世界是美好的,家园也是美好的。

看那五颜六色的花朵在灿烂的阳光下盛开,看那高大茂盛的树木,这些都在你的眼前展现出勃勃生机;听那哗哗的流水声,那是小河在欢快地唱歌;听那沙沙的声音,那是树叶正在和你打招呼;看那树上树下欢蹦乱跳的小动物,玩得多么欢快;看那天空上飞来飞去的小鸟,自由自在地唱歌。

这里的山高大雄伟!站在山顶山仿佛可以摸得到漂浮的白云,远远望去,连绵起伏,犹如一条巨龙在云雾间嘻戏、翻滚。真是雄伟壮观。山上云雾弥漫,山间绿树红花、小溪流水,山下小桥人家。

这里的山泉水真纯净,掬起一捧水,晶莹剔透的水滴像珍珠一样从之间洒落,喝上一口,甘甜清冽,甜在嘴里。凉到心里;这里的河水真清啊!清的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和各种各样,游来游去的小鱼。

城市里,一幢幢整齐的楼房拔地而起,一条条整洁的街道两旁竖立着高大的常青树。一个个开满鲜花的大大小小的花坛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大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再也没有汽车尾气的污染,看看不见高高耸立的冒着青烟的烟囱。

我心中永远的美好作文

“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自仓颉以来,你就扎根在古老而伟大的民族心中,沧海桑田,如今,你又活在我们新一代的心中。

当我犯错时,你在我身旁对我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我因为不善于言表而遭到嘲笑时,你拉起我的手,对我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当我害怕困难,不敢迎难而上时,你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风风雨雨,世代变迁,你陪我走过了每一分,每一秒,因为你的陪伴,我快乐的成长,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做好每一件事,你就是我心中永远的朋友。

一直以为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丢失生命,当你看到屈原纵身跳汩罗河时,你沉默了;当你看到李大钊被无情地杀害时,你沉默了;当你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华人民疏远你时,你沉默了;你由一个天真可爱的青年变成沉默而稳重的中年,你对我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于是我开始了艰苦的学习生涯。你对我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于是我开始做好每一件小事。你对我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们便成了朋友,知心的朋友。

似乎所有的光环都戴在abc头上,而你呢?仍旧沉默不语?我开始疏远你,又一次翻开历史书,我看到非洲黑人被无情的贩到美洲,我看到印度人民在哭泣,我看到希特勒将几千妇女儿童活活淹死,哦!那就是abc吗?将自己的发展建立在掠夺与争霸上。

你仍旧沉默不语,你悄悄地往东南亚运送紧缺的战略物资,你悄悄地投身于二战的反法西斯战争,当战争结束后,你伤痕累累地回到你的故乡,哦!那就是你吧!热爱和平,帮助弱小的你,我读懂了你,为自由,为平等,为和平而不怕牺牲的你!

当我问你为什么如此执着于和平与正义时,你对我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舍身而取义者也!”我被你深深折服,并发誓要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你笑了,你的笑里含着泪水,你终于使一个无知的少年变得成熟了。你呀,你是谁?你就是我挚爱的中华文化啊!你,永远在我心中!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小妹

一个小妹总在念叨多年前她与一对夫妻的交往,在那个小小的三口之家,她倍受夫妻二人的呵护和宠爱,后来因为那对夫妻的离异,一切烟消云散。那段共同相处的日子变成了令她终身难忘的美丽童话,日常月久渐渐地凝结成了一种伤痛,她只能无奈地回忆着。

亲历亲闻她一遍遍叙说的往事,我想起我的祝英小妹。

在一个边远的乡镇,几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为了生活上的方便,建立了伙食团。后来大家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依靠,先后都离开了。伙食团成员只留下无依无靠的我和鑫。与鑫也算是同事,虽然他在另外一个部门工作,但是他的工作单位受我的单位直接管辖。祝英妹妹是鑫介绍来陪同我的,怕我不接受小妹,鑫特意告诉我主要是担心弱小而孤独的我,遭受惊吓或他人骚扰,有个人作伴会安全些。

最初认识小妹时,她刚到镇中心小学读书,上小学三年级,家在另一个乡镇的山沟沟里,白净的脸长得胖嘟嘟地,人也矮墩墩的,特别活波、可爱、调皮,话很多,什么都要问,什么都想学,像一只停不下嘴的鹦鹉,记得当时她只会说壮话,说客话都还不太流利,常常成了我们模仿和取笑的借口。祝英妹妹的到来,给我和鑫带来了许多的乐趣,我们这个伙食团又建立起来了,很像小小的三口之家,有鑫、我和小妹祝英。

鑫像个男主人,主动承担采买食物和所有的家务。尽管生活条件艰苦,大家过的很清贫,他仍然精心安排伙食,小心关爱、呵护着我们。我们的乐趣越来越多,休息日鑫会带我们上山去玩,教我们采草药,认识草药,教我们吃山上的野果,还会带我们到他的工作室,接触并观赏他的高科技机械,并一一给我们介绍那些机械的功能和作用。

可是,在祝英妹妹顽皮的吵闹中,我也很不认真,最终什么都不记得,常常惹鑫生气。小妹最爱说的话是,她会提问鑫:“哥,以后你们是一家人以后,我怎么喊你们哦,是叫你做哥,姐就喊做嫂?还是叫姐做姐,喊你做姐夫”。弄得我们羞涩起来,鑫会给小妹的头上扣上磕,最终大家还是一笑而过。笑得最疯的当然是小妹祝英。

鑫和小妹的父亲是一个单位的,他与小妹的家人很是感情深厚,据说,有一年春节,鑫就是去小妹家里和他们家一起过的。

那份美好情缘,仅仅维持了半年有余,就匆匆结束了。个中缘由,都是因为我们太年轻,太单纯,太任性。我想,是年轻和幼稚,致使我们在感情上的一些认知和误会没有处理好,最终没能将那段美好的童话故事继续下去,大家分散以后,年少轻狂的鑫找来一个没有职业的女人同居,听人们说,他们煮的饭总是不熟,半年后那个女人走了。

鑫跟我说过,找来那个女人,是为了让我生气,让我嫉妒、后悔。其实,我这样想:爱一个人,是要全身心地付出,我只是还不想付出自己。那个女人愿意付出自己,说明她真爱着鑫,我却做不到。我不赞同这样的感情游戏,终身不能原谅鑫的行为。就这样大家彻底地散了,烟消云散。用一位电影人的话概括最妥当不过:“遗憾的是,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

后来祝英小妹住校去了,她在镇里读书到初中时,仍然与我们各自保持着联络,偶尔会特意来看看我,说说话,问候我或鑫。记忆中,虽然她的客话说得很好了,但她不再那么开心,快乐,很多时候欲言又止,偶尔会叹气,我想是女孩长大了,自然要有很多心事,不可以随意告诉任何人的。

直到我和鑫先后调离了当时工作的地方,回到县城,又建立了各自的家庭,祝英小妹才永远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听说,她外出打工去了,后来,又听说好像是嫁到广东或者福建去了,不知道是被骗去还是被卖去的。

多年来,我没有太多去关注这个小妹,只是忙着自己的生计,很多往事渐渐淡去。

十多年过去,我在办公室突然接到一个浙江打来的电话,来电首先确认我的姓名和身份,然后自报姓名,我知道是当年那个可爱的祝英小妹。她足足说了一个多小时,一句“想你们多!”的话,带着绝望的口气,反复地说着,令我措手不及,悲悯之情顿生。这么多年过去,我并没有把小妹放在心上,没有关注过她的生活,她的命运,怎知道万里之外的妹子,那么思念着我。

小妹说她通过很多渠道,找过很多人帮忙,甚至找到了我原来工作过的乡镇,费尽周折,才得到我的电话,立即就打过来了。小妹是被卖去福建的,开始大家邀约去打工,到了目的地,就被人家强占做了人妻,现在到浙江杭州打工。生活过的很不好,她的男人不回家,也不养家,回家来就是骂人打人。

生了两个女儿以后,她自己打工养育着孩子,管理老人。小妹说想要回来,但无法办理离婚手续,户口本和身份证都被藏起来,村委、乡镇、法庭都不理这个外来妹。听小妹哭诉着不幸的遭遇,除了心情变得沉甸甸地,我无语。

有了电话联系以后,小妹常常会给我打电话,什么都说,也不忘记问到鑫。我说,与鑫没有什么来往,大家都在一个城市里工作生活,忙着各自的事业,照顾着自己的家庭,电话上也不联系。

其实,这些年在工作上与鑫偶尔相遇几次,他总是大方地向人们宣布,我们曾经的美好故事,似乎唯恐世人不知。年轻的时候,我会很反感这样的言行,但是,时过境迁,也无需计较了。我明白是他的坦然和真诚。

与小妹在电话中相约见面好几年,终于在2019年她回了趟老家。

2019年夏季的一天,祝英小妹打来电话,说是回到家里一个星期了,太想念我和鑫,要到县城来看我们,问是否方便。哪里会有什么不方便的呢,我叫她赶紧过来,一定要见上她一面,看看当初可爱的小妹,经受人世那么多沧桑以后,她变得怎么样了。小妹知道我和鑫平时没有往来,只是有电话号码,交代我不要通知鑫,在我家里吃好饭,让我陪她去看看鑫和他的家人。

我知道鑫是很忙的,常常下乡,出差,所以给鑫打去电话,预约晚上与祝英小妹见面的事。鑫猜不出来人是谁,非要知道要他等的人是谁,不得已说出实情后,鑫拿出了家长的态度,由他安排,去饭店吃饭,不准在家里吃。那天,鑫打了我的很多电话,询问祝英什么时候到县城。

正好是晚饭的时间,祝英小妹来到了。她非常地瘦弱,像她身边的那个电线杆,染黄了头发,衣着漂亮地出现在我眼前,那一刻我猛然心酸起来,真的要哭了,当初那个白白胖胖、活泼可爱的妹子,如此瘦骨嶙嶙地站在我面前,她不喊我,我就认不出她。我把小妹带到鑫预订的饭店,我们这个分散了二十年的伙食团,曾经的小小的三口之家,重新聚在一起,一页页地翻开被灰烬覆盖了多年的故事,往事一幕幕重现眼前。

小妹很能喝酒,说常喝酒的,生活太苦,喝酒才开心些。当酒过三巡,小妹说出了藏在她心里二十多年的话。她说,很恨你们两个,好恨的,是你们害了我。我和鑫很是诧异,对视着,什么都没有说,等待她把想说的都说出来。她说,你们是好好的两个人,都是好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大家过得那么好,那么开心。跟你们在一起,我好幸福好快乐。你们对我好,我更想你们。

我回到家里,也常常跟我妈讲你们两个的事,我妈说,他们都是好人,以后你就跟着他们,不会受苦的。我就想等你们结婚有孩子了,你们忙上班,我就帮你们带孩子,管家。你们回到县城上班,我也跟你们去帮你们做家务。等我长大了,叫你们给我找个老公,也在从江住下来,一辈子靠着你们。哪想到,你们不成,太气了。当时,我不知道怎么说你们,好希望你们最后还是结成一家。可惜。后来,我不想回到山沟沟的家里,在县城也不知道投靠那个,别人喊去打工,就去了,我的一辈子都毁了。我太苦了,都怪你们。

或许,我们都太自私……还能说什么?没有想到我们的情缘主宰着祝英小妹的命运。从来没有认真看过鑫的我,眼睁睁看着鑫,听小妹说完。眼神里问鑫:怎么是这么回事,我什么都不知道。鑫也傻了,看着我,眼神里充满埋怨,似在责怪:都是你造成的。

鑫做了很多的安慰和解释。幽默地劝慰小妹,怪哥子没本事留住你姐,你姐的眼光太高了,我够不着,我不配。我说,以前年轻实在不懂事。停顿一下后,我开了个玩笑:要不,现在大家重新来,你们看,行吗?此语当然荒谬之极,小妹立即破涕为笑,气氛活跃起来。小妹马上开始使坏了,她说,我不要求什么,只要你们两个喝一回交杯酒给我看,我来这一趟,就最开心了。

鑫无语,默默地看着我。似乎是我提出的,马上就要兑现,心想:是我语误了,只是娱乐啊。他们等着我表态。想到小妹多年的心愿,鑫对我曾经的期待,我有负于他们。索性大方地站起来,主动举杯邀请鑫:那就喝一回吧,这杯酒反正早就该喝了的,趁现在还年轻,以后老了再喝,也没意思。说不定,今后大家再没有这样的机会在一起喝酒了。

酒杯干了,大家的心愿也该了结啦。

小妹提出想带孩子回来居住的想法,我们积极地帮她安排。我和鑫都想要弥补欠下的孽缘。小妹回来想要做工或做生意都很好解决的。我们家里都有剩余的套房,让她来住,不用租房了,只要她愿意回来,所有的困难我们都负责帮她解决。

那晚和小妹一起吃饭,小妹用手机把我和鑫都拍进去了,拍了很多照片,说是回去以后想我们了,就可以随时看到我们。小妹跟我回到我家休息时,又把我家的每个旮旯都拍了下来。我邀小妹跟我同床,她自豪地说:好,反正我本是跟你睡的。第二天小妹一定要走,由我安排,去饭店吃了餐特色酸汤鱼。

小妹回去几个月后的,给我打来电话,说她老公变好了,回家了也管家了。每个月还给家里寄生活费,一万、八千的。我问:怎么回事?他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小妹说,她把给我们拍下的照片,都拿给老公看了,我们请她吃饭,答应帮她的忙和所说的话,她都告诉了老公。那位男士大惊,问她:你怎么会有这么好的朋友,看照片肯定很有文化,很有地位,很有本事,我小看你了。他保证,以后不再欺负小妹。我开通微信后,祝英小妹立即加了我,说刚刚去北海旅游来,非常开心,还发了很多照片给我。

喜悦之时又默默黯然神伤:小妹啊,我没能为你做什么,也不能给你什么,一切都只能靠你自己了。你将永远是我心中不能舍去的小妹。

故事略带着凄美,我常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回忆。一遍一遍地回忆,一点一点地记起。突然发现,我想念着鑫和祝英小妹,想念那些已经逝去的美好回忆,回忆占据了我的全部思绪。每每感到落寞时,回想当初不懂世事的我,傲慢、偏执、漠然,让鑫在感情上遭遇了伤痛、无奈和无助,祝英小妹也因此输掉了整个人生。小妹早该说出她的心愿,也不至于沦落到这样的处境。

往事,给我留下了些许的凄凉,但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犹如镶嵌在岁月的长河中的一粒宝石,那么尊贵、耀眼,幸福和美好。

祈愿我的祝英小妹,幸福健康,永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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