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2-08 15:47:39 作者:ZS文王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消化,形成自己的思考和见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从不同角度展示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和感受。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怎么写?秦腔是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一起看看吧!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

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

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

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

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

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

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

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

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

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的秦腔这部小说,我没有细读,我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这本书的后记。

他写了后记,我来写对他后记的读后感。

贾平凹说他是农民,所以我觉得,他的笔不是笔,是锄头或者镰刀,每挥舞一下,都在读者心头狠狠的割去一层浮躁的皮,总是让你感觉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就是在作为一个所谓的城市人标签下的农民本性的存在.

贾平凹在后记中说他是农民: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最最最让人品位是这句话----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他也恨故乡,故乡给他带来很多痛苦与不快.不管怎么样,虽然他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他最终还是坦率地承认-----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这哪里是恨呀,这简直就是对自己出身份的极度认可与自豪,一种脱凡超俗的伟岸与自信!

中国几千年农业立国,从农村走出来的文人墨客,学者政客等等不计其数,我想,不管从农村出发的他们,后来走得多远,走得多高,他们都在成功或者成名的背后守护着一个根子里的灵魂------农民本色.

农民这个群体的生活也许没有所谓城市人的时尚文明,但是他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文明,而且是更厚实的一种文明,更墩实的一种文明,更朴实的一种文明.当这种文明被几千年来所从没有遇到过的改革开放和所谓的城镇化道路所包围,冲击,和围剿的时候,贾平凹所流露的难道仅仅是一种伤心无奈失落或者精神上痛苦么?他失去的仅仅是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么? 显然不是! 他真正要表达的心事绝不亚于这个民族的最高统治者的心事.

那就是吃饱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明天早晨起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

不管情愿与否,贾平凹最后还是失去了自己故乡,至少是失去了精神上自己小心翼翼的护佑着的那个故乡,他感觉到了痛苦与不安.作为农民,在他失去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家园的时刻,也正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失去自己的农耕文明走向所谓工业文明的时刻. 这个民族所经受着的痛苦与阵痛,至少十几亿中国农民的痛苦与阵痛,不应该被忽略!

 几千年存在的一种文明存式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散落,我们没有如椽的巨笔,然而,贾平凹有! 我相信,他记录的这个时刻,这本书所承载的意义,也许不为很多人所意识到或者感觉到.

正如他忐忑不安的担心自己的仇家会骂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件一样,也许有人会骂这本书,会骂他们所认为的无聊透顶农民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这都不重要,因为再过千年,总有人会意识到它的意义所在.

故乡(一或更精确的说成农业文明)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忆正在越行越远;一如秦腔作为一种艺术方式正在逐渐走向没落,我想,贾平凹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个痛,于是一本史诗般的力著便横空出世了!!

可以不读秦腔,但是不能不读秦腔的这个后记,一如我们可以不读文献的内容,但是不能不读作为文献结论的最后那几句话!!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

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

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

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

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

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

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

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

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

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

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

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

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

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

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

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往年寒假,拜读了贾平凸先生的《废都》,今年传闻他的《秦腔》是茅盾文教获奖作品之首,趁假期一睹为快。

之前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论,驳倒不一,有人讲这是一部村落乡市化地史诗,也有人讲基本不配茅盾文教奖的光环。

在没有读过原著前,这些评价当然都没什么可疑度。

《秦腔》的故事哗变其真真的很简单:小讲以一个疯颠之人引生为讲述人,以浑风街为故事发生发水地,以秦腔为乡土中国的意味意象,建筑了一个繁复极重的世界。

我读到的是浑风街上扮演的一台年夜戏:一幅幅鲜活扭捏的人物镜像,一个个农夫的生老病死、聚散悲悲,一件件整碎与喧闹的村落故事,一段段村落豪情的真真写照。

我开展在村落,小讲中的每个血肉饱满的人物:退戚教师深嗜秦腔的夏天智、典型的村落老一辈干部夏天义、秦腔女演员白雪、村落大夫宏生、叽叽喳喳的年夜嫂们、企图生养干部&&我险些都可以或许从身边找到原型;每个故事:没有技能、不懂功令打工的辛劳与悲哀;笨拙与超生;侍奉老人的纷争&&彷佛已就发生发水在我的身边。

一部《秦腔》让我看到了在明天将来诰日村落乡市化的进程中,村落呈现出的无可何如而又不止逆转的衰落与没降,父辈农夫对土地执迷不悟地眷恋与崇拜,年沉一代临危不惧对土地的丢弃与剥离,村落传统的伦理价值与讲德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支离破碎,传统文化的担任与抛弃在新情势下的无法与悲哀。

读《秦腔》不克不及着慢,更不克不及慌张,就像作者本人讲的那样:若是您渐渐往读,能熟悉我的苍茫战酸楚。

像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地往外褪才能读到其粗髓战魂灵,像悠悠品咂好酒一样才会感受出它的喷鼻醇与浓郁,像细细品茶一样沉饮慢啜才会感受个中意境战神韵。

作为山西人,固然我对书中的秦腔曲牌知之甚少,但我知讲,广年夜农夫就像酷爱土地一样深爱着故土的戏剧,不可是秦腔,这是一种意象,作家是在表白战农夫不止分割的器械正在阵痛中被剥离母体。

《秦腔》不愧为乡土中国的一座无字丰碑,不愧为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

书中描述的村落糊口的凋敝,土地伦理的嬗变,传统文化讲德陵夷引发的人心紊治战抱负掉序,深深触动着我。

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

《风雨》是贾平凹初期的作品,却显示了作家敏锐,精细入微,且充满想象的艺术感受能力和丰富、独到的艺术表现能力。《风雨》在描摹意象上运用了丰富的想象和贴切的比喻。写“树林子像一块发面团”,“鼓”了“陷”,“陷”了“鼓”,实写风的时强时弱;而这样写,风又给了读者想象的“游刃有余”,即风与树林嬉戏的情趣与美感。

汉乐府《古歌》云:“秋风萧萧愁杀人。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贾平凹先生于1982年秋写于宝鸡的这篇《风雨》,正是秋风秋雨瑟瑟而来的精彩写照。

全文,从“树林子”起笔,以一个简短的比喻开头,把冷风骤雨中的树林子比作一块面团。北方入秋时节的树林子满目黄绿,浓郁劲美,与和好了的面团哪有一点可比?但是,在贾先生笔下,在特定的环境下,它们竟然那么贴切的融合在一起,“四面都在鼓,鼓了就陷,陷了再鼓;接着就向一边倒,漫地而行的;呼地又腾上来了,飘忽不能固定;猛地又扑向另一边去,再也扯不断,忽大忽小,忽聚忽散;已经完全没有方向了。”文中这一块面团,仿佛就是陕西厨师手中的面团,有劲道,有身骨,能屈能伸,能扁能方,跃上落下,随力而形变,随变而越有生命,就像这秋风中的树林子,自然的风力摇役着它,令其左拉右扯,狂乱而不自持,但是没有了方向的树林子就此拔去了根基,失去了生命吗?没有,自然的威力下再渺小的生命也要奋力一搏,风到我倒,风止我直,顺应,适应,以柔制刚,生生不息。文中,这一开头大段的细致描写,用了一长串的动词,可以说写的惊心动魄,直奔主题,仿佛直接把我们送到了一场疾风面前,一起天旋地转。很有力,很有视觉感,冲击感。

第二段,化整为零,从描写树林全貌,落笔到具体的垂柳、杨叶、芦苇,垂柳表形,杨叶着色,芦苇摹声,充分调动读者的感觉去细细的体会风雨来袭的场面。然后,笔锋一转,写到断了牵绳的羊,这只受到惊吓的可怜生物,先是“跑”,接着“撑”,“撞”,“跌”,直至“失去”了颜色。此时“冲”出门寻羊的红杉女孩,像是一个鲜活的惊叹号突的“冲”到了读者面前,比之前句“白的颜色”

贾平凹浮躁读后感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

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

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

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

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

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

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

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

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

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

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

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

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

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

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

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

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

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

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

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

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

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

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

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

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

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

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

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

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

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

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

”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

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

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

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

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

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

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

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

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

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

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

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

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

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

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

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

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

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

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

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

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

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

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

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其实作者是什么样的立意做为受体的我们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重要的是我们从作者优美的文字后面看到了什么。也许你读完这篇散文会有另外的理解,这也并非不可能,因不同的人对于一篇相同的文章则会有不同的理解。完了附上作者的原稿,敬请大虾们指正。

贾平凹风雨读后感精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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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读一篇文章,感觉像是跟作者的一次约会,所以每次我总会怀着一份虔诚的心去细读文中的一字一句,生怕有有误作者的本意。

贾平凹《风雨》是一幅写景的叙述散文。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里,风雨则一直隐喻着一些国家的变故,政治风暴,或是政策运动等,像什么有名的整风运动啊,金融风暴啊,风头,风声什么的。中国古诗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做为攀附性极强的葡萄蔓也无法逃脱过这风雨的袭击。写到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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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的苍蝇则更加诙谐了,这风雨一过,那些苍蝇则还会继续飞出去为非做歹吗?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其实作者是什么样的立意做为受体的我们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重要的是我们从作者优美的文字后面看到了什么。也许你读完这篇散文会有另外的理解,这也并非不可能,因不同的人对于一篇相同的文章则会有不同的理解。完了附上作者的原稿,敬请大虾们指正。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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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样写,风又给了读者想象的“游刃有余”,即风与树林嬉戏的情趣与美感。

汉乐府《古歌》云:“秋风萧萧愁杀人。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贾平凹先生于1982年秋写于宝鸡的这篇《风雨》,正是秋风秋雨瑟瑟而来的精彩写照。

全文,从“树林子”起笔,以一个简短的比喻开头,把冷风骤雨中的树林子比作一块面团。北方入秋时节的树林子满目黄绿,浓郁劲美,与和好了的面团哪有一点可比?但是,在贾先生笔下,在特定的环境下,它们竟然那么贴切的融合在一起,“四面都在鼓,鼓了就陷,陷了再鼓;接着就向一边倒,漫地而行的;呼地又腾上来了,飘忽不能固定;猛地又扑向另一边去,再也扯不断,忽大忽小,忽聚忽散;已经完全没有方向了。”文中这一块面团,仿佛就是陕西厨师手中的面团,有劲道,有身骨,能屈能伸,能扁能方,跃上落下,随力而形变,随变而越有生命,就像这秋风中的树林子,自然的风力摇役着它,令其左拉右扯,狂乱而不自持,但是没有了方向的树林子就此拔去了根基,失去了生命吗?没有,自然的威力下再渺小的生命也要奋力一搏,风到我倒,风止我直,顺应,适应,以柔制刚,生生不息。文中,这一开头大段的细致描写,用了一长串的动词,可以说写的惊心动魄,直奔主题,仿佛直接把我们送到了一场疾风面前,一起天旋地转。很有力,很有视觉感,冲击感。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的体会风雨来袭的场面。然后,笔锋一转,写到断了牵绳的羊,这只受到惊吓的可怜生物,先是“跑”,接着“撑”,“撞”,“跌”,直至“失去”了颜色。此时“冲”出门寻羊的红杉女孩,像是一个鲜活的惊叹号突的“冲”到了读者面前,比之前句“白的颜色”,冲击力甚强,看来有“失”也有“得”啊,该段后半句“两步远”与“长时间”两组词汇的对比,也令人寻味,让人如同身临其境,浮想翩翩。

之后的几个段落,又分别描写了葡萄蔓、苍蝇、鸟、废纸、猫、瓦片、浮萍、鱼儿,最后一段视线由室外回到家庭,写到了老头和孩子们,与风雨中无法自主的植物,惊恐万状的鸟畜不同,孩子们天性活泼,看一切都是有趣,即便是暴风骤雨也阻挡不了快乐的游戏,他们全都趴着门缝,惊喜的放出一只只纸船。至此,揪着读者心的这场风雨总算有了温暖的画面,可以松口气,合上书闭目回味了。这是笔者的高明之处,文章写实,但不会写得沉郁,文字刚劲,却不失细腻,比喻新颖,又充满生活的味道,让每个读者都能领略文章的精妙与传神。

更精彩的是,作者主要运用侧面衬托的手法来表现风雨。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来展现风狂雨猛,形成了整体上和谐的艺术画面。所以,文章描写“风雨”,尽管文中无“风雨”二字,但作者无处不在描写着风雨,风雨的形、声、神、韵,无不惟妙惟肖。品味此文,仿佛令读者置身于狂风暴雨的环境中。高明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令人拍案叫绝,给人以淋漓的美感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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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

通过赏析文中的精美语言,揣摩作者蕴含在文中的思想感情。

教学手段。

教法:品读赏析法图片展示法。

学法:自主合作学习法圈点勾画法。

授课时数:1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读读写写。

请找出各段中都描写了哪些景物?描写这些景物又有什么样的作用?

明确:树林子垂柳杨叶芦苇羊葡萄蔓苍蝇鸟巢鸟儿废纸湿猫瓦浮萍鱼儿老头孩子们……。

句子赏析。

比喻修辞手法的运用:

1.树林子像一块面团了,四面都在鼓,鼓了就陷,陷了再鼓。

明确:“从树林子”起笔,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把冷风骤雨中的树林子比作一块面团,通过“鼓”“陷”的反复。写出了树林子在风雨中飘摇的情景。(可分析比喻的本体、喻体等,下同。)。

2.槐树上的葡萄蔓再也攀附不住了,才松了一下蜷曲的手脚,一下子像一条死蛇,哗哗啦啦脱落下来,软成一堆。

明确:观察非常仔细,看清了脱落的瞬间动态——“才”“一下子”,看清了葡萄蔓的情状——“蜷曲”“像一条死蛇”“软成一堆”,还听到了声音——“哗哗啦啦”。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地写出了葡萄蔓被风掀落的情状。

夸张修辞手法的运用:

3.一个穿红衫子的女孩冲出门去牵羊,又立即要返回,却不可能了,在院子里旋转,锐声叫唤,离台阶只有两步远,长时间走不上去。

明确:运用了夸张的手法,明明“只有两步远,却长时间走不上去”,让人如同身临其境,浮想联翩的同时,也让人觉得有点夸大事实,但这也正突出了风的强大以及狂暴猛烈。

4.池塘里绒被一样厚厚的浮萍,凸起来了,再凸起来,猛地撩起一角,唰地揭开了一片;水一下子聚起来,长时间地凝固成一个锥形;啪地摔下来,砸出一个坑,浮萍冲上了四边塘岸,几条鱼儿在岸上的草窝里蹦跳。

明确:运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写出了风雨夹击的情景,“撩”、“揭”、“聚”、“摔”、“砸”、“冲”,动感十足,“唰”、“啪”,声势骇人。

比喻的修辞手法,把“厚厚的浮萍”比作“绒被”,突出了池中浮萍之多,之厚,也为后面一系列生动的描写做了铺垫。

“凸、撩、揭、冲”等动词的使用将浮萍拟人化了,带有了人的思想情感、动作,使得浮萍给人的形象更加具体可感。

动词的使用:

有人说结尾写到大雨了,你是怎么看的?结尾的场景和情调跟前面相比有什么不同?

1.摘抄文中的优美语句。

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

读一篇文章,感觉像是跟作者的一次约会,所以每次我总会怀着一份虔诚的心去细读文中的一字一句,生怕有有误作者的本意。

贾平凹《风雨》是一幅写景的叙述散文。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里,风雨则一直隐喻着一些国家的变故,政治风暴,或是政策运动等,像什么有名的整风运动啊,金融风暴啊,风头,风声什么的。中国古诗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其实作者是什么样的立意做为受体的我们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重要的是我们从作者优美的文字后面看到了什么。也许你读完这篇散文会有另外的理解,这也并非不可能,因不同的人对于一篇相同的文章则会有不同的理解。完了附上作者的原稿,敬请大虾们指正。

贾平凹风雨读后感精选_

读一篇文章,感觉像是跟作者的一次约会,所以每次我总会怀着一份虔诚的心去细读文中的一字一句,生怕有有误作者的本意。

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

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

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其实作者是什么样的立意做为受体的我们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重要的是我们从作者优美的文字后面看到了什么。也许你读完这篇散文会有另外的理解,这也并非不可能,因不同的人对于一篇相同的文章则会有不同的理解。完了附上作者的原稿,敬请大虾们指正。

《风雨》是贾平凹初期的作品,却显示了作家敏锐,精细入微,且充满想象的艺术感受能力和丰富、独到的艺术表现能力。《风雨》在描摹意象上运用了丰富的想象和贴切的比喻。写“树林子像一块发面团”,“鼓”了“陷”,“陷”了“鼓”,实写风的时强时弱;而这样写,风又给了读者想象的“游刃有余”,即风与树林嬉戏的情趣与美感。

汉乐府《古歌》云:“秋风萧萧愁杀人。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贾平凹先生于1982年秋写于宝鸡的这篇《风雨》,正是秋风秋雨瑟瑟而来的精彩写照。

全文,从“树林子”起笔,以一个简短的比喻开头,把冷风骤雨中的树林子比作一块面团。北方入秋时节的树林子满目黄绿,浓郁劲美,与和好了的面团哪有一点可比?但是,在贾先生笔下,在特定的环境下,它们竟然那么贴切的融合在一起,“四面都在鼓,鼓了就陷,陷了再鼓;接着就向一边倒,漫地而行的;呼地又腾上来了,飘忽不能固定;猛地又扑向另一边去,再也扯不断,忽大忽小,忽聚忽散;已经完全没有方向了。”文中这一块面团,仿佛就是陕西厨师手中的面团,有劲道,有身骨,能屈能伸,能扁能方,跃上落下,随力而形变,随变而越有生命,就像这秋风中的树林子,自然的风力摇役着它,令其左拉右扯,狂乱而不自持,但是没有了方向的树林子就此拔去了根基,失去了生命吗?没有,自然的威力下再渺小的生命也要奋力一搏,风到我倒,风止我直,顺应,适应,以柔制刚,生生不息。文中,这一开头大段的细致描写,用了一长串的动词,可以说写的惊心动魄,直奔主题,仿佛直接把我们送到了一场疾风面前,一起天旋地转。很有力,很有视觉感,冲击感。

第二段,化整为零,从描写树林全貌,落笔到具体的垂柳、杨叶、芦苇,垂柳表形,杨叶着色,芦苇摹声,充分调动读者的感觉去细细的体会风雨来袭的场面。然后,笔锋一转,写到断了牵绳的羊,这只受到惊吓的可怜生物,先是“跑”,接着“撑”,“撞”,“跌”,直至“失去”了颜色。此时“冲”出门寻羊的红杉女孩,像是一个鲜活的惊叹号突的“冲”到了读者面前,比之前句“白的颜色”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又一次捧起贾平凹的《丑石》,我仍是爱不释手。让我喜爱的,不仅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丑石很丑,她的模样像石一样,但丑石派不上用场,既不能凿下刻字雕花,也不能供来浣纱捶布;丑石无人喜欢,小孩子讨厌他,大人们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再污土和荒草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又将她运走去研究。只有到了这时,人们才对他另眼相看,肃然起敬了。

这,不正是丑石内在的价值折射出的金子般的闪光点吗?

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著名电影舞星艾斯特尔1993年到米高梅电影公司首次试镜候,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然而艾斯特尔并未因此丧失信心,他将这张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在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贝多分的老师说贝多芬绝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曾说他“反应迟钝·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堕落的腐败者”。而今天,为什莫他们能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呢?因为他们有用不服输的精神和志气,有自己的真才实学,有时是在在的贡献。

然而在今天,却有人因为一时不被重用,发挥不出长处,找不上合适的工作就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实暂时的受挫正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这种考验,就会永远被闷在地下。还有的人,并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踏实钻研,却总以为自己是块金子,是个英雄,抱怨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这种虚伪的心里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巴吧,然总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作,谁能否认明天不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呢?总有一天,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的五彩缤纷。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自在独行》,独行与自在是一个看似多么矛盾的话题,但是贾平凹却在独行中获得自在的精神享受。其实什么样的人孤独呢?说自己孤独的人其实并不孤独。孤独不是受到了冷落和遗弃,而是无知己,不被理解。真正的孤独者不言孤独,只会偶尔做一声长啸,如我们看到的凶猛野兽。贾平凹是孤独的,文章开篇,一架纺车,“嗡嗡”的响着,飞转的车轮低低地吟唱拉开了贾平凹孤独生活的序幕。童年时父亲缺失,和母亲艰难度日,热爱学习却被迫辍学,平日里在母亲同学面前十分坚强,晚上仰望星空而流泪,不知所措,即使后来生活慢慢好了起来但他的孤独却未有消解,世间庸人来往于他的生活,作为名人,他只觉越发孤独,没有几人能真正理解他,他的内心世界是苦涩的。但是他的孤独却与众不同。

贾平凹在灵魂中独行,他在鲜活的体验中感悟人生。《看人》一文中,他说最好的风景是在街头上看人,他看到了陌生人相视时羞涩的笑容,听到了人群中衣服磨蹭和头发飘逸的声音,感受想象出服饰、肢体、语言种种形态背后隐藏的故事,感受到了芸芸众生光环背后统一的平凡、平淡,所以他认为人既然如蚂蚁一样来到世上,忽生忽死,忽聚忽散,短短数十年里,该自在就自在吧,该潇洒就潇洒吧,默默的看世界,发现平凡生活中的美好,宽释不如意,各自完满自己的一段生命,这就是生存的全部意义。

贾平凹在灵魂中独行,他在率真的追求中书写人生。《好读书》中说读书就要受穷,好读书就别想当官,但是好读书也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潇洒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其实说白了就是脱离了物质享受我们还可以在精神上获得满足,这也许就是文人的酸腐,也许会有人说这是阿q精神,但是如果你知道阿q,就说明你在读书了,而贾平凹寂寞的独行旅程中,就是读书让他变得从容洒脱。

其实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孤独,人们群居需要一种平衡,嫉妒而引发的诽谤、打击和迫害,你若不优秀,你就将平凡,你若继续前进,终于使他人无法赶超,于是大众就会向你欢呼和崇拜,尊你是偶像,甚至是圣人。偶像和圣人都是真正孤独的。那我们如何在迷茫找不到出路,在屹立塔尖高处不胜寒时,摆脱孤独获得宁静那,那就需要静心。

更准确的说是心静,心静自然凉。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作者收到了一封让人心感清凉的信,配以沁人心脾的绿茶。信中除却日常的寒暄,还有这样一句话“读诗能耐热”后面紧跟一句“慢读即可安灵,灵魂安妥,酷暑便是清凉世界。”读完信,作者在漫漫夏日中伴着诗卷忘记了炎热。读完这篇文章,我在漫漫寒夜中感受到了静心的力量,亦或是其带来的温暖。静心读书,静心品诗,静心享受生活。在如今这个每人与时间赛跑的社会,这一份静心是多么的可贵。孤独的行者,因这份静,有了开阔的眼界。因这份静,就有了凉爽的夏日,有了美好的生活。

贾平凹的散文是与众不同的,他曾说过,“失去了真情,散文就消失了。它不靠故事和典型的人物形来吸引人,它靠的是情绪的感染和思想的启示”。我读贾平凹的散文,不仅被他的语言魅力所吸引,更为他独特的感悟而拍案叫绝,不仅可以获得心灵深处的震撼,更可以获得人生的启迪。所以或配一杯清茶于午后,或煮一杯咖啡于深夜,静心品读体味,在他写情感、聊爱好、谈社会、说人生中感受他俗世的智慧,生活的趣味。

对于匆匆的路人来说,平凹的这部文集只是用来附庸风雅的玩物。但这本书却让我明白从容是真,宽释是福,有敬无畏,乐以忘忧,不虚此行!孤独的行者,他们并不孤独,他们以山水为友,天地为伴,尽情地享受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孤独。

文章中曾写道这样一个作家:当他的名声流布全国的时候,对他的诽谤也铺天盖地,他总是沉默着。当有一次“我”向他阐明事理的时候,他泪流满面,并说了一句“我并不孤独”,然后匆匆走掉。或许是这个作家的“忍”,或许是他的“坚”使他最后成为文化界的著名作家。对于这样的人,我们总是另眼相看。他们在一片污浊的世界中,坚持自己的理想。而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坚持自己坚持的,喜欢自己喜欢的,而人最大的“任性”就是不顾一切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有这样,人才可以说,我这一生不虚此行。所以当我们学会宽释、懂得从容,能够静心,隐忍坚持,也许你就不再孤独,最后借用贾平凹的一句话来结束我的讲话:愿每个人都能懂得孤独的真义,在独行的生活里多一些洒脱和自在。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

最近感觉心情很浮躁,心里有点空虚,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去改变这种状态,只好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以充实一下自己。

“高兴”这边书早听说过了,只是还没有时间看过,于是看到正好有这本书,大喜。贾平凹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多人对他是负面的评价。我也是因为他的负面才关注继而喜欢上。记得接触贾平凹的小说是在高中,当时在男生宿舍私底下流传着一本“黄书”——《废都》,大家都互相传阅,以慰好奇。我也就是在挑灯夜战的情况下一饱眼福。其实其小说的内容并没有读太懂,也没有理解,只是关注了其中带框框的地方。老贾的详细描述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来说,其冲击不亚于东南亚海啸。我就是这样被开启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并且也开始关注了这个作者,希望还能看到类似的作品。现在想想当时思想何其单纯和不健康,但终究还是因为好奇。以致后来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闲来没事逛图书馆才发现老贾的作品那么多,欣喜若狂。可惜读着让我有点失望,但同时也挽救了我。失望的是没有那些诱人的情节,挽救我的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优秀的作家的作品和改变了对一个作家的误解。废都、商州、浮躁、白夜、土门、高老庄、秦腔、高兴、天狗,我都读过,读着读着就越发对他的那种乡土气息的纯朴文字吸引,很厚实同时带着点想象,有点玄幻但不脱离现实。这样才真正和我们的生活相吻合。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带着点幻想来读过每一天。

读《高兴》,我完全沉浸在了里面。感受到了主人翁的心里动态,他的生活状态和现实中的我们多么想象,虽从事的事业不同,但面临的困难也是相同的。越笑的人心里越是痛苦,越是寻高兴的人生活状态越是不好。这一点可能不被认可,但现实却是这样。能有高兴这样心态的不少,但能够认清自己的却不多。我们不是伟人、但也不是任人踩踏的蚂蚁。在整个社会中,我们是渺小的,沧海之一束;但对我们个人来说,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与其天天愁眉苦脸,不如开开心心。来到世上就该潇潇洒洒,品味每一天的生活。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向水平方向望去,你会看到天跟地相交接的那条线吗?它很亮、很亮,用手一比划,离我们也只不过有五寸远。你追赶过它吗?你追到它了吗?我想,这对我们是个未知数,可是,我们知道的是——地平线时永远也追逐不到的。

《地平线》是贾平凹先生散文中的名篇,是一片借事说理的的哲理散文。作者小时候是多么的单纯,竟然怀疑一位老爷爷是从天边来的,他又无知地去追赶那条灰白色的“地平线”,然而,接连两次他都失败了,是啊,地平线看似离我们很近,却遥不可及。

难道说知识不是一条学无止境的地平线吗?

难道说理想不是一条催人奋进的地平线吗?

没有目标的生命是一滩死水,人生的地平线对人们产生了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并为人们提供了巨大的前进动力,正是因为对未来充满了新鲜的憧憬,我们才会在成长中努力地追求。可追到这条叫“理想”的地平线会是那么简单吗?这中间会发生许多挫折和坎坷,这时候,就是考验我们的了,怎样去战胜困难、克服困难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当你真的成功的时候,收获的不仅仅是喜悦,更多的是学会成长的感动!

这篇文章讲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追逐自己生活中的地平线、学会成长。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人民网有个读书活动。我自然是读惯了小说的人,总也跃跃欲试想参加这个活动。首先是决定了买书。我们这个小县城是买不到这些书的,只好求助于网购。在网上填了购书订单日。当时显示是11月17日书就到了。可是我是19日才接到快递的电话,当天他问了我的地址并没有送来,第二天又给我打了电话,又没有送来,弄的我白白等待了两天。后来我给送快递的打电话,他说他中午才能来。我又等待了一个中午。后来就没有音信了。我也再没有给他打电话。到了25日接到一个太原的电话,问我要不要书。我说我订的书怎能不要。这一次才真的有一个送书的人又打来了电话。我等待在大街上。终于来了一位,把书交给我,要了32元人民币,就走了。能得到这本书也就是不容易。

我拿到书,还是手不释卷地读起来。读小说我有个习惯就是一口气读完,不能拖。小说一旦拖下去读就读不出味儿来了,甚至于会是前后的内容连贯不起来,也就没意思了。这是国内有名的作家,当然文章写得肯定有特色。我起早摸黑,废寝忘食抓紧时间阅读,用了四天的时间总算是读完了,我很庆幸,我又完成了一部小说的阅读。这也是一种人生的快乐。读书是浓缩人生。过去读过先生的《废都》,那时就崇拜先生的笔法。这一次对先生的小说又是一次新鲜的欣赏。如果说七十年代读《艳阳天》,那厚厚的三本小说也就写了一天的事,可是这一天的事,十天也读不完,这就把事情拉得很长了,根本没有是一天的感觉了。而《老生》这本不是很厚重的书却是写了几百年,所以这可以说是一本历史小说了,就是几百年的历史小说也没有这样简洁的,用小说的形式来概括这样长的历史,也是小说家的艺术。其实就是专门写史的也没有这样高超的技艺。小说以白描的手法,以平常聊天的方式讲一个人经历,讲得很平实,也很有趣,讲出了陕南的风俗。读了这本书又好像我去了陕南一趟,见到了那里的人民,见到了那里的生活。这种阴阳两界的唱师,是陕南的一种习俗,我们这里是没有的,所以对这种职业感到很新鲜。这是陕南不同于别地的风俗习惯,这也是一种特色。生活在秦岭的人经历了共和国的漫长岁月蹉跎,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运动,对这个社会的发展是有深刻感受的。中国的历史也就是一个打打闹闹的历史。在解放前中国是一个乱而不治的国家。土匪、盗贼、军队,一切的一切总是难治。经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乱象,民不聊生。小说所以选择了唱师,也说明了阴阳两界皆以如此。在那个人鬼难辨的世道,也只有唱师明白一切。

小说没有用激动人心的语言,也没有去用笔墨去描绘那些苛刻的斗争场面。都是平平淡淡说史,回避了那些疯狂的运动。金圆卷的作废,也仅仅是一些有钱人的振动,一般的平民也是无所谓。这在社会变革是一种平常现象,我记得我们这里那个时代也发生过西北票子的作废,我那大爷把做小手工挣下的西北票子放在房梁上作废了。还有土地改革,作者没有去声势浩大去描写那场残酷的运动,没有暴风骤雨式的斗争,也没有给地主逼供,更没有给地主去上刑。这里的贫下中农斗争地主也算是很文明了。我们读过许多有关斗争地主的书,从地主的剥削阶级发家,到残害贫下中农,以至贫下的斗争的可怕性。书中没有那样写。我们那里也是一个偏僻小村,我有个四爷爷就是定为地主,也就是几十亩薄田,他也舍不得吃,后来就定为当地的地主。他把财产都交出去了,那些贫农还是不行,就打,就斗,给他吃落架葡萄(就是用棉花沾上麻油,用火点燃,用那带火的油滴往身上滴),用烧红的煤铲子烫身上,拉出去活埋,坐老虎凳,就这样受尽折磨还是不行,还是要底财。他只好以给去家里找底财的名义,赶紧去了家里上了吊。只是书中没有见过日本鬼子,大概是那里没有去过日本鬼子,我就有些不理解了。

人民公社那个时代的饥饿,书中也有客观的描写。这是一段真实的社会现实,那年头,不知怎么就那样饿,人人吃不饱,家家没有粮。这也是一个特殊的年代。

但愿所有爱读书的人能忙里偷闲读一遍《老生》,简单体会一下社会变化。深刻领会《山海经》的内容。这是本书的核心。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白夜》是贾平凹继《废都》之后,又一部以“西京”为背景的长篇巨著。小说写尽了人世间的官商九流、悲欢离合,全文以夜郎和两个女人的(颜铭和虞白)感情纠葛为线索,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市民生活的矛盾心态。

主人公夜郎是贾平凹笔下血肉丰实但却令人同情的形象之一。他没有高贵的出身,只凭着不断追求的干劲,独自来到西京城里闯荡。小说一开始,就写了夜郎通过南丁山,结识并追随着祝一鹤,但这段经历很快便随着祝一鹤的瘫倒而灰飞烟灭。事业上失意的夜郎只得寂心思于爱情。他喜欢心性高雅的虞白,而他却是一介凡夫俗子,地位的差别、宿命论的困扰使得夜郎痛苦不堪,他只有从同与他一般地位而且相貌美丽的颜铭身上得到爱情的慰藉。

一个不甘于命运摆布的灵魂最终在世俗的摧残下回归“本位”,这是夜郎的悲剧,也是人生的悲剧。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利的,在闯荡的过程中总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选择。向左还是向右?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一种矛盾之中,因为无论是选择了什么,对于另一种事物,却意味背叛或者是放弃。选择好的,放弃坏的,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根本无从辨别真伪和好坏,而夜郎在爱情上的选择正是如此。

人总是将自己置身于“两难”的境地,之所以感觉到“难”,是因为都有太强的占有欲。要占有,自然就害怕失去。夜郎是幸福的,他在事业上失意后,有两个爱他的女人同时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但他又是痛苦的,他必须又要从中作出残酷的选择。最终颜铭胜了,因为她有了夜郎的孩子。整个故事看似就要这样结束了,但事实上,夜郎和颜铭并没有走到最后。他们生了一个丑孩,这让生性自卑的夜郎更是怀疑,他们最终因此走向了离婚。从颜铭留下的笔录中,夜郎得知原来颜铭美丽的相貌,竟也是假的!他们的婚姻以颜铭的出走而全部破灭。整个过程,使人对夜郎这个形象又怜悯又憎恨,怜悯其命运多舛,憎恨其其青红不分。

夜郎爱情的悲剧只是《白夜》故事的一个方面,它仅仅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对命运的抗争与无奈。面对选择,人会在失去一些东西时痛苦不堪,因为他们是感情动物,而一个社会在对人的选择与放弃上却不会这样。

《白夜》中的人处在一个变革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他们也要面对社会的选择和淘汰。宽哥是贯穿小说始末的一个重要角色,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真的可谓是尽职尽责,并且还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但从故事发展来看,他很明显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社会,而处处受人的排挤。房子分不到、妻子要和他分居,最终竟然连警察也无法当下去了,可以说,宽哥的存在,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强烈的讽刺。还有虞白,她出身高贵、心性清高,近乎于不食人间烟火,这是她最让人心动的地方,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淤泥一般的现实社会中,她也只能是孤芳自赏了。颜铭是作者刻意制造的一个悲剧人物,她经历了由丑小鸭变天鹅的传奇,但那美丽的外表并没有给他带来实质性的东西,反而加剧了丈夫夜郎对她的怀疑,她最终的出走,可谓是一种必然,因为这个社会她已经无人可信了,但一个弱女子会去哪里,她该怎样生存?这不得不引起读者的进一步思考。还有好多人物,他们选择着命运,而命运也同时在考验着他们,在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中,他们只能是甘心的等待着命运的摆弄。作者在小说中有意穿插了祝一鹤,而他最早被社会所淘汰的,但这种出局并不是与世诀别,他或许也因此成了最早看透世事的一个,终日笑着,最终化为一只透明的蚕。

或许整个社会真像作者起的书名一样,“白夜”——黑与白,人在黑白交织的世界中生存,也在这样的现实中面临选择与被选择,选择意味放弃,在黑与白所构筑的世界中,放弃,或许也是一种美。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贾平凹散文精选》这些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读了《落叶》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也是一个不可泯灭过程。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不可捉摸的内容,而各自完成着它们各自的存在。

《看人》让我从此看问题,办事情,心胸就不会那么狭窄了,目光就不那么短浅了。也不会为了蝇头小利去勾心斗角,还不会因为一时荣辱而狂妄火消沉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丑石》。作者家门前有一块大石头,这石头很丑,一点用都没有,有时还会让人绊倒,所以人人都讨厌它,希望把这不吉利的东西搬走。有一天,一位天文学家被丑石吸引了。经鉴定,这是陨石,已经落下两三百年了。作者感到了自己的可耻和丑石的伟大,感受到了丑石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伟大。这篇佳作,被作为“身处人海之中,心想山林之美”的佳作。这篇文章说明了一个道理:认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一看他的本质。我也知道了丑石的确很丑,但它是以丑为美,而我觉得它的美更是价值之美,内在之美。丑石不屈于误解和寂寞是因为它有真理,它知道自己不一般,而我们只要心存真理,哪怕受到误解、诬陷,甚至受到所有人的鄙视。但我们同样有自尊。

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许多的“丑石”。表面上一无是处地,可要是真正把自己表现出来,却是很优秀的。我们村里就有这样的一块“丑石”,他是位个子高高的男生,没什么方出类拔萃。可再一次校艺术节闭幕式上,他居然表演了拉丁舞,跳得还不错。他那潇洒的动作,使我们对他刮目相看。这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再让我们把目光转向马路清洁工。在炎热的夏天,许多人拿着棒冰待在凉爽的空调室里,清洁工却拿着扫把在大街上忙忙碌碌,为的是让我们城市干干净净。清洁工和丑石,一样是默默的承受,认真做好自己。

表面上平淡无奇,不代表自身没有价值。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这一次,马老师带我们学习《丑石》这篇阅读,我知道了“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

贾平凹笔下的这篇故事,带我们认识了“丑石”。原来,丑石是作者家院子前,一块像牛一样的石头,每天都黑黝黝卧在草地里。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石头就成了障碍物,奶奶都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丑石不能凿字雕花,也不可以换沙锤布,具体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用。”我们小孩儿嫌弃,大人也咒骂它。活的不堪像一条狗。

但一位文学家,改变了丑时的命运。原来丑石,是一块补过天、发过热、闪过光的石头,而作者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而平凡的丑石,却成为了了不起的文物。

老师给我们看了北大宣传片——《星空日记》。主人公何晓东,从小有个被人嘲笑的梦想——到天空去摘星星。

天文学科的王老师改变了何晓东命运。终于一个机会从天而降,和天文学科学生一起研究,征服在场评委。如果成功了,保送研究生;如果失败了,对以后的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在王老师的帮助下,何晓东完成了本精彩的毕业作品。何晓东上台时,想起了童年的事。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作品完美的展现出来,是一个div的投影,如仙境一般,还可以指挥。所有评委站起来,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响起,何晓东知道,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记住只要是金子总都会发光!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而他文章里面的很多地方,我都去过或者听说过,比如他的《黑龙口》一文,就写的是商州的一个小镇,文中写到:黑龙口的人不多,几乎家家都有做生意的。这生意极有规律,九点前,荒旷无人,九点一到,生意摊骤然摆齐。因为从西安到商州来的车,都是九点到这里歇息,从商州各县到西安,也是十点到这里停车。于是乎,旅人饥者,有吃,渴者,有茶,想买东西者,小么零甚山货俱全。集市热闹两个小时,过往车一走,就又荡然无存,只有几只狗在那里抢骨头了。

我是从小就听说了这个地名,并且听这个地名的频率绝不低于听见商洛市的频率。因为黑龙口过去是商洛五个县通往西安的必经之地,我小时候家乡只要出过西安的人,当时都会提到黑龙口这个地方,加上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煞气,小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挺神秘。结果在我95年第一次走出家乡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期盼要看看这到底是个啥样的地方。回想起我第一次看见的黑龙口是两排平顶楼房,已经和他83年笔下的截然不同了,他笔下所写的是河对岸的旧址,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像我们县城老街的房子,适合以前的人们做生意,尽管已经没有客人往来,宽大的门面,墙上和房子的屋檐手工制作的精美又复杂的装饰,让我依稀感觉到往日的繁华。没多久,通往商洛的312国道修通了,来回虽然还经过黑龙口,但车已经不用停了。而现在高速通了,我也就再没经过那个地方。读着这篇文章,又把我再次把我的记忆翻了出来,那破旧却依然精美的墙上装饰,高挑的屋檐,从二楼直通河床的木楼梯,瞬时又浮现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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