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3-12-04 20:44:40 作者:字海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合理,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和改革需求。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学习来解决。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餐饮企业的规定,以及国家制定的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地面375px,离墙250px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一、面点操作间及周边环境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泥污、无垃圾、杂物堆积,所有机诫设备要摆放整齐。

二、操作间每次加工后,必须彻底擦洗,经常保持地面无泥水、无垃圾、无油污。门窗、玻璃、塑料门帘干净明亮,房屋四壁整洁,无蜘蛛网。

三、做好消灭蚊、蝇、老鼠等工作,做到馒头房操作间、库房内苍蝇密度不超标,无老鼠;

四、面点房操作间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垃圾要即产即清,不得存留,并倒入指定地点,

五、馒头机、和面机、馒头蒸箱、馒头盘及推车等设备要保持干净,表面无灰尘、油迹;

六、面点房卫生区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锅炉的炉渣要及时清理。

七、面食制作制度

1、确保原料卫生,常用原料有面粉、糖、食用油、鸡蛋、蔬菜、肉类等,这些原料必须新鲜无虫、无异物、无霉变、无酸败。陷类容易变质,应随用随加工。

2、蒸馒头所用面粉,不准使用增效剂、增白剂,保持原色原味。

3、馒头、花卷、包子、等大小一致,形状标准不黄不酸,不夹生、皮薄松软,富有弹性。

4、和面机、馒头机、压面机、面案板、盛面盆、馒头盘、馒头推车、馒头蒸箱等炊具设备,每次用过后都要擦拭或洗刷干净。

5、盛装馒头、水饺等面点的器具、保温及运输工具要经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被污染。

1、必须持有秦市防疫站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须再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

3、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后必须洗手,去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不准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脸;不准用屉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卖饭时不准抽烟、随地吐痰、拧鼻涕、不面对食品炊具咳嗽、打喷嚏,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饰物。

1、房屋玻璃要明亮,门窗要干净。

2、操作间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污染、无垃圾、杂物堆积有用物品要存放整齐。

3、每餐后操作间要冲洗地面、锅台、下水池,随时保持干净,明地沟每周彻底清淤一次。

4、做好消灭蚊、蝇、老鼠工作,做到苍蝇密度不超标,厨房内无老鼠。

5、厨房内严禁吸烟,垃圾要即产即清,不存留,并倒入指定地点,案板锅台要及时清理干净。

6、炊具要经常保持干净,切肉机用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调料缸、原料盆、油缸等要清洁,表面无灰尘、油迹。

7、各厨房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2、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1)生熟隔离;(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3)食品与杂物隔离;(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1)洗;(2)刷;(3)冲;(4)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分干。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和理发;(3)勤洗衣服、被褥;(4)勤洗换工作服。

1、采购员要采买新鲜、干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原材料无毒无害,新鲜完好,尤其是所采购的油类、肉类、面粉、调料、饮料等,必须去正规厂家或企业,做到采购渠道清楚,按规定索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评价报告单、营业执照及健康证等证件。

2、食品保管员对入库原料要逐件检查,不收过期或变质的东西。库房做到“四五”:无苍蝇、无老鼠、无蟑螂、无其他有害昆虫。

3、各种蔬菜必须做到摘、择干净操作时,要认真仔细,做到菜内无草棍、无烂叶、无虫类、无杂物;蔬菜加工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去烂、四切的程序进行。消残去烂、去毒芽干净,黄瓜、土豆、萝卜等用刷子刷干净,必须先洗后切,土豆、豆角等要烧透、煮熟。

4、肉类食品要洗净、烧透、煮烂、蒸熟,决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洁净原料。

5、决不出售变质原料制作的和变质的食物。

6、半成品菜要日产日清,一般不过夜,存放必须放入冰箱、冰柜。

7、做凉拌菜要严格消毒,不做以干蘑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8、食品存放要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存放整洁,离地存放。

9、菜刀、板、筐、盘、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饭用具,每餐后必须洗刷干净,要做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清毒。并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10、冰箱、冰柜等要定期消毒处理,没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

11、不得制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经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食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售饭用具污秽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奶类、火腿肠及饮料不是在常温条件下出售的。

一、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制作前必须认真查看,鱼、肉、禽、蛋调料等,确保无异常变化,无腐败变质。各种蔬菜干货确保不腐烂,无杂物。

二、各种蔬菜必须做到摘、择干净。操作时,要认真仔细,做到菜内无草棍、无烂叶、无虫类、无杂物;蔬菜加工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去烂、三洗、四切的程序进行。黄瓜、土豆、萝卜等用刷子刷干净,必须先洗后切。土豆一定消残去烂、去毒芽干净。并尽量缩短粗加工于烹调间的时间,以减少营养成分的损失。

三、刀工精细,丝、片、条、块、丁大小,粗细,厚薄均匀一致,无连刀,符合烹调要求。

四、各种蔬菜粗加工后,及时清理垃圾杂物。菜刀、案板、筐、盆等炊具每餐后必须洗刷干净,并定点存放,摆放整齐。切肉机、土豆削皮机每次用过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

五、必须做到,肉类、生熟制品与水产品要严格分开。成品与半成品、生熟容器不得混用。菜板专用,菜池专用,水产品、肉类池专用,不准合用一池,防止交叉污染。

一、索证制度:

采购的油类、肉类、面粉、调料、饮料等,必须去正规厂家或企业,做到采购渠道清楚,按规定索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评价报告单、营业执照及健康证等证件。并认真查看索要证件的有效实限和年检情况。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以索要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疫检合格证明。

二、采购制度:

(一)为确保食品的饮食安全,把好食品采购关,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酒店必须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作采购工作。

(二)采购员要采买新鲜、干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原材料无毒无害,新鲜完好。

(三)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浊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污染,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四)严禁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六)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和原材料的品种及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2、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7、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不安全的环境: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十八、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九、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我们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各员工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酒店消防队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然气防火安全的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对然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上岗。

2、值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然气用具安全防火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饮酒、睡觉,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然气调压站、然气表房、餐厅、职工食堂的然气阀门房间,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不准当仓库、休息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房间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然气管道、调压站、锅炉房、然气热水器、厨房、阀门等然气设施,都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检修或拆卸。

6、要经常检查各管道节门及然气设施,防止然气泄漏。在然气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种。

7、检修泄漏然气部位时,应按检修操作规程,应使用铜质工具,穿不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并要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8、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然气管和然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胶皮管,接用然气设备。

9、严禁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和贮存液化石油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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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尽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厨房构件。

2、炉灶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引燃和辐射热造成火灾。

3、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电器或炉具。

4、对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对使用过的灭火器具,应报知保安部。

8、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9、确保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11、严禁在厨房抽烟。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为旅馆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二、旅馆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迸行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制度及措施。

三、旅馆责任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领导,明确岗位职责,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旅馆应当支持、配备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福建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二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新进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3.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 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 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 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7、 本制度由保卫科负责监督执行。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管理是公司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公司与各管理部、管理部与下属餐厅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组织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

第五条、公司的安全防范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生产和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

1、食品卫生安全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制售的每个环节都要形成相关记录,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严把进货关;加强伙食原料的验收和库房管理,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入库;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后厨准入制度,防止投毒、中毒事件的发生;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防火: 各部门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对重要服务场所须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学习本部门消防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定期演练。

3、防盗 :各部门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经营服务场所、库房贵重物资和其他重要部位的管理与防护,详细划分责任区域,每天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重要部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4、生产和设备安全: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厨房炊具、机器设备、线路、油箱、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瓶等进行重点监测和维护,对管道节门、仪表、阀盘接口、开关和灶具进行定期检测,建立系统的检测、维护、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的检测记录,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对各种烟道、烟罩及油垢长期积聚的器具,制定定期清洗制度及安全检查标准。

5、网络安全 :各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从事违法活动;公司物流管理系统和售饭系统计算机指定专人使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严安与外网连接。

第六条、员工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政治敏感性,定期与员工谈话,了解员工思想动态,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对本部门发生或涉及本部门的群体性纠纷和闹-事苗头要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酒店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务必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状况。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天然气的使用和天然气设施保护以及天然气器具(家用天然气灶具除外)销售、安装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天然气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天然气安全工作。

安监、质监、规划、市政、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业主负责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气单位应当加强天然气管理法规及天然气安全使用、天然气设施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供气单位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天然气供气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建立专职检修队伍,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三)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抢险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天然气安全事故。

第七条供气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质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安全、稳定、不间断供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设施例行检修需要中断供气的,供气单位应当提前1天(中断工业用户供气提前3天),在停气区域内公示中断供气和恢复供气时间;临时抢险需要中断供气且涉及面较广的,供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和当地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供气单位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生产、检查、维修、维护和事故抢险等制度。

供气单位对用户提出咨询、报修等要求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对抢险要求应当立即处理。

第九条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天然气建设工程竣工后,按规定持已建成工程的竣工图及有关档案资料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验收。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十条供气单位与天然气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应当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公用、商业及工业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两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供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指导。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二)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天然气;

(三)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

(四)擅自转供天然气;

(五)擅自改装、迁移天然气器具;

(八)将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改为客厅、卧室、库房、办公室、浴室、厕所等;

(九)在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和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十)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软管长度超过2米;

(十一)其他危及安全供用气的行为。

第四章天然气器具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天然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单位在销售地应有产品售后维修保证措施,对用户给予安全使用服务。

用户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从事天然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业务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用户提供的天然气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提出不符合国家规定安装要求的,安装者应当拒绝安装。

第十六条天然气器具安装完成后,安装者应当通知供气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不合格者,属于安装质量问题的,安装者应当免费重新安装。

安装、维修单位对本单位安装、维修的天然气器具负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的义务。安装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

第五章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

第十七条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安全规定,并在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检验;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天然气管道和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和置换,确保安全无泄漏。

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第十八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的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建(构)筑物与天然气储配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管道经过的区域新建、改(扩)建其他工程的,施工前应当与供气单位协商一致,并根据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按照有关规范对原有天然气管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讯线路不得跨越天然气储配站和加气站。确因环境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避免的,必须采取供气单位认可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界内天然气设施的安全。

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应事先与供气单位协商并采取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

在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征得供气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施工或爆破作业时,供气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配合作业。

第二十二条新建或改建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由管道所属单位与河道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筑坝、炸鱼、砌筑水工构筑物、进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河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供气单位作好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度汛工作。

河道清淤、疏浚,不得造成穿越管线原有覆盖层减薄、悬空,不得损坏管道水工保护建筑物。

需要在天然气设施所在区域泄洪的,应当事先将泄洪时间和泄洪量通知供气单位。

供气单位维修河道中的天然气管道及其防护工程,应征得河道管理部门的同意,河道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的统一标志;

(二)在天然气设施上或其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垃圾弃土和摆摊售货;

(三)安装、改装、移动、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或其保护装置;

(四)擅自将天然气室内主管道、计量器具或者其他天然气设施封闭;

(五)修建建(构)筑物包围或占压天然气设施;

(六)在天然气设施的维修抢险现场擅自动用明火;

(七)在天然气地下设施两侧各0.5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恶性施工,危及天然气设施;

(八)非紧急情况擅自启闭天然气公共阀门;

(九)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本办法指明处罚主体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违反第九条规定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供用气合同内容未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的,对供气单位处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违反第(六)至(十一)项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可以暂停供气;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城市燃气器具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无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安装者不通知供气单位验收的,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压力容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二款规定,不事先通知供气单位协商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工程建设造成建(构)筑物占压天然气管线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天然气改线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一)至(九)项的,责令改正并恢复原状,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违反第(三)、(四)项,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可暂停供气。违反第(七)项造成设施损坏或天然气事故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破坏、盗窃天然气设施的;

(三)阻挠或干扰供气单位对天然气事故进行抢修的。

第三十七条供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天然气事故的,由所在单位或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为保证业主安全使用燃气,制定本规定:

一、燃气管道设施不得私自改动,确需改动,必须提出申请由供气企业的专业队伍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施工资格的施工队进行。

二、橡胶管与灶前旋塞、橡胶管与燃器具进气口连接处,应使用喉码夹紧,确保严密无漏。燃气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需及时更换。

三、每次使用燃器具时必须确认其开关在关闭位置才可通气点火,使用后开关置于关闭位置。

四、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总阀(瓶装气关闭钢瓶角阀,管道气关闭用户球阀)。

五、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六、管道煤气的用户不准将阀门、流量表、减压阀密闭安装,不准在管道上悬挂杂物。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一旦发生火灾,为能够有领导、有组织、有效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住店宾客和员工,抢救国家财产,保护宾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每个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报警,必须迅速将火情信息传到总机和消防监控中心(监控室)。

(1)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就近用电话通知总机室和监控室。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各通道、楼层墙面上的红色紧急报警按钮报警。(对着中间的触点用力按一下即可)。

(2)员工在报警时,应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地点、区域、楼层房号、燃烧物品、目前状况、报警人的部门、姓名(或工号),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1)总机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报告保部经理和总经理。

(2)监控室和总机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地记录火情信息,冷静详细的了解火情发生的区域部位和火势大小等情况。

(3)监控室值班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或队长携带对讲机赶赴现场,及时了解火情并扑救初起火灾,随时向监控室反馈火情信息。

(4)火情经确认后,总机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保安部、客房部,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组成调查、甄别、确认小组,迅速查清下列问题:

a、火情的具体位置,燃烧物品类别?燃烧范围大小及火势走向?

b、火源是什么?是电起火还是其他原因?

c、火场的详细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

调查、甄别、确认小组确认火情后,应立即通知总机值班员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察看现场情况后,应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总经理担任总指挥。指挥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工程、客房部及有关部门经理(或值班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监控室。酒店内一切人员必须服从灭火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1)灭火指挥部的职责:

a、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及时召集组织力量,布置救人,抢救物质,供水、排烟,灭火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b、视火势大小,迅速作出是否通知消防队的决定。

c、视火势情况不,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d、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或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e、密切注意酒店内的一切情况,稳定客人情绪,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a、听到报警后,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赶赴现场,等候命令。

b、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2)保安部的任务

a、保安部经理带上对讲机和必备物品赶赴指挥部。

b、保安队长携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火情反馈给监控室值班员。

c、大堂岗要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视可疑情况,防止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d、员工岗要及时清理酒店周围的通道,为保证消防车接近大楼做好一切准备。

e、指派专人保护财务部,加强对有关财务电脑资料、资金,帐册存放的巡逻和戒备。必要时,按指令护送出纳、会计将电脑资料,现金和账本转移到安全地方,并注意保护好其他贵重物品。

f、监控员要通过监视器密切注意火灾现场及其他区域的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迅速开启紧急广播系统,听从总指挥命令随时发出紧急疏散通知。

g、指派义务消防队员,迎接消防车的到来,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灾现场及酒店灭火指挥部的位置。

h、指派义务消防队员在出入口及着火层下一层担任警戒工作。

i、指派义务消防队员协同保安员加强警戒巡逻、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进行破坏,捣乱活动。

(3)工程部的任务

a、指派一名技工携带对讲机迅速进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启动、关闭消防泵,保证消防用水正常供应。

b、派电工控制火灾部位的电源,并设法解决现场必需的照明。

c、采取排烟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按指令关闭空调装置,切断所有电源,专人值守油库。

d、其他人员服从指挥部命令,参加灭火工作。

e、如火情发生在工程部空调房、配电房、发电房、变压器房等部位,工程部理应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指挥部,如油库着火,应采用专用灭火器灭火并采取隔绝空气措施。

(4)前厅的任务

a、总台停止营业,管好财物、帐册和客人登记簿及电脑资料。

b、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保险箱和客人行李。

c、大堂副理要劝阻、告诫客人不要回房间和乘坐电梯,并劝客人离开大楼前往安全地带。

d、行李员要将电梯控制在一楼,禁止使用,并打开大堂大门以利疏散人员。

e、总机保证灭火期间指挥部、现场及有关消防部门的通讯畅通。

f、其他人员协助安保部将所有通向酒店外的门打开,引导客人疏散,并维护治安秩序。

(5)客房部的任务

a、客房、楼层会议室发生火情,客房部经理迅速赶赴灭火指挥部,主管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b、领班应迅速准备足够的湿毛巾,以备灭火员急用。

c、楼层服务员平常应熟记本楼层各住客房号、人数和消防通道的走向。着火楼层服务员按指令组织引导疏散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防火门,使楼道畅通,便于客人疏散;非着火楼层服务员听到火警后,应坚守在消防通道外,随时安抚客人不要惊慌。当听到疏散命令后,应快速逐房通知并检查督促住客离开房间,随手关上房门并挂上“无人”指示牌,在确保楼层内已无住客后,才能离开并向指挥部汇报。

d、检查、寻找火源和被围困的人员。

e、撤离后关闭防火门,派专人警戒。

(6)餐饮部的任务

a、如火情发生在餐饮部的中餐厅、宴会厅、棋牌室和厨房,餐饮部经理和行政总厨、厨师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迅速组织引导客人疏散。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

c、迅速关闭炉灶煤气或输油阀门、通风抽风设备,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

d、迅速转移可能助燃的煤气罐及食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e、如火情发生在其他区域,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备勤,随时听从指挥部门命令和安排。

(7)营销部的任务

a、如火情发生在营销部、会议室,营销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b、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并协助财务部物料仓库、前厅总台转移物品。

c、如火情发生在其他区域,就组织本部门人员备勤,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8)财物部的任务

a、如火情发生在财务部或者火势有可能危及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应按指令,迅速整理现金、帐册及电脑软件,在保安部人员的保护下转移到安全地带。

b、其他财会人员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及账本资料。

c、如火情发生在财务部物料、调料、杂料仓库,财务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d、如火情发生在其他区域,财务所有工作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9)其它

办公区域其他部门的任务,停止工作,按指令转移工作档案、帐册、贵重物品,引导访客或外来人员安全疏散,关闭各办公室门、窗,关闭此区域防火门。工作人员集中备勤,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如无法控制火情,迅速组织疏散,以免遭受重大伤亡。

(1)如消防队领导或火场临时指挥部认为火势不可控制,二次报警后,指挥部应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二次报警后,立即利用广播将录制好的中、英文“广播通知”进行反复播放。主要内容是要求客人听从指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大楼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酒店停车场为疏散人员集结安全区。由客户服务员引导和护送客人向安全区疏散,并安抚客人情绪。

(4)当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后,切记千万不能使用电梯,引导客人从安全楼梯疏散。

(5)疏散大楼客人时,应由上往下逐一房间搜寻,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后将门关好,并挂出房内“无人”的牌子后方可离去。

(6)首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组织人员迅速将其转移。

(7)客人已经撤离火灾区域,必须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8)财务部现金、账册、电脑软件及其他贵重物品由专人在安保部人员保护下撤离。

(9)人员撤离后,消防人员、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经理应再次检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由总台、客房部、保安部派员进行登记,核实人数。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部防火制度与规定:。

(4)宴会厅、餐厅有活动时,所有出入门、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以便疏散;。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8)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二、宴会厅及餐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禁烟区不得吸烟;。

(4)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6)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9)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包括高炽照明),如必须使用须有安全措施,并报保安部批准;。

(10)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4)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

(15)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为旅馆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二、旅馆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迸行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制度及措施。

三、旅馆责任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领导,明确岗位职责,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旅馆应当支持、配备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i、谎报火警或者损坏消防电话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

2、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将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处于降职、留店查看、辞退等处罚并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c、违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吸烟造成火灾事故的;d、扑救火灾时,畏缩不前、退却或延误的。

以上奖励或处罚由本部门或保安部提出,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厨房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内严禁吸烟。

2、厨房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3、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煤气罐,使用完毕后必需关闭总阀门。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机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检查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及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6、定期检查厨房电路、气路及设备运行情况,杜绝隐患的发生。

7、平时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接电源。

8、如发现有人触电,应迅速及时切断电源,或者使用绝缘工具,不可直接用手或其它金属及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以防自己触电。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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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具体,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条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结合本酒店具体情况,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负责制定酒店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定期对酒店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发生重设备事故和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和处理,同时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实现。

第七条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协议的签定工作。

第九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通报上月奖罚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第十二条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的情况。

第十三条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对检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发现重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店规处理。

第十五条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的送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针对酒店的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情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并参加节日前的安全保卫检查。

第十七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的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一般要求当天给予整改,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整改要及时,整改率达到100%的部门则给予一定的奖励,整改不及时或低于100%的则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心最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审批手续和要求

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作业。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审批范围和权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纤维板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屋或棚以及长期被酸雾蚀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5m以上(含5m)必须经店领导批准。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领导批准。

3、电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电工主管批准;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批准。

4、审批者必须对安全负责,应深入现场落实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指挥或监护。参加作业的人员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应互相配合协调,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5、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

第二十七条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2、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电、雾、严重冰冻、下雪和6级风的天气;

4、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和无人在场监护的';

5、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携带笨重工具的;

7、平台没有固定防护栏,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

8、临时性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通道跳板没有足够的宽度和强度的;

第二十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4、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5、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6、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7、竹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9、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条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第三十条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备用绳,使用时要用绳子系紧,防止操作用力时上端滑动坠落;

4、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6、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7、竹梯子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8、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处乱丢乱放。

第三十一条为了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宾客和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酒店必须制订和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在禁止区域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卫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三十三条保卫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落实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

第三十四条动火期间保卫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动火。

第三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局下发的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二、三级动火,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向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动火审批手续,并指定2人以上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凡未经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隐患事故者要处罚。

第四十条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店纪、店规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四十四条其他事项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五十一条为了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下列对象应受表扬和物质奖励: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2、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发生者。

3、同违章行为作斗争或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者。

4、事故发生后,奋力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连续半年以上无事故的集体或个人。

第五十二条下列对象应受到处分和罚款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2、发生轻伤、重险肇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3、瞒报事故者,谎报事故者。

4、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5、违章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进行调查、登记、统计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第五十四条凡轻伤事故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报酒店工程部经理室。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如发生重伤亡事故,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同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第五十七条虽未造成重事故,但已构成险肇事故,应组织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条对违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十九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六十条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休假,做到劳逸结合。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乐观抢救火势威逼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平安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需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糊涂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心情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实行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平安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打算。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平安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全部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登记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关心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头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__地点发生火警需马上疏散,请不要慌张,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__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需进行清点并准时向总经理汇报。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由指定专人进行食品进货验收工作。

2、查验产品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5、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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