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聊斋志异读后心得感悟(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7 18:11:29 作者:MJ笔神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一特定经历或事件中的感受和领悟的总结。不同场合和领域的心得体会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思路和灵感。

聊斋志异读书心得感悟初中

今年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厚厚的一本《聊斋志异》。打开书的第一页,上面介绍了作者的姓名:蒲松林,生于清初,是个文学家。他写的《聊斋志异》充满了传奇色彩,并写了鬼与神仙的许多故事;让人眼花缭乱。

《聊斋志异》讲的是天上人间,域内海外,官场民间的怪谈异事,山川草木,鸟兽鱼虫,精灵鬼怪,荒诞奇幻的故事!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妖术》,说的是明末时,有一个姓于的人力气很大,一天,他的仆人不幸感染瘟疫,他听别人说有个算命先生非常灵验,于生就找到了他,算命的没说仆人,却说于生过三天就会死,叫于生拿十两银子出来替他做法消灾,于生不相信。到了第三天夜晚,于生正在看书,突然窗外草丛发出“沙沙”的声音,跳出来一个小纸人,落到了地上变高了,想来杀于生,于生拿起了大刀向纸人砍去……然后又分别来了泥人和木偶,于生分别将他们击败,细细一想,这是算命先生变出来的!第二天,于生就报了官,经过两次抓捕,终于把那个算命先生捉住了,这就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道理,算命先生因为要赚钱,让别人相信他的法术很灵,就变怪物来害人,结果被抓住入了大牢,这样的人就是活该,这是他们应有的惩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别人。

这本书虽然写的是妖魔鬼怪的故事,但并不恐怖,只是强烈的反映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推荐大家也去读读这本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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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读后心得体会

“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也是如许,从脱颖而出到持之以恒地写作,他不只作出了众人无没有为之赞赏的名作,他终身的阅历,受挫后仍然没有保持胡想的肉体,咱们异样能够从他身上学到良多。

初看《聊斋志异》,百思不解:是非常出色,可咱们为何要读呢?厥后,经过理解我晓得了这本书的`可学的地方正在于它的言语。传闻《聊斋志异》古文中的非常精简,一但删失落一个字,句意就会改动。我不由赞赏起作者的文笔尽妙,固然精简,也没有短少活泼的描述。

我还从这本书中看到了现代社会,看到了人们的思惟。比方无疑居第一篇的《考城隍》中宋生所写“故意为善,虽善没有赏;无意作歹,虽恶没有罚”,可了解为现代社会所推许的,但我以为更可能是作者所憧憬的美妙社会。

而张秀才送他的诗中”有花有酒春常正在,无烛无灯夜自明”更是作者经过寄予正在故事人物中施展阐发了本人怡然自得、昂然向上的胸怀。没有如说,蒲松龄被监禁于陈腔滥调文的天下里,这类写作才是表达他心坎的最佳办法。这篇之以是当之有愧位置居第一篇,一句话能阐明事理:“一部书多么,托始于《考城隍》,赏善罚淫之旨见矣。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

读完之后,很同情福贵,因为他的确很值得同情。可以说福贵的悲剧是自己的浪荡和社会的动荡共同造成的。

首先福贵因为自己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才一夜之间从一个富家少爷变的一贫如洗,这是自作自受,福贵父亲因此离世,这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如若不是他输光了家产,父亲也不会变得整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更不会无故离世。

福贵的母亲,是因为国民党的腐败和霸道,也是因为福贵的挥霍成瘾。试想如果福贵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便可以找到最好的医生,及时的给母亲治病。另外,如果不是国民党将福贵抓去做壮丁,福贵也能够找到医生给母亲治病,这都说不定,福祸问题也先不做评价。

小儿子有庆从出生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福贵的无故呵斥,是个苦命的孩子。最终又滑稽的死于抽血过多,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不讲道理。不过这看似的偶然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黑暗社会对穷苦人民无情的制裁。可以说,福贵和他的家庭没有资格选择什么,甚至是生存这种最基本的权利,都已经成为了他们所不能摆布的。

女儿凤霞真的很可怜,虽然生得一副好模样,却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这的确让人感到遗憾悲伤。因为家境贫困,弟弟有庆要上学,福贵和家珍曾经无奈的将她送给别人家收养,她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磨难,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当她好不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又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甚至都没有见儿子苦根一面,跌宕起伏的命运,痛心疾首,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苦闷。幸福成了悲剧短暂的陪衬,让这出悲剧变得更加嚣张,也更加失去了它原本在我心中的走向,让人摸不着头脑。

二喜,这个本来无辜的局外人强行入戏,他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苦根,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妻子凤霞。有得有失的痛,让二喜这个男子汉险些崩溃,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估计二喜早就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最终,二喜在工地被水泥板夹死了,在死的时候他脑子中还想着自己的孩子苦根,命运留给他的念想的确少得可怜。总之一直对这个男人有期待,希望他能够改变福贵家的命运,哪怕是一点点。不成想,他不但使悲剧升级,更成了这场悲剧的陪衬。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生出来就要过着没有妈妈的日子,吃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命运又在此刻残忍的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唯一的父亲二喜不幸被水泥板夹死。当我看到苦根对父亲死讯的毫不在意的时候,我便更是心痛。是啊,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懂得什么生死聚散,那种莫名的悲伤,是一点一点渗入心中的,而苦根最终的死因居然是吃豆子撑死了,滑稽可笑的背后,是穷苦人民难以言表的痛。一起在期待,期待着凤霞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不再受到任何伤害。期待着二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故事的走向,结束这场悲剧。苦根努力发展,长大之后改变这个悲剧的家庭,却也因此一直在失望。这种期待与失望的落差感,不断刺痛内心,因为不容忽略也不能忽略的是,还有福贵。

此时,福贵身边的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了。先不说福贵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境遇。发生的太多太杂,让人没有时间去屡清思路,因为一切都过于连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拼命地想看到转机,却发现各种悲剧接踵而至,无情的吞噬着这个曾经的地主少爷,一点儿也不讲人情味儿的渗入我们的内心,直达那最柔弱的地方,轻声低诉着什么叫做痛。其实也是,这场悲剧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儿,本身就是血腥残忍的。

最痛的莫过于回忆,整理记忆的过程总是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动容。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首先是败光了家产,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生他养他的父亲也因此离世。试想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少爷,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这个残酷的结果,会带给他多少的苦痛,我想他当时一定很难,很不容易的才撑了过来,不论当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他造成的,他的日子却是真实的生不如死。其次,他经历了社会的动荡,被国民党抓过壮丁,虽然两年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却也一直过着背井离乡、心惊肉跳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上前线,试想,这个地主家的少爷,一个从来没有过忧患顾虑的人,就这么突然被带上战场,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战争,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死亡,他的心中又是怎样的动荡,远离家乡,没有亲人,独自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生死选择,心系母亲的生死,这一切又是多么的不容易。终于,他被解放军释放,有机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迎接他的却是母亲死亡的消息以及女儿变成聋哑人的噩耗,后来又赶上了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不断开展的活动更是给福贵一家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在这些苦难之间又不断夹杂了亲人的离世。

更加客观存在的是,福贵经历的一切悲剧不曾间断过,连贯的发生在福贵的身边,让他一次次面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悲剧和痛苦是不断升级不断加剧的,他“活着”就得不断的迎接痛苦,然后一次次的挺过来,别无选择,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每一件都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在《活着》这部作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不断夹杂着小希望和小幸福,还有小幸运。

首先,福贵出身好,毕竟他曾经过上了风光无限,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也可以算他曾经幸福过,至少有幸运的因素在里面。

其次,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枪毙的龙二。如果当初福贵没有输光了家产,恐怕当时被枪毙的就是他了,由此来看,富贵是幸运的,他幸运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而有尖锐的社会问题,侥幸捡了一条命。

还有他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不论贫富,不论福贵对她的态度,她都始终如一的用心照顾福贵,用心经营着这个穷困破散的家庭,尽职尽责。

女儿凤霞,虽然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却生得一副好模样,更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生活上,凤霞很懂事,不叫苦不叫累,帮福贵分担了很多压力和烦恼。

小儿子有庆,虽然过程和结局都很悲惨。但他曾经取得了跑步比赛的第一名,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乖巧懂事,可爱伶俐,让福贵觉得很有面子,很骄傲,同时这也给予了福贵“活着”的希望。

二喜的出现,更是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完整,女儿凤霞找到了归宿,对于福贵夫妇来说是一种放心和满足,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因为他们不必在为女儿终老之后的事担心。

还有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两年没有上战场参加真正的战斗。带着健康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本身就是值得庆幸的。

这部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给人希望,又不断地让这些希望破灭。就是利用这种心理落差让原本就很悲情的故事,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内心的安全感,直至你沉溺在他虚幻的故事中,再一把将你拉回现实,让你从内心深处感到痛,这便是残忍的余华,他不留余地,因为现实就是不留余地的。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第二次看老舍的《猫城记》,第一次阅读时,在被猫城灭国的惨况深深震撼的同时,也只约莫感觉老舍的政治感悟水平不如他的文学水平,而这次的幽默缺乏,又让我不免遗憾。再读一次,却又让我悟出些许东西来。

经常有人埋怨道跟许多大家相比,老舍全集迟迟未完整发行过的现状。作为文字地方性极强的少数民族作家,我觉得他应该跟如今的香港歌手__,talkshow高手林海峰相仿,也许不能得到全国读者的喜欢,但应该在相应语言区域,会得到不少群众的认同啊。可是奥运会闭幕的当天,也竟是老舍先生的忌日,同时网络各处,也没见有多少相关的报道。其实光是看《骆驼祥子》的市民底层奋斗,《四世同堂》的沦陷抗争,都不足以让作者被如此冷待。或者说作者的死是一种忌讳,但巴金也是受过牛棚生涯,改革开放后依旧风光。终于我在这本《猫城记》里找回了答案:“大家夫斯基”“马祖大仙”“哄”……看来只要这些名词还在,老舍全集就很难出得全了。

《猫城记》无意中说中了朝代的敏感之处,因而至今不得彰显,但正是如此地鞭挞入里,因此才可能被时代列为不朽之作。中学时候看老舍,更多地是喜欢他的幽默文笔,如今看来,作者体现出来的区域性和时代性,更值得人们注意留神。由此看来善写湘西文化的沈从文,善写北京文化的老舍,自是比五四时期的许多革命作家更是隽永一些咯。

老舍先生在1932年完成的一部当时称得上异类的一部作品《猫城记》,当年代表世界文坛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曾经钟情于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作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当这部作品被介绍到西方时,这种题材及风格便深受西方读者的喜爱。有消息说,在1968年,诺贝尔奖已经决定将奖颁给老舍,只是由于他已辞世而作罢。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习猫人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可以说整篇小说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写的真好啊!悲凉啊!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猫人灭绝。不战而败。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_的影子。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那_就像南京_一样。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习踩砖头用脚尖走路。猫男则试着穿裤子。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和以前_的大烟差不多。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这样可笑的抵御。(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老舍的原话。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有一点光的地方。其余就是灰暗。

作者和朋友坐飞机到了火星,飞机碎了,朋友升天了,而作者却意外地存活了下来。他只有碎得像些挂着的干菠菜的衣服和肚子里的干粮,几乎等于一贫如洗(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把手,一盒火柴)。

作者认识了地主大蝎,它的迷林是它的命根子。大蝎请作者为它守护迷林,因为大蝎认为作者这个“外国人”(其实是外星人)就是迷林的守护神;大蝎的儿子小蝎去过外国,是个“新派”人物,有一些知识,看不惯猫人国里这些猫人的自私行为,却又无法改变事实,只好无比的悲观,每天与比迷叶还迷的迷一起嬉笑打闹;守寡在家的公使太太,带着公使的八个妾,最喜欢说的就是“不吃迷叶”,每天要说百十遍:“公使太太,到过外国,我不吃迷叶!”“喂,外国人,你该交房租了,五十国魂(猫国的货币),我们不吃迷叶!”最后,外敌入侵时,由于猫人的软弱无能和为自己着想,作者也见证了猫国的灭亡。

总体来说,猫人是非常自私,颓废和软弱的。它们时时刻刻为自己着想,官员种植迷叶(一种能让人的饥饿感消失,让人变懒的植物),收获后分给自己的亲戚,剩下的高价卖出;皇帝吃官员进贡的迷叶;老百姓只能吃饭菜,饥一顿饱一顿,生活非常艰苦;人们当兵只为了每月的那几片迷叶。猫人的宗旨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彼此之间互相绝对不接触。

我难以想象——这样的国家是如何成立的?没有规章制度,国内到处乱成一团糟,竟然还有三千余年的历史!为什么不造反呢?后来,我想通了,因为这个民族过于软弱,过于自私,过于愚钝。它们没有文化,而皇上又过于“聪明”,人民讲什么,他就提倡什么,可最后还是一事无成。

猫国的灭亡是必然的,它们不懂得合作,自相残杀,不灭亡,天理难容!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只有一条规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的作者老舍是当代有名的大文豪,在小学我们学过他的文章《骆驼祥子》,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了这位大文豪另一个作品——《猫城记》。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架开往火星的飞船,意外降落,只有“我”幸存下来,但却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被一群猫脸人身的人带到了他们的城市猫城。猫城这个城市在历史上驻足了两万多年,他们很久以前和外国打仗,并且取得了胜利,可是在最近的时间,他们互相残杀,忘记了应该保卫自己的国家,而起了内讧,导致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城市内,而“我”亲眼看见了猫人与一群矮子兵的战争,使猫城这座拥有两万多年文明的古城消失。

作者老舍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一段奇妙而又惊险,不可思议的国度的消失,其实这却是老舍本人当时生活的社会。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反映了旧社会人民自私自利,只想自我的本质,但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政府的无能与腐败,而这我想也是老舍因无法改变这一切,无法抒发自我的内心抱负,而且并因为“”的迫害而投河的原因。

其实猫人以及猫城最后的毁灭,同是也折射了老舍想告诉世人的道理——如果再这样沉沦并只想着自己而且存留自私自利的本质那么现在这个社会终将被敌人侵略!

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我觉得这与老舍鲁迅等用文笔刺杀敌人庸官,唤醒世人的文豪是分不开关系的我相信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觉得,幽默有趣的确应该追求,而上面所书正与此相反,原因有二,其一,人发牢骚打瞌睡并不能使旁人愉快而只能舒畅自己,所以我方才只对自己保存了那可怜的幽默。其二,人不知道自己所言为甚的时候,不敢随便幽默,不然做出些挨棍子摇尾巴的朋友样,虽然高尚,却不该是人之所为。

语言的学习就是机械的重复,那重复的东西就该是某种类似语言的东西,而人的思考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影响语言,所以,在重复机械的思考中,或许,我学会了某种空中楼阁般的语言。

读完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后,又查找翻阅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品背景是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这部作品可谓是从自序开始就充满着浓浓的讽刺气息。他这么说道:“《猫城记》是个噩梦,为什么写它?最大的原因:吃多了。”老舍先生对自己进行了一个大大的讽刺,因为吃饱撑的写了它。当然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通过反讽,来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悲痛。借描写火星猫人民族的衰亡,影射旧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盲目自大,人民族麻木愚昧和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

对于猫城真正的的写作动机,老舍先生自己这样说过:“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可见老舍先生的一片忧国忧民之心。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聊斋志异读后心得体会

今天,我来到图书馆,随手拿了一本《聊斋志异》,这题目很吸引我的眼球,便坐下来如饥似渴地读着。

这是一本著名的小学成长经典阅读,里面每个故事都是为了自己亲人去求一些不知好歹的妖怪,而这些妖怪偏要折磨一下他们,才告诉他们救人的办法,而有的.人却贪图钱财,最后死在别人的手上。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个穷书生装成一个秀才,去骗一个道士,这天,他吞吞吐吐地对道士说:“我想求你帮我变些钱。”道士一听,笑眯眯地说:“好啊!”他把长袖一挥,钱便像雨一样掉了下来,一直没过了他的眼睛,直到把他的砸死。这时,道士才脸色一变,生气地说:“我本以为你是个君子,没想到你是一个小人。”

这本书能让我们充分领悟到中华民族的古老,最后,我送大家一句话:读书,给人以光彩,给你以乐趣,给人以才干。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心得体会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有情有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有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我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我的关照,之后,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想到那里,还有谁没有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完美、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此刻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我为榜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在那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来,吸取其中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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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读了“人为什么活着”这篇文章后感慨万分,一个人如何活着,这不是自己能决定的。我今年七十多岁了,几十年前,我也曾希望平凡的生活着,想在事业上小有成就,想得到更多的知识,想和一个情投意合的人生活在一起,度过这一生,但这一切都是可望不可得的东西。

我是在北平长大的,七七事变那年我正在北平的丞相胡同小学读书。一七年,我在一个军事院校当政治教员,讲历史唯物主义课。当时我二十多岁,一心就想多学些东西,想当一名优秀教师,每天晚睡早起,全部精力放这里读书和备课上。经人介绍,正和一个女孩子谈恋爱,自己觉得生活很幸福。

我在工作中感到自己的知识很不够用,想要求离职深造,得不到校方支持,就给当时的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肖华写了一封信。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不知肖部长看没看信,信被一位处长批了回来,认为我不安心工作,一心想个人成名成家属于极端个人英雄主义,不符合集体英雄主义思想,应于批判。校方取消了总政给我晋级的命令,并在政治系里组织了一个叫做反国民党思想的批判会,我的日记被抄走了,我的名利主义思想受到严厉批评。

祸不单行,这年夏天,政治系讨论三大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根源是什么,多数人认为是资产阶级思想,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人的认识永远落后于客观现实的发展,造成的认识滞后,因此即使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三大主义也是很难避免的。因此我被扣上了一顶“攻击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三大主义”的帽子,作为右派言论被批判。开始我不服,后来有一个支部委员的老教员背后告诉我:前两天,彭德怀元帅来视察,看到了大字报。看了贵士贤的大字报后问,这是什么人,跟在后面的学校政委杨言说,是一名战术教员。彭德怀说:这样的糊涂人整他干什么,把大字报撤下来。看了我的大字报后,彭德怀说这是什么乱七八槽的,杨言政委汇报了我在八一杂志上写的文章后,彭德怀当场表态:这样的小知识分子,不知天高地厚,应该整一整。我这时我才明白我的一辈子完了才知道这是我写了一篇反对学校机械地学习苏联的杂文惹的祸。

当时步兵学校正在按照彭德怀元帅的指示“机械地学,灵活地用”大学苏联,学校有一名苏联中校顾问,按照苏联顾问的意见一切都照苏军的那一套搬。比如解放军一惯是早上起床要穿好衣裳,然后出操。学校改成苏军的不穿衣裳,只穿背心裤衩出去跑步,跑步后到洗脸间,每人一个龙头,用自来水冲洗,再回去穿衣。更改后许多学员感冒泻肚。解放军整理内务是把被子白面朝外,叠成一个豆腐块,学校改成按苏军的把被子铺平,然后铺上军毯,保持床上舒平。由于学员每个人的被子长短厚薄不一致,很难铺平,于是就让学员把被子都弄成一样长短厚薄。我觉得这样学习苏联实在不必要,就写了一篇杂文投给了解放军报。这篇杂文解放军报并没有刊登。

一六年的八九月份,我过去在一起的老同志石英见了我,把我叫到了他的屋内,很严肃地说:你给八一杂志投稿了?八一杂志是军内营以上党员干部才可以看的刊物,我怎能向那里投稿。我说没有,石英拿出了一本一六年的八一杂志,翻开后,前面是一篇评论学习苏联的文章,第二篇就是我写的那篇学习苏联的杂文,文前有编者按,我的杂文署名石家庄步兵学校政治系教员和我的真名实姓。我不知道投给解放军报的杂文怎么会刊登到八一杂志上,而且暑上了我的单位职务和名姓。石英同志诚恳地告诉我今后不要再写了,你已经得罪了校领导。

明白了这是自己瞎写杂文遭到大人物的打击报复之后,我承认了错误,此后不再开我的批判会,让我一个人在宿舍反省。直到一七年四月通知我,经华北军区党委批准,开除我的军籍,剥夺军衔,降至地方二十四级,送河北干部建设农场劳动考察。

打成了右派分子。一下子,幸福都没了。对象吹了,我到天津附近的团泊洼农场劳动考察了近四年,遭遇了普通人难以承受的磨练,学会了种水稻。一九六一年底,我被摘掉了右派帽子,流放到塞北的一个落后山区去收税,每天步行几十里路钻山沟征屠宰税,收副业税,别人评先进分子,我没有资格,因为我是被控制使用的摘帽右派。我钻研税法,钻研会计知识,学习查帐技术,想在这一方面有一点成绩,情况刚刚好了一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无缘无故地我又成了没有改造好的右派分子,开除工职,强迫到农村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要和社员一起靠工,别人一天十分,我只能挣八分,而十分才合两角多钱。人口多的社员家到年末都家家亏口粮款,我更挣不出全家口粮。除了劳动,还要接受批斗,因为我是五类人。那时我已经和一个农村户口的妻子结了婚,并且有了几个孩子。我一个人受气,全家都受气,孩子上学,被叫做狗崽子。妻子也是五类人家属。在农村呆了几年,被抄了五次家。第一次是公社书记亲自去的,大概是正式抄家,我的书籍都被抄走了,笔记本也全被拿走。有一本是我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笔记,包括抄写的毛主席在延安讲的唯物论辩证法原稿(后来整理成实践论、矛盾论出版),我要求留下,公社书记说要拿回去研究,以后就没有了下文。据说已经用它生炉子引了火。后四次抄家都是采取民兵拉练演习的形式,大概是培养民兵的阶级斗争观念,进门以后,把屋子翻一个烂七八糟,我保存的相片都被拿走了,小时候,穿大褂照的像属于四旧,上学时穿制服照的像属于敌伪,连我一五年授军衔照的像,由于带着大沿帽,也被说成是国民党相片被拿走。到后来实在没有什么可抄的了,发现我妻子剪的鞋样上有毛主席的小像(当时的报纸上到处都是毛主席像,我妻子是用报纸剪的鞋样,没留神上面有毛主席像),这下子发现了阶级斗争新动向,逼迫我妻子检查。当时我妻子正在生育,是产后第三天,楞逼的我妻子坐在炕上哭。真不知这算个什么年月。一九七八年给我的“没改造好的右派”这顶帽子平了反,被调到了离家一百公里海拔一千公尺的地方去收税,我要求在离家近处工作,被告知这是对我改造决心的考验。我服从了分配,全家只好留在了我原来劳动的农村。一九四九年我的右派问题得到了改正,满以为可以回城市了,谁知总政有个通知,对于在部队打成右派的人,都被认为是“当时清除出部队是必要的”,所以不能回部队,仍在现在的所在地安置。我仍继续征我的税,一直到离休。离休前,我尽自己所能,充分发挥税务知识、会计知识和查帐技术问心无愧地工作了十来年,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分子、优秀党员,但工资不给长,职位不能提,连中共中央六号文件规定的给改正的右派增加一级工资都没给增加,所以离休后连个副处级都没混上。

孩子都长大了,我老了,我为什么活着,到现在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一辈子受摆布,一被子被驱使,一辈子也没有得到我想得到的东西。

时代变了,我祝愿你们新的一代能够得到你们希望得到的幸福。祝愿你们能够为自己的愿望幸福地生活着。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活着,是一个很有内涵的词语。如果你问我是怎么理解?在没有看余华写的《活着》这本书前,我对“活着”,只是很单纯的理解为父母给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好好生活好好认识世界,这就是我对活着的理解。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有太多的感叹太多的感概,但是又觉得很难去说,很难去表达。关于“活着”的话题。或许你会觉得“活着”这个话题很广泛,很严肃,谈起来会觉得有压抑感。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其实就是教你如何对生加以崇敬,如何对死敬而远之,如何去理解活着的意义。

首先,我来简短介绍一下故事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事件。《活着》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由社会上的阔少爷变成了什么都没有的佃农的人生经历,由“福贵”少年无知到迷茫活着,然后是无视自己妻子的艰辛,无视自己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与关爱,无视亲人们对自己的爱,也无视了自己对妻子对父母们的责任。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应该有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孝敬自己父母,关心父母,爱护父母的责任。继续往下看,故事开始有了转机,主人公“福贵”从一开始无所事事的“阔少爷”慢慢转变成家里最重要的“顶梁柱”。看到这个转变,我开始对故事里主人公“福贵”的形象慢慢开始有了改变。

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死把“福贵”从生活中唤醒了。让他意识到自己没有了依靠,促使他要开始为谋求生而开始努力了。然后就是,父亲逝世之后,母亲也永远离开了他,对于母亲的逝世,“福贵”对自己有深深的自责,一下子失去了父母让“福贵”体会到了悲伤与伤痛。养育了自己的父母纷纷离开,自己都还没有好好地去孝敬父母,去关心父母,父母就已经离开自己。当“福贵”还沉浸在父母都逝世的忧伤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这时候传来了自己儿子“有庆”死亡的消息,再一次给“福贵”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看到这里,我感慨了一下,“福贵”是个很不幸的人,面对父母逝世之后,又要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消息,再次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当时,看到这一幕幕都觉得很伤感。主人公“福贵”的人生是很不幸的,活着对于“福贵”来说或许是件很痛苦的事情,面对亲人一个个的离开。想起自己,真的很幸福,因为我还活着。活着不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以这样说,读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感受到了一股正能量。“福贵身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开,一个一个的远去,主人公“福贵”仍然还很坚强好很乐观地活着,尽管他失去了情人之后,走的那段路很平庸,很艰辛。亲人们的离去,固然会对“福贵”是一种打击,但是重要的是还要勇敢坚强的活着,我们活着并不是为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自己。

《活着》这本书故事很简单同时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坎坷经历,还有他从一个无所事事的阔少爷变成家里的顶梁柱,这一转变过程,带给我很多感慨。同时,书里有很多话都引人深思,让我们对活着这个简单任由内涵的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很漫长的,同时也很艰辛,也很坎坷。漫长的人生会遇到什么人会遇到什么事情,你是完全不能预测到的。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有勇气,是勇气让我们可以勇敢面对所有的困难,所有的艰辛,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是幸运的,和主人公“福贵”相比起来,我们还要告诉自己,要好好的活着,珍惜自己的生命,好好珍惜父母带给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属于父母的,我们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就算骨子里是个跳梁小丑也能拿个粉墨登场。余华先生的《活着》揭开了历史的面纱,让我们看到了他不为人知残酷且无奈的一面。沉重让人觉得痛,痛过之后却发现这不是一场梦。

“福贵”从天而降,幸运女神眷顾了他生命之初。“福贵”在当时可是一个标标准的富二代,家拥百亩良田,尚有父母健在,还有美丽温柔的妻子作伴,想那人生巅峰也不过如此。可惜,上天给他的终究是要还的。赌场一败,败的不仅仅是运气,败的是祖上基业,败的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福和贵。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财富转瞬间化为乌有,无论谁都会觉得他难逃一顿毒打,来解我们心中对他不成器的痛恨。可是作者在此处却表现得相当冷静,仅仅是写福贵头脑发昏,母亲哭成泪人,父亲气得卧床。一切似乎很平静,未有大动干戈。这或许是作者故意淡化这一场悲剧,因为这场悲剧是必然的,当然也为之后更大的悲剧做了铺垫。从此福贵不再“福贵”,有人说财富皆为空,人世间最痛的莫过于亲人的离去,然而福贵先失去财富,随后亲眼目睹一个个亲人的离去,他最终失去了一切,唯一没有失去的恰恰是他的名字—福贵,多么讽刺。

悲剧都有起源,福贵的悲剧正是他自己。曾今他挥霍无度,目中无人,沉迷赌博,他忽视了亲人。随着他赔掉家产,亲人的逝去,他才明白自己曾今的“福贵”是有多么可贵,只是这明白的代价对他来说太过沉重,太过残忍。在这里我并不想细说书中那一个个鲜活个体的死去。因为在读到友庆去世时,我几乎是崩溃的。悲剧并不会因你的卑微可怜而对你高抬贵手。

多年以后,在一个烂漫的黄昏,有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依靠在一个叫名叫福贵的老牛上,夕阳的余辉触摸着他们布满褶子的脸庞,微风拂过,大地张开了他结实的胸膛拥抱着整个世界。老人跟着陌生人聊着从前,老人回首望去,全是自己二十岁的影子:骑着长工奔跑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在自家的大宅中与家珍嬉戏打闹,与自己年迈的父母亲吵着嘴……说到这,老人眼角似乎有泪水划过,但老人并未显得太过悲伤,只是无限伤感。是啊,父亲母亲、家珍、凤翔、有庆、苦根,他们都走了……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把福贵弄得遍体鳞伤,但也只有他还活着,哦,对了,还有他的老牛。

倘若不是权贵欺压,有庆又怎么会抽血抽到干而死呢?社会吃人!时代吃人!人吃人!但是,福贵还活着,就像书中所说,他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神州大地上人类的生命仍在延续,虽然步履维艰,但他们却始终前进着,因为人类本身,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写这篇读后感时,距离读完《活着》已经过了一年多,可是我写到有庆,脑海中还是他可爱天真的样子,直到被拉去抽血抽到生命的终结时,我分明看到他红扑扑的脸蛋慢慢的没有了血色,不安分的双手渐渐没了动作……我同情他们,他们都是活在历史悲剧的舞台上的鲜活个体,其中包括了福贵,虽然他是最不该原谅的,不该被同情的悲剧之源。他本软弱,但他从败光家财之后,却一夜之间变得坚韧起来,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曾今的浪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沦落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步。浪子回头金不换,那股中国几千年农民的顽强生命力在他身上迸发出来。只是此时的蜕变并不能改变悲剧,为此我同情福贵,我同情他面对悲剧的无能为力。

时代风云变幻,社会也几经重构,永恒不变的是那孕育生命的土地,以及在土地上努力活着的人们。

可人总要生存,我们还是会选择活着。

福贵,我想如你一般地在暮暮之年守着时光的尽头安静地盼顾往昔,我希望那时的我已勘破无常、平淡地死去——经不起太多磨砺的苦短一生终会走到尽头,活着便是生命之神真挚的馈赠,而我曾拥有过。如你一般地记得,我,曾是少年。

在这之前,福贵,我希望你能陪我活着,用活着去领悟人生。无常,如常。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读这样的文字,让我们感觉到文字的乐趣,让我们知道自己当下的生存状态如何,让我们知道活着的真正意义,让我们清楚自己未来该如何调整重新出发!全文回味悠长,好似品茶一般,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我的原因吧。

读完余华的《活着》后我突然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让我们沿着历史的足迹细细品悟,且行且珍惜!

聊斋志异读后心得

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一生贫困潦倒,当了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可是,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做了必须的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异常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姬,为他在《聊斋志异》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在这部小说集中,作者寄托了他从现实生活中产生的孤愤,人物形象刻画得鲜明生动,多谈狐、鬼、花、妖。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他们揭露了封建统治的黑暗,抨击了科举制度的腐朽,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表达了作者既有对黑暗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狼狈为奸的鞭打,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

《鬼哭》就是一个典例。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谢迁之变时,贼人占据王七襄的房子,官兵入城平定贼患,剿灭了盗贼。王学使派人处理掉家里的尸体。从此,宅子里总是出现鬼哭,直到做道场超度他们,这才灭除鬼患。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为人凶狠残暴,鬼也不会怕他,公道正直,鬼也会感化。以‘人’的面目出现还不能吓住‘鬼’,请不要装扮成一副‘鬼’模样来吓‘人’!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鬼神之分。那些损人利己,残害百姓,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目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目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让人们无法安居乐业,但此刻虽说科技发展迅速,人们不必为吃饱穿暖而发愁,但总有一些贪官、小人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不到目的,决不罢休。这些人是社会的败类,是国家的耻辱。

世界上总有善恶之分,我们虽然不能做什么,可是能够适当的改变。让善良多一点,恶毒的人少一点,甚至使这个世界没有恶,仅有善,让世界变成一个和谐、完美的家园。

聊斋志异读后心得体会

小时候总把《聊斋》定义为鬼故事 ,对它常怀着敬畏之情,不敢近赏,尤其是看过电影《画皮》后,更是因电影特效而对一切妖魔鬼怪产生了心理阴影。

直到后来,才知道那些花妖狐鬼并非歹徒,他们甚至有着人类不曾拥有的美貌和才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翻开了《聊斋》光滑的书页,仿佛用尽力气打开了那一扇秘境的大门。

神游于这个充满传奇的世界,不难看出蒲松龄将他对生活的理想全部赋予了鬼怪,以浪漫瑰丽的手法,将美貌给了佳人,将智慧给了才子;他使死人年年可以归家团圆,又使活人不用再受相思之苦。在这里,一切都是完满且好坏分明的。

作为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聊斋》几乎和《红楼梦》承担了相同的责任,细细品读每一个环节,我仿佛看见了那瘦削的老人横眉怒指这铺满阴瘴的山河,大骂所谓上位者的贪婪腐朽,痛批科举的阴险不公。可当目光掠过那一个个性格鲜活的才子佳人,悟了这一段段传奇故事,我又像是听见了对真挚情感不加掩饰的赞美,对道德品格不吝言辞的称颂。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年的黑色夜空上劈下了光明的一刀。

《聊斋》中塑造了无数个经典的形象,可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每位女子都有相同的美貌,同时又有不同的个性,刚强如侠女庚娘,娇美如婴宁小倩,都有着细致入微的分别。又如陆判和崂山道士,同样能力非凡的他们又有着不同的外貌和性情。在蒲松龄神乎其神的雕琢之下,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独一无二,可见作者对人事的观察之深刻,若无多年积淀,常人只怕是难以成就如此巨作。

从这样一片天地走出来,我的心中有敬佩,亦有心酸。联想到蒲松龄一生郁郁不得志,我想这厚重的纸张和一粒粒铅字,大约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吧。他将这巨著留在世间,是存下了一缕诚挚高贵的灵魂,或许也是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警醒后世,发人深省。

那精灵与小妖嬉戏的幻想走远了,像是清风,涤荡空谷山涧,可那位老者留下的洞察人世的沧桑却已经融入民族的记忆,成为我们不可忘却的传奇。即使过去千万年,我相信,依然会有人从这浪漫旖旎的文字中,感悟人性的可珍与可敬。

聊斋志异读后感作文心得体会

聊斋志异是讲了中国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它可以说是历来人们茶余饭后的经典话题。本文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聊斋志异读后感。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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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了《聊斋志异》一书,它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的代表作。“聊斋”是蒲松龄书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这本书大多说在谈狐说鬼。其中,有反映了当时民风的黑暗的《促织》,《红玉》;有揭示科举考试时规章的种种罪端,如《叶生》,《僧术》;有赞扬百姓勇于战斗的精神的《席方平》,《田七郎》。最吸引人的就是描写人与妖之间的爱情故事,如《青风》,《阿纤》等,写得非常精彩。

我最爱看《聂小倩》这一篇。

宁采臣在去金华办事时,在庙里遇到了燕赤霞。在晚上,一个妙龄女前来调戏他,被宁采臣轰走了。第二天夜晚,她又来了,但却是诚恳地告诉他,她是受妖魔胁迫,才去害人的,后来又告诉了他躲避的办法,为了报答,宁采臣把聂小倩的尸骨移回了家。一年后,宁采臣续娶了小倩,并有了三个有出息的儿子。

真是好看啊!

在蒲松龄笔下,那些妖鬼狐精,花妖水怪,不再让人感到狰狞可怕,她们有的机智聪慧,有的正义勇敢,人物形象生动,故事情节生动曲折,是一本值得我们看的好书!

看完了蒲翁笔下的《陆判》,对换心之人朱尔旦肃然起敬。

那个“胆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圆而行欲方”的朱尔旦凭借自己的憨厚朴实打动了陆判,致使陆判为其换心。换心之后的朱尔旦文思大进,过眼不忘。陆判为其妻换上貌美如花之头,却招来美首主人之父吴侍御的疑心。幸的其亡女托梦告诉他自己并非被朱尔旦所迫害而是另有其人,这便让朱妻之首与美首之身合葬。朱尔旦得四子,在朱死后,朱仍然“三数日辄一来,时而留宿缱绻”,见其字成才便也安心了。

朱尔旦凭借一颗慧心造福于家,陆判更是“移花接木,创始者奇”且“媸皮裹妍骨”。这般美好的结局简单却不失内涵。

记得很早以前看过电视剧版的《陆判》,现在看起来,电视剧有过多的枝桠。譬如朱尔旦换心之后是个贪图美色,混淆黑白之人……电视剧对名著的改编加入了太多的现代元素,只是为了迎合多数观众的口味。它们便变得纠结,跌宕;更融入了理不清的情感纠葛。

如果仅仅忠于原著,难道就不会有卖点么?我想不是这样。如今的社会创新是必不可少的,但经典也是永远存在的,不要一味地去篡改经典,篡改经典之中所包含的意蕴,这样经典才能更加常驻于心。

今天,我怀着兴奋的心情读了中国古典十大名著之一——《聊斋志异》,它是讲了中国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它可以说是历来人们茶余饭后的经典话题。

我在这本书中,无比喜爱一个故事——崂山道士。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古时的一个小县里有个姓王的书生,他自幼便很仰慕道学,听说崂山有很多仙人,就背着书籍,准备去求道。但在求道途中,十分累人,师傅自身的法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可是,师傅就是不将法术传给王生,王生再也忍受不住了,就对师傅求了一个穿墙之术,在回家演练时,却一头撞在了家中的墙上。

我在读了《聊斋志异》后,悟出了一点道理——书中,字里行间无不饱含作者对人生、社会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在现实生活中也能取之学习,它还含有一些道理。

就说我喜爱的这篇文章,在我读后,感受到了:做任何事情都不应该半途而废。这篇文章就点明了,在开始学习中,师傅说:“要经过一大番拼搏,你才能走上仙道,学会许多仙术,就是不知你能不能吃苦。”王生就没有下决心,我想:“他如能咬住牙,持之以恒,一定能成为仙人,修成正果。”但他还是没有坚持,半途而废了,吃过的苦全部白费了,仙人也不会教给他真正的法术。

在历史中,半途而废的人简直是太多了,他们原本都可以成为一代名人,可是因为某人某事,动摇了自己的心,所以,不能像他们一样不思进取。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不要像王生那样,让我们持之以恒,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轻轻合上《聊斋志异》的最后一页,望着手中的书,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书名很有特色,其中“聊斋”是他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连起来解释,顾名思义,在聊斋这个书屋记述的奇异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他是清代文学家,小说家,字留仙,号柳泉。《聊斋志异》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书中有六个最典型,最经典的故事《小倩》、《陆判》、《画皮》、《小翠》、《阿宝》、《小谢与秋容》,各有不同的特色与风格。

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初读聊斋,本以为是写了人鬼之间的故事,实则不然,它是通过些鬼、狐一类的故事,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这些神狐鬼寐的故事,有的揭露封建官府的黑暗,有的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病,有的表现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以惩恶扬善为主,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其中,我最喜欢《红玉》一篇,冯相如在狐女红玉的帮助下,同林村美丽的姑娘卫氏结婚了,不料罢官在家的宋御使依仗权势,打伤相如打死相如的父亲,强走了卫氏女。冯相如到处伸冤,可无人为他申冤。后来一位侠士,为他杀死了仇人,夫妻团聚,重整家业。这篇小说,不仅是暴露社会的黑暗,而且着重表现了人们同恶势力的抗争,使恶人受到惩治,善良的受害者受到救助。作家对“人侠”虬髯客,“狐侠”红玉不不记个人得失助人为乐的品德十分赞颂,而且对豪绅和赃官,则表示了极大的愤怒。

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聊斋志异读后感读书心得字

相信,读聊斋的人不少,都会知道里面有不少神仙,鬼狐,也为其迷住.不错,是很多,什么变身、换头,不得超生之鬼、狐狸变女、夜叉国、轮回三生。至少也要有个什么托梦,“狼胀如牛”什么的。但是,有不少都在嘲讽当时腐败的清朝政府。

例说《蛇人》这一篇,就以养蛇人的两蛇:小青和二青,放了“n”年之后,还不忘蛇人。(二青放了,小青没放)后来,二蛇相聚而走,作者在结尾讽刺了那些过河拆桥、损人利己的家伙。

再说一个大家都江堰市熟悉的《狼》,(有一篇大家都知道,不说了)屠户在树上挂肉,狼贪吃,一吃挂在了树上,成了“绿木求狼”这个讽刺了贪小便宜的人,也警告他们,小便宜后头可是有大亏的!还有一篇,狼要吃一个屠夫,屠夫聪明,躲了起来,狼把爪子探向了屠夫躲藏的地方。于是,屠夫削下爪子上的一块肉,然后“如吹脉状”,结果就出现了前面那一幕:狼胀如牛,后来还飘了起来,作者还批评了屠夫的凶残,可是到底要说什么,我还是不明白。

《聊斋》是本好书,有个样式的故事,同时警醒了不少人,他(她)们错了。不时有这个对联称赞蒲老先生和《聊斋》吗:“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探刺虐入木三分。”

但也有不少看上去风趣的奇闻怪事哩!有一篇写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怀孕又剩下一个小孩,这种有好几篇呢。

聊斋,一本好书。如果你有机会,又有时间,不妨读读聊斋,对你肯定是大有裨益!

惊悚小说《聊斋志异》阅读后读书心得

很多人一定会误以为《聊斋志异》这本书是一本纯粹的恐怖小说,大错特错!这本经典耐读的小说如果单单停留在这么低级的层面的话,它还会从清代一直流传至今吗?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绝伦的一个个故事,它还通过让我们阅读这些故事从而领会到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也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从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丽的景象深处并不一定是美好的.正如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还水不可斗量.”往往那另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加钻石般透明闪亮的心灵,比海还深比宇宙还深的心灵。

你相信世上有鬼吗?不相信?有人说:第一,左手食指有黑痣的人;第二,头发枯黄无光泽的人;第三,家里木梳超过4把的人;第四,凌晨2点47分洗脸的人;第五,凌晨1点44分出生的人;第六,额头发青的人;第七,在家中卫生间的镜子里可以直接看到窗户的人;第八,在5月14日打破碗的人.以上几种人呢,可以看见鬼.自己好好检查一下吧,嘿嘿!好了好了,闲话少说,总之,你看了《聊斋志异》就知道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画皮》和《花姑子》,两相比较,《画皮》更恐怖一些,而《花姑子》有灵异之风.《画皮》讲的是一个鬼,它取人之皮披在自己身上冒充人,因而夺取了顾生的心脏,顾生的妻子陈氏幸好得到了一个乞丐的帮助,救活了顾生.而《花姑子》大家应该不陌生吧,安生(安幼舆)与美丽的獐子精花姑子之间的传奇故事,我也就不多说了。

其实,《聊斋》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在康熙时期的中后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能有几个?比作者生活好的不少,比他生活差的更多,然而他们未必都会去思考这些社会问题.作者大胆地揭开了所谓“盛世”下的“烂疤”替那些饱受迫害的下层人民提出控诉!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呐喊读后心得感悟

在这15篇中我还是最喜欢《孔乙己》和《故乡》这两篇。《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由于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什么也不会,一生穷困潦倒,成了人们饭后的谈资,为了生活,时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终于得罪了举人老爷,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杀。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新文化中难得的精品。《故乡》是鲁迅先生描写和反映农民现实生活的著名小说,小说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破败的图景。闰土小时候天真活泼、聪明勇敢,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竟然变成了卑躬麻木的木偶人。小说通过对闰土少年时期和成年后生活和精神的变化的描写,揭示了农民在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折磨和封建观念的侵蚀下承受的深重灾难和人格的伤害。作者深情地希望他们走出一条新的路,希望他们的后辈有新的生活。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之后我们了解到在旧中国广大民众的生活是何等的艰难,头脑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是何等的深重。鲁迅先生的“呐喊”就好比是声声惊雷,唤醒了沉睡了几千年的旧中国广大受苦受难的民众,使他们觉悟,使他们进步,因此才有了后来的五四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惊悚小说《聊斋志异》阅读后读书心得

就在六年级上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童年》、《杨果》、《震动》……唯独只有《红舞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喜爱有加。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李莎莎的女孩子,她没有什么特长,长相不出众,学习也一般,性格内向。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名叫张茜,她长得漂亮又有许多的特长,学习也特别好是老师面前的红人,性格活泼开朗。而偏偏这两个性格恰恰相反的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李莎莎与张茜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的家挨得很近,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你都可以看到有两个小女孩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就在她们要升初中的那段时间里,张茜已经被学校加到了市里最好初中的报送名单里,而这就意味着学习好的张茜要跟学习不好的李莎莎分开了,李莎莎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她就一直努力的学习,每天学得很晚,有空就往老师办公室跑。就在她的努力下终于可以跟张茜上同一所学校。

可是来到新的学校,李莎莎和张茜并没有以前那么要好了。就是因为,张茜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入了舞蹈队。舞蹈队一共有12个女生,没多久张茜就跟那些女生打成了一片,落下了李莎莎。因为张茜每天放学后要练习舞蹈所以李莎莎每次都是买好了水在舞蹈室里等着张茜练完舞蹈一起回家。有一次舞蹈队的一个女孩出国了,舞蹈队就少了一个人,所以夏老师邀请李莎莎进入舞蹈队。因此张茜就觉得李莎莎是因为自己才能加入舞蹈队的,因为自己夏老师才认识的她。所以张茜因为心里不平衡就不理李莎莎了。

因为,李莎莎比别人都要晚学俩个月,所以她每天都要去舞蹈室练习,每天练得都满头大汗,因为李莎莎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她要向她的梦想努力。

没过多久,市里开展了一个舞蹈大赛每个学校只有一个人可以参加。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舞蹈队的所有女生都想参加,但是夏老师却选择了李莎莎了。夏老师选择李莎莎并不是看重别的就是看中她的努力与自信和坚定地梦想。

就在舞蹈大赛要开始的前一天,李莎莎来到教室拿东西的时候,看见教室只有张茜痛苦的趴在地上,李莎莎着急地跑过去扶起趴在地上的张茜,一看她的膝盖被摔破了,李莎莎二话没说背着张茜就去了医务室,并且告诉老师让她的家长把她接走了。

读了这个本书,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不能哭,就让眼泪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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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读后感读书心得字

一看到这本书熟悉的题目,不少人肯定会第一时间想起一个令人耳熟能详的故事电影――《画皮》,电影里那些恐怖夸张的故事情节时到今日仍然令我们心有余悸,所以很多人必须会误以为《聊斋志异》这本书是一本纯粹的恐怖小说,大错特错!这本经典耐读的小说如果单单停留在这么低级的层面的话,它还会从清代一向流传至今吗?它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绝伦的一个个故事,它还经过让我们阅读这些故事从而领会到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也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从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丽的景象深处并不必须是完美的。正如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还水不可斗量。”往往那另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完美加钻石般透明闪亮的心灵,比海还深比宇宙还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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