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个人委托书范文(15篇)

时间:2023-11-02 08:22:28 作者:笔尘 购房个人委托书范文(15篇)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购房不仅是个人需求,也是社会需求。接下来是一些购房专家的分析和观点,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购房思路和策略。

购房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购房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护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月/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

个人购房委托书

我委托人_______与受托人_______系夫妻关系,现我们欲购买位于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办事处长城路“锦丽华庭”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的房屋,该房屋为我们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现我因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购买该房屋及按揭贷款等相关事宜,特委托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代为我办理以下事项:

一、以我的名义与上述房屋开发商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并领取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以我的名义向上述房屋按揭行申请贷款及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并以我委托人的名义以上述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与按揭贷款行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及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办理上述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三、授权按揭贷款行查询我的相关资信。

四、应按揭贷款行要求,就上述房屋投保相应险种。

五、受托人代为在贷款按揭行开立我名下的通存通兑储蓄卡和储蓄存折,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六、受托人有权就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材料和所产生的正当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委托人:

受托人:_______。

购房个人委托书

委托购房是件重要的事,除了委托人必须找靠谱的以外,也要好好的准备一份。

委托书。

作为委托人的证明。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个人委托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人(购房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系_________关系。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商业城的商业营业用房一层(登记_________名下,使用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虽登记委托人_________名下,但均由委托人_________个人出资购置。基于上述特殊情况,对上述房产产权委托人、_________签订了《婚后财产约定书》并办理了公证【有(20xx)x证字第10001《。

公证书。

》为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因日常事务都很繁忙,为避免日后处置上述财产时会发生不必要的异议,也为了慎重起见,特全权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上述房产下列事项: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前去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在办理上述手续中,依本授权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与本人亲自签署的同样有效,本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在_________购买/出售/出租本委托人名下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购买/出售/出租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_________项(共计_________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护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欲购买房屋壹处,该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号,丘(地)号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到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手续,特委托_________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有关事宜:

1、签订上述房屋的。

买卖合同。

2、支付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款;

3、验收上述房屋,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4、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缴纳相关契税、手续费等费用;

5、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受托人_________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_________月/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房个人委托书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在_________购买/出售/出租本委托人名下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购买/出售/出租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_________项(共计_________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授权委托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的条款。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贷款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所列各方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基于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借款。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借款用途。

1.2.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

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先决条件。

2.1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借款提取。

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提款回转。

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每期还款额=———————————(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债权债务转让。

6.1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7.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7.6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费用的,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依据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不得划收的账户除外。

7.7当借款人、保证人、抵押物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8接受贷款人的贷款管理检查与监督。

7.9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

(3)售房人无法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4)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

(5)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7.10借款人实施下列行为,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可以参与实施:

(2)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7.11借款人不以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不从事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7.12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借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借款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

7.13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和担保人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7.14借款人需要转让所购房产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7.1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各方约定行使其他权利、履行其他义务。

第八条合同中止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担保。

第九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三十一条。

9.1保证。

9.1.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9.1.2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1.3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9.1.4保证人声明、保证和承诺:

(1)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4)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保证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7)保证人变更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保证人应提前十五日通知贷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相应债权保全措施。

(8)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抵押。

9.2.1抵押人与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列财产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抵押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尚未办妥,则“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等尚不能确定内容在本合同签订时不需填写。

9.2.2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9.2.3抵押人声明、保证与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可依法流通或转让;。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6)抵押人发生或知悉7.9和9.1.4(4)所列事件时,将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7)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9.2.4抵押物占管。

9.2.4.1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抵押物,贷款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9.2.4.2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需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9.2.4.3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9.2.4.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9.2.5抵押(预告)登记。

9.2.5.1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述财产设立抵押,抵押人、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配合贷款人按相关登记管理机构规定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抵押人、借款人的协助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3)按贷款人通知时间到登记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办理登记。

9.2.5.2抵押物的预告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预告登记后,自抵押物权利证书办妥之日起,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期限内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9.2.5.3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在抵押物办妥房屋权属证书前,将所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同意在办妥抵押物房屋权属证书后,办妥抵押登记前,将房屋权属证书及所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

9.2.6抵押权转让。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抵押权。贷款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2.7抵押权的实现。

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担保期间,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7.2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2.7.3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2.8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10.2.8.1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9.2.8.2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9.2.8.3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9.2.8.4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9.3阶段性保证担保+抵押。

借款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房产做抵押的,由第三十一条约定的阶段性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除阶段性保证人按第三十五条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外,其他有关保证和抵押的约定按9.1、9.2约定执行。

违约责任。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1.1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壹佰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11.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提前行使担保权,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并有权在遭受损失时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全额赔偿。

(1)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

(3)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4)借款人、担保人声明不实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或担保权实现的情形。11.5如借款人对其家庭范围内房产套数声明不实,贷款人有权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适用的利率进行调整,该调整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生效,并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2)向借款人追缴应付未付借款利息。应付未付利息金额为,依调整后的借款利率计算,借款人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内应付利息金额与已付利息金额的差额。

11.6非因贷款人原因造成房地产权属证书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或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申请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提出,或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的,借款人、抵押人应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对借款剩余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伍的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上述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1.7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与保证或其他约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1.8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住址:

委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住址: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来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房地产买受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附录中所列第项(共计项权利),受托人转委托权。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购房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 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 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 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购房委托书

国籍:________。

电话: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

现住址:_______。

证书名称和编号: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电话: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

现住址:_______。

证书名称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本人因回国不方便,现委托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前往____办理购房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签订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3.支付购买价款及相关税费;

4.申请领取产权证、相关权属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入住手续及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6.处理物业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事宜;

当受托人处理上述事项时,我们承认按规定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与我们自己签署的文件一样有效。

受托人代表我们处理上述事项时,有权委托(填写与否)。

委托期限:上述事项处理完毕后,委托自动终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购房委托书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北京市____区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____,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_________。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第___号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购房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方:

一、委托人现委托部为我购置房产一套。

二、委托人但凡经本公司介绍的购房信息,如能就此达成协议,委托人应在达成协议后缴纳1.5%的'效劳中介费。

三、如委托人不能就此达成购房协议,不得擅自私下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或告知他人成交〔包括其配偶、亲属、朋友及代理人〕,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在其他中介成交。否那么将视其侵犯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委托方有权向委托人按原定收费标准的五倍向其提出赔偿,就此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全部承当。

四、特别提醒:委托人承诺,已阅读本协议条款,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无任何理由解释自己的侵权交易行为。

五、委托方提供的购房信息具体如下:

委托人:

受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经办人:

购房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护照编号:。

受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人---欲购买房屋壹处,该房屋坐落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号,丘(地)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人因【原因】,不能亲自到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有关事宜:

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支付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款;。

验收上述房屋,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缴纳相关契税、手续费等费用;。

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受托人---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月/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购房委托书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是____关系。本人因购买__________________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向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分行申请按揭贷款,现我委托杜全芳代为办理与借款有关的各项事宜,具体包括如下:

1、作为本人的代理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办理本人归还借款,提前还款等相关事宜;

4、作为本人的代理人签收银行送达的与借款有关的各类文书(如催款贷款通知书等);

5、作为本人的代理人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类与借款有关的`诉讼文书;

9、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办理前述1至8项以及与借款有关的其他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时在有关部门所签署的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有效期限:

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__日。

购房委托书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欲在 购买住房一套。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

购房委托书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有住房一套坐落于xx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房证地址,必须一致),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房证号。现我们决定出售上述房屋,因不能亲自办理卖房手续,故我委托我的丈夫(或者妻子)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我办理上述房屋出售的一切事宜,并有权签署相关文件。

3、代为接收卖房房款(开户转款),如需资金监管,则办理银行资金监管及解冻手续。协助买方签订借款合同。

4、如房屋坐落地址变更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并领取新证;

6、支付相关税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7、代为查询、调取房屋档案相关信息。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由我享有与承担。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___________年。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购房委托书

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

受托人:_____,性别,出生:_____19年月日,

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

一、选定房号,签定购房合同,支付房款及办理其他与购房有关的相关事宜。

二、与按揭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包括填写相应的贷款申请、划款委托书、代为承诺我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担保责任时,愿意依法接受强制执行、查询我委托人的资信等)及其他与按揭贷款相关的事宜,办理相关公证、担保等事宜。

三、在评估机构及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评估,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及正式抵押、担保登记等一切相关事项。

四、代为变更或注销、设立新的.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抵押登记。

五、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共有权证》等相关权证,办理交房相关手续。

六、领取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

七、根据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到房管局办理住房备案信息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关费用我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_____自本委托书签署后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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