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通知前,需要考虑受众的背景和接受方式,以便选用合适的语言和形式。以下是一些通知范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升通知的撰写能力。
北京领取第3031批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初始业务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并将“证书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初始第三十批(863人).xls。
一建初始第三十一批(23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8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建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印章领取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8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告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制作完毕,4月11日起各相关单位可凭授权委托书或证章持有人身份证件,至相应设区市建设局受理机构领取初始注册、增项、重新注册人员证书印章。
附件:
各设市区证章领取点地址(点击查看)。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1日。
年安徽第二十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72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6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197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北京第34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初始业务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并将“证书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初始第三十四批(760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8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徽年第二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一级建造师:
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3.领取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证书的,办理人需要携带1张一寸免冠照片。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2月5日。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年第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29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448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26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4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160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年安徽第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15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2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1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17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56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76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220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月17日。
四川省年第7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企业一级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自行领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代为领取。
各市州扩权县企业二级注册证书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附件:点击下载。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2月7日。
北京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一)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凭“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即可领取。
(二)未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领取方式如下:
1.证书本人领取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
(1)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授权委托书(须证书本人签字)。
年浙江第35,36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建造师: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十五、三十六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合格名单,请前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五号窗口领取,需携带一张一寸白底照片、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
年江苏第四十二~四十六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南京市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由于江苏省监管平台2.0主管部门分配有误,导致部分证书未能分配到主管部门。如有证书未能在市级主管部门找到,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至南京市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
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
1.第四十二批。
2.第四十三批。
3.第四十四批。
4.第四十五批。
5.第四十六批。
云南年第3738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8年部级公告第37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申请业务合格人员的注册证书(增项贴)已可领取(详见附件),请申报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月27日前到云南省建造师协会领取。申报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领证需由企业代领的,可以由该企业法人、企业持有a证的负责人或企业统计信息员持上岗证书和相关的身份证明代领。
注: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业务的领取证书时,需提供建造师本人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来源:云南省建造师协会。
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公告年第20批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二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告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已经制作完毕,12月04日起各相关单位可凭授权委托书或证章持有人身份证件,至相应设区市建设局受理机构领取初始注册、重新注册人员证书印章,增项注册人员需到注册中心证章邮寄系统中选择领取方式。
附件2:福建各设区市证章领取点联系表。
2015年12月04日。
一级注册建造重新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重新业务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并将“领证编号(即执业印章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重新(18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