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9 00:32:00 作者:MJ笔神

实施方案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措施。实施方案对于项目或计划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下面是一些实施方案的要点和技巧。

学生作业布置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精神,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做到“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大管理提高育人质量的通知》关于作业管理要求,强化管理、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全面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发挥作业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和独立自主能力,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

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尊重学生认知规律,统筹关注学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差异性,因材施教,精准设计作业。关注作业过程与作业习惯,发挥作业教学诊断与改进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协同育人。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减负”机制,引导家长和社会在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重要载体,要强化作业与课堂教学的衔接配合,把作业作为学习活动的一部分,合理设计作业,提升教学质量。

1、制订作业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明确对教务、教研、年级组、班主任、学科教师的要求,强化过程管理。教研室要加强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2、建立作业公示制度。给学生布置的作业,需经过年级组、学科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统筹,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3、建立教师试做制度。通过教师试做了解作业难易程度、所需时间、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提高作业的针对性。

4、规范作业布置途径。教师必须面对面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得通过qq群、微信、钉钉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强制使用校讯通、app等布置作业。

5、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学校不通过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学生转达等方式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控制作业总量。

6、控制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7、规范布置程序。班主任提前组织学科教师对作业布置进行内部协调,分配各学科作业时间。各学科教师设计作业后,须经班主任合理统筹。

(三)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8、把握作业难度。注重思维发展,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超出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9、注重作业类型。注重情境创设,设计实践性、应用性、探究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提供多样化选择的作业。校外体育活动、家务劳动、欣赏文艺演出等可作为课后作业。

10、作业设计校本化。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禁止组织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

11、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与学的方式,提高课堂效率,努力做到“当堂训练”“当堂清”,“教学评一致”,利用《导学案》代替课后书面作业,少留或不留书面作业。

(四)加强作业完成指导。

12、保证学生自习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优先安排作业辅导,原则上每周至少安排5节,严禁无故挪用、挤占,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完成当天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80%以上书面作业。

13、及时批改作业。教师应按时回收作业,并全批全改、全面分析、及时反馈作业情况,提倡对学困生在面批面改中给予辅导。对于学力较强的学生可安排适当的自评和互评,对完成基础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

14、探索信息化管理作业。探索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手段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提高批改效率。

(五)建立作业监督机制。

15、注重过程评价。各学校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定期评比优秀作业。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参见《作业评价标准》。

16、加强作业视导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定期督查。教育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

17、强化督导问责。加强市、县区两级督查,将作业减负纳入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凡县区教育局、学校、教师落实不力、违反规定者,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限期整改。

(六)科学利用课余时间。

18、设置“无作业日”。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推行“班级无作业日”,每周除双休日外,周内有一天不布置作业或学科中有一科不布置作业。无作业日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劳动、亲子阅读、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兴趣活动。

19、用好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预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保护视力健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1、引导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在作业管理方面的优秀案例,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学校、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关注学校长远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做好家校共育。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沟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努力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理性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

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

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

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

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

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

歌曲演唱。

美术:

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

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小学生评价制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我校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监控与管理,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而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导向机制。

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进一步明确评价的目的和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系统评价制度的基础性工程。建立科学的小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功能和作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是评价的根本目的。

从这一目的出发,我校在学生评价工作中坚持四项教育原则:

1、主体性原则,即充分体现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重视学生自评的组织,保证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全面地发展。

2、方向性原则,即端正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办学方向。

3、动态性原则,不用一个标准评价学生,不拿一个框框限定学生,充分体现并尊重学生个性特长发挥。

4、全面性原则,即全面反映学生发展实际,反映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到达程度,各育并举,全面发展。

二、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科学确定评价内容。

我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确定了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和特长发展7个方面评价内容,每个方面又细化为几项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基础上制定出若干条全面、具体可行的三级评价标准。如“劳动素质”细化为“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劳动习惯”三项内容,其中劳动习惯又分为“养成生活自理习惯”、“主动从事集体劳动或家务劳动”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三个具体的直接评价标准。各学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根据本校实际,对评价标准中的条目进行分解。

三、贯彻发展性评价思想,改革评价方式方法。

我校从促进学生发展角度出发,大胆改革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督导性评价和社会评价有机结合,对学生素质评价进行全程监控。学校采取自评与他评结合、平时与期末结合、考试与考核结合,观察法、问卷法、测试法并用,“学生成长记录簿”、学生自己出考试题、学生评价联系卡、评价课等形式综合运用。整个评价方式为:描述化评价+等级化评价+评语。

1.建立形象化评价模式,对思想品德、心理、身体、审美、劳动、特长进行描述化评价。描述化就是按照思想品德、心理、身体、审美、劳动、特长所包含的各项内容,用正面、鼓励性语言去评价,不计分,不伤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特长的评价,可以用形象化的评价语言描述。

2.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模式,对文化素质进行等级化评价。等级化评价就是按照教育部调整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学科设置的要求,把学科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大类实行等级评定。学生成绩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需努力四个等级,进行三种方式评价,即提问评价、考试评价、作业评价。

3.改革形式和内容,推行融入素质教育目标的人文化评语。评语是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定性的评价。我们提出,教师要树立全新的素质教育评价理念,评语要采用第二人称直接面向学生,要求教师用孩子的语言,朋友的口吻,长辈的爱抚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要求评价面要宽,针对性要强,内容要具体,评价要准确,以鼓励为主。评语的基本模式是优点+鼓励。在评语中体现对学生的尊重,殷切的期盼。

4.开设评价课,进行示范性集中评价。为增强评价的民主性、科学性、准确性,扩大参与面,增强透明度,我校开设了评价课,每学期进行两次。做到人人有自评机会,有他评权利,教师综合自评、他评意见进行汇总,并在课堂上通报,征求受评者和他评者意见,以引领学生照标准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评价,找出自己的优缺点,扬长避短,不断进步,使教师能够更好地因材施教。

步了,哪方面还需努力。学校随机抽查,并选择恰当时机进行择优交流,总结评价经验。

另外,我校还建立了学校、家庭、学生评价联系卡,每周填写一次。通过联系卡使家长随时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教师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学生了解教师、家长对自己的关注,形成学生评价网络。

四、严格评价制度,发挥导向作用。

为了搞好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我们重视各项制度的建设,通过严格评价制度,发挥导向作用。

1.建立了形成性评价制度,保证评价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学校制定评估办法,成立了领导组织,专人负责学生评价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认真填写评估手册,及时与家长联系,指导学生。

2.建立了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评估工作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学生质量的评价工作。督导检查采取随机、随时、不预先通知的抽测办法,把抽测结果作为该项全年成绩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奖惩。

3.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自评制度。学校定期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讲开展学生质量评价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倡导学生投身到评价中来,认真、自觉地开展评价。努力在学生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正常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使所有学生能够在评价中既展开竞争,又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为强化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力度,我们明确规定:要将评价结果。

作为学生操行和素质评定最终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奖励的基础条件;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依据,从而提高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个方面对学生素质评价的重视程度,为推进素质教育营造了良好氛围。

明德小学2012.09。

学生评价制度

为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构建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进而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逐步建立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现遵循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依据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它将是我校新课改背景下进行学生评价的纲领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发挥评价的引导激励作用和教育功能,通过对学生基础素质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通过学生发展性评价科学检验教师的教学效果,促进教师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フ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通过学生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知识能力和谐发展,并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

二、评价原则1.全面性原则。

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每一学期的评价要注重学生一学期的表现和发展情况。

3.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评价既要看到学生取得的标志性绩效,又要注重学生在日常发展过程中的心理、道德、价值观、学习态度和创新能力的养成。

5.以促价促发展的原则。

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完善,评价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重在未来,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功能的状况。

6.诚信、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价是为了促进发展,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基础素质,因此评价要实事求是,要诚信公正,让学生通过评价正确认识自己,树立发展的目标和信忣。

三、评价体系。

(一)评价内容:主要由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成绩两个方面组成。其中综合素质由公民道德与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由学生学科课程过程性成绩和学业水平监测成绩两部分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的评价标准为:1.公民道德与素养。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2)遵守学校纪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4)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具有社会责任感。(5)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诚实守信,举止文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

2.学习态度与能力。

(1)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

(2)学习态度积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3)能运用各种学习方法来提高学习水平,养成对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

(4)能够结合所学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

(5)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3.实践与创新。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态度认真,效果显著。(2)探索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初步养成在实践中发现、探究和创新的精神。

(3)敢于探索和尝试新鲜事物,有创新思维的方法和意识。

(4)认真对待实验课程,动手能力强。4.运动与健康(1)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2)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3)树立健康意识,培养健身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5.审美与表现。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2)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3)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语言美、行为美。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根据评价标准,学期末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做出等级评价和写实性评语,评价信息由班主任登录在我校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手册上。

(二)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分别从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三)除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做出等级评价外,班主任还要对学生一学期来的成长表现做出写实性评价。写实性评价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地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以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学生今后的发展和提高进行有效的指导。

班主任还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请学生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等级评价是对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和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起,在学期末反馈给家长。

(二)每学期的等级评价结果要作为评优评先、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学校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区级、市级三好学生时,要将学生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三)可以根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情况,评选各类个性发展突出的优秀学生,让更多的学生体验成功、感受激励。

八、实施学生发展性评价的要求。

(一)实施学生基础素质发展性评价体现了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班主任、课任教师、学生、家长要充分认识实施发展性评价的意义,本着评价内容科学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和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教导、政教、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发展性评价委员会。委员会要依据本方案,组织评价实施,监督评价过程,处理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委员会下设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与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的评价小组。

(三)要把改革学生评价制度作为加强德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利契机。教师和学生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记录学生成长的足迹,要将评价作为引导学生温习过去、总结反思的教育过程,发挥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反馈信息,逐步建立、完善科学诚信的评价机制,评测结果要及时予以公开公示。

小学生评价制度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贯彻落实“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促进学生自我认识,建立自信,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激发其内在的发展动力。

二、评价的原则。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关注学习的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的多维化,从学生学业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

4、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检测与实践展示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更加重视过程评价。

三、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1、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主要内容有: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自己最满意的习作与书画作品、日记,最典型的活动杰作(参加实践活动作品等),检测卷及其他荣誉。

2、即时性评价。评价者(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即时评价。通过观察、访谈等形式,评价者在课堂上、活动时、生活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实施书面的或口头的评价,给学生以鼓舞、指导、调整。这一评价次数、时宜等因人而异,不求整齐划一。评价的内容包括:学习兴趣、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策略与能力,思维的品质、创造性、独特性、灵活性,想象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

3、展示性评价。

展示性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的结果,又要关注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一般要求,又要关注个体差异。评价时机可以以各种板报、作品(业)展览、竞赛、评比等形式安排在学习的某一阶段,也可以以期末检测为形式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4、水平性评价。

水平性评价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的学科水平性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既要进行书面检测,又要进行实践检测。每学期末接受县水平性评价检测,学校在每学期中途进行一次调研性水平检测。

技能学科的水平性评价学校只进行阶段性的(一般每学年一次)水平性调研检测,其中毕业年级接受县结业性水平检测。

(1)形成性评价结果以“综合性、激励性的评语+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中学生平时各学科的作业的评价采用“双等级”制(一方面评价作业的正确性,另一方面评价学生完成作业的态度,如书写等)+激励性批语进行,提倡教师多进行面批与个别性指导。(2)展示性评价结果一般采用“等级制”(优、良、合格、待努力)。

(3)水平性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等级”的方法进行,不论是何性质的水平检测,均不要当众宣布学生考分,更不能排名次。

(4)学科学业水平综合等级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在学期末素质发展报告书中,以任课教师寄语性的激励评价语言(主要从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等方面进行)+学科的等级评价的形式呈现(素质报告书中不公布分数)。

总之坚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习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师有信心,学生有希望。教师的评语要注满“师情”,透出一个“爱”字,点燃学生的希望之火,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则。运用模糊控制理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文化课考试,量化形式学生的学习成绩,改较精确的百分制为较模糊的等级制,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及兴趣、意志、个性、态度和习惯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项目,一律采用操行评语定性评价。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两部分组成。

品德修养:爱国、爱校、关心集体,遵守纪律、遵守公德,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注意安全、讲究卫生,文明健康、勤俭朴素,关心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知错就该,热爱自然、爱护环境,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行为习惯:在学校里说普通话,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作业;作业字迹工整,不马虎;自己机整理书包和书桌,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认真作好两操,能和别人合作,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按时起床睡觉,吃饭不挑食,喜欢读有益的课外书,不进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不乱用零花钱,爱护花草树木,饭前便后会洗手,进出家门主动和大人打招呼。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每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由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观众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涵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作到两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发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进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创设情景、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会与内化。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的评价。

1、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测验、栲栳市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1)、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识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口试、实际操作等性质评价形式。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2、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性质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指标体系。

(1)、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摸、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是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史。

期中期末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子女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子女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

1、家长评语。

2、教师、班主任评语。

等级包括:

1、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两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

2、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现。

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由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学科学业水平评价表,包括多主体评价和教师综合评语构成。将期末考试与学生的日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学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报告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学习习惯方面的情况。

学生评价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把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工作抓好抓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参与,确定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运动技能与健康状况、审美与艺术技能、实践与操作技能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制定评价方案。

2、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学习文件精神和学校评价方案,领会评估标准、步骤及方法。

3、实行评价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

4、建立诚信制度,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5、做好培训工作,定期参加培训,结合学校对本校评价人员培训,做到公平、准确。

6、实施校级监控制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和考试成绩进行实时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出现问题的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纳入年中考核当中。

8、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平时评价与学期末评价要有机结合起来。

乌什县阿合雅镇中心小学。

2011年3月10日。

小学生评价制度

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育对象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评价的依据是教育方针规定的总目标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作为评价的根本出发和最终目的。制定学校学生评价制度如下:

一、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学生成长手册。

依据小学思想品德评定手册,吸收现代教育评价的思想,融入具有时代特征的内容,体现素质教育的评价观,改变了以往学生学业成绩、学生评语相互分离的形式,整合形成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以及个性兴趣爱好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这一变化,反映出人的社会化过程,反映出学生的综合优势和潜在能力。

二、实施过程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发展性。

对学生的评价采用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个体内差异纵横比较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标准,重视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的运用。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可以确定学生与客观标准的差距或他在集体中的位置,而个体差异评价是将学生的现在与过去进行比较,或者对学生若干侧面进行比较,对表现较差学生的进步行为的肯定或表现相对较好方面的认同,从而激发较差学生的上进心,也会发现学习较好学生的相对弱的方面或退步的表现,从而促使较好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更好的促进发展。

三、评价采用多元评价标准。

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百分制、等级制和评语评价的相互补充、相互结合,充分体现各类评定方式科学性和互补性。语文、数学等科目学习情况记录栏目中,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及实际情况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及实际情况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方面采用的是等级制评价,一般由优、良、及格、不及格或a、b、c、d等表示;而在兴趣爱好的评价中,采用评语式评价,教师可以用简短的语言肯定学生的进步,或指出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所以说,这三种评价都是对学生学业凶横机评价的有效方式。

四、注重定性评价理论,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所谓定性评价,它是对不便量化的评价对象采用的法。运用调查法、观察法、分析法等搜集、处理教育评价信息,进行定性描述,作出价值判断。长期以来,对学生评价中定性评价研究一直较为薄弱,尤其是对学生期末的思想品德评语,内容单一,相互雷同,忽视了人的个性,缺乏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并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如学生评语模式的改变,使之成为学生思想、行为真实写照,形成谈心式的评语模式。促进学生各种兴趣的持续增长和良好品格的逐步形成。教师评语的个性化、具体化、系统化,使评语在促进每个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五、实行周、月、学期三段评价法。

学生每周对自己的各种行为逐天评价,小组一周一评,班级每月进行月评,学期末结合学习成绩班主任进行总评的三段评价法。

学生考试评价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抓好抓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社会代表参与,确定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运动技能与健康状况、审美与艺术技能、实践与操作技能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制定评价方案。

2、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学习文件精神和学校评价方案,领会评估标准、步骤及方法。

3、实行评价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

4、建立诚信制度: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5、做好培训工作,定期参加培训,结合学校对本校评价人员培训,做到公平、准确。

6、实施校级监控制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和考试成绩进行实时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出现问题的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纳入“两考一评”当中。

8、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平时评价与学期末评价要有机结合起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育对象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评价的依据是教育方针规定的总目标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作为评价的根本出发和最终目的。制定学校学生评价制度如下:

根据县教研室关于学生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依据小学思想品德评定手册,吸收现代教育评价的思想,融入具有时代特征的内容,体现素质教育的评价观,改变了以往学生学业成绩、学生评语相互分离的形式,整合形成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以及个性兴趣爱好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这一变化,反映出人的社会化过程,反映出学生的综合优势和潜在能力。

对学生的评价采用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个体内差异纵横比较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标准,重视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的运用。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可以确定学生与客观标准的差距或他在集体中的位置,而个体差异评价是将学生的现在与过去进行比较,或者对学生若干侧面进行比较,对表现较差学生的进步行为的肯定或表现相对较好方面的认同,从而激发较差学生的上进心,也会发现学习较好学生的相对弱的方面或退步的表现,从而促使较好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更好的促进发展。

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百分制、等级制和评语评价的相互补充、相互结合,充分体现各类评定方式科学性和互补性。语文、数学等科目学习情况记录栏目中,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及实际情况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及实际情况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方面采用的是等级制评价,一般由优、良、及格、不及格或a、b、c、d等表示;而在兴趣爱好的评价中,采用评语式评价,教师可以用简短的语言肯定学生的进步,或指出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所以说,这三种评价都是对学生学业凶横机评价的有效方式。

所谓定性评价,它市对不便量化的评价对象采用的方法。运用调查法、观察法、分析法等搜集、处理教育评价信息,进行定性描述,作出价值判断。长期以来,对学生评价中定性评价研究一直较为薄弱,尤其是对学生期末的思想品德评语,内容单一,相互雷同,忽视了人的个性,缺乏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并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如学生评语模式的改变,使之成为学生思想、行为真实写照,形成谈心式的评语模式。促进学生各种兴趣的持续增长和良好品格的逐步形成。教师评语的个性化、具体化、系统化,使评语在促进每个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学生每周对自己的各种行为逐天评价,小组一周一评,班级每月进行月评。每学期进行月评。学期末结合学习成绩班主任进行总评的三段评价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全面贯彻推进素质教育小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为学生确定个体化发展性目标。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判断学生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通过评价,不但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基础上提高,更要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

在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1、多元性原则。学生素质发展不是孤立的,而多元性的、整体的。根据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学习品质与能力、体育活动与健康等方面素质设计出多种因素,多层次评估体系,在单项评价的基础上实施整体性的综合评价,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反映学生的实际。

2、主体性原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是评价对象,也是评价主体。评价整个过程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发动、组织、指导学生进行自评、互评,调动学生参与评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评价活动成为学生自我评价、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动力。

3、过程性原则。使用中注重评价过程,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思想品德素质。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集体。

2、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意识。

3、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生活俭朴。

5、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旷课。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二)科学文化素质。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注意力集中、有钻研精神。

2、学习习惯良好,作业细致认真。

3、有毅力,能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成绩不断提高。

4、兴趣广泛,爱观察,爱思考感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5、喜欢阅读课外书籍,不断丰富知识。

6、学习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实践能力。

7、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心理、审美素质。

1、团结、合作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力。

2、情绪乐观,主动活泼,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3、胜不骄,败不馁,有了错误,勇于承认,勇于改正。

4、语言文明,热情大方,性格开朗。

5、对艺术有兴趣,并有一定欣赏美和表现美的能力。

(四)劳动技能素质。

1、生活自理能力,动手能力。

2、劳动态度、劳动习惯。

3、爱清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以上四项采用a、b、c、d四个等级评估记载。)。

(五)学业水平。

主要以“平时”、“期末”和“总评”三大方面评价,“平时”占40,“期末”占60,得出“总评”,以“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次评估记载。(其中85分以上为优,70~84为良,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生个人测试成绩只通知到学生本人,不在班级和学校公布。“学科课程成绩”还要评估学生的“爱好特长”、“参加兴趣小组活动情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以及“学得较好的科目”“学有进步的科目”等情况。这几项不能用等级评估的,则如实填写。

(六)身体素质状况。

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体育达标等情况,如实填写,不用等级评估。

(七)教师评语。

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确定等级。

2、采用记实评价测评方法。爱好特长、竞赛获奖、评优情况等项,要依据记载的实际情况评定。

1、自评。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依据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给自己写出评价性的语言——“自己的话”,并做出等级评价。

2、他评、师评。同学及教师依据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给学生写出评价性的语言,并做出等级评价。

3、由教师汇总三方面的评价结果,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学生和家长反馈。

1、要充分认识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语评价目的,联系到教育观念转变、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家长支持评价工作。

2、在评价过程中强调质性评价,全面、深入、真实的再现学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强调参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增进了解和理解,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强调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面向学生的“未来”,重在发展。

3、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实施办法、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校长负责本校各领导成员,各领导负责本校教师的培训工作,通过层层培训,明确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实施办法,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程序化、规范化,提高评价的时效性。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评价要重视自我评价和形成性自评为主;参。

加评价人员一是班主任、科任教师;二是同学、家长。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作用。评定办法采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力求使每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主动协调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结果记载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中(分1-3年级、4-6年级两个阶段),反馈给家长,并放进“学生成长记录袋”中,建立对学生评价的跟踪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政策,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其指导思想是: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定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定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各学校要首先做好20xx年即将毕业的九年级学生的评定工作。对于该届学生,若七、八年级开展了这项工作并有档案资料的,可进一步规范、完善,把七、八、九三年的情况进行综合后评定每一个学生;若七、八年级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又无法补齐有关档案资料的,作为过渡措施,可以把九年级的评定结果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对于目前非毕业班的学生,从本学期开始,参照本《实施方案》分学期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档案应从七年级第一个学期开始建立,包括《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与评定相关的证据资料等。各学校遵照区教文体局提供的参考格式,具体制作学生档案。档案应做到:式样美观实用、内容完整准确、管理规范有序、查询方便快捷。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对于初中转学的学生,转出学校应将学生档案资料密封后转出,转入学校应同时接收学生档案;对于借读的学生,原则上由所借读学校提供借读期间的相关证据资料和参考性评定等级,由学籍所在学校建立档案,并确定最终等级。

评定工作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奖惩机制,完善教师诚信记录档案,努力实现评定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掌握要领。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我区的《实施方案》和学校的实施细则,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各初中学校的实施细则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要发挥好家长委员会、学生自评和学生之间互评的作用,确保实施细则科学可行,有利于社会稳定。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操作性比较强的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搞好教师的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组织,每个初中学校除校长外,还必须有一名以上的熟练工作者,具体负责学校实施细则的培训与指导。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4]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04]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06]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与要求。

(一)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次。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三、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内容。

(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学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

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xx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xx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xx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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