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树木初中(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6 16:03:13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具有独特的文风和个人特色,让人一读即可辨识出作者的独到之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初中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歌曲是生活的盐,它使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充满了情趣。哪里有歌声,哪里就有欢乐,歌声伴随我成长。

我特别喜欢歌曲。当我学习累时,便会听一会儿歌,放松身心;当我有空闲时,便会高歌几曲,抒发情怀;就连走路的'时候,我也会高兴地哼唱。每当我听到歌声,便会忘记一切的烦恼,变得快乐起来。歌声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喜欢童年,在童年里,一切都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样,我也喜欢《童年》这首歌,忘不了歌中所述的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小时候,爸爸总是会哼着这首歌来逗我开心,因此我耳边也就经常回荡着它的旋律。现在,即使听了许许多多的流行歌,但脑海里却始终忘不了这首歌。

闭上眼,静静的聆听着。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知了”的声音响彻耳畔。坐在秋千上,感受着夏天的气息……我和歌中的人一样,期待着下课,期待着游戏的童年。

在歌中,一句歌词打动了我“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着长大的童年”或许,谁都想长大,想脱离父母的管束。可是,所谓的长大,不就意味着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再也回不去五彩的童年么?岁月无痕,流水匆匆,时间过去了,便再也会不来了。有时,一秒的流逝,也可能造成以后再也无法弥补的遗憾。

《童年》这首歌使我明白了时光的匆匆,太阳总会下山,而新的一天又会开始。昨天没什么好留恋的。让过去过去吧,好好的过完剩余的童年。

童年,多么让我留恋!可它却用层层云朵将我挡住。童年多么令人回味!可它却像一只小鸟,越飞越远。童年向一个五味瓶,又酸,又甜,又苦,又辣,又咸!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这首歌虽然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也没有的歌那么有活力,它是温柔,幽雅的,可每当我想起它,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油然而升,是我联想到很多很多。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支牙牙地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我的'童年……”听着这首悦耳的歌,不由得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想到我浪费的时光和金钱,还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味道呢!

小时侯,我常常无心学习,很贪玩,动不动就撇下成堆的作业与朋友们出去玩乐、嬉戏。还经常乱花前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当时我认为,只要开心花些钱也无所谓,可是却未曾想到那些钱是父母如何赚来的。虽然我还不算“老大”,但我也不在是一个天真浪漫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也许我还可以再努力,但是我以前浪费的那么多时光,有时想想还真有些心痛呢!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八月十五,抬头望月,我的眼中落入一片金辉。中秋节,是我最喜欢的节日。

古时候相传月亮上住着一名绝美女子,名唤嫦娥,与玉兔为伴,常年居住在在清冷幽静的广寒宫中,无依无靠,独自一人。在八月十五这一天,夜晚时分,你会看到一个巨大的圆盘,正应了一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若你在中秋那晚孤身一人赏月,怕是也能领悟到古人塑造出来的那种嫦娥的心境吧——孤独,冷淡,沉默。

可传说终归是传说,中秋本意象征着团圆。和家人在一起,吃着皮薄馅多、味道鲜美的月饼,手中巴掌大的薄饼儿与天上清冷孤傲的圆月相呼应,吃在口中的软糯不知什么时候也引出了另一方感悟。

“月儿圆,花烂漫,玉镜飞在青云端……”家乡又哼起这无名小调,天边笑意微醺的女子,美丽的裙摆仿佛开着花儿。愿我最喜爱的中秋时节,能将所有祝愿送入她心中。

我最喜欢的树木初中作文

读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书上“安好”一词抓住了我的眼球,揪住了我的心,自此,“安好”便与我相逢相识。

一句“您好”道出一声珍重,一句“我好”放下一份牵挂,“好”是茫茫人海中的衷心祝愿。然而在我看来,这些都是陌生人蜻蜒点水的问候,过于直白与客套,缺少回味的甘甜。与她一起,我最喜欢的一个词语是“安好”。

与她的相遇,也因“安好”而起。仍记得刚开学时,夏天一个闷热的下午,她手执《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在葱郁的树木下安静地看着,远远望去,她似被一大片的阴凉所拥抱着,而阳光底下的热闹与她无关。我走过去坐在她身旁,“我也喜欢这本书。”她撩起垂在脸颊的长发,侧过头与我互视对笑。从那天起,我们相遇相知,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最爱“安好”,因为它让我们相遇。我最爱“安好”,更因它牵着我们的心。

她转学后,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离别那天,她的眼神迷惘,却没有难过,没有痛苦,我们握着手,约定好一个月一封信,勾了手指头发了誓。也许会被别人当作笑话,谁会坚持写信呢,真傻!但我想,每次信结尾,那句“安好”道出的,远远是电话、网络所不能及的。

每次在信中看到那句“我最近安好,你呢”,心中都掀起一阵波澜,“哪会安好呢,一个人,在外省……”你仅仅不想让我担心,其中的情谊,直入窝心。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朋友间重的是情,得知我安好,她舒心;得知她安好,我放心。一个“安好”把分散在两个相距几千千米的两个人用细线绑在一起,那线似乎那么弱,但又那么强,让我与她的情谊终不随着斗转星移而变质变味。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安好”,这句话有不及而无过之。它让我的天空,永远都挂上太阳,永远都是晴天,让友谊亘古不变,让天涯成咫尺。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我玩过的游戏很多,但我最喜欢今天这节作文课上玩的游戏了。

上课铃一响,老师笑眯眯地走进教室,说:“今天先玩一个游戏再写好吗?”同学们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异口同声道:“好”。老师便用一根白色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奇怪的大头娃娃,他有头发、眼睛、耳朵,还咧着一张大嘴在傻笑,却美中不足是他没有鼻子。这时老师说:“这个游戏的规则是:蒙上眼睛,自转三圈,然后让剪好的鼻子对号入座。

首先闪亮登场是个子不高的张耀杰,老师用准备好的紫带蒙上了他的双眼,又把他转了三圈,然后再让他贴鼻子,他把鼻子贴在他觉得合适的位置上,他刚贴好的那一刻,教室里哄堂大笑他扒下紫带子,自己也笑了起来,原来他把鼻子贴在嘴上了。

同学们轮流走上讲台贴鼻子,有的把鼻子贴在下巴上。像长了肿瘤。有的把鼻子贴在耳朵上,像带了个大耳环……贴的真是五花八门。

轮到我了,我胸有成竹的走上讲台,蒙上眼后转了三圈,也把鼻子贴在我认为合适的地方,教室里又哄堂大笑起来,我扒下紫带子一看,原来,我把鼻子贴在眼睛上,美丽的大头娃娃变成了独眼龙,我也哈哈大笑。

这节作文课可真有趣啊!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就是学校发的《当代小学生》了!它的内容很多,有“我最敬佩的人”“语文大观园”“快乐数学城”“小巧手”等好多栏目。其中我最喜欢“语文大观园”和“科普连环画”了。

在这一期的“语文大观园”里,我学到了一个成语叫:“蛛丝马迹”,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知道了“马”竟然是一种叫作“灶马”的小虫子。因为它爬过的痕迹和蛛丝一样,让人不容易看清楚。所以才叫“蛛丝马迹”。我也喜欢“科普连环画”中的“爷爷家的大白鹅”和“小蚂蚁报信”,这两个故事告诉我,大白鹅是由大雁驯化而来的,所以它还保留着大雁自卫和攻击的本性。我也明白了小蚂蚁是用触角来传递信息的。

《当代小学生》这本书的内容都非常有趣,它拓宽了我的视野,满足了我的求知欲,激发了我学习的兴趣,拓展了我的知识面,活跃了我的小脑筋,增强了我动手的能力。我要好好学习,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我的作文也能登上《当代小学生》。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评语:看了徐宝然同学写的《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感受很深: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书让我们的头脑变的灵活,书让我们认识了缤纷多彩的世界……让我们畅游在书中,做一个爱读书的好孩子吧。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每当我们听到这首歌声,就会想起祖国过去被侵略、受压迫的历史,眼前浮现八国联军攻占北京烧杀抢,无恶不作。日本鬼子在南京大屠杀,在抗日革命根据地实行三光政策更是罄竹难书。同时也想起前辈们在刀光剑影中同一切侵略者斗智斗勇,不怕抛头颅洒热血,冒着敌人的炮火,勇往直前,誓死赶?侵略者,保卫祖国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夜深了,窗外一片寂静,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说悄悄话。我穿着睡衣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我的眼前一片漆黑,黑的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忽然我看到前方一丝光亮,我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走过了光,我竟然来到了丹麦的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大雪纷飞,伸手不见五指。

我闻到了一陈香味,啊!原来是包子呀!我掏钱买了一个,我手拿着包子往前走,忽然听到一声:“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抬起头一看,看到一只丢了鞋的小女孩。

她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脚上不仅丢了只鞋,另一只还破了个洞,露出了脚指头。她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倒八字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也冻的像雪一样的白,整个身体还瑟瑟发抖。

但他还是伸出右手,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火柴,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路人:“先生,要不要买根火柴?女士、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看她这副样子,赶紧用右手拉外套拉链,抖了抖双臂,然后再把外套拖下来,紧紧的披在那个小女孩瑟瑟发抖的身子上;突然,我想起口袋里还有十几个金币和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我连忙从口袋里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女孩手里,然后就跟她说:“我身上也只有这些东西了,你先用着吧!”那个小女孩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我看着小女孩瘦小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听完我的梦你应该知道了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谁了吧?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依然活下去的坚定和信念。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如果有谁问我最喜欢哪一首歌,我会脱口而出的告诉他,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它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没有的歌那样活力四射,可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心情却是那样的'舒畅,好像又给了不少启迪,让我仿佛看到了一幅自记的画像。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这是我小时候听过的。当我第一次听见,我就被深深的打动,我在充满欢乐的校园里,我们正在欢快地玩耍,却不知道珍惜时间,我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觉。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平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昨天上午第一节课,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别开生面的语文课——小小展销会。

上课铃声一响,同学们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玩具和图书,作为商品准备展销。由于我们是第一做买卖,还不太清楚该怎么买,怎么卖。老师就请有经验的同学向我们传授技巧,通过观看他们精彩的示范表演,我们很快掌握了一些买卖技巧。一切准备就绪,随着老师的一声令下,生动有趣的展销会开始了。教室里像炸开了锅,各种叫卖声,卖东西的讨价还价声,同学们的欢笑声混杂在一起。

我站在位置上大声叫卖道:“卖东西喽,卖东西喽!我这儿的玩具又便宜又好玩,不买可不要后悔呦!”同学们纷纷闻声赶来了,苗晶晶笑着说:“我要买一个魔仙棒。”我马上吹捧说:“你的眼力可真好呀!它可是我这些玩具中最好玩的,最便宜的,只要两元五角。”“哇,真便宜,我要买。”苗晶晶说完便付了钱走了。一会儿,王伟艺又来了,他好奇地问:“我要买一个七仔,请问多少钱?”我说:“五元。”“这么贵啊!”“不贵,我可是打了折的,当时我买了十五元呢,现在已经降低了十元了。你看这个玩具既可以当枕头,又可以玩,多实用啊!”“你瞧,这儿都有点破了。如果是三元钱,我就买一个。”“好吧,就三元卖给你了,不过以后要常来照顾我的生意哦!”“没问题。”没过多久,我的玩具就全卖完了,总共挣了45元,我高兴极了!

这节课是我平生以来最喜爱的一节语文课,因为不仅生动有趣,让我掌握了一些买卖中的技巧,还使我懂得了父母挣钱的来之不易,所以我决心今后要节约用钱,不能仅仅满足于物质上的享受,而要发愤图强,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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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灯初中作文

几乎每家里面都有三盏以上的灯。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而我最喜欢的灯是一盏台灯。

这是一种特别的灯,这种台灯是一只可爱的史努比。这盏史努比台灯照出的光线很明亮。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用干电的,用电池的。不是用湿电可以在停电时伴着我。你一放进电池,史努比就亮起来,像是在看着我,陪伴着我做作业,学习。

这灯很好看,到底是谁买的或者是谁送呢?

这盏灯是我二表姨的大女儿送的,她送给我做生日礼物的,那是我的六岁生日,她送给我的。我和她很有默契她对我也很好。但是在她因白血病去世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所以我只好借这盏她送给我的灯来想念她。

在那天,我几乎崩溃,我接受不了这个信息,我最疼我的表姐去世了,上帝怎么这么残忍把只有15岁的一个姑娘带走啊。因为我要上学和小孩子不宜出席表姐的追悼会,妈妈就用这种理由,不让我送表姐的最后一程。那晚,妈妈不在家又刚好是停电,我就把电池放进这盏台灯里,灯亮了,仿佛表姐就在眼前,我哭了起来,表姐像再跟我说:“表妹你不要气馁不要伤心,加油。”于是我振作起来努力地做作业。这盏灯是我跟表姐通话的工具,让我时刻想念她。

在无数个停电的晚上,就像是一个巨人,保护着我。我喜欢这盏灯,一因为这是表姐送给我的;二是因为这盏灯陪我度过了无数个黑暗之夜;三是因为这盏灯让我想起了疼爱我的表姐。

每盏灯都有自己的特点,也表示了不同的意义,灯帮我们照亮使我们获得光明和温暖。

灯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白天有规规矩矩的红绿灯,晚上有闪闪烁烁的霓虹灯,元宵节还有千姿百态的花灯。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我的小台灯。

这盏灯的灯罩是粉色的,里面有两根白色的灯管,灯杆比较宽,呈螺纹形,可伸缩台灯的高度,只要你轻轻一压,台灯就降低了,轻轻一拉,台灯又升高了,可方便了。我最喜欢台灯的灯座,因为在灯座上面有一个房子形状的钟表呢!

这盏小台灯是我学习上的好伙伴,虽然它很普通,但是它陪伴着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书、学习,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我在灯光下做作业,小台灯总是把明亮的灯光投射在我的写字台上,默默地为我照明;每当我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心里乱了套时,我便抬头凝望着它,这时小台灯的灯光就像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它仿佛鼓励我:“别急,慢慢地想,认真思考总会做对的!”这让我的心豁然一亮,“我知道答案了!”顿时,我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就是我的.小台灯,它不仅是帮我完成作业的照明灯,而且是我知识的导航灯,引领我走向胜利的彼岸!所以,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巧可爱的台灯了,我希望我的小台灯能一直陪伴着我成长。

我有一盏亮闪闪的小台灯,那是爸爸在当地最好的台灯专卖店里给我买下的。那天爸爸下班回来,高高兴兴的对我说:“儿子,快快把作业写完,老爸带你到街上去给你买盏台灯,任你挑选。”我听了一蹦三尺高,连抄带扔不到三分钟就把作业给搞掂了,乐得爸爸直夸儿子水平高,作业速度快。我像哈叭狗一样跟在爸爸身边,蹦蹦跳跳地来到刚刚开业的灯具专卖店。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台灯:红的、蓝的、桔黄的:节能的、护眼的;照床的、看书的;声控的、计时的……正当我挑选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一盏乳白色的高频节能计时护眼益智安神牌台灯映入了我的眼帘,当下把我的心就给勾住了。我果断地对爸爸说:“我选中了,非这盏不买。”爸爸看了看昂贵的价格,迟疑着说:“再看看吧?”我说:“不看了,这就叫一见钟情,既然给我买,就原创作文由我说了算,和说媳妇一样。”说完,我抱着台灯出门就走,爸爸也跟了出来,一分钱都没开就把灯抱回家了。这盏台灯制作工艺非常精巧,它全身乳白,弯弯的腰,柔柔的背,亮闪闪的灯罩下并排镶嵌着两根洁白的灯管。别看这灯管小,光度可好了,照在书上柔柔的,不晃动,不耀眼,使用起来比陈世美她妈妈还老美。另外,灯座上还有一台小闹钟,这样,你想看多长时间的书,你就预定多长时间,到时候它自动响玲提醒你,还用温柔的声音说:“休息吧,别累了!”你要是不听,它就自动息灯了,看你怎么办。这盏台灯还有一个特殊功能,就是能调光度,如果你看书写字,就把光调到适合看书的度;如果你想思考一会儿,就调到微弱的二号光;如果你想睡觉,就把它跳到最弱的睡眠灯光上。这样你睡着后床头仍然有朦朦胧胧的光亮,免得你在暗夜里做恶梦。再说,如果你睡得迷迷糊糊起来撒尿,也不用乱摸开关,这点光亮足以让你找到尿盆在哪里。说实话,自从有了这盏台灯,我没作过恶梦,没尿过床,没害眼,没迟到,字写得端正了,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原来是倒数第一,现在马上就到正数第一了,还天天受老师表扬呢,把我都表扬的不好意思了。同学们,想要这样的台灯吗,赶快来找我,我带你到我叔叔的专卖店里去挑选更好的。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我最喜欢的灯初中作文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光明。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我最喜欢的灯就是咱们常见的霓虹灯。下面,我给大家说说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五颜六色,金光闪闪,而霓虹灯正好符合了它的特点:霓:有时在虹的外侧还能看到第二道虹,光彩比第一道虹稍淡,色序是外紫内红,与虹相反。虹:原意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就是彩虹,也是七彩的,色序从外至内分别为:赤、橙、黄、绿、蓝、靛、紫。而且霓虹灯还是城市的美容师,每当夜幕降临时,华灯初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就把城市装扮得格外美丽,犹如天空美丽的彩虹,直到现在霓虹灯的亮、美、动特点,是任何电光源所不能替代的,在各类新型光源不断涌现和竞争中独领风骚。你们不知道吧!霓虹灯也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它温度低,耗能低,寿命长。霓虹灯是那么地美丽,吸引人眼球,想不喜欢都不行,霓虹灯,我喜欢你!

我最喜欢的事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做的事我喜欢做的事有很多,比如看书、做游戏、给芭比娃娃做衣服……但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其中我喜欢看的就是马小跳和名人的故事。在名人的故事里面我最佩服的就是海伦凯勒,她虽然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嘴巴也不能说话,但她还是考上了大学。马小眺的书我只有两本没有看了。从看过的书里我知道马小跳和他的几个好朋友是四个调皮蛋,而且马小跳每天都会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罚站,我觉得马小跳很调皮。你们最喜欢做的事是不是也是看书?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200字。

小学生作文(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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