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方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1 06:17:38 作者:翰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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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杨家圈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组。

长:韩兆普副组长:刘国雨。

成员:史积玉。

史积银。

王林。

姜玉兰。

孙银萍。

杨得林。

白忠善。

王洋。

杨晓。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午餐)。

四、实施方式。

由学校联系早餐供货商提供营养食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王林。

六、对象:杨家圈小学1-4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每人每天4元标准、按标准照实食谱进行。

2、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16年2月27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南丰学区)4231255。

(杨家圈小学)4231318。

杨家圈小学。

2016年2月27日。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用的原则,不准擅自调剂,更不准挪用、挤占。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日清月结,学校每月对该月的资金使用进行月结。

四、加强民主监督,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人员要做好当天食品采购台账,保证台账与票证统一。

一、营养餐食材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原材料及物资采购要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

点、定价格,并由2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来后,依次验收。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即“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二闻:闻是否有异味;三尝:品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五索:索取相关的资质证件、送货单。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对所采购食材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商姓名等进行登记。

三、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严禁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清楚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严禁采购“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3.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实行索证登记,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允许进入市场的手续;学校食品验收人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索要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采购肉、禽食品要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

五、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如发现供应商不能继续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有效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六、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接收。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学校对所采购的营养餐食品要进行留样,由专人负责。

3.每餐留样食品,按规定留足150ml,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4.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5.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7.做好每天每样留样食品记录,包括食品数量、食品名称等,以备检查。

8.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存封,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9.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一、学校要统一为各班配备发放营养餐时所用的筷子、碗等,在进行食品分发和学生食用前,分发人和学生要先洗手。

二、学校要组织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用餐管理,具体负责人在发放之前按照班级学生人数分发好餐具。

三、学校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

四、学校要将营养餐及时发到学生手中,不得滞留、克扣、截留或转移等行为,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惩处。

五、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如果食用营养餐食品有过敏者要予以调整。

六、在发放营养餐时,发放人员要认真检查预包装食品,如果包装袋出现破损、变形等现象,停发该预包装食品或该件食品,防止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教师要教会学生识查验方法。

七、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餐后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统一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同学生就餐制,了解营养餐的质量及学生反映。

2.陪餐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学生就餐地点,维护就餐学生纪律。3.认真填写自费陪餐记录。

一、学校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故事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四、立即用电话向教育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五、保持学校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故事,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六、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情况。

七、学校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八、学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一、学校必须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要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追究责任。

三、学校不得采购不达标企业生产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

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计划资金的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校长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对营养餐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二、上级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各种表册、台账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月份存放。

五、学校营养餐留样、陪餐等记录材料及时归档。

六、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八、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九、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相关部门检查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十、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长:韩兆普。

副组长:刘国雨。

成员:史积玉。

史积银。

王林。

姜玉兰。

孙银萍。

杨得林。

白忠善。

王洋。

杨晓。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

县教育局将由政府集中统一采购的营养食品由供货企业送达学校时,学校“营养办公室”严清泉、张建国、唐生长同志对所送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再由“营养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验收,并将货物入库,张建国负责做好入库和出库的相关台帐。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1、为学生制作的营养加餐,学校按班级组织,由班主任带队到食堂统一就餐。每次安排值日学生负责在就餐表册上做记录,统计就餐情况,值日学生签字后作为就餐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2、为学生配发的牛奶加熟鸡蛋营养课间餐,由学校后勤人员和当天行政值日组分班装盒,并贴注标签,由班级学生干部到食堂领取,发放给学生,学生干部或值日学生在领取分发名册上签字作为分发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3、营养加餐必须按3元的标准,给学生配备营养加餐食品,以荤菜为主。学生基本餐(如米饭、素菜等),学校按成本价销售。未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吃上营养课间餐和营养加餐。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和改善农村小学生健康水平,国家决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程于2012年3月1日开展的;午餐工程于2012年5月28日开展的。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认真结合上级精神,认真工作,细心组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现就基本作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职工10人,在岗10人。在校学生总数为2012年3月---7月190人,2012年9月---2013年1月180人,2013年3月179人。

二、深入学习文件精神。

营养食疗。

食补。

健康饮食。

减肥保健,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无任何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让师生和家长明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学生怀着感恩的心态面对学习,珍惜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以优异成绩报答祖国的深切关怀,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我校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工作,把这项惠民工程作实做好,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爱,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和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送到广大家长和学生心中。我们利用校园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再通过下发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精神。通过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教育学生做到珍惜每一粒粮食。

四、健全制度健全制度,,落实职责,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专人专管。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监督员的作用,做到操作规范、把关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发放、储存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具体工作,对每天供应的食品数量、食品质量、外观品质、卫生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既不能缺斤短两,更不准掺水供给。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不仅成为“营养工程”,还要成为放心工程和安全工程。

五、加大投入、保证安全。

1、为了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学校做到“当日食品、当日食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2、做到了教室内保持清洁。教室避免阳光直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到位,做到了室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六、建立档案。

建立档案,实时监测,学校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档案,将每学期学生人数分班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漏报、瞒报。

七、用餐管理细心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1、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烫伤、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2、学生食用中,发现有变质、有异味情况时,教育学生立即停止食用,变质食物立即收回,并立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发生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确保学生及时治疗,通知家长,确保学生安全,然后调查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八、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

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废弃物等,杜绝出现所有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确保让每一位学生吃到放心、舒心的饭。

九、存在的困难。

学生就餐没有场所,只能在教室就餐,很不卫生。

“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这项惠民工程作实做好,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爱,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和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送到广大家长和学生心中。保证“工程”的营养、安全。以上是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做法。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提出批评意见,我们诚心接受并努力改进。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精神,根据同心县教育局及中心学校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缺乏状况,增加饮食营养含量,逐步提高农村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组长:马福。

工作职责:全面统筹、合理安排和落实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与供货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组长:周玲。

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方案的落实与实施,负责对营养餐的监督工作。

成员:

周玲: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宣传、信息公示、学生秩序和安全卫生工作。

马怀清:负责与供货企业的业务联系,负责实物的采购、验收收集整理学生、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调查。

张汉喜:负责实物核对、进出库工作。

早餐:鸡蛋;午餐:米饭+炒菜。全部由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厨房供应。

1、教导处在学期初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人数,并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实名制的营养餐管理。

2、做好营养餐食品的验收、保存和留样工作。确保营养品的质量,不让学生食用过期和变质营养品。

3、严格做好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实行营养餐食品的发放登记和签名制度,防止漏发和重复发放。加强营养餐发放的监督工作,经常组织监督小组成员到各班了解营养餐的发放情况,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按时吃到营养餐食品。

4、加强宣传,准确、深入地向社会宣传此项惠民政策,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并且积极向家长、师生宣传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营养观念、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5、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做好营养餐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广泛征求家长、师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我校学生营养计划实施工作。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在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会议精神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供餐方式。

本校就餐学生512人,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营养餐供餐内容。

每周一、二、三、四提供价值5元的免费午餐,食谱四季不同,周内每天不同。

三、工作职责要求。

1、物资采购和供应组:组长:卢诚韩柏阳职责和要求:

(2)、负责检验、接受猪肉和新鲜蔬菜等,清点数量,保管储存,确保安全关;

(3)、做好食堂供餐的管理工作,保证按时供应学生;(4)、做好每一天的午餐统计;(5)、做好定期的专项财务预支工作。

2、质量监督和工作宣传组:组长:付建朝。

成员:班主任。

教职工代表。

家长代表。

(5)、对此项工作做好宣传;

(6)、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营养餐专项账务工作。

3、加工组组长:方玉喜。

成员:刘自莲。

刘玉兰。

杨宗纬。

方显聪夏谷莲职责和要求:

(1)、负责把午餐安全卫生的加工成熟;

(2)、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碗具等消毒,食物的留样。

4、学生就餐管理组组长:夏世伦。

成员:各班主任。

值日教师职责和要求:

(3)、指导各班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工作;

(4)、了解学生对营养餐的满意情况,及时将情况汇报领导小组。

5、统计及资金管理组组长:王吉能成员:各班主任职责与要求:

(6)、整理好每天每班的用餐登记表册,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四、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2)、每天早8点组织加工人员,按质按量加工;(3)、每天12点准时提供午餐;

(4)、值日教师引导学生排队凭票用餐,指导学生餐后将垃圾放垃圾桶,不得乱扔;

(5)、加工组将餐具消毒清洗整理,并打扫干净食堂工作场所。

五、营养餐补助标准。

每个学生每天5元。必须保证每生足额享受国家5元的补助。

六、安全防范。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七、实施时间:

本计划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先锋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雪芹

副组长:刘娟、谢建栾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1包学生专用牛奶+1个鸡蛋+1个馒头+1个香肠)。

四、实施方式

由学校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余敏、刘新强

六、对象:先锋小学1-6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馒头、牛奶、香肠。

2、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教育局。

一、指导思想

本着科学发展观的办学理念为主导,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青少年学生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概况

我校本学期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学生营养早餐的实施,实有班级7个(其中包括学前班1个),在校学生数117人,一至六年级供给早餐学生共103人。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学生的体质。

2、强化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一)审定补助人数

学校开学初将配发营养餐学生造册上报,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

将补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帐核算”,并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供给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三)食品供应与管理

1、营养餐食品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监察、卫生、物价、药监、工商、采购中心等单位直接参与,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搭配食品种类(学生饮用奶、饼子、面包、鸡蛋等),做到经济、营养、实惠。

2、学生饮用奶和面包、饼子、糕点等食品每周配送2次,鲜鸡蛋每周配送1次,为确保食品质量,供应商必须按时配送食品,食品不在保质期(或即将过期食品),且不是按时配送的食品,学校有权拒收。

3、学校食品专管人员对营养餐食品要按时、按量配送分发给学生,认真做好食品的签收、保管和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每月末将食品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并由学生签字认可。配送过程做好与供应商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工作,作为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检查核实的证据,也是财政拨款算账的依据。

4、对食品专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学校食品的存放要注意防潮,做到安全、干净、卫生,无污染。由于学生请假等其他原因而积压的食品要及时补发给学生,对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予以销毁,坚决不允许让学生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对积压食品引起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营养餐的分发

保管员根据学生人数领给各班主任,然后由各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按时、定点就餐。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和监督学生营养餐的全部工作

副组长:负责食品的采购、保管、食品发放和财务核算

成员:各班主任,负责学生营养早餐的饮食工作

(二)完善制度:

1、菜食专人保管,采购有专人负责。

2、烹调做到菜鲜味美,油盐佐料齐全。

3、餐具做到按时清洗,专柜消毒。

4、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堂和干涉菜食。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红柳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魏佳万。

副组长:李映贵展天补。

成员:李爱滕燕展全蕊薛再新赵会玲高晓娜。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

由学区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面点、牛奶、苹果。

2、星期一、二供应纯牛奶和鸡蛋,星期三、四供应纯牛奶和面点,星期五、六供应纯牛奶和苹果。

3、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价值3元的等值食品。

从2017年4月5日开始实施。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中心校。

工程经济管理风险问题及改善方案论文。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根据区教育局和学区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段小军副组长范志平学校下设下列各小组:

1、质量监督和工程宣传组:

组长:段小军。

成员:、范志平、乔云鹏、范致福、张永刚、何洋洋、王文秀。

职责和要求:

(1)、随时对配送的营养餐进行质量抽查,填写抽查表;

(3)、每天及时对各班进行营养餐发放检查;

(4)、对此项工作做好宣传。(5)、组织部分教师代表,检查工程实施工作。

2、营养餐接收与发放:

组长:范志平负责日常工作及档案管理。

成员:范致福、范志平、乔云鹏、王文秀、何洋洋、张永刚。

职责和要求:

(1)、负责检查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

(2)、负责检验、接受营养餐,清点数量;

(3)、按时做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监督,做好营养餐管理工作,保证按时按点供应学生;

(4)、做好每一次的样品保存工作和每一天的发放统计、档案整理。

(5)、每天上午8:10组织班主任及各班班长发放各班营养餐。

三、基本情况。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2017年春季共有6个班,26名学生,在岗教师10名。

四、范围标准。

我校的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天价值4元钱标准。

五、经费保障。

实施“营养餐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拨付。每生每天中央补助4元,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六、用餐相关安排1、8:10—8:30学生早餐。

2、用餐地点:各班教室。

七、供餐方式。

营养餐食品由康泰公司负责配送,学区管理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负责人统一配送供餐,每天配送一次,配送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期限的,学校有权拒收。

八、发放形式:

先由班主任统计人数,报告到发放组,再由发放组按上报人数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当场发给学生,并监督饮用。领导小组巡回检查。

九、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安全防范。

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十一、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香莲乡中心小学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香莲乡卫生院电话,要及时果断的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十二、管理办法。

1、鉴于目前“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由康泰公司招标供应和配送,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索取验证对方合格证件等,确保质量关。

2、明确专人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营养餐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严格审核营养餐的享受对象。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汇总享受营养餐学生的条件,公布学生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均能享受。

4、切实加强营养餐食品的管理。学校实行营养餐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发放。

5、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学校统筹兼顾,全面安排,配备好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的安全、顺利、科学、高效。

(1)加强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对学校营养餐实施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食品的配送与分发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营养餐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今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各班主任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4)、加强舆论宣传。各班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实施好“营养餐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餐工程”,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及时协调,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2017年2月25日。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1、自x月1日起自x月x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蛋奶,向学生提供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x月x日至x月x日,由于我校食堂设施不到位,我校对x公里以外的1x0名学生进行提供完整午餐,x月x日至20日,我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又对学生进行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自x月21日起,我校对全校2xx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3、学生每天食用营养餐x0分钟前由食品检验员、监督员先尝当日所发营养餐食品,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由各班主任领取到班级发放,并由班主任监护、指导学生食用,并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学生用餐后1小时内严禁在外买零食吃,以免造成营养餐和零食混吃造成身体不适。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所发食品留样保存x8小时。

5、“营养餐工程”分管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6、由于我校食堂工人只有2人,工作量大,学校决定早上第三节课没课的老师全到食堂帮忙,午餐时全体老师行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从下饭盒到食堂午餐后的清洗,都组织学生进行。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4、即使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尽可能让每生能吃完每日x元的营养餐。

5、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

下石节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大家好!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计划”的实施。现将我校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 2个教学班,初中部15个教学班,享受营养午餐学生人数共计1167人。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

在教育局召开营养餐工作会议以后,我校每学期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确定了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指导思想,成立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及职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营养餐管理发放流程,突发疾病应急预案。设置了储藏室,学校由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实施,严把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用餐五大环节工作质量,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及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各项制度健全,各种表册收缴归档,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无任何因产品质量或加工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二、加强营养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班会、晨会、发放告知书、向家长、教师、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重大意义,使上级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每位学生及家长都明白什么是营养餐。营养餐是一项惠及民生、事关祖国未来发展的德政工程,是民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年儿童的关,是对祖国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教育学生怀着感恩的心态面对学习,珍惜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以优异成绩报答祖国的深切关怀。通过大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投入,确保营养餐顺利运行。

学校高度重视营养餐工作,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学校为学生营养餐顺利进行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给储藏室安装防盗窗、防盗门、电子监控,给食堂增置多种设备设施。

四、健全制度,落实职责,加强监督 ,实施到位:

1、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公示;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营养员全程监管营养餐供应工作,做到把关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发放、储存管理制度,及时索取每批食品的合格证。对每天供应的食品数量、食品质量、外观品质、卫生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以保证各种食材新鲜,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不仅成为“营养工程”,还要成为放心工程和安全工程。

3、营养员采购,保管员统一验收贮存,统一留样,接收时根据营养员职责,逐项登记出厂日期、厂家、保质期、供应商联系电话,并索证备查,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不接收过期变质的食材。

4、制定营养食谱并公示,每周及时公示营养餐食材价格。

5、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信息,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等在专块公示栏公示。

6、科学合理调整进餐时间。为缓解就餐拥挤,小学部学生提前20分钟就餐,然后中学部学生开始就餐。

7、用餐管理细心到位,餐厅座位安排到人,确保就餐安全有序。

(1)、班主任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生活习惯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烫伤、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2)、小学部学生就餐由班主任领队就餐,中学部学生就餐由值周教师维持秩序就餐。

〈五〉、严格专项资金管理

学校加强营养补助及“一补”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公示,确保每天4.0元钱全部吃到学生嘴里。同时强化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正在逐步形成。

2、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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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五里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组。

长:周宏杰。

副组长:王志云。

柳志发。

成员:屈金明、武斌、高平、田生录。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早餐。

鸡蛋、午餐:一顿饭)。

四、实施方式。

1、早晨:每个学生发一个新鲜的熟鸡蛋补充营养。(有值周老师具体负责)。

2、中午:有学校学生食堂厨师为大家做一顿饭,以便学生不用回家校吃饭,影响其学习时间,最大的好处是确保学生回家吃饭的安全性。

五、验收:周宏杰。

屈金明。

六、对象:五里小学1-4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

2、午餐:学校提供一顿饭。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管理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六盘山镇学区中心校。

六盘山镇五里小学。

2015年9月1日。

2015——2016(上)。

六盘山镇五里小学2015年9月。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用的原则,不准擅自调剂,更不准挪用、挤占。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日清月结,学校每月对该月的资金使用进行月结。

四、加强民主监督,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人员要做好当天食品采购台账,保证台账与票证统一。

一、营养餐食材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撑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原材料及物资采购要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2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来后,依次验收。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即“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二闻:闻是否有异味;三尝:品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五索:索取相关的资质证件、送货单。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对所采购食材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商姓名等进行登记。

三、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严禁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清楚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严禁采购“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3.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实行索证登记,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允许进入市场的手续;学校食品验收人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索要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采购肉、禽食品要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

五、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如发现供应商不能继续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有效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六、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接收。

七、采用供应商配送供餐的学校,一定要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设定准入资格,如食品的规格、品牌、提供的证照等。

一、学校根据学生人数,确定食品储存室空间的大小,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存室。

二、储存室必须选择在没有阳光直射的房间,防止阳光直晒食品。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三、储存室的门窗不能有破损现象,窗户和门的风窗要安装能防止苍蝇、蟑螂、老鼠等进入的钢丝防护网;如果是木制门至少要安装60公分高的金属板。

四、储存室内食品摆放要规整,保持通风干燥,要防潮。

五、储藏室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锁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做与营养餐工作无关的事。

六、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库房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

七、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药、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生活用品。

八、超过保质期或者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做好销毁登记,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九、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损、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营养餐食品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十、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两天。

十一、出库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十二、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营养餐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十三、加强看护,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四、营养餐食品要分类摆设,食品原材料等离地20cm,离墙15cm。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学校对所采购的营养餐食品要进行留样,由专人负责。3.每餐留样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如果分批次的营养餐食品由管库人员留样一袋,待当次采购的牛奶等批次食品全部向学生分发完毕两天后进行销毁处理,记入报损台账,并建立留样台账。

4.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5.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7.做好每天每样留样食品记录,包括食品数量、食品名称等,以备检查。

8.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存封,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9.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一、学校要统一为各班配备发放营养餐时所用的不锈钢桶等,在进行食品分发和学生食用前,分发人和学生要先洗手。

二、学校要组织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用餐管理,具体负责人在发放之前按照班级学生人数分发好食品并装桶,贴好班级标签进行分发,认真做好发放的登记。

三、学校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

四、学校要将营养餐及时发到学生手中,不得滞留、克扣、截留或转移等行为,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惩处。

五、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营养餐食品有过敏者要予以调整。

六、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餐后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统一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同学生就餐制,了解营养餐的质量及学生反映。

2.陪餐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学生就餐地点,维护就餐学生纪律。

3.认真填写自费陪餐记录。

一、学校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故事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四、立即用电话向学区中心校上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五、保持学校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故事,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六、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情况。

七、学校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八、学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一、学校必须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要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追究责任。

三、学校不得采购不达标企业生产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计划资金的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校长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对营养餐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二、上级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计划、方案、责任书、管理制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各种表册、台账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月份存放。

五、学校营养餐留样、陪餐等记录材料及时归档。

六、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柜、橱。

八、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九、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相关部门检查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长:周宏杰。

副组长:王志云。

成员:屈金明、武斌、高平、田生录、柳志发。

负责人:周宏杰。

接收人:屈金明。

发放人:高平、田生录。

武斌。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涉及环节多,在推进过程中,一些困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学校食堂还不能完全满足供餐需求。

按照规划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需投入建设资金亿元,到2015年底,全省投入资金亿元,尚有亿元的资金缺口,部分学校食堂建设还未完成任务,新建食堂内部设备配备还不能完全达到科学烹制和卫生供餐的条件要求,中短期保留学校和一些教学点,还是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来解决供餐问题,影响供餐质量和水平。

(二)学校食堂持证经营问题有待解决。

2014年,省教育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省18608所学校的18747个校内食堂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食堂持证数13781户,占64%;未持证数4966户,占36%。未持证的食堂中,绝大多数为农村中小学食堂,2015年,部分新建食堂投入使用后,未持证食堂数量有所减少,但问题依然严重。形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为保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需求,我省部分农村学校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改(扩)建学校原有其他性质用房进行供餐,学校食堂供餐的硬件设施条件暂未达到食药监部门的发证标准。这一问题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要求必须实现校内食堂自主供餐;另一方面,学校食堂(伙房)暂时不能获得食药监部门颁发的供餐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在过去三年的工作实践中,多数地区和学校采取向当地教育和食药监部门备案的方式进行供餐。但是也有部分地区,此类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成为了当地食药监部门的监管盲区,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此类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将可能面临按照新规进行严惩重罚的情况。

(三)工勤人员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解决。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十分突出,全省除部分地区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外,许多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客观上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食堂结余资金的问题。按照国家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全省尚缺食堂工勤人员万人,要全额解决好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问题,各级财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做好相关记录。

3.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自学区召开营养餐专题会议后我校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营养餐明白卡、还通过*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辽*副组长雷兴奎成员各班班主任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1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2.生用餐时,教师都监督学生就餐;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我校规模大,学生多,工作量大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v^食品安全法》、《^v^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平山县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号)要求,为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稳步实施,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对全县。

219。

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

29668。

采用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两种方式,对有食堂的学校提供营养午餐,对没有食堂的学校提供课间餐。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制定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各种制度和流程要张榜公布并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执行,每生每天。

4

元,按每年供餐。

200。

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

800。

元。

按照。

2

元标准给予奖补,其余部分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财政按照。

6:4。

分担。

财政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由于学生人数变动、供餐天数不足等不可抗因素,形成的资金结余,县财政可结合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于营养餐补助,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减资金结余规模。若仍有结余,可统筹用于学生资助等相关支出项目,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成立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卫计、食药监、农牧、质监、工商、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职能,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局牵头负责工作的指导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监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和财务收支检查,制定配餐方案。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投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展改革局负责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监测评估和营养配餐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农牧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公安局负责打击向学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监察局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审计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等食辅材料必须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产品。学校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建立并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初中改造工程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等各种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优先建设,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食堂建设要本着节约、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对供餐企业和食品配送严格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食品质量。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流程和食品安全监控制度,对食品配送、收发涉及的时间、人员、数量、批次等要素详细登记。食品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安全管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和报告工作。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学生。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为使本方案顺利实施,规范运作,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营养餐采购制度》、《营养餐运送制度》、《营养餐储存保管制度》、《营养餐加工制度》、《营养餐发放与用餐制度》、《营养餐留样制度》、《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及后续配套管理制度。

该方案自。

年秋季学期实施。

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把各县市区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县教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请来,召开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座谈与培训会,主要目的是了解情况,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学习政策,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食堂管理水平。刚才,听了x个市和x个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县的发言,市财政局、市食药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大家在发言中既交流了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工作思路。下午,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派驻组将对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布置。会议很重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尤其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但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而且是各级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健康和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小学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体质,影响到学生学习能力、今后的就业能力和人生幸福,进而影响到国民素质和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多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食堂条件,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学生餐饮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市xx多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影响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影响教育形象的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招投标不规范、“营养餐不营养”、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引起中央和省市委领导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x月,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xx专门召开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件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开学初,xx又下发紧急通知,通报xx等多地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群体食物中毒,危及学生身体健康的事件。总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正视困难与问题。

有的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

有的食堂管理制度建设缺失,近半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甚至有的学校食堂还存在“无证供餐”的现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由于部分学校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导致伙食质量低下。

上述问题,有的性质十分恶劣,严重侵蚀了学生利益,蚕食了党的惠民政策效应,败坏了教育形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营养改善计划不仅是一项具体教育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紧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统筹。各地要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作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四是要确保“两个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两条红线。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国家补助资金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学生食堂工作。今年x月,市教育局出台了《xx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同时印发了《x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把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我这里强调三点:

二是要制定配套政策,稳妥推进改革。各地要按照新的《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方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制定集中招投标、营养食谱、满意率测评、托管食堂项目监管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使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与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供餐模式改革问题上,一定要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稳妥有序的原则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实现预期目标,坚决防止一哄而上,草率冒进,影响中小学学生食堂稳定运行。

三是要积极配合做好食堂专项整治。省纪委监委把学生食堂问题列入专项整治内容,既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的职责所在,也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维护学生利益。教育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照新的《办法》,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市教育厅将把专项治理纳入教育督导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并将联合市纪委监委,采取挂牌督办、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县市区将进行责任追究。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省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5〕7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6〕4号),对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健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落实各市、县(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进一步部署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检查及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用等工作。

(二)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2016年我省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目前已对1908所(不含厦门)农村寄宿制学校235440名义务教育学生实行营养餐补助,全省共投入营养改善资金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县万元。同时,按照每位寄宿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安排寄宿生公用经费,用于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水电费及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维护支出,有效缓解寄宿制学校食堂日常运营经费不足问题。

1.继续扩大补助范围。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年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2000元、初中提高到2250元,营养餐补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积极推进实施营养午餐。2012年全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以来,我省以实施免费营养早餐为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提高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并扩大补助范围后,省学生营养办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保障机制,组织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和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提供工作,并让低保家庭寄宿生在校期间免费就餐。在2016年6月1日印发的《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学生纳入到营养午餐实施对象中。

(三)加强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1.开展食品安全检查。2016年我省结合教育督导、开学检查和秋季开学初督查,对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等进行督查指导,扎实推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各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及食品药品监管、卫计、物价等成员单位,均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确保学生在校的食品安全工作。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地将营养改善工程信息公开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统一管理,主动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营养改善工程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电子邮箱)、大宗食品采购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检查监督情况等信息;要求学校重点公开食堂内部管理制度、食堂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营养餐补助标准、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3.推进营养改善工程规范化管理。督促各设区市制定所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化管理县创建时间表,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和监管,力争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均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4.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国办发〔2011〕54号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大部分县(市、区)农村学校食堂均聘用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多数县已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例如,莆田市以市长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预算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服务人员工资;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宁德市的多个县(市),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由当地财政按寄宿生人数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将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连江县除了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还对小学一至三年级寄宿生,按每15名寄宿生配1名保育员标准安排保育员经费,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四)食堂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我省投入食堂建设资金总计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资金亿元、地方财政安排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673所项目学校食堂等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万平方米。截止2016年10月底,已全部完工。

在食堂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省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工程质量。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校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校安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注意事项》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强食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严把质量关。二是抓资金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入校安工程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抓进度月报。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文件要求,建立了食堂专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全面跟踪项目建设进度。

我省积极探索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强化营养改善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防止营养改善资金被套取和冒领。2014年起,采取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数为基础,经核实后,作为安排省级营养餐补助资金依据的方式进行资金核拨,同时,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提高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我省将逐步运用实名系统进行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核拨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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