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热门20篇)

时间:2023-11-19 23:24:55 作者:QJ墨客

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组织内部秩序和顺利开展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经典文献和研究成果,供大家参考学习。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五、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

七、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安监、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和治疗。

八、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九、对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安监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

(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所在作业场所或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

5、职业病诊疗资料;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单位检测、评价、组织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委托书;

3、职业健康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各种报告;

4、职业病诊断报告;

5、对患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6、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和汇总的相关资料;

7、上述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一、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单位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单位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二、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三、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

十四、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安监部门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或与员工有关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健康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须每年组织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食品生产接触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文档为doc格式。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央(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慢性病监测制度。

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辖区内常住居民。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随即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1.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

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 新员工录入后,公司安全部将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与职业的资料。

3. 这些资料将为员工的'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有关健康损害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这些资料必须由安全部妥善保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

4. 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员工的详细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分别记录在档案中,进行动态管理。

5. 员工离职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将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六条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七条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第八条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安全。

第九条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体卫艺处),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和规定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县区级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根据规定办理缓学或休学。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3、 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保健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并按《人员健康管理程序》对患病者所在岗位的环境进行消毒等处理。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将患病情况及体检结果录入档案。

2、卫质部负责建立和保管全体员工的健康档案,并负责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公司制定的其它相关卫生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4)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5)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保护员工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与结论;

(6)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8)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1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申报等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

(12)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或文件。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2)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

(3)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4)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5)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6)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7)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8)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9)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10)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11)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档案

2、前期预防的档案

3、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

4、工作场所管理档案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档案

6、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

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

9、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10、职业病诊断管理档案

11、群众监督档案

(三)职业卫生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进行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公司应如实地提供。

(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九)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五、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

七、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安监、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和治疗。

八、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九、对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安监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

(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所在作业场所或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

5、职业病诊疗资料;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单位检测、评价、组织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委托书;

3、职业健康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各种报告;

4、职业病诊断报告;

5、对患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6、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和汇总的相关资料;

7、上述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一、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单位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单位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二、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三、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

十四、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安监部门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或与员工有关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局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2本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1.4本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永久。

1.7本村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延期、退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材料永久。

1.8本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1.9本村党组织、党员名册和年报表永久。

1.10本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书存根永久。

1.11本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等永久。

1.12本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审批表,名册及各种事迹材料。

(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2)受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1.13本村党员违法违纪的有关材料,处理意见和上级决定、批复等材料。

(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1.14本村纪检、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30年。

1.15本村开展政治思想、形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10年。

1.21本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等材料永久。

1.22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24本村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永久。

1.25本村五好家庭、敬老爱幼模范、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的材料30年。

1.26上级发布的本村民兵工作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27本村普通民兵、基干民兵登记表和花名册永久。

1.28本村兵役登记材料,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情况登记表永久。

2.村务管理文件材料。

2.1本村村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

2.2本村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2.3本村村史、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

2.4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票、选举结果、干部任免等材料永久。

2.5本村各类工作的请示、报告、汇报及上级的批复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2.6本村干部、村民名册,村办股份公司股民名册、各类技术人员名册等永久。

2.10本村干部、职工工资单及年终收益分配审批表、归户结算表等材料永久。

2.11本村关于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村民房产、地产等材料,相关人员名册等永久。

2.12本村的村规民约等各种规章制度材料永久。

2.15本村信访信件处理结果等材料。

(1)有领导重要批示及处理结果的永久。

(2)有处理结果的30年。

(3)没有处理结果的10年。

2.16本村拥军优属、优抚救助等材料30年。

2.17本村开展教育、卫生、合作医疗等工作的材料永久。

2.18本村规划、经济建设及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

2.19本村公共设施管理、维修维护的材料永久。

2.20本村生产管理、企业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和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

2.21本村财务管理的年度计划、总结,有关财务审计情况材料永久。

2.22本村工业、农业等相关税收征收清册和纳税变动情况等材料永久。

2.23本村各种经济、人口普查统计表永久。

2.25本村创建文明小区、爱国卫生工作形成的材料30年。

2.26本村农业村级协管事项公开、协查工作记录等材料30年。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3.1本村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发展计划等材料永久。

3.2本村企业发展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规划永久。

3.3本村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

3.4本村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承包、租赁、任期目标责任等材料永久。

3.5本村企业改制、转制等各种法律证书等材料永久。

3.6本村企业历史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

3.7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各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3.8本村企业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材料永久。

3.10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

3.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名册、股权登记簿永久。

3.14本村企业年度各种统计报表及经济分析等材料永久。

3.15本村有关物资供销工作的合同、协议等材料30年。

3.16本村有关经营活动的争议、索赔、判决等材料永久。

3.17本村企业合资、独资、联营招商的合同、协议等材料永久。

3.18本村企业年度经营、销售统计等报表。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3.19本村企业工资计划、工资总额、奖惩、年终分配方案等表册永久。

3.20本村企业物资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等材料永久。

3.21本村企业环境保护等材料永久。

3.22本村企业有关产品标准、国际质量认证等材料永久。

3.23本村企业有关资产评估,资金、价格管理的审查、验证材料永久。

3.24本村企业有关经营、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证明和结论材料永久。

3.25本村有关产品市场调查、宣传、广告和用户服务等材料30年。

3.26本村有关产品销售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30年。

3.27本村各类农业普查材料永久。

3.29本村科学种植、科学饲养的经验总结及原始记录永久。

3.30本村“星火”“丰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验收材料永久。

3.31本村农业植保、农机管理、水利建设等材料永久。

3.33本村村办副业项目材料30年。

3.34本村关于土地批租、出让、租赁有关材料永久。

3.35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永久。

3.38本村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形成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

3.39通过协商、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文件材料永久。

3.41农村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台账永久。

3.42集体土地调查材料及统计表永久。

3.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簿、核准文件永久。

3.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书、登记表和备案证明等材料永久。

3.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登记册、花名册及审核材料永久。

3.47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注册情况公告、注册表永久。

3.4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耕地保护合同永久。

二、基建项目类。

1.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批复等材料永久。

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意见、项目评估、调查报告等材料永久。

3.项目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或立项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

4.基建项目的会议记录等材料永久。

5.地质勘探合同、报告、记录、说明等材料永久。

6.征用土地移民申请、报告、批复、通知、许可证、使用证、用地范围等材料永久。

7.工程建设执照、防火、环保、防疫等审核通知单长期。

8.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长期。

9.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概算、设计合同等材料长期。

10.施工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给排水图等专业图纸长期。

12.施工监理文件材料长期。

三、设施设备类。

1.设备仪器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和购置仪器资金申请、批复等材料长期。

2.设施设备招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购买协议等材料长期。

3.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装箱清单等材料长期。

4.设备仪器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操作保养规定等材料长期。

5.设备仪器运行、检修、保养、事故处理等记录材料长期。

6.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改装、革新改进等文件材料长期。

7.设备仪器报废申请、批复、证明等材料长期。

四、会计类。

1.各类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30年。

2.会计账簿类。

2.1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30年。

2.2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30年。

3.会计报表类。

3.1年度财务报表永久。

3.2年度财务决算表永久。

3.3月、季度财务报表10年。

4.其他类。

4.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永久。

4.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4.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五、照片类。

1.上级领导来村视察、检查工作的照片永久。

2.国际友人、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前来活动的照片永久。

3.本村委会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永久。

4.本村委会各种产品、奖状、证书、奖杯、锦旗等的拍摄照片永久。

5.反映村容、厂貌、市政项目建设等的照片永久。

6.新闻媒体刊登的反映本村情况的照片永久。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5.2体检周期。

5.2.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3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

5.2.4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5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常规体检。

5.3体检项目。

5.3.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内容:。

5.3.1.1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5.3.1.2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5.3.1.3内科:血压、精神及神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发现异常时做心电图确诊)、腹腔疾病(b超),发现异常时可进行胸透检查予以确诊。

5.3.1.4化验:表抗、生化全项、血液分析全项。

5.3.2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内容:。

5.3.2.1妇女乳腺常规检查。

5.3.2.2妇科常规检查。

5.3.3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项目,按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执行。

5.4体检程序。

5.4.1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在每年底将次年度体检计划列入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

5.4.2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工会、安全环保部在体检周期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与职工医院协商确定体检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予以约定,并按规定要求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5.4.3集团公司各单位按照体检组织部门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体检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5.4.4入职体检: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本人并由专人陪同到职工医院进行体检。

5.5体检结果处理。

5.5.1职工医院应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在每次体检结束后,如实出具书面体检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公司存档,一份职工本人保留),并进行整理归档,集团公司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5.5.2体检结果由职工本人到职工医院进行查询。

5.5.3对在体检中查出对健康有影响,存在较大疾病隐患的职工,在做好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由医院通知当事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并提出治疗建议与治疗方案,以防延误和错失治疗时机。

5.5.4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的,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时,体检组织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并提出相关评价报告。

5.5.5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体检报告与入职材料一并归入个人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公司录用后,转职工医院建立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体检不合格的拟招录人员,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5.6体检费用。

5.6.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体检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

5.6.2亿诚公司、千帆公司、社区中心、职工医院的职工体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5.7体检要求。

5.7.1公司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对体检过程全程跟踪,及时协调处理体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5.7.2职工医院按体检要求认真进行检查,不得缺项或擅自更改检查内容,体检结束后,及时出具个人体检报告。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生要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态度对待体检工作,并如实填写体检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5.7.3因公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由体检组织部门协调进行补检。

5.7.4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组织部门不再安排补检。

5.7.5拟招录人员无故不参加综合管理部安排的体检,公司不予录用。

5.7.6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组织部门与职工医院共同对职工的健康状况做出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由体检组织部门向集团公司提交体检分析报告。

5.7.7国家/行业规定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的项目,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

6.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解释。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处理,由办公室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上报日期、健康异常员工姓名、症状、处理意见及结果。

3、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保健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并按《人员健康管理程序》对患病者所在岗位的环境进行消毒等处理。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将患病情况及体检结果录入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县卫生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xx版》内容和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到20xx年底,全镇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居民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20xx年底全乡居民规范建档率达到7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规范建档率达90%以上。孕产妇、0—6岁儿童规范建档率达90%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达总建档人群的9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

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全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妇幼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于乡镇卫生院。按照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应内容。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2、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乡镇卫生院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办法。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使用健康档案要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康的隐私信息。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5、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卫生院负责为健康档案管理提供必要条件,配备档案室和基本设备,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20xx。

十家堡镇中心卫生院年1月15日。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我镇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在县卫生药监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桑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项目工作人员的积极指导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法》,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患者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将本年度所开展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开展工作情况。

1、召开项目动员大会。

20xx年4月由院长主持召开了全镇村医及医院相关科室人员培训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把我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台阶,让我院相关医护人员及各村村医对开展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

2、积极开展项目培训。

每月的村医例会都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进行培训,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档案建档、体检,慢性病发病、管理及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完成情况。

1)自年初培训会后,我院组建了一支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专项管理团队,公共卫生科3人,村医生13人,共计16人。

2)本着开展入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上门进行建档、定期随访,入户时发放相关健康宣传资料《健康素养66条》,《糖尿病人健康饮食需知》,慢性病预防知识宣传折页等,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建立居民健康内容包括测体重、身高、腰围、臀围、血压、血糖、血尿常规等,为居民进行了疾病防治、卫生保健知识的咨询指导,每位居民的健康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写入纸质健康档案。对于慢性病的患者每年4次定期进行上门随访或电话随访,及时更新档案,同时完善老档案,防止死档。

3)利用门诊医生开展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及测血糖制度,门诊发放宣传资料及健康教育处方,血压异常者其预约该患者连续测量三次血压,异常者及时报告公卫科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一年来,门诊首诊测血压患者达5815人次,共检测高血压病人3例,其中20—35岁1人,提高了对年青人患高血压的筛查率。对首次测量血糖异常者,直接上报公共卫生计生科。

4)利用10.8、10.10、11.14等相关宣传日,在我镇十字路宣传了相关健康知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0余张,促使我镇大部分居民在健康意识上更上一个新台阶。

5)截止11月30日,我镇7岁以上总人口数24824人,常住人口数14683人,已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8870份,完成建档率128.52%。规范电子档案18870份,完成电子档案建档率100%。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683人,老年人建档率114.62%。高血压患者建档744人,高血压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727人,规范管理率97.72%。糖尿病患者建档248人,糖尿病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112人,糖尿病规范患者管理率45.16%。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建档51人,专项系统管理人51,规范管理48人。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94.12%。

二、均等化服务工作已初见成效。

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我镇的健康档案工作已初见成效,到今年11月份共建立纸质档案18870人,录入18870份,建档录入率100%。65岁以上老年人1683人,高血压病患者744人,糖尿病患者248人,重性精神病患者51人。通过建档、上门随访,使居民了解了我镇的性质是为辖区居民健康服务的,提高了辖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知晓率,医患双方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1、信息有误。

根据健康档案,定期对病人进行回访,但其中发现了居民填写的电话号码是电话空号较多或是欠费。

目前,居民健康档案以纸质档案为主,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更换频繁,电子信息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居民前往不同的医疗单位就诊,档案信息无法及时得到更新。

3、定期随访难。

提前预约了随访,搬走的或外出较为频繁,亦无通知我们,新搬迁来的更不会想到来这里登记。随访工作难是造成居民健康档案成为死档的原因之一,使我们难以随时掌握居民的健康动态信息。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

2、加强工作力度。

3、加强对村医的督导。

4、按时完成上级下发的各项任务。

20xx年的健康档案工作得到了一些发展,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把辖区的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推向一个新的台阶,辖区居民将享受到更全面、更安全和更便捷的服务,辖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形象更加完美,居民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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