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审计反馈整改情况报告(精选16篇)

时间:2023-12-03 15:45:01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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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整改报告巡查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xx年10月18日至12月1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平安区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并于20xx年2月26日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现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就我本人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深刻认识到落实好反馈意见整改是一项十分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区委书记,肩负着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己的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全区的整改成效。对巡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我严格按照省委、省委巡视办、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和市委要求,带头组织研究,带头谋划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深刻学习领会,不断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省委王建军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青海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更加充分认识到巡视工作是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反腐败斗争的“尖兵”、“利剑”,是给党的肌体作“体检”。作为区委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好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严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求区委办公室将省委组织部刘兴民副部长在反馈意见动员会上的讲话、我代表区委作的表态发言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一并印发给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化了全区上下对巡视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定了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决心,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科学谋划部署,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虚、不空、不偏,本人始终高度重视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谋划部署。同时,一体推进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巡察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巡视期间,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全力抓好边巡边改。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仔细梳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会后立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各常委、区政府各副区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在全区形成了区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牵头制定整改方案。3月1日,我主持召开二届区委第74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平安区“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并就《整改方案》的制定进行安排部署。《整改方案》初稿形成后,我先后3次到省委巡视办汇报沟通,并及时了解市委对整改方案的要求,明确指示要不折不扣地把上级的修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整改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终确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平安区“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经二届区委第75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省纪委、省委巡视办。《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50条整改问题、共184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每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了每项整改措施都有人抓、有人管。

    三是带头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期间,我先后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1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巡视整改工作进展专题汇报会1次,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带头承担起14项具体整改任务,与各常委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整改事项谈心谈话,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推动落实。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向全区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全区各级党组织紧跟区委部署,上下联动,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协调,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各项工作。为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改出成效,我十分注重把好“督促关”、“协调关”,监督协调各地各部门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始终把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无论是区委常委会还是其他专题会议,反复强调全区上下必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涉及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研究,提出意见,督促办理。同时,组织成立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的2个整改督导组,负责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严督实查,确保实效。对一些进展不力、效果不理想的,及时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二是狠抓综合协调。始终坚持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指导、亲自协调,特别是对巡视组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共谋对策,加大落实力度,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整改期间,在开展调研时,每到一个乡镇、单位,首先督导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真正做到了凡调研必督导、凡部署必落实。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0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45项,剩余5项正在逐步推进;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4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巡察专项检查反馈的20条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7条,剩余3条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支持案件查处。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我区党员干部的问题,我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专题汇报,要求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都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分类处置、优先办理、一查到底。对省委巡视组在我区巡视期间转交的16件信访件,要求区纪委、区委办公室进行认真梳理、集中交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给予党纪处分5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5人,约谈12人。

    围绕巡视组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主动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努力做到既立足当前即知即改,又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有力推动了全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安排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2017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区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区委20xx第一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抓党建促工作落实会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专题研讨会,并带头作交流发言,推动全区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牢“党领导一切”的理念。主持修订《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书记专题会工作规则》、《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对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委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汇总,制定区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各级党组织向区委报告以及区委履行主体责任向市委报告“三个清单”,明确了研究上报事项、责任单位以及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体制机制。

    (二)突出基层导向,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全力做实基层党建工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20xx年全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印发《平安区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总要求和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党务工作以及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途径进行专题学习,对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律师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的通知》,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政府决策中的参与度。安排审计、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海东市平安区20xx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计划》中“每年三分之一村、三年一轮”的方法每年完成35个村的财务审计,已对三合镇18个行政村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三是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将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村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坚持和完善“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回头看”和新一轮排查识别整顿工作全部纳入党建考核工作中,确保整改得到落实。对全区111个村级组织运行情况、村“两委”班子现状、后备干部储备等情况开展摸排,对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10种情形和5类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村推进。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资料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三)坚持着眼长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科学性。

    一是及时在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实行)》等相关文件,3次听取培养和选拔任用年轻后备干部工作汇报。二是牵头制定《海东市平安区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计划实施意见》,启动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试点工作,今年已安排25名年轻干部在3个专业部门、2个综合部门、2各监督部门、1各乡镇进行历练试点工作。三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巡视整改以来,共调整交流干部3批,74人,其中,提任年轻干部18人,调整交流年龄偏大、临近退休的干部2人。四是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和治理水平,对全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后备干部年龄和学历情况进行集中摸排和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24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后备干部报市委组织部“村官上大学”学历提升工程招收对象名单,进行学历提升和素质能力培养。

    (四)深化正风肃纪,毫不松懈推进作风持续转变。

    一是切实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自己,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制度、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效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预防各类问题再次发生。要求全区上下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近年来上级出台的各类制度、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应列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的各类工作建立台账,并明确研究上报事项、责任单位以及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有效落实。

    二是强力推动“四风”问题整改。在二届区委第78次常委会上听取20xx年和疫情防控期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总结,并安排部署今年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区纪委围绕扶贫等涉及民生的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已对区城管局、审计局、富硒委等18个单位进行督查。举办全区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使各单位熟知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全力推动多方监督管理,区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财政主体监督职责,同时注重与审计、发改、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举办全区公文处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各单位分管文秘人员公文办理的规范性。

    三是切实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全区创新开展“抓执行、促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围绕省委巡视整改、市区全会和党代会精神、全区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任务、省市综合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对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书记专题会、领导调研以及领导批示指示等确定的工作事项,不折不扣抓好推进落实。同时,有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通过全面推进台账化、规定动作规范化、工作管理动态化,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督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中诠释忠诚,在推动发展中体现担当,在全区努力营造真干实干、齐抓落实、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两个责任”,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已先后9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上,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各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述责述纪述廉,并接受评议。4月9日,我和纪委书记就扶贫领域项目对扶贫局、农科局、组织部、洪水泉乡等8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现已形成审计报告。

    二是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支持纪委严格执纪办案,对重要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听取纪委汇报,态度鲜明、坚决支持,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当好查案执纪的坚强后盾。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针对20xx年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项目、轻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正在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严格落实《执纪执法机关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第一季度公安机关移送1件,法院移送1件。

    三是全力推进区委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加强相关文件学习,将“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监督的根本政治任务,把巡察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格局。积极探索创新,主持制定《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等13项制度,逐步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从现任科级领导中组建组长副组长人才库并实行动态更新,并建立巡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优化巡察队伍。在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当中,突出“三个聚焦”,并聘请审计第三方公司进行被巡察单位财务和项目资金审计,努力突破前4轮巡察中问题线索为“零”的瓶颈,确保“见底清零”。截至目前,区委第五轮巡察已移交一条问题线索。

    下一步,我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线索,推动压力上肩、责任生根。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增强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最新的细则、措施,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是拓展整改成效。结合“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健全一套制度。对整改中的重点难点和未完成问题,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梳理完善,抓巩固抓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成效。

    总之,我将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我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富硒产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把推进整改的过程变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平安的具体实践,用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反馈问题情况整改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xx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对张北县进行了巡视,12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张北县委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进行认真地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组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接到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了和省委赵克志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书记郝富国与其他县委常委,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和深刻剖析,明确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县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要求各专项整改的牵头领导在整改问题上,务必做到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整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各专项小组组长分别由县委常委担任,分任务、分问题组织展开整改,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整改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和《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分别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4个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问题及相应整改任务,并且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了《整改方案》,并以县委张北字〔20xx〕31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执行。

(四)严格整改要求。针对巡视组整改反馈意见,县委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坚决做到早改、快改、彻底改,对暂时整改确有困难的个别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相关单位或人员整改完成后,要自觉开展回头看,深入自查,主动弥补,坚决不留死角、不落问题。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格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整改落实具体成效。

按照全县的总体安排部署,整改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倒排整改时限,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都得到回应,查找的问题都得到整改。

(一)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强”问题,县委成立了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建立完善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制度,组织召开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县委、县政府班子与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不够及时严格”问题,20xx年1月7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县纪委对全县在办案件进行集中调度督查,对涉及党员干部行政、刑事处罚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给予13名违纪党员党纪处理。

3、关于“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出台《鼓励项目投资优惠办法》”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废止了20xx年11月7日印发的《张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并正式发文公布;20xx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以奖励的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涉及一宗。我们对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了该项目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及已兑现的部分。(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抵顶开发单位垫资修路工程款”问题,通过摸底排查,20xx年以来,违反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抵顶开发单位垫资修路工程款的土地涉及两宗。在20xx年国家审计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过程中,我县组织国土、审计、财政、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对这两宗土地出让金相互抵顶情况进行了清理结算,并于20xx年9月整改到位,我县对“三年大变样”期间存在的类似问题也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反*协调机制落实不好,审计部门长期以来未向纪检机关移送审计出的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组织全县审计队伍学习了《审计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全县审计工作人员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联系和协同配合的意识;开展审计移送案件线索专题培训、强化审计人员对审计移送原则等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对有违法违纪线索的单位依法移送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处理。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存在公务用车违规”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车辆无控办手续”问题,县公车办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张北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张管字〔20xx〕1号),严格执行登记使用制度;(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车辆是个人账户”问题,全部对个人账户车辆,登记单位固定资产,以后严格履行公务用车购买、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清理超标超编公车不到位”问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公车改革的相关要求,已对超标超编公车进行了市场评估,20xx年12月31日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正在进行公开拍卖。

2、关于“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购买电脑、相机、手机等物品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目前已将所提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购买工艺品、昂贵画作等”问题,鉴于这些问题均系过去招商活动中形成,无法追回,我县将严格按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这类行为发生。(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高额报销汽油费”问题,我们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并就有关情况和当事人进行了核实,系通过油费报账变通处理了交通违章罚款、司机部分电话费及争跑项目产生的部分接待餐费,共计约17000元左右,现已全数追回,并上缴财政。

3、关于“清理‘吃空饷’工作完成不彻底,尚有部分‘吃空饷’金额未缴清”问题,经核实,全县“吃空饷”人员共涉及金额1051111元,已上缴财政850835元,欠缴20xx76元。目前,张北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主体单位下达了催缴通知,要求各单位抓紧追缴,完成巡视组下达的整改任务,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由县纪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主管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其列入20xx年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工作程序》等制度规定情况和各单位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集体议事不充分、决策不能反映群众意愿、导致矛盾纠纷等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其整改。

2、关于“组织生活不够好”问题,县委常委会于20xx年12月3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在20xx年1月份全部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县委常委均带头参加了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3、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职务职级并行、空岗交流、重新核定职数、乡镇非领导配备、提前或到龄退休等方式消化超配干部。20xx年12月底前制定了剩余超配干部消化方案,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消化任务。对存在的“低职高配干部”和“党政分设”问题,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和今后的干部调整工作,逐步整改消化。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和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在今后的干部选用过程中,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5、关于“未经公开招聘程序违规进人”问题,县政府责成人社部门牵头,成立了人事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20xx年进入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入时间、进入方式以及目前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经认真摸排,我县20xx年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共87人(其中,调动10人、未到岗1人,实际录用76人)。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对未按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录用的76人全部实行实名制另册管理,并已全部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干部档案不规范问题和省委组织部专项督办的干部身份存疑问题,20xx年1月底前已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一名干部档案调查结果已由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查;同时,扎实开展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参照《市委管理干部档案审核处理办法》,对核查出的存疑档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综合研判,重新认定;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审批程序,规范档案管理使用工作;科学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档案日常管理,推进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保证档案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懒政怠政”问题,县纪委加大曝光处理问责力度,对巡视期间及20xx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名临时工解聘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2、关于“乡镇、民政等部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城镇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领取低保补助、低保户重复参保领取补助”问题,已全部停发农村五保对象的城镇低保金,彻底纠正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相关社保待遇的费用由县财政列支,彻底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同时,责成财政部门将之前违规使用的城镇低保资金232.9928万元列入20xx年财政预算,归还至城镇低保资金专户,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对象生活困难,减轻违规使用资金对其他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

3、关于“存在滥发奖金补贴,有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补助、补贴”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补贴”问题,经核实,其中一位为援藏干部,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冀组通字〔20xx〕16号文件规定发放的,不属于滥发问题;另一位挂职干部,已按照要求整改,补助资金全部收回。(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音乐节抽调人员补助”问题,20xx年,我县举办第五届草原音乐节,为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共抽调17个乡镇、21个县直部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因为音乐节在周末举办,所有干部全天不休息,每天都是在夜间12点散场后才能回家,吃饭均在现场,不能空岗,所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政府办统一请示资金拨付到所涉乡镇及部门,用于执勤人员的饭费补助。(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补助”问题,属于办公室20xx年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设立的。按照整改要求,我们抽调办公室财会人员,成立资金回收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收回资金。(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奖励”问题,根据张北字〔20xx〕5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表彰了13个乡镇、6个养殖场、3户奶牛养殖状元。按照整改要求,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事宜进行整改的通知》(张政办〔20xx〕105号),要求各乡镇自查,奖金已如数入乡镇财政账户,并且用作乡镇公用经费开支的不予追究;如以奖励补贴等形式发给干部职工的责成各乡镇按照要求如数追回,入乡镇财政账户,并按政策规定用于乡镇公用经费开支。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方面。

20xx年9月巡视工作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2件,结案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省委巡视组移交28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张北县纪委共初核28件,其中立案10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1件,了结13件,另有4件查结报告市纪委正在审核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领导小组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的安排,分专题、按步骤、分节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政策执行上,全面规范程序流程。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对我县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凡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文件全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发文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出让土地,确保不再出现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二)在财经工作上,严格严肃财经行为。县政府已责成县财政部门起草印发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规范财经纪律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张财字〔20xx〕13号)和《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规范奖金、补助、补贴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张财字〔20xx〕14号)文件,责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印发了《张北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我县将集中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违反财经纪律的专项清查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彻底解决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在人事工作上,切实强化人事管理。我县将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认真执行省、市有关招聘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招聘报批备案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把进人关口,对不经上级备案、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对违规招聘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干部管理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监管机制,依照权限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今后的干部选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对被考察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扎实开展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科学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档案日常管理,推进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保证档案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

(五)在执纪办案上,健全完善制度管理。进一步严格纪律审查程序,从线索处置、初核了解、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和涉法案件移送五个方面健全制度;强化反*协调工作,调整充实反*协调小组,修订完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落实包案责任制,对重点、难点案件进行定期调度研究,快查快结,严查严办。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16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向市委第二巡查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查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9月12日,16条问题中,属“即查即改”的问题共13条,均已整改落实到位;需通过“调研整改”的共2条,已完成整改2条;“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条,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重集体轻个人方面的问题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x财党组发[2015]8号),从以下五个方面纠正重集体轻个人的做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许先华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七一”期间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8月20日召开财政系统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提醒专题会议,在会上首次提出了财政部门中层干部责任范围。三是强化问题意识。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薄弱环节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班子成员深入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将述职述廉报告在全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对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二)关于痕迹管理存在重活动开展轻活动记录的现象的问题6月份以来,局工作纪律督查小组先后对5个财政所、7个直属单位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班子成员到所、到支部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党组经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做到“四有”:有方案、有记录、有资料、有。

总结。

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日常工作之中。

二、财务管理方面(一)关于部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对不规范接待费用无明细及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等问题已按规定整改到位,用电话通知代替公函或公函填写不规范问题已由具体经办人补齐接待公函及公函内容。超标准接待部分、违规接待和接待中烟酒支出已由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个人出资,单位开往来票据冲抵单位接待费支出。如:国资办超标准接待100元,综改办接待费午餐用酒100元、购烟92元、超标准接待220元已由陪同人员自行负担,分单位开具往来收据,冲抵单位接待费支出。

(二)关于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贴清退不够彻底问题。

发放的2013年、2014年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奖金,已向人社局报备,人社局已向上级请示,暂未答复,待答复后按答复方案整改到位。2013年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省厅表彰的财政监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及财政监督局发放的审计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已缴存国库,并送人社局备案。

(三)关于购买商品、服务手续不规范问题。

购买办公用品无附件问题,已补齐附件,并规范发票来源渠道。国资办支付武汉天扬慧博科技公司服务费3万元无合同等附件,是因当时与其他文字资料整理在一起,现已经附在支出凭证后。

(四)关于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今后将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大额支出一律实行转账支付。如:工程类5000元以上,货物、服务类3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等。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局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规范。

(五)关于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对2013、2014年原由单位出资购买的社会治安综合险已由个人出资,单位开具往来票据缴存各单位在非税局开设的财政专户,冲抵支出。

(六)关于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问题。

因政府采购管理是一个过程管理、过程监督,而采购结果是既成事实。经与政府采购办联系,对已既成事实的采购项目不存在补办手续问题。我们保证,从2015年开始,对今后办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到位。

(七)关于个人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根据巡查组意见,七星台财政所及时召开了所务会议,通报了市纪委巡查情况,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所经费账上存在的其他应收款179675.2元逐一进了催收。截止目前止,已收回资金93150.10元(主要是所内干部职工个人应交的社会保障费等)。正在清收中的有7972.60元(凡海英6528.80元、张继清1443.80元)。属历史遗留问题的有84678元(陈谋福4000元、肖思国2000元、周厚平51628元系1995年前原财政所基建工程遗留、刘锦新5000元系1995年5月财政业务工作遗留、熊东升22050元系政府工作遗留),一时难于清收完毕,但也安排专人在逐笔进行清收。

(八)关于部分支出不规范问题。

中餐券结账无正式发票问题,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改办、评审中心已补齐2015年至今的发票,其他单位已将回收的误餐券按月到人粘贴,装订成凭证,做附件保存。从9月6日开始,机关食堂已正式运行,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九)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2007年以来,我市针对土地平整、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移民项目及资金管理,先后出台了《xx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x财发[2007]65号)、《xx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x府办发[2008]64号)、《xx市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等文件,对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后期资产管护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后,我们将根据巡查组的意见,重点对《xx市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竣工后的资产移交、资产管理的监管力度。

(十)关于镇(街道)财政所财务账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问题。

针对镇街道财政所财务账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问题,局党组责成农财局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财政所经费联审互查等方式,着力加强财政所财务账目和资金管理。今年6月份,组织财政所经费会计将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带到财政局进行联审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开展手把手的培训,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账户管理、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辅导讲座,并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规定作了统一要求,今后一旦发现不规范行为,要严肃处理。

8月份,结合市巡查和财务专项整治检查,对财政所进行了内部会计控制突击检查。检查镇街道财政所会计岗位设置及职责是否到位、货币资金管理是否安全、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支票和印鉴是否分开管理、日清月结和对账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经检查,指出了镇街道财政所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8份,督促财政所整改到位。

三、

队伍建设方面(一)关于财政系统少数干职工纪律意识有待加强问题财政系统少数干职工确实存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状态不佳的问题。今年初,我们专门成立了督查专班,安排2名同志专司工作纪律督查,截止目前,已发督查通报8期,涉及上下班签到、请假情况、会议纪律、人员去向等方面。6月份,市委巡查组巡查后,我们根据反馈的意见,又加大了对财政所的督查力度,已督查5个财政所,重点是工作人员去向和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修订完善《xx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督查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严格机关行政管理和纪律督查,努力提高干职工纪律意识。充分利用每周四集中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财政业务知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挺在前面。

(二)关于镇街道财政所上收管理后面临体制不顺问题。

2013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xx市调整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财政所管理提出“调整管理体制后,实行双重管理,以财政局管理为主,镇街道管理为辅。”1、在业务管理上,市财政局为了加大对财政所业务管理力度,印发了《xx市镇街道财政所管理办法(试行)》等11个管理制度,局班子成员也实行联系点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点指导1-2次,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和监督管理,每月在局党组办公会上专题汇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2、在人员管理上,目前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在镇街道党委,财政所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由当地镇街道党委任免。财政所作风效能考核也由镇街道政府负总责。财政所财产、物资以及资金安排均由镇街道政府负责。市财政局负责人员编制和劳动工资、正副所长任免以及财政财务业务指导。在人员管理上,市局接访财政所人员因身份待遇问题、乡镇干部特岗津贴问题数次,我们都积极向上反映,目前干部特岗津贴问题已基本解决;财政所轮岗一次共5人,下派所长1人,上调到局里工作2人,提拔重用正副所长4人,办理招聘录用干部9人,办理退休2人,为财政所干部找回个人档案4份,同时为218名干部办理了相关调资增资。巡查组指出的管理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人财物管理体制比较混乱的现象确实存在。主要是市局管人不管资金和资产,镇里管资金和资产不管人;市局出台的11个业务管理指导意见,有些又与镇里的要求不相吻合等等。今后,我们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密切与镇街道党委协调,努力解决这些疑难问题。市财政局按照《xx市调整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要求,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加大对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财政建设实现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

(三)关于财政所工作人员身份、待遇不够明确问题。

财政所现有人员身份待遇是混乱的,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巡查组指出的一个系统“两种身份”的问题至今存在,主要表现是一部分干部交保险而另一部分又不交;原财政所人员原为公务员后又转为事业身份等等。我局于2015年1月13日向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专题进行了汇报,待研究答复。局党组也认识到,一个单位两种身份极大影响了所里的日常管理。目前我们已在研究对30%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的详细办法,待征求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后出台。关于特岗津贴问题,我们通过积极向上做工作,反映实情,已基本解决,省人社厅已发文明确。

(四)关于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混岗情况比较严重问题。

目前,局机关定编人数34人,实有26人,空编8人。其中:局班子成员8人,借出2人,工作人员只有16人(今年内达到退休年龄1人),机关内设科室13个,1个科室只有1.23人,不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要求。为了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局机关从直属单位和财政所借调了一部分人员。2015年将新招录公务员3名,我们也要向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编办积极汇报,争取将公务员的空缺编制尽快配备到位,尽快摆脱混岗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局党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第二巡查组和第一纪工委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学校巡查整改情况报告

为维护学校秩序,加强治安巡逻,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人员、安全管—理—员、传达室工作人员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校园的执勤、巡逻任务。

二、巡逻执勤期间,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检查、勤巡逻。

三、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保卫学校各要害部位及公、私财物安全。

四、执勤人员负责处理发生的一般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执勤中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的行为。

六、执勤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被盗情况,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发现火灾要及时扑救、报警,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执勤人员要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遵守纪律,处理问题时,要耐心教育违反规定的同志,要依法办事,以理服众。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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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党组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20年3月10日,县委第九轮第二巡查组在我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县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刻的认识到巡察是对审计工作全面的“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也是对审计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和党性淬炼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讲政治始终贯穿整改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主动认领、带头落实整改。同时研究制定了《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促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促,对不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配合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问责处理。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相结合,着力在制度上防止反弹回潮。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跟踪督促,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班子不健全,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党委和上级审计机关党组呼吁配齐配强党组班子,并积极推动党组班子队伍建设。二是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契机,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不断提升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能力。

2.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规范,用局务会议、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二是修改和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会议制度》,分别明确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程序和议事范畴,明确规定不得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同时强调了会议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召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实效,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的主要阵地。二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契机,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学原文、悟真理,注重学习实效,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同时,扎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要求作为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标准长期坚持。三是对应学未学的学习内容及时进行了补学。

2.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印发《镇远县审计局学习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每人每年必须有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二是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价值观,着力打造一支爱国、敬业、担当的审计干部队伍。三是针对对极个别干部,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开展了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了《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分析和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直截了当,不遮遮掩掩,杜绝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会议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等工作,切实整改会议记录不详尽等问题。

2.局党支部没有按规定进行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支部于2020年5月15日按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承报县直机关工委,县直机关工委于2020年5月28日批复同意选举结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进行了自查自纠;

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镇远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以及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三是修改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审批等程序,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初局班子换届以来,局差旅费等填报已按规定执行交叉审核签字。二是对报销不规范的差旅费及时完成了清退。三是修订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等程序。同时严格执行《镇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3.单位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17年局班子换届以来,我局已对局职工食堂进行了整顿,对管理不规范现象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制定了《镇远县审计局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用途、职工就餐、餐费缴纳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强化对食堂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清理完善,补盖了印章;

二是对多报销6元就餐费及时完成了清退;

三是修订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程序,严把财务审核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公文处理不严谨,内部发文管理混乱。

二是强化对局办公室人员的培训,提高办公室公文处理的水平。

6.审计工作完成时限过长。

三是不断强化对审计干部的培训,提高审计干部业务能力,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扎实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局班子换届以来,局党组不断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政治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强化研究部署,坚持常念“廉政经”,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深化开展党风廉政“森林管护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生态。

2.自查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自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已督促完成整改。

三、

巡察整改成效巩固。

经过整改,我局存在5个方面共1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不仅需要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更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新的起点,着力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紧盯不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体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定不移的推进廉政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对执行党纪法规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问责处理,维护好良好廉政生态体系。

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组。

2021年1月13日。

审计局整改情况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几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市审计系统保持“第一方阵”,连续受到市审计表彰奖励。可是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和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工作,全面提高执行落实的能力,我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加快建设新龙亭”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活动开展情况

二、关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通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大家认为,我局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责任,作了大量工作。但是,与领导和群众的要求,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解放不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审计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创新不够,满足于按部就班,不越雷池半步,只求不出问题过得去,不求大胆创新过得硬。

(二)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不强。习惯于被动式地接受任务完成任务,缺乏自觉、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工作事项多时,缺乏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工作作风不够深入、不够扎实。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抓落实不够;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参谋不够;认真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够。

(四)工作的前瞻性不够、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 2

习惯于领导部署什么就抓什么,习惯于就工作抓工作,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解的不深、不透,没有从更高的目标去认识去要求,眼界不够开阔。

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真学习不够。工作一忙就放松了学习,因而对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宏观趋势和发展机遇认识不足,思想准备不够充分。

(二)主观努力不够。工作中往往强调客观原因多,认为局机关人员少,干事吃力不讨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等。

(三)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太平之年做太平官、干太平事、享太平生活,难以激发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

四、整改落实情况

切入点和着力点;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是创新审计内容。要在全面提升审计成果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新路子。四是创新审计方法。要逐步实现由单一的、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绩效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等多种相互结合的审计方式转变。五是创新审计队伍建设。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为基础,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加强审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为此提出了七项措施抓好行风建设。

一是坚持“审计执法六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审计,不

断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审计执法六公开”,即:公开审计职权、公开审计程序、公开审计项目和内容、公开审计结果、公开审计人员守则和廉政纪律、公开审计机关接受监督检查的措施。并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实行“审计执法六公开”,一方面使社会各界了解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内容,监督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审计工作程序进行审计;另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保持的敬业态度,监督审计人员的审计执法行为,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达到阳光施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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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xx年3月15日至6月27日,对xx州市20xx年至20xx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我委服务业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延伸调查。根据《xxxx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xx审调报〔20xx〕6号)要求,我委认真对照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率方面。

由于20xx年、20xx年资金分二批下达,第二批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均为年末下达,导致第二批资金年末拨付率较低,影响了当年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率。我委20xx年起每年度均只下达一个批次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20xx年9月15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80号),20xx年8月22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20xx年9月,我委已向各县区预通知提前收集20xx年申报项目;20xx年1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xx发改服务〔20xx〕1号),正式开展项目收集,工作开展较往年提前了2个月。20xx年3月21日,已完成全部项目收集,并拟于20xx年3月25日-29日开展项目实地核查。计划20xx年4月拟定投资计划并上报市政府。

关于原支持项目允许在2年投资计划有效期内建设完成问题,我委已在20xx年开始进行整改。在《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中支持的项目全部为建设期在20xx年以内项目,不再支持跨年建成项目;同时,在通知中明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便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和调整投资计划。20xx年12月,我委提交拨付申请,占年度资金计划总额的78%,完成率大大超出了20xx-20xx年度年末支出率。20xx年,我委拟支持20xx年10月完成建设的项目,争取20xx年5月正式下达投资计划,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使用完成率。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项目计划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的加强和完善问题。

我委在20xx年下达当年投资计划后,按季度收集项目进展、资金到位情况,不定期开展个别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实地检查了xx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情况,并了解到融水县康田物流园、中国-百朋莲花小镇项目前期等项目进展滞后,要求融水县发展改革局、xx江区发展改革局对项目按月进行督察,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同时,我委按季度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通过项目统计表对照形式进行动态联络,核算季度资金情况,形成最终季度报表。

2.关于建立项目核查机制问题。

我委已制定《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拟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从项目背景等13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价。实地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家及陪同工作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在核查时签字确认。第三方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实地核查情况。通过实地核查的申报项目可进入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答辩,专家可根据《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现场图片资料、项目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评定项目等级。我委和第三方机构拟于20xx年3月下旬完成项目实地核查。

(一)加强项目库建设和中长期扶持项目规划编制。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业发展工作要求,20xx年我委先后整理出了《20xx年市级层面重大服务业项目库》《xx州市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20xx年我委整理出了《现代服务业项目子库(不含商贸服务)》,这些均是我委中长期扶持服务业项目库,为开展项目储备筛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委参与拟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的《xx州市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若干措施》(xx政规〔20xx〕58号)规定:一是列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可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不新增用地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二是总投资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以上措施进一步简化了项目立项手续,减少了办理时长。同时,我委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业入统企业库、行业协会库,积极与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入统企业、重点行业协会联系,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知晓度,从更多的企业和协会直接收集申报项目。

(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重视扶持项目计划的追踪问效。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季度检查核对工作和与市商务委的年末支出绩效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季度情况收集工作进度较慢的项目要求各县区逐月追踪项目进度,实在无法开展建设的及时申报调整投资计划。我委负责对年度投资计划项目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核实县区填报情况。二是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台账,按季度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整理记入台账;做好申报项目实地核查工作,请第三方专家详细填写《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并拍摄项目图片,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三是每年1月编制完成《项目申报指南》并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支持可当年完成建设的项目。5月完成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拨付。

经过此次整改,我委认真学习反思,总结经验。除不断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外,我委拟在20xx年完成对《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评审论证标准以及资金验收标准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xx区审计局对我单位“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结果文书《关于xx区“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富审投报〔20xx〕11号)。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前期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对乡镇(街道)小城镇整治项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调整立项报批,并积极协调区发改局立项。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抓紧按照程序办理“一书三证”。

(二)对规划设计重要性认识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已要求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注重项目统筹,避免重复投入和道路重复开挖。同时,继续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和指导,规范报批程序,强化项目规划管理。

(三)部分乡镇工程进度、质量存在问题。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联合区住建局开展了小城镇整治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专项督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并对已完工验收项目抓紧送审,目前第一批小城镇整治项目均已完工。

(四)项目建设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存在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召开了集镇长效管理座谈会,就集镇长效管理进行研究,并起草了指导意见,下一步将提交区政府发文并贯彻执行,切实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五)临时机构运转经费使用有待规范。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规定;规范车辆租用管理,每年提交分管区领导决策,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

(一)关于规范资金使用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年度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和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服务采购等内部控制,严格规范费用支出管理。

(二)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加快项目推进,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力争多创省级样板。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集镇长效管理,保持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调查为契机,对照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三美”建设各项任务,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全面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让美丽乡村成为大都市新型城区的最靓底色。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5年7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从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抓好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9月7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要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放在突出的位置,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深挖原因,抓住关键,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根本上堵住漏洞。12月11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加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再次提出明确要求。11月6日和12月14日,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分别主持召开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审计整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并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要切实落实整改、督促检查和跟踪检查的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共同沟通协商、合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跟踪;参与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部分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合力推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同时,市审计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实践,修订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跟踪检查、问责、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7项制度。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事项中,对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已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事项,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对一些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的问题事项,已通过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方式进行了整改。从跟踪检查的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落实责任。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并按照定人、定岗、定时限的原则,逐一整改。二是加强沟通。相关部门单位互相配合,通过召开部门间专题会议、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扩大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范围等方式,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制度。有关单位着眼长效管理,共制定或修订了28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诸多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机制,从2015年起,每季度将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市政府。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支出执行进度在部门预算管理考核中的权重。

(2)对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决算及部门决算未完整反映当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收支情况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5年底部署市级部门决算工作时,明确部门决算编制口径和编报要求,会同预算主管部门督促基层预算单位按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并加强审核,确保部门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1)对违规带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22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均已调整为查账征收。

(2)对部分欠缴税款未及时征收入库的问题,18户企业的税款已征收入库,涉及税款共计6万元;其余68户企业正在分类处理中。

(3)对部分税务分局对企业日常申报纳税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9户企业已补缴税款共计4005万元,其余18户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原因正在分类处理中。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4个获得扶持的项目实施条件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实施。在2015年项目评审中,市国资委加强了对项目实施条件的审核。

2.对1个项目的配套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市国资委已督促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了搬迁。同时,完善项目配套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复核工作。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少数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个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足额筹集的问题,截至10月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向67户单位追缴社会保险费共计348万元。对303户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问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督促96户单位完成登记办理;对27户单位实施劳动监察。此外,关于松江区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未拨付到位的问题,松江区已在2015年新农合基金预算调整中落实补贴资金,预算调整手续正在审批中。

2.对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就业促进中心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加强职业见习和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间的信息关联比对,避免非就业青年参加青年职业见习时,既领取职业见习补贴,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市就业促进中心已与个别第三方用人单位终止见习合作。个别街道已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至相关人员。

(一)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有待完善,政策受益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的问题,市地税局及各分局完善税收征管软件功能,除3户正在整改中,309户因企业注销、迁移或转为“非正常户”等原因不能清退税款外,其余12922户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对新办企业税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开设纳税人学校,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增进对政策的理解。

2.对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问题,税务部门已于2015年10月印发《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交换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务外网及外联专网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建立全市税务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已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机制;推进与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

(二)落实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声明为中小微企业;并将在今后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以及对社会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中,对供应商的性质予以重点关注。

(三)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按照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办函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议申请审批流程和费用审核等工作。

(四)部分预算单位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5个单位未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等问题,7家单位积极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作相应调账处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部分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12个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合理、调整不及时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加强预算管理的专题会议,结合各单位实际,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对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明确具体要求,并已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改进预算管理。对预算资金拨付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修订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划拨程序、比例和周期,规范拨付程序。对预算单位与投资企业经济关系不清晰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停止在下属企业发放全体在职人员劳务费等不规范行为,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停止转移收支行为;有关单位还制定了企业清理工作方案,拟按照法律程序启动公司关停注销工作。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个别单位已结合2015年国务院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最新要求,完善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服务的范围要求等。对票据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并已补缴相关税款。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记入无形资产账的问题,5个单位已将软件资产全部入账。对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合同授权等管理。

1.对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5家医院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科研项目库筛查,使用科研项目信息系统,加强对多头申报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调整、使用和监管,对已结题科研项目及时清理,督促相关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执行。其中,2家医院已对课题结余资金作调账处理;2家医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对医院自筹经费实施的大修改造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4家医院承诺严格执行大修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程序,按规定向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及报建。

3.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医院正进行资产清理或报批,办理相关手续;1家医院已作账务处理。

此外,对本市继续医学教育收费标准亟需完善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经专题研究,已起草《关于加强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费工作。

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审计局加强综合分析,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共同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对项目超概算投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拟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管,形成惩处措施;已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同时已批复调整了15个项目的工程概算。对招投标不规范及违规转分包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加紧出台《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化本市招投标管理,抓紧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工程的承发包行为。对于多计1.59亿元工程投资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相应调减。对于基础设施类等项目施工手续不完善、项目投资效益不佳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办了12个项目的相关手续,4个项目中已有3个项目采取加快推进或完善信息化项目功能模块等方式,提高投资绩效。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签证等工作的审核,控制工程投资。

(二)部分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运营维护及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系统数据或功能利用不充分的问题,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已制定了《医联工程市级医院耗材信息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并下发相关医院试行。“合理用药信息查询”功能模块已于7月份覆盖了38家市级医院,同时,建立了《临床路径系统管理维护制度》,该制度已在11家医院试点推广。

2.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等问题,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制定了《医联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相关医院将加强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管理,提高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规范性。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占用的3.25亿元贷款及资本金、拖欠的82.83亿元市属征收安置住房房款已收回;土地前期开发补偿和廉租住房转征收安置住房的出售收入,目前已上缴财政4.9亿元。本市已制定《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征收安置住房供应工作的通知》,增设了对建房协议价格进行中期评估,合理调整差价款的规定,并要求加强差价款收取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收回9个项目差价款共计2.85亿元。

2.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取消保障资格、重新审核等方式整改11户;1794套保障性住房已投入使用;收回违规出售房款及欠缴租金共计1464万元;1761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向有关部门申办房产认定手续;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启动租赁合同期限调整工作,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3.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和内容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区建设管理部门从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的角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内部联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许可证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3个项目已补办了相关监理人员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信息未纳入共享范围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同合作,推进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数据更大范围的共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供的缴费单位信息,选择了10万家进行执法检查。截至9月底,通过检查督促和人数核查,新增开户单位3.8万户,新增缴存职工20万人。

2.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发放不合规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9月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整改127笔,涉及金额共计4298万元;信息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3.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信息系统,增加操作输入时的逻辑勾联和相关操作业务数据之间的逻辑控制,解决个贷受理号重复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贷款审核系统,加强对受托银行和置业担保公司的监管。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各相关责任主体加大推进力度,45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完工,5个项目按调整计划实施,3个项目因资金和搬迁影响尚未开工。

2.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相关区均采取有力措施。对施工手续不完善的问题,42个项目中已有13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21个项目正在办理过程中。对违规分包的问题,有2家项目主管部门责成代建单位作出深刻检查,1个项目规范了合同签订。对现场材料检测、进场审核等环节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对问题材料作退场处理、对未检测材料重新进行检测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监理、施工等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相关单位对项目管理、监理人员作出调整,并及时规范考勤制度。对项目现场质量安全控制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关键工序验收手续。

3.对部分项目市级补贴资金沉淀较多的问题,经过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截至10月底,已新增下拨市级补贴资金共计13.91亿元。

1.对部分单位未按制度规定上报年度能耗统计数据的问题,2015年10月,市机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能源费使用情况普查的通知》,正对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普查。市机管局将未按要求申报的公共机构名单提供给市节能监察中心,实施节能专项监察;对未按要求填报能耗数据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市级公共机构及所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推进节能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文明单位评选等工作的依据。

2.对部分数据未上传市级平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已安排开展相关楼宇巡查工作,将未按规定上传或上传数据不完整的楼宇名单告知区县主管部门,由区县主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督促改进。截至10月底,数据上传市级平台的楼宇新增103幢。

3.对部分公共建筑未按要求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管局和市金融办,分工推进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

4.对部分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审核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13个未按计划实施或竣工的项目中,3个完成验收;3个正在验收;4个由于周期较长,需要测试夏季和冬季的系统能效等原因,等待验收;其余3个因不符合示范条件,已收回补贴资金407万元。6个申报主体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补贴资金已下拨项目实施单位或上交区财政局,涉及金额共计38万元。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4个“交钥匙”项目按进度完成存在一定压力的问题,设计图纸已全部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单位已基本确定。对7个“交支票”项目实施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制定了《上海对口支援喀什四县产业园区建设及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指导意见(试行)》的补充说明;对不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已收回补贴资金,3个进度略有滞后的项目均已完成。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申迪集团要求项目管理和参建单位严格执行《二级市政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向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明确工程签证的提交流程;加强对投资监理、施工监理工作质量管控,并调整施工监理考核办法,将工作反馈程度纳入质量考核范围。

(三)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申通集团修订《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投资限额及招投标方式;对前期工程结算不及时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上报结算,283份工程合同中已有144份上报或完成结算;建设单位承诺完善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在年底出台《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巡查反馈整改落实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2-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2-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2-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根据市审计局《20xx年xx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的审计报告》,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租金补贴任务未完成。

截至20xx年底,上级下达xx县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1219户,我县20xx年累计租金补贴发放985户,未完成234户,完成累计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的80.8%。我中心根据上年未完成的'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结合上级下达我县20xx年租金补贴发放任务,正在制定我县20xx年申报住房补贴的公告,尽快开始20xx年租金补贴报名工作。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审计组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比对分析结果,我中心及时核对了8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已将8户不符合家庭违规领取的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收缴并交回住房资金专户。

3、部分公租房后续管理不到位剩余资金未收回,没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性。

惠民小区以实物配售的方式配售住房514套,配售住房只预交了部分售房款。我中心根据审计决算结果,已开展剩余售房收缴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通知发放和售房款收缴工作,现已收回157户。

4、未建立保障房退出机制。

巡查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xx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个人巡查整改情况报告

沁阳住建局事业科:

按照沁阳市住建局沁建28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层层落实。为开展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做了动员大会。现将工作方案及总体实施方案汇报给您们。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每一位员工对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足够地认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善燃气入户检查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我公司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燃气入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入户安全检查办公室,与每一位员工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鉴于已对一般普表户进行过检查,此次我公司定于在6月30日以前对沁阳市的ic卡等高层建筑(如亚星小区、润泰小区等)和高档别墅用户进行一次集中入户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及时纠正燃气用户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及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规行为。

四、加强员工培训,建立检查档案。切实加强燃气入户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完善入户检查内容。让其做到持证上岗,统一服装,认真填写入户检查记录表,经用户签字后存档。

个人巡查整改情况报告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通过深入的学习,认真征求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交流谈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并自我剖析,使我不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认清自己今后努力方向,在整改阶段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个人整改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从自身的薄弱环节抓起,落实整改措施,无论是在理论水平还是工作能力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个人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通过深入的学习,认真征求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交流谈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并自我剖析,使我不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认清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在整改阶段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个人整改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从自身的薄弱环节抓起,落实整改措施,无论是在理论水平还是工作能力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个人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层次深,为我提供了一次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本人始终坚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地投身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始终坚持以”受教育入木三分务必对得起党,干工作精益求精但求无愧于心”为原则,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在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以实际工作检验学习成效,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为进一步干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习基本情况:在学习教育阶段,本人严格按照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办公室的具体安排,自我加压,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促进工作。认真学习了《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邓小平文选》、《论党的建设》、《现代公文写作》和《法律基础知识》,观看了专题片《牛玉儒》、《任长霞》、《焦裕禄》和《现代礼仪》,参观了兰考焦裕禄纪念馆和林州红旗渠,撰写学习笔记25000多、心得体会6篇。通过学习,自己的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明确,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同时,本人按照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结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党员先进性标准和《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结合办公室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自身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了个人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自身存在问题:按照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具体要求,本人先后与办公室10位领导和同志进行了谈心和交流,通过自我查、大家提,目前自己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宗旨观念不够强。存在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强。二是理论学习很不够。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各种理论的学习。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大多数学习是为了应付工作需要,学习不够深入,流于形式,流于一知半解。虽然在读书、讨论、写文章上投入不少,却没有真正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虽然也是学,却是形而上学的学,并没有达到学习的应有目的。如对“三个代表”的学习理解和把握上就很浅薄,对其深刻内涵知之不多。三是业务钻研不够深。认为自己已有的业务知识已经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一方面,自认为是专业院校毕业,又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不愿更深入地去钻研业务;另一方面,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四是自我要求不够高。在工作标准上还不够严格,只满足于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从尽善尽美、争创一流的高度上去把握和要求自己。有时甚至因为工作任务比较重,疲于应付,存在松懈、浮漂现象。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

以上问题的存在,最终造成自己在个别工作上的被动。问题的出现,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起来,并切实加以解决。

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举措,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始终保持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紧学习,带头学习,努力学习,刻苦学习,力求在认识上达到新境界,理论上达到新水平,素质上达到新高度,为提高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热爱本职工作,发扬奉献精神。强化宗旨观念,立足本职岗位,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做到重事业、轻得失,重奉献、轻索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满腔热情地搞好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四是坚持求真务实,努力开拓创新。光明磊落,扎扎实实,不懈进取,务求实效,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做事悟理、总结经验、提高水平。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对问题想在前、谋在先,勤思考、多虑事,想领导之所想,想领导尚未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搞好团结协作。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和同志们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事业上同干。做到对人尊重,待人真诚,为人谦虚,与大家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精诚团结。六是遵守各项纪律,强化自我约束。保持崇高气节,牢记“两个务必”,以党性自律,以职责自警,以操守自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淡泊名利,安于清贫,不为名累,不为物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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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我局于20xx年11月20日收到《xx县审计局审计报告》(xx审报[20xx]12号)。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由局分管领导牵头,一把手亲自抓整改:

1、无预算支出;

2、超预算支出.6元;

3、有预算无支出元。由于财务人员不是专职工作人员,预算与执行预算有偏差,主要是编制预算是没有全面详细的.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不严格、财经纪律意识不强,20xx年务必按照预算执行。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今后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来执行。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已经补入固定资产账。

由于档案局长期没有专职会计,多年来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所以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对。

1、把其他收入先进个人奖金作为预算收入。

2、耕地占用税列作“项目支出-设备设施费”

3、部分绩效奖列“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津贴、退休费列入“基本工资”。这些问题已经整改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知识,也希望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技能,规范化处理财务业务。

个人巡查整改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第451号}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青岛11.22输油管线泄露引发爆燃造成50多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小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公司xx输配站、加气站进行了全面安全自查。

一、自查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

各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完整,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及上墙制度完整,职工能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严重违章现象。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的各站站长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2、安全宣传和教育情况。

各站通过安全生产会议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每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参加消防演练及天然气泄漏的处置演练,并利用横幅、标语时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公司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使全体员工明确各自岗位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3、设备、设施检查情况。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掉漆、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主要位置阀门开关正常。各类压力表、安全附件均在有效鉴定期内。各种消防设施合格有效,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清晰,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电气设备的安装由专业电工操作,对易发生事故的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并检查了线路和一切电器设备,都设置了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设备防雷、防静电检测在有效期内。

加气站车辆充装现场,充装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充装前检查车载cng钢瓶是否有有效证件,气瓶表面有无明显损伤。根据现场《充装安全禁令》规定,对不合格钢瓶以及无有效证件的车辆做到禁止充装。并对外地车辆进行充装前登记工作。

5、管网巡查和管理情况。

管线巡查记录完整。针对我公司xx输配站2.1km高压管线,要求做到一周一次的管线巡查工作,并记录相关巡查内容,由站长及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在巡查工作中要及时发现为保护管道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标示是否有移动现象,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有无开挖、取土现象,以及有无建筑物和种植根深植物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公司检查小组共汇总以下问题隐患。

1、个别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培训待进一步加强。

2、输配站外线高压管网存在管道占压情况。输配站至管线接口600处(西部水电正门南侧),在管网上方修筑活动板房共计725o,此处存在重大隐患。

3、管道沿线设置的标示、标志桩有部分损毁情况。

根据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司检查小组对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形式、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提高员工规范化操作技能。时刻常抓警示教育,教育要注重成效,不达标不放过。

2、针对管道占压情况,我公司当时给对。

方下达了通知及隐患告知书并上报至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配合此次输油输气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门积极做到隐患排除工作。

xxx燃气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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