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汇总20篇)

时间:2023-10-30 16:47:12 作者:飞雪 热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汇总20篇)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资源限制,从而确保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工作方案的制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和改进。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洪渡新村“4·2”火灾事件教训,有效扼止火灾事故特别是同类案件的发生,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辖区内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立即成立石碶街道出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孙妙芳任组长,副书记朱华鑫任副组长,其他街道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由党工委委员(政法)马苏君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重拳出击,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明火、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在通道出口乱停、乱放和室内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和宣教工作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拆除一批违章搭建,清理一批占用消防通道,使居住房屋住户和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火灾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严禁租住,并按照消防安全验收的标准进行严格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签订《出租房屋责任书》到派出所验收备案通过后才可出租。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主要为以下五类房屋,一是街道公租房,二是村级集体房屋,三是对私人出租的房屋,四是对违法建筑和临时搭建的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五是公寓性质的房屋。

(一)强化属地主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统一牵头实施整治,各村、社(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网格和每个环节,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真正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统筹抓好辖区内组织发动、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强化职能部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做好出租房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宣统办精准宣传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精准宣传机制。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定向宣传工作和关注街道专项整治的舆论动向。安监所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并登记造册做好台账工作。负责转班及协调各部门。村镇建设办要集中梳理公租房人员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租户一律清退。排查出租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对可能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危房鉴定。综合指挥室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综治“一张网”建设和全科网格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大、中、小三级网格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改、管控等各环节的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员进行专题培训等。发展服务办要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5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电瓶车集中(智能)充电桩。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出租房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发现后务必及时整改到位。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出租房屋无证异地经营等整治。供电所负责对线路乱拉、无漏电保护器、线路未套管、超负荷运行大功率电器设备等行为进行断电处理。城管中队负责违章搭建拆除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强化落实业主(房东)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原则,督促各居住出租房业主(房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未达到消防要求的出租房屋一律不得外租,按照“七个一律”(附件)的要求,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高逃生自救的紧急处理能力。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4月2日至5月31日止:4月2日至4月10日为前期排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16日为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一)前期排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0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各村(社)及相关部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观看消防宣传教育片,营造专项整治氛围。由派出所、各村(社)提供本辖区出租房屋租赁基础信息,各村(社)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排查,张贴《告出租房屋房东书》,上报《出租房风险隐患排查表》,对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至安监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16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处坚决解决一处”的原则,对一时村社不能解决的,由派出所、安监所、城管中队、供电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前期排查阶段发现的有问题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切实有效的解决出租房屋违法违规问题和电瓶车充电引起的安全隐患。

(三)评估验收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街道、相关部门对上阶段专项整治结果统一验收汇总(评估),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通报,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层层包干落实,按照分级分层、包干负责的要求,对居住出租房屋实行联村包户制度,实行逐级包干责任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完善预防、发现化解、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推进居住出租房屋组织化集中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研究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协调、验收、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较大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一案五查”的要求,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直接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固化长效机制。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探索基础信息化管理和科技防范手段的应用,全力推广无防盗窗小区建设,同时增加村社安全监控系统,探索电瓶车集中充电模式。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施居住出租房等级化评定,各村(社)要在人员集中点设立出租房屋隐患举报电话:88172968。

(四)做好信息报送。根据要求专门制作整治方案,落实专人全面、如实统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要建立工作周报、月报制度。整治工作方案、居住出租房屋整治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至专班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柯岩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柯桥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村(居、社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联系领导为组长,负责本村居、社区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的牵头、督促工作;驻村指导员负责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村居、社区书记为本项工作的具体牵头人,根据村居、社区实际合理划分网格,责任到人,其他村居、社区干部、工作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做好本网格内的具体工作。柯岩派出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柯岩街道应急管理站做好资料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一)全面清底(时间至20xx年3月底)。由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牵头,柯岩派出所落实流动人口专管员,对全街道所有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如实记录检查和隐患处置情况,填写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及督促房东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并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排查结束后,填好《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刚性整改(时间至20xx年5月底)。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对照“九个标准”、“六个一律”的标准,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立即组织驻村指导员、村居干部、流动人口专管员,根据本村居、社区实际落实整改,并下发《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停租整改通知书》、《承告知书租》,落实责任。整改一户,销号一户,并落实《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期间不配合或屡教不改的,上报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查处。

(三)长效整治(长期)。各村(居、社区)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新增出租房屋在出租前必须向村(居、社区)申请,村(居、社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规定的才可出租。村(居、社区)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村(居、社区)、站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各村(居、社区)整治小组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村(居、社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居、社区)要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内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整治目标,加强行政执法。居住出租房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倒查后发现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各村(居、社区)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对各村(居、社区)责任制考核。街道各职能站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集中整治。

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系列

当前,气温降低,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通知》(泰公用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燃气安全保障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氛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立即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全县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一)检查内容:

1、燃气场、站运行及管理。主要有:压缩机、加气机、防爆机、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报警切断装置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及完好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情况。

2、燃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主要有:中高压燃气管线、各高压站、调压室、高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穿(跨)越河流、公路和村镇的燃气管道维护情况;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部位的监控情况。

3、户内燃气设施。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以及用户家中燃气灶具、胶管、灶前阀、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等使用和安全运行情况。

4、燃气安全生产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燃气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管线巡检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与用户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燃气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是否到位、充足。

(二)检查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

1、10月31日各燃气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每一处重要设施、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2、11月1日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事业局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所管辖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11月2日下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检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提供的燃气企业名单,本县内抽查燃气企业2―3家。

一是协调利用各种媒体展开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协调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逐家逐户的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活动。所有企业都要成立燃气用户宣传组,印制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安全用气明白纸,在冬季来临前,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必须100%的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要想法设法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三是动员各种力量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牌匾。所有燃气企业都要结合自己实际,在城市广场、社区、住宅区、楼宇等明显位置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举报处置一些事故隐患。

一是集中开展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改造等为重点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和并网工作,争取用1年的时间,完成并网工作,彻底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暂时无法并网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里规范规定,完善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出任何事故;要继续按照省里的规定,做好管道占压清除、灰口铸铁管改造,争取尽快完成任务,一时完不成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加强运行监测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治理活动。户内隐患已经成为影响燃气安全的重要因素。用户私拆乱改、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便、用后不关,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燃气软管老化过期、钢瓶超期服役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活动,不折不扣地要求逐家逐户排查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清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实施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这次排查,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将用户家庭成员、住房性质、器具胶管品牌及使用到期年限等级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困难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对户内的超期软管等小部件免费及时更换。

严格实行检查活动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备查,整理归档。要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各燃气企业都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系列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医院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11)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气温降低,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通知》(泰公用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燃气安全保障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氛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立即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全县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一)检查内容:

1、燃气场、站运行及管理。主要有:压缩机、加气机、防爆机、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报警切断装置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及完好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情况。

2、燃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主要有:中高压燃气管线、各高压站、调压室、高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穿(跨)越河流、公路和村镇的燃气管道维护情况;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部位的监控情况。

3、户内燃气设施。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以及用户家中燃气灶具、胶管、灶前阀、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等使用和安全运行情况。

4、燃气安全生产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燃气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管线巡检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与用户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燃气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是否到位、充足。

(二)检查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

1、10月31日各燃气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每一处重要设施、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2、11月1日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事业局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所管辖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11月2日下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检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提供的燃气企业名单,本县内抽查燃气企业2―3家。

一是协调利用各种媒体展开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协调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逐家逐户的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活动。所有企业都要成立燃气用户宣传组,印制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安全用气明白纸,在冬季来临前,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必须100%的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要想法设法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三是动员各种力量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牌匾。所有燃气企业都要结合自己实际,在城市广场、社区、住宅区、楼宇等明显位置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举报处置一些事故隐患。

一是集中开展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改造等为重点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和并网工作,争取用1年的时间,完成并网工作,彻底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暂时无法并网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里规范规定,完善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出任何事故;要继续按照省里的规定,做好管道占压清除、灰口铸铁管改造,争取尽快完成任务,一时完不成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加强运行监测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治理活动。户内隐患已经成为影响燃气安全的重要因素。用户私拆乱改、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便、用后不关,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燃气软管老化过期、钢瓶超期服役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活动,不折不扣地要求逐家逐户排查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清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实施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这次排查,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将用户家庭成员、住房性质、器具胶管品牌及使用到期年限等级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困难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对户内的超期软管等小部件免费及时更换。

严格实行检查活动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备查,整理归档。要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各燃气企业都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xx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各行业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

(一)监管企业情况。xx县有地方煤矿104矿,正常生产28矿、正在建设9对矿井。另外,还有非煤矿山147座、危险化学品企业54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92家、其他工矿商贸企业138家、消防重点单位83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个。企业目前主要呈现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种类多。非煤矿山有金矿、页岩砖厂、采石采砂、铜矿、铅锌矿五类,采石采砂占非煤矿山的90%、有136家。危化有加油站、煤焦油、氧气乙炔、易制毒等四类,加油站数量最多,占了危化企业的83.3%。工贸企业有建材、电力、轻工、商贸、有色、纺织六类。

二是规模小。石场生产规模达90万吨的只有老厂通泰石灰岩矿1家,其余全部是10万吨以下。

三是基础差。受经营管理、投入、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不景气,停停产产、效益差。

(二)1-10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20xx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9起,死亡3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59.64万元。与20xx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4起、下降47.79%;死亡人数减少30人、下降90.91%,受伤人数减少18人、下降78.2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98.96万元、下降96.17%。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四降”态势,运行平稳。

(三)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17人,其中煤炭行业11人、工矿商贸企业3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3人,煤矿较大事故控制指标1起。今年1-10月我县纳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内统计数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1人,占全年市下达控制指标的5.88%。其余行业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未占用市下达控制指标。

(一)抓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一是牵头制定印发了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等规定,明确了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安全生产职能职责。二是按照省、市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三是抓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各监管单位分别与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426份,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

(二)抓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每月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1-10月,县安委办牵头开展4次综合性督查检查,监管部门开展10次行业性安全大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16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05人次、检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154个次,责令企业投入整改资金20xx万元以上,检查出隐患6867条,已整改6692条,整改率97.4%。

(三)抓宣教,狠抓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6辆,展出展板255块,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12条,发放宣传资料116种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开展应急演练15场次,发放3000余份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成功举办了xx市安全文化下基层xx安全文艺演出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四)抓规范,推行标准化建设。严格督促监管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对标准化考评不达标的,不予复产验收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方面,35家长期停产,120家全部达标,创建率100%。危化方面,除代购代销的5家不需创建外,其余55家创建达标,创建率100%。烟花爆竹方面,190家零售经营不需创建,1家批发企业创建达标,创建率100%。工贸企业方面,滇东电厂、雨汪电厂申报了一级标准化考评,老厂宏发水泥厂通过了三级标准化考评,今年41家工贸企业正在创建中。

(五)抓整治,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对证照不全、现场管理混乱、特员无证上岗、抗拒安全监管指令、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企业,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6次,检查企业和作业场所894户(个),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行为36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企业6家。

(六)抓防控,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涉安部门针对每月检查排查出的隐患,从危害程度、发展势态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严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共开展风险评估预警10次,以安委办文件印发风险评估预警情况通报10次,对全县各行各业2164条各类隐患进行了风险评估及预警防控,确保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抓治理,落实职业病监管防治。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职业病信访案件查处、作业现场管理等工作力度,做到职业病信访案件发现1起办结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321户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成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对全县11个行业、197户企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调查摸底;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8次,查出隐患293条交办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对非煤矿山等4个行业470余人次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对580名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

(八)抓协调,强化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能。

一是为县政府当好参谋,提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

二是适时建议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隐患排查和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推动全县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8次,协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开展交叉检查9次,编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10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10期。督查检查乡镇、街道12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38个、企业98个,排查并整改隐患3621件。

(九)转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收支使用等事项,坚持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内民主、党务公开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要求每一名安监干部在接访办事时做到零距离沟通、零时差服务、零差错办事的“三零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按照《xx县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操作手册》文件要求,20xx年10月中旬,全局分四个组,对营上镇岩头村委会和大坪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深入结亲连对扶贫困难户家中开展问卷调查,为67户困难户出谋划策,解决生产、生活困难。20xx年全局干部职工未发现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一定程度存在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在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流于形式,以应付式的目的开展安全检查,致使一些老隐患反复存在,长期存在,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是部分企业投入不到位。受市场影响,全县大部分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投入不足,设备维修保养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在后2个月工作中,xx县安监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力争直接监管行业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突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职业病防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机关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放假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组长:

成员:

xxx: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xxx: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xx: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在防易燃易爆和防火、防盗、防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隐患。

(一)校舍安全。

检查教室、功能室、微机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门窗、防盗网是否完好,供电线路是否存在故障,设备设施是否会受潮湿等。

冬季天气严寒,检查校园排水设施、管道等是否有被冻裂隐患。

(二)消防安全。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楼梯是否堆积杂物,消防设备设施、水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情况。

(三)治安安全。

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

(四)放假前安全教育。

是否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突出防疫安全、防滑冰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防诈骗等安全教育。

实行各部门自查、分管部门、学校安全办公室巡查相结合的三级排查方式,严格做到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自查。

各部门全面自查本部门办公、教学、实验所使用的设备设施、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按学校分工执行:

1、办公室:办公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排查。

2、教务处:教学楼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功能室教学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3、政教处:校园以及周边防护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4、总务处:教学区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5、保卫处:学校大门、校园以及周边防护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6、年级组:本年级所涉及的`教室、办公室及学生间矛盾排查。

7、电教处:全校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隐患排查。

(一)自查时间:1月11日—15日。

(二)分管部门检查时间:1月18日—22日。

(三)安全办巡查时间:1月25日—29日。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各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本科室、本年级内部管理能力可以解决的,由本科室、本年级自行解决,无需报送。

(二)各部门自查及分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超出本科室处理能力范围的。填好排查表,及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或学校领导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准备工作。

(三)学校安全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尽快核实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燃气排查整治安全工作总结

为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上级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天然气管道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使燃气管道专项排查整治的目标、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单位成立了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vvv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燃气管道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xxx及时制定下发了《xxx天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同时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天然气管道专项排查长效机制。

(一)燃气管网基本情况

我xxx共有y家管道天然气企业,输气管道总长tttkm,其中xxxxx公司高压管道k条,总长;eee天然气公司管道g条,总长km。

(二)燃气管道专项检查情况

xxxxxx公司在1月yqa前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管道管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我xxx在2月15日组织开展了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管道规划建设资料基本齐全,均建立了管网巡查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巡检;建立了应急处置预案,配有专业应急抢险人员和抢险车辆,对管网突发异常情况进行维修抢险;xxxxxx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排险管理体系和服务用户信息反馈系统。检查中也发现jo处管线上方存在占压现象,燃气企业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一)继续加强天然气管网安全管理,加强巡检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燃气管网规划。布xxx规划好新管网,逐步改造更新老管网,为xxx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燃气管网环境。

(三)积极开展宣传,维护燃气使用安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天然气管网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大督办力度,突出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盲区、死角及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促进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处理,确保全县燃气管网安全,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汇报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x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x—x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x日至30日,在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x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__公司、__公司和__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x日上午在__市__新区__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x月x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x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x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x月x日前)和活动总结(于x月x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校园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近期,湖北、河南、山西等地相继发生学生踩踏、溺水等事件,教训惨痛,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镇各小学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一)校园治安防范。专职保安年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防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二)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验收等。

(三)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

(四)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地沟油、食品添加剂行为等。

(五)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是否喷涂统一标识;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等。

以各学校自查为主。于4月10日前完成。

(一)加强领导,分工落实。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班主任负责对各班教室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要严格执行检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并按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

附:xx镇中心小学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及各班主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形势,努力排除自然灾害、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1、消防安全条件。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电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3、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状况。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情况。

4、校舍安全状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5、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排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6、食品卫生安全状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一)时间:此次安全隐患专项工作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12月2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2月10日至14日为动员布置阶段。结合实际,建立机构,制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动员宣传,发动布置。

第二阶段:从12月15日至20日为排查整改阶段。要按照排查要求,对本校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清理。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要说明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改建议或措施。

(二)人员及排查要求:见附表。

一是认识上要进一步提高。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整改要进一步到位。要按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排查、清理,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要按时进行整改。

三是安全措施要进一步落实。要重点防范消防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卫生事故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领域。

四是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加强对学校的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榆次区中医院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全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确保全院平安和谐稳定发展,根据......

全省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部署会》,切实做好我县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局党组决定开展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的办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重点。

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表等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经常性检修维护情况。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冻涨、地质沉降等原因导致的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系统排查。

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排查,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使用;

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燃气流向农村市场。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发放宣传单、进小区广播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集中开展一次城区内供气小区入户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阀门、软管及两端接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具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情况。

(四)排查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燃气企业应急力量配备情况,保证有与企业性质相符的抢险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企业应急机制建立情况,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

三、

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安全科科长李刚、县燃气管理中心主任杨廷文担任,成员由县燃气管理中心副职领导组成。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廷文兼任。

四、职责与分工。

县燃气管理中心负责按此方案执行监督排查、

总结。

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中旬前,组织各燃气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中旬-2021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管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21年2月下旬,县燃气管理中心督促各燃气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排查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并进行总结。

县燃气管理中心在2021年3月1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局安全科。

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云浮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区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云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文能区府办副主任。

陈瑜源区住建局局长。

冯坤友市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邹颂升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副局长。

徐志强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副大队长。

区文炎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国宁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炳余区交通局副局长。

邱树森区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饶昌耀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宇新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志雄高峰街道常务副主任。

梁伟文河口街道党工委委员。

朱木元安塘街道常务副主任。

杨海辉思劳镇副镇长。

何国强腰古镇副镇长。

梁必胜南盛镇副镇长。

刘日华前锋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程满屯云浮市燃气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冯坤友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2人、区交通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

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云城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

总结。

汇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总结。于12月1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简报、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到区住建局。照片要求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格式为jpg。

读罢竟挑不出一点缺点。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20xx第451号}文件指示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小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公司xx输配站、加气站进行了全面安全自查。

1、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

各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完整,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及上墙制度完整,职工能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严重违章现象。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的各站站长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2、安全宣传和教育情况。

各站通过安全生产会议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每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参加消防演练及天然气泄漏的`处置演练,并利用横幅、标语时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公司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使全体员工明确各自岗位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3、设备、设施检查情况。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掉漆、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主要位置阀门开关正常。各类压力表、安全附件均在有效鉴定期内。各种消防设施合格有效,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清晰,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电气设备的安装由专业电工操作,对易发生事故的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并检查了线路和一切电器设备,都设置了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设备防雷、防静电检测在有效期内。

加气站车辆充装现场,充装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充装前检查车载cng钢瓶是否有有效证件,气瓶表面有无明显损伤。根据现场《充装安全禁令》规定,对不合格钢瓶以及无有效证件的车辆做到禁止充装。并对外地车辆进行充装前登记工作。

5、管网巡查和管理情况。

管线巡查记录完整。针对我公司xx输配站2.1km高压管线,要求做到一周一次的管线巡查工作,并记录相关巡查内容,由站长及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在巡查工作中要及时发现为保护管道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标示是否有移动现象,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有无开挖、取土现象,以及有无建筑物和种植根深植物等现象。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公司检查小组共汇总以下问题隐患。

1、个别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培训待进一步加强。

2、输配站外线高压管网存在管道占压情况。输配站至管线接口600处(西部水电正门南侧),在管网上方修筑活动板房共计725㎡,此处存在重大隐患。

3、管道沿线设置的标示、标志桩有部分损毁情况。

根据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司检查小组对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府、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要求等。加强员工安全形式、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提高员工规范化操作技能。时刻常抓警示教育,教育要注重成效,不达标不放过。

2、针对管道占压情况,我公司当时给对方下达了通知及隐患告知书并上报至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配合此次输油输气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门积极做到隐患排除工作。

3、在管线巡查工作中发现有损坏的管道附属设施,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工程部门,做到标示、标志桩的恢复。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学校决定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刘仁忠。

副组长:陈志林魏玉华陈秀莲。

组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2日。

四、工作目标。

1.全体学生知晓每年的“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师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普遍知晓出行交通安全常识;

3.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提高交通安全防护自救能力。

五、活动内容形式安排。

1、在校门口led滚动显示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构建浓烈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交通安全提示、警醒和教育作用。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

话。号召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行为;利用校园广播对全校师生积极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及身边的的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

3、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以及交通安全等教育。

4、各班召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出一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主题板报,高年级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主题手抄报。

5、各班利用多媒体、班队活动课,集体观看安全教育系列片。

6、印发《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便于学生诵读,促进学生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

7、“放学5分钟”安全教育时间播放交通安全内容。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要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将相关活动落到实处。

2.各班级充分发挥班级板报专栏教育阵地作用,认真办好班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板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各班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并于12月12日前将活动记录交学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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