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管理制度(实用19篇)

时间:2023-11-29 09:07:09 作者:LZ文人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调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反馈问题并加以改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组织成员责任的一部分,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

垃圾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打造整洁文明的办公环境,现下发我校《校园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科室域垃圾。

各科室要配备垃圾桶,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要装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员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放置地点。科室内垃圾乱丢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公共区域垃圾。

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楼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点。如果楼道、操场等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生活区住户垃圾。

生活区住户要按照校创建办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校创建办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值日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红莫镇中心校。

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制度化管理有利于提高效率。这个系统是透明和开放的。在制度化管理下,一切都是程序化、规范化的。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部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池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村垃圾填埋场。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德育处、少队部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教育、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监督小区清洁工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本市环卫、再生资源、物业管理、饮食、酒店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标准和自律规范,引导、督促会员单位遵守本规定。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志愿者组织、环保组织等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知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国土规划、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专业规划应当包含生活垃圾收运、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终处理设施的建设安排,包括建设地点、规模、处理方式等内容。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公开规划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经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由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城乡规划。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条: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收运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本市各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广告、公交视频、楼宇视频、网站、图册等宣传媒介增强市民的分类意识,培养市民的分类习惯。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各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栏,每周固定免费发布一定比例的公益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

本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

商场、集贸市场、地铁、机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用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清扫、收集、运输、处置领域。

本市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

垃圾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职工及家属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矿区,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小区垃圾管理制度

确保分包方提供的服务达到我司制定的工作标准,为业主、住户营造清洁、卫生、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

适用于xx嘉园管理处清洁分包单位。

1.负责对管理小区内环境卫生、清洁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2.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处理垃圾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1.1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灰渣等坚硬的工程垃圾应用斗车或其它装运工具运送到小区指定地点倒放,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1.2生活垃圾:清洁工清洁时的少量垃圾可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运送到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内。清洁工应在规定时间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2.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3.保洁班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3.1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3.2每天应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4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4.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4.2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3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4.4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4.5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蚊蝇滋长;。

4.6按要求做好垃圾袋装化。

5.垃圾车撒落在大院内的垃圾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扫净。

6.综合部应按相关标准检查保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垃圾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马湾小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为确保生活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习惯,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可回收垃圾(如: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木头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如: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1、在生活区南侧设置垃圾桶,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员工自带垃圾袋。

2、废纸及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放入可回收垃圾处(生活区车棚南侧小屋内、按标识存放)。

3、食堂垃圾:剩饭剩菜、废弃油脂等废物由餐厅人员集中统一处理。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公司保洁集中统一处理。

1、行政人事部充分利用公司微信群、员工入职培训等做好宣传教育,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垃圾桶由行政部每周喷洒药物,防止蚊、蝇、鼠栖息繁殖,扩大污染和危害。

垃圾管理制度

1.1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1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1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1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2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罚。

4.3行政事务部负责将安技环保部报送的单位、个人违纪罚款在责任单位的月度工资总额中核减。

5.1对不按规定乱倒、乱扔者罚款30元。

5.2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外壁有污染、悬挂物等不洁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3无故更换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4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5严禁将包装箱上的木方乱扔,乱扔者罚款50元。

6.1本制度解释权属安技环保部。

6.2公司所属单位外聘人员违纪,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6.3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垃圾管理制度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1、医务室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校医收集,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处理。

2、医务室应使用专用垃圾箱储存医务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箱应放置在学生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3、医疗废物应置于防渗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中并注明警示说明。

4、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医疗废物及时由校医专人负责处理。

5、防止学生接触医务垃圾,以免造成感染。

6、医疗垃圾要由专人负责,严禁让学生运送。

7、对超过保质期限的所有药水、药物、医用器材一律按规定妥善处理。

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渣土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按照本规定管理。

本规定所称垃圾渣土包括生活垃圾、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或者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弃土。

第三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改建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

居民居住区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由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设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收集垃圾。

产生垃圾较少的单位,与垃圾清运单位协议,可以在清运单位负责的垃圾收集站倾倒垃圾,并按照规定标准向垃圾清运单位交纳服务费用。

城乡接壤地区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会同所在区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统筹布局、建设。

第五条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垃圾容器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保洁管理责任制,保持垃圾收集站的整洁和垃圾容器的完好。出现破旧、污损或者丢失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第六条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垃圾容器的设置应当便于使用和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建成分类收集的垃圾收集站。

第七条对本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分类收集站、配置统一标志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处理设备。

第八条倾倒垃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集、倾倒垃圾,不得乱堆乱倒。

(二)禁止在垃圾收集站和垃圾容器内倾倒污水、粪尿和渣土;秸杆、箱筐等体积超出垃圾容器容量的长、大废弃物,应当破碎后再倾倒。

(三)爱护并合理使用垃圾容器等设施,不准拆移、损毁或者在垃圾容器内焚烧废弃物等。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因需要在街巷、道路两侧临时堆放渣土,必须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期限堆放。渣土较多,占地面积较大的渣土堆放现场,应当由堆放渣土的单位设立明显标志,并派人管理。

第十条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按日清理,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的,应当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向垃圾消纳场所交纳管理费。

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或者进行综合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跨区、县的工程或者市重点工程产生渣土的单位,应当到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房屋修缮、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个人,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工程图纸等有关材料,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渣土消纳登记表。

第十二条审批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渣土消纳许可证。

清运渣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渣土消纳场所管理费。

第十三条单位或者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

第十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垃圾渣土消纳处理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配。

第十五条城镇地区运输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第十六条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渣土消纳场所。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垃圾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清运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清运建筑垃圾、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建筑垃圾、渣土未单独堆放或者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管理制度

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

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

七、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全套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八、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防止病菌的滋生、传播。

九、每日作业结束后,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清洗、润滑,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场内严禁吸烟。

十二、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三、做好厂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垃圾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工区施工现场的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合同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区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工区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工区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调度室归口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4不能二次利用但能满足焚烧要求的清除物,可运往指定地点采用焚烧法处理;。

5.1.5对于焚烧后的残渣和不能焚烧处理的所有清除物,可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监理工程师或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堆放或掩埋。

5.1.6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泥土等可就地填坑垫路或掩埋。

5.2拌和楼出机口的废渣,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场内道路硬化。

5.3机电修配厂产生的含油废棉纱。

5.3.1建立一个小型、封闭式的焚烧池,焚烧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人员,以防止火势蔓延和失控,焚烧池选址合理,焚烧时的'烟不应对附近居民和工地产生危害,并符合当地政府要求。

5.3.2将废棉纱焚烧后的弃灰运往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挖坑深埋,并满足环保要求。

5.4机电修配厂车丝后产生的弃渣及设备修理废料,统一回收后,由项目机电物资管理部作为废旧物品统一处置。

5.5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5.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项目机电物资部统一处置。

5.5.2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料,统一分类堆放后,由项目食堂领用。

5.6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必须满足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范围。广场各商户的营业垃圾。

a、保证当日垃圾当日清运。

b、自备垃圾清运所需的车辆、设备、物品等。

c、每次垃圾装车后,要清扫垃圾房及清运车周边的场地,使现场无垃圾、无异味。

d、每日清运垃圾必须按规定时间清运。

e、清运人员着装要整洁统一。

f、不准在清运区域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喝酒、打牌、吸烟等。

g、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周边设施、设备。

4、垃圾清运满车标准。垃圾城车厢内全部装满,并高出车厢0.5米以上。

a、认真查阅垃圾清运单内容,并核对车次。

b、在签字时要仔细检查车辆是否装满,并达到满车标准。

c、商管员签字后,由安管员检查核对并签字,清运单才能有效。

d、清运公司每次清运完毕后,要留下一张清运单以备查核。

垃圾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活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习惯,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如: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木头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如: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1、在生活区南侧设置垃圾桶,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员工自带垃圾袋。

2、废纸及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放入可回收垃圾处(生活区车棚南侧小屋内、按标识存放)。

3、食堂垃圾:剩饭剩菜、废弃油脂等废物由餐厅人员集中统一处理。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公司保洁集中统一处理。

1、行政人事部充分利用公司微信群、员工入职培训等做好宣传教育,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垃圾桶由行政部每周喷洒药物,防止蚊、蝇、鼠栖息繁殖,扩大污染和危害。

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净化城市环境,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发生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垃圾产生源及垃圾排放》行业标准、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辖区所有医疗、卫生防疫、病员休养、涉外宾馆、医学研究、洗浴、美容美发、禽兽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和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垃圾是指医学研究和医疗过程中进行检查、化验、处置、妇产、手术和病理解剖中产生的人体污物和被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纱布、脱脂棉、卫生纸、护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婴、截肢、器官等;各疗养院、涉外宾馆、公共浴池中休养员、外宾、顾客的遗弃物;禽兽疫病防治、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及其遗弃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废弃物等。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

卫生、防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垃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特种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唐山市特种垃圾处理行业规划,制定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规范;

三、对特种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违反特种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对特种垃圾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防病的有关规定,毁型后采用高温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渗井、简易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承担。

从事特种垃圾处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服务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特种垃圾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第九条产生特种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内部特种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特种垃圾的数量、种类等情况;

(四)负责收集其产生的特种垃圾,分类盛装,放入专用塑料袋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内;

(五)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种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内;

(八)不得任意遗弃特种垃圾。

第十条从事特种垃圾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有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

(二)车辆、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完好状况;

(三)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

第十一条特种垃圾收运过程中,严禁撒漏。专用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洁消毒。作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运特种垃圾应定时、定点、定人,日产日清。

第十二条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应喷涂明显标志和“特种垃圾专用车(桶)”、“注意安全、严禁混装”字样。

第十三条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有关资信证明;

(三)处理方式、规模;

(四)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七)环境评价报告;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设备安装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应合理,在城市下风向,远离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厂容厂貌整洁;绿化面积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办公区与焚烧区隔离;围墙高度应在2.5米以上,烟囱高度应在20米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扩散。

焚烧处理厂运营后,每月应对排放烟气和残渣进行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报告上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焚烧残渣必须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理,不得乱倒。

第十五条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对特种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申报特种垃圾产生数量、种类等情况的;

(二)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点倾倒特种垃圾,污染环境的;

(四)不定期对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的:

(五)不按规定地点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办理运营证,擅自清运、处理特种垃圾的,或不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的`:

(七)收集容器破损或收运过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条特种垃圾处理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或责令拆除,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特种垃圾处理厂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三)附属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经处理,擅自转移特种垃圾的:

(五)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六)焚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烟气和残渣排放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处理特种垃圾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唐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4、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5、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

6、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8、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运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

皇侨酒店餐厅。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20xx年xx中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卫生做细做好。

一、目标:(一)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渗透教学,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课堂教学和教学案例中。

(二)引导师生了解垃圾如何分类以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强化师生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师生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增强垃圾分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四、垃圾分类处理措施:(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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