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方案范文(13篇)

时间:2023-12-10 07:46:46 作者:飞雪

一个好的计划书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详细的计划,以及可行的实施方案。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成功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指导。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实施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的实施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重点,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我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具体措施及要求。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本年度要继续组织全体教职工,让全体教职工真正认识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不仅仅是形势的要求,上级的督促,更是工作需要。在校务公开工作中,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办事公开,严格自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共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组长:曾木忠。

成员:柯东璐陈萌惠吕羡珠。

组长:黄淑治。

成员:尤凤娇姚爱真王丽金张以瑜。

伍丽阳蔡惠萍陈丽玲许东羡黄雯雯。

1.政策法规方面。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条文。

2.制度建设方面。

(1)学校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学校各项制度建设及政策依据。

3.财务管理方面。

(1)学校财务每月收支情况。

(2)教师评优评先,职务评定。

(3)学生评优。

(4)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我们相信,只要领导重视,工作班子积极工作,广大教职工支持,校务公开工作一定能取得新进展,一定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档为doc格式。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对照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我校结合实际状况,确定了公开资料,给教职员工和群众以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本学期公开资料如下:。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意识到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教师业务潜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为实现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而不懈努力。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1、领导组名单:

组长:李庆军。

副组长:李尚利。

成员:钟辉、李美芹、李永华。

组长为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领导成员会议,研究校务公开工作。

2、监督组名单:

组长:李尚利。

组员:钟辉、李美芹、李永华、冉令苏、张伟、尹燕英、冉令苏。

1、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夏令营、春游、秋游、观看电影、戏剧、参观等,组织者应先征求学校领导学校意见,须向学生收费的须提前经领导同意,待征求上级及家长同意后,方可按实收取。

2、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实行亮牌收费,收费项目、标准均上墙公布。所收课本费、簿籍费应严格按“收支两条线”上交。

3、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凡是与学校管理、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和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管理、使用情况。

3、干部和教职工的外地学习、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大型设备、物品采购方案等情况。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教职工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7、积极分子的培养以及发展新党员的学习、培训、考验、成熟的过程和党员的活动情况等。

在向校内公开的同时,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学校校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都有重要意义。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南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等部门为重点公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

二、内容。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谁制作,谁负责梳理”原则,合理确定已经形成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镇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度和办事指南;。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

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主动公开的方式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应当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充分体现便民的要求,要通过多种方式保障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的公民都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要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效益,在保证公民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尽量减少公开的成本,提高公开的效率,降低财政的负担;三是,在进一步畅通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新的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四是,既要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渠道作出规定,明确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也要鼓励行政机关因地制宜的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公开时限。

(一)主动公开的时限。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答复申请的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作出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保密审查。

(一)含义: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保密审查的范围:即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工作秘密。

(三)审查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要是负责组织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审查工作应以业务部门(办、服务中心)为主,即具体制作和掌握政府信息的业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保密审查工作,要首先提出公开或不公开的意见,这主要是考虑到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大面广,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相关业务部门最为熟悉这些信息。

(四)保密审查工作流程:

1、主动公开时:此项工作应按照办文流程操作,从信息拟制人员开始实施,即首先拟稿人在拟稿时应先对信息是否公开提出初步意见(如不公开、应相应提出不公开的理由),部门核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该意见进行确认。信息形成后,将此信息交由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汇总审查(定期进行)确定是否予以公开。

2、依申请公开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开申请和审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予以答复。

3、公开工作机构在审查中,遇有下列情形的分类处理(如业务部门或者有关领导在拟稿、审稿等信息产生过程遇有这些情形的,亦转由公开工作机构组织处理)。

(1)对于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权限的政府信息,应当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2)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五)监督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为了防止以保密审查机制为托词,或者以第三方不同意为由,而不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条例专门设了第四章“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政;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

六、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此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七、监督与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以促进行政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积极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教,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是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规律、建设和谐校园的关键环节。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方案,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学校校务公开。

欢迎阅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教通纪[20xx]31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对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办好社会主义的学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充分认识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去规划,放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中去执行,放到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中去落实。

三、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黄燕明、徐承楠、刘炳诚、金功发、梁广烈、张双庆、王天恩、田燕芳、李鸣杰。黄燕明同志任组长,刘炳诚同志任副组长。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东、傅绍磊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实施,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2.成立群众监督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洪涛、朱锋、袁坚利、陈金平、王骏、童永健、钱丽敏、沈晓、王颖。洪涛同志任组长,朱锋同志任副组长。

群众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保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学校的工作特点,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学校行政为主体,工会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行政领导积极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通过校务公开工作贯彻“依法办学”的方针;学校工会主动参与,以教代会(教工大会)为载体,积极实施、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3.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4.学生管理制度: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录取名单;保送生、直升生的条件、操作程序和名单等;转学、借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的资格、条件和结果,等等。

5.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等等。

6.校内干部选拔程序、干部推荐考察公示和结果。

7.党员发展公示。

8.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规定和办理程序。

9.教职工考核、聘任、评优、晋级的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10.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11.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分配方案等。

12.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学校经费的使用等情况。

13.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4.每周学校主要工作安排。

15.其他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2.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在校园网的首页设立校务公开专栏,设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一级目录为“校务公开”,二级目录分“组织领导”、“办学规划”、“管理制度”、“招生收费”、“其他”等内容。

3.利用校内邮箱给全体教师发邮件。

4.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公布。

5.及时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教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6.坚持行政议事制度。行政议事以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领导工作会议为主要形式。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领导工作会议原则上隔周举行一次。

针对不同的内容,采取适当的途径予以公布。

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和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做到条目清楚、资料齐全,学校群众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xx届x中全会为指导,以“四法一纲”为依据,认真执行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教党[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近远期目标、改革方案及。

规章制度。

修改、学校计划、干部职责分工及其责任目标。

2、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每学期开学初向社会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期末在校内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代管费支出明细帐。

3、财务公开,学校财务公开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情况,每半年清帐公布。

4、学校大宗购买,大型维修公开,有关器材、教学用具及资料的购买,要求有关部门先写申请报告,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大宗购买执行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

5、教师职称评审及各类评优、年度考核工作公开,包括评审指标、评审条件、程序和结果。

6、教师人事调配及聘任情况公开,包括需求信息、调配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与聘任方案、原则及结果。

7、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的奖金、福利分配原则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8、校长任期目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9、教师入党,考察情况。

以上校务公开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调整。

校务公开形式主要有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和社会公布等形式。

1、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民主评议干部及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等,都应在教代会上报告,并经教代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形成审议决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报告范围。

2、定点设置公开栏,对一些需要让全体教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及时在公开栏张榜公布。

3、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及教代会联席会议通报,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涉及日常性决策问题,由校长向校务会议或教代会联席会议通报,征询意见。

4、通过书面材料通报,对一些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等,可以通报下发书面材料,让教职工群众了解实情。

5、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三、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学校成立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下列程序操作:

1、收集预审。由校务公开各专项工作小组收集,整理汇总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2、定时定点公布,根据所需公开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逐步进行报告,通报或张榜公布。

3、征询意见。校务公开以后,要及时听取教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除每年举行一次教代会,由代表讨论审议以外,另外通过教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教职工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对教职工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组长:

成员:

组长:

成员:

1.校务公开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其他职能部门作用,保证监督小组工作顺利进行。

2.校务公开充分运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的民主管理形式。通过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公开教职工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项。

3.校务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行。

1、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把具体收费项目上栏公布。

2、重大事项公开:(1)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2)大型物资添置公开。(3)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公开。

3、校务管理:事关学校内部管理事项都已公布。(1)教职工聘任(2)评优评先(3)领导廉洁自律情况(4)各项规章制度,出勤情况等(4)纪律、卫生评比情况(5)工资和各种补贴、奖金的分配(6)教学上人事安排、课程编排(7)招生情况及学籍管理规定(8)期末考试情况(9)教研活动的安排、承担人。

4、财务公开: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学生缴费及结算情况,(3)财务收支公布情况,(4)增添教学及生活设施,(6)其它必要的开支。

5、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和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经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开。

(一)召开会议。

1.按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公布要求且可以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设立永久性布告橱窗。布告橱窗设两块,一块面向教职工,一块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布告橱窗设在校内醒目位置。布告橱窗和布告栏旁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三)书面公告。

通过印发校务公开简报、下发公开信、致家长信和收费票据等形式,

向学生家长公开。

(四)舆论宣传。

借助校内广播、校报、致家长信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校务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形式。

通过学校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公开校务。

六、公开内容的实施办法: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改革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通过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直至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制订后,本方案要在党内通过方可施行。

3.学校的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务会,行政例会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4.行政主要领导的年度。

述职报告。

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5.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1.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时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尽可能地将下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款额估足。

2.每月校长或分管领导将经费收支情况按大类在校务班子中公布一次,每学期末校长将经费收支情况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几千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公告栏公告。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大型仪器采购,大型项目建设公开的实施办法。

1.对于上级行政部门调拨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各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校务会及校务会公开监督小组通报设备的数量安置及建设项目的资金、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2.所有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仪器、设备添置完毕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审核。3.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报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

事迹材料。

3.校务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及专题性考核的情况,经商讨后确立报优人选。

4.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行政领导在教工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报优人选,并简述理由。

6.完善有关本次评优、报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五)学校重大福利、奖金分配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一般以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各项分配方案、制度为依据。

2.属临时性的,在节假日、庆典活动中发放的福利、奖金及对全校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分配,原则上参照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制度执行。

3.对那些制度未能涉及的福利奖金分配,校长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实施方案,并在校务会议上听取校务班子成员的意见。

4.所有福利、奖金的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六)教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交纳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将教工的两金交纳比例在教工大会进行宣传、公布。若遇两金调整,总务处将调整方案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公布。报帐人员将调整的额度与每位教职工进行认真核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总务处在每年年初、年末各审核一次。领导小组将审核情况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3.学校教职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进行核对,若有差错及时与学校报帐人员联系,学校报帐人员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找原因并做好复对工作。

4.做好每年一次住房公积金银行帐单发放工作,让每位教职工了解学校当年公积金拨交情况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及公积金的累积情况。

1.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开代办费收费标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收费,不得超标准和提前收费。

2.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夏令营、春游、秋游、观看电影、戏剧、参观等,学校须提前征求意见,经家长同意参加活动,费用以实际使用收缴。

3.凡学校为学生征订的报刊等,事先做好宣传工作,征得家长支持,方可代订,不得强行规定订阅。不得征订区教育局规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其他辅导材料。

4.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1.校务公开办公室要认真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将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校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4.校务公开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有关资料存档。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xx届x中全会为指导,以“四法一纲”为依据,认真执行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教党[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近远期目标、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修改、学校计划、干部职责分工及其责任目标。

2、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每学期开学初向社会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期末在校内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代管费支出明细帐。

3、财务公开,学校财务公开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情况,每半年清帐公布。

4、学校大宗购买,大型维修公开,有关器材、教学用具及资料的购买,要求有关部门先写申请报告,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大宗购买执行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

5、教师职称评审及各类评优、年度考核工作公开,包括评审指标、评审条件、程序和结果。

6、教师人事调配及聘任情况公开,包括需求信息、调配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与聘任方案、原则及结果。

7、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的奖金、福利分配原则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8、校长任期目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9、教师入党,考察情况。

以上校务公开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调整。

校务公开形式主要有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和社会公布等形式。

1、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民主评议干部及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等,都应在教代会上报告,并经教代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形成审议决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报告范围。

2、定点设置公开栏,对一些需要让全体教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及时在公开栏张榜公布。

3、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及教代会联席会议通报,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涉及日常性决策问题,由校长向校务会议或教代会联席会议通报,征询意见。

4、通过书面材料通报,对一些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等,可以通报下发书面材料,让教职工群众了解实情。

5、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三、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学校成立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下列程序操作:

1、收集预审。由校务公开各专项工作小组收集,整理汇总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2、定时定点公布,根据所需公开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逐步进行报告,通报或张榜公布。

3、征询意见。校务公开以后,要及时听取教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除每年举行一次教代会,由代表讨论审议以外,另外通过教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教职工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对教职工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

校务公开制度

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二、学校校务公开要通过会议、通报、广播、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校务公开栏每月一期,每月8日前完成,平日需及时公开的项目随时公开。

三、校务公开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教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具体内容应包括学校各种规划、制度等文件,教职工晋级、评优、提干、住房、奖惩、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以及学校重大财务收支等其它需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事项要做到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五、每期公开的内容都要做好归档工作。

六、要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注重实效,不搞形式。工会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

1、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2、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3、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民主生活会,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有哪些建议。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4、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5、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6、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7、每月由学校报账员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8、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特将校务公开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校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学校建设、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考核晋职调资、教工福利待遇、财务管理各个方面。

二、学校建设规划是指学校的各种硬、软件建设和发展规划。学校启动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制订发展规划必须经教职工代表集体讨论通过。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项管理措施在实施前须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一经通过实施,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等情况。

五、教师人事调配、聘任及职务评审公开包括聘任指标、方案、结果;职称评审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六、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原则和课时补贴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七、招生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名单;学生转学、插班、借读的条件、审批手续、程序及收费标准。

八、大件物品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有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特制定我校的校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评优条件等,都要实行公开制度,即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最后由校长主持实施。

二、教师的福利待遇,奖金发放等也要实行公开制度,即由校长制定出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学校大型修建等大额支出,也要实行公开制度,通过教代会讨论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学校的各项考核、评比制度要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每年的评优/职称晋级、各项奖惩,都要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

五、学校的财经收支要实行公开的制度,每个季节结算后要将收支余缺情况公示,以便民主理财。

六、充分发挥教代会和教育工会的参政议政作用。重大事情由教代会审议,在全体教工中透明,年末校长要对各项提案复议,合理的要及时采纳,不合理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耐心细致的予以解答。

校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学校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学校规定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过法律咨询关。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校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法律审核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咨询审核。

第四条法律工作者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学校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校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四)学校根据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教育局。

第七条法律工作者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工作者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工作者相关工作和活动。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组长:

成员:

组长:

成员:

1.校务公开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其他职能部门作用,保证监督小组工作顺利进行。

2.校务公开充分运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的民主管理形式。通过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公开教职工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项。

1、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把具体收费项目上栏公布。

2、重大事项公开:(1)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2)大型物资添置公开。(3)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公开。

3、校务管理:事关学校内部管理事项都已公布。(1)教职工聘任(2)评优评先(3)领导廉洁自律情况(4)各项规章制度,出勤情况等(4)纪律、卫生评比情况(5)工资和各种补贴、奖金的分配(6)教学上人事安排、课程编排(7)招生情况及学籍管理规定(8)期末考试情况(9)教研活动的安排、承担人。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学生缴费及结算情况,(3)财务收支公布情况,(4)增添教学及生活设施,(6)其它必要的开支。

5、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和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经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开。

(一)召开会议。

1.按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公布要求且可以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设立永久性布告橱窗。布告橱窗设两块,一块面向教职工,一块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布告橱窗设在校内醒目位置。布告橱窗和布告栏旁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三)书面公告。

通过印发校务公开简报、下发公开信、致家长信和收费票据等形式,

向学生家长公开。

(四)舆论宣传。

借助校内广播、校报、致家长信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校务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形式。

通过学校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公开校务。

1.凡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改革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通过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直至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制订后,本方案要在党内通过方可施行。

3.学校的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务会,行政例会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4.行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5.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1.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时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尽可能地将下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款额估足。

2.每月校长或分管领导将经费收支情况按大类在校务班子中公布一次,每学期末校长将经费收支情况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几千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公告栏公告。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大型仪器采购,大型项目建设公开的实施办法。

1.对于上级行政部门调拨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各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校务会及校务会公开监督小组通报设备的数量安置及建设项目的资金、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2.所有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仪器、设备添置完毕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审核。3.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报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

3.校务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及专题性考核的情况,经商讨后确立报优人选。

4.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行政领导在教工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报优人选,并简述理由。

6.完善有关本次评优、报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1.学校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一般以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各项分配方案、制度为依据。

2.属临时性的,在节假日、庆典活动中发放的福利、奖金及对全校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分配,原则上参照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制度执行。

3.对那些制度未能涉及的福利奖金分配,校长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实施方案,并在校务会议上听取校务班子成员的意见。

4.所有福利、奖金的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六)教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交纳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将教工的两金交纳比例在教工大会进行宣传、公布。若遇两金调整,总务处将调整方案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公布。报帐人员将调整的额度与每位教职工进行认真核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总务处在每年年初、年末各审核一次。领导小组将审核情况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3.学校教职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进行核对,若有差错及时与学校报帐人员联系,学校报帐人员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找原因并做好复对工作。

4.做好每年一次住房公积金银行帐单发放工作,让每位教职工了解学校当年公积金拨交情况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及公积金的累积情况。

1.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开代办费收费标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收费,不得超标准和提前收费。

2.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夏令营、春游、秋游、观看电影、戏剧、参观等,学校须提前征求意见,经家长同意参加活动,费用以实际使用收缴。

3.凡学校为学生征订的报刊等,事先做好宣传工作,征得家长支持,方可代订,不得强行规定订阅。不得征订区教育局规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其他辅导材料。

4.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1.校务公开办公室要认真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将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校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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