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9 01:32:08 作者:XY字客

调研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对于其应用和推广具有重要影响,需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分析的客观性。这份调研报告通过数据和统计图表的呈现,直观地展示了市场表现和趋势。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政协xx区委员会对我区“城中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20xx年5月下旬至7月,调研组深入到“城中村”以及居民家中,通过现场看点、听取汇报、情况介绍、座谈讨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城中村发展及管理工作产生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解决“城中村”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现将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综合报告如下:

一、xx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及改造必要性。

1、基本概况。xx区位于xx市湘江西滨,以湘江主航道为界,划江而治,区属现有86个城中村(含四个镇),农业人口228493人,耕地面积144450.26亩。如不含四镇则我区共有城中村35个,农业人口66190人,耕地面积13796.65亩。xx区的城中村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已成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内部,村集体土地基本被城市建设征用,自身发展没有太多的空间和余地,如银盆岭村、望岳村、茶场村等;二是发育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与城郊的结合部,与城市建成区紧密相连,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嵌入,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如五星村、茶子山村、黄鹤村、青山村等;三是潜在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外围,还有较多农用地,基本保留乡村特点,是城乡一体化推进的重点区域,急需进行规划控制和建设引导,如联络村、中塘村和四镇的51个村等。本次调研选取了西湖渔场、茶子山村、银盆岭村、付家洲村、岳华村和望岳村六个较典型的城中村进行了调查。

2、存在的问题。xx区城中村目前所存在着的问题有如下几类:

违章搭建多。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诸如“填平补齐”、“新建扩建”、“接高翻建”等形式多样的违法强建、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环境卫生差。城中村基本上没有围墙,无法实施封闭式的物业管理。外来租户较多,人员杂乱,环境管理较差,并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此外,各类设施薄弱,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缺乏。成为城市卫生死角,城中村的农民期望改善居住环境,问卷调查中有57.6%建议安置小区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时在回答“有关改造方案,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时,有24.2%的人选择了“新住房的户型及周围环境”。

管理难度大。“城中村”往往缺乏统一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化指导。xx市在近几年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在取得城市发展需要的土地后,基本上将“城中村”事务原封不动留给村委会自己解决。一个城市两种管理制度,城市与“城中村”各执行一套管理制度,“城中村”并没有真正纳人城市统一的管理中。因此,即使现在村委会变居委会后,他们依然执行传统的管理模式,既要负担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又要维护本村的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等社会管理职能。在传统的村落组织结构和管理思维下,管理难度很大。

村民期望高。xx区城中村居民因为有房屋出租等优势,家庭收入比较城市一般家庭而言,并不低。调查发现村民在回答“您家庭每月的收入”时,12人选择1000元以下,占36.4%;13人选择1000元——20xx元,占39.4%;6人选择20xx元—5000元,占18.2%;1人选择5000元,占3%;同时据西湖渔场干部反映,该区多数家庭的年收入往往都高过10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于改造的期望较高,并且期待在改造后能够获得比原来更高的收入。此外,对于改造中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保,城中村居民通常都希望由政府或开发商买单,而不愿意自己出钱。这也给城中村改造带来较大的难度。

遗留问题多。从调查情况看城中村普遍存在着原60号令征地拆迁中遗留的规划安置地没有落实问题,安置房建设经费短缺问题,未安置农民数量仍较多的问题,另外村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村民改市民后工作出路,社保资金缺口巨大等问题如何解决都困扰和拖累着城中村改造前进的步伐。

3、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土地高效利用的要求。城中村的村民建筑常以单家独户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高,造成了土地占有率高但利用率低的紧张局面。另外,很多城中村占据了城市的优越地带,但在综合开发上却远远落后于周边地带,这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们不但注重生活环境,也很重视人文环境,城中村不仅从外观上看是城市的败笔而且内部社会治安差,人口素质低,普通市民往往不愿与之为邻,导致城中村附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价值也倍受影响而有所贬值。我国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城市正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走向内涵式集约发展。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率低下的城中村土地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合理改造城中村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及城市经济的发展。

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期。城中村的改造不同于旧城改造。宅基地、自留地、祖屋、出租屋以及各种违法建筑,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土地房屋关系。村民、集体、开发商以及全社会的利益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所以城中村问题被称为是城市化进程中最大的难题。因而,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将为城市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城中村改造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城中村村民虽然居住在城市中,但大都没有正式工作,且文化水平不高,生存技能缺乏,多靠出租屋的收入作为经济来源,部分居民整天无所事事。有的变得贪图享乐、不思进取,待原有的拆迁补偿款用完后,将重返贫困,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另外,由于他们主要依赖于房屋出租,这样也就造成了城中村屡禁不止的违法建筑问题。同时城中村的出租屋由于散乱、容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同时也影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城中村改造是减少集体资产消耗的需要。城中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还没有完全纳入城市体系,大部分城中村居民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维护、村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公共福利支出大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支付,进而使得集体资产不断的被消耗。城中村改造后,集体资产会量化并且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式经营、壮大,集体资产不断的增值。同时,政府再承担本身应当承担的公共福利支出,使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减少,客观上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城中村股民的收入,提高了股民的生活水平。

关于“城中村”现状及改造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中村”现状及改造的调研报告城中村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需要。城中村物质和社会形态存在的问题已经给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城中村与城市其他区域构成强烈反差的区域,成为社会问题的高发区。如果不及时进行改造,城中村有可能成为未来的贫民窟。因此,对城中村的改造有利于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的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城市社会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解决城市治安、卫生和环境等社会问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1.政策时效性问题。在城市扩张中,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往往不是一次性到位,而是分阶段进行、历时数年甚至更长,于是,在同一个村由于不同时期多次征地,导致所实施的政策不一致。有的按5号令,有的按60号令,有的按103号令。政策的变迁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和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而做出的调整,是必要而合理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村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三种政策标准,使得按5号令拆迁和按60号令拆迁的村民,也期望在这次拆迁中获得103号令的政策待遇。

2.安置土地落实问题。总体上来看,目前的城中村改造对象往往是最具有开发价值的土地已经开发完毕,而留下的边角余地开发价值不大,不少村已经出现两安用地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如西湖街道根据60号令已拆迁地应补偿的土地是320亩,已经划归街道167亩作为生产安置用地,还有153亩土地没有划归街道;茶子山村政府应划34亩生产用地没有落实;岳华村两安用地应批531亩,已批351亩,尚有179亩没有落实。

3.资金缺口问题。根据基层干部自身的初步核算,西湖街道社会保障资金需要3.2亿元,滨湖小区改为高层建筑建设资金缺口1.8亿元;茶子山村的拆迁补偿金,政府还拖欠1.2亿元;银盆岭村安置房建设缺口1亿元。其中最突出的是部分城中村因为面积较小,维持现状的开发强度,也难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而要维持这种起码的城市环境标准,不仅开发商无利可图,业主也不易接受。这也使得引进开发商建设的困难加大,而且村民自身的能力有限,如果要彻底改造就需要政府大量投入。

5.拆迁问题。调查显示,96.9%的村民表示支持城中村改造。但由于“城中村”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村民在“城中村”改建中害怕失去已有的既得利益,69.7%和72.7%的村民表示分别对“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和“房屋拆迁后的生活来源”存在疑问,因此,对“城中村”改造抱消极态度。由于“城中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村落文化环境中,对社区管理、城市观念、城市生活方式产生一种抵触情绪,阻碍了“城中村”的改造进程。相当部分“城中村”居民只看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租金收入和股份分红减少等短期利益损失,而看不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的长远好处,从而对“城中村”的改造有抵触情绪。一些村民依恋故土、怕变求安的思想和对改革后生活出路问题的诸多忧虑,使村民害怕变化安于现状,存在对改造的恐惧,抵制甚至对抗情绪,这种思想成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巨大障碍。最重要的是“城中村”的村民害怕政府承诺不兑现。有些村庄就算同意改造,也会担心政府承诺不兑现,经济损失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的后顾之忧不除,阻力自然大。因此,“城中村”改造面临着村民的意愿与改造最终目的相悖的困境。

鉴于前述提出的“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结合“城中村”的改造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城中村改造的长效机制,稳步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

1、建立改造长效机制。随着城市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与发展,应建立健全长效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机制,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建议进一步健全机构,成立“城中村”问题的长期性机构,简化办理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加强与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的交流;对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城中村”综合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村民转居民后的社会保障投入。

2、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城中村改造绝非一时一地之事,而是伴随着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产物。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当树立长远的目标,在新的城市化过程中,就应当避免出现那种利用价值高的土地开发殆尽,而农民则局促于一小块土的“城中村”死角现象。这些死角现象,归根结底,终究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才能改造。这次调研给我们的启示是,我区应当加大城乡统筹规划,尽可能实现整村开发,整村改造。这样做,表现上看,初始投入较高,但最终来看,要比留下最后的死角再让政府来买单的做法,其实节约了巨大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这样做,对于各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总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城乡统筹规划,用以指导我区未来的城市建设进程,这也是建设大河西先导区的重要方针。

3、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目前城中村部分村民的心态不是很健康,还不能适应规范化的城市社会管理要求。他们一方面期盼拆迁,一方面期待一夜暴富;得钱可以,出钱不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可以,出物业管理费不行。这种心态对于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开展构成严重的障碍。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村民的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不能手软,针对极个别态度恶劣,影响很坏的典型,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处理,避免法外妥协,从而给其他人树立坏榜样。

(二)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土地文章,力保城中村改造顺利稳步推进。

1、加强市场引导、完善投资机制,促进政府、村集体、开发商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格局的形成。要本着“宣传引导、注重实效、推向市场”的原则,吸引有资质、有信誉的知名大企业介入“城中村”改造,推动xx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开展。优先鼓励采取市场出让土地的方式来推进城中村改造。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相比较村集体自我改造,其资金实力雄厚,规划设计更能够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同时也减少政府的负担。鼓励村集体自身筹措资金开发或者与开发商联合开发,最大程度实现城中村改造中的农民利益。公益性拆迁则由政府负担。

2、做好土地文章,充分发掘村级土地的储备。针对所有60号令承诺的两安用地尚未落实或者虽然划拨但未建设的城中村(西湖街道等),应当按照103号令执行,将两安用地收回,和其他村(岳华村、望岳村等)可开发的土地一起进入市场。通过盘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土地利用结构,让村集体经济壮大,让老百姓受益,城中村改造才能顺利进行。

一是要靠村集体主导。在二元体制下,城中村实际与城市管理相脱节,所以确定城中村改造的主体非常重要。如果由开发商主导城中村的改造,其矛盾会变得非常尖锐,改造工作会变得非常被动。若由村集体充当改造主体,村民的障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村集体代表村民利益,改造之后村民是最大收益者,村民就会有动机参与和出谋划策,有利于改造工作的推进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所以“坐地主体”在城中村改造中有其社会必要。

二是要靠土地资产经营。在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改造工程实施都需要资金支撑。实践证明,当前最可行的办法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由政府出台政策,置换土地或变换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用土地和房屋抵押贷款,以土地换资金的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从土地运营中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困惑,又以集体经济的收益解决村民的生存生活问题。

三是要靠完善政策保障。城中村改造完全依赖政府是不现实的,只能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土地性质变换、产权确认、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审批税费、土地出让等政策,只有政策出台了,改造的主体才会变得多元化,村民的参与热情和市场的投资热情才会与日俱增。

(三)立足具体情况,稳步开展改造工作。

首先,应尽快起草、制定《xx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办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法律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法律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鱼塘、牧场、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3)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积累资金和债权,以及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企业资产;(4)集体经济组织在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和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中按照协议及章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5)接受国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6)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7)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待界定资产;(8)依法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关于“城中村”现状及改造的调研报告各类报告2、明确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不能赞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或分光吃净;三是要照顾到社区绝大多数农民的切身利益;四是应尽量避免不负责任的搁置问题。应当将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同时要对股权设置的原则、贡献股的比例与集体股的比例、收益用途以及使用主体等重大问题予以明确。

3、健全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至今没有比较统一的明确的规范,因此立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解决其性质问题。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创造了条件。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作用是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批准董事会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以及重大投资决策。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彻底改变村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政企不分格局。这有利于强化集体资产营运的有效监督,减少集体资产的流失。

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方式。农村集体资产既不同于国有资产,也不同于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根据它所具有的社区性、广泛性、复杂性等特殊性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社区全体农民参与监督管理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行管理相结合进行。因此,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办法中应特别强调建立健全社区农民的四项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即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凡涉及集体资产运营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权属关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部建立主要由农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社区农民参与资产管理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日常机构;三是民主理财制度。在社区全体农民选出成员代表大会基础上,由成员代表选出若干名成员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四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制度。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的用途,合理设置贡献股的标准,为集体资产寻找最佳的投资途径,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根据本区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改造方案。目前,全国各地城中村改造大概有五种模式:政府统征储备模式。即由政府将“城中村”集体土地统一征收为国有土地,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腾出土地的收益用于弥补城中村改造支出,如我区西湖渔场可采取该种模式进行城中村改造;市场开发运作模式。即由开发商融资改造,政府主要负责编制控制性规划,对改造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社区自主改造模式。即对经济条件较好,村民比较富裕的村庄(社区)由社区自行或与居民入股联营组建经济实体联营联建,政府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村(企)、村(园)共建模式。即由企业园区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土地用于企业园区发展,这一模式主要用于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和生态园区附近的村庄;“土地整理”“村庄治理”“腾村换地”模式。比较适宜于离城镇和交通干线较远的地方。xx区各个城中村应该根据怎样的模式改造,要“因村制宜,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

最后,抓住机遇,顺应发展,推动本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城中村的改造不仅包括前期的拆迁,还应当包括后期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现在已经建成的安置小区在xx区数量较大,普遍缺乏物业管理,基础设施薄弱,致使已经“村转居”的村民仍然享受不到城市小区的好处。因此,在城中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上,政府必须向城中村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共物品,但政府供给不一定必须采取政府直接向居民供给的形式。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有着与业主“全天侯”接触、沟通、交流的特点,政府可以将大量的事务性的工作通过有偿委托的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完成,这样即可以在“不增人增编”的情况下把政府的基层工作做好,减轻基层领导的工作量,还可以使企业取得一定的效益,有利于创造政府、业主和物业公司共赢的局面,实现政府对基层的高效管理。

四、总结。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因此彻底解决“城中村”问题也将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项长期性的工作。在进一步的城市进化进程中,需要建立有效政府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强城市一体化管理,同时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去强调生态体,强调人与自然的融合,并尊重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以最快、最优的方式进行“城中村”的改造,实现xx区、xx市乃至全国城乡结合的繁荣新局面。

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积中。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被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至今仍然是落后的自然村落面貌,而现已被城市功能区所包围的土地。这些土地是仍然掌握在当地村集体的集体所有性质土地。现在我们以胜利村为例。城中村的出现是人类城市发展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现在全世界都没有一个解决城中村难题的通行办法。我国也没有相关系统的政策来指异城中村的改造,所以“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特殊性极强的问越。我们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出问匙的特殊规律所在。

梅州市兴宁县(市、区)胜利村位于大坪镇圩镇中部。我村辖29个村民小组,在册户数293户,人口1505人;全村总面积2.3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8亩。我村年平均气温为21,年降雨量约为1227.毫米,气候特征亚热带季风气候。村特色经济收入有桑蚕,上一年我村农村经济总收入为754.万元。近年来,我村发展经济的措施以及成果:

1、筑水泥路约2.公里;

2、路灯3公里;

3、胜利小学球场。

1、过程中让村民自主开发。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2、造过程中相关手续能更快办理。且相关税费能得到减免。

3、将改造后的村集体土地转为田有建设用地。

(一)是以村民自愿开展改造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规划指导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不同于征地拆迁。它是村民自愿对所居住的地区进行改造和。居民居住地被城市功能源和沿江风光带所包贫贫困落后的村容村貌,简陋破烂的基础设施和周边的城市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居民强烈的要求政府对其居住地进行城市化改造。所以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充分的给予村民参与权、知情权。

(二)是利益主体由政府到农民的转变。

“城中村“改造实际上是政府让利于民的一个方式。通过城中村改造,农民将剩余的土地通过商业运作、开发以后,不能改变村容村貌,更可以从中获利。进一步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以深圳大冲村为例,在二十年里。政府先后征地16次,村集体土地96%被征,剩余的钱返还给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经济发展月地。通过建设小产权房再出租,不们解决了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解决了在深圳务工的民工的住房问题。这也是后面提到的廉租屋。

(三)是对村集体土地自主开发的一个探索。

“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村集体土地的开发和使用问题,在现行的政策下,集体土地在“三个不得”的原则下,即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改变土地in途,不得损害农民的承包权益,允许通过转包、转讨、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开发。如何在现行政策的框架内找到一条对村集体土地的开发路了。是我们进行“城中村”改造必须直接面对的问越,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是胜利村打造低成木生活区的重要方式。

低成本生活区指的足“城中村”改造后,可以容纳大最外来务工人员的安置和管理。根据调查,附近工业园内的企业一般工人的工资在800-1000元,熟练工人的工资在1200元左右,除开发区标准厂房等几个少数的厂区为工人规划了住宿区外,其余企业并无安置人的住宿地,可以预见,随着沿海地区的密集加工型企业的内迁,大最的密集型产业落户到附近工业园,所带来的低成本务工人的安置问题,必然要在胜利村得到解决。据调查,上灶坪41陈家湾旧尽出租的月租金不过30元,大最的务工人员和小商贩就仄住在这里。所以,鲤负江的“城中村”改造,必须为附近工业园的长期发展做好准备。将“城中村”改造为千净、漂亮、低廉的生活区,不但能为政府解决务工人员的安置问题,更能通过村集体对其加以管理和约束。

(五)是一项基础性改造工积,不是点利性质工积。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政府让利,群众受益的公益性荃础i程,所以无论是41民自主开发还是引进开发商都必须坚持政府赢在环境改造。农民赢在生活环境改善,生活来源得到解决。开发a赢在一定的利润的多a模式,大家多方共赢,们是ip部不能赢太多。找到一个平衡的契合点。

(一)城中村地处城市中心,被城市功能区所环绕,其地理位置a性唯一且尚定,要统一规划城镇,只能选择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二)城中村是和谐社会裕建的苹本前提。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木出路就是减少农民。让农民进城。那么巨大的城乡差距如何得到弥补,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个契机和示范,他们是否在城市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判据。

(三)庞大的边缘人群和外来人群的需要合理妥善的安置。

胜利村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胜利村有着庞大的流动人口。随着企业的发展,务工人员也会大量的涌入到江,如果胜利没有足够合适的房源来安置他们,因素激增,报告中说: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杜会生活中处于“失语状态”必将导致杜会的不稳定。一位北大学生在调查“他们唯一可以显示存在的方式就是犯罪”。所以“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四)对推进城乡一体化。整合上次源、集约、节约的利用土地。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处于黄金地段的城中村中,大最土地资源被浪费使用,通过城中村改造将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开发,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五)提高村民素质,改变胜利村精神面貌的根本途径。

发展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的问题,作为胜利村刀镇居民主休的村民。却一直处r-闭置落后的状态。在原村民的新生代中。除部分年青人通过上学当兵走出传统社会外,仍然以强大的惯性复制杆上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城中村的改造,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一)采取政府主异,集中安置。整体规划。整体开发。

该种模式是指由政府牵头,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采取征地拆迁的方式将帷个集休土地征收为有建设用地。对农民采取补偿安置的方式。征收的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部门进行整体规划后。将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给开发商,由政府负责改造后的城中村草础设施建设,抓一将日常管理纳入到城,管理中来。

利:

1、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操作得当,后遗症少。按照征地拆迁的方式无疑是最稳当的方式。上有政策可依,有实践经验可用,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

2、政府主导改造工程。有利于整体规划和开发。

3、土地通过招面挂,政府从中获利。

弊:。

1、大规模的征地难度大,群众要求多。意见大,工作非常困难。胜利村多次征地,农民对政策法规熟悉,对征地工作作经验丰富。抵触情绪较为严重,若依征地拆迁方式征收土地。所需付出的行政成木较高,且容易激化矛后。

2、政府而要投入的资金多。若通过该模式进护村中村”改造,市政府总共需要投入万元,仅前其一次性投入就达万元。

3、改造工和成本高,造成“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生活成木增加。通过正规手段开发的“城中村’土地,仍然会受到市场的影响,较过高的开发成木。必然易致该地区较高的生活成本,所以只能容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落户,收入水平低的务工人员和小商贩连和赁都无法承受。这等于将“城中村”改造向他们关死了大门。

(二)采取村民自建、自主开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该种模式是指由村支两委牵头,村民参与。组建开发公司,对集体土地进行4体开发。村民在现有土地内。选择部分土地进行核体安置,不改变土地性质。剩余土地或者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仍然为集体土地,进行整体开,政府加以规划和控制。

利:。

1、村民自主开发,积极性高,群众阻力小。

2、村民通过自主开发获利。且能通过开发过程解决日后的生活来源问跌,甚至,可以找到一条致富之路。

3、城中村改造后。可以委托村民自我管理,减少管理成木。

弊:。

1、村民缺少足够的知识和素质来进行公司组建以及后期的市场运作。现阶段,栗脚村和上灶坪的农民多为普通农民民工和小商贩,无论从基本素质还是相关经验来看。他们都很难具备从组建公司,到土地开发,再到后期的市场运作的能力。

2、村民缺少足够的资金。农民大都属于贫困人群。根木无法独立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即使通过贷款也不可能达到。

3、大多数村民对城中村改造持有以此溢利的心理,很容易造成改造方向偏失。

村民中普遍的存在两种认识。一是等i司于拆迁安置,要求政府承诺各种条件和补偿。二是认为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尤其以部分年青人为主,力主由村民自建,以图丰厚的回报。

4、政府对村民自建缺乏足够的控制力。出现问题后,容易产生半拉子工程。村民大部缺乏足够的责任心。逐利性使他们力求自建自改,们是可以预见自建过程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是一个涉及到各方利益博弈。政策与实际摩擦的复杂过程,甚至会出现反复和倒退的现象。一旦出现问题最先选择逃避的也许就是发现无利可图的村民。

5、背集体土地使用的政策。

相关政策:。

1、运作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的相关政策。

2、给村民凑集基本资金。

3、关税费的减免。

具体步骤:。

1、由村支两委牵头,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ae。

2、上部门将土地征收。

3、a公司负责村民的补偿安置。

4、过招拍挂让a公司以接近评估价仇的价格获得安置地外的土地。

5、a公司按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并按规划部门要求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引进开发商。村民入股,共同开发,多方共赢。

该模式是指,通过引入开发商与村集体共同组建开发公司。村集体占一定股份。不参与管理,对除了安置地以外的土地进行整体开发运作。这而要将除安置地以外的土地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接近评估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开发运作,所得利润需用来对村民进行安置和按规划进行基础设置建设和整体环境美化。

利:。

1、引进开发商。解决了资金和开发及后期的商业运作的问题。

2、村民通过入股合作的方式获利,并解决了生活来源的问题。

3、民不花一分钱住上新房,整体环境得到改善。

弊:。

1、违背集体土地使用政策。

2、部分村民通过“城中村’改造获利过多,引起他们部分被征地村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栗脚村有大星的被征地的失地农民。他们只按政策得到了一笔较低的补偿款,生活来源并无保障,所以城中村改造必然要而对来自他们的阻力。

3、土地转为田有建设用地。再以评估价位转让给开发商需要打政策的擦边球。

相关政策:。

1、征地拆迁政策。

2、关税费的减免。

具体步骤:。

1、引进一个实力雄厚的开发商,与村集体组成开发公司,村集体占一定股份。不参与管理。

2、开发商将村民的住房按征地拆迁的标准进行赎买。即按征地政策对41民的原住房进行评估后,进行补偿,消除村民因原住房的差异对安置产生的矛盾。

3、部门将除村民安置地外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招拍挂等方式以接近评估价位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或以“农业地产”、“地质灾害避险”等名义将土地划拨给开发商,或就在集休土地上进行开发。以和凭的名义进行销件。政策采取“报建不批、违建不究”的态度。

4、开发商在安置地为村民修迎安置房,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村民按人口,分配居住面积。多退少补。

5、开发商按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并完成基础设置建设。

6、村集体对改造后的安置区进行管理。

我们认为,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工程应该是一项利民的公益性工程,在“先行先试”的政策范旧内,我们应该大胆的探索对集体土地开发的新方法、新途径。在以上三种模式中,第一种模式行政成本过高,且容易激化干群矛后,村民的利益没有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第二种模式对村民的要求过商。不符合胜利村实际。第三种模式在思维方式上都有创新,村民的利益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实现的过程中还可以对各种方式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总之,我们深刻的集训到,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对胜利村一个扩容提质的过程,更是资兴在实践省委省政府的“弯道超车”理念和郴州市“先行先试3"4条政策的一次大胆偿试。在改造过程中,我们一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客观规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改造成为推进天穆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向现代化的必然和机遇。此项惠民兴业工程,对于改善全镇群众生活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市委、市区政府做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任务的战略性举措。天穆镇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统一指导下,于当年10月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改造工程共涉及9个村,1.4万户民宅和30万平米公建的拆迁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北辰区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的方针,统一思想、赢得民心,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中心组领导为成员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从各部门抽调骨干精英,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举全镇之力,打好城中村改造这场硬仗。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镇已完成6个村2840户民宅和7.5万平方米公建的拆迁任务,占启动量的73%。其中,闫街、马庄还迁房建设地块已全部拆迁完毕,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南仓、刘房子两村已进入还迁房主体建设阶段,天穆、王庄村民宅核量和公建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适时启动拆迁。清理、整合天穆幼儿园地块50亩土地,实施天穆西苑一期10万平方米还迁房建设,为实施天穆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影响拆迁积极性。部分被拆迁群众因选房意愿与拆迁政策相抵触,认为凭自己实力一辈子也不可能买到房,就这一处宅基地,现在不提出高要求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是一锤子买卖,利益最大化造成心理上不平衡。

二是拆迁群众相互攀比,造成拆迁进度缓慢。部分滞留户认为村里多年来没有新放宅基地,子女结婚都是自己出资在外购房,此次拆迁要求同困难户一样享受阳光救助政策,“多要面积,少交钱”,因此迟迟不搬迁。

三是拆建同一地块,加大拆迁难度。这次城中村改造,我们采用的是“原拆原建”的方式,即在老宅基地上建新的还迁安置房,需要先拆后建,拆不出来就建不了,这不仅增加了安置成本,也加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为实施好城中村改造,不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全镇上下要抓住重点环节,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步步为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是城中村改造的关键。城中村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使老百姓拆迁的放心、安置的满意,就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城中村改造的关键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即所有改造项目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政府牢牢把握改造项目立项规划、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主动权。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多方面问题,一方面改善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城中村有一个整洁靓丽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为居民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创造更多的发展条件,极大的推动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实现会议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是城中村改造的前提。城中村改造不是一般性的拆旧建新,而是在城市统一规划下对存量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因此,在改造中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又要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城中村村民的长远生计。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搞好规划,才能保证改造项目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高标准,才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天穆镇的城中村改造,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遵循“先规划、后改造”的原则,以能够代表天穆镇未来发展方向为目标,积极寻求规划改造与地域特色的最佳结合点。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公用设施、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促进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整体功能的融合。

3、发扬民主、科学论证是城中村改造的基础。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群众最关心的是利益分配,最关注的是改造是否公平公正。天穆镇城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发扬民主、科学论证,始终把公平公正贯穿于拆迁改造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工作中,对还迁安置房建设方案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和推敲,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项目的实施,都让群众充分参与。无论是签订协议,还是还迁安置,都要实现公开公示,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无论是改造的前期策划、招商引资,还是后期建设、选房安置,都要让群众信得过的代表全程跟踪监督。整个拆迁过程坚持照章办事、按政策兑现,做到公开透明,不折不扣地履行给群众做出的承诺,使拆迁改造得到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4、整合资源、依靠基层是城中村改造的有力保证。城中村改造影响面大,涉及部门多,只有充分整合人力资源,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在所有城改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全镇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城中村改造是中心工作”的共识,各部门全力配合,为城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强化村两委班子拆迁主体责任,要紧紧依靠各村委会,充分发挥各村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用党员、干部的模范行动,调动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城中村改造后,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化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延伸和拓展基层组织管理服务的触角,把城改项目打造成功能齐全、实施齐备、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新型社区。

5、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是城中村改造的强劲驱动。拆迁工作越到最后越艰苦,为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尽快入住还迁安置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以还迁房地块为主攻方向,全力攻坚。组织动迁工作人员深入各户调查家庭情况,认真分析被拆迁群众思想动态,研究其滞留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的加大动迁力度,从改造意义到阳光政策,从全局利益到个人得失,方方面面进行深入宣传,使被拆迁户充分认识到此次城中村改造确实是一项惠民兴业的好工程,彻底打消其等靠心理,尽快搬迁,为还迁住宅楼能够开槽动工提供前提保障。

6、以人为本、惠及百姓是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城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制定政策、工作方法、还迁安置上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惠及百姓。对拆迁补偿、搬家补助、安置标准处理等实际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还迁安置之后,千方百计为群众考虑还迁后的生活生计等切身利益问题,既要着力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又要注重解决村内长远收入问题,把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中长远目标在城中村改造中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仍保留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城市化发展的同时,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逐步融入城区,成为“城中有村,村里有城,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地区。这些村庄在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甚至牺牲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问题。比如,“城中村”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属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其发展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景观建设等各方面仍保留浓厚的农民特征,因而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乃至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由于“城中村”的土地及房屋的性质有别于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以及生活在“城中村”中居民的农民身份,“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大量的“城中村”存在于都市之中,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而改造“城中村”的难度极大,因此如何改造“城中村”,是全国各大城市都正在面临的重大课题。

村特征,我市面临改造的城中村包括:东长寿、西长寿、东名村、芦新村、东杨家庄等。

(1)、村落规划落后,问题明显,居民住宅设计标准低,多为平房或独院二层楼房,土地占用量大,管理混乱。

(2)、基础设施不完备,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首先,供暖及供水设施不完善,村民现在依然是依靠自己燃煤取暖,另外,排水设施不完备也是居民生活的一大隐患。其次,周围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差,垃圾处理设施少。

(4)村民对项目建设无把握,担心项目在运作过程中搁浅,造成损失;

(5)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后的养老、医疗、就业方面难以保障。

“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各村自筹资金,将各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通过开发、招商引资的形式转化成可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房屋,以便在最少损害村民利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价值进行城市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化利用是“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也是解决“城中村”改造中土地转化首先关注的问题。

(一)集体土地转换作价出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操作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具体包括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对于国有土地可以依法进行转让,而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有一定限制。《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根据该法第2条和第8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空间地域范围是城市规划区,一般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我们现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就属于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的改造。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和其它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价格评估后作价入股;

5、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应当无负担。也就是说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后仍然没有受到如抵押或其他形式的限制。

解决方案:村民不以集体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资,而是以通过有关征地手续及费用作程序性处理,实现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性质转变,其步骤是:第一步由政府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国家按政策应支付补偿安置金;第二步将应补偿安置金全额投入成立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村民按比例享有持股股份;第三步发展有限公司再以该部分出资(应补偿安置金全额)办理该国有土地(原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第四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补偿。

(二)资金投入与收益分配的可行性及操作

为了确保村民的长期利益,将村民利益和有限责任公司挂钩,可以采取补偿金入股的方法,将属于个人所有的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由村民大会决定,公司不实际支付而直接将其作为村集体组织的出资,村集体组织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村组织从公司取得的利润按村人口平均分配给各村民。

如此,村民的利益分两步和公司挂钩,第一步是在公司成立时,村民直接货币出资成为股东。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人,建议公司成立时可以以村小组为单位推举股东代表,村民授权该名股东代表行使权利。股东代表形式上是唯一的正式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实质上扮演法律上“代理人”角色,其从公司获得的收益应均分给全小组村民、在公司承担的风险由全小组村民分担。第二步是征地时,村组织以征地补偿金投资入股,村组织作为股东,但获得的收益是村共同财产,按人口平分给村民。这样,当公司开始房地产建设、投资运营时,村民实际有双重保障:村民即通过股东代表享受利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自己是股东可直接享受权益),又通过村组织分享公司利润。第三步,村组织将作为村民的入股征地补偿金用于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中村”改造美化了城市环境,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是利国利民的。同时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通过改造可以节约大量土地,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城中村”地理位置优越,其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比较完备,再加上省去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繁琐、周期漫长的过程,以及城市改造中政府提供的优惠扶植政策都为项目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城中村”改造为村集体组织和合作开发方带来的利益回报空间是极其广阔的。由此“城中村”项目建设中招商引资的模式从建设资金来源上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二是采取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发包方式委托建筑商建设,自行承担所有风险、享受所有利益。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代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19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3、安置落实的问题。我区目前安置有现金补偿或调产安置二类,绝大多数村民选择的是调产安置。问题是安置房都是先拆后建,过渡期长的达到5-6年之久,而每个村民每月过渡补偿费目前是300多元,每户不超过700元的过渡费无法租到象样的房子,何况村民还失去了原有的房租,收入减少。安置房地点大多与原有居住地有一定距离,村民也不满意。区内原有的安置房档次都不高,问题还很多,如高凤新村、滨海锦园,村民反映强烈。由于用地紧张,以后的安置房的都是高层电梯房,如隆顺村安置房,而村民最好选择楼梯房。

4、资金缺口的问题。据初步测算,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若对15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收支相抵,大约需亏损60亿元,这给区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使是部分村采取整治办法,每户需要2万元,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按10318户计算,约需整治经费2.1亿元。

5、社会舆论的问题。目前整个社会舆论对“城中村”改造十分不利,提到“城中村”和征地拆迁,都一味指责当地政府,如果发生事件,干部则要承担严重后果,基层街道乡镇已经很难开展工作,一些群众则漫天要价,各地最牛“钉子户”层出不穷,许多群众已经到了完全不讲理的地步。

6、老年房等的问题。老年房是北仑一大特色,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都少不了老年安置房,而目前的隆顺村则取消了老年安置房,代之为房票、货币补贴、人头方式,但老年村民并不领情,多次到区、街道上访过。另农村祖堂(祖屋)也是一大问题,“城中村”散落着大量祖堂(祖屋),如隆顺村就有大大小小祖堂(祖屋)28座。以前的“城中村”改造都新建了祖堂(祖屋),就是现在正进行的隆顺村改造也兴建了规模不小的祖堂,可是将来的“城中村”改造却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去兴建这样祖堂了。

其它问题:“城中村”拆迁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失去廉价居住房,难以维持生计,企业反映招工更难。如新碶环卫站现有员工500多名,按要求下步要达到1000名左右,但因没法安排宿舍,很难招到新员工。“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失去了原来租金来源,收入减少,虽然拆迁能得到赔偿,但许多村民没有理财观念,一夜暴富后结局各异,村里也同样涉及到后继发展的问题。

(一)保障百姓权益。“城中村”改造其实是利润再分配,目前北仑“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做到资金平衡,必要的投入是肯定的,但如果过多投入对其它的百姓又不公平,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城中村”村民关心的安置先行、安置房质量、货币安置价格、老年村民补贴等热点问题要全盘考虑,制定政策要反复酝酿,让绝大多数村民能够接受,然后才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中村”的村民体会到政府温暖。

(二)着手统一运作。“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采用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其中,征地、拆迁、配套建设按现有职能分工执行。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由新碶街道牵头,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配合,“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与新农村建设有关体制创新等工作由新村办牵头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城市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原有支出渠道列支。“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收统支。“城中村”改造资金需要作一个中长期预算,分期实施。

(三)进行分类改造。第一类:整体拆迁重建型,包括千丈、星阳、隆顺、凤洋(新凉亭)、横浦(骆亚线北)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较差,地势相对较低,交通瓶颈明显,严重影响城区总体形象,整体拆迁后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核心区块的整体形象。第二类:周边整治完善型,包括大路、向家、贝碶、小山和高潮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尚可,局部存在交通节点,但有些区块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形态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开发之后,有利于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区块形象。建议此类区块可通过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统一开发店铺的形式实施改造,既改善市容整合形象,又起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创收的作用。第三类:保留完善整合型,包括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以及凤洋安置新村。这一类镇安、五星、凤洋大部、沿海局部安置新村,都是在2019年以后新建的农民住宅,建筑质量较高,内部设施完善,适当整合即可。新大路两侧内大路、贝碶村大多数建筑系90年代以后拆迁安置房,也以内部设施整修,完善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立面形象,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模式予以整治为主。备碶地块近期不符合开发条件,永丰、沿海大部四面已被工厂包围,建筑密度很高,近期也不具备开发条件,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另外,对老街区块设想同步考虑城市设计,尽可能按老街坊风格实施改造,努力实现老街区的改造更新与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结合,尽可能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宁波“城隍庙(老外滩)”或上海“新天地”风格的商业步行街区。

(四)做好持续发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级部分二产、三产用房也面临拆迁,集体经济有所影响;少数已转制的民营企业厂房也面临拆迁,搬迁压力较大。为此,应充分考虑给予村级二产、三产用地和民营企业工业用地补偿,以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处理关联问题。大规模拆迁以后,“城中村”外来人口居住问题也需配套解决,由无序出租农民住宅为主,转向集中建造外来人口居住地来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城中村”改造说起难,做起来更难,可谓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天下第一难事,根本没有什么灵丹妙方,但如果不去推进,那些“城中村”就永远存在。实际证明,“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越晚就越被动,改造成本越高,改造难度和风险越大。越早改,政府所支付的成本越低;越早改,城市综合管理秩序也就越早统一。目前北仑“城中村”问题突出,但也有优势,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投入、科学运作下,通过艰苦努力,“城中村”改造必然有新的进展。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代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xx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一是下决心“拔穷根”,研究小屯撤并。xx年,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建设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工作思路,引导偏、小、穷30户以下的小屯向中心村和小城镇撤并,采取政府出资,农民出工出劳的方式,在凤山镇青山中心村新建了11栋22户924平方米的新型移民小区,对自然条件恶劣的下青山屯实施了整体搬迁,将其彻底“拔穷根”。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xx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启动20栋40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xx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1035户。

三是面向城镇化,引导农民“上楼”。按照城镇化方向,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要求,采取每户农户奖励5000元,免费设计,免收各种规费和建安税的政策,首先在浓河镇富强村引导和扶持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建设了1栋50户、3750平方米农民集资楼。通过引导,又先后启动3个村4栋200余户农民集资楼建设,从上楼农户中整理出耕地、养殖用地6.5万亩。

四是统筹兼顾,配套改造农村环境。在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建设。几年来,先后实施农村改路368.4公里,全县已有80个村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建设,通村通畅率达到93.9%,82个行政村中有59个村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占行政村总数的74.3%;改水62个村屯;改厕1918户;改灶3268户;建水泥排水明沟89.7公里;亮化14个村,安装路灯610盏;建村内公园5处,绿化村屯69个,栽植绿化树340万株。通过泥草房改造及环境配套建设,使农村貌焕然一新。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2.3亿元,改造危房3867户,占总改造任务的35.8%。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560份,梳理出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xx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目前,全县还有7100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xx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启动了改造攻坚战。国家建设部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xx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节能房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

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稻草板房的设计工艺、技术标准和质量,使其更人性化更适用。针对贫、富不同群体或老龄化独居、三口之家、三代同堂居住等不同群体的实际,研究20-42平方米的连体统建房,及60-80平方米的分散统建或自建房,在外在户型和室内格局设计上更为人性化、更为宜居、更为适用;在防潮、防寒上提高技术标准和建设质量。同时加强稻草板节能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的认证,让老百姓认可、放心使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借助“千名干部下农家,服务农村促发展”活动和全县帮扶帮建工程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改”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增强广大农民对应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认可度。通过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断激发农民参与“危改”的主体作用,从而加快全县“危改”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独立厂矿区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楼房。棚户区改造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各有关单位和住户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也十分强烈。为此,作为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围绕我县棚户区改造专门组织进行了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我县县城棚户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乡结合部,主要有以下几大片:

1、迎宾街中部以南、太行街以北(包括外贸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制帽厂等);。

2、东沟巷(铁路指挥家属院、糖酒公司家属院、运管所家属院等);。

3、丰州路东侧(包括运输公司、县社家属院等);。

4、城西区化工厂、电器厂、针织厂等地段;。

5、太行西街北侧(包括老干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果树中心、蚕桑中心等),以上区域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居民户,人口人。

上述棚户区,居住环境较差,而土地利用率却较低,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一是房屋由于使用年限久,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基本上已忧为危旧房,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集中供暖,没有卫生间,生活条件相对简陋。三是环境较为恶劣,大都居住在低洼地带,排水不畅、阴暗潮湿、乱搭乱建、乱堆垃圾,春天污水横流,夏天蚊蜗居肆虐,冬天积雪成山,公厕均为旱厕,环境非常恶劣。四是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生活水平较低。这里出租房屋比比皆是、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都把落脚点选择在了棚户区,使得这里的社会治安管理和房产部门房屋管理十分困难。

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棚户区的居民却始终多年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与绝大多数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水平反差极大。同时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使大的城市人居环境大打折扣,并且也不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和招商引资。所以棚户区改造势在必行。

(一)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户边缘户的非常高。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而且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须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发展水平,往往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教育、科技、信息等多方面所达到的状况。根据有关资料,山西省公布的20xx年城市化率为43.03%,而我县仅为%,山西省城市化率要达到%,目前我县县城人口为3。5万人,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年要新增城市人口听写5000人,按每户3-4人计算,需每年新建住房1000多套。我县县城三面临河,背靠丘陵,新区开发受到一定制约和影响。棚户区土地利用率均低,据初步测算,通过棚户区改造,可提高建筑容积率2-3倍,可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为城市发展列为广阔的空间。同时,棚户区改造,不仅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途径。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大部分是安置用房,为小户型、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对象除解决回迁户外,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直接增加了住户有效供应,有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稳定住房价格。另外,棚户区改造有力地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增长、解决社会就业与再就业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具体实施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认识问题。改造范围内多数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或安置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但由于近年来我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的是“拆一还一”的办法,补偿标准较高,少数住户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影响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是拆迁难问题。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无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如由开发商承担,拆迁成本和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且房屋销售政府限价,投资风险较大,开发商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

(一)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县保障性住方建设领导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制定详细并确实可行的棚户区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对改造工作大力支持并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明确职责。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还要广泛争取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发挥单位、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坚持政府引导,单位实施,市场运作的机制。棚户区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

旧城改造调研报告

当前,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我县城镇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而且是影响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形象提升的一道难题,破解这道难题已势在必行。经过近时期对我县城中村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土地利用粗放,视觉环境较差。我县城中村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

(二)管理机制缺乏,乱搭乱建盛行。调查中发现,我县城中村名义上纳入了城市管理范围,但现实中还游离在城市管理之外,介于城市管理和农村管理范畴之间,存在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管不好的问题。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牵动土地升值,村民受利益驱使,乱搭乱建、违法违章用地现象较为普遍,破坏了城区土地市场秩序。

(三)思想认识不够,拆迁难度加大。我县城中村人口多,人员构成复杂,道德素质良莠不齐,利益观、价值观呈现多样性。由于村与村之间地理位臵、经济条件差异,导致有的村民向村干部发难,严重影响拆迁补偿安臵协议的整体签订;有的村民为得到更高补偿金,提出无理要求,拒签拆迁协议;还有个别村民采取要挟、上访等方式谋取诉求利益最大化,增加了拆迁难度,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四)改造资金不足,整体推进受阻。据调查,我县城中村改造面临着建筑密度大,拆迁成本高的难题,加之先期投入过大,改造开发资金严重短缺,成为目前制约我县城中村改造整体推进的.突出问题。

(一)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束缚了城中村改造。城区里村均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管理体制,集体资产归全体村民所有,在制度上未真正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打破里村界限,实施大范围联片改造和社区管理,涉及户籍、土地、财政制度和城中村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面临较大困难。

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一是部分由土地转换成集体资产的城中村,只要拥有农村户口,无需参加劳动,每年可获得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收入,有的村还办理了社保和医保。二是城区里村出租房达千余户,户均年租金收入达数千元,一些临街出租房租金收入更多,逐步形成了一批“食租”群体。三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乱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综合以上分析,经济利益在维持城中村农民生活的同时,也制约了城中村整体改造步伐。

(三)思想认识偏差影响了城中村改造。一是思想观念

保守落后。部分村民思想观念难以融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明市民素质提升的要求,没有意识到城中村改造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没有体会到这是政府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的好事、实事。二是依附土地的传统观念浓厚。在村民传统观念中,村落就是他们生存的根,担心旧村改造或整体拆迁会使生活无着落。三是小农经济意识浓厚。部分村民担心造成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对旧村改造拆迁持不情愿态度,甚至反对。

(一)在强化宣传、搞好发动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宣传发动工作是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第一步,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思想理念,激发建设现代化城市和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实行全民参与,使城中村改造宣传发动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公开、公正、透明,扎实有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改一个区片、一改一条街”的思路,高标准推进规模改造。二是科学规划与优化产业相结合。注重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写字楼、商务楼,打造精品商务街区,使城中村改造改出一批新居、改出一批产业、改出一批景观。通过吸引高端人士创业、城区居民就业,拉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注重环境建设和景观建设。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原则,优化规划模式,突出生态特色,塑造景观特点。通过特色改造开发,进一步彰显城市风采。

(三)在创新模式、规范运作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建设安臵房,后拆迁改造,再综合开发的程序,合理明确开发模式。一是村集体主导自我改造的方式。鼓励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城中村自我组建开发企业改造,除部分土地用于安臵村民住宅外,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其他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向市场出售。二是开发企业独资或开发企业与村合资合作改造的方式。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开发权,在村集体的帮助下,与村民签订拆迁安臵协议,开发的住宅首先用来安臵被拆迁户,其他推向市场销售。三是政府主导有效推进的方式。实行政府收储后统一拆迁安臵,净地招拍挂后由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从而加快城中村拆迁安臵和实现土地收储,合理把握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节奏,实现村民赢环境、开发商赢利润、政府赢形象的“三赢”。

(四)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

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考核。把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里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考核指标,列出时间表;把城中村改造考核情况作为街道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各村干部年度考评主要依据,与评先树优、工资补贴等紧密挂钩,激发村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危房改造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开展相关重点工作自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x27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自查及整改,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人员对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深入开展了自查与整改,现将我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今年,上级下达我区危房改造任务为880户,并要求至少完成全区20xx年脱贫而未有稳固住房的3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截止目前,全区880户改造任务已开工390户,开工率44.32%,竣工168户,竣工率19.1%,其中属于20xx年脱贫任务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开工250户,竣工76户。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建房。我区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多次安排专人入村进行调查、核实、筛选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名单,重点覆盖20xx年度要求脱贫未有稳固住房的贫困户,初步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动员贫困户按照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的程序进行申报,帮扶责任人跟踪落实贫困户住房建设进展情况。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三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房改造资料。为方便查询,我区组织各乡镇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争取做到纸质档案规范、完整,网上信息录入真实、准确。

一是脱贫名单一再调整,危改指标覆盖难度大。自5月份以来,我区20xx年脱贫任务的贫困户名单一再进行调整,经多次核查仍无法最终确定,导致危改指标全面覆盖对今年脱贫而未有稳固性住房的贫困户难度较大,危改工作被动。

二是补助资金偏低,农户自筹资金不足。农户自身积累少,建房资金筹集困难,加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位较晚,导致一部分农户建房进程缓慢、甚至无法开工建设。

三是农村传统建房习惯影响深远。一方面,危房改造户强调建房动工需择黄道吉日,导致有部分危房改造项目未能及时动工建设;另一方面,危房改造对象对建房面积要求远超规范,屡次提醒却仍无法控制面积。

四是农户存在“等、靠、要”思想。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个别农户滋生了“等政府上门扶贫、靠政府支持度日、要政府全额出资建设”的思想,不积极设法自筹资金。有甚者,为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刻意隐瞒家庭住房实际情况,导致实地核查摸底信息不够精准,只能重新多次排查,严重影响全区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一是争取上级部门加大投入补助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确保需要改造危房的农户能按时建设、竣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对危改政策进行深入的宣传,向符合危改条件的贫困户说清讲透,避免出现一知半解错误理解政策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三是进一步做好贫困户动员工作。针对已核定要于今年脱贫未有稳固住房的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户改造危房的动员工作,致力推动贫困户改造危旧住房的意愿,多渠道筹集建房启动资金。

四是严格控制建设面积。严明建设面积规范,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避免超大面积建设造成的不必要浪费,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

供热管道改造调研报告

每个采暖季到来后,总会有不少地方供暖效果不佳。接下来就会有热企称,为保证供暖效果得更换供暖管道,但需要居民负担不少费用。11月29日,了解到,供暖管道是否应该改造,改造费到底由谁出,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收取,这些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热计量表改造时,每只收费1600元,政府补贴一半,居民负担800元。但建筑保温和供暖管网改造价格由市场调节,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于是,关于供暖管道改造的问题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案例一没答应换管道,供暖效果仍挺好。

“10月份的时候小区内贴出通知,让我们每户交1680元的供暖管道改造费用。我们供暖,除了要交供暖费,居然还要交管道改造费!”11月29日,奎文区三友文锦苑小区6号楼居民王先生向表示,居民们都非常气愤,也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业主委员会还告诉他们,如果不进行管道改造,小区今年的供暖效果会特别差,温度根本提不上去,让他们最好尽快交上管道改造费,免得影响正常供暖。

“我们都没有交的,小区内也就没有进行管道改造,还像以前一样供暖,家里的供暖效果挺好的。”王先生表示,他是第一批入住该小区的居民,住了8年就说供暖管道不行了,他不理解。

王先生认为,小区内的供暖管道出现问题,维修费用应该由小区开发商或者供热公司解决,不应该把费用摊到居民身上。“家里有老人、小孩,肯定是需要供暖的。本来我们都在想今年冬天得用其他方式供暖了,没想到11月16日,家里的暖气片热了。供热公司26日在门口贴出通知,让我们去交供暖费。”王先生说。

在该小区的宣传栏和安全门上,看到了王先生所说的供暖费收费通知,通知要求居民在11月28日至12月1日期间缴纳供暖费。在通知的第四条特别指出:“因贵小区供热管网未进行改造,如今冬因管网漏水抢修造成停暖,停暖期间不退费。”

对此很多居民提出质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案例二说是管道漏水,不改威胁停暖。

在今冬供暖正式开始前,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称经济区金都花园小区供暖管网及换热站系统存在严重问题,要求对小区进行供暖系统改造,费用由小区居民承担一半,区政府承担一半。其中,小区居民需缴纳每平方米24.24元的改造费,如果交钱户数达不到95%以上,会影响小区供暖。

多位居民表示,因为热企给不出合理的解释,管道改造遭到了多数居民的强烈反对,后来热企给小区下达了停暖通知。经过小区居民多次反映,以及业主委员会与相关部门沟通,栋海热力最终及时为金都花园小区供暖。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居民们耿耿于怀,对供热企业更加不信任。11月15日早上,居民们被通知水压不够,要求停暖检查。“以前都说我们小区管网漏水严重,可是挖开4号楼、6号楼的管道之后,我们也没看到供热公司所说的情况。”金都花园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15日晚上,居民因家中温度不高,去换热站查看情况,结果看到换热站补水箱水满后,一直有水从溢水管流进下水道中。

“供热公司换热站任凭补水箱往下水道跑水,我们怎么能接受供热公司的说法呢?”这位居民说,他们怀疑换热站故意跑水,于是拨打电话报了警。

29日,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目前他们片区的小区供热都很稳定,当问到金都花园小区的供暖情况怎么样时,工作人员说“还行”。

案例三改造费没标准,竟需讨价还价。

说起管道改造一事,家住奎文区新华小区的吴先生表示,他们小区去年进行过户内供暖管道改造。“那时候物业下通知让我们每户都交改造费用,最开始是每平方米81元,大家接受不了,后来降到了每平方米61元,业主还是不愿意,最后改为每平方米51元。前前后后换了3次价格,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吴先生说,为了能及时供暖,大家都硬着头皮把钱给交了。

“我家房子100平方米左右,交了5000多元。有一些业主嫌贵,直接和邻居自己找人进行了改造,只花了20xx元。”吴先生说,总感觉自己那5000多元花得有些委屈,“从每平方米81元降到51元,供暖企业是不是还赚了钱?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我们只能自己讨价还价,能有统一的规定就好了。”

家住奎文区向阳苑小区的王先生表示,他们也是去年进行的户内管道改造。“12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3000多元,我们当时把钱直接交给了改造的企业,本来以为今年肯定又得让我们交钱,对小区里的管道进行改造,但是没有动静,看来今年不用改造了。”王先生说,价格没有统一规定,他们担心等到户外管道改造时又得交不少钱。

今年10月份,位于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单位宿舍进行了管道改造。小区内的管道由单位负责,而居民们被要求每户按照每平方米65元的价格进行交费。

疑问一供暖管网改否到底谁说了算。

了解到,每年冬天,因为供暖管道改造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很少有居民知道供暖管道为什么要改造。

经济区金都花园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居民反映供暖效果差,供热公司将责任归咎为供暖管道破损,要求改造供热管网,但供热公司又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这怎么能让居民们心甘情愿地拿钱呢?后来又有了换热站跑水的问题,供热公司的做法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每年的供暖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很难说用户家里不热就是管道有问题,因为管道的热量损耗只是一部分,换热站的温度达不达标以及流量大小的控制,这些掌握在热企手里的数据,居民们都不知情。居民家里一旦不热,供热公司就建议更换供热管道,费用还得由居民来掏,居民们肯定不愿意。”金都花园小区的赵先生对说。

除了供暖管道是否应该更换外,还有很多市民对供暖管网的保修期进行了质疑。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一年住新小区很多都因为入住率低没法供暖,第二年供暖一般情况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第三年管道坏了,开发商就不管了。”在奎文区锦绣园小区买房两年的王女士这样告诉。

疑问二改造收费标准啥时候能统一。

供暖管道改造,作为施工企业的供热公司是如何核算出这个价格的?潍坊一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供热管道改造很复杂,供热公司会先核定成本,根据不同的小区、不同的情况,分摊到供热面积,得出一户或者一平方米收多少钱。因为不同的供热公司使用的材料不同,所以不同的小区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格。

询问了多个小区的供暖管道改造价格,收费的标准五花八门,有的小区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有的小区给出改造费“一口价”,还有一些没有听说过的改造费名目,弄得居民们一头雾水。

寒亭区富祥花苑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今年他们小区收供暖费的时候多收了300多元,说是要重新铺设管道,而交上这300多元之后,什么收据也没给开,跟供暖费一起开在了一张单子上,名目就是“供暖费”。

29日,询问了市燃热办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我市的供暖管道改造涉及的小区并不是特别多,现在并没有一个标准,都是根据小区的情况进行核定,改造的面积大,可能需要的费用就多,这需要小区业主跟供热公司协商价格。

在寒亭区一家银行上班的李辉告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供热公司如何核定价格也不透明,老百姓到底该交多少钱?我们也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毕竟供热是一种公共事业,并非一种以纯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行为。”

城中村调研报告

1. 城中村改造之无形改造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问题,以及村名回迁以后的生活状况。

2.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之具体数据收集。

3. 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改造完成后发现了什么问题,以及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1. 全区一共120个城中村的无形改造全部由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进行。

2. 通过土地确权改造四个村,即后村,响塘村,西三爻(堡),双桥头。

3. 将集体土地转性为国有土地也可通过征收的程序,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手续繁琐以及耗时过长的问题,因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都通过提地确权的程序来完成土地转性问题。

4. 雁塔区已拆25个城中村,安置回迁6个村,采取“就近安置,原址新建”的原则。

5. 2007年以前,自主改造4个村,即新加坡,长延堡,西三爻(堡)。

6. 2007年,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成立,后村成为政府主导改造的第一村。

7. 完成经济体制改造的共70个村,完成标准即,报民政局拿到完成批复。改造规模不能低于2000户,村规模小的就近合并为一个社区。

8. 目前,34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有民政局统一管理,成为社区,农民转化为居民,并且完成经济体制改革,成立社区。

9. 改造赔付方式主要有3种,即房屋+预留地,房屋+商业面积,房屋+货币。

1. 医疗保险问题

主要体现在政府政策盾上。2007年,市政府157号文件指出“自转为居民后,5年以内仍可享受惠民政策。”同年,市卫生局发文指出“户口本转化为居民,则不能参加农合。”而农合只需要农民缴纳30元即可享受的医疗保险,转化为居民后需缴纳180元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此问题仍未解决。

2.养老保险问题

曲江管委会已解决此问题,主要存在于高新区,已拆村养老保险未落实。

4. 村民不愿意回迁的原因主要有:对过渡费不满意以及对房屋质量、 户型不满意。

1. 由原来的“改制先行,改建跟进”原则改变为“有形无形同步

原则”,以此来解决股民基准日确定工作中存在的由于时间差的问题导致的在册人员确定紊乱的情况。

2. “农转居”启动依据:首先由城改办提出关于“农转居“的申请,在得到市政府的批复后才能真正意义上启动,并严格按照批复逐级审查。

3. “农转居“后的具体实施步骤:清产核资;股份量化;成立公司。其中,清产核资由城改办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股东名单以及股权的量化都要进行公示,在最后的会议纪要以及公示名单成册后意味着经济体制改造工作全部完成。

4. 在公司成立后仍然存在着缺乏监督其具体工作实施情况的特别监督小组,以至于其具体盈利亏损情况得不到有效的监管,进而导致有的公司只是一个空壳。

5. 经济体制改造工作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以至于城改办不能实现自己的只能,而只能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若委托的公司出现问题,则会导致村民利益受损。

6. 雁塔区城改办于2008年从城建局的一个科室中独立出来,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从18人扩展到30人,其中在编19人,设有7个科室,其中有3个处级职务,7个科级职务。

1. 有形改造

2. 无形改造

3. 安置回迁

4. 项目监管

安置房的选址由市政府统一规定,在确定方案之前,市上有“控规图”,通常采取“统一拆迁,集中安置”的原则。杨家村改造中,存在遗址保护问题,改造后只剩余53亩土地,不能在原地建房集中安置,因此由政府在明德门、丈八沟东路附近团购商品房解决其安置问题,因此产生“租住分离”问题,同时,“原址就地安置”也可能会引来新的城中村问题。

1. 调查村庄基本情况,分析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确定建设方案,即有形改造方案。

3. 确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即无形该做方案。

4. 具体改造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与资金保障。

5. 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6. 对于改造后成立公司的经济效益分析,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7. 报市城改办,按照文件批复内容具体实施。

1. 由市级城改办办理拆迁手续。

2. 成立动迁队,进村进行宣传工作。

3. 同时进行拆迁安置评估。

4. 由城改办、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共同审核补偿协议。

5. 支付补偿款。

在拆迁安置工作的全程中,都由开发商全程参与。在申报城改手续前,即已确定开发商。成为介入城改开发商的具体条件是:

1. 注册资金五千万元以上。

2. 具备实施改造实力与资金实力。

3. 无不良信誉记录。

政府组织专家对开发商进行评估,结果报至区城改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最终选定的开发商,全程无村民参与。

目前,由于国家调控政策的出台,导致开发商介入城改安置房项目的积极性不高,会对安置房的进度有一定影响。这些影响开发商积极性的政策有:

1. 土地出让金由25%提高到40%。

2. 2011年3月28日起,新批项目开发用地的5%针对城市低收入人群配置廉租房。

3. 安置面积与开发面积严格按照1:2的比例执行。

4. 容积率二环以内5.5,二三环之间3.5-4.5,三环外是3.5以下。

5. 城建配套费上涨90。

在后村安置的3499套房屋中,其中有160套对户型设计不满意,主要反应是采光不好。而经过专家鉴定,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改造自愿不足,缺口100亩土地,地裂缝等客观条件限制所造成。

在城中村,广大租房客的居住地,大部分属于违章建筑。我在走访多个“城中村”过程中,发现问题普遍存在。据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不少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城中村的道路、供水、供电、电讯、排水、垃圾处理一般没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城市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垃圾乱堆,卫生死角多,并且缺乏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

就在今年夏天,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后北屯小区终于建起了垃圾池,算是给当地居民解决了一大生活难题。不过和其他大部分城中村一样,环境卫生问题仍难以根治。碰上雨天,城中村内道路泥泞,污水横溢。碰上夏天,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环境容量超标。“晴天蚊蝇乱舞,雨天浊水横流”,“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了城中村的现实写照。

我走访中发现,到了中午晚上,不少租客习惯于自己在出租屋内做饭,炊烟袅袅。吸烟者,也会将烟头随手丢弃,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由于城中村内道路狭窄弯曲,导致消防通道严重受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住宅缺乏科学设计,没有考虑抗震要求,建筑质量总体不高,卫生环境较差,极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常年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经常遭遇丢自行车、电动车或者手机、电脑等盗窃案。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调查发现,由于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比较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城中村房屋,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居住,“黄赌毒”等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居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一方面由于房租收入颇丰,生活富裕,在就业观念上,普遍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村民大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租金食利阶层;另一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城市就业中处于明显弱势,村民发展面临许多困难。

由于城中村的居民仍然固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基层组织调整难度较大,村居合一这种过渡性的基层组织形式在城中村中普遍存在,一方面,城中村依然保留着农村社区的格局;另一方面,居委会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部分经济发展的职能,未能及时适应城市化的要求,彻底转型不如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我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此报告。

(一)、“城中村”基本情况

根据2007年太原市公布的“城中村”名录,我区建成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42个城中村,涉及7个街办1个乡,涉及城中村人口78963人,27222户,土地总面积101874.1亩,其中建设用地38097.73亩,农用地63991.32亩。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安全、火险隐患和环境脏乱差、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治安混乱等问题,也从社会形态上将“城(中村”拒之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潮流之外,使“城中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上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同城同等”的权益,严重制约了小店区产业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和城市功能、形象的提升,与中心城区的功能、人居环境和土地利用价值极不相符,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差距较大。同时,部分“城中村”与周边老旧小区相交织,基本无可整合闲置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高,流动人口庞大,改造难度很大。

(二)、“城中村”改造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区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中,提出“分步推进、以点带面、量力而行、和谐稳定”原则,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时,积极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研究制定出《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一些局部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部分村正在编制整村改造计划。目前,亲贤、杨家堡、大马等24个村已完成村改居工作;亲贤、杨家堡、许东等9个村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31个村完成了集体土地测量;王村、许西、郑村等11个村完成133用地规划编制工作。

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正按自行开发、滚动拆除的模式进行旧村的拆除工作。许东社区已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在2011年11月下旬启动整村拆迁工作。横河社区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重点推进5个重点改造村的同时,其它“城中村”改造也取得明显进展。协助北营、王村、许西完成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的编制、申报及批复工作;协助亲贤社区完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手续;指导和规范龙城新区移交回我区11个村的手续办理工作。协助许西完成了南站铁路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指导王村、小马开展集体经济改制工作。

(三)、“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新探索

我区坚持“成熟一批、改造一批、带活一片”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重点突破、整村拆除”的思路,积极推进和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第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以杨家堡整村改造为代表,杨家堡社区与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由开发商投资对城中村进行开发改造建设,享受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实施“城中村”改造。

第二,自主开发,公司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自行运作资金,统筹规划、自主开发、改造建设。以亲贤社区城中村改造为代表,按照“滚动拆迁、逐步开发”的方式,开发建设亲贤苑、文化苑、百万庄园、长风画卷、亲贤世纪广场等大型项目,成为全省“城中村”改造的示范村。郑村社区“城中村”改造也正按照这种模式加快推进。

第三,项目带动,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对重点工程、片区建设和涉及的“城中村”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征地、一体开发。由改造村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开发改造建设。如太原南客站建设范围涉及的北营社区“城中村”改造。

(一)、改造配套政策相对滞后

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逐步深入,市、区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但总体而言,“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还相对滞后,如村改居后的人员理应按城市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由于社会保障属于省级统筹,虽经多次研究讨论,但至今还未明确相关政策。

(二)、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转用、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各“城中村”自身的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必须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来筹集资金,但是,如何确保这部分社会资金能够享受到“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目前,还始终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意见,特别是相关手续办理上存在极大制约,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改造宣传力度不强

目前,太原市在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认同上还不一致,没有形成强烈浓厚的改造氛围,特别是在政策宣传上还有欠缺。村干部普遍存在着对“城中村”改造政策掌握的不够准确,精神领会的不够透彻,操作步骤不明确,无法做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确定切实可行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维护村民利益的改造方案。

(四)、拆迁难度大

“城中村”改造中,旧村的拆迁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敏感性高,按照现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与被拆迁村民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旧村的拆迁工作进展较慢。因拆迁产生的钉子户问题已成为拆除工作的瓶颈。

(五)、拆迁补偿标准问题

各村在制定整村拆迁补偿标准时,不能结合自身实际,存在盲目攀比现象,严重影响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按片区分类制定补偿标准,一个片区执行一种补偿标准,其他开发收益按股份分红的形式补贴村民。要实现上述情况,必须在实施整村改造前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由改制后的公司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

生活满意度是个人依据自己选择的标准对自己大部分时间或持续

1、对城中村改造与发展的总体印象的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社员对近年来城中村改造与发展的印象总体满意,但觉得问题还存在。其中,40.61%的人都比较满意,35.53%觉得有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但总体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还是抱很大的希望,进一步的调查还发现,超过八成的社员认为城中村改制对他们的生活有积极影响。其中,36.04%的社员觉得城中村改造对他们的生活有一点影响;28.43%的社员觉得城中村改造对他们的生活有较大影响;17.77%的社员觉得城中村改造对他们的生活有非常大的影响。

2、对联社经济发展的满意度 八成多的社员对本村的经济发展时比较满意的。其中,58.38%的人觉得比较满意,32.49%的人觉得满意,二者相加占了90.87%,但也有9.14%的人对本村的经济发展并不满意(图1),可见,对联社的经济发展基本满意的`人群还是占了大部分。

4.对城中村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的满意度社会治安是人们生活的安全保障,通过调查我们看到,57.87%的城中村社员对本村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比较满意,28.93%的社员对周边社会治安满意,只有13.20%的人觉得不满意,可见,荔湾区城中村中还是有较好的治安管理。但是,还是有近六成的社员认为外来人员多不好管理,治安差是仍是目前荔湾城中村存在的弊端之一 。 如表2所示,57.36%的社员认为目前荔湾城中村外来人员多不好管理,治安差;42.64%的社员认为村民为出租屋利益乱搭乱建,影响了居住环境;29.95%的社员认为握手楼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 26.90%的社员认为没有大型产业,物业零散。

第五十题:你认为目前荔湾城中村存在哪些弊端(多选)

4.对城中村及周边地区的文化设施的满意度调查发现,六成多的社员持满意及比较满意的态度,但还有三成多的社员不满意。访谈中也发现,有些村的社员反映图书室藏书太少。)

5.对城中村及周边地区的市政配套建设满意度对村及周边地区的市政配套建设的看法,51.27%的人持比较满意的态度,12.69%的人持很满意的态度,不满意的也占有36.04%。在“你认为目前给本村村民造成最大的生活不便是哪方面”一题中,有105人认为是出行不便,占53.30%。在“你认为制约本村最大的发展瓶颈是什么”一题中,有82人选交通条件,占41.62%,超过1/3,可见交通条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些村的访谈中发现,城中村的交通不便、医疗设施不足、学校少、绿化不足、公众休闲娱乐设施少,联社配套设施很不完善等是城中村社员反映最多的问题。从实地考察也发现,芳村地区有些村的主干道路还很差,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很少,大学没有一所,村民子弟上学不方便,享受高质量的教育的机会少。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者有其居的德政措施,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黄平县审计局对11个乡镇政府开展了2014年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此项工作提出若干建议和对策,以供参考。

20xx年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00户,其中:五保户一级危房12户,低保户共900户(一级100户、二级420户、三级380户),困难户共3,564户(一级400户、二级796户、三级2,368户),一般户24户。

由于黄平历史、地理等原因致使黄平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且位置较为分散,危改对象经济实力薄弱,危房改造工作开展难度大。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农村人居条件。农村危旧房数量逐步消减,困难群体人居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三是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通过长期的持续努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初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进度不按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进度发放(兑现),存在资金缺口。中央及州级财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欠到位资金共计106.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应为1,145.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4.09万元,尚欠61.87万元(未兑现给危改户);州级补助资金应为4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4.96万元,尚欠45.04万元。

2.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2014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全县11个乡镇仅发放(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11.52万元,截止2015年3月25日发放(兑现)3,266.80万元,为拨给全县11个乡镇危改资金3,334.09万元的97.98%。

3.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二是危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建设部门掌握的数据实际数有偏差。

4.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

5.存在建房就补盲目攀比现象。在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借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群众盲目攀比,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超出标准,易出现因建返贫的现象。如:重安镇有2户农户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而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按困难户一级、困难户二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但其危房改建新房的造价分别为40.00万元、60.00万元。

1.政策调整、政策引导。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建议改变资金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根据经济实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拨付模式由分类分次拨付变更为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救助对象。

2.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应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规划建设部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改造调研报告

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保护与改造并举,公平与效益并重的原则,通过“划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拆迁、市场运作”等方式实施危旧房改造,形成了“阳光拆迁”、“扶困救助”、“多轮驱动”为特点的旧城改造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表现在:一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目前**市二环以内,低洼棚户区被拆迁居民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28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35.6%提高到100%,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二是城市建设进度加快。过去需要几年完成的拆迁项目,现在只要几个月时间。**市纺专三瓦窑校区改造在58天内有267户签订补偿协议,签约率达96.74%。三是拆迁纠纷明显减少。**市受理拆迁来信来访数量,20xx年比20xx年下降53%,20xx年比20xx年又下降43%,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1.3%。

**市推行“模拟拆迁”。即由实施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先对拟实施拆迁改造区域的住户进行拆迁意愿调查,当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的,实施单位与住户协商拆补偿安置事宜,签订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实施期限内达到该区域总户数85%以上,且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达总面积85%以上的,由实施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逾期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户数不足总户数85%的,终止模拟拆迁,不再对该片区实施拆迁。**市锦江区龙舟路1号院南光厂宿舍区拆迁,作为模拟拆迁的首个试点,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375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针对经济与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其基本居住条件。一是保底安置,分段结算。对于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迂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二是帮贫助弱,残疾人享“优惠”。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持有低保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比照规定标准增加20%的奖励。三是廉租补贴,优先申请。

对于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拆迁入,申请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房办公室审查批准后,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四是引入银行按揭,增强房款支付力。对于欲购买的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房的拆迁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为其提供申请住房抵押担保。五是入学、转学方便,免转校费。市教育局与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生入(转)学问题,各城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是产权调换享面积补差优惠。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免收被拆迁人应交公摊面积补差款。二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3个月。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三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缴纳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要求对被拆迂人按9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四是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满足多元化居住需求。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住宅在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基础上给予30%的购房补贴,非住宅给予20%的购房补贴。

为解决**市中心城区各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住户相互攀比等问题,**市先后制定了《**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市城市房屋拆迂估价机构抽签程序规定》、《**市城市房屋拆迂阳光操作规程》等12个配套文件,从拆迁安置、评估异议处理、评估机构抽签、评标专家管理、阳光操作等方面,统一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范拆迁评估管理,从政策和制度层面,避免同一工程前后标准不一致,杜绝“前紧后松”现象,堵塞了拆迁补偿暗箱操作的漏洞,增加了工作透明度,遏制了少数钉子户“多闹多得”不良倾向的漫延。

改造重建。对于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房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采取部分拆迁的方式,实施原地改造重建,打造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景观或街区景点,传承历史文化。三是自主搬迁。对于需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房屋及零星地块,由房屋产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自筹资金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及其整合相邻地块内危旧房一并实施拆迁改造,或由单位房屋产权人与开发企业联合投资实施原址重建。

**市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利用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于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注重“六个结合”。即:与重要干道两侧及重要接点的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及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政府组织成片企业生活区改造和单位自行实施改造相结合;与文化保护和街区特色景点打造相结合;与妥善处理危旧房改造遗留问题相结合。通过拆迁改造,**市先后腾退出价值13.39亿元、近500亩土地用于城市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城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