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6 20:46:01 作者:碧墨

规章制度需要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遵守,并形成相应的社会共识。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是组织发展的需要,要及时跟进和调整。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的签字日期。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5.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目的之一,就是给业主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竣工自检。

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即时修补,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自检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自检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即时地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上研究并提出方案来。

复核。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规范智能化工程部项目工程的验收移交程序。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智能化工程。

部门/岗位职责。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甲方物业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项目交接工作。

区域主管/施工技术组负责协助及跟进区域内各项目的验收工作。

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并保管完工项目竣工资料。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工程验收移交和结算。

5.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助理提出内部验收申请,深圳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内部验收,其他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其它城市负责人验收。

5.2参与内部验收的人员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项目组必须针对整改要求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a、系统功能验收和感观质量验收(参考施工细化方案)。

b、前期检查记录的验证(参考相关体系文件)。

c、施工工艺符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d、竣工资料齐全(过程资料齐全)。

e、完成用户培训,填写《培训签到表》。

5.3项目组完成整改后,重新报施工技术组进行复查,直至所有内容符合施工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整改完成后报甲方组织验收移交。

5.4组织外部验收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并附《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及《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各保留一份(记录表格可以采用甲方提供的类似表格替代)。

5.5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完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建立档案。

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

为帮助大家了解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责任主体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资料移交。市质安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局建管科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同时将质量监督档案、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备案的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并移交局建管科备案、归档,局建管科在备案登记台账上登记签收。

(三)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已填妥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件)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交局行政许可办办理备案申请。

(四)资料初审。局行政许可办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查备案资料原件及资料完整性;资料初审符合要求的,加盖“原件已核”章并签字,向申请人出具《建设行政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将资料移交局建管科;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建设行政备案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五)备案审查。局建管科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查局行政许可办移交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签字盖章完成备案手续,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录入《市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备案表留一份存档,其余资料交局行政许可办;不符合要求的`,在《局行政审批跟踪表》上签署意见,资料返回局行政许可办,并对发现的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由建管科下达书面通知,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备案资料交付。完成备案的,局行政许可办2个工作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项目备案信息,将4份签字盖章的备案表交建设单位,其余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第四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正本)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批复)。

(七)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 依法直接发包实行分项验收的专业工程、分阶段验收的子单位工程、分期建设开发验收的群体工程,可分项或分期备案,但除提交第四条规定外还须提交下列资料:

(二)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明确工程质量安全法律责任的协议。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备案机关、市城建档案馆、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存各一份;除备案机关一份由局建管科留存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负责转交。

第七条 市质安处在日常监督及竣工验收监督时,发现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等违法行为的,应向分管局长书面报告,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交局执法支队查处。局执法支队应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项目巡查,发现未组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责令停止使用未停止等违法行为的,应立案查处,同时向分管局长书面报告并抄送局建管科、市质安处。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市质安处应及时在《市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项目验收信息,局建管科每周不少于一次查阅信息,对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应向建设单位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限期依法依规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限期未完成备案的,移交局执法支队跟踪督办并依法查处。

第九条 局建管科在备案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规增加建筑面积、利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应向分管局长书面报告,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记录不良行为的,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移交局执法支队查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条 对未按本制度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营私舞弊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照执行。

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行为,贯彻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现作如下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2、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质量科;公司质量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柬。

3、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使用。

4、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5、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叁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6、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按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反腐工程,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2.3现场实地检查施工质量。

2.4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作任何变动。

3、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3.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索取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存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业主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第七条、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第八条、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

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第十三条、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放炮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伞钻工、大抓司机、井下电钳工、电工、电焊工、变电工、水泵工、装岩机司机、压风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瓦检员、质检员、通防工、安全员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

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公司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或委托安监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取得开工许可通知书后,再向业主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业主或监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编制撤离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处每月3日前向公司安监局报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表内容按下发表样格式执行。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单独设置,若场地有限,也应与生产场区用栅栏或简易墙隔开。

第二十五条、生活区的道路或通路要硬化,院区要绿化美化,有排水系统。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料场等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结构,实行标准化管理。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开发项目工程验收、移交管理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移交各方责任,不留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1、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a、预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预验收。预验工作要认真、细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责承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b、正式验收:预验通过后,由工程部报请市质检站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宣布验收结果,确定项目质量等级,并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2、验收内容:。

a、设计完成情况;。

b、施工质量是否还有遗留问题,并做好记录;。

c、卫生清理及现场撤出情况;。

d、工程资料所列内容是否齐备和完整;。

e、签定保修合同。

3、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记录,并责承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1、移交的组织:由工程部组织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共同进行。

2、移交的程序:。

a、工程部提前三天通知物业公司;。

b、物业公司按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各种资料进行审核;。

e、验收合格后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3、工程移交检查范围:。

a、土建方面:地面是否合格,大白、墙地砖、厨房、卫生间、窗户、门窗配件、防盗门等是否按设计规范施工。

b、水暖方面:。

上、下水畅通不渗漏;给水阀门、水表、水龙头齐全,开启灵活不漏;厨房、卫生间洁具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供热系统要求按规范施工。

c、电气方面:电表柜及配电箱完好无损,开关灵活,柜箱内设备齐全完好,按规范施工;户总开关灵敏、耐用、安全;室内外线路运行畅通,灯具、开关、插座齐全;电话、有线电视设备齐全,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卫生必须清洁。

4、交验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由工程部指令施工单位及时修,维修要限定时间,维修过程中严格执行维修单传递制度,不能拖延维修时间,如超过维修时间,工程部可以采取补偿的办法,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5、房屋移交应具备条件:。

a、工程施工结束是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b、房屋幢户、编号是否经有关部门确认;。

c、供水、供电、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6、房屋移交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复文件;。

c、拆迁资料;。

d、竣工图(包括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e、地质勘察报告;。

f、开竣工报告;。

g、图纸会审记录;。

h、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i、钢材、水泥主要建材质量证书;。

j、新建材及配件合格证书;。

k、水、电、暖三通、卫生洁具等设备合格证书;。

l、供水、暖、煤气管道试压报告。

7、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交验单据签字。

8、工程移交单一式四份,参加单位各执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在正式交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各有关工种进行全面预验收,检查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各工种的施工质量,如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1、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施工日记。

6、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7、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9、自检报告。

1、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有达到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满足使用的要求。

2、交工前,整个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空调设备运转正常。

3、设备调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

4、室内外的施工范围内,场地清洁完毕。

5、技术档案资料整理齐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建设工程验收及保修管理,维护学校合法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学校资金及各基层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

本规定所称主管部门,是指负责建设工程的学校机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工程发包时,必须对建设工程验收进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凡造价在1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按规定邀请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外,主管部门必须提前通知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监察处派员参加验收;涉及消防安全的,必须同时通知公安处派员参加;已经确定使用单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还必须通知使用单位派代表参加。

第五条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管部门向参加验收的人员说明验收内容及相关情况;。

(二)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三)监理汇报监理工作;。

(四)查看监理工作日志;。

(五)现场查看工程质量;。

(六)汇总验收情况,并形成验收结论;。

(七)形成验收报告并由参加验收的有关人员签字。

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在全面查看的前提下,明确分工,认真进行现场查验。对能够查验到的问题因敷衍了事、应付差事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如果因工程质量等原因,验收未通过,可不形成验收报告,但应形成文字说明,经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存档备查。如果原则同意验收通过,但还有少量问题需要施工单位改进的,待改进并验收通过后,再形成验收报告。

没有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审计处不得进行决算审计。

第六条校内主管部门在起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同时签订保修合同(也可在工程承包合同内专条订立保修事项)。

第七条保修合同必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一)保修期限及起止时间。

(二)预留保修费的比例或金额。

(三)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范围及免费保修责任。

(四)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

(五)保修质量的验收。

(六)因施工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未及时保修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和工作影响,施工单位须承担的赔偿责任。

(七)剩余保修费的退还时间及方式。

保修合同对应明确约定事项未进行约定或约定违反本规定的,追究合同谈判和起草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国家对建设工程保修期限有明确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国家对保修期限无明确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二年。

第九条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预留保修费的比例不得低于3%;造价在10―100万元之间的建设工程,预留保修费的比例不得低于5%;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预留保修费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第十条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在保修期内,应经常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或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并将通知方式、时间、维修要求及对方接收通知的时间、方式及人员等有关事项进行记录。

主管部门应经常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使用情况及质量的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或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维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接到维修通知后,未在约定保修时间内进行维修的,由我校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从保修费中扣除实际费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追偿。

(二)接到通知后,超过3次(不含3次)未在约定保修时间内进行维修的,从保修费内加倍扣除由我校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直至全部扣除保修费。

第十二条保修期满后,主管部门应按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范围,对保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照保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施工单位退还剩余保修费。保修费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办理退还剩余保修费手续时,须向财务部门出示以下书面材料:。

(一)保修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内专条订立保修事项的,为工程承包合同)。

(二)我校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的费用清单及扣除保修费的有关资料。

(三)保修期满时,使用单位对保修情况及质量满意的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在手续齐全时方可退还剩余保修费。否则,追究财务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保修情况及质量满意的评价意见分为:。

(一)使用单位为一至二个部门时,须有全部使用部门主要使用人及分管领导对保修情况及质量满意的书面意见,须有个人签字及部门公章。

(二)使用单位为三个及其以上部门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部门主要使用人及分管领导对保修情况及质量满意的书面意见,须有个人签字及部门公章。

(三)使用单位为多个住户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代表对保修情况及质量满意的书面意见及个人签字。

(四)道路、场地、围墙、大门等公共设施,须由工程主管部门牵头,基建、后勤、资产、财务、公安、监察等部门共同对保修情况及质量满意的书面意见及签字。

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征求对工程保修的意见时,用户及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主管部门不负责任或违反本规定,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害的,除责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工程造价开工时间乐陵市康庄路污水管网工程乐陵市一通工程有限公司乐陵市宏业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海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6万元20xx年10月20日工程概况:道路全长500米,铺设管道采用平口dn600的管道。竣工验收程序:

二、审阅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明”

三、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并召开会议制定验收方案。竣工验收内容:

二、验收组人员审阅各工程档案,从立项、招投标、设计及施工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三、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外观、使用功能、试验资料检查;

四、验收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讲评,并最后达成竣工验收意见,符合国家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由石泉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11月15开工建设,xx年3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6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年月日进行,验收地点在,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验收报告范文。

综上所述,xx县xx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

xx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xx火车站北广场地下空间二期及公交换乘综合楼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定于年日工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

1、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质监站签收人: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层次。

地下一层。

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x年x月x日验收日期x年x月x日

验收情况及内容。

1、资料齐全、五责任主体到齐参加竣工验收,业主主持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开工来有关情况。

2、部分房间净高尺寸有误差。(已重新复查调整)。

3、对公共部位出现维修应按要求修复到位。

4、局部墙面有空鼓。

5、设计、勘察、工程基础、主体、保温节能符合要求,同意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对勘察情况的评价工程地基土情况与勘察报告勘察结果相符,所提供的技术数据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对设计情况的评价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对监理情况的评价。

1、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对施工情况的评价。

1、该工程基础、主体、装饰、保温节能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工程所有材料全部实行合格证并复检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3、工程资料管理符合文件及相关规定。

4、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施工程序基本符合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

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正常,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良好的效果,工程质量总体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公司。

*****年***月。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兰州新天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中旬进入贵单位施工,目前已完成了合同规定中各个系统的实施工作,现提出验收报告:

****公司。

甲方验收人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位于xx市xx区友谊路吴圩段26号大院内,项目造价318.8万元,总建筑面积3009.552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总高度为17.15米,室内外高差300mm。建筑结构类别为三类,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防水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任务。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均符合要求,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司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我司已编制完成****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草稿),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三点进行,验收地点:****场总厂区。

综上所述,****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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