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模板20篇)

时间:2023-11-30 13:05:36 作者:BW笔侠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计划能力和组织能力,同时要考虑实际情况和预期效果。接下来,我们将给大家分享一些成功执行的工作方案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养殖(场)户:

为有效预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决定从3月20日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为做好此次春防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局,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春季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如有疫情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领导组。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研究成立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盘进国(政协工委主任)。

副组长:邓运军(镇人大副主席)。

朱勤芳(畜牧站站长)。

成员:各驻村(居)包村干部、各村居委主任、及畜牧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朱勤芳担任,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各村居也要成立领导组,掌握各户动态,大力支持畜牧兽医人员工作,1各村居委会主任是该单位第一责任人,防疫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四、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20日开始,集中60天的时间,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秋防实施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疫苗、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的调拨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秋防任务。

第三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做好动物防疫追溯工作。继续坚持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每月及时补免。要早行动、早安排,对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疫员要利用识读器将免疫结果上传农业部,使动物防疫追溯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疫情隐患。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养殖场、交易市场以及调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要结合全省“集中消毒日”,对辖区内的养殖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三)强化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要广泛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严格按照我县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完成监测任务,以便于及时掌握我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病源分布、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入。一是严把产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二是严把流通监督关。加强动物调运、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贮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流通环节发生疫情。三是严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屠宰、转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

(五)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实行证标制管理。继续执行规模场全省统一畜禽档案,散养户免疫户口簿制度,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记录工作,确保记录清晰、完善,数据真实、可靠,二维码耳标等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要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有疫情发生,要迅速启动预案,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秋防进展。一是坚持一线督查。要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指导。要适时召开督导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秋防工作由办事处统一组织部署,由畜牧站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要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健全队伍,提高素质。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作运转机制,全面加强一线防控工作,强化动物防疫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20xx年春季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布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定对今年春防进行检查验收。

1、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情况,包括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签订责任状等。

2、集中免疫开展情况。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的领取、台帐建立、供应情况;耳标领取、发放情况,按程序规范免疫、免疫耳标佩带、免疫证发放、养殖档案建立等情况。

3、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布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

每乡抽查1个村、1个规模养殖场;每村检查5个养畜户、5个养禽户。以实地检查为主。

各乡镇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乡长是第一负责人,主管副乡长是直接负责人。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畜牧部门保措施,保质量。

检查验收结束后,将对各乡镇六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改革,汉语词语,即改变与革新。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一般包括对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做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防控防指[2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教办学函[20]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

第二级:疑似患者;

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

第四级:普通大众。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生命教育,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珍爱生命、热爱生命,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的校园氛围。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珍爱生命·自信阳光”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月活动。方案如下:

“珍爱生命·自信阳光”

以加强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压力分类疏解为主线,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活动一:活动月启动仪式。

活动内容:在xx月xx日利用升旗仪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各班心理健康课时间等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书,并公布活动方案。(负责人:xxx、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二:心理健康和法治安全教育宣教行动。

活动内容:针对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心理困扰以及行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和防欺凌等法治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和防欺凌法治教育知识,提升学生心理素养,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情绪问题,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营造出心理健康和防欺凌法治安全教育浓厚氛围,提升安全和法治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负责人:x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三:心理咨询室开放日。

活动内容:每天下午大课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心理咨询室开放,学生通过参观、体验,消除神秘感,让更多的师生了解心理咨询及辅导。(负责人:xxx)。

活动时间:长期坚持。

活动四:“阳光园丁”教师心育素质提升活动。

活动内容:xxx校长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团体辅导,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心育,提高全体教师关注自我心理状态、识别学生心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五:“心灵暖阳”心理关爱活动。

活动内容:全面摸排本校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子女、随迁子女、学业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定向帮扶。(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六:“我的一家人”家庭绘画展。

活动内容:画一幅学生和家人在一起的某个场景的画,画里一定要有学生自己。其他的可以随意添加。并为这幅画起一个名字,把最想说的几句话,写在画上。上交时需提交原始画作。学校择优向学区叫三幅作品参赛(负责人:x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七:幸福小视频。

活动内容:心理健康或家庭教育主题,视频内容积极向上,温暖走心,具有教育意义和示范作用。择优向学区交2件作品参赛。(负责人: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八:开展一次入户家访。

活动内容: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本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入户家访,了解家庭情况,和家长做好沟通,做好日志记录,定期给家长做好线上沟通,力争让每个学生家长都能参与到孩子的成长发展道路之上来。发表一篇入户家访的媒体报道。(负责人:xx、全体教师)。

活动时间:长期坚持。

活动九: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动态档案。

学校实行动态的三级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对全体学生建立基本信息和情绪状态的普查档案;二是根据心理普查的结果,班主任对需要关注学生追踪观察,建立学生追踪心理档案;三是针对特殊学生心理教师通过个体咨询辅导,建立一对一个案辅导心理档案。(负责人: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安排心灵委员。

每班设心灵委员(男女生至少各一名),向同学讲解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小故事。心理委员既是了解同学情况的观察员、心理知识的宣传员,也是动态监测同学状态的汇报员和助力心理活动开展的协助员。(负责人:x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一:“家校共育幸福人生”家校共育行动。

活动内容:xxx校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宣传科学的育儿观念和“双减”等教育政策,帮助家长了解心理健康常识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亲子互动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邀请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家长了解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和形式,学会懂得用科学的方法与子女沟通,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负责人:xxx)。

活动时间:长期坚持。

活动十三:举办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四: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并及时消除隐患。

1、xx月xx日围绕“校园防欺凌”主题举行一场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各班召开一次“校园防欺凌”主题班会。

2、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事件全面排查,要突出重点对校内及校园周边各类场所,特别是学生厕所、宿舍、上下学道路等隐蔽偏僻、易发生欺凌的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建立校园欺凌安全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五:心理健康主题朗诵活动。(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1、组织与机制保障。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规章制度,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条件与课时保障。

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每两周不少于1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师资保障。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培训认证,实现持证上岗。

为积极响应教育局等部门的号召,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门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类别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学生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扰,寻找和利用社会支持资源,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1、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b、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心理素质;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d、尊重、理解与真诚友善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学年初根据工作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2、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开展多种形式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多方配合,协调统一,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全校各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由教师兼职任教。每两周上一次心理健康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能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

4、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对学生提供单独性质的心理咨询。并对心理咨询的案例进行纪录、整理和入档,存档工作确保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情况的保密性。

5、开辟内容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栏,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师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6、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说明:疫情期间,因为学生在家学习,情况特殊,心理疏导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实地家访,针对特殊学生进行一次家访,面对面交流疏导,树立孩子的信心;二是电话、qq或微信家访,针对路途比较遥远的家庭,主要通过这些平台方式,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三是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线上主题班会,进行集体疏导;四是联合科任老师,了解全班学生在家情况,根据需要分配重点疏导对象,要求随时关注、家访、疏导。

7、学校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建,在学校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8、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微信等网络形式,发动社会力量,为受疫情影响的学生提供情绪调节方法、社会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内容。

(三)针对三类人群的帮扶措施。

第一类:近期受重大影响的学生,做重点关注和关怀,重点评估受影响学生的心理情况,有必要可考虑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类:通过班主任群和公众号,向全体学生发送心理健康常识及心理求助资源渠道。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膳食科全体工作人员、餐饮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人员防护、采购渠道、加工过程、场地消杀、售餐过程、餐后卫生、应急事件等。

(一)人员安全防护。

1.安全到:每位员工严格按照《员工安全返岗指南》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到岗,并根据要求完成14天的医学观察。观察期满经核酸检测、两对半检查无异常可上岗工作,到岗后,严格按照以下防护措施执行。

2.戴口罩:出门佩戴口罩,食堂内外口罩区分使用,平均4个小时更换一次口罩。

23.必三检:食堂严格落实每天晨午晚三检工作,专人测量体温并记录,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态,稍有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立即联系校医院分诊处理。

4.勤洗手:入口更衣室水池及二更水池配备消毒洗手液,进出操作间必洗手,按照清洗步骤,清洗时间30秒以上,流水清洗。

5.少私语:工作时、就餐时,请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面对面近距离交流。

6.严带物:进入食堂更换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工作鞋每天消毒;严禁携带任何私人物品进入操作间。

(二)食品采购保障。

1.严采购:要求所有供货商面对疫情保质保量守时供货,遵守采购规范及流程,索证索票,监控验收,保质保量,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米、面、油干调类产品采购最高库存不超过2周,蔬菜类及水产品每日按需采购,肉类库存不超过3天。

2.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提高验收标准,由验收人员按照质量要求和既定品牌严格把关验收入库。特别是蔬菜、豆制品、水果、水产要求新鲜,不得有腐烂现象。肉类要有本批次的检验验疫合格证。干调类必须包装完好,并有正规的检验合格证标识。

33.禁私采:各餐厅采购人员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供货源头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禁止私自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采购及加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

(三)食品加工保障。

1.控加工:加工前再次检查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迹象或感观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蔬菜类每批做快速检测,肉类,鱼类分池清洗,蛋类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严格使用粗菜容器和净菜容器及菜架。对加工使用后的器具,进行认真的清洗和清洁工作,杜绝食物交叉感染的途径。

2.控消毒:后厨使用的器具、设备等使用结束后要进行统一消毒。前台的收款机、扫码器,玻璃防护罩具、保温菜台、食品夹及售卖器具(包含餐盘和托盘),电子秤等、每2小时时进行消毒)。

3.控烹饪:厨师在操作禽类,预加工食品及半成品时,要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保证食品安全。需要冷藏的荤菜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却内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44.控留样:严格留样制度,保证留样量200g和留样时间48h,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四)食品销售保障。

1.值班岗:要求所有就餐师生一律持校园卡或虚拟卡就餐,佩戴口罩进入食堂,外来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门口设值班岗,对进入餐厅人员进行体温检查。

2.打包走:为避免堂食聚集,提倡分餐和套餐盒饭,鼓励就餐者自带餐具打包饭菜就餐。

3.做引导: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坚持在食堂就餐的师生,做出引导,单人落座,尽快用餐,用完餐尽快离开,避免聚集闲谈。

4.全消毒:餐前餐用具消毒,餐后备餐间、后厨和就餐区域全面消毒。

(五)食堂环境保障。

1.科学消毒:食堂每日对餐具定时煮沸蒸汽消毒,包括对餐厅地面、门窗、楼梯扶手、餐具等可以触摸地方都要进行彻底喷洒、擦拭消毒。勤开窗通通风,促进室内空气流通,减少或消灭室内病原体。

5测情况进行登记。(如有发热、咽痛咳症状,应及时劝离就医)。

3.公共洗手池:在食堂公共区域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供取餐者取餐前消毒使用。给师生提供消毒水和喷壶,便于师生使用。

4.卫生间消毒:加强卫生间的卫生管控,卫生间每隔1小时进行专人清洁和消毒。

5.厨余垃圾:每日厨余垃圾做到每餐及时进行清理,不将餐厨垃圾滞留在厨房,从而引起潜在的室内空气污染及细菌传播。

6.宣传氛围:在具体防护区域做好防护步骤的明示图形进行宣传。

(六)特殊应急供餐。

1.防控用品储备:如遇为隔离人员送餐:做好物资储备,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消毒水、消毒喷壶、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2.固定送餐人员:食堂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的员工组成固定的送餐保障小组,按医用要求穿戴好消毒防护用品。送餐完毕,脱去消毒防护用品,并按医用规定消毒。对隔离区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照医学要求处理。

(七)疫情汇报。

6对测体温发现的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冠患者立即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信息登记,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防控部门,协助防控部门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安排与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对疑似新冠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强化责任意识。

每个人应立足岗位,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尽心尽职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同时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对工作中落实不力,拖沓扯皮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孝感市教育局复学返校准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指导组、教学指导组、安全保障组、督导检查组。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地相应成立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疫情突发事件处置及疫情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坚持“一地一校一案”、“一地一校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培训机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属地原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五个工作专班组成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负责复学返校及疫情突发事件处置、疫情信息报送,舆情信息防控、新闻宣传等。

(二)疫情防控指导组。

责任领导:王小平。

责任科室(单位):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每天收集、分析、归纳和整理疫情信息,做好疫情研判。指导学校医务室(留观室)建设、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卫生消毒、晨午检管理等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三)教学指导组。

责任领导:朱西明、张晓琴。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学校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指导学校科学谋划复学后教育教学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日常活动管理。

(四)安全保障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殷世德。

责任科室(单位):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

(五)督导检查组。

责任领导:胡胜启、伍红斌。

责任科室(单位):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委、教育督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督促各地各校切实落实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地各校教职员工返校到岗、学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安全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学校要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指挥部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一)全面做好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征用学校消毒。各地要迅速与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联系,安排专门消毒公司、专业消杀人员,对征用学校的教室、办公室、门卫室、图书室、师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厕所、下水道、化粪池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高质量的终末消毒,清空各类垃圾。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校园进行环境卫生检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场所环境卫生安全。

2.安排抽调教师返校。按照省指挥部“不调配学校师生员工到校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迅速退回所有抽调教师”的要求,自即日起,各地各校要迅速安排参加疫情防控(含下沉基层、社区工作、参与流调、96120接线、志愿者等)的教职员工返校,做好复学准备有关工作。参与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方能返校。

3.建立健康信息档案。推广使用湖北健康码,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全覆盖掌握每位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全面建立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和临时用工人员)复学返校前“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等项目,健康档案数据要动态更新,要有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对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延迟返校返岗。对境外师生员工返校严格管控,不符合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规定的不得返校。

4.加强防控资源配备。各级各类学校至少配备14天的消毒液、洗手液、医用酒精、口罩、手套等防控物资。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学校防控物资储备由属地防控指挥部保障到位。加快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确保今年春季复学前安装到位。同时配备一定数量体温检测枪和水银体温计,以满足开学体温监测的不同需要。各校要加强室内场所通风设施配置,加强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按要求设置符合卫生条件的卫生(保健)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相应卫生器械,设置用于临时处置有症状学生的隔离留观室。

5.开展校园卫生消毒。各地各校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标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校园保洁清单和工作流程,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消毒处理,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到通风换气、全面消毒,营造一个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统筹谋划教育教学未复学前,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注重将防疫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线上学习。要结合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统筹考虑教师到岗人数、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科学调整教学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各校要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摸排、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二)切实强化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正式上课第一天,各学校要通过视频播放、广播宣传等方式,上好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对全校师生开展思想动员,进一步明确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常识,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日常防护等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家长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个人日常卫生习惯,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及时向学校报告。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工作要求,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落实“三个100%”,在保证校园消防、疏散等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查看和体温检测,并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严防输入扩散情况发生。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到位。

3.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严格实施“晨午检”、巡检和医学跟踪观察制度,在派驻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流程(看、问、查),定人、定时、定位开展“晨午检”,不得流于形式。建立“晨午检”工作日志,做好书面记录便于备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如发现发热或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同时报告各地教育部门和所在社区,或拨打发热求助电话96120。确定有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现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诊断和入院治疗。

4.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疫情期间,教室、宿舍及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空调。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进行每日2次消毒。废弃口罩、手套等废弃物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桶进行收集、消毒和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5.规范日常教学秩序。师生员工办公及开展教学活动必须佩戴口罩,落实个人防护和手卫生措施。上课时,学生尽量保持一定间距。疫情期间,改进工作方式,各学校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线下的学生集会、文体赛事、校外教研和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教职工大会等,倡导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开足体育课程,落实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以身体素质练习为主,运动量适中,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大课间活动分散进行。师生员工在疫情期间应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活动。

6.加大食宿防控力度。各地各校要做好食堂及社会配餐人员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疑似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鼓励师生回家吃饭,在食堂用餐要减少聚集,推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用餐,提倡自带餐具。排队及进餐时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进餐时避免面对面,或中间设置隔离设施,不得互相交谈。每餐前后必须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消毒,加强后厨卫生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做到日产日清。要切实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就寝考勤制度和封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要降低宿舍人员密度,多途径(回家居住、借住、租住等)减少住校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清洁消杀和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勤通风,每日勤开窗。

7.加强上下学管理。各学校要实行错时上下学,中小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校车接送学生时,驾驶员及随车教师要做好自身防护,对所有上车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戴口罩检查。乘车时人员要保持间距,加强通风。校车运送完每批次师生后,必须按规范消毒后方能继续使用。

8.关心关爱康复师生。各地各校要建立新冠肺炎患病师生专门档案,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做好师生心理辅导,纾解情绪、减少焦虑,对康复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心理援助。视康复教师身体健康状况对其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组织其定期体检复查,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对康复学生缺课及时安排补课,消除学生及家长紧张情绪。

1.履行防控职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上传下达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性和严肃性。及时关注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严格遵守,端正严谨态度,坚定必胜信心,积极做好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督查指导。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按照职责分工,到联系县(市、区)、学校督促检查复学返校准备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复学返校、校园疫情防控、学校安全等工作万无一失。如因工作疏忽、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严守纪律,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求,做到防控工作人人参与,层层负责,对防疫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切实强化战“疫”时期育人工作,通过主题班队会、征文、手抄报、经典诵读等多种形式,讴歌新时代“逆行者”,弘扬新时代正能量,形成教育系统上下同心、齐力战“疫”的浓厚氛围。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冲刺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开的制度、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办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二)公开主体。开发区机关、办事处、企业、村(居)、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

(三)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可公开的应全部公开。公开的内容是: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及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权利保障、党费收缴与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收支、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党内制度和各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理论学习、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使用、考核奖惩、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党的基层组织要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利于监督。主要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党内公开。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党外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党务公开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党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形式公开。要充分发挥已有公开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五)公开的程序。严格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公开。

1、制定目录。工委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附后),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或须变更、撤销、终止的事项,须经制定目录的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向党员反馈结果。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结果。

4、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及时整理,形成图文资料,归档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和点题公开。所有公开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

总结。

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5、点题公开。上级要求公开事项,以及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三、

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自2011年10月开始,至2012年底为集中开展阶段,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完善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下旬)。

1.成立组织。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王图强为第一组长,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邢高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工会办事处主任、同创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义周任办公室主任,陈杰、张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周静、蔡军部为办公室成员。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加强监督。

2.制定实施细则。各公开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机构名单和实施细则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宣传动员。要因地制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党务公开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上旬月至2011年12月底)。

1、搭建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设置公开栏,各级基层党组织应设置党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党务公开栏可延伸至村民组。开辟网站专栏,在开发区网设立党务公开专题栏目,各单位也可在单位网站上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创新公开载体,各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阳光村务工程”电子触摸屏,将党务公开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配备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2、建立工作联系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各办事处、村(居)、社区党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各办事处、企业、村等单位基础条件、发展程度、行业差距等因素,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搞好分类指导。

3、健全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健全和实行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的要求,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评议和考核。严肃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在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底)。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注重借鉴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形成有效管用的特色做法,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搞好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运行,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最新要求,后勤保障部决定以“更严格、更严密、更严肃”的态度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档升级,特修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教育部、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结合我校后勤工作实际,深入排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短板和隐患,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以秋季开学为时间点,提前做好校园、社区、食堂、宿舍、教室、商业服务网点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和重点举措,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坚决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坚决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充分发挥后勤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各单位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与学校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后勤保障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更如下: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成员:各中心、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办)主要负责人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学校防控疫情要求,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后勤保障部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务必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

2、坚决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负本分管工作的主体责任,各中心、科室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完善工作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

3、坚决强化履职担当,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进入应急状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大力表彰和适当奖励。

(二)部领导职责分工

徐岩、xxx全面负责后勤疫情防控工作。

各带班领导按时带班,负责处理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按照部领导分工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xxx:负责经费统筹,食堂餐饮安全保障供给;

xxx:负责纪检督察、工作检查与监督、水电供应、房产分配与使用工作;

xxx:负责商业门面、东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疫情防控;

xxx: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科教基地、汉口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

xxx:统筹协调部内疫情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宣传、“24小时”值班安排;负责南望山校区校园消杀、环境卫生、学生宿舍防疫、后勤应急处理、后勤服务区域网络畅通及安全等工作。

1、加强风险预警与人员管控。及时收集、分析、报告有关防疫信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按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后勤在外人员返汉、返校相关手续办理及报备工作。切实加强餐饮、物业、商户等服务保障人员、聘用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和建筑施工人员的管控,对服务师生的一线员工,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定期核酸检测等政府规定。要继续鼓励、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职工与家属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持续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秋季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提前做出科学研判,完善后勤各项工作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建人事科)

2、加强检查督察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了解人员到岗到位、重点人员居家观察、流动人员排查登记、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情况,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切实把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调动起来,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党建人事科、质量监察科、社区居委会、各党支部)

3、确保防护物资、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统筹做好暑假、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药品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分配,做到未雨绸缪。切实保障食堂、物业消杀、重要办公楼、学生公寓、接待楼、住宅楼和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所需。整理检查现有库存防疫物资,做好防霉变、防高温、防火险等工作。加强对校内超市、门店的管理,做好协调与监管工作,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物资货源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让群众安心放心。(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综合办公室、财务核算科、接待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

4、严格食堂餐饮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原则上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食堂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健康检测、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等要求,保持食堂餐厅空气流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各环节消毒和记录等要求,严格执行加工、售卖、储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用具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消毒后使用。按照学校防疫工作统一部署,做好暑期留校教职工、学生饮食保障工作,做好秋季开学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饮食服务中心、质量监察科)

5、持续做好校园消杀及环境卫生管理。根据《社区消毒防疫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做好行政办公区、居民区、电梯间、垃圾车、垃圾存放点等各类公共场所通风和消杀处理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原则,定期对学校东区教职工住宅楼道进行全面消杀,对疫情门栋进行重点消杀。做好消杀人员等个人防护。各楼栋值守人员按照要求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维护校园公共洗手设施设备,备足清洁防疫用品。开学前做好校园专项集中消杀。(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

6、加强属地社区人员管理。加强与属地政府、疾控、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传达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做好校内集中隔离点和居家隔离点入住人员的统计、报送、管理与服务工作。要充分发动网格员、楼栋长的作用,采用多种渠道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及时发布中高风险地区排查通知。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引导,对不经常上网的居民住户,可采取楼栋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切实做好租户、家属和社区居民的离汉、返汉信息统计与管控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居委会、汉口社区管理办公室)

7、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点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做好怡宾楼、北区学生宿舍集中隔离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对隔离区进行消毒杀毒、统一配送隔离人员饮食,做好隔离客房内电器维护、公共区域保洁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协助学校隔离观察区专门工作组领取、保管、分发防护物资等工作。严格做好隔离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疫防护。(责任单位:接待服务中心、学生住宿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8、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公寓管理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对进入公寓人员严格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做好学生公寓区、公寓楼门厅、楼道、公共洗手间和淋浴间等场所消毒及空气流通,每日对公寓内扶手、门窗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进行消毒。按照学生公寓住宿规模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必备品。细致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掌握在校学生人数、当日返校学生人数和离校学生人数、隔离及解除隔离学生信息等,做好工作记录台账和学生“一人一档”工作记录。注重与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的联系,共同确保全体学生的安全稳定。对体温异常的学生要及时登记上报,并立即送往校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治疗,后期对相关公共区域要做到及时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学生住宿服务中心)

9、强化战时应急服务。物资配送突击队、老同志照护服务突击队、环境消杀突击队、密接隔离突击队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按照工作分工进入战时状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负责或参加的各突击队)

10、保障水电安全运行。密切与武汉市水电管理部门联系,加大对管网检查力度,保证水电的正常供给与运行。积极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配合,加强网络、网关稳定性,加强对圈存机自助缴纳水电费方式的宣传力度。坚持人员轮班值守,妥善安排宿舍、家属区域、公共区域的水电上门维修,保障水电供给平稳、安全有序。(责任单位: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

11、做好防疫物资运输及防控工作相关人员接送工作。合理调配人员和用车,全力保证全校医疗物资、防控工作人员、疑似病人的运输工作。做好学校实习车辆、通勤车辆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防护力度和次数。加强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保持车辆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实习实践基地与运输服务中心)

12、严格商业店铺管理。实行从业人员每天检测体温制度,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并督促其及时就医。进一步加强对商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督促其佩戴口罩上岗。严格做好门店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送货车辆等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加强对商业店铺监督,保价稳供,杜绝哄抬物价。保证食品和其他防控用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劳动服务中心)

13、做好科教基地疫情防控工作。周口店、北戴河、秭归、巴东实习基地要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和属地政府部门要求,适时调整学生实习实践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确保实习实践安全有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灵活方式确保学生能够完成实习课程,可视情况紧急叫停某一地或所有实习实践工作。相关具体安排按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和团委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

在撤离基地时,按照按照“从快、从严、分批”的原则安全有序撤离。(责任单位:实习实践基地与运输服务中心)

一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机制、高效运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用好抗疫大战大考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窟窿和漏洞。

二要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发挥社区作用,开展志愿服务,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要把疫情防控当作镜子、尺子、锤子,在疫情防控一线检验干部。

三要按照“从严、从紧、从快”的要求,补漏洞、扫死角、织密网、抓落实,全面进入战时状态,采取战时措施,做到学校上下、各部门之间“一盘棋”,凝聚合力投入抗疫斗争,以最快速度、最有力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控制和解决在最小范围。

四要强化督查督办,严格纪律规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纪律不严、作风不硬、措施不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一)测量体温。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

(二)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

(三)加强新冠肺炎知识宣教。告知老年人,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

(一)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二)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年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三)急性发热,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如机构内有条件,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抽血送附近医疗机构检验)。同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必要再送医。

(四)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急危重症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衰、卒中、心肌梗塞、心跳呼吸骤停、急性损伤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腹痛、消化道出血、肠梗阻、重症肺炎、严重腹泻脱水等疾病,以及神经、心脏、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统的危急重情况。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

(二)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养老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三)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

教学。

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4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确保我镇顺利通过验收,现将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2)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审核有关材料;(3)负责编写工作简报,传达工作信息。2.业务指导组: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有提升,确保迎“国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对迎“国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认真排查,切实加以解决。3.档案资料组:

组长:

成员:主要职责:(1)指导“两基”材料立卷、归档及数据填报等工作,完成“两基”各项档案资料建设工作;(2)完成“两基”迎“国检”复查报告的撰写,填报有关表册数据;(3)做好验收材料工作。4.安全工作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2)做好中小学生自我保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3)督促、检查《学校卫生安全条例》等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卫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4)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努力优化文化环境。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两基”迎“国检”后勤保障工作。6.宣传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工作实施方案

上学期,学生通过收集丹阳历史文化资料,并在教师指导下分专题进行研究,已经对丹阳的历史文化有了较广泛的了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丹阳悠久的历史文化的熏陶下,更加热爱家乡和家乡勤劳智慧的人民。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参与社会活动,学生的合作探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本学期,在此基础上,加强《弘扬丹阳历史文化,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小课题研究,将社团活动融入学校德育工作之中,使班级德育工作体现社团活动研究特色,社团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班级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培养学生自主参与社会活动的态度,激发学生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奉献精神,提高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同时社团活动与语文教学工作紧密联系,充分挖掘利用地方课程资源,指导他们形成研究性学习报告和研究成果展示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学生探究语文的大语文观。

二、社团活动具体目标及活动安排。

加强班级社团文化建设,形成浓郁的研究和宣传丹阳历史文化的氛围,激发学生强烈的研究兴趣。

1、召开社团文化研究小组组长会议,明确社团活动目标以及社团活动具体工作。

2、按研究小组出好一次研究相关丹阳历史文化的小报。

3、布置好班级内外文化。

1、通过学习丹阳历史名人丹阳早期女性教育工作者蒋云鹤的事迹,学习蒋云鹤老师一生忠于教育事业,把毕生的精力无私地奉献给学生,热爱社会、热爱共产党,开展“小小贺卡寄深情”庆妇女节活动。

3、收集、阅读丹阳人民过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婚嫁、祝寿、祭祀等传统习俗与现在社会的这些风俗的变化,与学校版画组合作,通过绘画形式和制作展板,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结合五语第三单元写古今中外名人的课文和学生对丹阳的历史名人研究,学习他们热爱祖国、自强不息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探索、发奋学习。

1、利用晨会、国旗下讲话宣讲丹阳的历史名人和古今中外名人的事迹。

2、感悟名人精神,写心得体会。

3、开展学丹阳历史名人,做丹阳有志少年班会。

4、分类编写丹阳名人集。

结合五语第四单元介绍中外历史古迹的课文和学生对丹阳名胜古迹的研究,感受丹阳灿烂的历史文化和丹阳人民无穷的智慧,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热爱人民,共同尊重、爱护人类文化遗产。

1、利用展板、班级文化、班级网页等形式在校园、社区介绍展示中外历史古迹和丹阳名胜古迹。

2、利用对丹阳名胜古迹的研究,请教丹阳旅游开发公司,在学生中开展“丹阳小导游”活动,为丹阳市有名气的景点(如西门老街、玉乳泉、九里沸井等)撰写解说词,模拟导游。

3、利用双休日,学生在家长带领下游玩丹阳,拍摄游览照片,开展“我爱丹阳”摄影评比。

4、参观、游览丹阳名胜古迹,写游记,开展“我心中的丹阳”征文比赛。

结合五语第六单元写长征故事的课文和学生对丹阳革命烽火研究。学习革命先辈热爱人民、英勇顽强、为人民幸福献身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珍惜时间、珍惜幸福生活,热爱学习,懂得自爱。

1、观看一部抗战影片,阅读十个抗战故事,写一篇观后感或读后感。

2、向同学和家长讲一个丹阳人民抗日的故事。

3、收集赞美丹阳人民抗日精神的诗文。

4、组织一次诗文朗诵比赛。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基层基础,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进防疫安全监管重心下移。

根据我县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保护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提高待遇、强化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畜牧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保障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助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诊疗等工作;

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配置数量。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x政办字〔2018〕x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现有行政村居数每xx个行政村居数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选聘程序。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制定严格的选聘标准、聘用方案和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及分配的选聘数量,对社会公开招聘。严把学历、年龄关,原则上优先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

(四)管理方式。所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的办法。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和在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研究制定本辖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其权利及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进退制度,并依法约定各方法律责任,优胜劣汰,建立完善进退机制。对不能胜任防疫工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防疫员,各乡镇(街道)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县畜牧兽医、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镇(街道)要为防疫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设备等,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需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等工作保障。

(三)明确责任分工。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不得以各种名义调至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任务。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招聘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做好原村级动物防疫员解约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防疫物资供应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着力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xx〕74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xx〕3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中国制造声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医用酒精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

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强化出入境监管,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

突出全方位整治。既要全力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供应,规范市场秩序;也要全力保障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

突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一)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内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将从其他行业转产,通过应急审批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等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生产企业是否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和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开展质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签订产品质量诚信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20xx〕16号)要求,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抽检力度,对我市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按一定比例开展风险监测抽检和质量监督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依法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把八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声明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出口的防疫物资品名、数量,以及是否存在霉变、污染、超出保质期、破损、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年第5号)规定执行,对具备出口条件的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严格管理,指导企业在报关前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并承诺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和进口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动态掌握其出口销售和对外捐赠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生产企业出口认证、认证类型、认证模式(第三方认证/自我申明)、认证依据标准、获证时间发证机构、认证费用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防疫物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无合法资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或以非医用产品冒充医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排查垄断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达成、实施的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大案要案的查办。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检不合格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出口医疗物资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申报为非医疗物资逃避商品检验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要向社会曝光。深化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各部门要实现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市公安局、腾冲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保障有效供应。指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产品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书内容,推动生产企业更好地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标准信息指南落地应用,积极引导帮扶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及美国市场认证信息指南》,选择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认证,提高防疫用品质量。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排查力度,严把验货关口,严格落实进销主体责任和购销台账制度。加强质量帮扶,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企业提供防疫用品有关的标准容询和标准信息服务,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及时更新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强化商标、专利维权指导,高效办理违法举报投诉,积极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帮助企业减小损失,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挥好牵头作用的同时,建立内部高效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周定时向同级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建立全链条查处机制,各地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全流程追溯。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勢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开展综合协同整治。

(三)突岀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研判、直接查办、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保证12月底前问题清单清零,并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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