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管理制度及流程(优质18篇)

时间:2023-12-12 11:22:16 作者:笔尘

规章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组织环境和业务需求。如果你正在制定规章制度,那么以下这些范文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入井管理制度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2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勤不及时等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各工区每月25号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原始考勤记录薄到调度室与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校对的单位,给予主要责任人50元的罚款处理。

(十一)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考勤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严禁用水冲洗。副井口处设置显示检测屏,对上下井人员的考勤卡运行情况进行校对。入井人员发现显示屏不出现卡号或不灵敏时必须立即到调度室进行更换,调度室维护人员要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

(十二)任何人员和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十三)使用单位在安撤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执行,严禁乱拉、乱、扯。严禁通讯线路出现明接头或通讯电缆落地现象,调度室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十四)使用单位要保证所有人员考勤系统分站、接收器、通讯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系统分站和识别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避免洒水喷浆,保持清洁干燥。如发现设备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五)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现场情况,将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十六)当拆除或改变与人员考勤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七)总务科负责及时为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帽安装考勤卡,如果出现矿帽没有安装考勤卡入井,对总务科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十八)下井员工变更工作单位时,劳资科必须在当天将工作变动人员调整到对应的单位数据库,否则对劳资科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调动到地面单位时,社保科负责将人员信息调整到地面人员数据库,调度室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调入单位,一周内将考勤卡上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

(十九)调度室必须建立好考勤卡的发放和回收台账,建立考勤卡使用记录,并随时对考勤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调度室工作人员,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二十)调度室要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及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人员清点准确,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将按责任程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罚款200元。

流程和管理制度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路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也不断发展。在路灯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完成路灯工程的施工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我们城市照明同行面对的实际问题。以下是本人结合自己在路灯工程施工中的实践经验总结出路灯施工流程,并根据路灯施工流程图谈谈如何抓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勘察设计:在勘察设计阶段,设计要考虑以后路灯的.维修安全。如:路灯附近有无高压线、有无大树,路灯的高度控制在多高合适等等。

2、施工定位:按设计要求到施工现场确认路灯位置,一是人员的交通安全,二是要考虑施工安装方便。

3、挖灯杆坑、浇砼基础:开挖杆坑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挖坏地下管线,要事先做好管线调查。

4、专变报装和安装:在专变报装负荷容量不宜太大,但要考虑周边道路路灯的发展,预留负荷裕量,避免重复投资。还必须考虑线路的电压降,尽量设置在道路中段的位置或十字交叉路口。专变周边要用水泥铺平,做好警示栏杆,防止杂草生长造成漏电事故。

5、电缆敷设:主要是挖电缆沟前要勘测清楚原有其它管线,避免开挖损坏,电缆沟的深度要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并做好电缆防盗措施。

6、立杆装灯:主要安全措施有:

(1)、放施工牌、锥形桩,疏导交通;

(2)施工人员戴安全帽,穿反光衣;

(3)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各班组长讲清楚安装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布置安装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做好安全措施。

(4)吊车施工配备专业安全人员负责指挥吊装。

7、电缆接线:注意事项有:

(1)电缆接头连接要紧固,绝缘密封要好;

(2)线路跳接处要注意跳相颜色,避免接错线,导致三相负荷不均匀;

(3)接线井内电缆接头要做防水处理,避免漏电事故。并在电缆线上挂电缆型号、规格、回路号的电缆标志牌。

8、配电箱安装:要注意以下几点:

(1)接地要牢靠,接地电阻小于10ω;

(2)电器连接要牢固;

(3)要做安全防护栏;

(4)悬挂电气安全警示标志;

(5)箱内要有控制回路图和电缆标志牌。

9、负荷调试:路灯调试要用万用表、兆欧表检测线路情况,相地线之间有无短路,相间有无短路等等;检测完后再分相送电,确定安全送电无故障。

10、灯杆校正:调杆主要是各个方向均要垂直,使地脚螺丝受力均衡。

11、焊接地线和检修门:焊接要牢固,焊接完后焊接处要涂防锈漆和银粉漆,防止焊接处氧化。

12、封地脚螺丝:封地脚螺丝是用水泥将全部的螺丝和法兰盘封起来,再加贴瓷片,要有坡度,避免积水。

13、工程验收:根据设计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要求进行验收工作。

路灯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和评比。主要抓以下几个内容:

(1)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患于未然。

(2)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熟悉掌握各自机械(高架车)等的安全操作技能,并持证上岗。

(3)安全领导小组、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时刻对安全生产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车辆等设备均应作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施工用具、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管理要求保管、保养好、并定期检测,确保安全使用。

3、安全措施管理。

(1)建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有责。

(2)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准动工,发生任何人身、设备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对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有违反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予以严厉处分和处罚。

通过实施各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提高施工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使施工管理者能根据人员设备的实际情况,科学灵活安排施工,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益。

入井管理制度

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

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

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

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

(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

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

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入井管理制度

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携带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自救器。

2、入井前严禁喝酒。

3、入井时,要凭入井证,交检查员验证,临时入井人员要凭安监站证明,否则不准入井。出井时领取入井证。

4、入井、出井时应积极主动接受井口检查员的`检查,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

5、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发现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的每次罚款500元。

7、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的,每条炸药、每发电管罚款500元。

入井管理制度

一、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精力。

二、劳保用品穿戴不全,严禁上岗作业(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照明灯具等)。

三、上岗后非机电人员,不准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电线上挂任何东西。

五、禁止进入已封闭的地方和不熟悉的没有指派的'工作地点。

六、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七、不准从高处往下投掷东西。

八、不准在硐内取暖睡觉,休息时不准坐安全帽。

九、不准随地大便,保持硐内卫生。

十、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拥挤和打闹。

十一、斜井提升时,不准与矿车同行,禁止手扶矿车。

十二、下列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内:耳聋;精神病;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四肢有残疾;高度近视;孕妇;职业病。

入井管理制度

2、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入井;。

3、带病者、精神不饱满、疲倦者不准入井;。

4、酒后人员严禁入井;。

5、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者严禁入井;。

6、穿化纤衣服者严禁入井。

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矿灯及自救品;。

2、领取矿灯时要认真检查矿灯是否良好,检查内容:。

(1)灯头有没有损坏,灯圈是否松动,玻璃罩有没有破裂。

(2)矿灯壳是否损坏,破漏电解液。

(3)灯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无明接头,灯线接头是否良好。

(4)灯锁是否良好,灯光是否亮。

3、必须准备好当班所用工具、材料和检修用零配件。

4、随身携带的啄子、锯、斧头和钎子的锋利工具的尖锐部分要包好防护套,以免碰伤自己或他人。

5、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入井时自觉遵守纪律,排队接受检身工的检身检查。

7、上级机关入井检查,应先与矿方取得联系,待作好安全安排后方可入井,并遵守矿方的安全规定。

8、生产班下班必须统一出井,班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9、出井人员应在检身房翻过入井牌,及时到灯房交回矿灯。

1、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信号,并能正确判断各种信号的规定内容,听从信号指挥。

2、自觉爱护各种信号设备,不利随便拨弄和损坏信号设备,更不能擅自发出信号,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

3、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矿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

4、在井巷中行走时,发现矿车驶来,应站在躲避洞或宽处让车,不得与车辆抢道。

5、斜巷(井)内,禁止行车时行人,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6、井下人员除安排的检查、检修人员外,不得跨越设置的栅栏、危险警告牌等隔离设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设栅栏或破坏标记,以防他人误入。

7、井下人员通过风门时,应及时随手关门,禁止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

8、井下人员应爱护机电设备,除检修人员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弄机电设备。

9、井下人员不得随意敲打水管、电缆等设备,以免损坏引发事故。

10、井下人员遇有风筒损坏,电缆掉落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

11、井下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不得离岗、串岗、擅离职守。

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出入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所以从事井下劳动的必须是男性成年人。

2、入井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经检查不适合井下工作的人员(如聋、瞎、哑、傻、癫、痫、精神分裂症、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准从事井下工作。

3、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种形式的用工),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4、入井人员必须了解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了解本矿井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电钳工穿绝缘靴),携带矿灯、随身携带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者,不准下井。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3、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主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入。主斜井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

主斜井井口,要悬挂包括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制度牌板。入井人员要听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定进行排队乘坐,不得拥挤、插队。

4、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严格落实;各矿井要在井口值班室建立入井人员管理牌板,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工作,并对每一个班次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按照单位、生产区域进行统计上报;入井人员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未经检身或拒绝检身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5、矿井对矿灯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矿灯管理制度,每台矿灯都要有标注矿灯编号和职工姓名的矿灯牌,做到专人专灯。

6、严格按照批准的通风能力核定指标,根据年度矿井通风设计、供风标准核定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限,严禁超通风能力入井作业。

1、井人员入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2、入井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3、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

5、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6、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

7、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公司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规定交人员定位考勤卡、领取矿灯或自救器的入井人员;

(2)未经井口检身人员检查的入井人员;

(3)井口检身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的;

(4)矿灯和自救器发放人员以及考勤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登记,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

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入井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新购防爆设备配齐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每周一定期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设备外壳、紧固件、密封件、绝缘盖板等是否符合标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或已失爆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护。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流程管理制度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面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毛领、毛条、面料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第三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采购作业处理。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材料采购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生产部、总经理办)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该以“财产支出”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材料采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材料需按款号标明分包包装。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暂借款采购”,以供识别。

1.面辅材料仓库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入库单单,经与供应商送货核对无误后,于第二日将原始单送会计部门。

2.缺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3.超交应经主管批准后,才能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流程管理制度

规范客户接待流程,保证客户来访效果。

适用顾问经营部。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负责全程跟踪。

其他部门配合协调。

4.1接待前期对接工作。

4.1.1根据来访客户类型,明确接待要求。

4.1.1.1如对方是已合作客户,接待人员则主要安排参观及交流。

4.1.1.2如对方是意向客户,接待人员则主要安排洽谈和参观,同时做好洽谈的相关准备工作(如pp稿和投影仪的准备)。

4.1.2接待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确定客户来访人员基本资料、来访日期、返程日期、来访目的和侧重点以及是否需要我司提供相关协助等信息。

4.1.3接待人员根据客户来访日程编制客户参观/交流日程安排函件,经公司总办/人力资源部确认后,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知会客户方。

4.2接待人员负责制定接待计划。

4.3实施接待计划。

4.3.1根据接待计划参观时间的安排,接待人员提前填写《参观接待登记表》,发总办安排各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4.3.2根据接待计划进行网上车辆预定,保证计划的实施。

4.3.3准备相应接待用品,比如:接机牌、欢迎竖牌、桌牌、礼品袋、相应项目简介资料、矿泉水、鲜花、温馨卡片等。

4.3.4根据来访人员资料制作与会人员桌牌。

4.3.5根据交流时间安排预定会议室,安排相应茶水或点心。

4.3.6接待人员应事先了解拟参观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面积、入伙时间、风格特点等。

4.4接待后跟进事宜。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行为,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必须建立和使用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清点考勤制度,按规定配备检身人员和考勤员。

3.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井口24h公示每班下井人数。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1)未戴安全帽、自救器或矿灯者;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3)穿化纤衣服者;

(4)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

(5)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

(6)因工作、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

(7)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9)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6.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打卡入井。

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7.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消卡,交灯,严禁升井后不消卡、交灯或延时消卡、交灯。

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10.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11.井口检身工要做好每趟人车迎送工作,维持乘车秩序,杜绝扒、蹬、跳车等违章行为,确保乘车安全。

12.对所有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按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井关。严格检查出井人员,发现有盗窃国家财产和雷管、炸药的人员,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单位,并要立即汇报安全部门和矿调度室。

14.井口检身人员要和井口考勤人员密切配合,对当班出入井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报告,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

15.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班领导落实。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7.矿井需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必须有经有关业务保安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严禁入井。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省、地煤业有限公司有关劳动管理文件精神及煤矿企业入井人员考勤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考勤管理工作,成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后勤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调度室主任、安检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资科长,工资科长兼管小组日常工作。

配备专职考勤员,负责井口考勤管理工作。

1、井下工作单位职工出勤必须参加本单位班前会,实行班前点名记工,会后更换工作服、领矿灯、自救器、持入井证到考勤室投牌,单位当班值班领导将点名工本送交考勤室,考勤室按规定复核考勤。

2、地面考勤以科(队)为单位,考勤结束后有单位负责人将。

考勤记工本送交考勤室。

3、公司所属技术员以上领导下井工作,需先更换好工作衣、领取矿灯、自救器后到考勤室挂牌考勤,升井后填写当班工作记录,考勤室负责考勤。

4、上级部门和外部人员到我矿检查指导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需下井时有办公室与调度室、安检科、考勤室联系,调度室负责安排陪同人员,安检科负责安全事宜,考勤室负责考勤工作。

5、公司所有下井工作人员都要持入井证下井,无入井证的不准下井,发现入井证与持证人不符者,考勤员和井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入井,同时取消当日出勤并上报劳资科查处。

6、灯房发灯必须专灯专用,发完灯后应及时向考勤室汇报领灯下井人数,考勤室要及时核对考勤下井人数与领灯下井人数是否一致,发现差错必须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

7、井口考勤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入井人员考勤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当天值班矿领导对当天入井人员的考勤工作负全责。

8、井口考勤员在当班的1点、9点、17点向矿调度室汇报各队、各岗位入井人数,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井下每个工作地点的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日出勤工,并给以处罚:

工作中擅离工作岗位罚款50元。

上班迟到,无故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班出勤工。

因迟到,早退给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工作中消极怠工,不服从领导,班中打架斗殴的取消当。

班出勤工,并按矿有关奖惩条例执行。

三、考勤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全面掌握井下各采区、各单位当班出勤人数。

2、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出勤情况,编制考勤日报和月报。建立职工出勤台账,详细记录各单位职务出勤和缺勤情况。

3、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在考勤工作中出现的不良现象、提出处理意见。

4、要做到面向基层、面向生产,说话和气、热情待人,树立服务一线的思想、当好领导的参谋。

5、认真填写各种报表、记录、台账,做到数字准确清晰,记录保管完善。

四、责任追究制。

公司执行责任追究制,考勤工作责任要逐级落实,对违反考勤。

制度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以责任处罚或行政处分。

3、员工不执行考勤规定,扰乱考勤工作秩序,损坏考勤设施的,除按原价双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4、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执行考勤制度,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严禁伪造入井证,若发现有伪造者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给以通报批评。

本办法解释权归富兴煤业公司,在试行中与上级规定有抵住的按上级执行。

富兴煤业公司。

2011年3月1日。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入井管理制度

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

(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

(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

(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

(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6)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作业面是否有残炮、盲炮;

(9)作业地点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10)其他。

4、建立人员出入井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调度工作,督促调度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业务保安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环节的管理,增强现场管理的责任意识。有效的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到现场,现对各调度人员下井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调度员入井规定,执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考勤程序以上所有人员下井前,都必须换好工作服到调度室登记。由调度员负责登记考勤,并注明每个人的入井时间。升井后,然后到调度室填写入井记录,进行汇报下井检查或跟班安全工作情况,队组汇报当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及现场安全情况,对存在问题说明原因。

第四条下井质量要求。

调度员下井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现场管理,理顺安全生产运作程序,搞好协调工作,监督职工认真执行各项工艺纪律,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严格排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创建安全生产的硬环境。同时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现场实践。

第五条具体规定。

1、调度员下井不低于6次/月。

2、调度员中、夜班入井不低于规定入井次数的1/2。

3、调度员下井考勤要到调度室考勤。

4、调度室建立调度人员下井考勤记录台帐。

生产技术部。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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