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汇总20篇)

时间:2023-11-03 10:42:52 作者:雅蕊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汇总20篇)

心得体会的写作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辨精神,提高自己的分析和推理能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近年来,某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它列为县政府“民心工程”之一,进一步摆在了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每年都抽调执法人员进行拉网式普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进行了处理。今年××月份我县在乡镇增加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设立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配备了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村级药品信息员增加食品监督信息职能,全县共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xx个,配备监管助理员、信息员xxx名,从而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敏捷、全覆盖无盲区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设立以来,运行情景良好,共供给案件信息xx件,参与现场查办x起,使xx%以上的村级食品药品供应点基本做到了购进合法、记录规范,食品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我们在不一样层面上加大了宣传发动力度。相继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产品质量月、拒绝假劣保健食品等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县共印发张贴《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普法宣传材料x万多份,出动宣传车xxx多台次,印发工作简报xx期。食品监管工作做到了“三进”和“三结合”,“三进”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三结合”即“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宣传教育活动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长效推进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某某上刊登和播发专项整治资料信息和报道五十余篇。针对不一样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预警公告,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通报。

(二)建章立制,落实职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20××年是我县食品安全建设试点的开局年。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供给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和各部门签定《食品安全职责书》,明确监管目标,并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纳入到“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三)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市场整顿取得实效为克服分段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手段,针对问题频发环节、高风险食品和跨领域违法等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了市场整顿力度。今年以来,全县联合行动十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xx余次,市场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源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大力推行了农产品例行检测制度,定期发布农产品检测信息。今年,全县分次抽检了余个绿色食品、无公害品种,全部到达合格标准。在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行了农资购买、销售及指导应用“三统一”制度,在蔬菜集中产区推行了农药专营制度,去年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立案查处起,结案起,共查获农药吨,化肥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使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得到了严格控制。加快了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全县绿色食品发展到个系列个品种,生产基地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个,基地个,面积万亩,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全县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家,查处质量违法案件起,涉案货值万余元,确保了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三是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开展了“儿童食品”、“夏季饮品”、“奶制品”、“双节”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了无照经营和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贴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办案件起,查扣假冒伪劣乳制品箱、注水肉公斤、过期变质食品公斤;查处食品商标侵权案件余件,收缴、销毁商标标识万余件(套),罚没款万元。四是消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吊销卫生许可证个,责令停产户,取缔户,查处不合格食品余公斤,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五是定点屠宰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在城区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管理制度,对保障我县的肉类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毫不放松地抓,坚持不懈地打,但受利益驱动,制假售假案件仍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异常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问题还不一样程度地存在;很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加工工艺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经营条件差、进货渠道混乱。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各类团体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隐患仍不一样程度存在。在自身工作方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复执法、重复检验以及监管空白的问题,有的执法装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综合监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下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六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按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价办法。今年,我们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景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要实现新突破。今年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三是农村食品监管要实现新突破。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今年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加强培训、巩固机制、发挥作用上来。继续实施超市进乡村,检验检测进市场、进连锁店,监督举报电话进农村的“四进工程”。四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制,构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度,把应急本事评价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职责。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间资源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保证应急费用的足额、及时到位和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建立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健全全市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尽快构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五是信用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继续抓好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信用征集制度、评价制度和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互动。切实做好试点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我县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地把食品放心工程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做到及时、客观、准确。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进口到我国境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应当贴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口食品应当贴合进口国(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经出入境检验合格。

五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监管权力,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必须承担法律职责。

六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xx、xx...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年月日参加了此次培训,经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资料,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经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贴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学校,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进取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不管是在和组员还是在和陌生人之间的交流,都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和别人沟通,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的缺点,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弥补自身的不足。

在11月2号,由组长集中成员讨论调查问卷的设计,在讨论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每个人想出的问卷不同,不知道该用谁的,而对我来说,每个人设计出的问卷都是经过一番的思考才决定出来的,虽然不是很完美,但是也算是一种成果,不能因为坚持自己的观点而否定别人的成果。所以在经过很长时间的讨论后,最终确定了调查问卷。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却存在着很多食品危机,针对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对班上的同学和路遇的同学进行了随机的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问卷调查实践。调查内容包括了同学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态度、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之后,每人负责20份,接下来几天里,平均每天发15张,在这过程中我们也遇到很多事,每当看到不认真填写的同学,而敷衍了事的勾几笔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是生气又是无奈。我们遇到了积极配合的同学,也有拒绝接受调查的同学。经过这次实践调查活动,我们明白了交流的重要性。想让一个陌生人来帮助自己,就要有礼貌、和气地询问,表明来意,才能获得更大的机会让他配合完成调查。而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大胆地去尝试和细心地坚持。这时总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认真帮助别人,要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本次活动每个小组都是三个人,活动中有很多任务,所以要分任务完成,而且每个人都要认真完成,所以团队精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都把自己的任务做好后,才能把调查任务完成好。

我认为此次社会实践调查很有意义,不仅了解了同学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另外,还锻炼了自己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如果没有的信任,食品的发展将可能会停滞,进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极大影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迫在眉睫!我们每个人,特别是我们学制药的人,更要学好专业知识,遵守法律和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为改变现有的食品安全现状献出一份力量,虽然个人的力量改变不了现状,但至少我们要努力去学习,去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会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在调查过程中,同时我们也学到与组员间合作要有默契、达成共识,才能更好地完成调查任务。这虽然只是一次简单的调查,但却让我们学到很多的东西,而经历的这每一件事都是令人难忘的。

201*年**月**日。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12号文件《关于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掀起了对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县粮食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李永旗任组长,副局长何文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执法股,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促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粮食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四个落实",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有条不紊的贯彻落实。

采取日常和重点、教育与监管、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规定,分步实施;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城区悬挂食品安全标语3副,制作宣传资料5千余份,围绕"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粮食经营者参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作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承诺,同时20xx年9月7日和20xx年10月16日在县三九广场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二是学习培训阶段,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自学和集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重点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制素养,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局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工作,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的观念,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看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学习宣传存在死角,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食安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下,把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长久坚持下去,针对不足,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粮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头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很多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本事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当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当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构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所以应当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职责,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职责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所以,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

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

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

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

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20xx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我有幸参加了由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海南领航教育公司组织开展的文昌市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项目学习。此次的培训学习过程如下:

下午在海口宾馆会议厅举行文昌市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项目开班仪式,邓方群主任做重要讲话:

1、感谢海南领航教育公司的精心组织;

2、感谢文昌市各中小学校的支持;

3、通过学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5、在培训期间的'主要安全问题。

黄浪波主任做补充性强调讲话:

1、每一位学员要遵守培训班的学习纪律;

2、虚心学习,专心听讲,按时完成作业;

3、认真反思,学以致用。

接着聆听张正清处长的《如何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专题报告。

20xx年5月17日上午,在海口宾馆会议厅,海南医学院卫生学院的易聪老师为我们详细讲解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如何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校园食品卫生需要注重什么等。下午,全体学员一行赴海口市第二中学食堂参观交流,并得到了海口市第二中学校长的热情接待,刘跃荣校长亲自带领大家参观学校食堂,并充当解说员,非常感谢!参观过后,我们在食堂餐厅聆听了刘跃荣校长的管理经验报告。20xx年5月18日上午在海口宾馆会议厅分小组汇报与交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下午学员返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事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事关社会稳定,对于食品安全我们要不言小,不言轻!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活动,我从各个培训专家的精采讲课中,参观海口市第二中学食堂及分小组汇报与交流中学到了很多对今后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与教育很有用的知识,但同时又感觉到自己肩上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为学校乃至全世界的食品安全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它不止存在于中国,在国外也同样存在,不止不发达国家有,发达国家也一样不少。食品安全问题不因经济的发展程度、科技水平、民族、种族等的不同而不同,它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能片面指责其它国家;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造成跨国家跨地区的危害,任何人或任何国家都不太可能在危害发生后独善其身。

因为世界村的趋势日趋明显,地区商品的流通越来越全球化;诚信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根基,失去了诚信食品安全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种植收割、食品制造、流通、餐饮等各相关环节从业人员都讲诚信,才能构筑食品安全的坚固堡垒;掌握好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是做好食品安全的关键,不学习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就无法从科学的角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当代中国“人治时代的终结”和“法治时代的开始”,不仅推动了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更意味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通过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我受益匪浅,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相关争议的活动过程。我认为对行政诉讼法概念的把握,需要掌握以下几个要素:

1、行政诉讼的原、被告地位恒定。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其他诉讼参加人和法院。基于行政权的特性和行政诉讼的首要任务,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列为被告的,则必须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两者地位不能交换。

2、行政诉讼的客体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所要处理的,是由行政行为引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行政机关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

3、行政诉讼的类型为主观诉讼。简单说就是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存在主观上的权利侵害为前提。《行政诉讼法》第2条,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表明了原告的起诉条件。

4、《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有关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审理程序等具体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综合以上要素,《行政诉讼法》相对于我们行政执法人员而言,主要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近些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密切相融,要求政府必须依靠法治来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

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我们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在查处每一起案件中,都应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不询私情。要通过不断学习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进一步转变传统观念,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冀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认真宣传食品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制作宣传展牌五块、印制各类宣传页3000余份,在冀州市影院广场、迎宾市场多次开展宣传工作,还利用电视媒体对乱扔乱倒、随意占道等不卫生、不礼貌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同三个中队长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抽调收费科三名成员,共计22人全面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目前市区范围内各类食品、肉食摊贩90余个,为规范食品、肉食摊贩的经营场所,我们在市区内不一样区域或背街小巷确定了7个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市场,规定凡经营肉食、食品的摊贩必须进入规定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流动摊贩。同时规定了经营时间,根据季节的不一样采用不一样的时间段,既便于业主经营,又便于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检查。清理、规范肉食、食品摊贩35个,取缔占道屠宰、占道加工5处,对12个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肉食摊贩进行了行政处罚。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衡水市、冀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全面加强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从源头抓起,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各类饭店餐馆、火锅店、街头食品摊贩,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对涉及排放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体户做到彻底排查,不存在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在排查中异常注意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彻底摸清了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对随意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规范。共排查餐饮业和企事单位及个体户350个,对餐厨废弃物搜集不合格的13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未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3、努力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局对冀州市肉食、蔬菜销售情景,区域分布情景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市民提出的见意,经过综合考察与分析,为方便群众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在朝阳大街北段和昌成路中段分别建设占地30亩与5亩的中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综合性批发和零售市场。目前已开始征地等前期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年来县食安办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牵头协调食安委各成员部门,强化措施、科学监管、严厉整治,全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发展、总体向好。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检查辖区内食品小作坊50余户次,共指导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得许可证。在食品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了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帮助食品经营者逐户建立并公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清查排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600余户次,对于存在问题的经营者,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有无夸大、虚假宣传、和暗示治疗功效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0余户次,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保健食品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按照要求,迅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春秋两季开学前,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执法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三家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指导,三家校外供餐单位均符合供餐标准,经省厅专家组验收合格,评定为a级餐饮服务单位。全县53家学校食堂及25家幼儿园食堂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对存在问题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加大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整治力度。

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货查验记录、肉的检验检疫票据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进行了检查,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指导开办者和经销者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查和自查。对于存在问题的业户,已责令其进行了整改。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70余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

2020年度,依据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计划,委托君正公司开展了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我科室结合我县辖区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计划全年共抽检食用农产品684个批次,普通食品228批次,主要以重点品种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为抽检对象,以大型超市、综合性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制售单位为主要抽检场所。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不合格产品16批次。快速检测237批次。截止目前,全年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立案7起,已结案6起,1起正在处理之中,罚没款18102.00元。

(五)加大宣传引导方面。

利用新媒体宣传方式“两微一抖一快”、利用条幅、宣传单等宣传方式,采取“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方法,在执法大队执法的过程中,悬挂宣传条幅16条,发放宣传单3000份。

(六)亮点工作。

按照国家总局、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为加强对群体性聚餐食堂的监督管理,我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进行“数字食安”项目工程建设,实现了对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全方位监管。截止目前,全县53家学校食堂及3家配餐单位已全部完成“数字食安”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各学校食堂都能按照平台管理要求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学生家长可通过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观看学校食堂所有的加工操作环节,切实保障了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让学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社会餐饮服务“数字食安监管”建设,在镇中华西路(县医院西侧--国税局,一毛街南侧至北侧)创建餐饮服务一条街,对在一条街从事餐饮服务的饭店进行改造,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在现场制售场所、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后厨安装高清摄像头,设立大屏幕,让消费者实时监督食品销售、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截止目前,线路接引主干线、分配箱已全部完成,熔接光缆及室内安装正在施工。其中有20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完成加工操作场所内的监控设备安装。

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老龄化严重,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自职能整合以来,辖区分局增加了食品生产监管、特种设备监管、餐饮服务监管、药品监管等等一系列的工作,但是人员始终没有实质性的增加,在本年度新冠疫情肆虐,疫情防控形式常态化的环境下,在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的同时,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检查工作,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

二是县、乡镇(街道)、村、屯四级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还需强化,人员、设施、经费等保障措施亟待加强。

三是大型食品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应急演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滞后,无法完善自身知识结构,监管水平得不到提升。

一是夯实基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素质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演练,提高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是各方联动,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继续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完善构建分级管理、职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是严格按照市、县2021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四是继续开展“数字食安”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数字食安监管平台”电脑端和手机app的主体单位地图,优化管理。建立“智慧食安”平台与县级食品安全大数据中心,设立快速检测站,建立食品流通信息溯源库,实现对风险的预防或事故的高效处理,完善监管体系。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着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谱写新篇章,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巡察监督。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基层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推动各县区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二)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实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使用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系统,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行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变更告知承诺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责任科室:登记注册局)。

(三)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靶向作用;坚持广泛覆盖,推动抽样工作向乡镇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下沉;细化市、县级工作分工,减少重复抽检。落实监管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的工作要求。创新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成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依托专家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跟踪抽检,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规范抽检信息发布,督促县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牵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所配合)。

(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食盐等重点品种,“两超一非”、重金属和生物毒素超标、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以及集中生产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检查评估工作。撰写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以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等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临保期食品的日常检查,鼓励食品销售者设立专区专柜销售临保期食品。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年度检查不少于4次。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六)深入开展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配合省局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三方“双随机”检查,对大型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食品流通环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规范化治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检查,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级“双随机”互查。餐饮服务环节,深化“翻箱倒柜”式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配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入网实体店等重点单位的检查,对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风险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开展飞行检查。特殊食品环节,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行支队)

(七)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案件和外市、外部门移交案件,以及媒体广泛关注、举报问题较多的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督办。强化业务监管部门与执法稽查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稽查部门进行查处。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刑衔机制,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八)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按照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党委政府调度指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冷链食品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加强进货查验,规范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加强集中监管仓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市场排查、管控,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监督企业制定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面向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100%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和公示栏设置。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实现自查报告率100%、发现问题整改率100%。(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二)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经营过程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广泛发动有条件的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母婴店、商超等特殊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食品安全自查,重点督促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自查,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推进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指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鼓励引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信息的追溯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一)开展“食安六安”品牌示范创建活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安安徽”、“食安六安”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加强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和动态管理。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创建”。适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四项创建”现场会。持续推动各县区再创建1个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1条餐饮质量安全街区、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10家示范食品小作坊。建成1个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创成1条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点创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办公室等科室配合)。

(二)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成品粮生产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整治突出问题,积极培育示范食品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示范集中区(园区)和示范行业。(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社会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天堂寨、万佛湖5a级景区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等实施标识管理,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完成《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县区局进一步强化对校长负责制的督促指导,压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与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评选活动。开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督查。(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五)配合开展长江流城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做好“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配合商务部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节俭用餐。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推行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配合)。

(七)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工作督导,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提升行动,适时召开全市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推进会。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协调技术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牵头,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广告监管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配合)。

(八)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评议考核、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检查员队伍建设、重大活动保障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十四五”开篇谋好制度局。(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配合)。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市、县建立完善本级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并发挥作用。(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牵头,食品各相关科室配合)。

(三)加强人员培训。有区别、有侧重的开展职业化检查员和日常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检查+培训”。以新出台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制的宣贯培训工作。开展市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等配合)。

(四)完善智慧监管。巩固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18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提升推进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召开现场推进会,确保快检室规范化运行。加大快检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加强快检督查考评,提高快检效能,实行食品安全快检室快检任务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各县区快检车辆每月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随机抽检。(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分别牵头,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所等配合)。

(五)强化社会共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深化区域和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省食品安全研学基地试点建设成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园、一镇一站、一村一栏”格局。(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相关科室配合)。

同志们:

5月31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会议还传达了吴瑞林副省长关于儿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省会结束后,徐恒菊副市长就我市贯彻落实省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徐市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别要强化对学校集体食堂和校园商店的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民办教育机构和驻盐中专校(技校)要以本次全省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找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认真加以整改,切实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下面,我就市直学校如何贯彻省会要求和徐市长讲话精神,确保此次市直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讲几点意见: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素质好坏关系到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发展后劲,关系到中华民族综合素质的提高。维护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教育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密切关注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的健康与安全,各学校、幼儿园也有责任有义务通过教育,来提高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辐射到全社会。“民以食为天”,我们千万不能忘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不保,健康不在,谈何教育!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借这次综合整治的东风,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理清思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培养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首先,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江苏省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6月5日前,面向全体学生,普遍上一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课,宣讲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防病防中毒的意识和能力。要注重健康教育的实效,促进学生的知识转化,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不喝来历不明的食品、饮料。二是要重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不仅要培训他们的操作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三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争取家长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学校、幼儿园和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制度、贮存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就餐制度,等等。各类教育机构要建立主管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专人严格管理,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根据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校园商店以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店,要全面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为此,各学校和幼儿园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自查,查找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在卫生、质监等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与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市直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要严把学校食品入口关。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品和原料要实行定点采购,对大宗食品及原料,必要时可通过招标,实行集中供应,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取有效证件。二要强化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凭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整洁,消除“四害”孳生地;定期彻底清理库房,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要充分煮熟,做到生熟分开,不销售隔顿、隔夜的剩余饭菜,坚决清除腐败变质食品;认真落实餐食具消毒工作,提高消毒效果。三要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加强值班力量,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四要加强对校园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校园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进货时必须索取生产经营单位的有效证明。不得销售“三无”食品、饮料,校园商店的食品饮料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过期、变质或劣质的食品饮料销售给学生食用。对饮料、乳制品和膨化食品等三类儿童青少年日常食品要进行重点检查与管理,一经发现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饮料,必须立即予以销毁。各学校、幼儿园还要加强对校内饮用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造成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五要实行定期巡查制度,校长要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分管校长要坚持每周至少两次、后勤管理干部和校医以及卫生监督员要坚持每天至少一次,对学校食堂、校园商店、小卖部和饮食摊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借此机会,我想再强调一下学校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近来,我市个别学校发生了学生群体性腹泻(病因为细菌性痢疾)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建立行之有效的晨、午检制度和工作人员日检制度,防止传染源进入校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学校要劝其就医,并实行有效的隔离治疗,等身体完全康复,不构成传染,方可准其复学;对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学校要劝其离岗,隔离治疗,决不允许带病上岗。要加强对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时通风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上报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能及时上报,争取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使疫情能迅速得到控制和扑灭。

同志们,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松懈不得,马虎不得,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永不懈怠的精神,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_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20x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xx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xx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xx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xx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xx年到xx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xx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xx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xx年到20xx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xx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

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国务院根据会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特别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直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通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必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通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二、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内容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化情景,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以xx镇长为组长,党委委员邹学忠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技站、工商所、派出所、医院、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配备了2名兼职人员。各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村(居)民小组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制定了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办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村(社区)协管员工作制度,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拟定了《xx镇20xx食品安全工作要点》、《xx镇食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层层签订了《xx镇20xx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建设。

制定《xx镇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主体、职责主体。建立和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健全农村厨师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坚持健康证、培训合格“双证”齐全、持证上岗。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登记制度,辖区内凡举办5桌人以上的聚餐,都要进行申报和登记。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指导,每一次农村群体性聚餐,镇食安办都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协同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的医务人员、村(社区)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到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安全和得到现场指导检查组的批准同意后才能举办。20xx年,辖区举办农村群体性聚餐131次,现场指导、检查、监管131次,实现了指导、检查、监管的全覆盖,确保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

进取协调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整治农药、兽药、鱼药市场,防止和杜绝高浓度、高残留药品进入市场。协调教育卫生部门,加强辖区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养老院食堂的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协调畜牧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点、肉食品市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作坊、小食店、小餐饮、小摊贩的日常巡逻检查,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取开展“问题奶粉”、“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专项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xx镇是xx片区六乡一镇的中心,食品生产经营面多量广,安全监管难度较大。按照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我镇重点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地沟油、病死猪等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汇同公安、工商、医院、畜牧等部门,重点检查整治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小卖部、食堂公共食品安全、地沟油、经营病死牲畜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获处理了一齐非法加工炼制地沟油的案件,成功缴获了一齐贩运病死猪的案件,没收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8头。检查督促整改了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中成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和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1、充分利用宣传阵地,经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及社区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户”的“五进”活动,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构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

2、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社会职责感。

3、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我镇联合工商、医院、市管、个协等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案列警示教育,向广大群众进一步阐明和证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力度,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坚强力度、主题活动开展的深动活泼,富有效果,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增强了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消费者深刻了解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制定了《xx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报,并根据事故情景和等级向县上汇报。制定了《xx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妥善、有效处理。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制度建设。

2、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

3、进取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小餐饮、小摊贩、个体工商户、超市的食品监管,确保流通环节安全。

4、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的监管,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_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要来到了,这可是与我们每个消费者都息息相关的重要日子。周六上午,我们一群小记者,在报社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加了“3.15,我与食品安全同行——走进艾檬特”活动。

早上,我穿戴整齐背着我的小记者包,带上采访本和采访笔,跟随妈妈来到铜陵日报社,看到了来自各个学校的小朋友,大家在一起叽叽喳喳,一个个激动不已。9点整,我们小记者上了大巴车,和爸爸妈妈们挥手告别。一路上,我们欢声笑语,不一会儿,就来到了艾檬特——铜陵县华谊店。

带着疑惑,我们跟随大巴车来到了艾檬特生产基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荣誉墙,只见墙上挂着很多奖项,有:食品安全奖、全市文明诚信奖等。再看另一面墙上写着几个大字: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爱国、勇敢、团结、自强。看到这两面墙,我似乎对佘叔叔的梦想有些许领悟。

紧跟着,我们又去了仓库、冷冻冷藏室,经过了参观道,看到工作人员在辛勤地忙碌着,每道程序他们都那么认真细致。佘叔叔向我们介绍,做食品,最重要的就是安全,这样才能保护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演讲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在学校周边经营的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食品吸引我们学生。然而,食以洁为先,食以安为本,我们少年儿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创造和-谐的校园食品消费氛围,构建安全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我们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们要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的食品安全常识,积累一些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尤其是对“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的辨识能力,充分认识到“三无”、过期、不洁等食品的危害性。

二、增强意识,自觉抵制。

切实增强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园内营造人人讲究饮食安全的氛围,自觉抵制“三无”食品、无“qs”标志的食品和其它垃圾食品,坚决不购买不健康的食品,也要教育自己的亲人、朋友和同学积极抵制这些不健康食品。

三、积极宣传,勇于监督。

人人争当食品安全的小小宣传员和监督员,及时向身边的同学、亲人和朋友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勇于监督身边的食品经营商,发现“三无”食品或其它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同学之间也互相监督,坚决杜绝不安全的食品进入我们的校园。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珍惜健康,安全消费,远离不安全食品,让我貌同为创建和-谐校园、安全校园贡献一份力量吧!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律法规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基石。准确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的权威和法规的重要性。今天,我想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为工作中的从业者,我们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因为这涉及到我们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比如,在我所从事的银行工作中,信贷业务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些规定,就很容易犯错,甚至涉及到违法行为。同时,了解法律法规也可以避免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提高对法律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承担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尤其是要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导致经济损失、法律纠纷或信任危机的发生。而当今的法律环境日益复杂,不遵守法律法规会受到严格的处罚和惩罚,损失也因此加大。因此,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的必要举措。

第四段: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了解法律法规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有偷逃税款、收受好处费、侵占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最后,我们要注意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改变,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避免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改而发生违法行为。

第五段:结论。

法律法规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我们要尊重法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正常经营和守法经营。同时,国家也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实现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在参加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课程中,我学习和反思了很多。很多时候生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更关乎其他人,我们要对自己生命负责,更有不伤害他人的义务。在观看了宣传片后,我深受震撼和启发。一幕幕鲜血淋漓的车祸现场,一张张失去亲人而痛不欲生的面庞,一个个转瞬而逝的蓬勃生命,给我们国家我们社会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悲痛和损失。案例中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让我明白,每一个懈怠都有可能酿成大范围的伤害。

感谢这次学习,让我懂得生命的意义在于珍惜。往者不可谏,但可以给后来者以警醒作用,防患于未然,这也正是这次学习的.根本目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从此刻开始,从我做起。在以后的驾驶过程中,会更加谨慎冷静,不争不抢,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不松懈,杜绝一切酒驾、不系安全带、开车接电话等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行为,为你我他的幸福贡献一份力。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作为教师,不光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多变的教学能力,而且还要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之后,我心里颇受震动,真正的好教师不是把学生教好管好就行了,而是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在这一学期的时间中,我不断的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学以致用结合自身情况,善于总结反思自己的不足,让它们在工作中沉淀,发酵。一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容缓。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清楚地记得只要成为一名教师,就一定要严格遵守所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现要考验我的原来远远没那么简单。

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规范了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现今社会是知识社会,学习的社会,知识更新加快。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以宽广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真正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尤其是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目标。

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外壳,它是教师高尚的人格品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执着的敬业精神的结合点。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面对挑战和机遇,教师要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在工作实践中,教师应十分注重自身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拓宽知识视野,以此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

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为了保障社会人民的利益、确保社会秩序稳定、规范行为准则的规章制度体系。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每一个人而言,法律法规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些方面的特点。下面,我就自己的体验来谈谈这一问题,并探讨下如何做到遵守法律法规的目的。

法律法规是对国家、社会和个人行为的规范,没有法律法规,社会秩序必然会混乱。每一个公民都生活在一个法律法规的体系中,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在生活中应该时刻遵守法律法规。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很好的规定,如《合同法》、《刑法》等等,要求我们严格遵守;同时,还需要我们加强自我保护,才能更好地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正视和发挥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

如果我们要求别人遵守法律法规,那么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自我遵守法律法规。自我遵守是维护法律法规的首要步骤。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需要有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如果我们自己不遵守法律法规,就不能也不应该要求别人去遵守。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得实施妨害他人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同时,也要尊重他人人身、财产和社会制度,不进行一切违法、不道德的行为。同时,自我遵守法律法规还需要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大家积极参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方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共建和谐的社会。

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要学法律法规的知识,提高法律法规意识的水平,把法律法规知识贯穿于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到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从而更好地设定自己的言行标准。同时,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也可以让我们在遇到问题时有更为准确、科学的法律法规指导,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需要长期的学习、积累,逐渐提高的过程,对于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四、重视遵守法律法规的红线。

法律法规既然如此重要,那么遵守法律法规的红线,就更不容忽视。红线,是说不能越过的底线。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的红线。要想不越过这个红线,我们应该学会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事务。同时,也要充分自觉习惯于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心,遵守正义、良心和公正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护社会平稳有序、促进公民权益实现的重要保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通过积极学习,并举一反三,形成对法律法规的良好认识,能让我们更加准确有序地根据法律法规去做事,更好地维护我们自己和社会的合法利益。我们加强指引和学习,自觉、甘心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在平稳、有序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继续推进法制建设,共建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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