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局律师工作汇报(模板17篇)

时间:2023-11-10 05:42:09 作者:影墨

在写工作汇报时,我们需要准确地描述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等。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职位的工作汇报范例,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技巧。

司法局加强律师监管工作汇报

避免经济损失____余万元。

一、推行“拍卖企业联络制”,建立沟通服务桥梁。随着××市经济的发展,拍卖交易行为的增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市工商局从今年初实施了“拍卖企业联络制”,由我局合同监管科负责全市拍卖企业的整体联络,各县(市、区)工商局指定专人负责联络该辖区内拍卖企业。一是抓沟通,提高服务质量。联络员每二个月定期到企业走访一次,平时开通义务咨询电话和联系人电话。向拍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__余次。通过走访了解,针对目前拍卖企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恶意竞争、违规操作、缺乏行业自律措施等问题,主动征询多家拍卖企业意见,支持拍卖企业成立了拍卖行业协会,帮助协会制定了行业自律守则《拍卖企业“十不准”》,促进了全市拍卖企业规范操作。二是抓培训,提高拍卖人员素质。先后向全市拍卖企业和外地拍卖企业在××设立的分支机构免费发放《拍卖法》和国家工商总局___号令《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资料___余份,开展拍卖监管业务知识培训_次,培训人员___人次。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自身加强人才引进和教育,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抓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提高合同履约率。我局在向企业宣传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指导企业和当事人签约,帮助企业在合同中明确制订防范条款,以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市__家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全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拍卖合同示范文本____份。

二、推行“事前预警建议制”,建立企业风险防范系统。为引导企业及时发现拍卖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事前警示建议,帮助企业、竞买人防范风险,避免不必要损失,我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推行了“事前预警建议制”,并在具体操作中始终把握备案审查和日常巡查两个重点,发现线索,开展预警建议。一是对违反法律赋予工商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开展事前预警,及时下达预警通知书。前不久,××市某拍卖企业到我局办理异地拍卖备案手续,经审查发现该公司拍卖标的为一批名人字画,但缺乏权属证明及字画鉴定资料。我局当场作出不予备案的通知,并警示该公司,如该标的强行拍卖成功,字画出现权属及真假问题,将承担违法违约责任。同时,还及时向有意参加此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发出警示。事后该公司果断撤消了拍卖活动,对预警表示了认可。二是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行政建议,下达建议文书。今年我局在审查一拍前备案材料时,发现××市××拍卖公司、××拍卖公司在拍卖中经委托人授意限制他人参与合法竞买、未获得国有土地部门授权擅自拍卖国有划拨土地的行为,及时下达了行政建议书,帮助企业改正了错误。今年以来,我局共下达预警通知书__份、行政建议书_份,受到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三、

推行“拍卖三级监管制”,全面规范拍卖交易行为。由于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着力加强拍卖市场监管,各类违法拍卖行为日趋隐蔽,给拍卖监管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对此,我局通过推行三级监管机制,严厅打击违法违规拍卖行为。一是建立拍卖行业自我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相互监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止和举报;要求企业内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齐合同管理人员和完善各项拍卖合同管理制度,对已举行的拍卖活动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正;协助拍卖行业协会对不规范的拍卖操作进行批评。各拍卖企业先后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___余条,改进拍卖操作规程__项;二是建立工商巡查监管机制。将市场巡查与拍卖现场监管、_____投诉举报和竞卖咨询服务紧密结合,细查线索,广索案源。同时制定并实施了案件查办进度公示制、案件交办、督办制,从而调动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今年我局利用各类媒体先后公布拍卖投诉举报电话、咨询服务电话__个,在受理投诉举报的同时,重点开展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咨询服务既向当事人宣传了拍卖法律法规,也同时掌握当前违法拍卖的动向及线索,为及时打击违法拍卖行为创造了有利地条件。今年来,我局先后接到拍卖投诉举报和拍卖咨询电话___余人次,广大群众已成为取得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

管理机关出具的《异地拍卖委托监管函》及拍卖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规范拍卖公告形式和内容。要求拍卖企业必须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具有权威性、指导性的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公告。同时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三是规范了现场监管内容。对于六类拍卖活动一律实行现场监督管理,即:公物拍卖;被执法部门处罚拍卖的走私罚没的拍品;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拍卖企业有违法违规记录;标的特殊,竞买人数较多的;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监管的。通过实施拍卖监管内容的规范和统一,完善了拍卖活动备案制度,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1、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硬任务”,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化统领发展、信息化牵引发展、一体化集成发展、社会化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法治为统领,着力提升监狱工作水平。

1、贯彻“法治统领、安全为先、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监狱工作理念,完善“一个党委、两个法人”新型监狱运行管理体制,推进监狱规范管理常态化,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和四道防线,全面推行民警首问责任制。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和狱内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3、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应急防暴队伍为支撑的监狱警务模式,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511”模式,建立质量评估、行为矫治、循证矫正和个别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改造体系。

5、加强出监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进监帮教活动。探索罪犯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有效途径,争取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有实质性进展,打造“科学化引领、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协同、制度化推进”教育改造特色。

6、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建立刑罚执行协调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力度。

7、落实重点罪犯管控措施,依法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力。扎实开展推标创建活动,深化标准化监区和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提升监狱形象。

二、坚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8、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普法规划中期督查。

9、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突出菜单式、互动型普法,探索研究式、体验型学法用法新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10、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12、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4、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稳工作广覆盖、深拓展。

15、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16、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一、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管理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司法助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以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法律事务所的监督与指导。

二、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加强对村居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化解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将分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能力。积极推进交调委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调委、旅调委等各专业性调委会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衔接管控,建立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与监狱、劳教所的衔接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将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加强协调,争取解决特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用地问题。

四、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我市和各区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开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通过gps定位系统,实现对矫正对象的二十四小时的位置监控和定位跟踪管理。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和心理辅导,完成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入矫须知的编印工作。

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机制调研工作。完善案件管理、业务发展、人才培训、质量管理等制度和全市律师、公证员网上信息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律师公证员做好法制宣传、涉法涉诉信访协调、开展法制讲座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在社会管理、人民接访、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积极贡献。

六、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联络站联络员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快法律援助基金会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七、全面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抓好组织建设,培养优秀党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推动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创先争优,扩大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建一流队伍、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继续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筹备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相关职责工作,确保各环节顺利有序进行;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综合楼项目建设,完善各项施工报建手续及跟踪监测,做到保质保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顺利完成司法业务综合楼建设任务。

司法局加强律师监管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农质字【2012】271号文件,即农业部和**省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防腐保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高度重视,下面就把**县加强农产品防腐保鲜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监管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持续监管工作。

二是迅速开展摸底排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蔬菜、食用菌等品种,通过摸底排查情况是调查蔬菜生产基地3个;农产品生产企业12家;合作社11个;一般是生产后直接批发销售不需要贮藏,食用菌生产基地有三家有贮藏库;未发现有违禁、高残留农药及防腐保鲜剂使用的情况。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发放技术资料1100份,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公布投诉电话0435-6168960,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了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强化执法联查。联合执法大队、绿色食品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对农资及蔬菜加工储运环节进行检查,规范行为。

四是加强基地巡查监管。结合**县的实际情况,加强基地巡查监管,重点监督检查生产记录,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内蔬菜产地防腐保鲜等质量安全情况动态。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司法局加强律师监管工作汇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高发[2017]83号)的通知后,贵州高浩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进行认真学习。

通过学习,大家对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的真正涵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意见》既强调保障法定诉权,又注重必要扩权,扩大了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的范围,《意见》执行后,将推动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的提升。

《意见》指出,首先要联系自身的实际深刻认识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推进发展,反对盲目蛮干;讲求辩证统一,把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发展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认清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响应中央的司法改革措施,顺应发展变化的客观趋势,要求律师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与时俱进。贯彻落实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要求律师解放思想,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刑事辩护工作在司法活动中得到更好的体现和落实。

在学习过程中,各律师结合所的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律师辩护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一是以法律服务为中心,以便民服务为主线,狠抓落实法律服务责任制,把各项措施和目标落到实处,为法律服务大众创造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二是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按照中央、司法部、厅以及上级司法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接案必登、登后必进、服务大众”的质量方针,树立贵州高浩律师事务所科学、严谨的工作风格,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接轨。为律师事务所实现事务所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运行管理,强化行业纪律,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秩序,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科学制定今年的目标和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自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之日起三日内,对于补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送交通知代理公函、通知其指派律师担任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意见》的出台,对提高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会产生良性推动力,有利于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确保庭审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推进庭审实质化,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局律师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决定选聘部分优秀律师担任我市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指导员,参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3月19日上午,市司法局于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动员会,市政府副市长韩自敬,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国强,党组成员、副局长魏跃,局基层科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和选聘出的20名优秀律师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国强主持此次会议。

任职单位如何协调、配合作了简要说明。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生指出: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司法所指导员是我局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全市基层和谐稳定制定的一项新举措。选聘律师要深入基层,积极参与到任职单位的各项工作开展中去,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各司法所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这也是律师展示和宣传自己的一个有利平台。司法所要全面配合律师开展工作,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办公条件,共同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各司法所、选聘律师要及时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其排忧解难,争取他们的认可和支持。

市政府副市长韩自敬作重要讲话,从“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怎么管”四个方面对律师参与司法所工作作了具体指导。

促进工作发展。

二、“干什么”。一是律师要积极参与基层普法工作,利用专业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要为群众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要直接深入基层参与民事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处理复杂、疑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巨大潜力。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司法所要积极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通过议会代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民调组织的作用。

三、

总结。

经验,促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怎么管。司法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司法所要全面支持聘任律师的工作,逐步推进工作进展,不能急于求成、贪大求全。

会上,部分司法所负责人和律师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让律师到司法所任指导员,参与基层工作,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创新之举。选聘律师和各司法所一定各尽所能,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结束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国强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韩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各司法所负责人要将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给每个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与聘任律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做实。

司法局档案管理工作汇报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法局档案管理工作汇报,希望您喜欢,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今年以来,xx市xx区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对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整理,为日后查找档案提供了方便,也为妥善保管档案提供了保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培训。xx区司法局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机关科室、司法所有关人员到好的地方学习,并且利用网络借鉴发达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共同研究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填写、管理、保存方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档案的管理意识。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强化档案材料的收集,xx区司法局专门设立信息档案室,购置档案柜,做到分类存放;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矫正档案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并购买了专用的档案夹、文件盒,统一规范了案卷内容,统一制作了档案封皮、目录、贴条等,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档案、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等档案,都进行装订并分类归档,同时,要求各司法所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社区矫正档案,建立工作制度,提高档案材料收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明确标准,规范管理。为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xx区司法局从收到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审前评估委托调查函后,建立第一手档案资料,将调查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收集存档。收到监狱和法院的判决文书后,建立一人一档。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后,完善相关报到资料。凡未到司法局报到的人员,及时查找,督促报到,建立档案资料。

四是定期核查,查漏补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格式,落实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自查活动和检查抽查活动,做到社区矫正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年以来,xx区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对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了规范,充实了档案内容,确保了档案保管的规范、有序,提升档案的利用效能。

对照要求,规范内容。依照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档案局印发的《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逐项规范内容。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xx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所所长进行了培训,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填写、管理、保存方法、日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文书的填写及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解决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强化档案材料的收集,xx区司法局加大了对社区矫正档案室的投入,购置了档案柜。按分类存放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为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矫正档案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购买了专用的打孔机、档案盒,统一规范了案卷内容,统一完善了档案封皮、目录、贴条等,对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进行三孔一线式装订并分类归档。同时,要求各司法所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社区矫正档案,建立工作制度,提高档案材料收集的质量和效率。

明确标准,规范管理。为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xx区司法局从建立第一手档案资料入手,及时将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审前评估委托调查函和调查形成的相关资料收集存档。在收到监狱和法院的判决文书后,及时按人建档。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后,马上完善相关资料。对于未到及时报到的人员,及时组织查找,督促其按时报到,并建立档案资料。为确保信息交换的便捷,还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动。

定期核查,查漏补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格式,落实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跟进完善电子档案创建,通过经常性的自查活动和检查抽查活动,做到社区矫正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xx县司法局晏城司法所严格按照《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及市、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标准,强化责任意识,细分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使用、文书归档、社区矫正档案日常整理等工作。

加强硬件配置,统一使用县司法局印制的社区矫正专用档案盒,确保一人一档。做好卷宗分类,使用统一的日常管理记录表格,对新旧表格的更替做到及时更新。

每月开展一次档案整理工作,并结合每季度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档案检查意见以及年底的档案考核标准,及时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

明确矫正档案由专人管理,做好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事事有记录、有资料,保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两年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司法局将法律学习作为农村群众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法制宣讲团”、“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放映法制录像等多种形式,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拓宽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一是通过村级法制宣传专栏,将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说法,达到普法目的。同时,协助部分村建立一支由本村内在职和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村民中组织骨干力量,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二是通过村民学校,坚持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针对各村的不同情况,在村民学校,如青少年学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校等,组织“法制宣讲团”成员或相关人员因人而异、深入浅出地上好法制课。去年来,市法制宣讲团组织了《交通知识管理法规》的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宣讲活动中,我们还注重抓好各种宣传载体的运用,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宣传工具进行教育,使宣讲活动更加扎实有效。三是为各村居配备法律图书。内容主要涉及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村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村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分册》,以及上级《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一起分发到镇、村和村民手中。第四是协调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我局以普法办为依托,把送法下乡活动纳入每年的普法计划,并积极与人大、宣传部、法院、检察、综治、公安、劳动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如在三月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中心工作,翻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同时向上级有关机关征订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分发到各村(居)、企业和中小学。与宣传部、卫生局、市有线电视台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过电视广播、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社会稳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两年来,在一系列送法下乡活动中,印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5万多份,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300多期,开展送法下乡275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

二、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排查矛盾纠纷,并进行综合分析。重大节日、特殊季节随时排查,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减少激化、减少信访和诉讼。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使本村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力争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不久拖、不激化,维护本村安全稳定,保障村民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落实法律援助经费,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构筑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大力宣传《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了广泛支持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强化面向农村服务的职能,组成志愿者队伍,开设法律服务窗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村民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村民排忧解难。四是加强“148”建设,使“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两年来,全市“148”通过接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受理法律事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防止多起群体性械斗,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

三、加强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每年初确定的依法治市工作安排中,把依法治村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重点来抓,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在全市各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事务公开。结合本地的特点和村民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同时加强对依法治村的调研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积极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共同探索新时期下如何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并多次到基层部分村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进行调查研究,并与镇村干部群众座谈,了解基层单位的新做法,解决存在问题。此外,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通过召开依法治村经验交流会、普法依法治市简讯等,以点带面,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司法局律师进社区工作总结

迎着猴年春节的爆竹声,圆满结束了自己执业的第一年度。回顾2019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律师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1果。

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3件,刑事代理(辩护)4件,非诉讼案件2件,法律援助案件32件,法律咨询及代收1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第一件建水一家公司的公司确权纠纷案件和第一件州内重大的刑事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法律援助案件,有当事人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也有自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的,还有几件是涉及外国人的,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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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州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刑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包括刑事和房地产公司业务。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知识不足,特别对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不够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审中的一些发问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同时,对除法律领域的书籍涉及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视野不开阔,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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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律师工作半年总结

司法局律师工作半年总结,总结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司法局律师工作半年总结,欢迎阅读!

半年来,我局律师工作在市局公律科的直接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保障社会稳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律师自律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上半年2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11件,其中民事案件62件、刑事案件39件、行政案件9 件,非诉讼案件1件。

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律师职业教育。

一是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升或改善律师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重塑了律师行业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了律师行业的向心力、凝聚力。

二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半年我们要求各所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律师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学习和活动,使全区律师加深认识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理解与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内涵,树立了规范执业、为民执业观念、增强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二)积极开展免费法律服务。

xx年1月22日上午,我市在我区东阳渡镇人民村启动“三下乡”活动,我局组织我区2个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积极参与,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土地法》、《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活动期间,展出板报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

xx年5月14日—16日,珠晖区委政法委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政法部门开展“迎民调”法制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领导带队,组织了以我区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宣传队伍,在东阳渡镇、太平洋商业城、东江丽景开展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内容的宣传活动,为当地居民群众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共1000余册,法律服务公开信xx余份,现场律师为农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20多人次。

(三)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上半年,我区律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主动登门服务、2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企事业、社会团体、公民法律顾问20家。

律师参与顾问单位的合同起草、审查、项目认证、谈判及日常管理,为顾问单位代理诉讼事务和非诉讼事务,为顾问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出谋划策,受到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四)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

律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区律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参与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

星期三和星期四由2个律师事务所组织一名律师轮流参与政府信访值班,在接待中充分发挥律师自身专业优势,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了一些矛盾进一步激化,今年上半年共计参与涉法信访值班27次,调处信访案件调处9件。

(五)积极开展律师年检工作。

xx年3月下旬,一年一度的律师年检工作开始,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公律股的工作,组织全区2个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了年度注册检查考核工作,合格率达到100%。

同时,严格按照市局公律科要求,全力律师管理平台信息上传及网上注册检查考核工作。

(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

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在全区45个社区与3个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签署结对协议,律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并在社区举办法制讲座。

为进一步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5月中旬,我们对全区45个社区的结对律师参与活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于不到社区参加活动的律师一律上报市局公律科,并请求更换律师。

上半年,律师到结对社区值班9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16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律师政治、业务学习活动不多。

二是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个别律师自由散漫、纪律松懈、作风拖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以规范和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为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是加大对律师的政治、业务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和业务素养。

三是加大对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举报投诉律师案件及时启动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在职权内进行严肃查处。

四是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

五是努力完成市局公律公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认真执行年初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组织引导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至6月30日止,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35家(合伙所12家(含分所2家),个人所7家,国资所9家,公职所7家);现有执业律师162人(社会律师142人,公职所律师17人,法援机构律师3人);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案件共1456件(其中刑事112件,民商事1094件,行政90件,非诉讼125件,仲裁35件),咨询和代书法律文书1781件,调解成功13件,担任法律顾问204家;业务总收入1528.43万元;村(社区)顾问律师服务镇街政府、村居委、群众18448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215件。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以“三赛”考核为抓手,组织律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创新。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赛”考核方案,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全年和每季度的目标任务。

今年在全市1425个村(社区)铺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全市共有209名律师(其中深圳律师55名)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142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引导律师实施“五员”合一工作法,破解律师履职难题。

围绕律师进村(社区)干什么?怎样干?着力在法治出成效上下功夫。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对象是全市的村(社区)和村民,服务主体是律师,律师能否转变角色、担当职责、发挥应有作用,直接影响着改革的效果。

为此,律管科引导顾问律师要当好“五员”角色,一是当好法治教育宣传员。

要让村居民知法、懂法,要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让村民相信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努力在基层社会形成“宪法神圣、法律敬畏、规矩本分”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精神。

二是当好村(社区)决策和治理的参谋员。

要着力改变当下一些基层村官“迷恋于权治和人治,习惯于钳制和压制”的局面,帮助村(社区)做好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违法治理的危害性分析,引导趋利避害,保障决策者的个人平安。

三是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要善用法律判明是非对错,定纷止争。

既要有法治思维,也要有德治教化,突出乡村治理中“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传统美德,发挥道德引人向善学好的作用。

四是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员。

要引导教育群众信法不信访,诉求表达要理性,维护权益靠法律。

要让有理无钱的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确保每个公民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感受到公正正义就在身边,让贫者活得有希望,让弱者活得有尊严。

五是当好社情民意和突发事件的信息员。

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应及时将情况汇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依靠党委政府法治资源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借力深圳律师资源,破解村多人少难题。

自去年12月2日,肖伟星局长率队赴深圳市司法局详细商讨派律师支援河源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我科积极主动与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协协调沟通,经两局商议,深圳市司法局于今年2月12日下发《深圳对口支援河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配置方案》,派出了55名深圳律师支援我市工作,有力解决了我市律师资源不足的难题。

(三)组织业务培训班,提升律师的服务能力。

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工作部署,我科认真组织培训工作,于2015年5月22日在市委党校一号报告厅举办河源市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邀请了河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强律师、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杰律师分别授课。

5月28日河源市司法局、律协与深圳市司法局、律协联合举办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律管处陈建处长、河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明添律师、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傅立标律师分别授课,有效提升了顾问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充分认识到律师作为法律秩序的捍卫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正确引导全体律师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

在6.30广东扶贫济困日,仅市直律师就捐款32250元,充分体现出我市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正确引导律师牢记职业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在服务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今年继续规范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报告备案制度,严格填报《河源市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报告备案登记表》,明确重大、群体、敏感案件的界定范围和报告备案时间,及时掌握此类案件的进展情况,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

组织引导市、县律师参加每月市、县领导接访工作,并形成制度,关注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努力当好党政领导的法律参谋,妥善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效地防止事件的激化和升级,对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至6月30止,报备的敏感、群体性案件有4宗,均是拖欠劳动报酬的。

三、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为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提供优质服务

高效及时地为全市35家律师执业机构、162名执业律师办理好年度考核(年检)手续。

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每年需办理年度考核手续,今年我们对全市35家律师事务所及162名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注册,考核后及时将结果报送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并将考核后的执业证及时发还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高效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做到零差错。

载止6月30日,律管科受理退伙申请2件、入伙申请1件,受理申领律师执业证申请12件、补证申请11件,受理申请律师执业证注销2件,受理申请律师所地址变更1件,受理申请律师转所6件,受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1件,受理实习证申请16件,律管科在办理上述业务时能及时准确的依法定程序对申请事项予以办理,或报省司法厅核准。

为了适应我市律师业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还受理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1件。

经我局初审后,得到省司法厅批准,使我市的律师所结构形式、布局更加合理的良好格局。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根据2015年河源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计划,全年继续督导跟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河源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2015年6月30日

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三灶管理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局的业务指导下,本人始终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做好三灶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上半年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半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6月底,共承办三灶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 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

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

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半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三灶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三灶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三灶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

本人多次深入到天元公司、金湾房产、副食品公司、金海滩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

三灶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

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

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

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的重大司法使命。

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

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

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

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截止至6月底,共承办三灶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 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

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

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二、20**下半年工作的思路与展望。

1、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到决不损害百姓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制局的业务监督,确保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2、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职能,全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信访联动工作。

要继续坚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协商,稳妥处理各种矛盾和上访问题。

及时与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防止重大群体和突发事件发生。

积极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

继续深入困难企业,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替政府排忧,为企业解困。

帮助企业解决历史债务重、劳资纠纷多、内部管理乱、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积极开展维权活动。

对区属企业的不良债权要及时进行清理,按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大后少的顺序,逐个制定解决办法。

争取收回一批债权,以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

3、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争做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人民公仆。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工程。

要忠实于宪法法律,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切实改进服务作风。

要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

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律专业水平。

总之,过去的半年是勤勉奋进的半年,是卓有成效的半年,本人凭着对法律工作的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无比热情,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过硬的思想作风,在三灶管理区应债维稳和法律服务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心明法释理,播撒法律知识,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离不开区司法局的正确决策、关心和帮助,但离自己的工作目标和领导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展望未来的半年,我将信心百倍、加倍努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全面完成三灶管理区和司法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司法局执行难工作汇报

内容提要:多年来,民事、经济案件中“执行难”问题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执行难”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和机制问题的综合体现,需要运用现代司法理念,来正确认识和看待“执行难”。本文通过分析“执行难”问题的发展过程、形成的原因、难以执行的案件类型,来澄清对“执行难”的一些模糊认识,形成一个客观、全面的“执行难”问题的景象,找到治理“执行难”的方法。

关键词:执行难司法地方化司法权威法律缺陷。

多年来,民事、经济案件中“执行难”问题成为执行机关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给执行机关造成很大的压力。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推进,执行机关的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这对原本就已堆积的大量的得不到实际执行的执行案件来说,无异是雪上加霜。执行是指执行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的一种司法行为。“执行难”是指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致使执行不能,权利人合法权益不能实现、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国家法律和人民执行机关的权威遭到践踏的情况。

在我国,“执行难”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地显现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执行机关执行工作中,十多年来,大体经历了“无序执行期”、“粗放执行期”和“理性执行期”三个阶段。

“无序执行期”。“无序执行期”突出发生在90年代中期之前,最典型的行为是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抓人促执行”,即用违法拘留被执行人的办法来逼迫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这里,首先应当明确,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执行机关的权利,是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已执行的必要手段和保障措施,必须依法坚决实施,并且要用足、用好。但,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必须依法,被执行人得有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应受制裁的行为,而不能违法采取。由于大量案件积压,社会反响强烈,执行机关压力很大,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左右,曾有一段时间,有的执行机关为提高执行率,采取过违反法律规定的“以抓人促执行”的办法。相信这里许多人也许还记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过光的某省的一位基层执行机关院长,这个执行机关为执行案件竞为被执行人办“培训班”,把不执行执行机关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传唤到执行机关“集中办班学习培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讲什么“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这种办法对于执行案件确实收到过一些实际效果,但却是无序执行的作法,是违法的,以至造成了无序执行局面。

“粗放执行期”。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无所不用其及,常将一些企业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出台一套土政策,限制执行机关执行,规定什么“执行机关执行案件首先得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经允许后才能执行”,引起一些执行机关特别是外地执行机关的的粗放对抗。有的执行机关为回避当地党政机关,在执行案件时,采取异地查封扣押的办法,常在半路查封车辆或拘留被执行人,而当地领导就派公安围追堵截,有的甚至按“抢劫”立案,公法两家常常上演“全武行”,一方“粗放执行”,一方“粗暴保护”。为此事,有的执行机关执行人员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某省有的法官就被推下了黄河。

“理智执行期”。针对”执行难”及其相应带来的无序执行、粗暴执行的严峻情况,最高执行机关向党中央专题报告了”执行难”的问题,中央政治局专门听取了汇报,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1999年7月,党中央下发了11号文件,明确提出必须反对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肃批抨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干预执行机关执行工作的错误作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高度,支持执行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治理和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文件下发以后,形势迅速改观。执行工作从此进入“理性执行状态”,有力地推动了“执行难”和无序执行、粗暴执行问题的解决。

“执行难”的案件类型。

(一)农村经济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和被执行主体被撤销的案件“执行难”。主要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这方面特别表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城市中被执行人财产枯竭的企业。很多刑事犯罪者本身就没有什么财产,为财产而犯罪,判处罚金或判决赔偿,往往等于空判。某地有一起爆炸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涉及七八个人,宣判后,被告在监狱,家里没有什么财产,媳妇、孩子跟人走了,不知道在哪儿,根本没法执行。可以说,经济困难,没有执行能力,是造成“执行难”的根本原因。

(二)涉及劳保职工的案件上访多、难执行,形成原因多是计划经济遗留问题。目前,涉及企业劳保职工的执行案件较多,劳保职工往往聚众上访,使案件难以执行,起因多是计划经济遗留问题。某一大型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受政府指令上马了农药“8.5”项目,由政府协调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政府对所生产的农药包销,企业享受政府补贴。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企业的效益下降,而银行也因走向市场,追求效益,向企业追收贷款本息,不得不提起诉讼,判决后即申请执行,当执行机关执行人员到该企业执行时,执行机关一执行,该厂工人便到执行机关集体上访,至今尚未执行。类似这种情况的执行案件占整个执行案件相当大的幅度,计划经济遗留问题,是造成“执行难”的历史原因。

(三)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执行难”,造成这方面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些是钻政策空子。前些年,为搞活企业,有的地方提出了所谓“大船搁浅,舢板逃生”的政策,在企业转制中,搞“假破产,真逃债”、“假分立,真逃债”、“假租赁,真逃债”。某企业欠下巨额债务,但亦有财产,就采取先分立的措施,将有效资产变价等投资到新厂,却将老债留在所谓的“留守处”,不予偿还。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地方甚至可以说较为严重。而由于中间有政府部门行为,并有行政领导参与、干预,执行机关执行中困难重重,致使有些案子久执不果,旷日持久。

(四)涉及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案件“执行难”,深层原因是由于司法权力地方化。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上看,执行机关受各级地方党委领导,由同级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人、财、物权全在地方,上下级执行机关之间仅为审判监督关系,相当一部分案件由于受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应依法及时执行,执行机关及办案法官却不能及时有效的执行。司法权力地方化,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症结所在。

(五)涉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案件“执行难”,形成原因包含不能依法辩证处理和解决维护稳定与严肃执法的关系。如上所述,一些案件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其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财产时,被执行人往往聚集职工上访或直接对抗,一些领导干部和执行机关以及办案法官,对此不能辩证分析,依法处理,不愿碰硬,而是以扶持企业,维护稳定为由,置申请人合法权益而不顾,顺水推舟,简单地不予执行,致使案件不能执行。不善于依法辩证处理和解决维护稳定与严肃执法的关系,不敢碰硬,是造成“执行难”工作方面的原因。

(六)被执行人故意欠债不还、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的案件难执行,形成原因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目前,许多人的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不执行审判机关判决,转移隐匿财产,因此而引发的暴力抗拒执行事件也时有发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泊,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是造成“执行难”法律意识方面的原因。

“执行难”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现行法律的缺陷。社会处于转轨时期所呈现的法律空白与无序状态,造成了许多当事人在经济大潮之后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履行能力。当社会处于轨转或变革时期,由于旧的章程、制度、法律被淘汰或否定,新的章程、制度、法律却未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及人们的经济活动往往是听命于上层的指示、领导人的讲话及政党或国家政策的引导与左右。于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政策迭出、行为超前、法律滞后就成为了转轨时期社会状态的显著特征。由于缺乏法律来约束、调整,因此,人们的经济行为不仅是超前的,而且在经济与金钱利益的驱动下,包括公民、法人在内的很多人不计社会后果与法律责任铤而走险、投机钻营,唯利是图。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社会状态就明显地出现了这种法律空白和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序的混乱情形。出现了银行到期收不回贷款;工厂、企业、效益低下,三角债、连环债层层丛生;皮包公司应运而起,许多人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侵吞国有财产,肆意挥霍、挥空公款等不正常现象。当其债权人、请求人诉诸于执行机关,求助以司法手段收回贷款,理顺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时,那些业已破产倒闭或资不抵债,瘫痪关门或挥霍公款一空的当事人自然就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了。如民事诉讼法对权利人申请执行规定的期限较短,短的六个月,长的也只有一年。因此,当事人为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即使明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不得不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

(二)执行机关独立执行的法律问题未解决,执行工作受到各种非法干扰。我国宪法规定,执行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但对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是否也应独立执行一一包括执行法官的独立执行?对于这个问题,宪法和法律似乎都没有正面与直接的回答。致使司法实践中,独立审判做到了,可是执行工作却受到各种非法干扰,执行机关独立执行的法律问题远未解决。执行工作作为司法权行使的最关键环节,如果它是不独立行使的话,则审判机关依法独立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就会在执行阶段因受到各种非法干扰或左右而发生变形变质,从而最终导致司法权独立行使的宪法原则受到损害。目前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缺少一部统一的强有力的执行法律来规范及操作。现行的有关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规定,既笼统、抽象、不够具体与不易掌握,又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系统性,如执行工作的地位、责职、程序、救济、责任等等,法律均未有明确与具体的规定,执行立法滞后。

(三)司法权威不够,司法价值在社会中不占主导地位。司法权威是国家的基本权威之一,它是以宪法确立的原则为基本,专门以执行与适用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意志与规范为内容的权力行使形式。在现代国家,司法权威是不依赖于任何行政权威而出的并为行政权尊重与服从的一种规范性的国家权威。司法权威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应是一种绝对和不可替代的权威。然而,在我们的社会实践中,司法权威不受尊重和被渎犯的情况却普遍存在与出现。这些现象的出现有深刻的社会与历史根源的,几千年来的封建专制统治,中国人服从和崇尚的都是人治权威和价值,人们习惯的是政府的号令、政策、领导者个人的指示、指令等,产生了只直接听命于强人指令才能服从与奏效的直悟性的民族心理;另外,几千年来中国,司法权素来都是从属和依附于行政权,人们对司法权的价值知之甚少。于是,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领导者个人的权威高于一切。在这种小农心理的影响下,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即人们惧权而不惧法,畏长官命令而不畏国家法律。

(四).现行执行机关管理体制不完善。首先,执行机关的人、财、物等权力基本上掌握在地方手里,有的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经济发展或其他原因,利用职权干预执行机关执法,甚至在严肃的执法活动中弥散着庸俗的社会关系学味道,致使执行机关难以真正地独立行使执行权。现行的地方执行机关管理体制造成了地方各级执行机关服从与听命于地方权力的管理与指挥,地方利益与地方执行机关利益的一致性,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国家法制的统一与贯彻。某些经济主体对于同来自外地方的公司、企业或公民个人发生纠纷而被诉之于执行机关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利用自己同本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固有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或说情或指示或施压,影响、干扰执行机关的审理和执行工作;而某些地方党委、政府从本飞财政收入和地方利益出发,置国家法律不顾,阻碍执行机关依法办案。这种现象在地方实行财政包干、企业、公司利润同地方税收等利益关系重大或密切时,来自地方党委、政府的非法于扰更为突出。其次,民事执行之所以难,其根子并不在“难执行”,而在于“审执不分”。民事强制执行的体制障碍在于,执行权在本质上属于行政权,而司法权的核心在乎中立的裁判。司法权以消极为美德,对于当事人的纷争依“不告不理”的原则不主动介入,对于已作出的裁判亦多交由行政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也不应多加干涉。

(五)、市场主体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的缺失。这一点很突出地表现在我国传统的“赖帐逃债”不良文化上,例如,“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等民间俗语。同时,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对经济交往中的种种欺诈行为制裁不力,对欠债不还者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无形中纵容甚至助长了种种失衡观念和行为的滋长、蔓延。比如,对欠债不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欠债企业破产关闭后,对企业经营者没有实行相应的“行业禁入”和“信用死亡”规则,使之有机会另辟财路。这种观念上的落后和制度上的不健全,是:执行难”得以孳长的肥沃土壤。

(六)执行机关执行力量不足,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执行装备落后等也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因素。我国自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生活空前活跃,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经济纠纷日益增多。这样,执行案件的数量、类型和难度也就相应的增加和提高,导致执行工作难度增大。

正确认识和对待“执行难”

“执行难”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和机制问题的综合体现,需要运用现代司法理念,来正确认识和看待“执行难”。

(一)执行风险是交易风险的继续,也是交易成本的扩大。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都不例外。在国外,商事案件判决后执行不了是正常的,能够执行也是少数。有纠纷才有诉讼,而产生了纠纷说明双方在经济往来或者经营活动中有了失误或是其他不正常的情况,执行机关应一方的请求,受理案件并依法采取措施补救,这样的法律补救是事后行为,其效果总有限度的。债权人就是参与经营的人,他们必须承担自己经营上的失败,这是商人经营风险的一部分。他们不应将自己经营上的失败怪罪到执行机关头上,而执行机关也承担不了这种执行不了的指责。执行机关的执行不以执结率来衡量工作业绩,而是以其承担多少案件的执行任务来考察工作。至于案件最终能否执行得了或是最终能执行多少,受商人自己此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与执行机关和执行官没有关系。因经营风险而形成的案件,执行不了是正常的,能够顺利执行的是少数。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观念问题。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并不完全取决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度,而是取决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人的取证情况等多种因素,申请执行不一定能使执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这种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不是由于执行机关的民事强制执行行为所导致的,它是当事人在进行商业交易时,自然存在的一种风险,是交易风险的继续。

(二)执行工作是一种公力救济手段,不能包打天下。就象再高明的医生也不能把死人治活一样,对一些“杀无血、刮无油”的被执行人,执行机关有天大的能力也不能将案件执行。执行机关执行工作作为一种有限的司法救济手段,不是万能的,不是说“我的官司打赢了,执行机关就要给我执行到位”,案件能不能执行,关键还是要看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经济困难,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是再高明的法官也无法解决的现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三)程序公正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终极目的,只要执行机关穷尽了一切司法手段,还不能执行,也应视为公正的执行。司法制度的中立性、被动性,决定了执行机关执行工作的司法价值取向应当是“程序公正在先,债权实现列后。”当事人到执行机关申请执行,要看执行效果,但更重要是要看执行程序,看法官是不是穷尽了一切司法手段来执行债权,如果没有穷尽,就中止执行或不予执行,那是司法不公,如果穷尽一切法律手段还执行不了,则要全面分析原因。

(四)执行工作的成果是当事人的积极性行为和执行机关职权行为结合的结果。过去采取的执行模式是职权主义模式,在整个执行过程中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完成,由执行机关调查取证,执行机关寻找被执行人,寻找被执行财产,委托评估拍卖,然后将钱或财物交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忽视了当事人的参与权利和参与职责,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执行公正性和效率,应采取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执行模式。启动执行程序要由当事人申请,执行中要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要积极承担举证责任。申请执行人应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线索,被执行人应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经营情况及负债情况。当事人承担自己的责任,参与到执行程序中,积极发挥作用,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降低诉讼资源和成本。

(五)合法性是民事强制执行工作的思维基点。执行是一种公共决策,对于执行机关的行为社会有不同的评价,评价一件案件,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具体说来,党委、政府领导可能从政治思维的角度进行利与弊的权衡,一般学者可能从理论学术思维的角度进行是与非的分析,当事人可能从经济思维的角度进行成本和收益的评断,社会舆论可能从道德思维的角度进行善与恶的比较,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必须从合法性的角度评判,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来进行评判。思考焦点是判断这种行为、利益、主张、期待是不是合法。合法的给予肯定,不合法的给予否定。在一个法治社会处理事情,必须以法律思维作为基础,其它的思维方式都应当纳入法律思维的轨道。我们经常提四个效果的统一:即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但真正的效果统一是在合法的自由裁量的范围内考虑政治因素、经济因素、道德因素,不能超过法律的临界点,超过了临界点就不是几个效果的统一,而是违法办案。

(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问题。一个地区要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但什么是良好的软环境呢?对被确立为"重点保护"的企业,别人欠它的钱,司法机关要帮助给追回来,而它欠别人的钱,却不让执行,这是良好的软环境吗?这样做,开始企业可能受益,但久而久之,它就可能成为长不大的孩子。真正的经济发展良好软环境应该是“宽松、平等、有序、安全”,是让大家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具体讲,“宽松”是指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鼓励自由竞争,充分搞活经济;“平等”,就指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都要依法平等保护,当前更要注意依法保护私有财产和民营经济;“有序”,是指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其中关键是有法必依;“安全”,包括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

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对策。

“执行难”的形成多因一果,有内因也有外因,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4、5趟,每次行车往返40多公里。辽源市东辽县未结案件到2003年4月末结的471件案件中,申请执行标的额小于1000元的就有34件,有的人连几百元的欠债都履行不能。执行标的额是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分水岭、睛雨表。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了,执行难的解决才有了物质基础。所以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

(二)还执行权的本来面目。执行权不是审判权的延伸或组成部分,而是行政权的组成部分,把对判决的执行从审判机关中分离出去,划归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性质就是法律执行机关)。执行案件由审判机关审查后,向行政机关发出执行指令,行政机关按照指令执行。目前世界上法治较发达的国家实行的就是这样的体制,比如美国。这样做的好处是维护了司法权威,使得审判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判案;同时又能有效地利用行政机关在人力和物力上的优势,不再关注审判结果的合法性只关注于执行,避免了案件的扯皮和反复。这样就加大了执行力度和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增强公民的司法权威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敬法等现象或多或少存在于我国公民之中,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的权威不高。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最高权威是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实践而得到全面体现,然而在一些偏远的地区有人抗法却已成风。在推行普法教育的实践中,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抛弃那种法律工具主义的人治思想,弘扬平等、公平和正义的法治思想,将这种全新的思想灌输到民众意识中,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走一条上下结合的道路来推进法治的进程。从而使全民普遍养成法治观念和守法习惯,理所当然地服从审判机关的裁判,认识到抗拒审判机关的有效判决是不可接受的行为。要强化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从而使公众的社会心理有更强的承受能力,能够接受在诉讼机制的规律性和科学性指引下所能够得到的结果。“执行难”的顽症才可能真正、有效、彻底地消除。

(四)推进执行工作改革。要做好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出路在改革。具体措施:(1)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这是执行工作改革的核心任务。在高级执行机关辖区内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新体制,上级执行机关对下级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协调、统一管理。(2)推进执行机构改革。为了适应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理顺上下级执行机关执行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关系,要有一个便于实施行政领导和司法监督权的机构载体。(3)加强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执行权运行中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具体措施是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应分离,分别由执行员和执行法官来行使,建成裁判人员与执行人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4)探索执行方式改革。这是提高执行结案率的有力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利益分配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执行工作应适应这一变化,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兑现。同时,要摒弃计划经济时期的执行思维,将债权的实现从现金的支付,所有权的变更扩展至经营权、使用权的转移,债权转股权,返租经营等方面,使执行机关的执行工作有更大的空间和广度。

(五)破除“司法地方化”体制。我国的司法体制是一个地方化的司法体制,这是现实的体制,也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院长由当地人大选举任命,执行机关的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以权压法的现象难以避免,这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司法权地方化和“人缘”、“地缘”关系问题,切断执行机关、执行人员和社会之间非必要的联系,在二者之间建立一定的“屏障”,形成必要的距离。

(六)加快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步伐。我国还没有独立的强制执行法,其他法律有关执行的规定不够详细,使被执行人有不少漏洞可钻。在执行手段上,法律应赋予执行机关更强有力的手段。要制定易科执行制度,比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改为人身执行并强制劳动,通过劳动收入来偿还债务,直至还清为止(事实上改为人身执行后不久,大多数案件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执行工作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针对“执行难”的状况,制订独立、系统、完整的强制执行法成为了势在必行的任务。

(七)提高执行人员自身素质。执行是一门艺术,是群众工作和技巧工作相结合的专门工作,而当前执行队伍素质和执行水平不高却限制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执行队伍是搞好执行工作的人力保证。执行机关自身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组织、指挥、协调、判断和独立工作能力且身体素质较为良好的执行人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济宁市20xx—20xx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xx〕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xx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宁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99.53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济宁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9%。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司法局档案工作汇报

各县(区)档案局,市级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05]103号)及省档案局关于实施《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川档发[2005]22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是继档案工作升级、目标管理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档案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档案工作由部门管理向政府明确要求的重大转变,是政府机关贯彻档案法的基本要求,是推动全市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和操作办法,加强统筹规划和业务监督指导,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质量。

二、明确任务,统一要求。省档案局关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从起,三年内,档案馆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三分之二达到省二级以上;机关、科技事业单位全部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五年内,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保证工作质量,我市由市档案局统一组织对县(区)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以上的考评,县(区)档案局组织省三级的考评。

复查是确保档案工作等级水平的有效手段。我市将从20至期间,对按照《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等级标准》进行考评的单位进行全面复查,按照《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重新确定档案管理等级,并进行重新颁证和换牌,复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市档案局对市级单位进行复查,各县(区)档案局对县(区)所属单位进行复查。对已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单位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查,确保档案工作不滑坡,市档案局将对各县(区)复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中档案馆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机关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商业金融流通企业、中小学校、文化事业单位,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大专院校、职教、卫生、科研、设计等单位。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充分运用政府行政职能,明确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措施,积极加以落实。要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三年内按照40%、30%、30%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进度,确保各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步伐与省档案局的总体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标准,把握内涵。《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是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有效载体,各级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已达标升级单位进行新标准培训,使各单位充分把握标准的内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为了保证工作的质量,我市统一规定:1、省三级必须配备计算机及档案管理软件,省二级以上必须有档案专用库房,配备去湿机、扫描仪、照相机、防磁柜等设备。2、所有单位都必须开展档案计算机管理,市级单位统一使用思源档案管理软件,各县(区)可自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使用的档案管理软件。3、在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之前三年内,不得有违反档案法事件发生。

四、强化激励,严格管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较原来的《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等级标准》在内容上更丰富、要求上更高、工作开展的难度更大。为了增强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档案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市仍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档案工作升级活动的报告的通知》(内府办发[1990]66号)和《内江市档案工作奖励试行办法》(内府发[1994]116号)文件规定进行奖励,奖金从单位自有资金或包干经费中列支。

各县(区)档案局要加强对本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规划和管理,于每年十一月二十日前,分类填报本年度《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评情况汇总表》及下一年度计划考评单位,报送我局指导科。对于各县(区)通过考评的单位,由县(区)档案局派专人到市档案局办理,由市档案局按照川档规+市代码+[年份]+序号的形式统一编制,颁发规范化管理等级证书和铭牌。

司法局律师管理年度总结

一、年检注册工作。

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注册工作顺利完成,这次年检注册工作按司法部第121号令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全区37个律师事务所、361名律师全部通过检查考核。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83家、办理刑事案件146件、民事案件535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895件、咨询和代书法律文书2458件、调解案件57件、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62件,为公益事业捐款3.035万元。

二、党建工作。

全区现有律师党员96人,建立独立支部11个,联合支部1个。

在开展三项活动工作中,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指导。制度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级,指派党建指导员。二是注重结合。重点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结合起来。

组织律师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公开承诺,全体律师党员签署了承诺书,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依法、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业,积极投身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每名律师党员至少义务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执业零投诉。

四是注重培树宣传典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区司法局召开全体律师党员大会,重温入党誓词。积极调动和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培树了壹品所等规范化党支部典型,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今年5月我区有2名律师党员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奖章”。

三、法律服务。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点援制,为搞好此项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有50名律师被区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点援”律师。在开展律师为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利金所主任安佳律师到体育新城为东北汽车配件近40亿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在全区开展公益活动中,各所都能积极参加,上半年共有20多名律师参加了各项公益活动。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律师事务所管辖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局长滕君政亲自带领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律师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3天时间,分别到划归的各所逐一进行了走访和衔接工作,并征求他们对今后管理服务中有何意见、建议和想法。

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各律师事务所的欢迎和好评,各律师事务所纷纷表示,本打算到区司法局拜访领导机关,没想到局领导亲自到各所走访,充分体现了区司法局服务型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形象,使他们感到非常温暖和感激。通过入所走访的形式完成了10家原市直律师事务所的划归衔接工作。

根据市局的指示精神,完成了全区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荐三个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为化解矛盾纠纷优秀集体和个人。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根据各所行政人员的变化,拟举办一次行政主管学习班,加强行政文书的规范化。

二、要求各律师所在受理农民工讨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残疾人财产纠纷等特殊群体案件,上报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三、围绕迎接建党周年,开展对律师所党支部党员的先进评比工作。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宜昌前三、争全省十强”奋斗目标,以服务当阳跨越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大作为,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一、20**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组织网络体系有效覆盖。法务网格工程整体推进,边界地区联防联调不断延伸,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横向到边的无缝对接。全市已建立法务网格指导中心10个、法务网格工作站173个、划分网格1087个。已与xx县、xx区及xx市xx县联合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名,组织边界村签署联防联调协议10份。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955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84件(其中民调中心户调解838件),调解成功2235件,成功率达97.8%。涉案金额2553.92万元。司法所人员共调处各类纠纷439件,人均调处19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6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民转刑42件9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3件138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9件161人,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实施。我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委中心组全年专题安排3场法律法规学习讲座。专门外聘专家教授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集中授课。全市公务员、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共计30多万名普法对象积极投身普法学习,全市累积发放普法书籍、宣传资料10万余册。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丰富多彩。全市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核心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有效开展,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法制宣传实施不断完善,各镇(办事处)基本达到了“五个一”的标准:即每个镇(办事处)建立一个法律咨询站、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湾子屋场明确一个法律宣传中心户(民调中心户)、为每个农户赠送一本法律书、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意识显著增强。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学习教育和劳动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多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常态化。矫正人员和帮教对象无重新犯罪现象。从12月开始至今,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3人,期满解教619人,现在册314人。今年共接收矫正人员204人。安置帮教五年在册1138人,其中225人、250人、221人、247人、195人。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质效双增。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监管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110件,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诉讼代理420件,非诉讼61件,代书62件,解答法律咨询3050人次,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82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642件、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72件。法医司法所办理司法鉴定197件。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实现案件无差错、零投诉。

——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夯实了党建基础、明确了党建责任、规范了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司法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制定了规范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了党组织晋位升级措施。党建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今年“七一”,我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小玲同志被xx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司法行政部门形象有效改善。一方面,硬件设施上台阶。我局司法业务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交付使用,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60万元,新建司法业务用房1882.9平方米,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配套添置办公设施(装备)40余台(套),使司法行政基本面貌大大改观。另一方面,业务工作获肯定。我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创新、典型经验出彩,赢得全市人民的赞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8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联合组团,对我市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进行专题采访;两河镇赵闸村调解主任张青山,先后入围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其典型事迹得到了广大农民和上级组织的一致好评。今年,玉泉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庙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表彰为“百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作为xx市唯一一家司法局被湖北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二、20工作做法。

(一)整合资源、创新发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创新管理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法务网格工程。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在三个办事处、六个社区开展试点,以城区网格化统一服务管理为依托,构建“法务网格工程”平台,实现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四进网格。以此为基础,总结完善工作内容,形成指导全市整体推进的“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进。在组织网格上,坚持镇有中心村有站,合理配备网格员,实现组织网格的全面覆盖;在业务工作上,坚持标示标牌,基本职能、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四个统一”,实现法务网格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大胆试行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我局在玉泉办事处试点,出台争创“星级人民调委会”和“星级人民调解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星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活动,激发调解员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三是全力实施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在与xx县、xx区建立联防联调组织基础上,今年7月,我局与xx县司法局在xx县五里铺镇召开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会议。组织边界地区的相关村签订了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共同聘任了边界地区的司法所长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并颁发了聘书。加强了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为打造“平安边界”、“和谐边界”,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规范调解工作。一是规范标示、标牌及工作程序。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各司法所规范执行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等一整套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社会矛盾纠纷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二是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人民调解的文书卷宗进行了检查、讲评,特别是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严格要求按照司法部统一的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做到合法合理、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三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卷宗档案。对调解案卷和精品案例开展评比活动,分层次对调解案件实行补助,大力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组织专业性培训。我们以镇处为单位,组织调委会成员和民调中心户,集中开展以《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常见矛盾纠纷调处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水平。庙前、河溶、两河、半月、草埠湖、玉泉办事处等地党委政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抓,保证了培训效果。淯溪司法所还结合该镇道德讲堂活动,在各村进行巡回宣讲身边典型,培训专业调解技能。二是开展针对性排查。除了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外。7月份,我局组织四个专班对包保的5个金龙油脂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不出纰漏。11月份,我局又把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进行有重点调处。集中力量加大对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土地山林等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玉阳、坝陵、王店、玉泉等地因征地拆迁面大,由此带来的矛盾多,但调处效果好,确保经济建设不受影响。其中玉泉司法所2人,参与调处的纠纷92件,直接调处疑难纠纷51件(其中调解死亡赔偿案件6件),共调处赔偿金额7574477元,履行率达到100%。司法局除了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保宜高速、华强化工、木店工业园等建设项目外,还选派半月、庙前司法所2名具有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参与到市机械厂片区旧城综合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普治并举、形效合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六五”普法工作组织迅速。在工作部署上,我们及时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会议。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六五”普法决议。在学习资料组织上,我们一方面争取市政府拿出30多万元专款,为县级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购买了“六五”普法教材,为全市小学一年级、中学一年级学生购买4000册学法课本,并作为各中小学校循环教材,确保中小学生学法全覆盖;另一方面与市新华书店联合,征订发放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普法读本9000余册,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是“六五”普法的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学法问题,我们提请市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中心组进一步加大学法力度。针对青少年学法问题,我们积极同市教育局协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表、进心脑的.“四进”活动。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共计56所学校,都落实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讲授法制课。针对农民学法问题,我们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三万活动”、“四送下乡”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宣讲员参加xx市“科普之春”暨xx市“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人员录制道路交通法等法律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学法内容。创办了“法治当阳”网站,在当阳电视台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同时还制作法律援助小红帽、标有司法行政徽章的饮水杯、购物袋、普法农历本等小物件广泛进行法律宣传。

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学习的同时,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工程。突出行业、基层、地方三大重点领域,推动法治当阳进程。认真组织申报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创建先进集体”,今年共向上级推荐上报7单位参与全省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组织三次调研,确定工作重心。8月-9月,市人大常委。

会领导分三次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视察活动,一是组织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分析汇报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二是深入基层走访调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考查了矫正效果。三是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三个基地,凸显矫正功能。一是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今年5月,市司法局和庙前镇政府共同在庙前镇井岗村建立xx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落实耕地面积10亩。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各镇(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劳动基地的建立,凸显了矫正功能,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二是建立教育学习基地。市司法局同时在井岗村委会建立教育学习基地,购置了桌椅,开辟了学习园地,建立了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并严格考核。三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与相关陶瓷企业联系,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临时安置问题。

实行三个对接,体现帮扶效能。一是与监狱、劳教部门对接,开展过渡性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延伸帮教对接关口,对209封服刑人员“特别家书”,认真开展回复和走访工作。分管领导专程带着相关影像资料、普法书籍到监狱、劳教所,召开当阳籍服刑人员、劳教学员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播放家庭成员寄语,并开展个别谈心帮教活动。二是与法院、社区对接,开展规范化监管,帮助其悔罪自新。受法院委托,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工作,落实审前调查24人次,调查意见都得到法院采纳。对矫正人员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次思想汇报、一次公益劳动“三个一”监管制度,强化刑法执行职能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帮助他们尽快悔罪自新。三是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人性化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积极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助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低保办理、责任田落实等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为矫正人员和帮教安置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

(四)服务民生、提高品质,法律服务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强化考核管理。我们制定《年法律服务单位百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信息工作、社会评价、奖惩等七个方面量化考核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全面监管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接受指派事务、参与局统一活动等均纳入监管考核范围,从制度上增强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实效功能。

拓展服务领域。一是积极争取法援专项经费,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向省法律援助管理处争取增加了法律援助基本经费,同时又争取到法律援助福利彩票专项经费项目,并积极申报了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案件的专项补助。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补助措施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由原来200元至3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至500元,省外最高达到1000元补助。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我们在总结上报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信访部门,极具创新的起草并通过了《xx市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办法》,以当政发〔2012〕47号文件下发,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职责。市财政为此项工作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由此,我市的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市级规范化管理之中,并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三是积极协调法律援助职能部门,拓展法律服务效应。我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残联、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协调与沟通,增设盲道等残疾人专用实施、设立妇女维权工作接待站、建立职工维权工作中心等,建设好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扩大社会效应。制定《xx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落实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组织律师公证服务队伍跟踪参与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为项目建设实现各项预定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公证处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依法及时公正为企业、居民办理公证业务。今年为国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和借款公证2起,涉及金额2.72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办理公证160件,融资金额3700万元。

(五)明确主线、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抓理论学习强素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局领导和科室处所负责人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聚精神、强作风、添活力、谋发展”为主题的党员干部春训活动,邀请市委宣传部、纪委领导作了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局机关干部进行不同层次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抓绩效考核促廉政。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从机关和基层所两方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2012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处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和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

抓主题活动聚合力。制订了司法行政系统“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活动实施方案和“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督办落实。采取“访”、“温”、“学”、“辅”、“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举措,做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导向深入。“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寻访红色路、践行红色魂”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到全国先进司法所xx市xx县仙女镇司法所、陕西省xx县侯庄司法所及革命圣地重庆、延安考察学习,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学习。局工会还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人员进行体检活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凝聚力,充分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面貌。

抓项目建设改面貌。我局申报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用好项目资金,我们多措并举,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一是成立“两个小组”。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现场监管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三位原则性强的干部现场巡视、监督、值班,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展。二是制定“三方会签制”。工程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单项施工完结的验收和清场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司法局监理专班三方同意签字,并记入备忘录。三是确立“四家会审制”机制。针对施工工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设计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的变更,司法局随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四方会审协调,及时讨论、协商,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三、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人员充实、设备更新等都亟待解决。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所工作受人力、地方、环境制约的影响,发展不平衡。三是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20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六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推进“三个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力求“三个规范”(法律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机关管理),实行“三个提高”(法治意识、服务能力、整体形象),为“五个当阳”建设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法治建设,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考核措施,注重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理念的形成,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基础防线作用,注重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着力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多元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法务网格”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强化帮扶教育手段。重点落实电子定位监控措施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帮扶,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四是突出法律服务职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认真开展法律服务领域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分工协作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是突出政法核心价值,注重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及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要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打得赢硬仗、干得成大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司法局工作汇报

集团公司领导:

我就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党组织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局、公司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搞好生产任务及时下达、图纸交底和会审,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与预控、细部工程创优。今年,公司施工任务重,时间紧,而且各种维修、大修工程点多面广而且相对分散、偏远。面对这种状况,我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工作,转变观念,立志作为,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和进度控制的主动权,结合基建“三提升三强化”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加强现场安全安全监督力度和细化进度合约即时管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正确辨识并积极采取预控措施,把违章当作事故,宁听骂声,不听哭声,有力推进施工进度的同时确保公司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不折不扣地将公司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执行力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以积极的心态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对待工作不推诿,困难面前不低头,逆境里面不叫苦,努力工作,特别是大量繁琐的电网erp基建模块上线操作、工程资料收集汇总和网络传递,对750kv顺样变、福里变等往返奔波信息协作圆满完成了任务,以部门每月月度任务为目标的努力完成保证公司大目标的实现,把公司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敬业爱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和业余学习,在工作中通过自考各类执业证书掌握新知识,学习新技术,积累新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本人作为公司职能部室管理人员,大量和项目部打交道,为了使基建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我以党员的身份郑重承诺:能为项目部办的事,立即办;该为项目部办的事,坚决办;难为项目部办的事,想法办,始终以服从和服务作为我个人的行动准则。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本人的不足: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标准还不够高,要求不严,能过就过,只要完成任务,不受批评就行。对此,我的整改措施是: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把自己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尽快转变到局领导对我们提出的各项要求上来,提高工作热情,增强工作信心,加大工作力度,用无私的心,奉献的情继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评格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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