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模板13篇)

时间:2023-12-02 05:48:14 作者:纸韵

招标是一种规范化的采购方法,确保公平公正的资金使用。如果您对招标评标过程中的技术评审有疑问,以下范文可能会给您一些帮助。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法定代表人:安××。

联系电话:8807××××。

受托人。

姓名:章××。

性别:男。

移动电话:1390110××××。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11010819660101××××。

所在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

委托事项:建设项目。

(性质或内容):×××××道路工程。

建设位置:

起点:(位于)海淀区(县)百善乡(镇)(村)路(街)。

途经:昌平,顺义区(县)。

止点:通州区(县)马驹桥乡(镇)(村)路(街)。

授权范围:兹委托章××为本单位建设项目代理人,全权办理×××××道路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手续的相关事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授权期限:20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或签章)。

授权单位承诺:。

承担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定开展办理有关规划事宜中的法律责任.20xx年9月30日。

注:受托人提交本委托书时,须同时提交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五)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 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1.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帐、报销、付款、报账、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3.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开支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务手续。

5.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帐、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额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6.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帐。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的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管理的要求,根据豫价协[2015]16号文件,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标书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

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理、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 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 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2

甘肃中宁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 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

第二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二十二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三节 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都必须认真做好合同和标书文件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本公司的合同和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建立档案。每一份合同和公司证件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或证件包括正本、副本及附件,证件的使用记录,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人员证件集中保管,要有交件人收件人签名,使用人签名,并配合人员档案使用。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底、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每周审核,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在每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

3

甘肃中宁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用人实行项目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一人多能,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二十七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由总经理批准聘任。

第二十八条 新聘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经理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试作期间的工资,由经理确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 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并将月工资按实际应出勤天数折合成日工资核算。 第三十二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部门经理发放。

第三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六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员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4

第三十八条 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九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四十条 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二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节 考勤

第四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并每日将考勤结果公开。

第四十四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经理审查,并以此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第四十五条 考勤办法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实行每周6天工作日,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四十六条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七条 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五十二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人员

第五十四条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五十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五十六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计划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财务人员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提高效益。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第四十五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四十六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十七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保管慎重,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一定有用章记录。

第五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五十一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每周终要会同经理盘点一次,结算清帐目。

第五十四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发票应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六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七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节 工资及奖金

第五十八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岗位和职责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经理审定。

第六章 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六十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贯彻好公司的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二条 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二节 业务信息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业务信息管理是企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服务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项目信息反馈是指项目办理的全过程中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和各职工,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一办事人员存在各种不良因素或手续、资料缺陷的时候,以及客户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的该项目各种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二)新业务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非本公司办理的其他新项目或对本公司有影响的其他因素有新信息时,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三)去甲方或政府部门必须携带笔记本,把所谈情况记录以备查阅。

第六十四条 信息反馈方法、原则。

1. 各种有用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2. 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并要求紧急信息及时准确。

3.业务信息一般应包括:时间、地点、收集人、主要内容和信息评估。

第六十五条 业务信息的处理

1. 涉及本项目的信息,项目经理在接收到后要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或结果告知消息来源人,重大事情同时向经理汇报。

2. 新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报,等待经理处理。

第三节 项目经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 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负责制,公司人员有义务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 第六十七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

第六十八条 项目小组职责:

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经办人员:1、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如期、保质的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2、负责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完整的交付给项目经理;3、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四节 三级复核制度

第六十九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

第七十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经理。

第七十一条 三级复核由项目经理与政府机关完成,复核完成后,连同政府审批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第七十二条 项目经理和协办人员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策。

第七章 保密工作

第七十三条 为客户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保密制度。 第七十四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并且是员工的基本道德要求。

第七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和其他投标公司的秘密,更不准出卖投标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六条 员工应保守的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招标项目的资料;

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5.其他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七十七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项目经理负责收发、传递、保管。 第七十八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七十九条 记载有各种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十条 接触秘密资料的员工,未经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严禁接触秘密资料。

第八章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第八十二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八十三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的以备存档和借阅,并有经办人和使用人签字。

第八十四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八十五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八十六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2015年10月12日起施行。

第八十八条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本公司。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 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 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3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 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

第二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二十二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三节 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都必须认真做好合同和标书文件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本公司的合同和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建立档案。每一份合同和公司证件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或证件包括正本、副本及附件,证件的使用记录,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人员证件集中保管,要有交件人收件人签名,使用人签名,并配合人员档案使用。

4

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每周审核,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在每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

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用人实行项目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一人多能,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二十七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由总经理批准聘任。

第二十八条 新聘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经理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试作期间的工资,由经理确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 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并将月工资按实际应出勤天数折合成日工资核算。 第三十二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部门经理发放。

第三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5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六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员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八条 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九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四十条 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二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节 考勤

第四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并每日将考勤结果公开。

第四十四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经理审查,并以此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第四十五条 考勤办法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实行每周6天工作日,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周六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所有工作日中午职员应在公司用餐、休息,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视为请假并取消午餐补助。加班2小时以上按半天加班计算。

第四十六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工作时间请假2小时以上按半天,请假半天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四十七条 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四十八条 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办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事假1天处理。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但无充足理由不执行公司要求,视为事假,按加班考勤反推请假考勤。

6

第六节 岗位职责

第四十九条 总经理职责:

2.任免和调配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等;

4.其他须经理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十条 项目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工作,随时和总经理沟通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开标会的开标唱标工作,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协调公司其他职员的协办工作,带领新职工开展工作。

3.协助其他项目经理完成工作,并对其他项目的文件传阅与催办。

第五十一条 办公人员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文印、档案、资料以及公关工作;

3.处理公司的公关事务,协助项目经理整理资料等活动,管理勤务工作和环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 保卫工作:

1.公司职员都有安全保卫职责,安全使用电器和各种工具,并对来访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偷窃和泄密事件发生。严禁非公司人员未经许可使用本公司电脑或翻阅本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2.熟悉周围环境,经常检查消防,安全设备、器材是否安全,对违反治安管理和扰乱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的人员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节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五十二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人员

第五十四条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五十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五十六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计划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财务人员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提高效益。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审批权限如下:5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5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四十六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十七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保管慎重,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一定有用章记录。

第五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五十一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每周终要会同经理盘点一次,结算清帐目。

第五十四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发票应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六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七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节 工资及奖金

第五十八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岗位和职责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经理审定。

第六章 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六十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贯彻好公司的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二条 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二节 业务信息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业务信息管理是企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服务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项目信息反馈是指项目办理的全过程中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和各职工,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一办事人员存在各种不良因素或手续、资料缺陷的时候,以及客户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的该项目各种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二)新业务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非本公司办理的其他新项目或对本公司有影响的其他因素有新信息时,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三)去甲方或政府部门必须携带笔记本,把所谈情况记录以备查阅。

第六十四条 信息反馈方法、原则。

1. 各种有用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2. 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并要求紧急信息及时准确。

3.业务信息一般应包括:时间、地点、收集人、主要内容和信息评估。

第六十五条 业务信息的处理

1. 涉及本项目的信息,项目经理在接收到后要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或结果告知消息来源人,重大事情同时向经理汇报。

2. 新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报,等待经理处理。

第三节 项目经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 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负责制,公司人员有义务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 第六十七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

第六十八条 项目小组职责:

付和业务费用的如额收取;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四节 三级复核制度

第六十九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

第七十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经理。

第七十一条 三级复核由项目经理与政府机关完成,复核完成后,连同政府审批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第七十二条 项目经理和协办人员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策。

第七章 保密工作

第七十三条 为客户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保密制度。

第七十四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并且是员工的基本道德要求。

第七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和其他投标公司的秘密,更不准出卖投标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六条 员工应保守的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招标项目的资料;

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5.其他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七十七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项目经理负责收发、传递、保管。 第七十八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七十九条 记载有各种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十条 接触秘密资料的员工,未经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严禁接触秘密资料。

第八章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第八十二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八十三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的以备存档和借阅,并有经办人和使用人签字。

第八十四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八十五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八十六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本管理则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八条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采购招标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采购项目为:。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项包括:起草规范的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文本,组织采购答疑会议,组织招标会议程序,严密组织评标活动,认真做好评标过程原始记录,归集、采购档案等。(其他事项需注明)。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采购项目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4、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6、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7、甲方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8、甲方应对采购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公司管理制度

1、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2、 一个具体的专业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与此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的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在很多场合或环境里,规则=规范+程序。从一个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来讲:企业管理制度主要由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编制形成过程、管理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组成的,其中属于规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构成等;属于规则性的因素有:构成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环节、管理制度实施的 具体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实现或达成期望目标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过程,完善或修订管理制度的过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时间、与其他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3、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

第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呈稳定和动态的统一的,长年一成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无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实现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制度应是具有相应的稳定周期与动态的时期,这种稳定周期与动态时期是受企业的行业性质、产业特征、企业人员素质、企业环境、企业家的个人因素等相关因素综合影响的。企业应该依据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控制和调节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稳定性与动态性。导致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动态变化时的因素一般有三种情况:

1、 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范围、全员素质等是要经常发生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相应会引发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岗位及其员工队伍、技能的变化,继而会导致使用、执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规范、规则的主体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因素必然须因执行主题的变化而相应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2、 产品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生产流程、操作程序相关的`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必然要随之变化,与之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须因此而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3、 因为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的原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当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成为限制提高生产或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时,就有必要重塑企业机制,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企业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规范性,合理、科学、把握好或利用好时机的创新是保持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性的最佳途径或唯一途径。

1、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通俗的讲: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规则+创新;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过程就是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的设计、编制,这种设计或创新是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的。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结合企业实际,按照事物的演变过程依循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规律,依据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实施创新的方法或原则,进行编制或创新,形成规范。

2、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良性的循环关系是两者保持统一、和谐、互相促进的关系,非良性的关系则是两者割裂甚至矛盾的关系。作为企业来讲,应该努力使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因素之间的关系呈良性关系,也就是:规范性的因素是创新的产物,现行的企业管理制度里规范性的因素是前期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同时,又是下一轮创新的基础。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才能在规范实施与创新的双重作用下不断完善、不断发挥其保证与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企业管理的实践者。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制度是文件,是命令;执行是落实,是实践;制度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壳。所以要想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还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需要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和执行所设的内容在员工中的透明度。员工是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主要对象。如果员工连遵守什么、怎样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没有目的或目的(目标)不明确,后果将导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产。企业管理制度是员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坏,取决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如果员工把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制度执行的好坏程度分开来衡量自己是不恰当的。因为制度和工作在性质上不可分,是相互联系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来就好,就顺心,没有压力;反过来,工作上的每一次过失和失误,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彻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虽然提倡自觉性,但同时不能忽略强制性,对少数员工实行罚款、辞退、开除等执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2、企业管理人员在制度和执行上应做到“自扫门前雪”。管理人员有宣传公司管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制度的拟定者和执行者都应把心态放正,不要渗杂个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时要杜绝一问三不知。在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对执行者要做到相互监督,落实,要防止陷进“一根烟、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没有过硬的强化手段,有些刚建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一般地讲,制度的制定,来自于基层,也适应于基层,为基层服务。因此,建立持久的强化执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当一种企业管理制度,经过一定阶段强化执行后,它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可以成为一种好的企业传统发扬下去。

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五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品质部、财务部。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财务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行政部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主管、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行政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总经理助理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十八条行政部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行政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行政部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部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销售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销售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第二十五条品质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二十六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9月)

上班时间早8:3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1、员工务必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务必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持续良好的精神面貌。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7、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1、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2、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3、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4、员工须自觉持续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状况,应及时清理。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掉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就应关掉的设施。

6、员工须每一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1、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状况除外)。

3、员工在工作时间务必全身心地投入,持续高效率地工作。

4、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5、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8、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用心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用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1、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一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1、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2、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理解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职责。

1、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务必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状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状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7、员工务必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资料的安排。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5、3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行政财务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1、使用者应持续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4、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时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此刻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务必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用心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其推荐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招标代理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招标业务包括: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 公司招标业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第四条 本规范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条 公司实行招标业务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公司领导的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领导分别负责招标业务、市场开发、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设臵管理部、财务部、信息统计部等综合部门。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及本规范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招标业务的操作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 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制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项目经理执行本规范的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相关规定,负责本业务单位招标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业务单位质量负责人拥有招标业务质量管理权,业务流程审批(或审核)权,负责处理本业务单位招标业务质疑或投诉,并负责起草各类质疑或投诉答复函。

第九条 实行招标业务定期协调制度。由公司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招标业务例会,有关领导和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业务单位汇报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招标业务财务收支情况,协调解决招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业务例会结束后,由综合部起草书面会议纪要,经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批准后,发送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

第十条 公司招标业务的流程管理按集团《招标业务审批流程(2015版)》执行。项目经理应当掌握集团公司的招标业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标业务,在项目进展的各阶段,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具体操作。 公司有关领导及各业务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把关。公司各综合部门应为各业务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 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向3家(含3家)以上合格的潜在投标

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为避免被邀请单位临时决定不参加投标,导致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经理应向委托人建议向多余3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四条 公告或邀请书应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正式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以下同),是招标投标组织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关键程序。文件的质量对项目招标效果有直接影响,也是导致投诉质疑的主要因素之一。各业务单位应充分重视两个文件的编写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编制的基本流程:文件初步编写——与业主及有关方面讨论定稿——内部核校定稿——业主书面确认——公司审批流程——管理部门备案(若有)——对外发出。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范本进行编制;如国家、行业或地方无适用范本,应采用集团公司规定的范本;如公司无适用范本,可选用公司样本库中推荐的样本参照编写。

第十八条 各业务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应了解和掌握招标行业有关范本,尤其是强制性使用的范本,同时对项目经理使用范本进行方向性指导。信息统计部将提供招标文件范本并及时更新。 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条款。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废标的条款应慎重设臵,文字应简练准确,并用醒目方式标明,尽量采用“*”号方式,不得出现违反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定,以及不切实际的废标条款。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条款应明确、简洁、方便可行,并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做相应的封装和标识要求,避免密封条款规定得含糊不清、前后不一致而导致投标文件因密封问题废标或被拒绝。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原则上应由委托人或其咨询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就其中可能影响招标“三公”原则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如委托人委托我公司编制技术文件,该技术文件应由项目经理或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或专业人士编写,项目经理编写的应请有关专家审核,以确保文件质量。

第二十二条 项目有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予以明确,或注明公布时间。

第二十三条 按照公司关于招标业务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执行多级审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经业主书面确认,并通过业务办公系统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方可对外发出,业主确认函需在送审招标文件节点时提供给审核人员。且书面确认必须留存原件归档。本条中书面确认是指:业主出具确认函件或在印制好的招标文件上加盖公章或授权人签字或在招标文件相应备案表格等处加盖公章。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售稿应加盖公司“招标业务专用章”后方可发售。如招标文件还须委托人盖章或管理部门盖备案章的,应按有关要求加盖印章后出售。一般不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投标人需要电子版本,其技术部分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需加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须经国家、行业或地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还应按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向上述管理部门报审后,方可对外发出。

第二十七条 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的要求出售。

第二十八条 若购买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不足3家需要重新招标(含资审)或取消项目的,项目经理应通过“招标变化情况”节点送审,同时,应对不足3家的原因做出分析,如需重新招标的,还应提出重新招标时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作为附件上传。

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三十条 澄清或修改文件编制完成,经业主的书面确认后(确认形式同招标文件),方可进行业务办公系统相应节点的送审,审核完毕后加盖招标业务专用章后,方可对外发出。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15天。延迟开标时间和变更开标地点等内容的,应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时间可适当缩短。 虽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发出时限做出明确规定,但必须给申请人留有合理的时间修改其文件。

第三十二条 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应附投标人回执函格式、且必须收回和保管好所有投标人的回执。如确实无法联系上投标人或无法取得投标人书面回执的,项目经理要向本部门质量负责人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应提出处理意见后存查。

第三十三条 按照相关规定,澄清或修改须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应获得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的还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第三十五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需进行招标文件澄清的,需报国际招标网原招标文件审核专家审核通过,并应在开标日15日前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经理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拒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登记、接收,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 项目经理应协助委托人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 资格审查的前期准备和评审过程的要求,参照评标工作的要求。

第四十条 资格审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协助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制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内容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国家或委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资格预审报告在业务办公系统完成送审后,方可盖章发送委托人。委托人对资格预审报告进行书面确认后,项目经理编制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审合格通知书应载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在业务办公系统完成送审后,方可盖章发 出。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后应及时组织后续的招标工作。

第四十二条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项目经理应主动提醒所有投标人按时参加投标,如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不足三家的,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四十三条 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事先熟悉招标文件中有关密封的要求,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善意提醒,并为投标人改正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外,接收人员应拒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遇到特殊情况,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并向本部门质量负责人汇报。

第四十四条 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登记、接收并妥善保管。

2、由专人根据不同的标段(包)、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编号、摆放;

第四十五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得开标,按不同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应当发布开标时间变更公告,第一次投标截止日与变更公告注明的第二次投标截止日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七日,如需对招标文件修改,应按照商务部13号令第二十六条执行。 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应当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向相应机电办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2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1个)”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进入采购程序;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2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1个)”,并妥善保存中国国际招标网生成的备案复函。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协助采购人向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

3、 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提醒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之前,应按本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做出分析。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经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项目经理应根据《出售招标文件汇总表》及网上注册信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认真核对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如发现购买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按以下情况处理: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人未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注册或与注册名称不一致的,拒绝接收。

2、工程建设项目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其他项目,应在开标前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及时变更。已经进行过资格预审的项目除外。

第四十七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没有书面通知,不得临时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八条 在送审评标报告前,项目经理应完成业务系统“专家名单”节点,注明专家抽取情况,抽取库名称,抽取数量,业主推荐专家数量等,并将有关专家名单上传(公司内部抽取专家除外)。

第四十九条 开标前,项目经理应落实开标准备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拟定开标大会会议议程,应按《招标网上流程表格形式》中《开标大会会议程》编写。

第五十条 项目经理应对开标过程有明确分工,配备唱标人、记录人等。开标前,项目经理应准备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开标室的准备,包括桌椅摆放、桌牌准备、茶水等;

2、调试开标所需各种仪器设备;

3、开标时需要用到的表格、资料等;

4、横幅(如需要)及投影宣传资料;

6、准备领导的讲稿(如需要);

7、招标人代表及专家的食宿安排;

8、通知专家出席评标。

第五十一条 开标时,各业务单位的正式员工应着正装,并佩戴公司标牌。禁止各业务单位的正式员工穿着牛仔裤、无袖衫等休闲装参加开标仪式。

第五十二条 项目经理应认真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第五十三条 项目经理不得安排评标专家进入开标现场。如发现评标专家误入开标现场,项目经理应及时提醒其回避。

第五十四条 唱标前,唱标人应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得只请监督部门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第五十五条 唱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唱标包括(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标底(如有)、工期(或交货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声明(包括价格折扣等)、其他唱出的事项等。

第五十六条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现场,项目经理只能如实记录开标情况,不得提出任何针对投标方案的意见,对投标方案的比较和判断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五十七条 唱标结束后,唱标人应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主管部门或监督人在《开标记录表》(见《招标业务审批流程表格形式》)上签字确认,投标人确认内容应包括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唱标信息。

第五十八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需在开标后2日内在国际招标网上上传开标记录。

第五十九条 开标结束后,应及时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的要求,完成业务系统内开标节点的填报送审,注意核对报名单位信息,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并填写投标报价,上传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电子版。

第六十条 重大项目应保存影像资料。

第六十一条 开标前,根据招标项目的类型,按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建或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 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

第六十三条 外聘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选取,应符合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规定、如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没有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的规定,从集团公司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招标人或其他不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六十五条 开标后当日应及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工作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止或延缓。在确定中标人前,严禁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人透露评标专家名单。

第六十六条 除设计招标外,不得安排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陈述(讲标)或当面进行澄清。如有特殊需要,应将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分别安排在ab室。通过影象设备进行陈述。

第六十七条 开始评标前,项目经理应做好如下准备:

1、落实和布臵评标场所。

2、安排好为评标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待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机构(如有)的人员、负责做评标记录的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的人员等。 落实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机构(如有)的人员能否准时到达等。

3、准备好评标所需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评标用具、评标用的各种文件和表格(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应填写签署的文件表格电子及纸质。

4、开始评标前,项目经理应向评标专家宣布投标人名单和评标纪律,请他们确认是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注意:不同类型的项目,国家规定对利害关系的定义不同),如有关系,应请其回避,由候补专家替补。 评标专家确认与所有投标人无利害关系,并承诺遵守评标纪律后,项目经理应请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承诺书。此后,评标委员会才能正式开始评标工作。

5、在评标过程中,项目经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所需的.表格和文具等。投标文件正本、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和投标人答复的原件等应单独保管,一般仅供评标委员会查看。

3)安排人员,为评标委员会提供茶水等服务;

8)如需重新招标,应请评标委员会写出明确意见。

第六十八条 评标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及时整理好评标文件,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格式起草致业主函,并送审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批准后,应及时将致业主函送给委托人,请其确认确定中标人。

第六十九条 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的,项目经理应在委托人确认中标人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

第七十条 项目经理应清楚: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把握好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国家或地方对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有要求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

1、 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

2、 需发布中标公示的,公示期结束后无人提出异议;

3、 需发布中标公告的,应在发布公告后;

4、 需按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规定备案的,备案手续完备;

5、 已经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第七十三条 服务费通知书的内容应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格式见《招标业务文件和表格形式》。

第七十四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发生变更的,应符合法定条件,还应提供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书面申请和提供招标人书面确认意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要求中标人给予赔偿。如有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变更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收回已发出的所有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通知单,按新中标人及中标信息编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服务费通知单。如涉及招标服务费金额变更的(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向业主收取的),还应重新编制招标服务费通知书。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还应在原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介上,重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第七十五条 各业务单位项目经理、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按《业务资料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完成项目归档和后期工作。

第七十六条 在业务办公系统立项的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必须按归档表所列文件进行统一归档。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要求将档案文件移交监管部门。

第七十七条 网上电子文件和网下纸质文件应是最终稿,必须保持一致,各项审批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归档的纸质文件必须是加盖有效印张的原件,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十八条 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按国家或地方的要求进行档案资料的移交备案。

第七十九条 如发生项目经理离职的情况,在做好项目过程文件和档案文件的移交工作后方允许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十条 项目经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应向综合部提交书面说明,并提出完成归档的最后期限。

第八十一条 公司设专职档案管理员和档案室,保证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与安全。公司档案管理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督,来促使公司的业务资料归档率不断提高。

公司管理制度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员工及编制。

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20xx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20xx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71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第72条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员工培训。

第82条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员工考评。

第87条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工资及福利。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附则。

第110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公司管理制度

各部门(中心):

近年来,随着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及各部门(中心)相继制定出台了许多管理规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汇编的规章制度类别分为: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行业规定及法规、工作手册及员工须知、其他规章制度(通知)。

二、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在汇编本部门规章制度时,可参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各部门(中心)制度内容力求贴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操作。

四、时间安排:

1.自即日起,各部门(中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汇编目录,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2.6月30日前,各部门(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初稿,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3.9月20日前,各部门(中心)完成本部门的制度汇编,定稿后以书面形式,经编制人、核对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稿件交公司办公室汇总。

4.11月份前,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制度进行编辑、汇总,形成公司的制度汇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5.12月份前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并交付印刷。五、公司此次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中心)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务必全面按时细致地完成此项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xx年5月14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