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雾都孤儿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1-15 18:27:13 作者:灵魂曲 热门雾都孤儿读后感(通用20篇)

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阅读体验与他人分享,从而开启更深入的思考和讨论。接下来是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的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读书的心得体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

电影雾都孤儿是改编于查尔斯·狄更斯所作的同名小说。这本小说,揭露了当时隐藏在伦敦狭小、胺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作者批判当时的灰暗社会并以此作为题材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因不堪忍受棺材铺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由于南西的良心发现,告诉了他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第一次的偷窃对象——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以前偷窃两个对象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资产阶级和坏人的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而使奥里弗逃离魔爪起最大作用的三个人物,两个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老绅士和他父亲的老朋友。

而另一个是南西,她虽然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肮脏的环境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这说明她的本质是善良的。南希最后死了,但正因为她的死才召唤出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的死,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奥利弗、老绅士、他父亲的老朋友包括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始终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了他们坚强、圣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也正因为他们几个的同情,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充满爱的帮助,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少了一个窃贼,又多了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世上的人都想他们一样富有同情心的话,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被社会所抛弃的人,更不会有被生活所迫而从事犯罪的人。

而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有绝对的善与恶的,而故事恰恰反应了人们心中的一种渴望与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奥利弗得到了幸福,坏人都得到了该有的惩罚。人们不论环境恶劣与否,复杂与否,都必要保持一颗圣洁的心,善良与博爱的精神,这样,不但我们会拥有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而且快乐与幸福将与我们相伴永远。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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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我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终,幸运的奥利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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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

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刻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逢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由掉下了怜惜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凄惨命运所伤心,一起更被奥利弗那坚强的意志所感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溢贫穷与违法国际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历来都不曾得到过爱。但是,他却靠着自己的意志在这种社会中生计了下来。用自己的仁慈战胜了凶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他人从未想到过的苦楚和摧残。但最终他转危为安,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巨大的小说家之一。他经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绘,揭露了社会的漆黑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量当地仍有存在。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相同收益非浅。

《雾都孤儿》读后感

到了第二本小说,狄更斯直面社会的黑暗面,street boys,贫民,童工,孤儿院,教唆儿童犯罪,乃至其他的犯罪情节。当时写贫民,罪犯的人并不是没有,却都是为了满足富人阶级猎奇与取乐,狄更斯并不如此。

狄更斯如此胆大,也许是出于记者的职业,又或者他本性如此,后面的《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都在影射和揭露真相。

狄更斯所写的a christmas carol竟然是西方圣诞节儿童唱诗班的先祖,可想而知,他的社会影响力有多大。去年有一部电影专门追溯了圣诞唱诗班的由来,据说,狄更斯头脑中有声音告诉他这么写,还有人说狄更斯甚至能和鬼魂说话。事实真相如何,不必探究,可以肯定的是,狄更斯对文坛和英国社会的影响力。

后世研究狄更斯的人,会针对老犹太费根来辩论狄更斯是否反犹太,针对狄更斯批判教会伪善来辩论狄更斯是否反宗教。

《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如费根已经成为教唆犯的代名词,其他人的刻画,如赛克斯,南希,以及贝茨他们这些被费根教唆的同伙,也都有血有肉。小人物如诺亚克雷坡,情节推动人物如南希,正直善良人物代表如布朗罗先生,反社会人格人物如格瑞姆维格,都描述得可圈可点。

oliver twist与rose,是狄更斯心目中理想的孩子和女孩子形象的代表,他们代表着人哪怕活在贫穷之中,也要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狄更斯所描写的两对平民夫妻,bumble与sowerberry,暗示着当时社会情况之下,底层已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起以往有所提高。关于阿格里斯与oliver的父亲之间的感情,狄更斯并没有批判他们,只是人类感情的角度,来赢得读者的认同与同情。

这篇小说可以让人去探讨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地位,男子的单身主义,支持犹太与反犹太运动,童工,贫民,儿童犯罪等诸多课题。

狄更斯的写作手法中,运用大量的词汇来渲染环境,尤其在排比的运用上得心应手,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最高级的运用,大量名词的排比,拟声词,对比,长短句相结合,随处可见。

甚至能够从他的作品当中体会到蒙太奇的手法,也许,这种手法在当时是为了画面感,却,已经能极大的调动读者的情绪。

狄更斯娶一妻,生十子,活58岁,成就非凡,也曾潦倒过,却从未放弃希望与行善。

《雾都孤儿》读后感

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其次,作者狄更斯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外国土地的单身母亲,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在哪里玩,去哪里。人们只知道她生了一个婴儿奥利弗,只有时间给可怜的孩子一个母亲的吻冲上死亡。把孩子留给这个苦难的世界,没有人知道孩子的身份,一块放在他身上的旧布衬衫,因为它标有一个谦卑的标签,他成了穷人的孤儿,饿了,死了劳苦,注定要被打败和羞辱,注定要遭受世界的寒冷,不得怜悯!伴随着他的成长,就像是擒纵世界中的小偷,虔诚的班伯先生,把曼太太的妻子包起来。

奥利弗在孤儿院奋斗九年,他被送到棺材店老板作为学徒。在那里他遇到了诺亚,一直是欺凌。在诺亚的心脏,奥利弗是一个可怜的弱者,被虐待,当诺亚侮辱奥利弗的母亲用挑衅的语言,奥利弗愤怒,他愤怒地攻击他,一个重拳打倒他到地上!击败这个比他的孩子大得多。妈妈总是一个神圣的词汇,即使她有时间把他们的爱充满了他们的孩子,奥地利人李福仍然不允许任何侮辱母亲的声誉。所以奥利弗不得不努力开始他的伦敦之旅!

痛苦和不缺乏奥利弗的善心和感激之心,和误解是最多的人不能忍受!在被良好的鲁斯救出后,奥利弗渴望找到布朗卢先生,向他解释他是如何被小偷绑架的,他急于澄清和解释他不想要捐赠人布朗,骗子,但是命运是一个笑话,布朗lou出国这种损失。幸运的是,有舒适的路或者奥立弗真的想崩溃。当他再次看到布朗先生时,我们从文本中感到了那种焦虑,激动,甚至不连贯的感觉心下沉无辜的心!

故事中唯一的悲剧人物是好女人扒手南希,其他人是应得的。小胡同和臭的沟是南希的摇篮,她饿了,被习惯冻结,她以前看到醉酒的麻烦,战斗,她是一个悲伤的人,更悲伤的是,她爱上了没有邪恶的贼,愿意沉沉在苦海中,显然她只有一个字可以救,你可以过一个丰富的生活远离肮脏,她自愿回到深渊的邪恶和痛苦。她不能反省在短暂的梦想,你不是自救的孩子可以救你的孩子!无数人已经帮助你。最终的悲惨死亡在你所谓的爱的手!不禁感叹。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高一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的文学巨著,有《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昆虫记》等。其中,最让我感触颇多的莫过于《雾都孤儿》了!

这篇小说的作者是伟大的作家狄更斯。他将这个世界上的丑恶事物在小说中放大。让那些普通小偷变成了恶贯满盈,无恶不作的恶棍。就比如在《雾都孤儿》中写到的费金和赛克斯。费金是贼窝首领,专门训练并指使小扒手进行偷窃,然后坐收渔利,曾接受蒙克斯的赏金,把善良的奥利弗培养成一个扒手,但事情败露后被捕,死于绞刑架上。而赛克斯是费金的同伙,入室抢劫犯,心黑手辣,几无人性,曾想亲手杀死自己的得力助手南希——尽管她对赛克斯有多么的忠心和维护。

每当我看到这两个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计谋时,我都气的直发抖,我想如果这两个人是真实存在的话,我一定会指着他们的鼻子狠狠地骂他们一顿。但是,每当我看到关于奥利弗的情节时,我都会被他那身怀正义感的言语所吸引。

奥利弗是这本书的主角,他出生在济贫院里,每天都要受尽非人的虐待,生性善良,倔强,受同父异母的哥哥的迫害,数度落入贼窝,但最终得到父亲生前好友的救助而脱险,并得到了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

当我看到结尾时,慢慢地合上了书,心里不禁感叹道:“奥利弗的经历完美的诠释了一个道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从奥利弗出生时他的不幸就开始了,从在济贫院里遭到非人的虐待,和落入偷窃贼手中被关进小黑屋里,没有床,没有吃喝,没有窗户,晚上经受着寒风的肆虐,但他却一直咬牙坚持,不被黑暗与邪恶所笼罩。他就像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体现了奥利弗的纯洁和善良。最后奥利弗终于得救,开始了自己幸福的人生。就像蚕一样,从出生下来一直在积累,一次又一次得蜕变,最后终于得以破茧成蝶,展翅高飞。

不管前方有多么的困难,多么的黑暗,我们都应该做好自己,不被外物所干扰,走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出身的低下,让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奥利弗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他的本性是好的,所以到最后奥利弗也没有变成真正的坏人。

当然开心的结局也不只是奥利弗一个人的努力,善良的布朗罗,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正因为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还有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的南希,他们都是奥利弗幸福的推手。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狄更斯的经典著作。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小孩奥利弗的辛酸成长史。同时我们也可以把他当作是狄更斯的悲惨童年回忆录。是你身边的圈子,决定了你是怎样的人。

正是有着和小奥利弗一样悲惨的童年经历,狄更斯才能写出这本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著作。在我的理解里,这本书也是一本教你为人做事的书籍。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而奥利弗在一个黑暗的社会里成长,但社会的黑暗面并没有腐蚀他原本纯洁的内心。当我们身处黑暗,周遭所有的一切,对我们抛之以白眼,我们是否会永怀一颗善良之心,不被这个社会所染指。“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是这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这也让我想起了《三毛流浪记》的三毛,三毛和奥利弗同样是身处阴沟,但他们仍能仰望星空,永葆一颗善良之心。

no、2故事简介

奥利弗的妈妈是一个单亲妈妈,母亲偷偷地将他生下,生下她后的她却因体弱多病而去世了,所以他就成了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幼小的奥利弗留在了她出生的这个教堂。过着“僧多粥少”“食不果腹”的悲惨生活。

不仅如此,他还受到了教堂主人的谩骂与毒打。并且过后还将他卖给了当地有巴姆经营的棺材店里,在这里他的境遇也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常常是被人冷落,恶意叫其加工,他在这里过着食不饱,穿不暖,吃不香的生活。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奥利弗受不了这种生活,于是偷偷的逃跑了。逃出去的小奥利弗又误入贼窝,还被扒手(本。金斯利)教唆去实施偷窃。聪明的小奥利弗与他们盘旋,不肯听其命令的他又再次遭到了刽子手们的混合双打。

而他的善良也打动了南希(刽子手的情妇),她帮助他逃离了这个贼窝。逃出去的小奥利弗准备逃向伦敦,在路上,尽管饥渴难耐,他也没有通过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去满足自己的饥饿感。他一路沿街乞讨,最后因为饿的发晕,被路过的布朗洛先生给带回了家里。

而这位布朗洛先生也是解开他身世之谜的关键人物。奥利弗父亲家境优渥,死后还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产,奥利弗还找到了自己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小姨。最后的结局是奥利弗继承了财产,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no、3读后感悟

这本书你在刚开始读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有点晦涩。有点读不下去的感觉。但是你越往后读,你就感觉这本书越精彩。这得归功于狄更斯巧妙的写作手法。

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个地方,就是小奥利弗的善良与坚强。你看他小小年纪就已经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与折磨,社会不断地用刀反复的捅他,他却把这当做是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理由。社会笼罩的黑暗背景之下,却没笼罩住他那颗洁白无瑕的心。

之前在贼窝呆过的他受到了刽子手们的强烈毒打,在他们被抓入警局后,奥利弗还去监狱看了他们。这也正说明了奥利弗内心的善良。无疑他是乐观主义派,单线时无情地给他一巴掌时,他选择与其击掌。

这也是很现实但很残酷的三个问题。我记得在《奇葩说》里面有这么句话:俄罗斯方块告诉我们,你合群了,你就消失了。所以,尽管现实很残酷,但我们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在大片的星空中,正确的知道自己的那片星空的位置。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遭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很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我们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其他人也不知晓他的父亲到底是哪个,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容了奥利弗,但孤儿院对里面的小孩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孩子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目前的孩子真的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晓人间冷暖,每一个都是家里的小霸王,父母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孩子都在父母怀里撒娇哭闹的年龄,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掌握了独立。

奥利弗在遭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一个人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培养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如何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同意,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方法强迫奥利弗,但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如此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非常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其他人的影响,一直维持着一颗纯洁的心。无论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能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怨恨过其他人,也没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大家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去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的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一直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父亲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因此得到应有些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将来,我了解了人间的冷暖,愈加珍惜自己所拥有些的所有。

《雾都孤儿》读后感

历时几个星期,我终于在课后时间把《雾都孤儿》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的篇幅不长,却深刻的揭露出当时黑暗社会的压迫性;剖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

小说中出现的诸多人物,也无一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在这本书中,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忌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也都被作者细腻的描绘出来。

而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离世了,他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布朗洛先生等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除了主人公奥利弗,另外一个就是女扒手南希。她对奥利弗的关心和照顾是在细节方面的。一直到最后,她不惜背叛她的爱人赛克斯;为了让小奥利弗逃离他们的掌控;甚至冒着被抓的危险;向罗斯她们透露情报……最终惨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南希是一个多情的扒手;她的存在与“育婴堂”的曼恩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曼恩太太有着体面的工作,与一群善良天真的孩子待在一起。但她却毒打这群孩子,甚至贪图董事会给孩子们的伙食费,让孩子们常年活在阴影下。对比之下,南希生活的环境远不如曼恩太太,但她有心,有一颗仁慈的心,他对小奥利弗仍然持有怜悯之心。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表里一套,背里一套”?“知人知面不知心”?但南希也是一个“痴情儿”,只是这个情用在了错的地方。她对赛克斯的爱是:即使她决定要背叛赛克斯,依旧坚持要罗斯她们保证不做任何伤害塞克斯的事。但即使是这样,她最后也只能沦落到成为塞克斯手下亡魂的结局。

这本书除了对人物刻画的非常形象之外,环境的描写也十分生动,许多句子段子,即使没有华丽的词藻加以修饰,但也字字深入人心,激起内心的阵阵涟漪。“在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馐美馔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这一段让我感触颇深。是的,我们并不是小说里的人,我们是书外人。小说里任何一位主人公的故事,他们的心酸苦楚是我们难以感同身受的。但是作者却巧妙的用这句话来呼吁读者,即使我们成为了小说里的主人公,我们也不要做袖手旁观的看客。这也是狄更斯的小说所具有的特点,他让读者在小说中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以善良面对世界。

在这本书中,善与恶两者区别并不大。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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