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入网合同(实用14篇)

时间:2023-11-08 18:00:12 作者:JQ文豪 供热入网合同(实用14篇)

合同协议是双方或多方在约定的权益和义务基础上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供热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村民吃上安全水.卫生水.放心水.确保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特拟下以下条款:

一: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负责规划,宣传好,开好会,收取好保证金。

2:甲方受益户负责挖水井及池子,及挖沟埋管,架管道和机器电线零工等。

3:甲方受益户负责二道搬运材料到施工地点。

4:甲方受益户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及住宿。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找水源。

6:上述各条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施工技术指导。

2:负责质量监管。

3:保证整个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达标。

4:保证负责乙方安装工人的安全等。

5:负责整个水池的修建,凡发现有漏水现象均属不合格工程。

6:负责管道及机器电源线路的安装,凡发现管道有漏水,机器线路有漏电现象,受益户有权要求赔偿甲方所付劳力及生活费。

三:上述各条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若有违约或违背条款,违约方应负责整个工程工程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交鉴证方或司法机关裁决。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五: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直至上级验收合格兑现废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按面积收费版)。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北京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联系电话,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

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

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采暖期时间调。

整,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内温度。

不低于18℃。

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

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

等的法律效力。

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

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

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

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方式交纳。

(1)直接向乙方交纳供暖费,或将供暖费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费银行;

(2)将采暖费交给乙方委托的收费单位。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注:室内自用设施是指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

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暖,应当按照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

停止供暖的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开始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的天数,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止供热的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因乙方的责任使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供热管网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_________________。

杨凌供热合同

为了配合____市凤凰大道工程,甲方将凤凰大道管道新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该项工程任务。根据_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项目名称:____市凤凰大道通信管道合建工程。

项目范围:

按____市规划设计要求,开挖道路一侧通信管沟约2100米。

敷设8根塑料管(横跨8根)及回填余土清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如市政府要求提前则应配合加快进程。

管沟挖深应在1米,沟底宽米,沟底平整。管子敷设平整接头牢固。管沟回填应用细土先覆盖30厘米后方能混土回填。

人井应用24机砖砌制,井大小为净空长米,宽米,深米,井内应安装托板托架,上覆盖应用主筋18,付筋12钢筋混凝土浇20厘米厚(保证2承载10吨),井内用水泥浆粉刷,井盖安装复合材料,井盖安装应和路面齐平。

管道水泥包封至少应有20厘米厚60厘米宽,水泥标号应达c4。

混砂回填至少应有30厘米厚60厘米宽。

供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减少支出,经班子会研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将本单位的供热锅炉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为__年7月30日至__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费每年19万元锅炉乙方承包后乙方负责检修、维护,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间锅炉用电由机房支付(检、维修范围整体供热的设施、设备及供热管网和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两栋住宅楼住户的名单。

四、供热期间,乙方要保证住宅楼住户取暖,供热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执行四平市区规定标准:供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属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间排污费及有关锅炉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粮库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线畅通(无偿提供热源)。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房所交的承包费,并退还乙方的维修费,返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及承包费和锅炉维修费,终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费后违约,则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为补偿,如不足应由乙方补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外网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固定电话入网合同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按面积收费版)。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北京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联系电话,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

(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方式交纳。

(1)直接向乙方交纳供暖费,或将供暖费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费银行;

(2)将采暖费交给乙方委托的收费单位。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注:室内自用设施是指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暖,应当按照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

停止供暖的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开始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的天数,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止供热的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因乙方的责任使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供热公司入网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贸易统计工作,推动贸易统计工作的基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和数据质量,确保贸易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广元市“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已完成了统计数据质量“大调研”、“大评估”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将商贸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数据质量年”工作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专业认真学习省、市“统计数据质量年”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统计数据质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了“统计数据质量年”领导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依照省、市“统计数据质量年”工作进度安排,制定我局统计工作计划,各专业上报的统计数据,都按责任层级统一把关,每月按时上报市局科室布置的各类报表,目前已全部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统计任务及“统计数据质量年”各阶段工作。

一年来,根据省、市“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内容的安排,紧紧围绕提升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对我县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旅馆、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批零贸易、住宿和餐饮企业等各项主要指标进行了调查,深入到各企业及开展了数据质量的调研活动。这次调研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召开部门、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座谈会;二是抽查2—3个企业,现场查看资料;三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四是对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进行调研,并着重在社消零增幅异常、数据大起大落的企业,查找原因,解决问题。

在总结“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在数据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亟待加强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一是收集基层报表难,个别统计员存在迟报报表现象,每月均要三番五次催促。二是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报表质量下降,同时大部份企业统计人员是由会计兼任;三是基础工作较差导致数据质量不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是统计工作的最原始凭证。企业虽建立了统计台帐,但记录不完整、不准确,表与表不相符,计算机与基层表不相符。四是个别企业随意上报企业数据,存在虚报、瞒报行为,在我们这次检查中已责令加以改正。

为加强管理,立足长远,更好地完善贸易统计质量体系建设,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有重点地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保证数据质量的责任机制。要求各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如实统计、整理、上报统计资料,不编造虚假数据。二是必须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统计管理制度,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三是必须建立统计数据领导负责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定期报表中的数据要认真审核,亲自把关,加强表与表之间审核、重要数据的逻辑区间审核、动态对比审核及相关指标的逻辑审核,限度地减少统计误差。质量强县工作总结。

2、搞好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坚持每年必须对限额以上的贸易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和对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我们既要注重实际,对一些主要统计指标进行详细的讲解,对如何做好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和具体安排;同时,也不放松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3、提升服务促进数据质量。在县局及基层单位牢固树立服务理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分析查找存在工作及数据方面的问题,提高服务水*,促进数据质量的全面提高。

供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此工程的外墙饰面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拟定此责任状。

一、工程安全目标。

1.工伤死亡事故为0。

2.重伤事故为0。

3.工伤率必须保证在3‰以内。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细则》规定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监督、检查和管理。

2、甲方应按照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司《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执行,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向他们宣传、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

4、甲方负责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搞好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防护。

5、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顺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工伤事故,在20xx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除扣20xx元以外后,乙方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绝施工。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一人一次不戴罚30元,班长连带罚50元。

4、工人进场必须具备三证:身份证、健康证和婚育证明。

5、工人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盗行为,违者一人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

6、禁止随意生火取暖。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赤脚以及穿拖鞋上班作业。严禁擅自拆安电线。

7、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即时抢救,并同时报告管理人员。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

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其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三)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改。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甲方重要的个人资料,甲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一)乙方应在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按乙方统一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收取通信费用,并按要求明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全网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统一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甲方选定的优惠方案生效时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机,且甲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提供网络服务。欠费停机满日甲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合同,并追索甲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四)甲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缴费以外的其他业务(拨打本地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电话除外)。

(一)双方应对通信费用进行风险控制。

(二)甲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的,应及时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查询。

(三)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乙方明示的预消费额度时,乙方应通过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按要求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当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预消费额度时,乙方有权停机。(本款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一)甲方可通过乙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及各类临时性活动等内容。乙方客服热线为。

(二)乙方对甲方通信费用详细资料应至少保留5个月,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区内、长途及漫游通话收费清单,对甲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甲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以自助方式定制的,乙方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甲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乙方提出。乙方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不得向甲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四)乙方依合同约定对甲方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甲方。

(五)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本地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号码转让甲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的,应先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sim(utk、uim)卡规定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____________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而应携带入网时所用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场所解锁。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sim(utk、u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相关费用。

第九条服务质量。

(一)乙方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在乙方的网络覆盖范围内,甲方向乙方申告服务障碍的,乙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月功能费。但属于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移动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乙方应在甲方申告后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甲方在乙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免收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五)甲方向乙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如乙方受理后未按承诺的时间予以停止,甲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停止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六)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甲方认为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被盗用的,应及时通过拨打乙方客服热线等方式通知乙方停止服务,并办理相关停机手续。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技术进步,国家允许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甲方,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甲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要求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乙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字):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处)。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供热合同沈阳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热公司入网工作总结

尊敬的公司各位领导:

富*三秦-王国百货工程是我进入茂华监理公司任职的第3个工程,这么多年通过在工程实体中的磨练、在规范图纸中的学习、在人际交往中的碰撞,使我逐渐走向成熟,毛利毛躁的个性、经验不足的缺陷、知识欠缺的弊端也使我懂得了更多。在此我很感谢一直支持、帮助、激励、甚至鞭策我的领导、同事和朋友们。以下我将本年度的个人工作情况做以汇报。

富*三秦-王国百货工程处于富*县最繁华的中心路段,车站大街以南、秦西路以东。共计建筑面积约18000,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屋面附加办公室约300,主体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超市,一到四层为商场,五层为小吃城。本年度我主要的监理工作范围是土建工程、外幕墙工程、室外工程等。

本工程位于富*商业街最繁华路段,施工场地极其狭小有限,周边楼位距离较近,东面、南面紧邻住宅楼,北面、西面紧邻主街道,给施工安全造成很大影响。为确保三秦工程顺利施工,我建议监理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安全各项因素。汇同监理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三秦工程安全管理进行细化,由我牵头制定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办法、安全管理台账等,并定期召开各项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监理人员不间断巡视检查等措施来强化现场安全控制,更是结合安全管理办法及细则做到责任划分、体系分工明确、方案齐全有效,密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监控。

由于三秦工程施工单位较多,目前施工单位已达13家,安全管理更是难上加难,各项目部责任相互推诿、互相掐架、放任自留将是本工程安全管理最大的弊病。我通过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资质审核,确保各项目部每位安全人员都具备上岗资格,审核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专项方案是否有效可行。再通过监理部的勤检查、勤沟通、勤要求让各项目部提前做好分内的事,落实完善自我范围内的安全责任问题,从根本上现解决现场安全管理问题。

三秦工程自施工至今,工程已完成工程量95%。目前我单位接到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变更的工作联系单达80多份,变更图纸15套,分包施工队伍13家(其中不包括零散的队伍),分包队伍大多由富*县本地小单位组建而成,更多队伍就是本地小包工头临时组建的施工队伍。总体施工技术力量太差、质量管理概念不强,土办法、土管理、野蛮性质较多,给工程质量管理中带来较大影响。

三秦工程质量控制基本由我全部控制,我通过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台账、质量旁站台账、材料进场控制台账等等细化质量控制要点,首先落实各工序总监交底工作,做到每个工序我们监理人员都心中有数,要求每位监理人员要多观察、多检查、多跑路、多问多想来增加自身的素质能力。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要第一时间对质量问题的大小做到心中有数、怎样处理能够最快的解决问题,达到问题不在我手里压、手里放,并确保跟踪检查落实。对质量问题较大的部分能够第一时间上报,并组织召开相应的质量专题会议,针对质量问题专项解决,落实到位。

自我3月12日进场监理,从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主体施工、后期装饰装修到室外工程,共计目前下发监理通知58份、质量整改通知15份。由我给建设单位上报的工作联系单、工程质量报告、质量问题分析、各项函件共达10份之多。通过我们的努力工程质量已达到合格标准,向建设单位已基本交工。

三秦-王国百货工程20xx年3月动土开挖、7月初上主体、9月底主体封顶,10月初装饰队伍进场、12月中旬各单位基本施工完成,将于20xx年元月1日正式开业。本工程由于时间紧、工序多、任务重。我要求各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写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对对照总进度计划上报月、周进度计划,每周例会按照进度对比进行原因分析、落实补救措施,完善工程进度中出现的缺陷,现已基本按期完成三秦工程所有工序。

三秦工程由于施工单位较多,本地施工队伍整体技术力量、管理体系极不完善,甚至几个单位没有专职的预算员、资料员、检验员,给我监理部资料收集整编带来极大难度。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我们监理员更加熟悉资料上报及整编的程序及流程,为能更好的对现场资料控制到位,我对所有资料进行统一编排,设专项台账,要求相关人员对所收集、下发、回收的资料进行编排记录,做到资料同步有效。

本工程建设单位是商业性的企业,整体管理理念同其他开发商有所不同,招投标的施工单位都是由自己分包进行管理,并且队伍较多,导致工程投资管理难度也较大。各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各有不同,付款方式也不一样。为确保建设单位每笔进度款、每份材料款及结算事宜不出差错,我通过认真对各施工合同的查阅及清单对照,确保每一笔款都符合合同约定,更是通过对付款的情况做详细的台账记录,确保每一笔款都清清楚楚,到目前没有任何一笔款出现问题。本工程由于队伍较多、工程变更内容也较多,各施工单位各项工作联系单、施工签证单等也很多,我通过会议中对各单位要求,上报的各项签证、索赔等事宜均证据齐全有效,做到不推迟、有证有据进行签证的原则进行签证事宜处理,现已对本工程中较多变更部分签证处理完成。

三秦-王国商厦监理部由张德明总监、张水利水暖工程师、张杰监理员及我组成,在此监理部每位同事都怀有一颗仁慈博爱的心,每位同事都能想他人所想,将事情提前做,绝不互相推诿、相互攻击,能够团结一心、相互学习、互相尊重,这也是本监理部最让人暖心的地方。我认为不论作为那个职位、那个监理部、那个工程,只要对所有的人、事、物都能够上心去观察、去学、去问,拿下自己的架子,站对一个相对的*台,你就能够成长。而作为一个领导如果你想让部下成长,你就要严格要求增加压力,逼迫他成长,低要求、低目标,只会让他的贪婪、无知和懒惰占据自己。同样在一个工程中制度永远是绝情的、管理是无情的、执行是合情的,管理就是要盯,个人素质就是要练,办法要去去想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

富*三秦-王国百货工程现已基本完工,通过本工程给我的感受真是很多,以前多是那种比较正规的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就我们监理部人员也从来没有现在这样辛苦和付出过。不过通过这个工程也更加的使我们素质得到一个提升,总的来说很值得。而敢于负责任、才能担重任,更是让我信心满满。最后再次感谢关心我的领导、同事和朋友们,更祝愿西安茂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同创佳景、共谋蓝图、事业顺利、步步高升。谢谢!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当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时,移动电话终端设备还应具备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且甲方不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

(二)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甲方不慎泄露服务密码导致的影响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一)乙方应在国家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资费标准、向用户明码标价,公告计费方式、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起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套餐的,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生效日或国家政策规定的生效日起执行。

(三)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甲方超过缴费时限,每日须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甲方网络服务。

(四)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会发生当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五)甲方定制第三方增值业务或其它须收费业务,乙方可以替第三方向甲方代收信息费、功能费等(例如向用户代收sp信息费等)。

(一)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移动电话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确有问题的,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1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暂时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二)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话费信用额度时,应及时补充缴纳通信费用;当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话费信用额度时,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超过信用额度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电话100861,以便甲方咨询了解乙方网络服务、业务推广、各类营销优惠活动等内容。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二)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最近5个月的通话详单查询、月结帐单查询(不含查询当月),对甲方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认真核实、详细解答。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甲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定制的,乙方对原始定制记录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5个月;甲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开通上述服务项目让用户进行体验时,不得收取服务项目月功能费。

(四)对于甲方通信服务开通/关闭申请,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超过时限未及时开通/关闭的,应减免甲方由此产生的不合理费用。

(五)乙方因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

(六)当发生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乙方应在甲方申告障碍时起的48小时内修复,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非手机原因引起的障碍。

(七)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一)由于非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用户号码时,乙方至少提前45日通知用户,至少提前15日告知甲方新的用户号码。号码更改实施日起,至少应在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来话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甲方欲转让移动号码使用权应先缴清通信费等所有费用,转让双方须持各自有效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密码为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网点解锁。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uim卡损坏或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费用。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技术进步,经国家部委批准,乙方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该至少提前90日发布公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乙方在本协议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补充协议等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要求终止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话费余额退还甲方或按双方之前约定进行处理。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单方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

(一)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可能给乙方带来经营风险;。

(二)该手机号码被国家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

(三)乙方收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甲方网络服务;。

(四)甲方被暂停服务60日后仍未补交通信费用和违约金。

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采取如下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签章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顺延。

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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