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优质20篇)

时间:2023-12-16 18:27:29 作者:HT书生

通知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是组织管理、信息沟通和决策执行的关键环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篇通知样本,希望对大家在写通知时有所启发。

包头昆都仑区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和转专业认定的申请者参加)---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2.报名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申请者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提交申请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5.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注意事项。

(1)具有昆区户籍,或在昆区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工作单位保存的,确认时出具本单位编制证明或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证明)人员均可在昆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昆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昆区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昆区市民大厅四号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西南角,乘坐55路、21路公交车到昆区市民大厅)。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3)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者,除提供毕业证书外,还要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8)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两张(裁剪整齐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特别说明: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上述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院校毕业和学历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学科不符的申请者参加)。

所有在确认后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11月20日以后关注昆区政府网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发放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均合格者请于2019年1月8日到昆区市民大厅四号楼综合窗口,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补发换发证书。凡证书发放单位是昆区教育局,且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蓝底照片两张,于11月19—20日期间交至昆区教育局a座609房间进行补发换发证书,过期不候。

广西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呼伦贝尔根河市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1.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11月30日(工作日),地点为根河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办公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在资料中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要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乡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申请表(a4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印证材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非师范类申请人需提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证》。(由测试机构发放)。

(9)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提供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报名的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照片为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3.证书制作及发放时间: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20日。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领取。

做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范围、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政策方面,仍按《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辽教发[2003]89号),《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73号)和《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通知》(辽教发[2008]74号)等文件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二、工作总体安排。

全省各认定机构全部使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和认定。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开放时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时间段:

4月1日―7月18日。

具体时间安排:

4月1日―5月18日网上报名阶段。

5月16日―6月6日现场确认阶段。

6月7日―7月18日实际操作考试、认定、数据导出。

7月20日信息系统关闭。

第二时间段:

9月11日―12月8日。

具体时间安排:

9月11日―10月10日网上报名阶段。

10月8日―10月30日现场确认阶段。

11月1日―12月8日实际操作考试、认定、数据导出。

12月10日信息系统关闭。

认定工作开展之前,各地操作员要做好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的设置及参数文件生成。系统关闭前,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的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确保批量打印无误。

各认定机构要按上述两个时间段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本地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宣传并保证完成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的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要求请参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0]2号)。

2.高校接收并审查材料:时间4月16日―25日。报名结束后,各高校人事部门审查本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拟上报的个人相关材料。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6日―5月10日。各高校携本校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集中到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需上报和确认的材料与往年相同。

4.实际操作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5月下旬―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批组织各高校申报人员进行说课、答辩及面试。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呼伦贝尔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

3.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能力。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过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鄂尔多斯市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材料一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加盖公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一份由申请人放入自己档案。

(三)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蓝底2寸照片2张(规格:宽3厘米,高4厘米,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广西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时,3.5x4.5cm);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年秋季福建泉州泉港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更改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还应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将《体检表》装入档案)。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8.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10.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1.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小二寸各二张(粘贴申请表小二寸二张,粘贴体检表一寸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寸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申报学科及姓名)。

(三)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每人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另行装袋),档案袋封面(现场确认时窗口领取)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机构验证后即退回。

泉港区教育局。

2017年9月29日。

点击进入。

中国教师资格网:

年秋季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精神执行,以往的相关体检标准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表应由体检组织单位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二)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受理方式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属地办理。对于户口不在本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县区受理。

(三)现场确认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申请表是否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申请表是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4.材料整理要求:各现场确认点应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我局将在官网上同步发布《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具体事项详见通告内容。

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安排通知

申请资格种类学科时间地点地址乘车路线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语文月21日8:30―11:3013:30―16:00西北中学(初中部)人民西路107号(天府广场旁)到天府广场的车均可。(4路、58路、81路等)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音乐年11月21日14:00-17:00成都三中成都市红星路二段布后街一号3路等美术体育与健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美术设计除申请“美术设计”学科外的其他所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2009年11月21日9:00―11:3013:30―16:00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号(四川省公安厅旁)57路、109路。

注意事项: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盖有“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公章的《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进入考场。

2、请考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达指定考场,按到场的先后顺序领取考号进行说课。

3、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美术设计”学科的人员在成都三中说课!其余学科的人员在教育分中心说课。(如上表)。

重庆市秋季和春季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济社会发展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须与市认定时间一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认定指导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地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市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月5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22日。请各县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根据省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请各县(区)认真制定本地教师资格认定计划,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重庆市秋季和春季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地点。

网上报名。

3月1日-5日。

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3月1日0:00开始。

“网上报名系统”

3月5日21:00结束。

现场确认。

203月9日至11日。

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

教师资格考试。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

年4月3日上午9:00―12:00。

详见准考证。

《综合实践能力》。

2010年4月3日下午2:00―5:30和。

4日全天(上午9:00―12:00,

下午1:00-5:30)。

成绩公布。

2010年4月18日。

()。

“考试成绩查询”

年秋季安徽淮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01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2016年度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五)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申请注册,未符合条件者暂缓注册,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注册。

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安排通知

通过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以此通知为准:

1、说课时间:2009年11月21日。

2、说课地点:辽阳市第七中学。

3、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9年11月19日上午8时――11时辽阳市招考办(即现场确认点)。

4、说课内容:见附表(包括初中、高中等)。

5、教师资格证取证时间:2009年12月中旬(详见辽阳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6、现场确认时,考生自带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推荐阅读谈谈说课的'概念以及说课的基本要求。

滁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等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厦门市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对象。

(一)已取得教师资格,但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任教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专业)相一致。

(二)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单科结业证书。

(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离开教学岗位5年以上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任教学科或专业与所学学科或专业不一致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身体条件: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人应到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要求按省教育厅闽教师[2006]3号文附件1)。

(二)《申请人体检表》(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时领取);

(三)《申请人思想品行鉴定表》;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复印件;

(十)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要求(厦委办发[2002]45号)凡通过自考和成人高考途径取得的第二学历(后学历)还必须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干部更改学历(学位)申报表》复印件,或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学历认定。

(十一)本人二寸黑白免冠近照3张。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含民办)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厦门市教育局认定。

(三)厦门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的教师资格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于11月14―18日持有关材料向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厦门市教育局认定的报名地点在厦门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地址:厦门市大连兴馆1号(和平码头对面,原厦门旅游学校校址),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035405。

各区教育局应于11月20―24日将报厦门市教育局认定的申请人材料、《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送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由所在学校(单位)转告申请人。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等进行认定,不得弄虚作假。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申请条件、程序请查询《厦门教育网》,申请表可直接从网上文档下载中心的市民办事表格栏中下载,网址:

五、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离开教学岗位5年以上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任教学科或专业与所学学科或专业不一致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参加能力测试者应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一式二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组织,各区教育局应于11月20日前将需参加能力测试的名单报送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年秋季江苏昆山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1.体检隔日晚饮食以清淡为主,晚10:00以后请勿进食,保持空腹至参加体检。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体检大厅内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请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必须正反打印)。请注意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栏填上现场确认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与网报相同的小二寸证件照。

3.妊娠期申请人可暂缓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孕期结束后,应补全所缓检的项目。

4.体检报告由昆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取,我们将确保个人隐私的保密性,请勿以个人名义向医院体检中心索取报告。

5.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57537497;昆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57514822。

附件:

2017年10月16日。

点击进入。

中国教师资格网:

滁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河南省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4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类)教师资格者,务于7月10日至7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必须与将来网报时同一底版),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有关详情查看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

报名咨询电话:

源汇区教体(科)局人事股:2388912。

郾城区教体(科)局人事股:3325180。

召陵区教体(科)局人事股:3383985。

临颍县教体(科)局人事股:5851889。

舞阳县教体(科)局人事股:7136379。

市教育局人事科:599787631321215997878。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年秋季新疆青河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7日—10月20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青河县教育局三楼人教办。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两份)。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民族汉考(mh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年秋季安徽淮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二)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注册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对不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准予注册的;。

2、对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的;。

3、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注册相关工作的。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年秋季安徽淮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密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2017年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结论使用、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定期注册结论体现形式及注册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要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历史数据信息更正和证书补发换发工作;在注册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与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需要进行定期注册历史数据变更的,注册机构填写《安徽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历史数据更正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

1:

2:

3: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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