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选人用人专项汇报(汇总13篇)

时间:2023-11-27 12:36:37 作者: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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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18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二、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四、努力方向                         。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五、专项开展巡视反馈发现的问题。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xx年以来,xx法院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xxx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选人用人建设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密程序,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以来,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干部x人,配合组织部推荐选拔市管干部x人,晋升法官等级x人,晋升职级x人次,通过招录、遴选新进人员x人。

x年以来,x院坚持把一个“严”字贯穿到组织人事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在队伍建设上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一是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以党组为核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党支部为基础,政工部门为主导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重大主题教育工作,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党性修养,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宽思想教育方式,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脑。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一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细化和完善规范选人用人议事规则和实施流程。二是在党组会研究环节,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规范了选人用人决策行为。三是在干部任职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实强化对干部的跟踪管理。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一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把“准入关”,积极争取指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x人,科学设置招考职位及条件,确保进人质量;严把“用人关”,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

等制度,每年按组织部要求,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了。

报告。

共完成x余份报告的系统录入、信息核对、补正和汇总上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开展资料准备、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与核查、材料上报、档案审查等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政法委上报人事任免工作。三是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制度对已经查实违法违纪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深入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红利”进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后为x院x名入额法官确定了法官等级,为x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职务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审判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不足,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现有员额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书记员与速录员x人,远未达到要求1:1:1的人员比例。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人员“减多进少”,造成人员断层,同时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和35岁以下的干部占比较高,中间各年龄段占比较低,整体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队伍梯次出现青黄不接。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偏大,中层正职平均年龄x岁,副职平均年龄x岁,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相比更为明显。近年来为缓解干警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了大批年轻干部,极大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但是也带来了年轻干部年龄与职务“扎堆”的问题,为今后干部选拔与晋升调职埋下了潜在矛盾。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员额制已全面完成,使优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审判一线,提高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平,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但是,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执行省里规定的35%的法官员额比例,在办案数量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许多优秀的老法官因名额限制,未能进入员额,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员额法官办案压力陡增,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办案要求。在怎样合理使用未入额法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途径还不够多,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二是法官员额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龄较大的或已经改为非领导职务、长期不办案的法官也想法设法要求入额;入额的院领导、庭领导事务性工作繁忙,牵扯精力工作较多,无法专注办案,入额后办案量较少,无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额法官的工作量;部分青年法官,特别是原审判执行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未能入额而转任法官助理,有的还要兼职书记员工作,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削弱了干劲。

三是新的入额遴选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入额途径,新招录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层法院任职才能入额。x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共x人,占现任法官助理人数的一半以上,且均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入额成为法官,今后几年势必会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调走,造成人员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员调动,则会因失去入额机会而影响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有些部门轮岗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年轻干部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上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措施,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进、选、招”,忽视“育、管、用”的问题。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x院近x年共有x名处级领导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有x名局级干部被诫勉谈话,究其原因,并非本人有意隐瞒漏报,主要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法规理解有偏差造成填报疏漏。虽然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并多次予以强调要求,从严按照“两项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同志严肃处理,但也反映了组织部门前期的教育宣传、指导审核工作没做到位,提前预防工作没有全面跟上。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法院工作专业化程度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鉴定等复杂审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作支撑,目前的常规招录渠道,无法很好地满足需要。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受客观因素影响,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没有及时调整好思想状态,存有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一是审判任务繁重,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审限和司法公开等要求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加、社会大环境变化,对人民法院司法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加班加点突击办案成为很多干警的工作常态。同时,各部门干警有近x分之x人员还要承担信访、调研、宣传、授课等工作,工作压力大。在民事审判、执行等业务量较大的部门,该矛盾更加突出。另外,部分当事人不理智地缠诉闹访,也给干警增加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部分干警产生了职业倦怠,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x年来,总计有x人选择辞职、提前退休离开审判岗位。二是受岗位职数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有的干警在岗位职级、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响了干工作的效率。不同编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和奖金差距较大。除行政编干警外,其他编制的干警没有享受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福利,没有享受到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带来的改革红利。改革后,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无任何变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别,也造成了不同编制干警之间的隔阂,影响了团结协作,无形地削弱了队伍的凝聚力。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在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担当的要求还有差距。x院干警整体学历水平较高,行政编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一,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特别是缺乏在全国司法领域较为突出的法律实务人才。近x年来,新进的年轻干警较多,虽然学历高、干劲足,但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较少,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当事人情绪偏激等情况时,协调和紧急应变能力有所欠缺,办案效果与“三个效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距离。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培训内容吸引力不够强,培训时间和方式与日常工作冲突,工学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干警对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或者参加培训能力素质提升不明显。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培训较多,对综合部门的业务培训较少,综合部门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比较迫切。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在内部管理上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上还不够有力,存在部署多、检查少、督促少的现象。对请销假不及时、工作期间着装不规范等问题,院里制定了有关规章,并多次强调,但仍存在抓一抓情况好转一下,过后又反复出现的情况,反映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不够及时。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考核机制中,仍存在定性评价多于定量评价的问题。虽然包含了工作目标任务的指标,但是也未完成客观量化,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的工作成绩,导致干部之间横向比较科学性还不够,对每个岗位的任务和考核缺乏个性化的标准。对法官的考核虽以个人办案量作为重要指标,但是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案子差距较大,权重折算比例难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审理难度小,审理时间短,结案较快;刑事案件数量少,案情相对复杂,审理要求高,结案时间长,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是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的x倍以上,造成在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标量化上很难平衡。注重年终一次性考核,对平时的动态考核、考察存在运用不够,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干警日常的工作情况。

x院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的道德觉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的人才选拔使用和培养制度,确保德才兼备、专业水平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岗相适。给青年干警搭建成长的舞台,敢于压担子,给与更多锻炼的机会。建立常态化的轮岗交流制度,探索在两级法院间开展挂职锻炼,选派优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法官办案,从基层法院选调优秀助理到上级法院历练经验,建立良性互动,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考评,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动员及时退出员额。及时补充因法官辞职、调出、退休而腾出的员额以及因干警人数增加而相应按比例增加的员额,实现员额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科学设置调研、办案数量的考核权重。结合法官的办案周期、发改率等办案质量数据,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高办案质效。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和面向全国遴选公务员,选拔优秀人才进院,不断优化全院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

六是继续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是完成好随机抽查工作。

七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完善干警履职保障机制,完善法官权益保障的配套措施,使法官无“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发挥好公务员职级并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x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好现有司法干部相关政策,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确保全院队伍稳定,减少人才流失。

选人用人专项报告

根据一报两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选人工作报告如下:

我局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科级干部153人。根据上级职务的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务180人,缺27人。近年来,由于林区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上级的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至2017年底只调整了科级干部一次,涉及5人,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调查、讨论决策等程序,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录片办法。2018年没有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配备领导干部,也没有机构编制管理的三超两乱问题。

1、认真研究新修订的《干部任命条例》。我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的紧迫任务,采取党委中央小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命条例,提高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命条例的热情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监督的理解,使领导小组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理解。

2、坚持党管理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检查作用。我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管理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党管理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扬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拔任用的信誉。同时,党管理干部的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干部工作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计划,确保选拔任用各环节的组织原则和科学。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报告

依据巡察工作步骤,现在进行巡察谈话环节,希望你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

1.目前,你在单位的任职情况怎样,具体分管哪些工作?

2.简要谈一谈你对***新思想的认识?

3.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部署以及省市区委部署方面,你单位是怎样做的?(简明提纲式或举例式说明)。

4.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你们平时是怎么做的?主要有那些措施?存在哪些不足?(简明扼要)。

5.你在个人分管的工作上,怎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存在哪些不足?

6.你认为你们班子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决策部署方面有哪些不足?请你评价一下你们班子和单位?(举例说明)。

7.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如何?存在哪些不足?

10.中共-区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工程与你单位有哪些联系?(简要列条)。

12.谈一谈你对“文件”和“会议”的看法?

13.-案对你最深的感触是什么?(列举一二)。

15.你单位在财经纪律的执行方面还有哪些漏洞?

17.作为领导,你平时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还有哪些不足?

18.据你了解,你单位或个人有无违法违纪问题?

19.说说你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你是否还有其他需要向巡察组反映的问题?

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几点建议。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铜组电明字〔2012〕3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办2012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任用条例》的学习成为统一思想、树立正气、团结同志、凝聚力量的抓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党办工作向前迈进的强大动力。两年来,我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10余次,宣传教育面达100%,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认识。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秘书长办公会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纳入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并把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自查和年中、年度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推进,有实效,为进一步规范本办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基础。

人用人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市委办公室三服务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2012年5月25日。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治党治国之要,首在选人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述、新观点,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在实践中认真领会把握,自觉贯彻落实。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教育活动,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年在选人用人专项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治国理政,关键在人。”选人用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一段时期来,xx连续发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xx专案给xx政治生态造成了恶劣影响。深刻汲取xx专案教训,扎实开展“学党章、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为组织部门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就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从历史镜鉴中充分认识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意义。

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司马光提出“凡用人之道,采之欲博,辨之欲精,使之欲适,任之欲专”等等。历朝历代选官制度对巩固统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种种难以克服的弊端和难以弥补的缺陷。比如,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用人不公,买官卖官,人身依附等。

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党在成立初期,紧扣党的任务,对干部提出“政治认识、纪律性及对工人阶级利益的牺牲性,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提出:“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以及实行“知人善任”的干部政策和搞“五湖四海”的干部方针,我们党根据这些精神培养选拔了一大批干部,夺取了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7年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党的干部既要具有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又要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做到政治和经济的统一、政治和技术的统一,要又红又专”的干部标准。1980年,邓小平同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深刻阐述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即:“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并提出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解决了“选什么样的人、从哪里选人、怎样用人”等重大问题。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覆盖开展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等。这些为我们选人用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吏治腐败,则纲纪倒置,法度废弛,人亡政息。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干部问题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问题,在党管干部工作中,越是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就会大量涌现,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

二、从xx专案中深刻反思选人用人的短板弱项。

xx专案打掉了盘踞在xx30余年的涉黑违法犯罪团伙,深挖彻查了xx黑社会性质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深入分析xx专案涉案人员特点,反映出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

一是选人用人标准落实落地不够。xx专案中,部分公职人员奉行“关系学”“圈子文化”,四处找门路、搭“天线”,借助陈规陋习和政治亚文化,“拜干爹”“打朋友”“结亲家”,甚至公开充当政治掮客,最终成为xx的“提线木偶”和“狗头军师”,严重污染了xx的政治生态。这些干部政治意识、党性意识淡薄,违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既有自我要求不严的因素,也反映出我们落实选人用人标准不够高、措施不够实,在选人用人中过多从岗位补缺的角度选干部,从全市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度选干部、配班子不到位,从干部专业能力和工作需要考虑多,从人品政德和政治素养角度考虑少,尤其是在突出政治标准选人上还有差距,没有把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落到实处。比如,原市住建局原副局长xxx提拔时,过多注重其懂规划、懂建设等专业能力,对其政治素质了解不透,实际上xxx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两次对其谈话过程中,避重就轻、心存侥幸,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不忠诚。

另一方面长期与xx人员长期密切交往,为xx大小事务说情打招呼,政商不清,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和贿赂。xxx在被提拔为xxx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处级)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正处级)时考察了、了解了,但其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发现。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组织部门干部考核考察的方法还不够务实管用,过程还不够严谨全面,结果还不够深入精准,在对干部深入了解、全面掌握、精准画像上还有差距,造成部分干部“带病提拔”。

三是了解识别干部不准不全。xx专案中,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的党员干部是xx的座上宾和“围猎”的重点。仅xx专案就涉及公职人员216人,其中既有处级干部,也有科级干部和一般人员,其中不乏一些部门的“一把手”。从被查处的公检法干部情况看,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接触、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诉讼掮客、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都有,但在日常了解识别干部过程中均未发现。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干部日常分析研判机制不健全,不同程度存在不提拔不考察、不换届不考察、不到年底不考核的情况,缺乏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分析研判过程中过度依赖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深入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等了解情况不深、听取意见不广,对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掌握不全面、分析不到位、研判不精准,尤其是从反面意见中甄别、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四是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不实。xx专案中,部分公职人员与xx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同盟,对xxx父子邀约的吃饭、喝茶、打牌,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奉送的“红包”礼金、高档名贵烟酒来者不拒,逐渐在小恩小惠中迷失了自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既反映出单位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上还有差距,也反映出我们组织部门对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不够,对干部履职行权和“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不到位,重选轻管、重用轻育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在深化以案促改中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我们将持续深化xx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质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干部这个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党管干部原则是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党的领导在选人用人上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党反复强调和始终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不能走样、更不能被架空。党管干部是全面的、具体的,重点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管方向,就是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管政策,就是要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规定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管制度,就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事业为上,健全完善“选育用管”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管人头,就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坚持重点岗位重点管,选好、用好和管好每一名干部。总之,无论是制定干部政策,还是推荐使用干部,无论是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是做好干部日常管理,都要贯彻党的意志。

二是牢牢把握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仅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的“风向标”,也是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我们将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县乡换届为契机,大力选拔使用对党忠诚、素质能力过硬、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干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事创业导向。重品德,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政治关,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对政治上不合格的,能耐再大也坚决不用,在现职岗位的,也要坚决调整,坚决把“两面人”挡在门外。重才干,就是坚持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注重选拔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适应xx高质量跨越发展需要的干部。重担当,就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注重选拔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敢于扛硬活、打硬仗的干部,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昏懒庸贪的干部。重实绩,就是要旗帜鲜明树立“凭工作立身、靠业绩吃饭”的理念,注重选拔真抓实干、作风扎实,经受历练和实绩突出的干部,绝不选拔那些油腔滑调、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干部。重公认,就是注重选拔干部群众口碑好、公认度高的干部。

三是千方百计提高选人识人精准度。俗话说“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才须待七年期”,选人用人首先要识人,看人识人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而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要把70%的功夫花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看干部,充分发挥考察的透视、体检功能,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德才表现,深入了解人选的群众观点和群众口碑,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要抓住是否有影响使用、影响推荐的问题,重视干部重要行为特征、重视能说明问题的事例、重视知情人提供的重要信息,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情况掌握清楚。要坚持以事察人、知事识人,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信访等成果,坚持换届考察与一贯表现有机结合,既了解优点亮点、更了解缺点疑点,特别要注重了解在重大事件、重大工作、关键时刻的表现,抓住重要行为特征给干部画像。同时,要坚持关口前移、全程介入,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任用,对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坚决不提交会议讨论。

抓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进一步明确考察内容、标准和“负面清单”,规范考察的方法和程序,对招录进入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等重要部门的,其政治审查情况必须报市公务员局备案。要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开展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各单位选人用人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看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执行,是否存在临时动议,程序缺失、程序倒置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党管干部要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要求,是否存在近亲繁殖、带病提拔等情况,切实找准找深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要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严格执行《关于在市委常规巡察期间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暂行办法》,在市委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行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交办制度,当面交办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好干部既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针对xx专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加大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统筹力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审计、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定期收集有关信息,综合运用信访、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报告事项查核、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中了解到的信息,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咬耳扯袖。要加大与干部谈心谈话。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市管领导干部至少谈心谈话1次,深入掌握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关心在平时、帮助在日常、提醒在事前,不能总是让干部后悔失悔。要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政治建设、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兼任职务、出国审批、交流回避等方面制度,完善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通过随机抽查、重点调查、定期报告等,监督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请示报告等制度情况,督促领导干部依规用权、廉洁用权。要强化干部激励担当。牢固树立“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鲜明导向,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保护那些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在干事创业中一时失误、犯错的干部给予纠偏校正的机会,为正直担当得罪人、遭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主持公道,旗帜鲜明为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打气。

六是着力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针对xx专案以案促改,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育选用管”制度,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研究出台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推动xx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意见,制作《市级机关(单位)科级领导和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全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针对xx专案暴露出的政法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通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干部分析研判方面,要制定出台《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办法(试行)》,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调研,深入分析班子运行、干部履职等情况。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规定,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定期研判了解干部。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要制定出台《xx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办法》和《xx市年轻干部工程、少数民族干部工程、专业干部工程实施方案》,编发领导干部履职行权必备知识手册,给领导干部履职行权明底线、标红线、画界线,让干部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同时要出台《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管理规定》,确保以好的作风选出作风好的干部。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吏不廉则治道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组工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知事识人、知人善任的专业能力,努力以一流之人识一流之善,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xx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报告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20**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年任务。

(一)努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任务清单、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考核,实行“一案双查”。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案件434起,追究主体责任793人、监督责任70人。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建立413人的督察员、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构建用好定期会商研判、针对问题集中督察、典型通报曝光、群众有奖举报和问责追责“五项机制”。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3780起,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07起、320人。

(三)着力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突出抓好“四个一”,即:创新抓好一项机制落实,着力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积极发挥一个阵地作用,全市195个乡镇全部建成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务监督服务中心、速查快办中心、基层廉政远程教育中心和乡镇纪委书记短信举报平台;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排查出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4类80个;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排查基层“四风”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54个,查处1799起。

(四)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查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7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10件,立案1771件;党政纪处分17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乡科级干部308人。

(五)探索推进巡察监督。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市委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实现对县区及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全覆盖,市县两级共巡察134个单位,发现并反馈“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050个,移交问题线索854件。

(六)积极推进教育预防。持续擦亮“清风信阳”廉政教育品牌,推进“一县一品、一域一色”廉政文化建设。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口袋书、婚丧嫁娶和公务接待“四严禁八不准”等;开展党纪条规测试、纪律大讲堂、微博问廉、廉政微访谈等活动;强化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6场(次)。

(七)注重锻造过硬队伍。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理论新要求;分3期对全市654名办案人员进行了封闭式培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出台县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企业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坚持零容忍查处违纪行为,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1人,谈话诫勉13人。

20**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强化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问题,坚决遏制腐`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新成效。

(一)坚决依规治党,持续严明党规党纪。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档案造假、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

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各级纪委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坚持寸土不让,持续严防“四风”反弹。

保持定力韧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从解决领导干部不严`实问题入手,使党的作风持续好转。

加大纠治力度。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坚持看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变化,对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倡导新风正气。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家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挖掘信阳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三)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高压态势。

紧盯遏制目标。把握“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增量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突出执纪特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都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对巡视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

严明审查纪律。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各项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快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不断深化提升,持续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加强管理监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分级负责,市级负责排查督办、县级负责直接查办,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挪用等问题。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总结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四个一”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持震慑常在,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大巡察力度。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用好巡察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加强巡察领导。县区党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真正形成全市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六)强力夯实责任,持续传导压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严格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切实深化“三转”,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聚焦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建设覆盖全市的纪检监察信息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

从严选人用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纪委换届工作。纪委委员要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派驻监督全面覆盖。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上一级纪委要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强化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严格工作程序,执行好回避、保密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情境是指个人在一段时间内工作的各种内容,包括道德、能力、勤奋和表现四个方面的工作表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x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为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15〕5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对我乡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乡总编制数58个,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个,在岗在编人员23人(含县直单位借用5人),缺编4人;事业编制31个,在岗在编人员14人(含县直单位借用2人),缺编17人。在岗不在编人员12人,其中省聘1人,县聘8人,乡聘3人。全乡共计工作人员49人,2014年以来,我乡共有3人调入县直单位,5人借用(跟班学习)到县直单位。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

加强对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意见》的有关规定。首先,乡党委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印发《条例》及《意见》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及《意见》专题学习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在会上就《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及《意见》内涵的理解,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及《意见》的内容有了全面的认识,让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强化执行,科学民主选人用人。

我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及《意见》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三)严肃纪律,防止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乡里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过程中,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和交流等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任人唯亲,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全乡干部职工的认同和肯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谈心谈话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乡班子领导9人,谈话对象共30人,涉及全乡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本次谈心谈话活动的指导,我乡成立了以黄有福书记为组长、王开宁乡长为副组长的乡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2015年吊罗山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乡党委书记与乡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与不是乡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的部署,将谈话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质量。

(二)明确内容,注重实效。

将此次谈心谈话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干部人文关怀、查找干部自身问题及提高干部执行力结合起来,深入讨论交流,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了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与一般干部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

(三)集中整改,改进工作。

1、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3、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4、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认真落实干部各项工作正常,努力解决相关待遇问题。

通过这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使全乡干部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干部间的团结,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建设富美和谐吊罗山乡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吊罗山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个人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及“裸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和登记工作,全乡49名干部职工均无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无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一不足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条例》及《意见》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条例》,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是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浙建集团党委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扩大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二建集团党委在浙建集团党委的领导下,从建设百亿集团的高度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通过部署一系列工作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

根据浙建集团党委的要求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集团从20xx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浙江二建集团领导及中层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浙江二建集团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责任制》、《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聘)用管理办法》、《浙江二建集团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暂行办法》、《浙江二建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江二建集团20xx-20xx人才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与干部任用相关的管理办法,指导、规范集团公司的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程序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目前,我集团公司提名、酝酿、集体研究、民主推荐、考察预告、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均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体现和运用,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非常重视群众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公认度,20xx年,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在安装分公司试点了中层管理人员(总工程师)民主推荐工作,既进行了会议推荐又开展了个别谈话推荐,提高了群众参与和知情度,体现了选人用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时代公司总经理、集团监察审计室副主任中层管理人员,过程中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也非常重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工作群众反响较好,也为今后在集团内部推广积累了经验。我们不仅重视把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入口关还重视干部在使用过程中的公认度,为了解群众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为了解群众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在前些年党委和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小组共同考评中层管理人员的基础上,20xx年,集团党委对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从考核、测评结果看绝大多数的中层管理人员群众反映都较好。从工作实绩来看集团生产经营再创新高与我们的中层管理人员的努力密不可分,说明职工群众对集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评价是准确的。

集团公司目前现有中层管理人员98人,平均年龄46岁。近两年共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17人,平均年龄40岁,与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年龄相比下降了7岁。其中最年轻的29岁。60后5人,70后10人,80后3人。使我们中层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为加强集团的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形成更加合理的梯次结构,我们在建立集团领导后备人员的基础上,还在分(子)公司普遍通过群众推荐、分(子)公司班子讨论、集团党政领导班子决定等方式建立了分(子)公司后备人员库,20xx年共推荐中层后备人员55人。

四、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选人用人工作。除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会议广泛深入宣传浙建集团党委、二建集团党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所有情况外,为了解广大职工对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及时设立了董事长、党委书记信箱并建立了管理办法;在集团范围还开展了“选人用人大家谈”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了20条金点子,集团领导班子逐条进行对照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今后工作有借鉴意义的及时采纳,20条金点子也上报浙建集团供领导参考。为了解基层分(子)公司在选人用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召开了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座谈会、职工代表座谈会、青年知识分子座谈会等,一是向大家宣传浙建集团和我集团选人用人工作,二是通过群策群力找出共性问题进行剖析,共同研讨解决办法。

总的来说,近几年集团在选人用人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阶段性成绩,但是与省委组织部、浙建集团党委和广大职工的要求与期望还是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培养使用年轻人才方面进展不快,急需人才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更显严重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扎实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20**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96.7%。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xx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xx年1月到20xx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xx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二、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2-—202-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2-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2-—20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四、努力方向                         。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五、专项开展巡视反馈发现的问题。

202-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情况报告是向上级反映临时情况或事故的报告。情况报告一般由四部分组成:标题、主要发送机构、正文和签名。实事求是、事实准确、分析有根据、细节恰当是写好形势报告的关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按照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组织部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5号)要求,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2020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20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2020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2020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20]41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15〕5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对我乡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乡总编制数58个,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个,在岗在编人员23人(含县直单位借用5人),缺编4人;事业编制31个,在岗在编人员14人(含县直单位借用2人),缺编17人。在岗不在编人员12人,其中省聘1人,县聘8人,乡聘3人。全乡共计工作人员49人,2014年以来,我乡共有3人调入县直单位,5人借用(跟班学习)到县直单位。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

加强对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意见》的有关规定。首先,乡党委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印发《条例》及《意见》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及《意见》专题学习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在会上就《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及《意见》内涵的理解,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及《意见》的内容有了全面的认识,让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强化执行,科学民主选人用人。

我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及《意见》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在乡里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过程中,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和交流等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任人唯亲,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全乡干部职工的认同和肯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谈心谈话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乡班子领导9人,谈话对象共30人,涉及全乡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本次谈心谈话活动的指导,我乡成立了以黄有福书记为组长、王开宁乡长为副组长的乡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2015年吊罗山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乡党委书记与乡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与不是乡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的部署,将谈话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质量。

(二)明确内容,注重实效。

将此次谈心谈话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干部人文关怀、查找干部自身问题及提高干部执行力结合起来,深入讨论交流,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了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与一般干部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

(三)集中整改,改进工作。

1、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3、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4、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认真落实干部各项工作正常,努力解决相关待遇问题。

通过这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使全乡干部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干部间的团结,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建设富美和谐吊罗山乡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吊罗山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个人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及“裸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和登记工作,全乡49名干部职工均无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无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一不足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条例》及《意见》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条例》,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在牢牢把握正确用人导向中营造风清气正、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凝聚上下齐心、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形成锐意进取、奋发作为的生动局面,为更好地发挥“四个作用”,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党管干部,在领导和把关上突出从高从严。

市委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上发挥好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强化用人导向。坚持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推动形成“树导向、聚人心”的共识。市委书记多次听取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调整干部x批xx人,实现“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二是规范动议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的意见,结合平时对干部的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初步人选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协商、反复酝酿,形成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经预审和批复同意后,才进入选任工作的下一个环节,坚决做到上级不批复同意,市委不上会研究。三是严格政治审查。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重点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来。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四是实行全程纪实。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工作方案,明确提拔任用的、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的、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均要进行全程纪实。全程纪实涵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干部选任环节。五是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每次市委常委会研究调整干部,都经过充分酝酿。市委常委会上,逐一介绍拟提拔或重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实行票决制。

(二)坚持精准科学,在推荐和考察上突出考准考实。

市委坚持在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上下功夫,注重把干部考准考实,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水平。一是注重全面调研。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察识别干部,既看干部在大是大非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又看干部在具体问题上的表现;既看特定时期的表现,又看一贯表现。特别是注意找敢讲真话的知情人深入谈、不限定时间全面谈、联系实际追问谈,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干部。二是注重综合研判。在调研基础上,注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判,既坚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评价干部,又坚持科学地、客观地分析班子。在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时,既考虑人选条件、干部特点,又考虑岗位要求、班子结构,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三是注重实践考察。把干部选派到急难险重岗位中去接受实践磨炼和考察。围绕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和决胜脱贫攻坚的目标,统筹选派xx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和一线防控,取得良好效果。xx名干部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

(三)坚持事业为上,在选拔和任用上突出选优选强。

市委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事相宜的要求,在选拔干部时,始终坚持多看谁更优秀、多比谁更合适、多想“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以选好每个干部、配强每个班子整体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优化班子结构。深入县市区实地调研,与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对那些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敢于担当、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边远地区甘于奉献、勤于为民的干部高看一眼,优先使用,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二是推进干部交流。注重发挥好我市国有企业密集、产业优势明显、专业人才汇聚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企业与地方干部的“双向交流”,把懂党务、善管理的干部选到国有企业,把熟悉经济、专业较强的干部选到地方政府,推动地方与企业发展深度对接、高度融合。三是拓宽选人视野。积极稳妥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干部工作,分层级、分类别做好调研,既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又注重调优配强领导班子,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率先探索面向全球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打破身份、地域、所有制等界限,从来自海内外的人才中选聘xx名国企高管,推动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选拔年轻干部。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xxx名优秀干部进入组织视野、实行入库管理。创新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坚持重点管理、跟踪培养、择优选拔、科学考评,率先出台《选调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四)坚持从严约束,在监督和管理上突出管住管好。

市委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一是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成果,结合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巡察等工作,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同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把选人用人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党委(党组)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今年年初,结合市本级巡察工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针对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业务多等情况,制定清晰明了的工作流程和简便易行的档案资料查阅细则,对存在的问题逐个交办、逐个整改。三是全面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任务。采取“五个一批”的办法,即“核定领导职数规范一批、实行职务职级并行退出一批、利用政策规定退休一批、提拔或转任交流、从严监督管理退下一批”,最大限度地做好“减法”。

一是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

一方面,熟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善于园区运营、资本运作和抓第三产业发展的干部紧缺。另一方面,专业型、复合型的干部不多,特别是面对经济增速换挡、下行压力加大的局面,一些干部在科学决策、创新工作、破解难题方面还感到本领恐慌。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还不够大。

尽管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上,我们下了功夫,作了努力,但由于这些年来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岗位资源十分有限,优秀年轻干部上升受到一定影响,一些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偏大、年轻领导干部数量偏少的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领导干部退出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我市通过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跟踪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干部的“下”,往往是因犯错误受到组织处理后才“下”、因到了退休年龄后才“下”,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方面做得不够。没有通过完善考评办法、充分运用考评结果、细化“下”的情形来推动不适应、不胜任的干部“下”。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决维护xxxxx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坚持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二)推进专业能力建设。

深入研究新时代对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新要求,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干部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相适应,专业特点与班子功能相协调。坚持实践标准,选专业干部时不简单地看文凭看职称,看干过什么管过什么,关键看干成了哪些事、干得怎么样、管得好不好,对工作能不能准确说清楚、进行专业分析、参与科学决策、精准抓好落实。坚持事业为上,注重依据事业需要、岗位需求,看谁更优秀、更合适,注重把合适的人配到合适的岗位上,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坚持选育结合,既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一格选干部、引人才,又围绕疫情防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园区运营、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内容,抓好专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

(三)着力改进考察方式。

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下有序进行。二是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经常性地、全面深入地考察了解干部,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品德、工作能力。继续探索调研考察的方式和办法,运用好考察谈话这一手段,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三是注重分析、反复比选。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对每一个班子强在哪里、弱在哪里,干部的适岗能力、发展潜力怎么样,如何调整优化,都做到心中有数。注重横向比较看人选之间的差异,前后分析看干部发展变化,注重其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使选出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一)机构人员情况。

20xx年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惠市编﹝20xx﹞69号),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转为归口市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土坝管理所、风景区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电厂(公益二类,正科级),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公益二类,副科级),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派出机构。核定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及直属电厂、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事业编制共103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拔付;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20xx年(惠市编﹝20xx﹞55号)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工程管理科、水库调度科、水资源管理科。直属机构电厂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发电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巡查队。现有在册人员177人,编外人员24人。

(二)正科职领导情况。

正科职领导职数8名(含直属单位1名),实有8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4名,大专2名,中专1名。平均年龄为50.4岁,其中:40-45周岁的1人,46-50周岁的1人,51-55周岁的6人,均为男性。

(三)副科职领导情况。

副科职领导职数18名(含直属单位4名),实有18名。其中:本科7人,大专8人,中专1人,高中2人。平均年龄为47.6岁,其中:40周岁以下1人,40-45周岁3人,46-50周岁9人,51-55周岁5人。男性13名,女性5名。

(四)非领导职数情况。

非领导职数0名,现有5名,均为正科级。产生原因主要是20xx年以来历次机构改革撤并了部分内设机构。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职责感。

二是经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使班子成员把握好最新的中央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因我局科级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为补充力量,20xx年上半年,在有空编情况下,申请使用3名副科级职数,我局严格按组织程序,向主管市水务局提交申请,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科级岗位,经过一年的锻炼,3名干部都能积极作,廉洁勤政,表现良好,今年如期转正。在对这3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认真把握用人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营造风正劲足、心齐气顺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

根据市编办﹝20xx﹞55号文件精神,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面布局、认真组织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惠市组通〔20xx〕40号),我局以机构调整为契机,顺利完成21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以及部分科室人员的换岗交流,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面推动我局建管工作向现代水管单位向前迈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按照惠市组通﹝20xx﹞5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1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在推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必须的成效。与中央、省、市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资料上是一脉相承的,可是,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局限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位进行竞岗。

二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

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各位领导:

根据本单位党委《关于做好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精神,受单位党委的委托,我向年度工作会议报告全年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xx单位党委坚持贯彻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2.20xx年,单位党委共调整干部x批xx名,其中新提拔x级干部x名、xx级干部xx名;平职交流xx级干部xx名、xx级干部x名;副处级x免职xx名,xx级干部免职xx名。

1.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委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6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6。20xx年,党委共x次对xx名xx级和x名xx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

2.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之前,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部门等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1.落实民警的“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在每一次考察时对《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集中学习明确选人用人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民警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3.落实民警“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x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x名干部实行试用。

奋发有为、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能堪重任、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xx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xx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新时期各项任务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x月x日贵局对我局保密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完善整改方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调整充实局保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涉密重点股室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制定完善了保密专项检查方案。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对保密岗位责任人提出批评,写出了书面检查。

结合我局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地震局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规定》、《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1、对查出来非涉密计算机曾经存储、处理过涉密信息,进行系统清理,确保不遗漏一台计算机,并建立日常保密工作台帐。

2、将涉密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存储于铁质文件柜。

3、对涉密计算机有上互联网记录,我局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多次保密知识的讲解,以引起全局领导、职工高度重视。

4、对历年涉密文件进行了及时清理、销毁。

为了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在实处,结合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决定逐步加大对保密工作建设的投入,计划对局网络进行重新构建,统筹安排,综合考虑,以适应保密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两个需要。根据今后工作需要逐步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等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以提升我局保密工作整体水平。

总之,我局将以这次保密检查和整改为契机,充分吸取工作教训,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努力提高保密工作软硬件保障水平,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实际中去。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司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选人用人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持续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从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存在问题一: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上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

整改目标: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新局面。

整改措施:

1.制订总体规划,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原则、目标、思路、措施。明确“时间表”。强化责任,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党支部其“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制定3年、5年的阶段性目标,发展党员3名,分步抓好落实,逐步配备到位。

2.拓宽选拔方式。加大竞争选拔力度,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化,坚持和完善竞争办法,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通道”。

3.进一步探索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采取民主推荐、考试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选拔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锻炼。为实现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配备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前完成制定规划,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二:高素质专业化选人用人方向不够鲜明。对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重视不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短缺。

整改目标:加强人才引进和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整改措施:

1.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引才渠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办法,坚持开发、吸引,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

2.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政治训练,突出忠诚干净担当教育。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长期。

(三)存在问题三: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研究讨论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如实记录与会成员表态情况,有的以“一致同意”代替讨论和表决。

整改目标:实现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

整改措施:

1.加强和规党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从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等五个不同的方面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好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档案,认真对照xxx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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