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激励方案(汇总23篇)

时间:2023-11-27 06:02:01 作者: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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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期权激励方案分析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98.7%,任正非持股1.3%,其激励模式为虚拟股票。激励对象有分红权及净资产增值收益权,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票。在其离开企业时,股票只能由华为控股公司工会回购。

华为公司财务概要。

1.激励对象:只有“奋斗者”才能参与股权激励,华为公司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去识别“奋斗者”。(具体识别标准未披露)。

2.授予数量:华为公司采用“饱和配股制”,每个级别员工的达到上限后,就不再参与新的配股。员工最高职级是23级,工作三年的14级以上员工每年大约可获授数万股,较为资深的18级员工,最多可以获得40万股左右的配股。(具体数量计算方式,未予披露)。

3.授予次数:激励对象只要达到业绩条件,每年可获准购买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达到持股上限后,公司就不再授予虚拟股票。

4.授予价格:2001年后,公司按净资产值确定股价。华为公司的虚拟股体系没有公开市场的价格体系参照,华为公司采取的每股净资产价格,相关净资产的计算参照毕马威公司的审计报告。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并不公开。2010年股票购买价格为5.42元。

5.回购价格:员工离开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按当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回。2012年回购价格为每股5.42元。

(1)银行贷款:华为员工以“个人助业”的名义获得的银行信贷,支付购股款。合同显示:贷款用途为“个人事业发展”,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为月利率0.4575%,担保方式为个人薪酬收益权及账户质押。

(2)分红款:大多数华为员工在分红后,即将红利投入购买新的股票,因为股票收益增长的幅度要比工资增长的幅度高得多。

7.授予条件:相关报道未予披露华为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票的业绩条件。

8.分红业绩条件:相关报道未予激励对象享受分红的业绩条件。授予股票业绩条件与分红业绩条件之间的关系未予披露。

9.分红次数:华为公司是否每年分红,未予披露。

10.参加形式:员工签署合同交回公司保管,没有副本,没有持股凭证,每个员工有一个内部账号,可以查询自己的持股数量。华为员工与华为公司所签署《参股承诺书》。

11.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虚拟股票模式已持续12年,目前尚未确定其终止时间。

12.激励收益。激励收益共有两部分:

(1)分红。2010年每股分红2.98元,收益率超过50%。2011年,预计分红为每股1.46元。

(2)净资产增值收益。华为早期按1元/股出售虚拟股票,也按1元/股回购,净资产增值收益无从兑现。目前改为按每股净资产确定股价,在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回购股票时一次性兑现净资产增值收益。

激励收益总量为2000年投资的华为股票,十年之后,所持股票价值增长超过15倍。

1.参加激励人数:6.55万人。

2.虚拟股票总规模:经过十年的连续增发已达98.61亿股。

3.法律关系:虚股激励在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而非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华为员工手中的股票与法律定义的股权不同,员工不是股东,只享有合同利益,而非股权。工会才是股东。

4.实施步骤:2001年7月,华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计划,推出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暂行管理办法》。这一计划得到了深圳市体改办批复同意。

5.激励效果:七年时间,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融资超过270亿元,从2001年到2011年,华为公司销售收入从235亿元,增长到2039亿元。2010年每股分红2.98元,收益率超过50%。2011年,预计分红为每股1.46元。2010年销售收入18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2%,净利润2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率12.8%,可用现金流为人民币381亿元。2011年营业收入2039亿元,营业利润185.82亿元,净利润116.47亿元。

小结:

1.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实际上是分享制,而不是股份制。任正非把原本属于股东的利润,按贡献大小让与数万员工分享,通过让员工分享公司利润,激励员工工作动力。

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是员工激励与公司融资的结合。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获得了大量资金,又由于华为公司的经济效率很高,员工的资金在公司可以获得很高收益。

2.“让利益,留权力”。由于采用虚股激励,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始终掌握在任正非等少数股东手中,员工分享利益,但不分享权力。华为公司仍然是依靠一位“明君”指引航向,公司发展战略和治理体系的改变仍靠他来掌控,他使华为公司获得了20多年高速发展。目前正在实施的董事会领导下的ceo轮值制度,酝酿着下一位“明君”的诞生。

3.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经过12年实践检验,证明是一个十分成功的案例,至少到目前为止仍是成功的,其激励效果甚至好过许多上市公司。经过这么长时间检验,取得这么好激励效果的成功案例很少,华为成功的真正原因何在?我们如果真的找到其中最核心的原因,也就离把握股权激励的核心技术不远了。

期权激励方案

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三)股票期权行权程序。

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1)、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1)、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因行权将会分散股权,影响到现有股东的权益,可能导致产权和经济纠纷。

(2)、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持续的牛市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下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3)、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

期权激励方案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__年。

2、年龄在______周岁以下。

3、______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1、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未达到公司年度业绩指标,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业绩下滑、亏损等负有直接责任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权后,受益人(股东)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时,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股权激励制度由以下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构成: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第五条其他条款“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期权激励方案

第一条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第十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八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期权激励旨在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和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模拟期权的股份由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发起人股东。

第五条、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七条、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在公司任职_______年以上的员工。

2、任职时间不足_______年,但是给公司带来_______万收益的员工。

3、公司遇到困难时,提出优质可行性建议的员工。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__________,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_______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_____分之_____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十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六条、未履行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七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二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如何正确设计员工期权激励方案

(1)期权,是在条件满足时,员工在将来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

限制性股权,是指有权利限制的股权。

相同点:从最终结果看,它们都和股权挂钩,都是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从过程看,都可以设定权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离职回购等。

不同点:激励对象真正取得股权(即行使股东权利)的时间节点不一样。

对于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时间前置,一开始即取得股权,一取得股权即以股东身份开始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都会比较高,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

对于期权,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时间后置。只有在达到约定条件,比如达到服务期限或业绩指标,且激励对象长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钱行权后,才开始取得股权,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在期权变为股权之前,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低。

股权激励,也可以成为一种仪式,可以成为把公司组织细胞激活的过程,给创始人松绑、把责任义务下沉的过程。

(2)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或直接的工资奖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结,短期激励。

(1) 股权激励的初心?

“我在这里还要纠正一个大家普遍的常识性错误,就是授予股权不是说你把股权给出去就完事儿了,重点是通过授予股权的过程,结合公司机制,赋予员工管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权激励时的心得分享。

员工股权激励的初衷就是要激励员工,因此创业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首先要围绕着激励员工的这个初衷来展开。

股权激励文件,会涉及对激励对象各方面的权利限制,包括股权分期成熟,离职时股权回购等安排。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业合理性,也是对公司与长期参与创业团队的利益保护。

公司管理团队和创始人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场来保护公司和创业团队的利益,舍本逐末,忽视了对员工激励的初衷。

(2)沟通不畅?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公司员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从参与主体来看,这款产品用户的一方为公司,一方为员工;

从身份地位来看,员工与公司有身份依附关系,处于弱谈判地位;

从激励过程来看,员工基本不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参与感弱。法律文件本身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境外架构下的交易文件,还全是英文文件。

如果沟通不到位,员工的激励体验会极差。股权激励的初心又决定了,员工必须真的被激励。

(3)如何沟通?

讲清员工期权的逻辑:

员工期权的逻辑是员工通过一个很低的价格买入公司的股权,并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让手里的期权升值。

首先是员工买入期权的价格低:公司在给员工发放期权时,是以公司当时估值的一个极低的价格把股权卖给员工,员工在买入股权的时候就已经赚钱了。

另外员工手里期权是未来收益,需要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实现股权的升值。因此期权协议不是卖身契,而是给员工一个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机会。

关于期权员工会由很多问题、内心会反复去找答案、但又不会公开问公司的问题:比如如何拿到这些股权,股权什么时候能够变现以及如何变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和员工有一个充分的沟通。

很多员工也会问为什么自己的期权那么少?

公司要做起来需要很多人的努力,需要预留足够多的股权给后续加入的员工。

员工期权激励,会经历四个步骤,即授予、成熟、行权、变现。

授予,即公司与员工签署期权协议,约定员工取得期权的基本条件。

成熟,是员工达到约定条件,主要是达到服务期限或工作业绩指标后,可以选择掏钱行权,把期权变成股票。

行权,即员工掏钱买下期权,完成从期权变成股票的一跃。

变现,即员工取得股票后,通过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或通过参与分配公司被并购的价款,或通过分配公司红利的方式,参与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有的创业者,在公司很初创阶段,就开始大量发放期权,甚至进行全员持股。我们的建议是,对于公司核心的合伙人团队,碰到合适的人,经过磨合期,就可以开始发放股权。

但是,对于非合伙人层面的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股权激励成本很高,给单个员工三五个点股权,员工都可能没感觉;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差,甚至会被认为是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阶段(比如,有天使轮融资,或公司收入或利润达到一定指标)后,发放期权的效果会比较好。

发放期权的节奏:

要控制发放的节奏与进度,为后续进入的团队预留期权发放空间(比如,按照上市前发4批计算);全员持股可以成为企业的选择方向,但最好是先解决第一梯队,再解决第二梯队,最后普惠制解决第三梯队,形成示范效应。

这样既可以达到激励效果,又控制好激励成本;期权激励是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的选择,最好先恋爱,再结婚,与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股权激励的参与方,有合伙人,中高层管理人员(vp,总监等),骨干员工与外部顾问。

合伙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权,不参与期权分配。但是,如果合伙人的贡献与他持有的股权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给合伙人增发一部分期权,来调整早期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权池的总量,另一方面是定每个人或岗位的量。

在确定具体到每个人的期权时,首先先考虑给到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人员期权大小,然后再定具体个人的期权大小。在确定岗位期权量时可以先按部门分配,再具体到岗位。

公司总池子确定下来,再综合考虑他的职位、贡献、薪水与公司发展阶段,员工该取得的激励股权数量基本就确定下来了。

同一个级别的技术大拿,在vc进来之前就参与创业、在vc进来后才加入公司、在c轮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权应该设计成区别对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给员工选择,是拿高工资+低期权,还是拿低工资+高期权。创始人通常都喜爱选择低工资高期权的。

邵亦波分享过他在所创办易趣公司期权发例的标准。比如,对于vp级别的管理人员,如果在天使进来之前参与创业,发放2%-5%期权;如果是a轮后进来,1%-2%;如果是c轮或接近ipo时进来,发放0.2%-0.5%。对于核心vp(cto,cfo,cto等),可以参照前述标准按照2-3倍发。总监级别的人员,参照vp的1/2或1/3发放。

讨论最多的就是员工拿期权是否需要掏钱?是否免费发放?

建议是:

(1)员工必须掏钱。掏过钱与没掏过钱,员工对待的心态会差别很大;

(2)与投资人完全掏钱买股权不同,员工拿期权的逻辑是,掏一小部分钱,加上长期参与创业赚股权。因此,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的折扣价取得期权。

期权发放的过程,是要让员工意识到,期权本身很值钱,但他只需要掏一小部分钱即可获得。之所以他只掏钱少,是因为公司对他是有预期的,是基于他会长期参与创业的,他打个酱油即跑路,公司把他的期权回购是合情合理,员工也是可接受的。

定兑现条件是指提前确定授予员工的期权什么时候成熟,也即员工什么时候可以行权。

常见的成熟机制是按时间:4年成熟期,每年兑现25%。

另一种是:满二年后成熟兑现50%,以后每年兑现25%,四年全部兑现。

第三种:第一年兑现10%,第二年兑现30%,第三年70%,第四年全部兑现。

在创业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激励期权的进入机制能够让激励方案发挥效果,而激励期权的退出机制,即约定员工离职时已行权的股权是否回购、回购价格等,避免在员工离职时免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员工已经成熟的期权和已经行权的股权要不要回购?和怎么回购?

已经行权的期权:

已经行权的期权,是员工自己花钱买的股权,按理说不应该回收股权。如果是公司已经被并购或已经上市,一般情况下不去回购员工已行权的股权。

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离职的员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的正式股东,因此建议提前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一个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

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为公司服务过一段时间后赚得的,即使员工在决定离职时没有行权,员工具有行权的权利。

这个时候应该给员工选择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未成熟期权: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池。

在对员工持有股权进行回收定价时,一般可以按照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净利润、估值来确定。

如果按照估值来算,因为投资人的估值是按照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因此公司估值是代表着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会对公司估值打个折扣后,再根据员工持有的股权比例,来确定价格。而且如果按照公司的估值来算的话,也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

而如果按照净资产和净利润,应该有相应的溢价。因为公司回收了员工手里股权未来的收益权。

未成熟期权定价:没成熟的期权不存在回收问题,因为这部分期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可以直接放回期权池。但是为了避免员工误解,降低沟通成本,可以用1块钱回收员工所有的未成熟的股权,便于操作。

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引导语:为什么要创建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呢?员工在上班,他的表现好,就应该得到提升,这是一种公平公正的体现,但不能将"公平公正"理解得太狭隘,应该把它放到社会大背景下来理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有限公司第 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第二条制定目的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第三条制定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制定、执行、管理机关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条管理机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第六条相关概念及解释

1.期权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第二章关于激励对象

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第二条激励对象范围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期权的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 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四条授予核心技术人员期权的条件。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 年。

2.年龄在 周岁以下。

3. 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第五条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排除适用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第三章关于期权

第一条期权持有人的权利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第二条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第三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第四章关于行权

第一条持有人行权期内权利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条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第四条行权资金来源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第六条丧失行权资格的法定情形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1.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限制

行权后,受益人(股东)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时,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制度的构成

股权激励制度由以下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构成:

1.《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2.《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3.《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第二条方案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三条冲突条款的解决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四条颁布实施及生效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条款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

1、 根据陕西汉唐石刻艺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陕西汉唐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 截至2015年 月 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3、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5年 月 日股东会通过,于2015年 月 日颁布并实施。

正文

1、 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2、关于激励股权

2.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1.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1.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2.1.2.1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2.1.2.2在本细则适用于的全部行权之比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2.2.1公司股权总数为:

2.2.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2.3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2.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关于期权预备期

3.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

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3.1.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3.1.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3.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 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者延展。

3.3.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3.3.1.2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3.3.1.3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3.3.1.4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3.3.1.5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3.1.6在以上3.3.1.1至3.3.1.3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3.3.1.4至3.3.1.5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3.3.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3.3.2.3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3.3.2.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4、关于行权期

4.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4.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4.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 个月,最长为 个月。

4.4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

4.4.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

4.5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

4.5.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4.5.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4.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5、关于行权

5.1在《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进入行权期后,激励对象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批行权:

5.1.2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一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的 %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5.1.2.1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5.1.2.2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

5.1.2.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5.1.2.4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5.1.3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二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其余的 %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5.1.3.1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5.1.3.2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

5.1.3.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5.1.3.4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5.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熟后( )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5.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 年。 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5.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对象的行权。

5.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4.4、4.5及4.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5.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定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 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6、关于行权价格

6.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6.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6.3按照公司股东会 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

6.3.1对于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6.3.2对于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6.3.3对于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7、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7.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7.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

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以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7.1条的规定处理。

8、关于赎回

8.1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

8.1.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8.1.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8.2对于行权后 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 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8.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8.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8.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8.6除8.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9、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9.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9.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9.3本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9.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9.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陕西汉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实施主要实现以下目的:

改善公司治理,形成科学决策体系;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公司的特点,实现公司和员工共赢的目标;

稳定员工队伍,吸收和引进外部优秀人才;

第二条 方案原则

本方案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付出与收益相对称;

有利于调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 本方案以激励管理层、有责任心能力强的优秀员工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着眼于公司的未来,吸引优秀的人才。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 实施期限

本计划的实施期限暂定为一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再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 期权分享的激励对象

中层领导(含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1 / 3

上年度优秀员工(2015年);

销售部在职正式员工

原持有湖南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者(以神创在册登记为准);

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有业务创新能力、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期权分享计划:

年度有重大违规违纪者;

本年度内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本年度内辞职或被开除者;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不足一年者;

第六条 期权额度确定办法

期权分享额度由各岗位的责任和贡献大小决定,具体分享额度如下: 1、

2、

3、

4、

公司股份的可分享10000股);

6、

股;

8、 以上所有资格(除岗位资格外)均可叠加,上不封顶(如:销售部某员工

既已工作5年,又是公司中层管理正职,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且本年度又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其本年度可分享份额为:20000+60000+50000*50%+20000=125000)。

第七条 期权分享金额折算计算方法

2 / 3

第八条 实施条件及兑现方式

期权分享激励计划的实施与公司盈利结果挂钩。公司完成当年财务核算,若当年净利润大于等于伍佰万时,实施当年度期权分享激励方案;若当年度净利润小于伍佰万时,取消当年期权分享激励方案。

当2017年上半年公司完成2016年度财务核算,实施当年度期权分享激励方案时,按配股方案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本方案不影响年终奖、销售业绩奖、优秀员工奖等其他奖金的分配。

第十条 本方案从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方案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 3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股东: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2、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

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进行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干股的_____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_____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_____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

三、取消_____资格:

1、严重失职,_____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_____对象在任职期间,有_____、挪用、__________、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

四、股份的价格及授予时间。

1、用于公司_____的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一期对总经理_________先生的股权_____按_________元每股的价格购买,第二期_____对象购买公司期股的数量、价格由公司申请,董事会批准。

2、董事会每年在公司经营年度结束后,组织(内部或外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年度决算审计并计算每股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审计结果报股东会确认。

3、股份计算的基础价格:以第一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公司股份共划分为_________万股,按照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价格上下浮动,具体价格根据股东会决议确定。

五、授予时间。

1、第一期:_____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始实施。

2、第二期:的_____时间根据公司整体股权_____进度待定。

六、股东权益。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八、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九、其他。

1、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原有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

2、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股本调整、合并、分立、发行可转换债券、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他合法行为。

3、公司准备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者有其他为上市所作的融资安排时,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决定,由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干股进行处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予行权,已经行权的享受与其他股东同样的股东权利。

4、本协议是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聘用的任何承诺。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5、乙方所得分红为税前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相关的税费。

6、若本协议的履行会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如上市安排),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签订协议。

7、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适用时,甲乙双方应重新确定干股及期权的行使条件或由甲方直接按照当时法律法规变更具体的实施办法。

8、乙方持有的_____股权不得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背书、记账、抵押、偿还债务等。

9、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12、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本人签字:

目标公司股东:

签署地:

期权激励方案

第一条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三章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第四章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第五章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八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七章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管理原则》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本细则是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管理、检查的依据。

第二条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1、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创造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

2、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3、以此为契机逐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组织实施。

1、公司股东会负责重大股权事项决策;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工作。

2、职责:

2.1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股权方面主要职责为:

(1)审批、决定修改、废止董事会提交的《股权激励管理原则》、《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等配套的制度。

(2)审批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股权的回购、转让方案。

(3)审议批准董事会提报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2.2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决议成立,是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在章程中约定),在股权管理方面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修订《股权激励管理原则》、《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并报股东会审批。

(2)审核激励对象授予创业股、虚拟股份、期股、购买实股的资格及条件,并报股东会审批。

(3)批准公司股权激励业绩目标和具体的激励比例。

(4)负责实股股权、虚拟股份、期权、股权分红的登记管理。

(5)提出年终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当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股权融资、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发生时,确定股份调整办法以及实施具体调整等其它有关股权激励且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7)负责具体办理股权的登记、退出、回购、工商变更手续。

(8)组织股权红利计算及红利支付手续的办理。

(9)根据员工激励基金的获取及持股情况组织设立并管理员工个人持股账户。

激励对象的重点范围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突出贡献和持续影响力的核心营销及骨干人才,在签订《期股激励协议书》后,激励对象必须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第一期激励对象确定为:公司总经理##先生。

第二期激励对象确定为:对公司战略支持价值高的核心业务骨干员工,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及工作业绩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名,报董事会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

第五条股权取得的方式及股权结构。

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对自然人股东###先生及##公司总经理##先生定向增资扩股。

1、总经理获得股权的方式:

(1)增资扩股的资金可以由总经理##先生自行筹集,也可以由原始股东提供借款,双方签署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

(2)还款期限约定为5年,每年股权分红应优先用于偿还借款,分红不足部分由个人补齐,如果当年度分红额度超过约定还款金额,超过部分可以提前归还借款,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在借款尚未还清前,股权不得转让、质押或用于担保(股东会同意的除外)。

(3)购股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除本细则与公司章程约定限制条款外,##先生享有股东应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2、其他激励对象获取股权的方式。

(2)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按购买股权时协议约定价格、比例购买公司股份,购买后股份锁定期为三年。在股份的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份只有分红权;锁定期满且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条件进行工商登记后,激励对象享有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益;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协议代持股份。

未来如有第三方资本介入,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按照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六条用于公司激励的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一期对总经理##先生的股权激励按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第二期激励对象购买公司期股的数量、价格由公司申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董事会每年在公司经营年度结束后,组织(内部或外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年度决算审计并计算每股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审计结果报股东会确认。

第八条股份计算的基础价格:以第一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公司股份共划分为_________万股,按照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价格上下浮动,具体价格根据股东会决议确定。

第九条授予时间。

第一期:进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总经理的激励时间自##年##月开始实施。

第二期:进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的激励时间根据公司整体股权激励进度待定。

第十条董事会负责办理股权相关手续:组织签订《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发放由董事长签名的《_________公司股份持有卡》;并负责对实股股权按本细则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_________公司股份持有卡》一式三份,分别由董事会、财务部门和持股人保存。如有损坏或丢失,经董事会核实后可补发新证,同时股份持有人需手书原持有卡作废的声明两份,并签字,该声明分别在财务部门和董事会长期备档。

第十二条股权分红:

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程序实施;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超过5年补亏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按10%提取,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根据股东会决议,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5、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例如本公司收回的代持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激励对象在获授的股权当年年末决算审计后,如有可分配利润即可享受股东按规定分派的红利。每一会计年度的分红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如公司遭遇亏损、停业或者破产清算时,持股员工按持股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激励对象每年获得的投资收益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在进行收益分配时一次性代为征收。

第十三条股权变更。

(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所有已按规定获取的股权及持股比例按股东会决议方案执行,具体调整办法在假设事项发生前另行制定。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担任股权激励范围的岗位,其已获授的股权和期股不做变更。但是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经公司提名并报董事会批准备案,公司有权按原价格收回期股,但是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如果公司当期每股实际净资产的价格低于购股时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则公司按实际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收回期股。

2、若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权的人员,则已获取的实股或期股按股东会决议价格转让。

3、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自离职之日起,公司有权按当期“每股实际净资产”与“购股时每股净资产”孰低的价格收回期股,已获取的实股依据公司章程由股东会决议转让。

4、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公务无法正常履职的、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而离职的,其所获授的股权及期股可以不做变更,也可以由当事人提出转让。

5、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公司有权按当期“每股实际净资产”与“购股时每股净资产”孰低的价格收回期股。

6、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公司有权视情况根据激励对象所持的期股价值进行合理补偿,实股可由其继承人继承,也可以按股东会决议依法转让。

7、对于已经实际获授并解锁在工商登记的股权,激励对象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出售、继承。

8、当持股(包括期股)员工发生本细则描述的向公司转让股份的情况时,公司向该持股(包括期股)员工应支付的回购款在完成回购之日起的一年后开始兑现,分两年等额兑现,即每年兑现二分之一。

(三)股权转让。

1、股权锁定期内只享受分红权,不享有转让权、表决权、继承权等其它权利。

2、持股员工转让解锁后的股份必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批准(包括受让对象、转让数量和转让价格的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优先购买权。

3、当遇到有敌意转让或收购发生时,公司原股东有权阻止该股权转让。

4、股权转让与受让双方必须到董事会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转让无效。持股员工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董事会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由董事会登记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信息)。

第十四条股权授予程序。

公司增资扩股由激励对象直接出资购买股权的,在双方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个人自筹资金至公司股权激励专用资金账户,如某激励对象无法按时缴纳个人自筹资金,则视为该激励对象主动放弃激励。

基金的额度及可获取股权的额度,财务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公司将激励名单报董事会审批后,公告激励对象名单、激励数量、激励价格。

董事会及相关部门自年度决算报告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当年度的全部购股、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及相关程序。

董事会将设立《股东、期股名册登记表》主要载明:姓名、身份证、住所、《股权、期股证书》号、授予股权及期股的数量、授予期间、调整情况记录、权益享有情况记录、各种签章等。

第十五条解锁流程。

1、激励对象向董事会提交《解锁申请书》,提出解锁申请。

2、董事会对申请人的解锁资格与解锁条件审查确认。

3、激励对象的解锁申请经董事会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满足解锁条件的股权解锁事宜。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经公司提请并报董事会审批备案,公司有权按原价格收回期股。

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会审批备案,公司有权按原价格收回期股。

3、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4、激励对象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及方案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手续并按流程办理,若因激励对象自身不配合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司章程及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2、激励对象不得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有偿和无偿形式转让他人,不得在其他同类机构中兼任职务,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3、激励对象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

4、激励对象有权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行权,并遵守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5、激励对象获授的期股在锁定期内不得用于担保、质押或偿还债务。

6、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7、激励对象获授的期股在解锁登记前不享受转让权、继承权、表决权,锁定期满解锁后,享受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其它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按规定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5、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6、其它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九条其它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试行、修订及解释。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公司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可能的情况变化包括如下:

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

4、其它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本细则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以及股权激励操作与管理的基本依据,一经股东会批准,无论股东会、董事会或激励对象均按此办法理解、解释、执行。

本细则的制定是以《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国家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有与上述法律相悖内容的表述,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期权激励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   车辆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部门根据司机工作表现,从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用车单位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部门指定驾驶员驾驶,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部门使用,如有违反扣罚5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除执行出车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车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50元并追究责任,重(chong)犯要从严处罚。

(4)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除按公司制度处罚外部门处罚20元。

(5)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管理人员。

(6)  司机对待用车部门管理人员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7)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3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8)  下班时间内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或安排司机临时任务,而司机故意不接电话的或推辞不到的取消本月所有奖励资格。(9)  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及公司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 严禁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1)   对全月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50元的奖励.(不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

(2)实行同工同酬,结合工作中实际表现从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用车单位意见、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综合考评。制定浮动工资,浮动工资调整范围100元。由部门考评。

供应部。

股权期权激励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实施股权期权_____,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_________转出_________%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1、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________年。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________、业务完成准时率________、责任成本降低比率________。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_____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

三、行权方式。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_____,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2、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________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八、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_____,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持__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__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期权激励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办法。

第二条实行期权激励的目标是:激发经营者创造价值、追求利润的动力,为经营者创造一个正当的、合法的收入渠道,杜绝灰色收入。用期权这根将经营者的自身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克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期权激励的原则是: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重视和发挥经营管理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价值。坚持激励与约束、权利与责任、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企业与经营者双方的利益。坚持与公司其他配套改革特别是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对经营者的管理必须法制化、契约化。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营者系指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营层其他人员暂不实行期权激励办法。

第五条期权是公司授予经营者在将来某一时期以签约时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持有这种权利的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既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权,此行为称为行权。在行权以前,期权持有人不享有该股权的任何权利;行权以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价差。经营者可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股权。

第六条董事长期权权利的授予主体是董事会(汇人上市后为股东大会),总经理期权权利的授予主体是董事会。

第七条公司向经营者授予股权时,应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规定股权的授予对象、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行权方式、行权条件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作为双方遵照执行股权计划的依据。

第八条股权的授予数量由期权授予者根据公司当期经营状况和激励目标确定,确定时可设置股权数量的上限和下限,由期权持有者选择。经营者已经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达到本公司发行股权的4%时,公司原则上不再向其授予股权。

第九条股权授予频率可采用任期初始一次性授完和任期内分期(一般为每年一次)按相同比例授完两种方式。一项期权计划的行权期应与经营者一个任期大致相当(3年左右)。

第十条股权行权价格可由期权授予者根据具体情况调高或调低行权价格。调整幅度可在15%以内。最终的行权价格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确定,并在期权协议中执行。

第十一条股权期权的行权期限和行权比例根据授予方式确定。采用任期初始一次性授完方式的,期权持有者可在任期届满经审核合格后,对其中的50%行权,余下的50%在第一次行权满一年后方可行权。采用任期内分期授予方式者,可在该部分期权授予满三年后行权。

第十二条授予股权期权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属期权授予期。在此期间内,经营者不得行权。

第十三条为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股东利益,经营者只有在任期内,从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资产所有者权益逐步增加的基础上,才能享有并行使公司授予的股权期权,并从中获取应得的报酬。

第十四条经营者在一个任期内,由公司授予股份期权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公司只有在经营者使公司利润或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向经营者再次授予股份期权。

第十五条在第二次授予股份期权之前,公司应对经营者业绩进行考核,对上一个期权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继续授予期权的目的和理由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并按规定的程序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为保证期权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应建立股份储备制度,股份来源为:接受大股东赠予;在增配股中预留。

第十七条期权持有者在行权前不享有股份的任何权利,包括表决、分红、交易转让等。行权前,期权持有者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聘,期权即行作废;若退休或丧失行为能力,期权到期后仍可继续行权;若死亡,期权可由持有者直系亲属继承。

第十八条期权持有者行权时应通过由公司指定的单位办理按行权价格购入公司股权的各项手续。

第十九条经营者行权时需要借入资金购买股权,可以由公司担保,在公司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个人财产抵押贷款手续。

第二十条期权行使者在被授予期权后应支付期权总价(行权价)的10%为预付金。行权时,若期权持有者选择行权,公司应将预付金连本带息一次性返还给期权持有者;若期权持有者届时放弃行权,该预付金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条期权持有者行权前,公司应委托社会中介部门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最严格的审计核查,对虚报隐瞒者,除不得行权外,还将相应扣减预付金。对在经营期间严重违法乱纪、触犯刑律者,不再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从出售或转让行权股权中所获得的收益,由其本人自行依照税法办理交纳个人所得税事宜。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股权期权激励

1、根据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________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______________。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____________。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______年___月____日股东会通过,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颁布并实施。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

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a、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b、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_________。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期权预备期。

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延展。

(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c、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d、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e、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f、在以上a至c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d至f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c、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d、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______个月,最长为______个月。

4、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

(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

5、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

(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五、关于行权。

1、在《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进入行权期后,激励对象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批行权:

(2)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一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的____%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a、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四-5或四-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3)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二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其余的____%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a、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四-5或四-6所列明的情况;

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____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权之时,激励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提供和完成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和创始股东除《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确保取得其他股东的配合以完成激励对象的行权。

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四-4、四-5及四-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六、关于行权价格。

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3、按照公司股东会______年___月____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

(3)对于符合____________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________。

七、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能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七-1条的规定处理。

八、关于赎回。

1、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

(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2、对于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两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退出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6、除八-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九、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3、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股权期权激励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为__________,长效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_____》及本公司章程的约定、针对本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状况及甲方权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按品牌及公司价值: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甲方授权当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现金投入比例一致)_________%股权。

二、股权认购准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资金转到公司指定账户。

三、准备期内其他事项,对公司员工公布公司股权情况。

四、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_________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_________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

五、准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每年保证投资回报率不低于___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乙方如在准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六、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准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关限制性管理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利润指标、销售指标、_____指标、管理成熟度指标等,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七、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即每_________%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八、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九、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即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如下:

(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_________年内(含3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_________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_________%股权转让价格依转让时,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_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的规定执行。

十、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一、免责条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所在公司保存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期权激励协议书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

(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的职工,服务期已满年,现担任一职,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甲方承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在三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三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二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三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间,乙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乙方是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行权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权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乙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基准,以授予日起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计算,为人民币。实际行权价格,根据甲方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分配红利的情况予以调整。但向新股东增发股份和发行可转换债时,行权价格不调整。无论如何,乙方行权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甲方每股净资产。价格调整的具体方式见《股票期权方案》发生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时,甲方在行权通过书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据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机构办理缴款手续。

乙方行权时,可选择现金、行权方式。

甲方实行集中行权,每年设两个行权窗口期。每一个行权窗口期从甲方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披露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开启,第二个窗口期从每年的.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启。每个窗口期的开启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权进入行权期后,在行权期限内任选其中的一个行权窗口按本协议约定行权。

乙方指定为乙方的继承人,继承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电话:

说明事项:

1、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权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了解甲方股票期权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股票期权方案》,乙方将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依法承担因股票期权产生的纳税义务。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权激励方案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期权制度。

第二条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可以无偿或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会决议。但行权进行股权认购时,必须是有偿。

2、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

3、受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份时,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三条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

1、股权期权:本制度中,股权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一定比例的股份分割出来,并授权股权期权委员会集中管理,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按本制度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成为股权期权持有人。股权期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享有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并在股权认购行权期内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

2、股权期权持有人: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获得股权期权的人,即股权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股权认购预备期: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股权仍属发起人股东所有,股权期权持有人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股权期权持有人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部分股东分红权。

5、股权认购行权期:是指按本制度规定,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的时间。

第四条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

股权期权的来源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为%,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各个发起人股东提供的股份份额由股东会决议。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享有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权利,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六条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股权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第八条本制度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公司副总及副总以上职位的员工;

2、年龄在45岁以下;

3、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

4、业绩考核标准:

第九条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

第十条受益人获得股权期权的方式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认购预备期共为三年。股权期权受益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标准,自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起,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

第十一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股权认购权,自三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年。在行权期内股权期权持有人未认购公司股权的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制度规定的行权期仍不认购股权的,股权期权持有人丧失股权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十二条股权期权行权的条件。

1、股权认购预备期期满。

2、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内符合相关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受益人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在受益人按本制度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

1、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权期权后,享有该股权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股权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通过行权,股权期股转变为实股,股权期权持有人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股权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3、受益人的两年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制度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股权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制度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股权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7、公司应保证受益人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除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提取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受益人在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不符合本制度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期权委员会。期权委员会是股权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组织发起人股东与受益人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及方式等。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向抵触的,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作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5月起实施。

期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为管理类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一、期权激励方案

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名称、股权金额、方案如下:

1、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__________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按照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2、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__________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按照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3、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二、期权激励条件

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

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管理)或者关联的公司(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公司)服务不低于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管理)或者关联的公司(不限于本协议所列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管理)或者关联的公司(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公司)服务期满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负有保密的义务。

9、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10、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

三、期权激励的终止

乙方在享有期权激励期间或者期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权,已经享有的期权激励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未被缓刑)。

2、违背应尽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损害甲方公司的利益。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期权激励股份之日起不满_________年离职。

4、服务期内自行或与他人组建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业务。

5、服务期内离职时带走甲方公司的技术或者客户资源。

6、服务期满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二年内,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办同业公司,或者在同业公司中任职。

7、乙方任职公司的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四、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

甲方给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经相应公司的股东会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但是,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期权激励股份的权利限制

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乙方享有相应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乙方行使所持期权激励股份的处分权,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六、甲方回购期权

甲方回购乙方期权的前提条件是乙方任职公司业绩处于盈利状态,且该盈利大于甲方回购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价值。

七、其他约定

1、依据本协议实施的期权激励股份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生效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对同一或者类似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八、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存续期间以及协议最终履行完成后,本协议的内容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当局有要求或者基于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然等情形除外)。

九、附则

1、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甲方除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文的约定处置外,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标题含义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醒目之用添加,并无限定其条款含义之意,协议各条款真正含义以其具体内容为准。

十一、协议文本和生效

1、本协议文本为打印件,无任何涂改和手写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协议文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各份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期权激励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职位职责和工作岗位对甲方的重要性以及将来的贡献,为了_____乙方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公司股份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内容的协议:

一、名词定义。

1、股权: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股份期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份持有权,股份期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份期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其所有权和转让权等其他权利要等到股份行权期结束,其实际股权本金已经达到持股比例并转化成为公司实际股份资本。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在每年度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会议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的股份期权,期权的预备转换期限为_________年。

具体操作为:经过双方同意,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期权资本金为_________万元,在期权期限内以_________万/年的形式由乙方所得薪资与红利转换成实际股份资本。乙方以每月薪资的_________%(或_________元/月)作为转换实际股份的原始资金,并将年终红利的部分资金作为实际股份资本金年度自动转换的不足部分,其余部分直接发放乙方。

1、乙方取得的股份期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股份期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与决策权等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国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期权股份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行权方式。

1、甲方应在每年的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会计结算次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按照自动转换股份原始资金的比例,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的固定期限即为股份期权的资金自动转换期限,乙方在成为实际股东后的_________年内,必须在本公司任职且不得转让本股权。期限届满后股份的转让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转让。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_____,各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本协议按照当时董事会议的决定,以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实际股份资金的返还,当年度分红权与股份所有权全部由公司收回。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股份期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履行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期权情况以及分红等情况。

4、若乙方期满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的相关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协商,将乙方的股份期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或增、减部分股权比例,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明确履行的具体实施标准。本条款变更必须由乙方全程参与董事会议的决议并得到乙方许可,方可实施变更之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另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随时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就股份期权期限内的事项,书面通知甲方对本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协商,除非董事会全体股东同意,否则乙方不能接触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期权激励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公司法》、《武汉亚太服饰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对乙方进行期权股份激励一事,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为湖北亚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公司设立时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万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同意将甲方持有公司0.5%股权赠与给乙方,若甲方在发展过程中需增资扩股,则所赠与一方期权股份比例不变。

乙方自20xx年04月23日起在公司服务,担任行政人事总监一职,属于高管人员,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决定,确认乙方服务满6个月后,具备获得期权股份激励的条件。

3.1乙方对甲方上述期权股份期限为三年(即20xx年4月23日至20xx年4月22日),在期权股份期限内,本合同所指的用于激励乙方的公司0.5%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享有股东同等权利的持股分红权。

3.2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三年后,其所持有期权股份转化为甲方实际在册股份资本,并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依法享受注册股东份所有权和转让权等各项权益。

3.3乙方所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1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各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权利及义务。

4.2乙方在获得甲方赠与的期权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其它福利待遇。

5.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5.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履行乙方可得分红。

5.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6.2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6.3股份在期权期限内,如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期权激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_________转出_________%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1、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2年。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________、业务完成准时率________、责任成本降低比率________。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_____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2、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2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2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八、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期权激励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为激励人才,长效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及本公司章程的约定、针对本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状况及甲方权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按品牌及公司价值: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甲方授权当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现金投入比例一致)_________%股权。

二、股权认购准备,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资金转到公司指定账户。

三、准备期内其他事项,对公司员工公布公司股权情况。

四、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_______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_______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

五、准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每年保证投资回报率不低于_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乙方如在准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六、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准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关限制性管理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利润指标、销售指标、人才指标、管理成熟度指标等,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七、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________元,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八、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九、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即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如下:

(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3年内(含3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3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转让时,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的规定执行。

十、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一、免责条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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