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3 21:51:04 作者:雅蕊 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总结(优秀15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便改进和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总结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技巧。

煤矿一通三防年终工作总结

2008年是地煤公司技术部的发展、理顺年,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各单位、各部门的配合下,我们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宗旨,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按照集团公司“心齐人和,重建扩源,创新提升,共同富裕”的发展方略和地煤公司的总体安排,从基础工作做起,从点点滴滴抓起,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强化现场检查和责任落实,注重服务和考核的结合,圆满地完成了上级部门以及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在“一通三防”、矿井设计、储量管理、环境保护、计量、科协、地测防治水,网络信息化的技术管理以及矿井小煤矿监管等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入了正规。

1、按照集团公司吴董事长提出的“居安思安,居安想安,居安干安,居安紧安”、“六个一”安全工作要求和“百日安全会战活动”的安排,积极组织公司各生产矿井开展了以掌握核实小煤矿的“六证”、采掘工程实际情况和排查小煤矿的“水”“火”“瓦斯”“防洪”“一通三防”等专项隐患排查活动。

2、注重加强对井田内、井田外小煤矿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小煤矿的六证、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掘现状图的收集,建立了监管小煤矿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一矿一档,档案中真实记载了小煤矿的基本采掘情况和违法查处情况,并对公司的小煤矿实行编码管理,为下一步进行小煤矿的资源整合工作奠定了基础。

3、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防尘会战和通风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强化薄弱环节的治理,进一步加强了“一通三防”管理。

二、突出“一通三防”重点,推动了矿井的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

严格瓦斯管理,有效杜绝了瓦斯事故强化了现场瓦斯检查,各单位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加大对瓦斯员的考勤、查岗力度,防止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一炮三检”制度。二是加强了重点区域的瓦斯管理力度,通风部每月通风例会对重点区域瓦斯管理进行安排,并进行检查。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了掘进工作面的合理供风。所有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特别是风筒接头、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风筒的吊挂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风筒进行统一编号,提高局部通风管理水平。

加强防尘管理,改善了矿井安全生产环境。各矿井下防尘管路全部到位,无亏欠,水幕、喷雾洒水点、隔爆设施齐全,每月对井下所有巷道进行定期冲洗,特别是第四季度公司开展了综合防尘百日会战。各矿防尘面貌有了很大改变,作业环境得到了改善。

三、“双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地测工作是矿井工作的基础,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证,是矿山的“尖兵”和“眼睛”。它涉及到矿井地质、测量贯通、防治水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只有把地测工作做得准确无误,才能保证矿井生产的顺利推进和安全发展。今年以来,我们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排除重大隐患为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指令和安全文件精神。积极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地测防治水基础薄弱、安全管理难度大等现状,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积极深入现场查隐患,堵漏洞;使公司生产矿井杜绝了突水淹面和水害伤人事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狠抓通风系统的设施、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仪器、仪表的校对,使矿井的“一通三防”基础管理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

(一)质量标准化。

(1)、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一年多来,我们根据集团公司和地煤公司的安排,按照标准逐月对各生产矿井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逐项逐条的检查和评定,并对评定考核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严格落实和考核,从而使各生产矿井顺利实现了年初制定的质量标准化等级(其中青磁窑煤矿、杏儿沟煤业一级,姜家湾煤矿、马口煤矿、东周窑煤矿二级),为2009年公司矿井质量标准化等级的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各单位按照年初的达标规划,进一步加大了标准化工作力度,“一通三防”标准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青磁窑煤矿、杏儿沟煤业为一级;姜家湾煤矿、马口煤矿、东周窑煤矿为二级。焦煤矿:停产整顿未进行考核。

一是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每月开展基础项目整治,做到有安排、有总结、有检查,达到整改一项,提高一项的目的。

二是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和规范。各矿不断加大投入,1—10月共投入资金2664万元,进一步完善了“一通三防”仪器、仪表、设备、设施等。东周窑、杏儿沟等矿对通风设施、水管、隔爆设施等实行了编码管理,标准化进一步深化细化。

三是基础资料得到完善,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报表、台帐、图纸等资料。

(二)隐患排查。

地煤公司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制定了《大同煤矿集团地煤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按照《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各矿必须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各单位按照隐患排查的程序和要求,每月组织隐患排查和隐患预测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按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1)、技术部在抓好每月一次例行检查的基础上,在节假日期间安排进行了4次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1-11月,共查出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158条。已完成整改153条,整改率96.8%。目前,公司五个生产矿井中存在重大安全水患共五条:青磁窑煤矿两条,姜家湾煤矿两条,马口煤矿一条。姜家湾煤矿和青磁窑煤矿由于受上部开采煤层积水和邻近小煤矿的影响受水患威胁比较大。

(2)、通风部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今年开展隐患排查11次,排查出问题765条。每月对查出的问题跟踪复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区域及时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单。积极治理重大隐患,各单位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共计15项,完成整改6项。其它正在整改中。

(三)、基础工作。

(1)、地测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以来,公司各矿不断加大地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设备投入,注重加强地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积极性的调动,顺利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地测任务。

(2)、“一通三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和规范。各矿不断加大投入,1—10月共投入资金2664万元,进一步完善了“一通三防”仪器、仪表、设备、设施等。东周窑、杏儿沟等矿对通风设施、水管、隔爆设施等实行了编码管理,标准化进一步深化细化。基础资料得到完善,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报表、台帐、图纸等资料。

(四)、地测地理信息。

地测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为矿井地测图件绘制与数据管理带来巨大便利。今年4月,公司和下属五个矿已全部建立了地测地理信息系统,完成储量图、地形图等相关专题图件264余张,并实现了图形动态绘制、网上传输,进一步提高了绘图速度、精度与数据传输质量,实现了地测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同时为其它专业软件的开发、应用、远程管理提供了条件。

(五)、储量管理。

为了加强各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技术部按照下发的《生产矿井储量的管理办法》,先后3次对各矿的储量进行了细致核查。

为了提高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部在今年6月,组织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储量管理集中培训。并针对公司各矿的实际采掘情况,进行了相关的业务指导,对东周窑煤矿、马口煤矿和姜家湾煤矿的采掘部署进行了合理调整,合理了矿井采掘层位,采掘盘区的衔接,从而使有限的煤炭资源得到了合理开采,充分发挥了各矿现有资源的效能,提高了各生产矿井、盘区的回采率,延长了矿井的服务年限。

四、环境保护。

1、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处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地煤公司环保工作的整体部署,以解决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认真落实“事前预防,过程控制,事后处臵”的环保生态防线。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制度、措施、考核方案,规范环保档案,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今年投资1376.27万元,扎实开展了排污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了锅炉更新改造、矿井水、生活污水的治理、矸石山的自燃冒烟以及煤场的防尘洒水等问题,使公司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2、顺利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自2008年3月起由大同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培训班至5月中旬开始填表以来,公司各单位环保工作人员,积极与大同市环境保护局普查办相关人员联系,按照污染源普查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污染源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定,取得了适宜本单位的环保数字,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对可靠的环保数据。

3、编制完成突发环境救援预案,根据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处要求,2008年5月至6月中旬,各单位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经单位领导审阅后上报了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处和地煤公司技术部,为各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的处臵处理打下基础。

4、加快企业环境建设项目的进展工作:

目前青磁窑、姜家湾、东周窑和马口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专篇都已编制完成,已上报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

五、计量。

2008年,地煤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同煤集团的安排和部署,完善了地煤公司及下属各矿(公司)、站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了各矿(公司)、站的计量及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基础资料的建立和管理,从而使地煤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良性发展的道路。

六、资源整合。

为落实集团公司“心齐人和、重建扩源、创新提升、共同富裕”发展方略及地煤公司“整合有效资源,壮大产业规模”战略目标,实现地煤公司的规模生产、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我公司根据省政府晋发【2007】35号文《山西省加快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和晋政发【2008】23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以及同煤经生字【2008】321号文《关于整合地方煤矿和省外扩源的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积极安排和开展了兼并重组地方煤矿和省外扩源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制定上报了“地煤公司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地方煤矿的工作安排”,公司和各矿都成立了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地方煤矿领导组和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职责。

2、在今年5—9月,组织人员对省内外22个有合作意向的煤矿{省内的8个(山阴1个,左云5个,忻州2个);省外的14个(内蒙古11个,新疆3个)}进行了调研,初步掌握了这些煤矿的矿井工业储量、可采储量、生产能力、现采层位和合作方式等情况,但由于在开采技术、储量、证照、资金、申报审批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到现在为此,还没有形成正式的合作,目前各项工作还在积极有序地开展。3、10月下旬,与集团公司煤炭管理公司在整合大同矿区范围内地方煤矿的工作进行了衔接,开展了对左云县相关煤矿的摸底和整合初期工作,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地推进中。

拟从左云县初定整合的26座煤矿中,择选1-2座资源、储量、矿井生产条件比较好的煤矿,作为地煤公司资源整合的突破口,先进行整合。

4.经过前期的实地调研,2008年10月17日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龙驭煤矿、滑沟煤矿和宝临煤矿签订了重组控股框架协议,10月31日分别就三个矿井生产、停产,证件和资源扩展以及与地煤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内容向公司做了具体的汇报,并以地煤经办字[2008]37号文上报了“关于重组控股山西龙驭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煤矿的请示”,现正等待批复。

5.对山阴县北山煤矿的资源整合:已在2008年9月赴省国土资源厅详细咨询的基础上,与山阴县政府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及时沟通,已按照上级资源整合政策及我公司的意见,以地煤经办字[2008]38号文上报了“关于整合朔州市山阴县老庄窝村北山煤矿的请示”,申请办理其采矿权、矿井扩建手续。

6.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金正泰煤矿:已准备按照集团公司指导和安排下,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再考察。7、11月18日,在集团公司煤炭管理公司的协调下,与拟合作的山西省静乐县双路乡元洛煤矿领导进行了有关商谈,11月25日进行了实地调研,拟在形成合作意向后报集团公司。8、11月的13日,在北京与加拿大神马国际矿业公司李向文、吴景伟先生以及该公司委托的加拿大富达投资咨询公司董长富先生,商谈了关于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哈斯勒煤田勘探项目的合作意向。

七、科技工作。

2008年,是地煤公司科技工作全面推进、成绩斐然的一年。一年来,地煤公司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技地煤”为总纲,按照“做强地煤,造福员工”的总要求,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了优异成绩。

1、煤层开采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公司的六个生产矿井,开拓、开采石炭纪、侏罗纪两个煤系的煤层,煤层结构复杂、赋存条件不一,各矿在开采薄煤层、中厚煤层、近距离煤层以及结石煤层上通过借鉴国内、省内以及集团公司矿井的先进开采经验,加强采掘现场数据的收集和经验总结,逐步形成了适合本矿井的煤层开采技术,使矿井煤层开采技术日趋成熟,各项指标趋于领先水平。

2、矿井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

一年来,公司先后完成了5个矿井的8项生产技术改造工程,新装备综掘2套、作业线5套,使全公司拥有了7套综采、4个高档普采、6套机掘,通过改造,淘汰了落后的环节系统和采掘工艺,提高了矿井机械化装备水平,年生产能力由原来444万吨提高到540万吨,工作面回收率由原来不足50%提高到80%以上,实现了集约化生产。

3、巷道支护技术逐步成熟。

我公司通过引进、推广锚索支护,成功解决了全公司矿井复合层顶板、近距离煤层掘进和综采大断面巷道的端头支护问题。近年来,又先后推广使用了锚喷支护、超长锚杆、钢带、锚索等多种支护形式和新型支护材料,探讨、试验了高强度、高刚度锚杆锚索以及锚杆钢带等联合支护,彻底淘汰了以往的单一砌碹、木支护形式,为矿井安全进行煤炭开采提供了技术保障。

4、科技成果。

一年来,地煤公司依靠自主开发的方式,多方面推进煤炭生产、安全、企业信息化的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1)、与中国矿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院校共同建立了科技创新合作关系。参加了工艺技术方案、井下瓦斯治理、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7场技术研讨交流会和中国国际煤炭采矿技术交流及设备展览会技术交流活动。

(2)、地煤公司在去年被集团公司评为科技进步先进单位,获得科技进步奖5项,技术革新奖6项,科技论文奖3项的基础上,今年共申报了22项科技成果,10月22日经同煤科技专家评审,验收通过了16项,其中列入科技进步奖的9项,技术革新奖的7项。

(3)、上报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19项,其中青磁窑煤矿2项,东周窑煤矿1项,姜家湾煤矿6项,杏儿沟煤矿10项。

5、科协工作。

八、完善网络信息化,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发挥了先进装备的作用。

数字矿山是数字地球在矿山开发中的应用,也是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而煤炭行业因其特殊专业的需求和空间数据的复杂性导致煤矿地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应用相对滞后。为了实现我公司资源与开采环境数字化、技术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控制可视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生产管理与决策科学化的信息管理,我们于2007年10月成功与同煤集团技术中心实现网络对接,在此基础上,今年重点进行了:

1、搭建了集语言、数据、视频、生产安全调度指挥、监测监控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数字网络平台,满足了煤炭生产指挥的网络管理要求。

2、正式完善运行了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井下人员跟踪定位等业务系统,提升了煤炭生产综合自动化水平。

3、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等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

4、强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要求,已经完成了地测地理信息系统、煤矿作业规程软件应用系统的建设,并制定了相关的使用管理、远程管理和考核办法,保证了公司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

5、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完善了监控设施,各矿监测监控系统按照aq1029—2007新标准的要求,运行稳定,可靠,监测系统覆盖了全矿所有生产作业地点,测点的设臵符合要求。

6、加强了现场监控设施的管理。及时对到期的设备进行了更换,狠抓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吊挂位臵,确保检查数据真实可靠。杏儿沟煤业在坚持每旬对井下探头的调校,并做到“三闭锁”,即“风电闭锁”、“瓦电闭锁”、“故障闭锁”。加强了工作面瓦斯探头的管理,对探头的吊挂进行了强化管理,吊挂不合理的给予相应处罚。马口对井下综采、综掘工作面实现了高压断电。

7、规范了监控中心的管理。各单位按照要求设立值班人员,对监控执机人员的培训,加强监控室管理,完善日常各类台帐、记录。

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1、封闭长榆河矿区及正泰矿区各采区及工作面,共打密闭50道。

2、长榆河矿区与正泰矿区贯通,并实行分区通风(20xx年7月份)。

3、封闭8#煤,优化通风系统(20xx年9月份)。

4、长榆河风井及副井关闭,调整通风系统(20xx年12月底)。

5、更换回风立井防爆井盖(20xx年4月中旬)。

6、成功进行反风演习(去年9月底、今年5月中旬)。

7、将井下所有的二寸管更换为四寸管(约4500米)。

8、购进新设备(井下掘进面安装一套防尘加压泵)。

9、开凿回风立井、开拓井下主要巷道(回风立井现有进尺约125米,e翼回风大巷掘进工作已完成)。

10、瓦斯等级鉴定(去年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今年的鉴定报告尚未审批)。

11、组建通风队组,承担井下瓦斯检查及通防设施施工及日常维护工作。

1、封闭e01工作面,调整通风系统。

2、回风立井与总回风巷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关闭现在使用的回风立井,调整后的通风系统为“三进一回”,通风方式为抽出式)。

3、购买、安装新的`主通风机,并进行风机性能测定。

4、完成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审批工作。

5、进行通风阻力测定,通风能力核定。

6、各转载点安设封闭尘源装置、主要大巷安装隔爆水槽,新建标准化测风站。

通风部。

20xx年9月25日。

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7、通风工:30106工作面备料(准备工作面通风系统调整);30105工作面注水;冲洗井下消防材料库和永久避难硐室;一号回风下山排水,轨道下山隔爆水棚清洗补水。

1.各岗位要结合危险辨识做好安全预想,并在岗前进行安全确认,确保安全作业;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加强对局扇司机上岗情况和局部通风检查;

3.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岗、睡岗,严防节日期间安全事故;

4、上下班期间注意交通安全。

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通过一个月的“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公司积极组织动员四个煤业公司的“一通三防”负责人参与活动中,并安排了四个煤业公司进行互查互纠评比,最终评比得分结果如下:嵩基煤业得分86。5,天基煤业得分86,仟祥煤业得分86,周山煤业得分84。从得分方面可以看出四个煤业公司分数都是很接近,这充分暴漏出我们“一通三防”工作做的不是很到位,四个煤业公司技术水平基本上都是在一个水平线上,没有特别突出的矿井,这说明我们以后的“一通三防”工作还要加紧做,还得常抓不懈,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当然通过本次活动发现我们四个煤业公司还是有很多优点的,首先就是态度上非常的重视认真,各煤业公司的矿长都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人员配备上遵照公司的一切安排,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的这次活动才有了圆满的结束;其次就是四个煤业公司在地面资料方面做的都是很全面,大的问题没有都是一些细节方面还不是很完善,下一步还得仔细认真的做;最后就是四个煤业公司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方面,瓦斯电、风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记录做的都是很到位,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这一点值得表扬。但是也有共性的缺点,四个煤业公司分数失分最多的都是井下问题,这说明四个煤业公司重视了地面资料却忽视了井下的现场工作,尤其在安全监控方面,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都不是很全面,井下个别地点瓦斯传感器的吊挂不符合标准,调度运行日志与故障记录个别不对照,瓦斯传感器的年检标签过期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说在以后的“一通三防”工作中要加强对安全监控方面的监管力度,使其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这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得分只是最终排名的一项工作,最终结果要综合各种情况而定,现在把四个煤业公司的详细情况叙述如下:

仟祥煤业:“一通三防”工作忽视了防灭火,在本次检查活动中,检查人员发现在13030轨道巷有工人正在进行电焊工作,并且没有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救护队人员现场监督,旁边也没有消防沙箱等一系列的灭火器材,在这样高瓦斯矿井当中这是明令禁止的,地面措施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现场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救护队人员跟班监督,周围配备齐全防灭火器材以确保施工安全,可是当时的现场只有施工人员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这是对防灭火工作大大的不重视。本来从分数上仟祥是可以拿到第二名的,但是在检查现场出现这样的问题这也说明对“一通三防”工作的懈怠,综合结果仟祥名次下降一名,在四个煤业公司当中排名第三名。

周山煤业:最大的问题就是“一通三防”机构不是很健全,由于以前的通风科科长辞职,现任科长是从安监科调过来也没有多长时间,致使地面资料方面有点混乱,内容不是很健全。尤其是这次活动中文件明确要求要在8月5日以前各煤业公司必须把自查隐患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其他三个煤业公司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完毕,唯独周山煤业迟迟没有上报,直到该检查评比的时候才拿出来,远远的超出了规定时间,从得分和综合方面结果周山煤业在四个煤业公司当中排名第四名。

嵩基煤业:在“一通三防”专项检查之前,公司韩总明确要求嵩基煤业要制定东西区风量调整方案上报给公司,但是这个方案当时只是讨论了一下,通过后也没有专门的上报给韩总,还有的是在风量调整后也没有给公司韩总做汇报,这充分说明对公司“一通三防”工作不重视。还有以前就说过嵩基煤业东区三个掘进头风量严重不足,要马上解决,在这次检查中发现东区的三个掘进头有两个掘进头的风量都是不足的,这也是对公司提出的问题的忽视。虽然在得分方面嵩基暂居第一名,但是对以上问题综合分析结果嵩基下降一名,在四个煤业公司当中排名第二名。

天基煤业:在本次检查活动之前天基煤业的安全设施验收和竣工验收都基本上顺利通过,各方面已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自然也在“一通三防”方面占了很大的优势。天基煤业在这次检查中资料并不是做的最好的,井下做的也不是最全面的,但是有一点那就是没有出现大的问题,相比其他三个煤业公司这是比较好的,综合评比中天基煤业上升一个名次,位列四个煤业公司的第一名。虽然综合评比中天基煤业暂居第一名,但是也不能骄傲自满,在“一通三防”工作上还有很多需要努力地方,还得要继续提高自身的`“一通三防”业务水平,绝对不能满足于现状,以后还得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通过本月的活动,我们从中收获了很多,但也发现很多问题,有些环节做的不到位,主要表现有:

1、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做的不够充分;

3、“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验收标准的有些内容不是很全面,可操作性不强,需增加或细化一部分内容。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的开展还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四个煤业公司之间加强了沟通,相互之间学到了很多知识,从而提高了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水平,促使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今后,要求四个煤业公司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按标准逐条逐项的整改各种问题,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公司的“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并为真正做到平安嵩基和实现全年的各项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最后综合评比奖惩情况如下:第一名天基煤业奖励10000元,第二名嵩基煤业奖励8000元,第三名仟祥煤业和第四名周山煤业不奖不罚,能源公司圆满完成此项活动奖励8000元。

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1、传达贯彻早调会精神,要求日事日毕工作持续开展,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改变作风,强化责任,做好强基管理,实现管理创新年。

2、强调员工文明行为“十条禁令”,要求每个员工做文明员工,体现石泉精神风貌,严禁在井下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破坏亮化工程、随意丢弃垃圾等行为。

3、通报突发!黑龙江双鸭山市一煤矿发生爆炸事故。

4、传达1、越是安全生产平稳的时候,越得重视安全工作,越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2、越是生产正常的时候,越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居安思危!越要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越要保证各类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5、贯彻学习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对石泉煤业六长考核会议纪要。

6、抽采工排查、维护抽采系统,做好放水工作。

7、所有瓦斯检查人员认真巡查区域内一通三防设施,填写巡查记录表;30108轨道顺槽瓦斯检查人员加强对工作面水仓施工处瓦斯检查,30108胶带顺槽注意检查掘进期间瓦斯变化情况,严格执行瓦斯预测预报制度。

8、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监督局部通风机司机交接班情况,交接班期间属于特殊时间段必须把控到位!所有人员在巷道行走,严禁走轨道中间或跨越皮带。

9、强调所有员工上下班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10、通风工工作安排:30105胶带顺槽注水泵接电试运行,30105轨道顺槽本煤层注水;地面下料2车。南翼轨道巷口运料,南翼辅助运输巷与107轨顺联巷砌筑风门;108轨顺回风联巷清理杂物、冲洗巷道。

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今年是集团公司实施“xxx”规划,实现“66996”目标,打造国内优质炼焦煤生产加工示范基地的开局之年,抓好全年各项工作,打好打赢开局之战,意义深远,影响重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全生产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下面就今年的工作做一简要总结:

以焦2号《关于深入推进瓦斯彻底整治工作,实现“瓦斯治理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的通知》、xxx通发2号《矿业集团公司瓦斯彻底整治巩固提升年工作安排》及xxx通发18号《矿业集团公司瓦斯彻底整治巩固提升年工作安排实施考核办法》的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奋斗目标为指导,全面开展通风系统和瓦斯治理会战工作,严格考核奖罚,实现瓦斯治理巩固提升的奋斗目标,消灭通风瓦斯事故。

重点工作:

1、根据“煤业公司瓦斯治理巩固提升xxx年“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以每月25日彻底排查“一通三防”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活动。

2、开展通风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在主要进、回风巷新构筑无压风门6道,消灭通风不良、微风,消灭风量达不到要求及风速超限,消灭通风责任事故。

3、开展局部通风系统隐患整治工作,各矿对照要求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排定工期、责任人,活动期全部进行整改完成。

(2)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优先装备了2*15kw对旋式风机。

(3)定做了局部通风系统双风机供风的切换三通风筒,同时对风筒实行挂牌管理。

4、开展采、掘、开工作面通风系统整治工作,矿井大巷延伸工作面共用回风联巷的制定了安全措施,编制了应急预案。

以xxx地发62号《关于下发矿业集团公司xxx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防治水“三项管理制度”和防治水工作“三专”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有掘必探”的防治水措施,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消灭突发性水害事故。

重点工作:

1、落实防治水工作“专业化管理、专业化队伍和专业化装备”的要求,配齐探放水钻机,确保每一个开掘工作面有一台钻机。

2、对探放水人员参加集团公司专业培训,做到探放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正式规范运行。

3、严格执行探放水现场管理的“三项制度”:即开掘工作面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采掘开工作面执行水情水害监测、汇报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实行图牌板管理制度,按标准化牌板尺寸、统一执行地测处下发的牌板模式。

4、完成配备两种以上探放水物探仪器,并且经过培训能够正常使用。

按照焦煤综合防尘指导意见和xxx办发82号文件的要求,强力推进综合防尘各项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抓好粉尘治理,消灭煤尘堆和煤尘灾害事故。

重点工作:

1、补充铺设了井下洒水管路约2450米、风管管路约1640米、排水管路约1180米。确保了静压洒水管路、阀门安装到位。

2、净化水幕装置安装24组以及各个转载点的喷雾洒水装置9组,使用灵敏、可靠。

3、对201运输巷、201材料巷安装隔爆水袋约5120l水,128个水袋,并对隔爆水袋实行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维护,数量、水量,达到了标准要求。

4、对各水平主要大巷、各采区进回风巷及各采掘工作面巷道进行了定期洒水冲洗,保持巷道内无浮煤,使综合防尘工作得到很大加强。

1、对主扇风机房附近的山体进行护坡处理。

2、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安装调试,将各种传感器安装到位,保证监控有效;实现风机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3、强力推进通风区各种“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执行工作。

4、抓好“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压风自救系统现已完善;监测监控、井下通信和人员定位系统试运行中,并将各种传感器安装到位,保证监控有效;同时实现风机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本年度虽然理顺了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但一些新工艺、新设施还未完善,今后通风区以防灭火、监测监控、综合防尘为重点,加强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堵塞漏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煤业公司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陈四楼煤矿一通三防

二、主持人:矿总工程师。

三、参加单位人员。

四、会议主要内容。

1、通风队汇报上月通风例会上矿领导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通风系统调整及通风设施验收情况,通报当月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及处罚情况,通报各单位“一通三防”市场化考核情况。

2、机电科通报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在籍数量;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罚情况及查处的电气失爆情况。

3、安检科通报当月安检科及公司小分队查处的“一通三防”问题及处罚情况。

4、监测队通报当月监测监控系统发生的问题及处罚情况。

5、技术中心通报科技创新情况及公司要求内容。

6、培训科通报相关培训内容。

7、其他科室汇报当月出现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8、通风队汇报当月“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需矿解决的问题。

9、各区队汇报本单位出现的“一通三防”问题及需矿解决的问题。

10、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安排相关技术、通风管理问题。

11、总工程师对本月“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解决“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方面的投入。

陈四楼煤矿一通三防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设施设备管理,全而提井矿井通风安全管珲水平,杜绝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爆破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及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陈四楼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机制。

(一)为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成员。

成员:副总矿长助理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

调度室供应科通风队企管科监测队。

供应科机电队保卫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通风队队长(兼)。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贯彻利执行工作;负责每月组织人员对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检查验收: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组织“一通三防”隐患排查,通报矿井通风安全质量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办法:负责协调解决检查、验收工作中出现的技术和其它问题。

(二)完善“一通三防”监督检查机制。通风队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并审查矿井工程设计、生产安排、措施审批等工作,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技术中心、通风队、监测队对各单位“一通三防”制度、规程、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生产单位是本单位、本地区“一通三防”设施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通风设施看护和局部通风、防尘设施、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维护工作,搞好“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各单位队长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为“一通三防”负责人。

二、各区队“一通三防”业务责任范围。

(一)采煤队、开拓队、掘进队。

1、负责本责任区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文明卫生。

2、负责本责任区内构筑通风设施用料的提升、运输,保证通风设施用料及时到位。

3、负责本责任区内防尘管路及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巷道、管路和风筒的积尘冲洗、清扫。

4、负责本工作面内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电缆的吊挂、维护;负责日常安全监测系统试验的停送电工作。

5、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局部通风管理。

6、负责本工作面内爆炸材料管理。

7、负责本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

8、负责本责任区内失修巷道的修复,保证通风断面。

9、负责木责任区内“一通三防”各项管理牌板的制作、领取、吊挂、维护等管理工作。

(二)机电队:负责主、副井(口),主要通风机房,压风机房,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内一_通三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以及责任区内电气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及维护;负责自救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运输队:负责井底车场、轨道大巷及采区轨道上、下山内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工作;负责责任区内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以及巷道积尘的冲洗、清扫;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消防材料的配备、到期材料更换、日常管理、迎检陪检以及结合通风队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配备表的修订等工作。

(四)皮带队:负责轨道大巷与皮带大巷联络巷、皮带大巷及采区皮带上、下山内“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及积尘的冲洗和清扫工作;负责本责任区内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电缆的吊挂、维护;负责日常安全监测系统试验的停送电工作。

(五)巷修队:负责维修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道内影响通风的失修巷道及本责任区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文明卫生。

(六)安装队:负责矿井消防防尘管路的安装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责任区内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电缆的吊挂、维护。

(七)监测队: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采掘工作面瓦斯断电仪的安装、调试、校验、维护、更换、拆除工作,完善矿井安全脏控系统管理制度。

(八)通风队: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爆破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完善“一通三防”各项规章制度(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旖、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盲巷管理、通风调度、安全仪器仪表使用、发放、维修等)并进行考核、落实。组织“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九)供应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爆炸材料的运输、储存、发放、销毁等工作,制定完善爆破各项规章制度,按计划提供合格的“一通三防”设备、仪器和有关材料。

(十)保卫科:负责地而消防材料库内消防材料的配备、到期材料更换和全矿井上下消防器材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供应科做好地面爆炸材料运输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十一)机电科:负责井上、下通风供电的设计、实施、管理工作,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维修、校验工作,井上、下消防洒水管路、设施的设计、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的设计,参与“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验收、交接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十二)生产科:负责完善通风系统的巷道的设计,影响通风的失修巷道的检查和维修计划的安排,“一通三防”、爆炸材料等有关材料的审批、考核,参与“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验收、交接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十三)安检科: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现场监督。参与“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验收、交接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十四)调度室: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检查,组织协调“一通三防”物料运输,参与“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验收、交接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査工作。

三、“一通三防”奖罚规定。

(一)通风系统管理。

l、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矿井通风系统或主要通风机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汇报相关领导,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未按规定汇报的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采而风量不足,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3、生产科在巷道设计时必须同时考虑通风设施修建的种类和位置,以便及时根据生产需要构筑通风设施,否则,如因巷道设计不合理造成不能修建通风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对生产科、通风队有关责任人各罚款200元。

4、巷道设计时要考虑巷道的功能,保证巷道风速符合有关要求,对因变形而影响通风的巷道要及时修护;采煤工作面两巷20米范围内巷道变形严重造成风速超限的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班长各500元。

5、巷道贳通时严格按照贯通措施施工。对不汇报就擅自贯通的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1000元;因巷道贳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对有关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罚2000元。

6、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停风的地点或贯通的老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进行封闭,否则对施工单位每次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队长、跟班队长、“一通三防”责任人各罚款500元。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盲巷,对设计人员每次罚款200元。

7、每旬按时测定矿井风量,巷道贯通、系统调整及时补测,并把测定结果报通风副总。一次不按时测定罚队长、技术队长各200元。

(二)设施管理。

l、通风设施由通风队负责构筑,修建完后按照就近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管理。安检科、通风队每月底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及时划分责任区并在安全信息网上公布。通风队必须保证每道通风设施构筑合格,否则,推倒重建,所用材料从通风队工资中扣除,并罚通风队长、书记及分管队长各1000元。

2、通风设施损坏由安检科、通风队对有关单位进行追查,除对责任人处罚外,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各500元,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加倍处罚。

3、对风门过后不关,不经通风队允许私自挪移栅栏、拆除闭墙、停开局部通风机,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1000元。

4、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杂物、设备等;主要进回风巷道擅自存放各种材料、设备;轨道运输大巷内禁止各种车辆长时间占据巷道通风断面,影响通风。否则,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

5、通风设施用料由通风队计划,将计划用料情况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交给需构筑通风设施地点的责任单位和矿调度室各一份,由调度室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将通风设施用料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挪作他用,通风队及时构筑,责任单位如不积极配合或材料私自挪用影响正常施工,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及时归还。

6、各种车场施工时必须将轨道敷设在巷道中间,以方便风门施工,发现一次轨道不居中,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500元。需要调整轨道时,由生产科下达调整通知单,旋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调整轨道,否则,每拖延一个小班,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7、正常使用的风门穿墙管在安装和拆除管路、电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用黄泥封堵,并事先通知通风队。否则,每个管、线孔罚施工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班长各200元。

8、风水管路、电缆、风筒不得从风门调节风窗或风门水沟内穿过,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班长各罚500元,并责成及时整改。

9、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检查风门开关传感器及联锁绳使用情况,如因运输,需要拆除闭锁绳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书面通知通风队,并在使用后及时恢复。对无故损坏风门开关传感器、风门联锁绳的,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罚500元。

10、井下风门自动装置设备备件、导向滑轮、张紧拉丝、钢丝绳等丢失或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每次罚2000元,列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对破坏人员罚款500元,并按严重“三违”处理。

(三)局部通风。

l、风筒的日常管理由通风队和生产单位共同负责。早班通风队负责、中夜班由生产单位负责维修、吊挂、延伸并承担相应责任,通风队负责达标检查、处理。每一处出现反接头、吊环漏挂、破口(末端两节风筒除外)或风筒末端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罚跟班队长、班长、风筒工各l00元。

2、风筒延伸时不得花接或先小径风筒后大径风筒,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跟班队长、当班班长、风筒工各罚款200元。

3、开拓、掘进队每天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装置检查试验一遍,监测队每10天对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检查试验一遍,保证风机自动倒台装置、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稳定、可靠,并有记录、台帐可查。否则,对责任单位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200元。

4、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瓦斯超限时,必须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按事故进行追查,对有关单位责任人按三级非伤亡事故处理。

5、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停掉风机,使用半年以上的风机必须在5天内回撤升井交机电科安排检修、校验,否则,对责任单位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200元。(特殊情况下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可推迟)。

6、风机升井后,机电科分管负责人要及时安排检修、校验,如因未进行检修、校验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四)瓦斯管理。

l、瓦斯检查工对本人管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设施完好情况进行班班检查、班班汇报,否则,罚款200元。

2、瓦斯检查中空班、漏检、假检,按严重“三违”处理。

3、每月由通风队对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情况及“三对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或发现一次不对照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凡上级部门或领导检查出的问题,而瓦斯检查工未提前汇报的,一次对负责该区域的瓦斯检查工罚款100元。

5、严禁擦涂瓦检牌板和其它通风管理牌板,各单位责任区内牌板被水冲掉或无故擦掉后要及时汇报通风队进行补填完善,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各罚款200元(不报责任人对责任单位跟班队长进行处罚)。

6、矿严格控制井下电气焊,井下电气焊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执行,对没有制定措施或没有按措施执行的,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现场旋工负责人各罚500元。

7、采煤工作面两巷老塘侧空顶而积超过规程规定,每次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500元.造成瓦斯积聚的,每次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2000元。

(五)监控系统。

1、正确规范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因摔打、磕碰或仪器进水、粉尘等造成损坏的对使用人罚500元。

2、瓦斯传感器末按要求进行断电实验、校正的,每少一次罚责任人500元。

3、使用安全监控设施的单位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使用、维护、挪移。没有落实到人或没有按有关要求正常使用的,对使用单位队长、书记、机电刮队长、。“一通三防”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4、由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监测数据传输中断或传感器误报警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队长、书记、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罚1000元。

5、对私自调整安全监控系统断电范围和故意损坏瓦斯传感器的,跟班队长一律撤职;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长、当班班长、责任人各罚:2000元。

6、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先完善安全监控系统,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布置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断电范围的,由施工单位提前2天向机电科、监测队、通风队进行书面申请,否则,对责任单位的队长、书记、机电队长、“一通三防”负责人各罚1000元。

7、监测队、通风队、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对知情不报者、措施不力者,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8、运行中安全监控系统及仪器由监测队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确保装置的正常使用,因检修不到位导致监测数据传输中断或传感器误报警的,对队长、责任人各罚1000元。

9、因现场管理不善,凡造成设备、仪器、电缆损坏、丢失的,按物品原价两倍进行处罚,罚款落实到责任人。

(六)粉尘防治。

l、防尘设施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加工和安装,使用时班班检查,保证正常使用,对没有及时完善防尘设施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对“一通三防”负责人、跟班队长、当班班长每道设施各罚款500元。

2、各单位保证责任范围内巷道清洁,巷道积尘及时冲刷,大巷、上下山按有关规定冲刷,否则,每发现一处积尘超标,对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罚款200元。

3、煤仓、溜煤眼不得随意放空,因检修等需要放空时必须先制定专项措施,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5000元,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1000元。

(七)防灭火。

l、各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必须与电气设备同时设置,否则,对队长、机电队长各罚500元。

2、各单位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完善情况,对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没有及时更换或没有按有关要求配备的,对责任单位队(科)长、机电队长各罚200元。

(八)资料管理。

2、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一通三防”相关资料的完善和日常管理工作,凡是上级检查时每发现一次内业资料管理不完善,对队长、书记、技术队长各罚200元。

(九)其他。

l、相关人员要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一通三防”例会,对不按时参加的每次。

罚50元,对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100元。

2、各单位要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完善队内“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杜绝“一通三防”各类隐患。日常矿自查的隐患必须按要求处理,对隐患处理不及时的每条罚队长、技术队长各100元;在上级部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每条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200元并及时整改。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评估等检查中查处的问题,每条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300元并及时整改。致使双基扣分的每扣一分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一通三防”负责人各500元。

责人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最后一名罚款400元。

41每月对组织参加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检查。

组长奖励1000元,成员奖励600元。

5、在上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对有关人员给予。

1000~3000元奖励。

附: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矿长。

1、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通风机构,配齐通风专业队伍人员和技术人员。

2、定期听取矿总工程师、经营、通风等部门“一通三防”工程计划、资金安排的汇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技措资金用于“一通三防”工程。

3、负责组织矿有关部门管好、用好“一通三防”技术装备。

4、负责组织并责成矿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一通三防”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轮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5、每月参加的“一通三防”例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工作,解决人力、财力、物力问题。

6、必须每天审阅签署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7、每年组织一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演习和反风演习,矿井发生灾变时,负责直接指挥事故的抢救工作。

二、矿党委书记。

1、配合矿长做好“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的实施。

2、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配合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矿总工程师。

l、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2、每月召开一次由矿总工程师、有关科室科长、区队队长和安全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一通三防”例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工作,协助矿长解决人力、财力、物力问题。

3、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及有关计划、设计、规程措施时,要严格把好“一通三防”措施关。

4、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合理安排“一通三防”工程。

5、组织编制采区设计及采、掘接替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一通三防”措施。

6、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不安全隐患除向矿长汇报外,还要立即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

7、重点抓好局扇停电、停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密闭、非正规采煤、通风瓦斯管理等重要环节,严防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8、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做出明确指示,并要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9、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集团公司总工。

程师审批,每季度修订一次,并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安全副矿长。

1、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负全面责任。

2、参加各类“一通三防”专门计划、设计和“一通三防”措施的审定。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矿“一通三防”设计和“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

4、负责监督“一通三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5、负责定期组织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督促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督促整改。

6、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兑现,发现问题督促处理。

7、对“一通三防”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

五、生产副矿长。

1、对分管范围“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2、参加年度“一通三防”计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计划。

3、定期组织采煤工作面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有关问题。

4、发生灾变时,按照矿长下达的命令,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六、掘进副矿长。

1、对分管范围“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2、参加年度“一通三防”计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计划。

3、定期组织掘进工作面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有关问题。

4、发生灾变时,按照矿长下达的命令,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七、开拓副矿长。

1、对分管范围-.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2、参加年度“一通三防”计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计划。

3、定期维织开拓工作面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有关问题。

4、发生灾变时,按照矿长下达的命令,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八、机电副矿长。

1、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管理负管理领导责任。

2、参加全矿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的审定,组织制定机电设备防爆改造工程计划,确保矿井机电设备性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组织定期矿井机电设备完好、“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瓦斯监控系统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督促供电、机运部门搞好机电运输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消灭电气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九、经营副矿长。

l、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措计划,及时解决、落实“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及时到位。

2、负责组织监督“一通三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十、通风副总工程师。

l、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措施的组织实施。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定,审查、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设计、通防技术措施。

3、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实施“一通三防”计划;督促、检查降阻工程计划的完成;抓好一通三防”装备的使用、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具体检查、指导通风队日常业务工作,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督促协调各业务部门,搞好业务保安工作。

5、督促、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迅速处理重大隐患。

十一、掘进副总工程师。

l、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参加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一道三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采煤副总工程师。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参加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一通三防”设。

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十三、矿长助理。

l、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处理工作。

2、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隐患日常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10、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能小于80m,不能将矸石山和炉灰场设于进风井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11、箕斗提升井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s,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和敷设消防管路。

12、在通往两个独立用风的支路中,一般不准开掘连通巷道,以免形成角联支路。采掘工作面严禁布置在ii级(角联中套角联)以上的角联支路上。

13、井下所有全风压通风的地点,均不得采用钻孔、围岩、老塘以及通风设施的漏风,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14、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做风眼使用。

15、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风眼、溜煤限均应及时充填或封闭,以简化通风系统和保持通风系统风流的稳定性。

16、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由通风队负责编制、组织审批串联通风措施,并撒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不得无措施发生串联风。

17、生产科负责对失修巷道进行认定,做好失修巷道统计工作,并按月做好巷道失修率报表。生产科要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巷道失修情况,对失修巷道及时进行维修,使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18、为降低通风阻力,轨道运输大巷内不准擅自存放各种材料、设备,特殊情况若需要临时存放时,须按企管科指定的位置靠巷帮码放整齐,其高度不得超过1m,材料临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3天,安检科、通风队监督落实。

19、轨道运输大巷内各种车辆不得长时间占据巷道通风断面,电机车及人车尽量停放在并联通风的巷道内,需升井的矿车、设备、材料运输队必须及时安排升井,向井下运送的大型设备要及时运送至使用地点,不准长时间停放在进风大巷内影响通风。

20、因生产需要进行通风系统调整时,通风队提前制定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队组织进行实施。

21、在工作面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工作面安装和生产之前调试期间或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撤除设备、材料期间,其风量要控制在400~500m3/min,回撤支架前必须安装好局部通风机,保证安全回撤。

22、矿井在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盼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

1、矿井必须有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和综合防尘系统。

3、必须设置“一通三防”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通风、瓦斯专职检查人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无专业责任死亡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无因煤层自然发火而封头封面的事故。

评估结果:

矿井煤层无自燃发火性(重庆煤科院提供xx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无需建立防灭火注浆系统,但建有井下消防洒水系统。xx煤矿完全满足“一通三防”评估必备条件的要求,“一通三防”安全评估:

一、通防管理。

1、建立健全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通防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2、做到每年根据生产接续编制矿井通风设计,并及时修改补充。每年编制安全费用计划,灾防计划和灾害预防预案,每季度总结、补充、修改一次。

3、图纸、管理资料齐全。

图纸: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监测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各项图纸齐全。

资料:通风作业计划、测风旬报表、月报表,瓦斯班报表、日报表,安全监测报表,局扇安装申请表,通防设施检查台账,炮眼瓦斯浓度测定记录,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资料,通风能力核定资料,巷道贯通措施、瓦斯探排措施、工作面安装回撤措施,月度例会纪要,反风设施检查记录、反风演习资料,瓦斯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层爆炸指数鉴定资料齐全。

4、建立以区队为主的职工培训机制,提高职工业务技能。评估结果:

各级领导、各个部门通防责任制、各项图纸、措施、报告及鉴定资料已全部建立健全。已建立各区队培训机制并在实施。通防管理符合安全评价标准。

二、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安全可靠: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独立通风;无敞口盲巷、不合理扩散通风、老塘通风、进回风平面交叉。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实行u型通风。采区变电所、井下充电室、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严格按照通风设计组织生产,严格以风定产,所有用风地点风量满足要求,风温符合规定。无超通风能力生产。

3、回采工作面系统没有与本面无关的巷道与其相连通。

4、工作面回采上下平巷与采区进、回风没有超过两个贯通情况。

5、每个采区未超过一面三头。

6、主要通风机装置完好,运行效果符合标准要求。反风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

7、局部通风的选型、安装及使用符合企业标准。评估结果: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安全可靠: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独立通风;无敞口盲巷、不合理扩散通风、老塘通风、进回风平面交叉。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实行u型通风。采区变电所、井下充电室、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符合安全评价标准。

三、综合防尘:

1、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防尘水源,水压符合规定要求。

2、落实区域管理责任,运煤系统转载点、卸载点、煤仓、溜煤眼等实现自动化喷雾。进风大巷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隔爆设施的安装符合企业标准。

评估结果:

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防尘水源,水压符合规定要求,个地点防尘喷雾、隔爆设施已按标准安装完善。综合防尘符合安全评价标准。

四、安全监测及瓦斯管理:

1、监测装备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熟悉瓦斯超限报警处理预案;能够及时处理监控系统故障、报警等事宜。

2、通风监控系统装置种类、数量、位置、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程》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掘进工作面传感器安装齐全,断电、馈电状态监测正常。所有监控模拟量、开关量每旬检查、标校一次,挂牌管理性能完好,灵敏可靠。

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设点、检查、隅角瓦斯管理符合集团公司规定,瓦斯异常区和瓦斯重点管理区装备管理符合通防技术管理规定。瓦斯报表上报、审阅及时,瓦斯探查排放符合规定。

4、配齐并正常使用了通风检测仪表,专人发放、维护,并有记录可查。按规定对安全检测、监测设备进行检定、调校、测试、维护。

评估结果:

矿井设立有信息通讯队并建有中心机房,中心机房严格按规定装备各项设施、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通风监控系统装置种类、数量、位置、安装、使用维护严格按照合《规程》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并按标准严格调校探头。安全监测及瓦斯管理符合安全评价标准。

五、防灭火管理:

1、安设有消防管路系统并设置支管和阀门;设置消防材料库,符合规定要求。

2、煤柱留设、过断层、托顶煤、放顶煤要有明确规定。评估结果:

矿井按规定建有消防管路系统和矿井消防材料库,矿井主采煤层不具有自燃发火性,矿井密闭按要求进行检查。防灭火管理符合安全评价标准。

六、装备与投入:

1、煤矿企业未按规定完成了井下“三条生命线”(防尘水管)设置。

2、煤矿企业使用的通风安全设备、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没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3、按规定提取“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计划按时完成,每年编制煤矿“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

4、煤矿通风、防瓦斯、防火、防煤尘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评估结果:

矿井按规定完成了井下“三条生命线”的设置。矿井使用的通风安全设备、工艺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一通三防”安全费用定期提取,计划按时完成。装备与投入符合安全评价标准。

根据以上各项评估情况,xx煤矿“一通三防”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通防科:

总工程师: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风机房应保障主扇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私自停止主扇运转,因突然停电等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风机房值班员应时刻观察主扇的运转情况,记录好各种参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井下永久性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由生产技术部在巷道设计时提前确定,没通风设施设计的巷道,不得随意施工。

4、通风设施的构筑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当通风设施损坏时,必须及时修复。

5、局扇安装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局扇附属设备(消音器、双回路供电、双风机自动倒台、风电闭锁、开停传感器、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等)齐全。

6、每台局扇安装时,应同时悬挂必要的各项管理制度。局扇应指定负责人员,保证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停局扇,确需停止运转时,应先通知该台局扇的负责人,有负责人通知该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风筒吊挂整齐、紧靠巷道一侧,做到接前修后,有损必修,缺环必补,有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头严密,出风口距掘进头不大于5米。回收后和备用的风筒码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

8、掘进巷道开工时,应考虑巷道贯通后风流调整所有的风门,并在巷道贯通前构筑完毕,计划外贯通的巷道,掘进队应立即通知维修队,在合适位置建立风障,避免造成风流短路。

9、由矿总工提出风量调整方案,维修队实施,对井下风量及时调整,做到合理用风。

10、井下各种标志牌由维修队负责完善,悬挂后的标志牌,由各区域卫生承包单位负责管理,发现丢失及时补挂。

11、当采面形成全风压供风系统后,应在上下巷建立测风站,并悬挂测风记录牌,采面回采结束时,应及时将测风站拆除。

1.测风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风表不少于一组,并保证读数准确。2.矿井一旬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因采掘工作面需要时,必须随时测风。

3.每次测风结果,都必须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4.配合有关领导,提供有关数据,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保证调整后的各地点供风量每人每分钟不少于4立方米。

5.每次将测风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审阅。

6.测风人员必须建立测风档案台帐,有旬报、月报报表齐全并且有主管领导签字。

矿井防治水制度一、一般规定。

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

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5.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10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

8.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

9.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

10.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二、地面防治水制度。

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三防”计划。

2.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

3.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安装好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

三、井下防治水制度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

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四、井下排水。

1.主要排水设备:(1)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2)水管:有工作和备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3)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

2.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3.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五、探放水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

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

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

(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

(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

(3)上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

(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

(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

(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

(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

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

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

六、附则。

防治水制度中不尽事宜或与《规程》规定有抵触的或本制度未到之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井下综合防尘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综合防治煤尘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综合防治煤尘实施细则:

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填炮眼,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

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30米。

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20米内进行全面洒水。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水不准攉煤。

4、掘进头向外15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

5、各运输转载点必须装有洒水喷头,保证灵敏、可靠,并且坚持使用,发现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者一次罚款10元,按违章论处。

6、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浮煤班班洒水清扫,严禁煤尘堆积,巷帮上的浮煤及时冲刷,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追究当班责任人的责任。

7、掘进工作面在条件具备时,要坚持提前煤体注水,注湿煤层,减少落煤时的产尘量。

三、打茬地点降尘措施。

1、井下各打茬地点在开工前,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喷雾装置齐全、可靠,否则不准开工。

2、打茬施工过程中,根据扩修生产的需要,喷雾必须开启使用,发现不使用,对班长按违章论处。

3、从技术上、工艺上采取措施,杜绝冒顶,避免煤大量脱落,产生大量煤尘。

4、打茬地点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及时清扫,保证无浮尘堆积(长5m,厚2mm),发现堆积一处,罚现场负责人20元,记违章一次。

5、扩修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由巷道承包区队进行班清理。

四、机电、运输巷综合防尘措施。

1、各转载点必须有可靠的降尘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或装置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时,设备不准开启,否则按违章论处。

2、发现喷雾装置完好但不使用,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记违章一次。

3、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装设风流净化水幕,净化风流。以上规定由本班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员、技术员具体落实。干部下井进行抽查落实,严格监督。

1.加强领导、建立建全防火机构。

2.完善消防系统、井下安装消防管路、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安装消防水泵。备足各种防灭火材料和设备。

3.加强火源管理,井口房、木料场附近20米内不准生火取暖、不准进行电气焊工作。

4.建立井口验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杜绝穿化纤衣服人员下井。

5.井下要使用阻燃电缆,严禁非阻燃电缆入井。

6.井下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合格、不防爆的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严把防爆关。

7.加强放炮管理,井下不准明火放炮,放炮员更不准打火试电。8.井下若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采用一切可以采用的办法直接灭火。

9.若火势较大时,要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逆着进风流方向,立即撤出人员。

瓦斯检查制度。

1、对所有检查地点,每班不少于3次瓦斯检查,对本队没有生产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2、凡规定检查3次的地点,不得集中检查,交接班后,首次检查,交接班后3小时,2次检查,下班前1小时,3次检查。

3、瓦斯检查员不准空班、漏检,如没按规定如数去检查或未按规定去检查,都视为漏检,一次罚50元。

4、co2的检查次数,随瓦斯检查次数。

5、对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专人检查,检查次数由总工或科内负责人临时规定。

6、所有瓦检员,应由从事井下采掘工作1年以上,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人员担任。

7、瓦检员对所管辖地区要认真检查,并详细填写记录牌和记录本,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当班班组长签字,否则罚款50元。

8、瓦检员一旦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

1、对于瓦斯浓度积聚低于3%的巷道,现场可采用一次排放,但排放出瓦斯、co2浓度不得大于1%。

2、当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瓦斯必须有通风技术人员现场指挥,按照规程分段排放或限风排放,在排放前撤离回风巷一切工作人员并切断电源,保证排出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3、排放瓦斯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在排放瓦斯巷道中严禁进行任何作业。

4、排放瓦斯时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看管,并采用3人两组,一组排放一组瓦检,并严格填写瓦斯排放记录,现场交接班。

5、排放后经过检查巷道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后,必须由安全员、电工、工程负责人对掘进头回风流中的瓦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恢复生产。

7、瓦斯排放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排放措施,瓦斯排放前,排放人员必须学习措施,熟知措施要求。学习人员每人都要签字。

8.排放有调度室设专指挥方可进行有计划的排放,任何人不得进行无计划的通风排放。否则,罚指挥人员,若造成事故者,还要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2.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3.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4.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5.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瓦斯报表要做到三对照,瓦斯日报表要填报及时。

2、矿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审批瓦斯现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情况向调度室通报。

3、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科长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4、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当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1、局部通风机,启动装置必须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局部通风的吸入风量,必须少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严禁吸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3、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因检修停电原因,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必须做到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严禁风筒破损,有反压边,接口严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5、每条巷道使用风筒规格要一致,不准花接,使用规程不一致的风筒时,必须先粗后细,而且中间必须有过渡节。

6、所有运转的局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不能无计划的乱停,如果须停局扇时,必须预先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止局扇。重新启动风机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开动局扇通风,反之,必须排放瓦斯后方可进行工作。

7、凡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时,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

1、对风筒及其附件的购置。必须根据掘进需要,写出计划,并标明型号、数量、质量等,对入库的风筒,由安全负责人把关验收。

2、风筒的使用必须合乎规定要求,不得挪作它用或滥用,更不得外借和私用。

3、井下正在使用的风筒,吊挂必须符合要求,平直可靠,各队负责风筒维护工作,不得有漏风现象。初期吊挂风筒时应做到布置、敷设合理,尽可能地避开转动机械,或行人、运料频繁的巷帮,以降低损坏率,延长使用寿命。

4、做好风筒的回收工作,发现残、漏风筒应及时修复,并整齐叠放在固定地点。

5、因建立风障、风门等通风设施所需要的风筒、风布,需经安监科审批后,选择损坏、无法修补的风筒使用,并建立台帐,说明地点、数量、残次程度等,报安监科存档。

6、正在使用的和库存的风筒,都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台帐,井下通风材料库必须有库容说明及风筒使用说明,安全科进行督查。每月的27日,由安全科、生产调度室对井下所有风筒进行种类和数量核查。

7、风筒的运送,必须有专人负责,以免造成遗失或损坏。

8、定期对井下库存的风筒进行整理,各型号的风筒、弯头、三叉风、风头等必须分类存放,码放整齐。

9、回收入库的风筒必须保证完好,不得有铁丝,铁钉等尖硬物和油污及其它腐蚀性物品混入,以免损坏风筒。

10、禁止以任何理由用风筒作铺垫、制背包、手袋等行为。彻底做到专物专用。

11、对新风筒的领用,必须由安监科审批,否则不得出库。

12、风筒的损坏不得超过10%的规定,否则,超出部分由队赔偿。

1、井下凡没有利用局部通风设备或其它手段进行通风的,其长度超过6m的独出头巷道都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

2、临时停风的工作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回风口处段开风筒,打好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区内的沼气和co2浓度达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达到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3、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5米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且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栅栏要钉的牢固可靠,警标设置要醒目。

4、凡封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写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封闭巷道每周应检查1至2次,凡打栅栏的盲巷应设置检查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台账。

5、一旦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部门,按《规程》规定,立即设置栅栏及时密闭,不得把电器设备、电缆封在盲巷内。

6、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接近盲巷时,以及对掘进工作面临近贯通时,在距巷道位置15米前,地测部门写出贯通安全检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排放瓦斯工作,由安监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请有关部门贯彻学习后方可贯通。

7、凡出现盲巷,矿调度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安全部汇报,由安全部安排设置棚栏堵闭。

8、安全部对矿有盲巷及贯通要严格监督检查。

停风撤人措施制度。

1.矿井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进风巷道中。

2.当掘进工作面局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进风巷道中,并在停风的掘进口设置警标,严禁进入。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立即汇报调度室。

4.当掘进工作面停风撤人后,跟班安全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并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做好记录,立即查明原因汇报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及局扇运转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当矿井或采掘工作面恢复通风时,必须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并有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并严格学习、贯彻、执行。

8.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恢复工作。

1.局部通风安装位置不合理罚款10—20元,没有管理牌罚款10元,没有责任人罚款5元,吸循环风罚款50元。

2.掘进工作面通风超过5米不接风筒罚款10—20元(超过5米不接风筒、瓦斯超过《规程》规定罚款20——30元,(或停班处理)。

3、局部通风发现一处漏风罚款5-——10元,一处不直罚款5元,一处死弯罚款5元,大小风筒不一致罚款10—20元,一处没有翻压边罚款5元,超过三个环不吊挂罚款10元。

4、不坚持“一炮三检制”及“放炮管理制度”者查出一次罚款30——50元,或停班处理。

5、永久通风设施一处漏风超过《规程》规定时一次罚款10——20元,通风设施不完善风门不能自动关闭一处罚款20——30元,风门、密闭、风障达不到建筑标准一处罚款10——20元。

6、风门、密闭、测风站无责任牌一处罚款10元、密闭盲巷无警标一处罚款10元。

7、不按时测风,记录牌内容不全,一次罚款5——10元。

8、盲巷瓦斯排放不按措施,一次罚款50——100元,并对责任人停班处理(排放报表填写不实一次罚款10元)。

9、巷道贯通不及时调整风路一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

10、各地点隔爆水棚定期进行冲刷、注水,一次不到位罚款10元。

11、通风设施不定期或不及时注入台帐者的一次罚款10元。

12、本班管辖的范围的一切隐患必须进行严格的排查落实,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若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15、完不成科内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者,一次罚款10——20元。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会议纪要

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郭建雄。

参加人员:白秋生李义张晋蒋伟李晓军杨向东及各科室负责人。

记录人:李国平。

会议内容:

郭总;结合我矿目前矿井建设实际情况,并根据“最新颁布的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将有效提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完善我矿“一通三防”各项工作来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加强我矿的通风瓦斯管理,提高我矿员工对“一通三防”的认识,提高矿井通风能力,给每一位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月中我们必须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来实现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

白总;通防科在砌筑通风设施的情况下,首先要把好质量关做一处完善一处,确保通风设施稳定、可靠、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正常运行。提高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利用班前会时间对职工进行培训。时时刻刻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必须按质量标准来操作,这样才能对我矿有着更远的发展前途。

杨矿;对我矿来说,瓦斯比较低,但瓦斯低不代表没有瓦斯,重点是看管理到不到位,若管理不到位照样会发生瓦斯事故,所以大家必须提高矿井瓦斯意识,按照高瓦斯标准化要求来作业。瓦斯员:入井后及时对矿井内的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进行检查,不得空检、漏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领导。通防科每筑一道密闭墙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来施工,按期完成任务。砌筑完毕后,必须把周围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陈矿;机电部对井下设备及时检查杜绝失爆的电气设备运行,设备的各类保护灵敏可靠,井下监控设施、设备及时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做到探头不误报、错报警,井下有问题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处理,随时掌握井下一些不安全隐患事故,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李总;监控值班员要对当班发现的监控系统故障及时汇报,上班期间不得脱岗、睡觉。涉及到井下通风设施的移动、贯通要提前制定相关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及时恢复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安全。

全省煤矿一通三防现场会材料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通三防工作,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能力,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要求,推进一通三防工作建设,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出2013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杜绝“一通三防”重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实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标准;

2、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风量有效率达到98%以上;

3、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强化甲烷传感器等传感器的调校工作,杜绝误报警。加强矿井供电管理,杜绝或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报警,2012年瓦斯超限总次数。

一、二级报警次数不超过公司控制规定、高值超限与三级报警指标均为0次。

5、矿井作业现场杜绝粉尘堆积,综合防尘工作达标,杜绝瓦斯积聚、超限作业;

6、培养锻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通风队伍。

二、重点工作。

1、与公司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瓦斯利用研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瓦斯利用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正式运行瓦斯利用项目(进行瓦斯发电)。

2、强技术、严管理,夯实瓦斯治理基础。抓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努力实现从任务应付型向实用型,从单纯教育培训向管用有效相结合,二是推进班、队长专业化,加大置换力度,考核淘汰不合格班、队长,三是扎实推进“手指口述”工作,特别是安全确认工作。

3、抓好现场管理:一是对瓦检工、监测工、抽采工现场的作假的人和事从重、严肃处理和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抓好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若有违反,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必须停止作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抓好得点区域“一通三防”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导确保安全生产。

4、开展重点攻坚,全面治理和消除“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通风系统方面主要是优化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实现分区独立通风,消除微风、无风等。

防灭火方面。

要抓好密闭管理,构筑要及时、质量要可靠、消灭漏风。

随矿井技改井巷工程,建立健全综合防尘洒水、消防系统,严格做到防尘洒水管理管路系统完善,各项综合防尘措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定期冲洗、刷浆,消灭煤尘堆积;淘汰和更新防尘设施设备、仪器、仪表。

4、贯穿质量标准化主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

一是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整顿劳动组织为现场管理提供保证。二是坚持通风管理六到现场。即:调整系统、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增补设施、风量调整、处理隐患问题,通风主要干部必须亲到现场指挥。三是牢固树立“通风无小事”的观点,坚持“问题不过夜,处理在当天”,以高度负责、精准求精的态度从严要求。四是坚持使用管理好“一通三防”安全准备,对现场管理不到位者,进行严肃处理。

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管理干部、通风、安监科要加大对“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紧紧盯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点,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监察。

四、重点工程。

1、第一季度底前结束对所有通风设施的改造工作。

2、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系统改造,完成井上下管路的运输、铺设及钻场钻孔的布置及钻探和连接,按规定对各新掘巷道钻、钻孔的布置、钻探、连接和抽放。

3、按计划于一季度底前完成产量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验收,保证正常运转。

4、按计划于一季度底前完成防尘洒水、防灭火系统、通讯和救灾避险的建设。

5、完成2013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上报审阅。

7、加强通风日常管理,按规定购进各类通风监测监控设施,并按时调校。

五、保障措施。

1、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加大瓦斯专项治理的投入。

2、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瓦斯专项治理负技术总责,建立以总工程师负总责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加大对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为瓦斯专项治理提供技术保障。

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群防群治。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4、煤矿“一通三防”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大安全投入,改善装备水平,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实现矿井标准化建设的动态达标。

5、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接受上级煤炭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对排查隐患,要逐条逐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做到有落实有整改,有验收。并按照省煤炭工业局统一规定,建立安全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专档、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公示、公告制度,对于一般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治理责任人,制定措施,落实治理资金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认真做好本矿“一通三防”工作。

xxxx煤矿。

2013年1月5日。

“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通防部紧紧围绕我矿的安全工作思路,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一通三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开展。“一通三防”工作做为我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通防部狠抓现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经过矿各级“一通三防”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一通三防”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现将20xx年度通防部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安全法规,提高学习力度。

通防部按照矿安排,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和矿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深入开展。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强化业务技能的学习。

(二)强化措施监督,狠抓措施落实。

现场管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关键,只要及时查出隐患,才能保证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为此通防部全体人员在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积极深入,查找问题和隐患,并对井下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跟踪监督。现场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有利于消除隐患,也有利于加强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保证,20xx年度“一通三防”工作没出现任何事故。

(三)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以优化通风系统为重点,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2301工作面回采结束,东翼轨道下山停止掘进后,及时调整该区域的通风系统,确保全矿井风流稳定、可靠。

2、强化质量标准化工作。20xx年以来,通防部以质量标准化的标准为标准,开展了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综合防尘、防灭火、通风设施等专项检查。确保在集团公司每季度开展的“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和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中取得了好成绩。

3、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按照上级和矿的安排要求,矿井于4月份进行了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锻炼了通防队伍,检验了矿井抗灾能力。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通防部于8月份委托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公司对矿井进行了通风能力核定工作,核定结果为129.4万t/a。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通防部于8月份组织通巷工区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矿井瓦斯最大相对涌出量为0.48m3/t,矿井瓦斯最大绝对涌出量为0.87m3/min;矿井二氧化碳最大相对涌出量为0.65m3/t,矿井二氧化碳最大绝对涌出量为1.17m3/min,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4)参与编写了《20xx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20xx年度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工的培训与学习,杜绝了瓦斯检查工作中空检、假检和漏检现象。防尘工作稳中求进,采煤工作面采区长壁注水,掘进工作面采区快速短壁注水。从源头上进行了有效的治理。防火工作是我矿通防工作的重点,20xx年以来,矿井加强了防火力度。2301、1309工作面搬家期间,采取了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了自然发火事故,确保了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工作面的顺利回撤。

5、工作中主要不足:通防各种设计不规范,尤其各种通风设施的施工没进行规范设计。通防工作缺少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推广比较欠缺。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通防部精心组织,编写各项措施与计划。于第一季度进行矿井反风演习,于第二季度组织一次通防救灾演习。于第三季度完成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2、进一步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加强矿井瓦斯治理、防尘与防火工作。尤其是做好2304工作面搬家期间的防火工作。确保工作面搬家期间不发生自然发火现象。

3、进一步完善“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一通三防”内业资料和业务技能的学习。确保20xx年全年矿井不发生通防事故。

4、进一步规范“一通三防”内业资料,规范各种设计。对各种通防设施的施工,包括风门的砌筑,密闭墙的砌筑,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的调整,进行专门的设计。

5、20xx年由通防部组织,每月进行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实现安全检查的闭合管理。

6、通防部每旬组织相关单位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存档备查。

7、组织部室参加各种业务的学习。积极推广煤矿通防新技术、新工艺。

通防部20xx年12月6日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规定。按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第二条各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第三条必须严格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各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按旬报矿(井)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按月报送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同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四条各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3处,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仪及其断电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有瓦斯喷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

第五条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供风,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总进风量比不得大于110%。落实巷道维修力量,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矿总工程师每季、安全副总(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科区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必须坚持“有掘必透”的原则,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开掘其它巷道。

第七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防火墙、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由通风部门提出,编制必要的施工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可视窗(硐室除外);主要风门必须纳入监控;主要通车风门必须实现自动化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道内严禁设置风门;严禁电绞绳过风门。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严禁非正规回采。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无全负压通风系统时严禁带炭回采。

第九条初次放顶时,采煤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进回风隅角必须及时拆除顶板锚杆螺母并剪网、悬挂风障,做到严密不漏风。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时,应强制放顶或悬挂风障。

第十条各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采区设计,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第十一条矿井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扇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二条各井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及时增补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新安装的主扇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统一砌筑后,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包保,落实责任。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和后备瓦斯检查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标准:

1、瓦斯员员要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通风工区管理制度,凡违反者每次扣5分。

2、瓦斯员工作必须服从单位及班长的分配,凡不服从者,每次扣5分。

3、瓦斯员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否则每次扣10分。

4、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凡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

5、瓦斯员现场必须及时准确填写瓦斯手册和记录牌,凡发现漏填或填错者,每次扣5分。

6、瓦斯员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等现象,每次扣20分。

7、瓦斯员不按规定进行班中汇报,发现不了现场通防存在问题的,每次扣5分。

8、采煤工作面不挂风障者,不督促施工单位超前回料的,每次扣10分。

9、掘进工作面空风袋、风袋质量差,停风不撤人、恢复通风前不检查瓦斯的,每次扣5分。

10、对采掘工作面干打眼、不使用水炮泥、综合防尘措施不使用等现象不加以制止也不汇报的,每次扣5分。

11、凡不监督采掘工作探头挪移,造探头损坏或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12、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不检查、发现损坏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10分。

(二)考核方法:

以每个瓦斯员的累计扣分为依据,扣分最多者即为最差瓦斯员,三井通风部门要做好打分和月度累计工作,季度考核一次,矿每年将对最差瓦斯员实行末位淘汰。

第十五条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实行“五合一”管理制度,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一名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

第十六条瓦斯员在现场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报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员的指挥。

第十七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经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的检查地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名称、工作人数、检查时间、检查次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人等。

第十八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按时上报。采掘工作面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其它可能涌出和可能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和瓦斯异常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

第十九条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个点,必须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记录本和现场的瓦斯牌板上,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并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每班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随时汇报,并有记录可查。瓦斯检查员第班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对瓦斯断电仪探头校验至少三次,并有记录可查,二者显示值不一致时,以高显示值为准,两者读数误差大于0.2%时,必须在8小时内进行处理,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停用瓦斯断电仪。

第二十条井下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分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主。放炮现场必须填写“三人连锁放炮制”交接表。此表每班由炮管组发给放炮员,班后由放炮员交给炮管组保存、备查,若发现表内有不签字或漏项不填者,炮管组负责追查,并将追查情况提交矿安全办公会处理。放炮警戒牌、放炮命令牌、放炮牌分别由炮管组、调度室、通风工区在工前会上发给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必须按时到指定部门领取相应的牌子并在班后及时交回。

第二十一条瓦斯检查员必须在采掘工作面电话附近进行交接班,交接双方同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通风值班室也可实行反调度交接双方,并有记录可查。

第二十二条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井的必须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必须立即进行研究处理;矿(井)调度负责人将领导指示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管理,工作面回风隅角应超前进行回料,不得滞后于采空区切顶线,防止瓦斯积聚。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5%时,回风隅角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达到0.8%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立即进行处理。严禁利用矿井总风压通过风管或风筒引排上隅角瓦斯,严禁在工作面一侧(包括进风巷)采取增阻办法利用均压原理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严禁采用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安设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办法强制稀释瓦斯。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规定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值班领导口头同意,由通风工区值班领导口头传达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若排放瓦斯风流直接引入回风系统而不流经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安全出口的,排放瓦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闭墙内巷道恢复通风必须制订探、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需排放瓦斯的,严格按排放瓦斯有关规定执行。

如何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度重视和坚定不移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具体体现。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是有效遏制煤矿事故频发的保证,对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牢固树立长期奋斗思想,坚定不移地抓好“一通三防”工作。随着国家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大,全国煤矿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一些国有大中型煤矿事故率特别是“一通三防”事故率有所下降,但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重,在煤矿的伤亡事故中,瓦斯事故屈居榜首。这反映了“一通三防”工作基础薄弱,“一通三防”工作任重而道远,责任重大,万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我矿必须保持不骄不躁、牢固树立长期奋斗目标,克服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脚踏实地扎扎实实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二、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十二方针”,推进“一通三防”工作。国家安监局提出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对我们煤炭企业治理瓦斯工作很有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防止瓦斯事故发生始终是煤矿生产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这一方针。

1、严格以风定产,坚决杜绝微风作业和无风作业。加强通风系统的合理配置,保证矿井通风畅通风量充足。

2、强压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严格瓦斯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好瓦斯抽放技术和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3、加强对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装备,监测监控好瓦斯,为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信息。

保证“一通三防”的资金投入是搞好“一通三防”的物质基础。首先要牢固树立不论企业经营如何,始终要把“一通三防”工作放到一切工作的首位,“一通三防”资金投入不能少,更不能挪用,必须专款专用,资金投入到位是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的首要保证。其次,从通风核定和预算入手,对不合理通风系统进行改造;对通风设施的构筑要严格标准施工,该密闭的巷道必须密闭,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跑风漏风;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要跟踪监测,对矿井监测系统不断进行更新、补充改造,保证监测的稳定可靠。

四、铸造一支过硬的通风专业队伍,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关键是要有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作风踏实的专业队伍,通风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这支队伍要具有敢于坚持原则,善于科学管理的综合素质,能够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深入危险区域排查隐患,合理解决“一通三防”棘手问题。

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严格责任制是基础,强化现场管理是关键。依据我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明确全员“一通三防”管理职责和义务,理顺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关系,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通过责任制规范人的行为,为消除隐患,营造安全氛围,提供制度保障。深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点地点,盯住突出问题,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使“一通三防”各项制度在现场得到落实。

微风作业就是事故,是正确接受事故教训,彻底杜绝瓦斯事故的需要。当作业场所因通风设施损坏或设施构筑不及时等其它原因出现微风时,工人们就不会坐等瓦斯员确认瓦斯超限后再撤人,而是主动撤出微风区域及时向调度室或有关矿领导汇报,从而使隐患得以及时处理。用微风作业就是事故的观点教育职工,便于职工更直观地看到“一通三防”中瓦斯治理的本质,知道防治瓦斯不是小事,深刻认识到防治瓦斯从你、从我、从大家做起,构筑起安全防线,自觉地爱护通风设施,自觉地反馈通风系统方面的信息,形成瓦斯管理全员参与的局面。

“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一通三防”搞的好与坏,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关系到矿井的安危,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发挥企业各部门的职能,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协调配合,推动“一通三防”工作的发展。通风区、技术科应从巷道设计上把关,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机电科要从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入手,严把设备的进货关,验收关,提高“一通三防”装备水平;安全科要把“一通三防”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对高瓦斯区域要盯在现场加强监察,加强对“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和事故责任的处罚;教育科要做好“一通三防”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形成全方位参与到瓦斯治理之中,通过大家团结一致,协作配合的共同努力,推动我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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