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祛斑合同(模板18篇)

时间:2024-04-20 13:59:02 作者:BW笔侠

合同协议的签署过程应当重视真实意愿和交流,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合同协议的范文,希望对您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合同签约流程

签约材料:《商铺确认单》、交费收据、签约人身份证,招商部保留身份证复印件。

1、 招商部根据情况详细填写《合同审批表》,由相关领导逐级签字。

2、 乙方签约人必须为商户本人。

3、 合同内容由招商部根据《商铺确认单》认真填写。

4、 合同签约人甲方为集团公司指定人、乙方为商户本人,并按手印。

5、 公司财务部根据签约材料审核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盖章并存档。

6、 合同壹式五份,财务部、物业公司、招商部、办公室、签约人各执一份。

7、 合同由各部室归档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借阅、复印、外传。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行政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 总则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 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

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而定。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

有责任对对方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重点包括: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并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执照所载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对方是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及履约信用。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能够经营合同标的,若有专营许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及履约信用。

若合同对方签订合同资格不足或履约能力不够,则在对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和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情况下,方可与之签订合同。

4、 合同专用章

有效的书面合同应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加盖时事先申请并必须如实进行登记。

5、合同文体

与合同内容相关或合同提到的一些实物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项解释。

6、合同条款

a、双方信息

签订合同双方信息必要信息必须齐全,必要信息包括:签订双方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编、住址、签订时间。签订双方其他信息可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视情况自行添补。

b、时间

合同中有约定时间期限时,至少具体到月份,并注明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c、数字

合同中涉及数字时,金额小写之后注明大写数字,金额单位要标明。

d、权力与义务

合同中应视合同的性质,写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e、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应具体,并标明不可抗因素包括哪些方面,双方因不可抗因素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f、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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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合同

甲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住所: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致力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置规划和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成功与数十家活跃的xx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数十亿受托资金,设计与提供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为数十家融资方设计并完成实施融资解决方案。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2、乙方:面向整个金融市场筛选优质产品,进行严格的产品品质控管及金融供应商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精英人士的全套财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包括财务诊断、理财规划、产品分析、市场追踪、财商教育等在内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财服务。

第二条、合作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5、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产品设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设计与开发金融产品。

2、财务咨询服务: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况下,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分销。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况下,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分销。

3、其他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合作机制。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2、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xx、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附则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法律效力均等。

4、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合同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年x月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合同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 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甲方: 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办公住址:

公司电话: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第一条 合约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歌手,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2、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第二条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约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

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 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 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并以月为单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歌手,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 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 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 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c. 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第五条 利益分配原则:

1、 本合约范围内,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每次演出劳务(等于或多于一场演出),少于或等于500元人民币时甲方不予提成。本合约范围内,由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超过500元人民币时,甲乙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上述收入的5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

2、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3、 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约处罚。

2、 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 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 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

3、 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 此合约一式贰份(共5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合同

魏鸿山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乙方参与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2、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3、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广告签约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广告信息制作、发布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乙方所属手机网站“___设计网”(______)和互联网站(_________x)上发布广告信息。手机网站规格大小为(220___320)像素;互联网站规格大小为(480___680)像素;放置位置为上述网站(中)部。

二、甲方在乙方所发布广告、信息、链接网站等内容,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

三、乙方负责制作和发布甲方所发布的信息,发布信息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提供。

四、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修改。

五、甲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即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后三工作日之内完成广告的制作和在手机网站、互联网上发布。

六、合同期间乙方如因国家法规、上级政策等因素,对甲方发布广告位置改动,需与甲方协商。

七、费用:经双方商定,甲方在乙方发布信息时间为个月(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计算),乙方前期策划、制作、播放、推介、实时维护等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月;共计元(大写万元整)。

八、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广告发布五日内将广告制作及发布费用汇至乙方账户。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的广告内容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内容的发布;。

4、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广告内容,若确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改,需征求甲方意见。

5、乙方保证对发布该广告的网站进行及时维护,保证正常浏览。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遵守所承诺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改正;若仍不能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则按《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赔偿乙方的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遵守所承诺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若仍不能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则按《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赔偿甲方的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十一、责任免除: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因互联网灾难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联通等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及其它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

祛斑加盟合同

乙方:

一、乙方资料。

1、址:

2、法人代表:负责人:联人:

二、加盟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为壹年。

3、本合约期满,乙方如有意续签合约,甲方优先考虑。

三、乙方经营产品。

1、乙方在合约期限内,经营由甲方提供的----系列美容产品。

3、乙方必须遵守产品零售价格体系。

6、合约为税前报价。

四、经营范围。

五、供应方式。

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本合约约定的经营产品。

2、乙方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订购本产品(甲方另有规定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订货必需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2、甲方收到货款后立即组织发货(三个工作日内)。

七、甲方责任。

2、自合约签订后,甲方及时供应乙方产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3、保质期内产品若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运费由甲方负担。

5、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实际进货情况提供相应的促销产品,对优秀加盟店将给予奖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产品的零售价格体系,不得倾销产品。

2、若遇天灾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甲方延期交货,乙方绝无异议。

4、运输损耗或产品短少由双方提供证明后,并由乙方向运输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

5、乙方在合约约定后三日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逾期甲方视乙方违约,定金则不予以退还,本合约自行终止。本合约定金按首批进货额的15%计算。

九、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以仲裁机构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十、如有补充协议的情况,补充协议也具有以上同等法律效果。

1、首批回款2万元,其中万元为货款,5000元为能量房饰品押金。

2、本次全同里有三万的零售价产品,额外配送的项目:首次按1万元配送。

3、半年内进货累积达5万元,配送按5万元到位,泰式能量房饰品押金以产品返还。

5.给五套工作服给乙方,甲方视乙方为自己直营店一样地服务,不定期支持乙方.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祛斑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文本(范例)2006年7月2日alinderose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tel:(021)*******fax:(021)********e-mail:service@********.com******加盟合同一、合同各方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授权人: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邮编:******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

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

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

(具体事宜可另议)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五、培训与指导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

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

签约合同

10、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____/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____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7、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____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____________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祛斑霜产品包装设计合同

乙方(承载方):______

双方合作事宜:

秉承相互信任的合作理念,通过初步沟通达成一致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

二、项目具体要求:

根据甲方公司产品特点,设计符合产品文化特点的包装整体。

三、项目费用:

设计费:______(大写: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50%,即______元非林交付前,甲方需支付乙方项目余款。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符合要求

甲方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需;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款;出现甲方拖款现象,结算时甲方需按照每天0.5%的合同总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

五、附则:

该合同内容同时包括由乙方免费为甲方设计前台和名片

六、违约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祛斑加盟合同

关于长斑的原因内因:内分泌失调、劳累、心理压力等造成的1内分泌失调:一般怀孕女性常见,孕期新陈代谢缓慢引起黑色素上浮皮肤表面,同时营养缺乏造成色斑。长斑后要用好的祛斑产品进行淡斑,美痣堂淑妃祛斑组合套装,抑制络氨酸酶活性及黑色素的形成,达到淡化色斑和美白肌肤的目的,同时补充肌肤营养和水分,使肌肤更显白皙水嫩。有效修复、清除肌肤暗沉、恢复肌肤白皙弹性和平滑效果,对晒后肌肤有修复的功效,从而美白、保湿、舒缓、淡斑、抗衰老、抗皱。只要用美痣堂祛斑产品,一定会把斑点去掉的。

预防脸上长出斑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长斑与疾病有关系,有病就应该去医治,尤其是妇科病,发现乳腺增生、痛经、月经不调等就应该去看病。

(2)睡眠与饮食对皮肤很重要,特别是睡眠,哪怕闭目养神10分钟也好,只有在不缺氧、不缺水的情况下,皮肤才会光彩照人。同时要多喝水、多喝汤,多吃水果,当然鸡蛋和瘦肉中的优质蛋白质对皮肤的光滑细腻也有帮助。

(3)夏季应适当补充糖分。

(4)防晒,因为皱纹和斑点大部分都因为光老化引起。所以从青少年开始就应该防晒,帽子、遮阳伞、防晒护肤品都是防晒的好帮手。

祛斑加盟选美痣堂,祛斑加盟选美痣堂。美痣堂皇氏古方祛斑原理:先滋养皮肤,通过熊果苷分解黑色素,并且抑制黑色素形成,从而淡化色斑。淑妃祛斑霜,玫瑰精油见效快,不留斑,不复发,与公司其他产品配套使用效果更好。

签约合同

本文目录。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

仓储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的签约技巧。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

》,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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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bf----2707。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

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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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仓储合同有何注意事项,请看应届毕业生网。

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我国过去的有关合同法规将仓储合同归入保管合同中,统称仓储保管合同,但因其有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仓库营业性质,因而新的合同法中将其作为独立的有名合同固定下来。

签订仓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要明确保管货物的品名、品类。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第二,要明确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第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的期限是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日期为准。

第四,货物保管和对保管的要求。存货人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因而对保管的要求也各不相同,许多货物需要特殊的保管条件和保管方法。如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需要有专门的仓储设备及技术条件,应在合同中作相应的约定,存货人应向保管人说明该物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以免发生货、仓毁损或者人身伤亡。

第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进出库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环节,双方应当详细约定具体的交接事项,以便分清责任。对货物入库,应当明确规定是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还是由仓管人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取货物;同样,对于货物出库,也应明确规定是由存货人、用户自提或是由保管人代送、代办发送手续。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按照货物验收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第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货物损耗标准是指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货物本身的性质或度量衡的误差等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定数量破损或计量误差。因此,合同双方有必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标准和磅差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双方协商确定标准。

第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计费项目包括:仓储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此条款中除了要明确上述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外,还应明确各种费用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第八,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条款。仓储合同中可以从货物入库、货物验收、货物保管、货物包装、货物出库等方面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应规定违反上述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赔偿实际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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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的确定是签订租赁合同的首要任务。租赁物条款应首先确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和用途(租赁物如系不动产,应确定其地理位置、周围四至、面积及其他相关情况;如系动产,应确定其规格、型号、品牌和其他相应约定;租赁物如有从物的,应约定对从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等。

注:约定租赁物的条款应约定租赁的适用范围、用途。

租金约定是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的条件。租金条款应包括租金的数额,交付期间和交付方式。租金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也可以约定租金的计算方式,在二者都进行约定时,还应约定二者的关系。租金条款通常还约定租金迟延支付时,承租方须负担的迟延利息。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如未能返还租赁期限,合同的租赁期限应视为不定期,当事人任何一方得随时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时,应给承租方一个合理的宽限期,使承租人能及时找到其他合适的租赁物或进行搬迁等相应事项。当事人还可以约定更新或默示更新租赁期,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协商变更。

租赁物的修缮义务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四项:

(1)租赁物有修缮的必要,是指租赁物需要修缮方能满足承租人依约定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

(2)有修缮可能,是指损坏的租赁物在事实上能够修复,在经济上也合算。若租赁物在事实上亦不能修好,或虽能修好,但花费较高,在经济上不合算,则无修缮的可能。

(3)在租赁期间内的修缮。如约定或依习惯应由出租人修缮,承租人必须听通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不负修缮义务;如约定由承租人修缮租赁物的,承租人的通知义务仅在有约定时为之,但承租人修缮应保存单据,在租金中作相应的扣除,但当事人约定的租金已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时,承租人不得要求减免租金。

(4)当事人双方约定由哪方承担对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一般来讲,对租赁物的一般维修保养多由承租人负责,而对于租赁物的大修,一般都是由出租人负责。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必须约定由谁承担租赁物的法定负担,如税款捐款等费用,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应由出租人负担该税捐款的费用。

出租人对于承租人为租赁物所支出的特定非要用有偿还的义务,这些费用包括:有益费用和必要费用(有益费用----是指承租人支出的使租赁物价值增加的费用;必要费用----是指维护租赁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必要费用中:为维持租赁物的能力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动物的饲养费用、汽车加油的费用、机器设备上润滑油的费用、水电气费等,一般应由承租人承担;为维持租赁物的使用收益而支出的费用,如房屋的维修费用,汽车补轮胎的费用等,应由出租人负担,若此项费用已由承租人支出,出租人有偿还的义务)。

通知义务条款通常应约定的为通知事项包括: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之必要时,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保养义务,负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时,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有无修理必要和防止危险之必要,应以是否会损害承租人、出租人及第三人利益为判断标准,尽管危险的存在不会妨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但如不及时处置会损害出租人利益的,也应为通知)。

(2)第三人就租赁物主张权利。

(3)其他约定性通知的事项。如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损毁灭失或遭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二发生损失的,承租热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等。

承租人在发生上述应为通知事项时,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负担通知义务的,承租人也应负担该通知义务。因为,该通知义务是承租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负担的附随义务。

在大额标的物出租时,法律不允许收取押金。在私房租赁中,法律禁止出租人收取押金。

转租应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权转租或合同虽无约定,但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但不动产租赁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有权将租赁物的一部分转租。

签约合同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为单场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展会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摄影俱乐部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工作方式:

2.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包括出外景)。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时间安排,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参赛、宣传等用途。

第六条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不得对模特进行性骚扰。甲方不得在拍摄中污言秽语,与乙方谈论和拍摄无关的话题。

第八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合同签定前48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报酬按天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天为人民币元,总计为人民币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缴纳。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单发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款项或应。

交未提的成果以及应付的赔偿。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双方共同屡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拿签约费签约主播的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舞、说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艺和表演经验。

双方为各展其长,互利共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承诺将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乙方从事互联网演艺工作的独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机会(网络或线下),乙方应服从甲方提出的活动安排,并投入精力完成各项活动以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将乙方加入“实名签约主播”名录,享受“实名签约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实名签约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源、人气提升资源等。

4、在甲方未来开拓的新型业务模式中,优先启用“实名签约主播”。

5、乙方保证每月有效直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每月开播天数不少于28天(如遇特殊事由无法开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若当月直播时间少于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解约。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直播表演机会,并将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对于直播账户享有所有权、管理权,但应为乙方表演及时设立进入视频直播的账户及后台权限,乙方只能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进行表演,不得自行注册账户。

8、甲方应视乙方的个人才艺及表演获利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1、合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外,本协议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

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月收益,甲乙双方对于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约定:

签约之日起12个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个月至合同期满:甲方50%,乙方50%。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约的,收益分配按双方五五分成继续执行。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开展表演分享,有权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给“实名签约主播”的各项资源。

2、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从事表演分享,不论有偿或无偿的。

3、在合作期间,乙方累计三月获赠的礼物收益小于甲方宣传、运营成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约。

4、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为宣传推广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及网络用名、艺名等)、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

5、本协议终止后,已经保存于相关平台上的与乙方有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之权利继续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或要求甲方删除,如乙方擅自处分上述内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一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1、合作期间,乙方视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联网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演出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2、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上述两款外其他义务的,甲方可扣发乙方收益,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解约。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1、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3、本协议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祛斑加盟合同

可以了解韩方科颜,专业做祛痘祛斑的全国性美容连锁机构祛痘祛斑加盟一般流程:咨询考察、签订合同致电咨询,总部实地考察(包括公司总部、店面经营、技术设备、工厂、产品等),了解合作政策、加盟模式,确认加盟资质;双方合成合作意识,提交相关资料和加盟进,签订合同。

店面选址、装修店铺选址,确认当地区域有无加盟店分布,综合评估确定选址,并提交装修方案。人员培训、店务筹备总部派人实地进行加盟培训,包括管理培训及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备好开店所需的设备、人才、产品等。

开业策划,客流促销启动开业促销方案,多维引流。后期经营服务、业绩提升后期经营管理支持,技术培训支持及促销方案活动方案提供。

加盟条件:1、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和个人。2、具有前瞻性思维和懂得把握商机;3、具有投资与经营所具备的资金能力;4、拥有相应适合开店的场所或门面,场地要求15-150平方米。

5、认同韩方科颜品牌的经营理念,认可并接受总部的管理方式。6、遵守公司总部的统一价格政策,并执行总部要求,按规范进行市场操作。

7、有医疗、美容院机构经验为佳;8、致力于从事美容行业;9、有创业的精神。

主播签约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职务,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聘用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工资:月薪______元/月。

四、主要工作内容:______。

五、甲、乙双方都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等规定,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七、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由过错一方承担相关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相关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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