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读后感读皇帝的新装有感范文(22篇)

时间:2023-12-19 13:15:06 作者:雨中梧

阅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感悟人生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彩读后感,希望能够唤起大家阅读的热情。

高一年级有感读后感的作文:《苏菲的世界》读后感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一年级读后感:读皇帝的新装有感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什么也不关心,只喜欢他的新衣服。别人找不他时,他就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穿。

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是织工,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能缝出最最美丽的衣服。这衣服,不称职的人,不聪明的人,笨的人都看不见。皇上一听,很好,就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让他们马上开始工作。

皇帝想知道衣服织到什么程度了,就派诚实的老大臣到织工那儿。这位善良的老大臣来到那两个骗子的屋子里,看见他们正在空织布机上忙碌地工作。他把眼睛睁得特别大,“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但是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来。他想,“难道我是愚蠢的吗?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老大臣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后来,皇帝也去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他也不敢说!皇帝心里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难道我不够资格当皇帝吗?这可是最可怕的事情。“于是皇帝说:”哎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还就决定穿着这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

读完后,我觉得皇帝太傻,也太爱美。让我值得学习的是――那个小孩和老百姓,他们诚实,勇敢。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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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读后感:读大拇指有感

亲情的重要性,小故事大道理。《感恩的故事――沉睡的大拇指》读完后让我泪流满面,感慨万千。

故事之门缓缓打开:一个叫盖尔的小男孩,从他呱呱落地时,他的爸爸妈妈就为他左手的尾指旁边多长的一根小六指而担心了。转眼间,盖尔三岁了,父母把他送进了幼儿园。可上幼儿园的第一天,盖尔回来后就眼泪汪汪地问爸爸妈妈和爷爷:“为什么我比其他小朋友多一根手指头啊?迪克说我是个怪物。”大家都沉默了,担心的事发生了。突然爷爷会心的一笑说:“宝贝,你看爷爷右手的大拇指,它就是个小懒虫,从你出生那天起就开始睡觉了,到现在都不肯起来。”爷爷边说边伸出右手,把大拇指卷缩在掌心,然后掌心朝上与盖尔的'左手合在一起的时候,正好是十个手指,不多也不少。“我知道了,您的大拇指偷懒,不听话,所以我就替您长了一根手指,是这样的吧,爷爷?”天真的盖尔信以为真,自豪地笑着问。小小的的盖尔觉得这第六根手指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它是来帮助爷爷的。

自从和盖尔说过沉睡的大拇指的事后,只要见盖尔,爷爷的大拇指就会反射般卷进掌心。待爷爷去世后,父母亲才将大拇指的真相告诉了盖尔。得知真相的那一刻,盖尔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因为爷爷沉睡的大拇指给了他完整的人生。

感人的小故事讲完了,我的感悟是:世界上有一种谎言,不是伤害,而是关爱;有一种谎言,不是欺骗,而是亲情。

一年级读后感:读大拇指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的童话有很多,有《海的女儿》、《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等等,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讲了有一皇帝非常喜欢穿新衣服。

有一天,有两个骗子对皇帝说他们能织出世界上最美丽的新衣服,而且这件新衣服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得见。过了几天,两个骗子装模作样在那里织衣服。结果,直到游行那天皇帝腆着大肚子穿着根本就不存在的新衣神气活现地在街上走着,每一个人都称赞他,没有人敢说他光着身子。

只有个小孩儿说了实话:“皇帝没有穿衣服!”皇帝这才知道受了骗。这则童话告诉了我们:我们都不能爱慕虚荣,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一年级读后感:读野天鹅有感

故事简介:从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艾丽莎。这十一个弟兄都是王子,他们的妹妹艾丽莎坐在一个镜子做的小凳上。她有一本画册,那需要半个王国的代价才能买得到。他们的父亲和一个恶毒的王后结了婚。这个恶毒的王后对这些孩子非常不好。有一次,整个宫殿里在举行盛大的庆祝,孩子们却没有吃到那些多余的点心和烤苹果,她只给他们一杯沙子,而且对他们说,可以把这当做好吃的东西。

之后,王后把那十一个王子变成了巨鸟,可是她的魔法却没有显灵,让他们都变成了十一只美丽的野天鹅,不过这也无所谓了。

一天大清早,王后走到浴室里。她拿起三只癞蛤蟆,把每只都吻了一下,对第一只说:“当艾丽莎走进浴池的时侯,你就坐在她的头上,好是她变得像你一样呆笨。”她对第二只说:“请你坐在她的前额上,好使她变得像你一样丑恶,叫她的父亲不再认识她。她对第三只低声说:”请你躺在她的欣赏,好使她有一颗罪恶的心,叫她因此而感到痛苦。”

于是,这三只癞蛤蟆就照着做了。王后还把艾丽莎全身都擦了核桃汁,使这女孩子变得棕黑。她又在这女孩子美丽的脸上涂上一层发臭的油膏,并且使她漂亮的头发乱糟糟地纠做一团。当她的父亲看到她的时候,不禁大吃一惊,说这不是她女儿。

接着,艾丽莎就偷偷走出宫殿,准备去找她的十一个哥哥。最后得知了一个办法:只有用荨麻编织成的衣服才可以让那十一个王子变回人的模样,而且,在她用荨麻编织衣服的时候绝对不能说一个字,不然他们就必须得死。

艾丽莎熬着夜一直在做用荨麻织成的衣服。但是,她已经被一个国王判了刑,必须被火烧死。而在最后一刻的时候,艾丽莎做完了衣服,她抛到了十一个哥哥的身上,让他们全都恢复了人的模样,她终于可以说话了。

之后,她告诉大家她不是一个巫婆,大家都大吃一惊。

最后,艾丽莎和十一个哥哥又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读后感:艾丽莎真勇敢,不管让她做多么可怕的事情、多么困难的事情她也能完成。如果我就是艾丽莎的话,我一定不会为了救哥哥的事情而让自己的手起那么多火泡,我只会把这些事情丢在一边,不去理它。那个王后真邪恶、恶毒,如果不是她,那么那十一个王子也不会变成十一只野天鹅,也不需要艾丽莎这样来救她的哥哥;哼!如果我有强大的魔法的话,我一定要让那个恶毒的王后看看我的厉害!

一年级读后感:读丑小鸭有感

丑小鸭——他一生下,因为长得丑,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自己的努力。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不要怕磨难,只要用心做,就一定能做好。我自信自己长大后能向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飞向蓝天。我常常梦想着将来,我发明了一种药,不管是胃癌或白血,吃完我的药都能健康起来等等。

无论将来我干什么,都要通过努力才能做到。我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祖国将会在我们的手中腾飞起来!

一年级读后感:读红舞鞋有感

书的封面很唯美,是一个14,15岁的少女,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和红色的舞鞋,骄傲的舞蹈,她曼妙的舞姿深深的打动了我。主人公李莎莎无论身处何种境界,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一年级读后感:读《白雪皇后》有感

今天,我读了《白雪皇后》这一篇主要讲了小男孩凯被魔镜碎片落入眼中,心变的想冰一样冷。一天他被白雪皇后带到了白雪皇后的皇宫。他的朋友葛娜经历了很多困难寻找凯的过程。最后终于找到了凯并把他带回了家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良和温暖的眼泪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是我们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大家从中受到启发,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一年级读后感:读大拇指有感

故事中的大姆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两个坏蛋,藏在蜗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杀了,汤姆才逃了出来。但是,他又被狼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了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真开心呀!

在这个故事里,大姆指真勇敢真聪明!

一年级读后感:读拇指姑娘有感

我今天读了《拇指姑娘》这个故事。

拇指姑娘告诉我要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她帮助了受伤的小燕子,照顾他到恢复健康。后来在拇指姑娘危险的时候,小燕子又飞回来救了她。小燕子把她带到一朵最美丽的花朵里,花朵里有一个跟她一样大的王子。最后王子向拇指姑娘求婚,于是他们俩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这个告诉我只有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高一年级有感读后感的作文:《苏菲的世界》读后感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作文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一年级读后感:读大拇指有感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感动心灵的故事》,里面的内容很精彩,尤其是当我看完《沉睡的大拇指》这篇文章后,被一个来自于高龄老人的爱深深感动了。

这个爷爷是多么好啊,他不想让一个男孩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他用自己的手指,维护了男孩的自尊心。他虽然撒了两次谎,但那是爱的谎言!

我也有一些相似的经历。从会写字开始,我的握笔姿势就不对,所以写字慢。小朋友们一见,都有些奇怪。我觉得他们用一种异样的眼光在看我,我很伤心。回家向妈妈倾诉,妈妈听了,告诉我写的慢并不代表字不漂亮,姿势不对是可以改正的。打那以后,每次书写工整几乎都有我,小朋友们再也不那样对待我了。上小学后,妈妈也开始要求我自觉地去改正握笔姿势。现在,我写得越来越快了!

大人们往往都是在无声无息中保护着孩子的自尊,当孩子自尊心受到伤害时,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去维护孩子的自尊,有时,甚至会说一些爱的谎言。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来自亲人的浓厚而深沉的爱。

初一年级读后感作文:读《伤仲永》有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

我最喜欢的句子是:“余闻之也就"是过渡句。”之“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中,仅从传闻的指,尚未见到仲永。这种见闻录的方式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本文是想要告诉我们:人的知识才能梦绝不能依靠天赋,强调了后天教育对成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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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金钱固然重要,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远远比金钱重要的东西,不要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当中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优越而歧视任何人,更要学会不用有色眼光去看待别人;同时也要像鲍西亚一样聪慧,不被突如其来的困难所吓倒,《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一角色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虽然是个守财奴,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的人。可是我却觉得真是非常不公平的,莎士比亚在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将所有邪恶的元素集一身,将他的阴险与狠毒描写的淋漓尽致,而安东尼奥却是完全的美化: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角色。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最强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依据法律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基督教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带上一定表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禁止被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基督教法律的。对于威尼斯商人他们熟视无睹,但是对于仇视犹太人的的宗教的的狂热者来说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殴打辱骂甚至剥夺犹太人生的权利。

而这种种的不公平,正式造就了夏洛克变态人格的主要原因。所以说夏洛克是一个可悲的角色,,他并不可恨,可恨的是当时的社会,是社会造就了一个悲剧的夏洛克。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宝贵的秘密》的男主人公宝贵遭受的命运让人痛惜不已,他的一生就被封建世俗所毒害了。女主人公美秀因为怀了别人的孩子,在当时的社会,贞洁对于一个女子是多么的重要啊,胜于生命,她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甚至想到了自杀,因为未婚先孕在人们眼里就是败坏风气,他们不可能接受一个这样的结果。为了挽救那样的错误,全村人合伙骗了宝贵,让宝贵在圈套中娶了美秀,不,应该说是嫁给美秀。

虽然宝贵之前对美秀有好感,但是突来的婚姻让他无所适从,彻彻底底地毁了他的一生,结婚前他也不确定孩子是不是他的,而结婚后,即使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是,那还是一件好事,但是万一不是,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特别是对于一个上门的男人来说,娶了不贞的女子,还养着别人的孩子,在当时的社会中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宝贵逼不得已嫁给了美秀,虽然他心里很不开心,但是他还是对美秀有着一点感情的,毕竟那是曾经让他心动过的女孩,但那不是真正的爱,他娶她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责任。本以为他们会一直平淡地生活下去,但是一个转折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宝贵被北京大学录取了,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消息,特别是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出了一个大学生对村里县里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荣誉,何况还是北京大学。村里人答应宝贵去读大学,这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宝贵随时随刻都可以远离这个落后的小山村,永远不再回来,或许不是真心的支持,但是他们可以为了村里的荣耀,而以美秀的幸福作为赌注,他们内心是自私的,如果真出了大学生那就是他们村里的骄傲。

宝贵顺利到达了北京,他离他的梦想越来越近了,或许他也认为来到北京是一个的解脱,他被北京的优越和豪华有所贪恋,对身边的美女所迷恋了,他慢慢地爱上了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就连给美秀写的信也只有几个字,他渐渐地忘了远方的那个小山村还有一个等着他的妻子。

美秀虽然也很内疚,因为她也不想欺骗宝贵,但是她是那样地单纯,那样地无助,她只能听从村长的建议一起欺骗宝贵,虽然她之前也不爱宝贵,但是后来她慢慢爱上宝贵了,从收到宝贵的那封只有几个字的信时,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灿烂,欣慰。在她临死前,全村又再一次欺骗了宝贵,欺骗说美秀是因为被黄牛撞伤了导致早产,其实她是难产。她还想把真相告诉宝贵说那不是他的孩子,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她带着内疚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一对龙凤胎。

宝贵本以为会在北京落脚,甚至还可以找到自己的真爱,但是这个消息让他崩溃了,他必须休学留下来照顾这一对儿女,后来他在村里代课一个学期,面对那些一个个童真单纯的小孩子,他渐渐地也对他们产生了感情,但是他知道他终有一天还会离开他们,因为他还有自己梦想,他也知道北京还有一个人在等他。是的,他不爱美秀了,他最先想起的是北京的那个女孩,而不是美秀,他对美秀的爱只停留在婚前,而婚后他只是履行了他的职责而已。

孩子长大了,一切都恢复了,宝贵的梦即将又可以实现了,在他离开村里的时候,全部学生都来送他,都很舍不得他,但是他还是要离开这里去完成他的心愿,可是在车上时,他拿着全村人凑给他的车费,他就心软了,其实他不知道那些钱是为了弥补村里人的欺骗和愧疚,他只知道他们是那样地淳朴,厚实。那些孩子都需要他,后来他还是毅然回去了,他舍不得放弃那些孩子。

纸是包不住火的,六年后,他的一切都毁了,一个谎言给他开了天大的玩笑,他好像被骗婚一样,糊里糊涂地娶了美秀,糊里糊涂地认为那两个孩子就是他亲生的,糊里糊涂地为村里的风土人情所感染,让他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大学梦,一切都没有了,他的一生都被毁了,就这样结束了。当他知道真相时,他是那样地激动,那样地愤怒,因为他受不了这样的欺骗,一骗就是六年,一个谎言就毁了他的一生,但是后来他还是原谅了他们,因为他知道他们虽然欺骗了他,但是他们的感情还是真的,他们是那样的厚实,那样地淳朴,他爱他的儿女,即使不是亲生的,他也不在意了,作出这样的选择,他是那样地伟大,他的伟大感动着我们。

他们的谎言虽然毁了宝贵的一生,但是宝贵的牺牲却为村里带来了骄傲,他的学生都有所成就了,那是他的安慰。虽然他已经离去了,但是他的伟大却永远存留下来了。

初一年级读后感:读《阿狸·梦之城堡》有感

在这一片梦幻的土地上,她出现了.于是,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桃子英文名:peach生日:10月2日星座:天秤座特点:对任何人都很温柔,美丽,可爱,傻傻的有些天真,害羞)。

还记得阿狸和桃子的一幕:桃子带着阿狸去看巴黎下的雨,看那被雪铺满的大地.

有一天,桃子牵着阿狸的手,说"我们不离不弃."。

阿狸牵着桃子的手,说"你永远是我的唯一."。

但是,四月,uyde'eo的冰已经融化.

桃子和家人要去比尔斯莫矮人城市,那是世界另一端.

桃子在码头的登船口对阿狸说:"我可能要去很久才会回来,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

然后船起航了,桃子对着阿狸挥手道别:"我一定会写信给你的,阿狸!"。

光阴荏苒,白驹过隙,而阿狸还在等待:桃子,如果你回来,你就是我唯一的王妃.

阿狸和桃子的爱情故事是多么的感人肺腑啊!段段情节包裹了浓浓的爱,爱之深.但他们分隔两地,彼此思恋着.

作文。

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初一年级的读后感字:读《童年》有感

小学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着,其中有一本就是着名作家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真实的童年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并且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读了这本书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撼。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在这个阴暗的家庭里,有很多善良的人们,例如阿廖沙那勤劳、坚强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动听优美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导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带给了阿廖沙光明,但他后来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而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情感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多幸福啊,整日被父母宠着;一点家务活不用插手;回家有美味佳肴等着品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己有任何要求父母必定答应。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甚至连安宁的日子都很少有,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回顾我的童年: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祖父母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在此同时,我也对生命有了感悟:1、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2、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人或事令你感到痛苦、难过,但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那么光明定会到来。如今,眼看童年就要离开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发愤图强,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吧!

一年级暑假读后感100:读《居里夫人》有感

天我读了《居里夫人小时候的故事》。书中讲了居里夫人是一位波兰的着名科学家。她小时候有一天在她做功课时,她的姐姐和同学们在她面前唱歌、跳舞、做游戏,但她仍然没有分散注意力。想想自己有时学习时也很不专心,我很惭愧。

我读了这个故事懂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要认认真真,不马虎,专心才能成为有名望的人。

今后我要向居里夫人那样专心致志的学习,也做一个有名望的人!

一年级读后感:读《朱德与兰花》有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它是先辈们用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珍惜!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实现国家伟大复兴的使命,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荒废生命,要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加美好、更加富强而努力!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随着树木残存的气息,墨黑的字体,带我溯回时光,重拾旧忆,抵达近代巴黎。

时隔四年,再次品读《茶花女》,漫漫岁月雕琢与淬炼,新的体悟纷纷涌现。在小仲马温柔的笔触下重现着凄美的爱情故事。玛格丽特一颦一笑宛如在眼前,那枝尚还娇嫩洁白的茶花与她秋水般澄澈的眼眸交相辉映,笔尖下描绘出美丽模样。

有别于幸福的童话,这是一曲清越悲凉的歌。我似乎也像阿尔芒一样痴心地爱上了这个心灵纯洁却落入尘世的美丽女子。爱她疲惫的心和短暂快乐的无恙。

十二岁的懵懂年纪,翻开这样一幅描绘尘世的大画卷,不知所措却深有所感。世界的肮脏蒙蔽了我们的心,总有人会像明灯一样,照亮你的河,以温柔相待,缓缓指引你渡向彼岸。最喜欢那一句:“当我们出门乘船泛舟时,看见我们的人绝对不会想到这个身穿白色长裙,头戴大草帽,手臂上搭着一件朴素的披肩的女人就是在四个月前还因奢华淫荡而名噪巴黎红极一时的玛格丽特。”我祈祷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幸福定格。

她不过是乡间平凡的美丽姑娘,落入纸醉金迷的巴黎,而后被爱情唤醒,片刻的安宁却再次使人入睡。

听到她决定再回巴黎的消息时,我的心里隐隐作痛。亲爱的玛格丽特,照顾好自己便是最美的温柔啊。在这样充满欲望的世界里,人心已麻木了,温柔已不在了。一旦错误的开始怕是再也回不去了。正如在汹涌的洪水前,一切大石的阻挡都显得苍白无力。

而今再读,更觉得小仲马的比方打得贴切:“当上帝允许一个妓女萌发爱情的时候,这种爱情起初好像是种宽恕,而后却几乎总是变成一种对她的惩罚。天下没有不经忏悔而得到宽恕的。就像‘狼来了’说了很多次,她们的爱情早已没有人相信了。”

她的眼泪像一颗琥珀,照出了这世间的落寞。尘世中的人们被放纵的肉体腐蚀了灵魂,情欲灼伤了心灵,落入尘世,挣脱纷扰,却再次落入深渊。

如白茶花一般的善良,倾注了对纯洁、浪漫、美好所有炙热的追求,却终究敌不过命运的曲折,结局的悲剧。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何人不倾慕宋清如与朱生豪的清甜爱恋?爱不会永远合乎想象,有时快乐有时悲伤。我们总是在别人故事里掬一把热泪,叹一曲离殇。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仿佛听见有人在窗外哭泣,几次拉开窗帘,望着灰白的天,不觉间已泪流满面。

尘世里开出一朵洁白的山茶花,置身于圣洁之巅。愿作下辈子天使,带你脱离这尘世。最后《以诗之名》赞以颂歌。

《茶花女》。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我对《西游记》中的人物的评价: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我最讨厌的是那个不分是非、顽固的唐僧。自己又没有本领,天天念经,还要总是被妖怪捉走,等孙悟空来救,无疑是加重了孙悟空的负担,再者是使得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更加困难。我记得他在三打白骨精那回,三次冤枉孙悟空,并且还要念紧箍咒,不管孙悟空的苦苦哀求留在师傅身旁保护师傅(如果是我早就一棍打死唐僧了,然后回到花果山做大王,自由自在多好!)。最后还要被妖精捉走,等孙悟空来救。完了之后在孙悟空识别了红孩儿、其他妖怪的变身迷惑下,还要执迷不悟,不是念紧箍咒就是赶孙悟空出师门。毕竟唐僧也是《西游记》中的主角,没有他也没有西游记的故事了。

当然我觉得猪八戒和沙和尚都比唐僧好多了,起码他们尊重孙悟空,也有一定的本领,毕竟孙悟空在制服他们的时候也没有少画工夫。

我在书中读出的问题:

孙悟空在大闹天宫的时候是40多级,其他的神仙,妖怪都只有20来级,不过孙悟空有5没有练功升级,等他出来,人家都是级了,而且爆了不少好东西出来。孙悟空怎么打。也不知道如来拂祖怎么想的,竟然要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500年,孙悟空在那里受苦啊,如果用这500年来练功,我想孙悟空可以称霸天地了,这样在取经的路上如来佛祖还可以让一些更加厉害的妖怪来让孙悟空对付,还让小说的情节更加吸引人呢(后来佛祖因师徒四人没有经历81难,为求圆满而追加一难。还有在平顶山莲花洞,那两个童儿被孙悟空摆平后,太上老君过来说是这两个童儿是被观音借去的。很多妖怪都是天上某个神仙的什么仙童或者是神仙养的宠物,坐骑。还有路上的很多妖怪,并不是真想吃唐僧,抓住唐僧后总是找了个借口等孙悟空来救,否则唐僧早进他们的肚子了帮他们长命不死了。这说明什么?所有的妖怪还不是如来在后面指使?别人是这么说的。)!还要带着包袱唐僧。可怜的孙悟空!

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一年级读后感: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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