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法院(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9 06:00:36 作者:笔砚

工作汇报不仅是向领导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也是向同事们展示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的机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的犯罪,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引导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对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档为doc格式。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优秀作文推荐!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和执业行为,确保养老机构养老人员医疗安全,保障养老人员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专项督导摸排工作。

南明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养老机构有“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9户,“社会办”养老机构15户。

本次专项工作出动车辆6辆(次)、人员40人(次),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一)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学诊疗活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是否持相关有效资质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是否有宣传氛围。

(四)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有假借“义诊”、“养生”的名义推销保健用品、食品等欺诈线索。

以上24户机构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及线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民政、公安、街道社区、市场监管多部门,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动、信息线索沟通,结合各类专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医养结合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自律管理,建立自纠自查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养老人员医疗安全,切实保障养老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真正让老年人乐享晚年。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充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该局首先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防老诈骗宣传活动。运用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商场超市电子屏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要把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听从医生建议”等内容,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让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全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xx多条次,大大增强了老年人预防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做到有的`放矢,该局把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推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规范。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摸排涉老保健品等经营户253家。

为有效震慑养老诈骗行为的发生,该局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截至目前,县局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3家。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6月29日是全国反欺诈宣传日,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和手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少隐患,不断更迭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给社会公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群众反欺诈意识,我行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宣传主要通过支行员工统一转发当日公众号推送的反欺诈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线下宣传主要包括在厅堂向前来办业务的客户讲解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及应对方法,并引导客户积极参与知识竞答。此外支行还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安排专人走进附近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反欺诈安全知识宣传折页,详细介绍各种电信诈骗的案例,目前,电信诈骗的形式主要包括:高额收益的理财欺诈、保健品销售欺诈、谎称亲友出事的欺诈、抵押房屋理财坑人、网络招聘“保证金”套路、“校园贷”连环套等,通过进社区宣传与客户开展互动,增强客户防诈骗意识。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行宣传了各种诈骗的防范要点,提高了群众的反欺诈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获得大家一致好评。我行将始终致力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不懈地履行公众反欺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让我们擦亮双眼,一起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防火墙牢筑心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5月26日上午,海东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海东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海东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海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和《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东市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析讨论海东市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风险隐患和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情况。各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分管的业务作了发言,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讨论。

会议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从扎实抓好宣传发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协同开展整治规范三个环节,推进海东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有效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培育、收集、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发放宣传册、开展现场普法,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通过突出打击重点,适时提前介绿色作文网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通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全力追赃挽损,针对养老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最大限度降低被害人损失;通过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其他行政机关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督促个人信息处理者堵塞监管漏洞,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剖析诈骗“套路”,揭示案件特点和社会危害,选编发布典型案例,为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提供生动教材。强化溯源治理、深挖诱发违法犯罪的监管漏洞,查找有效防范的方法措施,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支撑。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扩大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打击整治活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金塔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高站位部署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同平安金塔建设统筹安排,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高标准要求营造氛围。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美丽金塔镇”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按照镇村组干部包片挂组的形式,通过“敲门行动”,逐户发放“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活动,迅速掀起涉老反诈宣传热潮。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制作宣传小视频2个,悬挂、张贴标语(横幅)12条,累计入户2038户,覆盖9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质量推进线索摸排。制定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24小时畅通举报渠道。组织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所等开展联合摸排,对全镇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梳理隐漏案件线索。

下一步,金塔镇将紧盯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整治,形成高压态势,迅速整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乱象乱点,打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确保实现“打击一批、整治一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目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5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吴江波主持会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靖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和省专项办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研判工作态势。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主动作为,认清重大意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栏,专题刊发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发布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和指导案例,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影响力。发动所属文化馆、博物院、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反诈”宣传,创演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诈”文艺作品。

强化隐患整改,突出整治重点。将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列入全年执法工作重点,与正在开展的迎接党的二十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保障行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主动排查文化和旅游市场涉诈问题隐患,系统梳理近年来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的举报投诉、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台账。

反电信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切实增强群众识诈反诈“免疫力”,不断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持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我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洛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诈宣传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制度,对反诈宣传、工作部署、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切实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筹划准备到位。

组织认真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内容,并“一对一、手把手”指导我镇职工完成了“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安装和使用,安装率达到100%;教育引导中心职工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发动全体人员积极转发分享防诈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人员密集的道路、市场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办公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反电信诈骗知识,同时充分运用led大屏,宣传反电信诈骗标语。

经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我单位无工作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两卡”等黑灰产业犯罪行为,且无被诈骗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防电诈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持续推进反电诈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xxx文化和旅游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市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风险隐患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x省文化和旅游厅,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我局迅速制定方案,展开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广开投诉举报渠道、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我们将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作为宣传重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投资艺术品高额回报”、“免费旅游”、“低价旅游”形式赠送体检,推销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进行宣传普及。提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杜绝小利诱惑,叮嘱老年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告诫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求助。

2、动态管理。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二是开启2019至2022年案件梳理工作。针对文旅部门执法单位三年来所办案件以及正在办理中具有苗头性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审查,查找文旅行业养老涉诈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案件xxx件,未发现养老涉诈问题隐患。

(三)加强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组织县区文化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市、县区两级文化旅游局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监管领域内存在养老涉诈等问题隐患。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022年x月xx日至xx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xx县、xx县开展了为期4天的督导检查,2022年5月26日,27日市文旅局对xx县、xx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总体来看,被检查涉旅企业能够积极宣传养老反诈活动,实际经营中未发现养老诈骗等恶劣行为。三是要求全市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坚决不参与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活动”;以“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方式吸纳大额资金等活动;以高额反息(佣)、低价旅游等方式发展会员等行为;以利用虚假宣传、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行为,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文化旅游领域涉诈隐患。

目前我局通过官网专栏以及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广开投诉举报渠道。在检查过程中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但经过几周的线索筛查,收获甚微,综合分析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由于xxx旅游环境多以夏季项目居多,据以往数据显示,旅游人数由5月至9月逐月递增,处于每年旅游起步阶段,所以旅游团队相对较少。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跨省旅游业务严重受限,对我市文化和旅游业冲击较大,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业务稀少,许多规模较小的旅行社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检查到的景区等企业,入园量微乎其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我局将结合“xxx”小长假来临之际,由局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小组,组成检查组分赴xx个县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业进行线索排查。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进一步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下一步我局计划通过文旅节庆活动深入景区和文旅经营场所开展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讲解有关养老涉文涉旅诈骗、权益保障、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等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国、全省和全市推进会精神,和省、晋城市有关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积极开展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防范化解宣传工作,现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和防诈骗宣传工作,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5月19日,晋城市专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谋划,细化落实了各项具体措施,明确此次宣传工作的责任、任务、要求,迅速掀起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宣传热潮。

组织对辖区所有养老机构进行了重点工作排查、复查,核实了已排查养老机构信息,养老机构都已登记备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四管齐下”,最大限度扩大宣传面,最大限度提高群众自防意识,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各乡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接到我局通知后,积极响应并联合各村、社区协理员以及志愿者等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我局还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领域社会组织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一)宣传范围:实现了我县12个乡(镇)、182个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居委会,6所养老机构全覆盖。

(二)宣传方式

1、网络宣传比速度。积极响应,提速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诈意识,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1)利用村级微信社群进行图片宣传。将宣传彩页拍成图片发往民政服务群,各村协理员迅速转发至各村的微信群。

(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以“关爱老人,谨防诈骗”为主题,将活动开展情况与实地宣传图片资料组稿,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并迅速进行转发,实现二次宣传。

(3)学习借鉴晋城市级及其他县区宣传经验,并积极转发至朋友圈宣传。

2、实地宣传见真效。

(2)还有敬老院利用电子屏、喇叭音响等电子设备进行了有效宣传。

(三)宣传内容:

1、针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彩页中“以房养老”诈骗、“食品”“保健品”诈骗、“养老保险”诈骗等案例,对照宣传页中极具趣味性的漫画,详细讲解、剖析常见诈骗手法、作案特点,详细分析老年人易被诈骗的原因,总结诈骗犯罪规律,提出防范建议。

2、对《采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非法集资的认定、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并告知群众应当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3、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中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电话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网络贷款诈骗、冒充领导熟人诈骗、假冒客服退款等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的操作方式,辅以案例讲解,进行反诈提示。

(四)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中,我们采用了丰富多样的有效宣传手段,让广大群众熟悉诈骗套路,知悉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群众辨别和抵御诈骗的能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提升辖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了大家的防诈骗警戒心理防线。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与老年人面对面交流,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反诈观念,提高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努力形成人人防诈、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维护广大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近期,xxx镇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xxx镇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市、县两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村支部书记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足的政治勇气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xxx镇坚持“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村两委干部、网格员走访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讲,为群众发放防养老诈骗宣传彩页、现场答疑解惑,同时,加强社会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做好自身防范。

xxx镇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与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全面摸排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现象,严厉打击以向老年人发放免费礼品、免费试用保健品为由进而实施诈骗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全镇共发放宣传彩页1500张,张贴宣传条幅20幅。

下一步,xxx镇将继续依托网格化管理优势,协调各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筑牢养老诈骗“防护网”。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文件精神, 我局制定了《xxx文化和旅游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市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风险隐患进行了“大宣传、 大排查、 大整治” 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x省文化和旅游厅,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我局迅速制定方案,展开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广开投诉举报渠道、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 找准重点, 全面杜绝隐患。

1、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我们将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作为宣传重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投资艺术品高额回报”、“免费旅游”、“低价旅游”形式赠送体检,推销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进行宣传普及。提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杜绝小利诱惑,叮嘱老年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告诫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求助。

2、动态管理。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xxx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二是开启2019至2022年案件梳理工作。针对文旅部门执法单位三年来所办案件以及正在办理中具有苗头性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审查,查找文旅行业养老涉诈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案件xxx件,未发现养老涉诈问题隐患。

(三) 加强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组织县区文化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市、县区两级文化旅游局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监管领域内存在养老涉诈等问题隐患。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022年x月xx日至xx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xx县、xx县开展了为期4天的督导检查,2022年5月26日,27日市文旅局对xx县、xx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总体来看,被检查涉旅企业能够积极宣传养老反诈活动,实际经营中未发现养老诈骗等恶劣行为。三是要求全市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坚决不参与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活动”;以“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方式吸纳大额资金等活动;以高额反息(佣)、低价旅游等方式发展会员等行为;以利用虚假宣传、低价旅游为诱惑老年人参团旅行以及以旅游名义组织会销等行为,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文化旅游领域涉诈隐患。

目前我局通过官网专栏以及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广开投诉举报渠道。在检查过程中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但经过几周的线索筛查,收获甚微,综合分析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由于xxx旅游环境多以夏季项目居多,据以往数据显示,旅游人数由5月至9月逐月递增,处于每年旅游起步阶段,所以旅游团队相对较少。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跨省旅游业务严重受限,对我市文化和旅游业冲击较大,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业务稀少,许多规模较小的旅行社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检查到的景区等企业,入园量微乎其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我局将结合“xxx”小长假来临之际,由局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小组,组成检查组分赴xx个县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业进行线索排查。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进一步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下一步我局计划通过文旅节庆活动深入景区和文旅经营场所开展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讲解有关养老涉文涉旅诈骗、权益保障、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等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集中利用xx月对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个,养老床位199张,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全覆盖”项目1个,床位100张,入住特困人员43名;日间照料中心9个,其中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个,农村1+n互助养老模式试点5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开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及乡镇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作用,在8个社区及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以挂横幅、宣传栏、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1、加强力量深入社区、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充分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社区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大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我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贴宣传广告、播放宣传标语等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

为落实平安xx建设工作要求,xx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针对老年人群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xx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学习研究《xx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xx市、xx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做到认真总结、科学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反诈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凝聚普法力量,确保反诈普法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

二、线上线下齐发力奏响反诈宣传“交响乐”。

三、摸排养老问题隐患敲响反诈“警示钟”。

养老诈骗工作整改情况汇报材料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部署。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广泛深入宣传。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加强排查整治。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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