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专业21篇)

时间:2023-12-07 07:56:12 作者:琉璃

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协调,涉及到资源的调配和利用。生产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需要各个岗位的员工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和协同效应。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1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4.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方式,由质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业各级质安员除接受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每年还要参加一次专门脱产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学习,由质安科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办班时间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质安科项目部、班组长主持进行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故典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项目部对操作工人作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按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复审,此项工作由质安科和物机科负责。

4.5新进场工人及老工人转岗、换岗、在重新上岗前,均应接受本规定4.3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8.2的要求,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一般由工程处内部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和多年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进行本规定4.2质安员培训时,可聘请主管部门的专家任教。

5.3培训使用的教材,由质安科收集建设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目的: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生产、质量、科研的人员。

职责:办公室、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研究所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2.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2.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现场环境、生产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

2.4.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进行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开工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不同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不同,必须根据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职工工作时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5.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外来施工单位承接本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

7.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机操工、司炉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

8.厂区交通须设立限速标志牌,防火重点区域应明确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范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会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行使监督指导职责。

2、各单位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配、设施、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4、各单位应对当年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报上级部门。各单位、部门培训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考核记录并进行登记,相关培训记录报上一级部门备案。同时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的检查。培训应将培训需求经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属意见后,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5、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进行管理。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一旦发现有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要对所在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6、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自有职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学徒工、临时聘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7、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8、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9、安全生产教育的组织实施培训及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工人(包括合同工、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学徒工)入场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15学时,由公司、分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15学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保证部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20学时。由所在队组负责人组织,本队安全员及班组长实施。对外施队所有人员的教育培训,三级教育的总学时不得少于50学时。

10、三级教育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作适当延长,教育要求必须达到100%教育、100%培训、100%合格。

1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113条、114条、115条、187条;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事故急救措施。

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高空作业防护及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标准;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使用要求;工伤事故案例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业卫生知识。

13、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班组工作性质及范围;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岗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和作用以及安全操作技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本岗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班组作业环境及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应遵守的劳动纪律等。

14、三级教育结束后,由公司、分公司统一命题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每个作业工人必须考试合格(60分及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必须与入场教育名单相符。

15、转场安全教育:从一个现场(项目)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进行至少8学时的转场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现场、本工程安全防范特点及安全管理要求,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转场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80分及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作业、锅炉司炉、起重作业(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17、自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外送到所在地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送培,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也可代为组织送培。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两年到发证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培训,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公司对中小型机械(木工、钢筋、搅拌机械)操作工实行持证上岗制。由公司、分公司安全、机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由发证部门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中小型机械操作作业。电动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准操作吊篮,由吊篮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18、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安全技术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对策;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操作要求;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7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19、一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除特殊工种外,其他工种在三级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年由所在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一般工种安全培训内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三宝一器”的正确使用;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工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60分为合格,考试卷及三级教育卡存档项目安全部。

20、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及离岗、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或复工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6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普通工种需转变为特殊工种的,严格按特种作业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作业特点、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要求;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不安全及有毒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防范对策;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及使用;劳动纪律。

21、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对从事有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专题教育,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的教育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确保专(兼)职应急、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应急、急救能力。由所在单位、项目消防保卫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2、违章教育: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的进行停工教育,停工期间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劳动纪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施工现场“十不准”;文明安全施工“十不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3、工伤事故案例:专题安全活动教育,专题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等,以组织看录像、图片展、黑板报、安全会议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着重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项目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卫生、环卫规章制度,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24、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每周一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思想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周一组织项目职工、分包单位进行一小时的全员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

总结。

讲评,布置本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防护要点。大型工程项目可按栋号或片区进行周一安全教育活动,由片区主管工长组织实施。

25、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到来前,应由项目总工、生产经理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使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了解、熟悉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范要点、对策及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有关部署,向员工贯彻政府有关精神和公司要求,布置本项目贯彻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事件的措施和规定。

建工路桥北花园二项目。

2011年3月20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

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安全生产培训目标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实现管理标准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

(三)职责

1.生产技术处负责起草、跟踪、以及修订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2.生产技术处负责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传达到各部门,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

3.各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定期回顾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结果汇总交给生产技术处。

4.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

5.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6.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7.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8.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

9.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总经理负责签发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依据

1.1安全生产方针制订的依据:

1.1.1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突出国家总体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并与公司的管理方针相互融合,要在全体员工充分参与下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方针。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体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及疾病和预防财产损失,保持持续改进。

1.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订依据:

1.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2.2地方和集团下发的安全责任书、目标。

1.2.3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职业卫生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1.2.4 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状况,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以及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和体系的评审结果。

1.3 目标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数量、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计划、设备和财产损失、安全教育与培训、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安措经费的使用、隐患整改计划、“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预防事故的工程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安全生产台帐的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总经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门安全目标设想,及4.1.2 条款的要求汇集各部门提出的目标设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标指导思想,并由主管副总下达指令,并根据主管副总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总目标。

2.2生产技术处在设立安全方针和目标时,要考虑公司的管理水平、风险评价、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价结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 、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

3.1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方针和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符合本部门生产安全特点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3.2各部门应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本部门的所有班组、岗位。    

4.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传达、培训

4.1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传达到公司的各层次人员及相关方。

4.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培训,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板报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使安全生产方目标和指标深入人心,指标体现在行动中。

5.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5.3建立安全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安全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

6.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6.1生产技术处必须认真做好公司目标和指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6.2生产技术处组织目标诊断是保证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生产技术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安全目标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6.3各部门的安全目标指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及时进协调、整改。

6.4生产技术处对安全总目标和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负责监测结果的档案保存,办公室负责将监测结果纳入各部门及个人年度业绩考评,兑现奖惩考核。

7.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评审、更新

7.1公司每月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全公司各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跟踪和评价,保障目标的实施。

7.2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能保证方针和目标完成,由生产技术处授权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

7.3当评审时认为目标、指标与实际不符,难以完成,或实施计划有偏差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前款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程序进行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7.4调整、更新后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以及实施计划应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

(五)附则

1.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要记录、存档。

2.本规定由生产安全处负责解释。

一、安全目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杜绝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1、项目经理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2) 根据新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负总责,把安全目标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动态,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4) 对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督促,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5) 贯彻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具体落实实施措施。(6) 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确保安全生产的协议书。

2、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3) 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4)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指令。

3、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 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2) 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3) 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4)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6) 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4、文明施工员目标管理职责(1) 协助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生活卫生综合治理工作。(2) 认真执行目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对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班组的目标管理实施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3) 根据目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文明施工、生活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4) 协助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情况的调查上报工作。(5) 对违反文明施工制度的班组或人员有权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5、材料员、保管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 材料员、保管员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间接责任,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材料、产品安全性能的规范,标准和法规。(2) 了解施工情况,按计划及时提供质保资料,避免发生因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安全隐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用料情况,并督促供应商,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送货,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1)项目经理部对全体职工和民工进行一次进场安全教育。

(2)项目经理部对全体职工和民工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5)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6)特种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起重司机,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项目部安全教育。

(7)项目经理部全体职工和民工每个月不少于二次安全学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计划

20**年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结合长春市及绿园区相关工作布署,坚持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立足校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学技能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

1.面向全体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强化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

2.围绕办学目标和特色开展校本培训,注重培训教师的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素养,建一支能适应学校办学特色需要的教师队伍。

3.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鼓励教师多能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向科研型、学者型过渡。

4.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反思型、研究型教师的数量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骨干比例增大、层次提高。

5.实现教师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提高的目的。

1.坚持以校为本的原则,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学校发展为本,立足自己,实现培训后能提高素质,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教师的实际出发,帮助教师有层次地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学校目标中要体现差异性,有利调动教师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自我创新。

2.坚持“教、学、研”一体化原则,把培训落到实处,把培训的结果显现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

在参加绿园区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的同时,我校积极开展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宗旨的校本培训。

1.业务培训。

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培养德育、教学、行政管理三支科研队伍,组织教师学习现代化教育科研理论,指导教师掌握一般的科研方法,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教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领教师真正走进教师专业型发展学校。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实施“长春市八十七中学人文素养拓展计划”,通过整合学校和社会的文化艺术资源,构建“阅读系列”“研讨系列”“培训系列”“观摩欣赏系列”,进行相关的实践研究,帮助老师提升师德修养和育人水平。

根据教师实际需要和学科教学的特点、要求,进一步组织教师学习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理论,使教师能用理论指导教育教学行为,以学科研究为主要形式,巩固、拓宽专业基础知识,使所有教师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为老师创造必要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不断丰富和更新学科知识,以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根据教师职业基本功和专业基本功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继续开展“过四关,争四杯”活动,把课堂作为主要阵地,改革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效益。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运用,提高教学技能。积极引导教师,运用教学理论,对教学问题进行实践、研究、反思、总结,对教育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共享,使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体现明确性、示范性、参与性和有效性。

结合绿园区教师培训工作的部署,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人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上一节研讨课,评一节课,写一篇有质量的教育叙事。通过“四个一”工程的实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2.自身提高。

充分发挥教师自身主体创造性、能动性和资源优势,引导教师低起点、小科研,从身边发生的教育教学问题和现象进行研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活动,特别注重平时研究,坚持教研结合。提倡写自学读书笔记、教育教学随笔、撰写教育叙事、教育教学反思、研讨交流报告等,并要求教师在建立专业发展博客,加入学校博客圈,及时把学习心得上传到博客,和大家交流共享。

3.骨干引领。

加强我校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科研带动作用,为我校创建名牌学科、名牌教师打好科研基础。目前我校有省级骨干教师7人,市级骨干教师25人,市级科研骨干教师9人,区级骨干教师55人,区级科研骨干教师18人,希望通过对他们给任务、压担子、搭台子,使他们得到锻炼,同时通过各级骨干的带动作用,促进的年轻教师提高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本年度,配合区培训部,对第四批区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其中理论学习60学时,实践活动训练40学时,内容为教学设计评比、说课、骨干教师。并对加强骨干教师的过程管理,建立跟踪考核档案。

4、新教师上岗培训。

开学初对新教师进行培训,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并为新教师配好师父,加强师徒传帮带的作用,切实提高新教师的业务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大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人的安全素质低下,本文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其对象及形式,方法进行了分析探讨.

作者:李鹏艳梁占波作者单位:李鹏艳(辽宁省凌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凌源,122500)。

梁占波(辽宁省凌源市智诚建设监理公司,辽宁凌源,122500)。

刊名:现代商业英文刊名:modernbusiness年,卷(期):2008“”(12)分类号:x9关键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足总结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

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 ,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确保安全。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 (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第二十二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

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 ”,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第五十五条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1.1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是指:安全技能、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法制教育等。

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各类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育培训资金计划。

2.2公司安全部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协助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教师的配备和教材讲义的准备。

2.3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计划、资金及实施,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的延续。

3.2公司招聘的新员工(指公司本部招聘的大学生、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技师、操作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3公司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在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证明资料,进入现场工作或作业前,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进行上岗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安全教育培训。

3.4公司招聘的新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

3.5施工现场新进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进行。3.6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并进行书面总结评价。

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2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能任职。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安全部统一组织,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经过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岗位资格取证培训。4.5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4.5.10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4.5.11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

5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5.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基本要求:5.1.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行业及公司、分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1.2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5.1.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1.4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5.3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

5.3.1教育培训对象。主要对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

5.3.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发包方和集团总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要求。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和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5.3.3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

5.4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5.4.1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组织现场劳务作业队长、班组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5.4.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使用的基本知识。

7.冬雨期、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8.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9.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5.4.3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

5.5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

5.5.1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信号工、特种设备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岗前需经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5.5.2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员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维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5.5.3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设备、安全管理等人员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物资设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方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6项目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5.6.1各作业队(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6.2施工作业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6.2公司、分公司各部门组织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一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等档案,由相关部门自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组卷归档。6.3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等档案,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或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移交。7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1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计划或季度计划或阶段计划等)。7.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变更记录表》(见附件1)。

8.1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8.1.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证上岗;

8.1.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8.1.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2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下罚款:8.2.1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8.2.2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8.2.3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8.2.4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5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8.2.6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5:本制度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7.山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晋建建字[2009]152号)。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大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人的安全素质低下,本文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其对象及形式,方法进行了分析探讨.

作者:李鹏艳梁占波作者单位:李鹏艳(辽宁省凌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凌源,122500)。

梁占波(辽宁省凌源市智诚建设监理公司,辽宁凌源,122500)。

刊名:现代商业英文刊名:modernbusiness年,卷(期):“”(12)分类号:x9关键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 生产档案管理 ,确保安全 生产活动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

1. 适应范围和相关定义

1.1 本制度 适应于公司、矿山、井硐等各级安全管理 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及职工的所有安全 活动。

1.2 本制度 中所指安全 生产档案是指各级安全 生产活动的文字、声像和其它有效记录。

2. 管理 内容

2.1  安全 会议记录

2.1.1 公司各级安全 机构组织召开的与安全 有关的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声像记录,记录要清楚,便于区分、管理 、保存、查阅。

2.1.2  会议记录要形成纪要、决议的,纪要和决议必须同时保存。

2.1.3  安全 会议的记录以年为单位装订保存。

2.2 安全 检查记录

2.2.1  公司、矿山、井硐组织的各类安全 检查,由各级专、兼职安全 员负责记录、录音或录像。

2.2.2  安全 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的范围、内容,参与检查的人员及其意见,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重要检查记录内容必须由检查人员签字认可,以示负责。

2.2.3  检查记录必须使用专门的记录本。检查记录以年为期限装订和保存。

2.3 安全 生产公文

2.3.1 安全 生产公文是指由政府各级安全管理 机关、公司、矿山印发由下级单位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3.2  安全 生产公文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县以上安全管理 部门的文件由公司负责管理存档,公司印发的文件和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由执行单位安全 机构或专业人员保管、存档。

2.3.3  安全 生产公文以年度为期装订、保存。

2.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4.1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2.4.2 矿山用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单独建立台帐,并由参培人员签名认可。

2.4.3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由教育培训单位统一保存,其中矿山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矿山两级同时保存。

2.2.4 个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其培训成绩、证书证件由个人保存,并报公司备案。

2.5  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2.5.1  矿山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档案,从采购或建设、使用、报废或折旧全过程作好记录。

2.5.2  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建立台帐并进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2.6 安全事故 记录

2.6.1 安全事故 发生后,事故 发生的各个要素、线索、举证内容必须记录清楚。

2.6.2  事故 处理过程各环节的事项要按顺序进行记载。

2.6.3  事故 档案以单件事故 为单位存档、备查。

2.7 其它安全活动记录

除上述安全活动外的其它安全活动,必须同样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3. 管理和考核

3.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必须认真对待,谁主管、谁负责。

3.2 对管理不善、给公司和矿山造成损失者,将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从严考核。

4.  本制度 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万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6、按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排查、

治理、验收等记录和资料;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1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环保科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安全环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辞退或开除的处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

2、安全管理活动无记录的;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开除的处分。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6、不重视档案资料管理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结

编制:金光荣、审核:批准:

昆明红云化工生产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中之重。

一、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确定本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要求和改进决择。

二、副总经理配合总经理指导的工作范围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生产技术改进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环保制度。

三、安全环保部配合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安全环保负责监督、检查、处罚工作、配合车间建立一整套生产安全管理、玩忽职守的按第十六条处罚。

四、生产部对所有车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制度的监督实施负责、如果对经过确认的隐患安排处理不及时、对安全环保工作配合不及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并按第十六条给以处罚。必须经常对车间主任、班长做安全操作培训。及时修改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并配合车间建立一整套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制度。

1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责任划分和经济损失的赔偿界限。

六、公司领导要经常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情况,分析讨论事故发生的隐患,研究发生事故的规律,吸取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法律法规,布置总结安全工作。

七、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自己本车间的安全负责。必须不定期的对本车间进行人员、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高处作业(高于2米)动火作业和有危险因素的作业、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报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车间主任)必须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督作业。必须结合本车间生产实际,建立一整套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对于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修改、补充、使之完善。

上岗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一般情况不得混岗、串岗,执行工艺规。

程与安全操作规程时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操作需要有专人监护。(例如:停电、送电、需要进入设备进行清理或检修的)。

建立好安全生产台账,做好安全会议检查,整改安全教育,安全。

事故统计处理等原始记录。

对于生产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出,要严加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领导报告,事后要将事故的全部经过用书面。

形式写出详细报告,并做好记录。

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提高职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加法制观念,对违章作业不听劝告玩忽职守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生人身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领导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仓库管理要积极配合工作,搞好防洪、防盗等工作,熟悉原。

材料的性质,保证货物的堆放安全,货物的品名必须整齐、清晰、准确,离开墙面0.8米。出入库台账必须整洁。

九、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杜绝习惯性违章,要严格遵守下列安。

全操作规程:

十、所有设备必须有明显清晰的标志,注明名称、编号,阀门开。

关方向,电器刀闸要有分合标志,危险部位要有警告牌。

电器设备的修理不论在高压或低压电器上工作,必须停电后并有。

专人监督方可进行,并出示断电检修告示牌。违反者每人次罚款100元。(车间主任及作业人员)。

十一、进入车间的所有人员及上班职工、必须佩戴安全帽、防尘。

口罩。违反者每人次罚款20元。(车间主任及作业人员)。

十二、高处作业必须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工作后、报告安全环保。

十三、进入化成室、氟吸收室、烘干机、沸腾炉、贮藏罐等容。

器内工作必须先进行置换通风,排净有毒有害气体后拉闸停电,并在电柜处挂上“有人工作,切勿合闸”警告牌,必要时还要派专人监护,照明电源必须用低于36v的电压,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一切准备完毕方可进入设备内工作,违反者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作业人员)。所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

十四、所有三角皮带机齿轮传动设备,必须装上防护罩,严格防。

止铁器、石块、破布、扎线、编织袋等杂物流入生产线内,预防机械损坏。机械运转时严禁在上面敲击,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十五、贮酸或抽酸设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严禁有跑冒滴漏。

现象,硫酸溅到人体上必须立即用清水洗净后再擦上氨水。

十六、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发生的工伤由指挥。

十七、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氧气、乙炔必须隔离5米以。

间主任及作业人员)。由此引起的机械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十九、上班时严禁打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等,身。

体不能裸露。严禁打毛衣、下棋、玩扑克、吹牛、看书报杂志等与工。

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作业人员)。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

十、两人以上铲料时相隔距离在两米以上,驾驶员倒车时装车。

工必须站在车身侧面1米以上远,违反者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

二十一、在厂区内转库的所有车辆(东风车、装载机、农用车、叉车)上除驾驶员外严禁坐人,时速必须控制在20公里以内行驶,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作业人员)。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十二、机械的启动和停止只准岗位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一。

律不准乱动,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车间主任及作业人员)。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二十三、严禁带小孩、亲戚、朋友到生产区域内玩耍,没有公司。

领导和车间领导陪同,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到生产车间或岗位上参观,发现者立即制止,违反者处以重罚,发生安全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二十四、本制度于2014年6月修改发布实施,凡以本制度发生。

冲突的(除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昆明红云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2014年6月第3次修改。

本制度实用于昆明红云化工生产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精选】

按照集团公司及材料公司对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为此特定制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班组级安全教育是为了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增强防范能力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培训教育的对象是在岗员工、休假返岗人员、转岗人员及新入车间、班组人员。

3、车间副主任具体实施车间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培训考核结束后,安排具体人员将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经本人签字后向员工家属反馈并落实。

4、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

5、每位员工都必须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

6、要按照公司集团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班组安全教育的要求,定期、定时、定员组织实施。

7、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要按照金川公司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成绩、记录、试卷、考勤及台账,并存档。

8、培训教材主要突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防范等知识。

三级安全教育:

1、新员工和实习代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1、周按安全活动会由班组长组织,应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安全活动主要学习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及法令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常识及现场抢救、急救知识等内容。并开展讨论各种应急演练,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总经理安全讲话每月一次、作为周五安全活动的重要学习材料,车间主任的'安全讲话要在车间班组长会议上进行,班组长要做好记录并在周五安全活动时向班组人员传达。

4、复工后的安全教育,离岗3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班组级教育;脱岗3-6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车间、班组两级教育。脱岗6个月以上,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厂矿、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中的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措施、安全操作方法;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5、凡调换工种的员工,本车间内调整的,必须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安全教育)。

6、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外单位来车间参观学习的人员,由车间对其进行一般安全知识的安全主要事项的教育后,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由车间专人带领进行参观与学习。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除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要由单位安全科对其进行停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离岗教育。

1、所有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项计划内培训班实施前一个月,各班组须将计划培训人员的名单、时间、人数、培训内容、课时,报车间审核。

3、因工作需要进行计划外培训或上级单位安全培训时,由车间填写《培训申请书》报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4、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记录、成绩、试卷、考勤和台账。

5、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须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材料公司技术生产部,并作好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结

1、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和洗车槽。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公司简介牌、公司方针、工程概况牌、项目组织机构图、消防保卫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安全标志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3、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必须硬化,保持畅通,并有排水设施,运输车辆不带泥砂出场,以免污染城市道路,并做到沿路不遗撒。

4、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布置,并保持整洁有序,布置永久绿化带,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污染、污水、积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5、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6、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7、生活区设置食堂、卫生间、娱乐室等设施,其设施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

8、现场消防设备(灭火器、消火钩)齐全,高层建筑应设有专用消防水源,并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1、考核对象: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的管理人员。

2、考核的方式: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用文字具体说明,由安全员进行收集、整理。召开被考核人员大会进行集中评价,并公布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对考核对象进行或奖或罚。

3、考核内容: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填写责任考核表。

4、考核期限: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1、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义在思想和理论上的认识,使广大职工懂得执行劳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要从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典型事故上加以教育并进行考核,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班前也应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教育。

3、利用职工空余时间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4、对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准进入生产岗位。

5、在生产过程中还应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每年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6、对特种操作人员和兼、专职安全员,按相关规定定期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1、为了宣传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法规,查找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和消除,必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定期检查,由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计划科长及工会有关人员进行组织检查,项目部与分公司检查组相关人员组织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检查,分公司每月一次检查,项目部每周一次检查。

3、不定期检查包括班组班后的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及安全检查值班人的日常巡查。各级管理人员须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4、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6、查出隐患不及时整改要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并作好记录。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了解项目安全施工动态,研究现场生产施工中的具体问题及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保障安全措施与施工任务同步贯彻落实。

2、项目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3、项目部安技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安全员在会上公布本月安全月报表并作好完整记录。

1、安全验收工作包括:塔吊安装和顶升验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脚手架搭设验收,施工用电安装验收,模板工程验收等。

2、对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应根据施工方案组织验收,后报请当地安全监督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前,应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并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调度。

4、验收时应作好记录,验收完毕,对照有关规范、标准、研讨验收是否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

5、作好资料归档工作,保障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为安全施工提供条件。

门卫制度。

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

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3、发现作案分子奋力擒拿,保护现场,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4、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的签字凭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5、说话和气,一视同仁,对无理取闹,不服管理者处以重罚。

6、发现火情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搞好门前卫生,保持整洁的面貌。

1、各班组必须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按时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2、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利用20~30分钟进行。

3、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

4、班前安全活动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5、活动记录应定期接受上级安技部门的检查、指导。

1、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制定消防人员的职责。

2、组织人员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发证。

3、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制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警察的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5、参与临近场所的消防救助。

1、总则。

1.1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劳动法》、《建筑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和达标创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制定本条例。

1.2制定本条例的基本原则是奖优罚劣,重奖重罚。对在安全生产中积极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目标管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和有关领导及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停工整改和行政处分,并在评先、晋级中行使安全否决权。

2、奖励。

2.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用资金,除安全罚款外,从各单位完成产值中提1‰的安全抵押金,用以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此奖励基金可跨年度接转使用。

2.2安全奖分为年终承包责任奖、年终奖、季度达标奖、巡回检查奖、安全活动奖及其它奖励,每种奖励分单位和个人两种。

2.3凡与公司直接签订经济承包合同的单位,全年工伤指标和安全达标、创优三项指标达到公司年度规定要求,年终按完成产值的1‰给予单位承包班子安全责任奖。

2.4年终安全奖设单位和个人奖。

单位奖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二级单位中产生,奖金1000~3000元。个人奖设安全标兵,全公司每年3~4名。安全标兵奖荣誉证书一本,奖金与公司年度生产标兵相同。

2.5评选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

b)配备专职安全机构、人员,监督保障体系完善有效。

c)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d)施工生产中严格执行部颁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

e)历次公司季检评分达优良等级。

2.6评选安全标兵基本条件。

b)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

c)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

d)积极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

2.7凡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地或先进单位的,公司中给予单位奖励500~1000元,项目组奖励200~500元。

3、处罚。

3.1处罚分年终责任处罚、工伤事故处罚、定检处罚、事故隐患处罚、停工整顿、评先否决等。

3.2凡与公司直接签订经济承包合同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指标达不到期公司规定要求,年终分别按单位完成产值的1.0‰、给予承包班子安全责任处罚。

3.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a)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一人罚款3万元。

b)发生重伤事故,每伤一人罚款3000元。

c)发生轻伤事故,每超出指标一人罚款1000元。

d)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每起罚款500~2000元。

e)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50~200元)、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f)发生伤亡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加倍处罚,对其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上述第e条执行。

3.4施工中存在事故隐患,对单位或项目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a)构成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处以每项100~1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部分或全部停工整改。公司安全部门有部分或全部停工2天的权力,各专业公司的安全部门有部分或全部停工1天的权力,如整改时间不够,超过上述时间的停工整改要报公司批准。

b)构成违章和隐患,每项处以罚款10~200元。

c)构成一般问题和缺陷,给予批评指正,限期整改。

3.5凡安全部门签发的整改指令书,不按期整改,按上条1~3款加倍处罚。整改指令书不按期整改返回罚款100~500元。

3.6发生伤亡事故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现场,嫁祸他人或防碍安全部门正确先例职权,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7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站中,被出示黄牌警告或定为不合格现场,除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外,公司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3.8在年度评先中行使安全否决权:

a)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其行政主要领导不得评为先进。

b)年内在安全检查方面因严重违章受到过处罚的个人或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认不得评为先进。c)年内发生伤亡人事故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

d)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有一次为不合格的项目部不得评为先进。

4、奖罚管理。

4.1公司年终安全奖、安全责任奖罚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季度及巡回检查奖罚,由公司安全部门直接执行。

4.2获得安全奖的单位,要按工作成绩大小,分发给有关人员,对奖励单位的奖金,其安全部门原则上应享受10~20%。单位主要领导享受30%。

4.3对单位的罚款,列入成本,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政纪处分。

4.4安全奖励和罚款,由公司财务部门单列科目,专款专用,及时兑现。

1、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各单位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写出书面报告,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科。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

b)事故发生的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公司安全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给公司主管领导,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5、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未划清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6、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

2、工程开工前将安全警示标志制作费用纳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概算中,不得擅自挪用。

3、所有安全警示标志必须进行验收、登记管理,按施工现场安全平面布置图设置。

4、安全监督员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记录。

5、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安全警示标志,如施工受到影响确实要拆除,必须经施工现场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才能拆除,施工后必须立即恢复完好。

1、加强设备现场管理,是确保设备完好和保证正常开车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各级设备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岗位操作工为本岗位所辖设备的第一监护人,负责设备的正常开停车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维护。

3、设备及管线发生跑、冒、滴、漏,由岗位操作工负责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将泄漏物回收,并立即报告现场有关负责人。

4、设备出现突发性故障,岗位操作工应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必要时有权作应急停车,以防止出现重大事故。

5、现场技术员是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者,有权按照前述制度以及本制度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公正严明,不枉法、不殉私,掌握大局,对现场设备及人员动态密切关注,及时作出反应。

6、设备现场人员每天对设备巡查不少于四次,重点设备要有记录,对全厂设备运行状况要清楚,对设备故障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跟踪落实。

7、设备管理组现场负责人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必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注明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等。

湖北天宇建设有限公司。

九峰农民还建住宅区一期三区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为了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车间、机修、司炉、化验、仓管等全体工作人员。

1、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工艺流程技术。

4、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消防模拟演练。〔另有预案、总结〕。

注:第二轮培训。时间:

11、12号。培训对象:车间员工另50%及化验员、保管员。地点、内容不变。

本次培训,我们利用了电教手段,形式新颖而多样,组织严密,讲师愿讲,愿听。到达了预期目的。

1、极少数员工认识缺乏,有迟到、早退现象。

2、局部学员在培训班上没有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笔记。

3、局部领导对这次培训重视不够。

20xx年8月14日。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20xx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及市宣教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行动。

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中,突出重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三类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素质,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1期,培训各类人员4546人,其中企业负责人13期1386人,企业管理人员13期1403人,危化负责人复训2期206人,危化从业人员复训3期351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复训2期312人,危化员工新训1期132人,电工新训2期224人,电焊工新训1期80人、高处作业人员新训2期203人,烟花爆竹2期249人。另外,下企业或定点组织全员培训163场,培训人员19856人(次),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市局下达的指标任务。

因人事职责分工的变动,对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年初计划及考核办法。

为使我区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市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年初制订了《20xx年秀洲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同时还下发了年度有关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将各镇(街道)、新区工业区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分解任务抓落实。

年初,召开全区安监中队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培训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布署本年度工作。结合市安监局20xx年开展的《三项服务进千企》活动。

将我区今年的全员培训指标任务层层分解,采取持证上岗培训以局集中培训为主,企业全员培训以安监中队指导培训为主,落实到各镇(街道)、新区工业区,落实专人,明确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基础。

(四)、积级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20xx年加大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和联系,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贴近群众、富有成效的活动,并请专家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在这方面争取了11万元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金。

同时,又争取了各类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为我区企业负责人培训提供了经济保障,也说明区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五)、突出培训工作重点。

今年,我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每年6—8月为我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的时间,其他几个月为特种作业人员集中培训时间,已形成惯例。

今年共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6期2789人,每年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要做到生产安全,增强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规上企业持证上岗率达100%,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六)、创新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今年在课程设置上,我们更侧重了几个方面的教学:安全法规、专业技术、现场救护(人体急救)和实际操作技能等。同时,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印安全生产知识习题集,请市宣教中心老师编制各类培训试卷,考试实行a、b卷,在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时。

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企业主体责任制"的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做到理论培训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了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在培训方式上,灵活多样。根据企业实际,充分尊重和考虑企业的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既有集中培训,又有下厂办班,既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也提升了培训质量。

(七)、加强执法检查促培训。历年以来,我们都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不定期地开展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专项检查。这对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开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确保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

1、进一步开展新文件、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采取会议传达、集中学习、专家宣讲、分散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学习,加深新文件、新法律法规精神的理解,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

2、在市局及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局关于20xx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并继续抓好企业三级培训任务,加强培训工作进千企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指导,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3、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强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每季不少于一次。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分片组织开展,力争全区安全生产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积极探索安全培训和培训监管的新方法、新模式,进一步抓好对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

5、在20xx年度,力争完成三级宣教中心的组建工作。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及局、段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出成效。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区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为指导思想。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车间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达到培训目的。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5、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6、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7、安全典型事故分析。

新《安全生产法》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完善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通过组织车间、工区所有作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全镇范围内狠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氛围,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由镇安办牵头,于2xx年8月9日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大会,会议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镇安办精心组织,连同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达到96%以上。

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目的、有内容的'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传达党和政府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增强食品经营单位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通过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以会代训,在全镇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乡镇责任,本着对全镇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的契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署《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从而进一步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精选】

一、为加强和规范车间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班组级岗前教育培训内容:

1、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岗位职责与岗位安全责任制;

2、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险源点的辨识与防范措施;

(一)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1、班组新进员工在经过车间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于由其它单位调入的员工在经车间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分配至班组的,按新进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考试,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对于违章人员必须进行待岗培训,经过重新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24学时。

(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1、班组每月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考试。

2、班组每年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岗位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的培训教育考试。

3、临时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要由指派人进行临时工种的安全教育,但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4、规章制度、工艺、设备、技术发生变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班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四、班组安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1、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可演练、笔试、现场操作、问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3、班组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班组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10前将本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车间审核备案,以保证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

4、班组必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5、各类培训考试试卷必须注明受培训人员属性。

附件一:

附件二:

班次:编制:审核: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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