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工作管理制度(实用16篇)

时间:2024-04-11 03:45:03 作者:念青松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保证正常运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范文的效果和应用需要不断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工作管理制度

所内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园区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工作环境,经综合管理处起草,所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和所务会批准,现将《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所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在工作区内自觉遵守金属所关于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保卫、保安、门卫人员安全检查。

2、持有我所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机动车,进入工作区后请按规定停放车辆。依据先到先停的原则,职工可自行选择地下或地上车位停车。

3、工作区主干道两侧、人行道、消防通道、禁停区(黄格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4、工艺楼地下停车场门卡管理系统升级后,所内在岗职工均可按工艺楼地下停车场停车卡办理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门卡,地下停车位白天向所内在岗职工开放。

5、标注“临时车位”和“通勤车位”的停车位,专供所务车辆、外来办事车辆和所内通勤车辆临时停放使用,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6、所内工作区通行和停放的车辆,须将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置于车辆前窗合适位置,以备安保办检查核实和管理。尚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或通行证丢失,尽快办理或补办通行证(登记办理通行证期间,可先办理临时通行证)。

7、工作区禁止停放外来社会车辆(来所办事登记的车辆除外)。工作区内车辆不张贴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均视为社会车辆。

8、车间、实验室、办公室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工作需要除外)。

9、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停放在自行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10、南门出所车辆,当对面为红灯信号而文化路由西向东左转弯进所为绿灯信号时,为避免拥堵,出所车辆在南门停车线内等候,绿灯信号时驶出南门。南门进出车辆,严禁逆行。

11、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在所内多媒体屏幕或公告栏公开通报。

1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处安保办负责解释。

工作管理制度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职责。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监督。

工作管理制度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1、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

(2)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注意事项:。

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d、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x宽x厚为70mmx20mmx1mm。

(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和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办公室保存。

2、设备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设备的购置管理。

(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购置。

(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6)采购设备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设备状态标识。

(1)机电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正常运行中的设备不予标识。

(4)标识的方式方法:。

c、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6、设备的报废。

(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级别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经理等。

(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助理审核,经理审批后实施。

(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红旗机房评比。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2)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1、《设备台账》。

2、《设备卡》。

3、《采购设备验收表》。

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等;。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查目的。

三、检验工作人员衣帽整洁,离开检验室更换工作服,以免环境污染。

四、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如实报告。

六、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采血务必持续一人一管一针,严格无菌操作。

八、剧毒、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检验室应持续清洁、整齐、各种仪器要及时保养、维修、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

十、下班时检查检验室水、电等,安全后方可离去。

工作管理制度

1、树立“换位意识”,急病人所急,为临床科室带给及时可靠的检验信息。

2、当出现下述危机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状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危急值结果报告单》上详细记录。

3、当出现下述危机值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取标本,免费复查,复查结果立即电话临床。4、危急值范围:

血培养阳性、脑脊髓培养阳性;抗h-igm阳性,rh(0)阴性血,hiv阳性。

1、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和监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

2、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务必经过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签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职责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及健康体检。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和制度,预防实验室感染和院内感染,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5、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对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及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危害性化学试剂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危险品保存申领使用原则和程序。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则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督促落实防燃、防爆、防盗、防水等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评比。

9、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生物危害时,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感染)检测和就医程序进行。

工作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中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中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职、消防队应当在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指标。

二、要结合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的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协警人员管理制度

协管人员在社区民-警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安全创建的重大意义。

二、协助社区民-警搞好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协助社区民-警采集信息,掌握辖区的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四、协助社区民-警做好警务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完成社区民-警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采集收集信息。以房屋为载体,以入户调查为手段,及时采集上报实有人口、实在单位、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达到“全、新、实、准”;广泛物件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及时收集、上报案件线索、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管理实有人口。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对常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行知去向、行知轨迹”、境外人员“随时走访、动态掌控”;强化对7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反犯罪行为人员,做到:“月考核、季谈话”;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对象管理,特别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强化帮教,引导其健康成长,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家庭,积极开展对着一群体的帮扶活动。

三、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社区居委会,结合入户走访,通过谈心、“拉家常”侧面了解有无矛盾纠纷发生;通过社区干部、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多渠道发现和树立各类矛盾;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组织安全防范。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和校园周边安全的治安管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服务人民群众。深入社区,倾听群众意见,积极拓宽与群众的交流通道,及时、热情受理报警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警民关系,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发生,定期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明确社区民-警审批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遇到行动不便的群众,及时上门服务。

一、收集、上报社区的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协助派出所预防、调解一般纠纷及其他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三、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协助监督检查辖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辖区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协作机制。

一、民事纠纷调解,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耐心、公正,防止矛盾激化。

二、民事纠纷发生在社会面上的由值班民-警调解,发生在居民区的,如果当事人直接到警务室或社区民-警发现的,由社区服务民-警调解。

三、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在民-警的主持下可以调解处理。

四、经民-警调解当事人达到协议的,不予处罚。

五、经民-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的不履行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调解必须坚持依法自愿平等的原则。

一、警务室应有统一的社区警务公示栏,警务室标识,接待时间告示牌、警民-联系箱、治安晴雨表,民-警去向牌,摆放各类办理户口、证件等须知及《居民自我防范宣传手册》等资料。

二、警务室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装规范,警容严整,挂牌上岗。

三、对待群众说话热情并要注意文明礼貌用语。

四、值班人员必须打扫好室内卫生,被褥叠放整洁干净。

五、社区社区民-警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特殊情况无人时,通过提示牌向群众告知去向,并留下联系方式,提高社区群众的见警率。

社区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平台,社区警务工作时公安工作的根基,社区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应急求助服务。社区民-警专职化,就是让社区民-警真正沉到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治安巡逻,维护和-谐稳定,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足度。

社区责任民-警是否会做群众工作、是否善于与群众打交道是社区警务工作扎实与否的关键所在,社区民-警专职化为一项新的社区服务举措,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和群众的认可,社区民-警专职化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感受最直观、最深刻、最有说服力。鉴定社区民-警专职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深化推进实行一区一警或多警制,打造专职化社区警务队伍,沉到社区把工作重心放在社区警务工作上,使社区警务室真正成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社区民-警主要方式是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源头信息采集和治安动态掌控,以社区的小学安营造社会的大平安。

河东-社区位于延川县城东,北起上杨家湾,南至刘家湾,西临秀延河,面积约2.5平方公里。社区瞎11个居民小组,有常住居民1887户,7548人。暂住人口607户,2346人;总人口9894人。有企事业单位25个,宾馆1家,医院1家,家属楼18个,中小学2所,幼儿园2所,其他门店266家。

社区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248人。社区有工作人员24名,其中正式干部2名,劳动协警员2名,网格员11名,公益性岗位10名,大学生村官1民。

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试行》之规定精神、对涉嫌吸毒检测工作作如下规定:

检测样本主要是指从涉嫌缉毒人员身上采集到的血液、尿液、唾液、毛发等物质;

采集检测样本,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对女性被检测人员的样本采集,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应当在工作人员的当场监督下分别提取检测人员的样本。对已采集到的检测样本,应当收集于干净的专业瓶《器)中科学保存,做好样本标号和登记。作为认定吸毒证据的检测,可以收集a、b瓶检测样本,备复检使用。

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检测,可以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的检测试剂或者瞳孔检测检定仪进行检测,也可以采用纳酮催瘾实验,或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检测结论应当告知当事人。被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进行复检。检测样本的复检,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所机构负责人批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重新检测做出的结论为终局结论。

对接受社区戒毒人员的检测对接受社区戒毒人员的'检测,三年内不少于28次。第一年前半年可以每半个月1次,后半年可以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可以每2个月检测1次,每三年可以每3个月检测1次。对接受社区康复人员的检测,三年内不少于12次。第一年可以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可以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可以每6个月检测1次。

社区戒毒人员因本人生理原因,需要参加药物胶瘾治疗,可依照本工作规定到当地卫生部门制定的意愿或诊断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规定如下:

一、由社区戒毒人员本人或亲属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同意后到所属街道开具《委托书》,特本人身份证与《委托书》自行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意愿或门诊进行治疗。

二、意愿必须先作系统体验,详细询问吸毒史、身体状况等,了解其性格特征及家属监护条件。

三、参加门诊药物脱瘾治疗的,需坚持每天服药。保证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遵守医嘱,并在监督下服药。

四、参加住院戒毒治疗的,需进行住院辅导,办理入院手续,并交纳戒毒费和必须的生活费用,进行为期15天的住院治疗。

五、若治疗期间,累计3天或连续2天未在病房服药者,则中止治疗,医院将情况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

六、若治疗期间,尿检抽检阳性者,则中止治疗,交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处理。

七、医院与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建立每天练习制度和特殊情况及时练习制度。

根为确保社区戒毒、轻质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各种戒毒措施、哥哥环节的紧密衔接,防止戒毒人员脱失,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试行》的规定精神,制定戒毒工作衔接制度。

对初次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同时,责令其社区戒毒。

行政拘留可以再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所执行,也可以再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截图场所执行。在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社区戒毒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完毕,街道《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七天《外省籍的可放宽到十五天》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报到,由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执行行政拘留后转入社区戒毒的人员,胜利脱毒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制定的截图医疗机构或戒毒门诊进行。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每月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三年接受不少于28次的尿检。

社区戒毒人员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天以上的,应当提前一天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按时返回并接受尿检;变更社区戒毒地点的,由社区戒毒人员或者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变更地固定住所和乡镇、街道统一接受的证明材料,报变更前执行地乡镇、街道统一接受的证明材料,报变更前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批准。变更社区戒毒地点后,应当及时通知原做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由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提出,报经社区戒毒执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并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查获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决定公安机关,原社区戒毒决定地与执行地不一致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同时通知原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由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重新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被责令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本人有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意愿,并提出申请的,经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禁毒部门批准,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戒毒人员社区康复期满,可以继续坚持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对初次查获在本地无固定居住条件的外省(市、县)箱吸毒成瘾人员,责令其在户籍地或戒毒康复场所接受社区戒毒,户籍地乡镇、街道戒毒而工作机构或者戒毒康复场所依法予以接纳,如果截图人员不愿回原籍,而愿意留在当地接受社区戒毒,只要当地有担保人担保,应当允许,戒毒人员街道《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所报道,逾期不报到的,可视作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戒毒人员名单进入《全国吸毒人员信息辑控库》。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投送工作,由决定地公安机关负责,在执行行政处罚后,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到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一年后,如果本人申请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评估提出,原决定、强强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可以同意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做出责令社区康复决定,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和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转入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接受维持治疗,如果脱失的,戒毒人员名单进入《全国吸毒人员信息辑控库》。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发给《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通知原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戒毒人员家属和所在单位或原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前十五天,将出所信息通知原作出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关机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公安禁毒部门。

对被解除将强制隔离戒毒的,由原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责令社区康复的,应在出所前五天通知执行社区康复的象征、街道戒毒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被责令社区康复人员应在出所后三天内到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报到。

被责令社区或社区康复人员可以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执行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也可以再戒毒康复场所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经检疫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执行社区戒毒康复的,由作出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局在三天内通知戒毒康复场所。

对在戒毒兼程执行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严重违反戒毒协议的,由戒毒康复场所提出,戒毒康复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

接受社区康复人员的尿检,三年内不涉于12次。

 

1.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姿式端正,注意仪表,时时处处要维护学校形象。 

3.执勤时不得接待亲朋好友或相互串岗聊天。

4.有事提前请假,请假需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6.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上岗前和上岗时不得饮酒。    

7. 坚持文明执勤,关爱师生,对群众的询问要以礼相待,热情服务。

工作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监督。

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由(后勤部)具体负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结合本党委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老干部的一切政治待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有全体离退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休老干部参加的情况通报座谈会,由公司领导向全体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我公司发展改革和公司内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按有关规定向离退休老干部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报告。

三、离退休老干部平时的学习和活动,以退休支部为单位组织,原则上每个季度集中学习活动一次。

四、根据老干部身体状况,本着安全、愉快、可行的'原则,由人教处每年适时组织一次老干部就地或就近一日参观活动,主要参观“三个文明”建设成果。

五、老干部的一切生活待遇按照上级已有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及时贯彻执行。

六、公司根据现有条件建立和改善老干部活动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订阅报刊杂志,保证正常的学习和娱乐活动。

七、离退休老干部的有关福利待遇,根据公司内资金来源情况,参照每年公司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给予考虑执行。

工作管理制度

1、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相关科室使用及保管。定期拭擦计算机及相连设备,保持清洁干燥卫生。

2、不得擅自修改工作站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和外接设备,导致管理混乱者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如因调换导致丢失者,按现价进行赔偿;擅自拆卸、安装计算机和外部设备,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导致损坏或损坏维修不好的设备者,还应赔偿维修费或设备费。

3、严禁擅自在工作站计算机上安装光驱、软驱及安装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无关的各种软件,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处处以20xx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导致网络感染病毒甚至造成网络瘫痪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各个工作站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工作站操作。

5、计算机操作人员按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要保证工作站计算机正常运行及数据及时录入和提取,尤其要按正确的步骤开关机。操作人员上机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

6、各工作站不得允许非本部门操作人员操作。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用户工号及密码。不得擅自将自己的操作权限予他人使用,一经查实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1000元,如果给医院造成损失,应负责相应损失的赔偿。

7、每次使用时在机器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者,必须先退出操作系统,关闭计算机。

8、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向计算机室报告。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使用时出现故障,及时报计算机室进行维修,对现场维修不好的设备,由计算机室提供备机使用,维修完毕后归还,取回备用机,并做好记录。

9、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处理与业务无关的事。工作完毕时,必须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锁盘。

10、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苏职称〔20xx〕14号》及贾汪区教育局职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申报中一及中高职称必须满足“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4年以上”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1、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高三体育训练队教练等同班主任工作进行认定。

2、经学校审批的副班主任经考核合格,任现职以来两年折算为一年班主任工作。

3、“担任辅导员及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的认定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需提供“个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复、活动计划、活动过程(或教案)、活动成果、活动总结、主管部门的.考核过程(每周考核不得低于两次)”等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对负责认定此项工作的部门签字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以教学事故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4、在所有申报人员中,分为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含2年)”及“2年以下”两组单独考核。

5、在上级审批的名额中,满足“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等同该条件)”条件的按照考核名次优先依次申报。如有名额剩余,则由不满足此条件的人员按照考核名次依次申报(其中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的最终考核分加2分参与考核);如名额不足,不满足此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

6、当年从事两项以上教育工作的只按照一项工作考核,不予累计。

工作管理制度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三、考勤奖励。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四、说明。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工作管理制度

1、进入健身室请换上自备的干净运动鞋或换上活动室为你准备的拖鞋。

2、请不要在健身室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纸屑、废物等。

3、要爱护健身器材,做到轻拉、轻踏、轻放。不要移动健身器材,如发现器械损坏请及时告知管理员。

4、要科学安全健身,要做力所能及的健身运动,不要做超负荷的、危险的、高难度的.动作。如出现意外受伤情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以协助你联系治疗。

5、请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6、使用空调时,请告知管理员开和关。

工作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要新鲜,索取与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

4、采购新鲜肉类食品应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5、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索取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进口食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7、带给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务必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8、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9、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务必贴合要求,不得采购使用无标签食品。

10、库房内定型包装食品务必贴有标签。

11、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

工作管理制度

1、检验单应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要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贴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相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7、要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实验室诊断为传染病者,要及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全力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工会、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导处负责教师和学生学校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师生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批改作业、给学生写评语,在黑板上写字等,凡是与学生见面的字,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如演讲、写字比赛、阅读考试等,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初中阶段加强写字练习,毛笔字、钢笔字纳入常规作业范围,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