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工作制度汇编(优质23篇)

时间:2023-11-20 12:11:06 作者:飞雪 最新社区工作制度汇编(优质23篇)

规章制度的依据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组织的需求,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组织权威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规章制度,以下范文供大家参考,祝你顺利完成。

社区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社居委日常管理,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正常工作,推进社居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社居委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特殊情况应延长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加班工作,季节变化根据街办通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2、请事假应征得主任同意,请病假应及时告知。当月病事假三天以上,超过部分计扣工资、奖金。社居委正职外出三天以上的应向街道报批。

3、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相互转告去向,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1、严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盖章应登记,办公桌、凳、橱等居委公用物品应登记造册,爱惜使用,不得拖散遗失;工作变动时应及时移交清楚。

2、对电脑、打印机、电教设备要专人管理,室内健身器械要专人管理。

3、征订的各类书报杂志要归放整齐,便于阅览、学习。

4、节约水、电,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等。

1、办公室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末一大扫,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整齐,无蛛网灰尘。

2、会议室、活动室有专人负责保洁,台凳物品归放整齐,墙上图表等规划有序。

3、室外无杂乱脏物,自行车等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1、每逢重大节假日,社居委干部应加强治安值班,并安排巡逻值勤人员,节前先应向街办、派出所报值班名单;值班时间与上班作息时间相同。

2、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及时处理紧急事项,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社区工作制度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街道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行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护村活动,作好执勤记录。

八、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帐、档案制度。

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委会员、组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调解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学习法律及调解知识,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二、做好调解中纠纷有登记、调查有材料、谈话有笔录,重大疑难纠纷有协议,回访有记载、结案后订卷保管。

三、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各类表格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一般纠纷半月内回访一次,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回访。

五、对纠纷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户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做好检查记录。

六、做好对调解人员的总结评比工作,口头表彰有记录,书面表彰公布上墙。

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

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

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二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队伍积极作用,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社区的安全生产。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社区管理工作制度

1、社区的减灾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社区指定一人为会计,一切现金由会计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3、对上级拨款资金、外来捐赠资金等其他一切减灾资金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资金的票据,一律使用正规发票,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开具的资金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8、减灾资金一律不准外借。

社区减灾资金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乡政府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按县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减灾资金来源: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料等。减灾资金支出:减灾防灾宣传资料、设备购置、活动支出费、其他支出等。事业结余:收支结余。

社区社会工作室方案社区社会工作室工作制度汇编

以人为本,遵循名师成长规律,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主与交流相结合、学习与应用相结合、反思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在学习、思考、实践、反思、总结的过程中,把先进的教育理念、独特的教学风格、精妙的教学技巧、灵活的教学方法,渗透和辐射到工作室学员的教学中去,让工作室真正起到培养名师基地的作用,成为人才成长的阵地。

二、发展目标。

使工作室全体学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都有显著提高,成为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具有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的特色教师、名牌教师。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必依。

2、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及时更新教育观念,自觉改进教学,是教学具有创新性,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刻苦练习教学基本功。工作室针对个人的发展需要,确立必读书籍,认真研读,增强自身素养。工作室学员认真研读教材,提高驾驭课堂和教材的能力,提高组织教学的能力。

4、充分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学习并领悟同行及专家们的先进经验,积极与专家们交流,提出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困惑问题,努力寻找到突破的路径,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深化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效率。

1、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工作室学员人人开展科研课题研究,提高科研意识和研究能力,发挥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善于发现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善于反思性总结,促进提高其他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2、认真搞好课例研究。以优质高效课堂为目标,以“同课异构”为形式,提供高质量的观摩课、研究课,组织教学策略研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真正发挥引领作用。

3、加强课堂观察研究活动,学会观察、评价、改进课堂教学的技术和策略,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打造优质高效课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拓展发展渠道,提高反思能力。

1、加强网络资源的共享,优化网上研讨。工作室学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教科研活动,加强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利用这一平台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拓展自身专业发展渠道。

2、举行专业成长交流会,根据自身的专业成长经历,认真总结,并通过交流,让培养对象及更多的教师分享其中的经验,并督促骨干教师,更加主动自觉的学习,不断完善,成为学者型、专家型的优秀教师。

3、撰写教学笔记。工作室学员要撰写教学随笔,提高教研能力,参与教科研活动,并尽快成长为学科新秀,教学能手。

(四)建立和完善学员业务档案与考核评价。

各学员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记载,年底有小结。认真完成教师手册,包括教学计划、读书笔记、教学论文、课题与教改研究、教学设计。要做到随时收藏保存。

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为加强社区“黄、赌、毒”人群的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的禁毒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禁毒工作的作用,现制定社区禁毒工作相关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对重点人群管理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重点人群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综合管理工作的措施。

二、重点人群管理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期间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有关重点吸毒、涉毒人群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群专题禁毒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展览会)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重点人群隐患排查。

二、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工作。

三、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解决的人群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社区管理工作制度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管理工作制度

一、档案库房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排列、编号,框架排列要科学有序。

二、库房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摆放电脑等电器设备。库房应配备灭火器,并经常检查。

三、非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不能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食品和寄存任何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以防虫、鼠害。

四、维护档案的安全,库房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发现档案灾情时应及时处理,并在档案箱、柜里放置防虫药,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五、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检查现存档案与帐目是否相符,档案是否损毁,档案的收进、移出是否准确,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六、每天应对库内的温度、湿度进行登记,对温度超过14℃-24℃,相对湿度超出45%-60%,要采取措施,使之保持在控制要求范围。

社区教育工作制度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中国大学网)。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年基层社区街道各类工作制度汇编完整

1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1。

2社区党务公开制度10。

4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15。

3社区居务公开制度12。

6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20。

5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18。

8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责34。

7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25。

10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40。

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是社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会是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的会议制度。

第五条听证会的参加对象:

听证会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参加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与听证主题相关的人员。

第六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建设的规划;

(二)涉及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涉及本社区社会稳定的事项;

(四)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或活动;

(五)其它需要听证的事项。

第七条听证会的程序:

(一)准备程序:

3.听证会的召开必须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二)会议程序:

1.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听证会议程;

2.听取有关听证项目的情况介绍;

3.会议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

5.表决和形成听证决议。其中,表决的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决定,形成的听证决议必须由出席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居委会应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会后程序:

听证会结束后,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形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社区居委会应于7日内将听证会的有关结果在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会议纪要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意见的简明扼要陈述、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等内容。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社区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三章议事会制度。

第八条议事会是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协商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的会议制度,是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相关单位商议的实际步骤。

第九条议事会的参加对象:

议事会由社区“两委”负责召集,参加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与议事主题相关的人员。

第十条议事会的主要内容(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内容):

1.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我管理服务章程、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2.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社区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

3.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社区的落实方案;

4.楼院管理、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文明创建等社区公共事务;

5.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6.多数居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议事会的程序:

(一)准备程序:

1.根据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听证会征求意见情况,确定议事会议题;

2.议题涉及社区广大群众利益的,应至少提前3天通过宣传橱窗、党务公开栏、黑板报、手机短信等平台提前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二)会议程序:

3.社区议事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议案,应及时提交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三)会后程序:

1.议事会形成的决定,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

3.讨论通过的议案应针对涉及的党员群众进行书面公示或口头告知。

第四章评议会制度(“四报一评议”制度)。

第十二条评议会是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参与度,保障居民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对社区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会议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综治办主任向社区党员群众报告工作,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对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简称“四报告一评议”)。

第十三条评议会一般采取综合评议的形式,在每年的年底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采取专题评议、考察评议等不定期的形式进行评议。

第十四条评议会的参与对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被评议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及其负责人。参加评议人员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及班子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大党委(总支、支部)”兼职委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网格员,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部分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党员(包括联管党员)群众代表。参加评议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

第十五条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告的主要内容: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推进社区党建创新,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服务工作情况;协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等社区各类组织,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兑现竞职承诺,创造性开展工作及廉洁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党组织工作情况。

(二)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情况;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情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筹组织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向党委政府提交居民诉求的办理和反馈情况;依法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情况;社区居委会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协助政府完成法定任务情况。

(三)社区工作站站长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成政府职能部门下沉本社区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情况;支持和配合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情况;站长履行职责情况。

(四)社区综治办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情况;协调社区巡防队、网格警员和驻区单位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社区技防设施情况;协调做好社区民事调解、普法宣传、帮教工作情况;维护社区稳定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评议社区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及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开展工作情况。

(二)评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第十七条评议考核的等次:

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十八条评议会的程序:

(一)准备程序:

1.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负责人对照工作目标,提前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下步工作打算3项内容。

2.评议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提前确定参会人员并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会议。

(二)会议程序:

2.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负责人依次述职;

3.参会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现场统计并公布结果;

4.街道办事处分包领导对评议工作进行现场点评。

(三)会后程序:

评议会召开后7日内要将评议结果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应将评议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执行***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4.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6.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通报情况;

8.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见义勇为、扶贫济困、捐赠款物、参加义务劳动情况;

9.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处分或处理情况;

10.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居民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1.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内容;

12.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在居民集居地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社区党务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管。

2.审查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内容由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6.上级党组织监管。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党员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社区各项收支情况;

3.上级下拨款物和社会各界捐款物资及使用发放情况;

4.居民低保金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

5.社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6.社区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情况;

7.有关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政策法规公开情况;

8.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在居民集居地设立居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居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社区居务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居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居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督。

3.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居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并建立居务公开档案备查;

4.每次居务公开后,应听取居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居民不赞成的事,应予以纠正。

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是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第四条社区要按照“形成一套机制、明确一套程序、留存一套档案”的要求,加强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保管柜(架)、有档案实体保存。

第六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5.每个决策事项的内容和有关原始资料;

6.推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工作中形成的宣传稿件、工作经验等。

第七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

3.对全部档案实行安全规范保管,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密切配合社区各项工作,积极提供档案利用;

5.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在离职前办妥有关档案交接手续。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依法追究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规定的责任,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涧西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主要是城市社区不履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贻误工作或有损群众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人的责任:

4.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情况监督不到位,致使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流于形式的。

第六条违反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社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随意变更已通过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违背群众意愿的;

5.其他违反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七条责任追究措施: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是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党员的可给予政纪处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是社区干部、不是党员的提请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讨论确定处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第八条实行追究公开制度。建立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职责体系,对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和事在全区公开曝光。

第九条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区委组织部要把推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三级联述联考联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负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

一、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街道办事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街道办事处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3.领导、支持和确保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政府管理职能;领导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协调好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及其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切实关心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指导社区、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做好党建工作,根据机构的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党的组织设置。对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宏观指导,审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所属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6.协同区纪委抓好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协同区纪委查处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积极向区委推荐优秀干部。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会议制度。

(一)党工委会议。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街道办事处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工委会议按照规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上级指示在本街道办事处的贯彻执行。

2.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所属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重要工作。

3.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奖惩、调配及确定。

5.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6.街道办事处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建设以及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8.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建工作会。按照党建全覆盖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一般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成员和所属党组织负责人。

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管理和服务工作;交流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按照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

(四)中心组学习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

三、运作机制。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街道办事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的工作运行机制。

1.议事决策机制。凡属街道办事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会议根据本级的议事范围,按照确定议题、预先告知、会前准备、集体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召开会议决定。对决定或决议的内容应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抓好贯彻落实。

2.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作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核心,对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根据分工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党工委要建立对所属党组织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其工作的领导、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

3.指导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辖区单位的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要发挥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会议、结对共建等组织和活动载体的作用,加强对驻区单位参与“三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和共享的长效机制。

4.党建工作支撑保障机制。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抓好专兼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将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预算,为党建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要为基层党组织日常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提高党工委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省、市、区委的指示、决定,自觉维护党***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党***精神,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与街道办事处实际紧密结合,立足涧西全面走在洛阳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前列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党建目标,聚焦发展、聚焦民生、聚焦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和谐新涧西的建设。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凡属党工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认真实行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5.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纪检、党建、宣传、统战、民政、劳动、司法等方面的工作,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6.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1.传达学习党***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重要部署、重大事项。

4.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建设,以及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5.审议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上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党工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和发表的重要文章。

6.听取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职能部门和各社区党组织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7.审定街道办事处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研究决定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和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8.研究决定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表彰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传等问题。

9.讨论决定应由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组织。

(一)会议制度。

1.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党工委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党工委成员。根据议题内容,可请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

4.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工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成员到会。党工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和建议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成员根据分工提出。党办在年初征询意见并提出全年党工委会议议题预排方案的基础上,再定期书面征询近期党工委会议议题安排的意见,汇总后提出建议方案报书记。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工委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工委会议议题。

6.党工委会议议题安排应适量,重大、紧急议题优先安排。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3天前通知党工委成员及其他参加会议的同志,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

7.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进行充分的酝酿。可先由书记和有关党工委成员进行酝酿,也可由书记委托党工委成员进行酝酿。酝酿形式主要有专题会、个别酝酿等,党工委会议讨论时应充分汇报重要事项酝酿情况。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还应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工委决策。

8.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如涉及重大问题,一般应事先征求相关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必要时可听取党员代表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如果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9.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党办报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同意后,提前分送各位党工委成员。文件、材料应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具体可行。

10.党工委会议决定讨论问题时,党工委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不受分工的局限。讨论后由书记汇总情况提出决策意见。需表决的事项,提请会议表决。党工委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因故缺席,由书记或书记委托有关同志事先征求意见或事后通报情况。

11.党工委会议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工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工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采取票决制。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逐个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12.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涉及党工委成员本人或其亲属,党工委成员本人应回避。

1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工委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党工委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报告。

14.党办安排专人负责党工委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党工委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和其他有关通知、批复或转发、印发有关文件。

(二)文件审批制度。

1.以党工委名义上报区委的重要请示、报告,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2.以党工委名义上报的涉及某个方面工作的文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党工委成员签发。

3.以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名义联合上报的文件,由书记、主任联合签发,或由书记、主任委托副书记、党工委成员、副主任联合签发。

4.党工委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5.根据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拟制的通知、批复等,以党工委名义印发的,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四、议事决策的执行。

1.书记负责党工委重要工作的协调;副书记和其他党工委成员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也可受书记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对党工委工作中涉及多位党工委成员分管部门的重要事项,一般由书记确定一个党工委成员负责协调;须由多位党工委成员共同参与的事项,一般由书记、副书记负责协调;党工委具体工作运转由党办主任负责协调。

2.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由党工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党工委成员在执行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中如发现新的情况,应及时提出,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工委会议上复议。

3.对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党工委成员个人无权改变,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工委内部提出,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工委会议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4.党工委成员须按分工负责对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工作由党办配合。

五、议事决策的监督。

2.对违反本规则做出的错误决定,情节较轻的,区委将进行批评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本规则是区委规范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基本制度,区委将把本规则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各党工委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负责人,主持和负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全面工作,担负以下具体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带领党工委班子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和落实。执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街道办事处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

3.主持研究、指导街道办事处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支持协同街道办事处主任开展工作。

4.团结带领党工委班子成员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街道办事处机关、社区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教育管理。

5.抓好共青团、妇联、武装、统战工作,使其发挥作用。

6.对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各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

7.召集并主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和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党工委通过的决议及街道办事处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8.负责抓好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司法、流动人口管理和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

9.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0.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的关系,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驻共建,推进街道办事处建设。

11.抓好党工委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决策议事等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主动听取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

12.审定和签发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名义制发的文件。

13.完成上级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工作职责。

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社区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社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社区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及总结。

5.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做好重大全局性工作。负责收集并向上级组织反映党员和居民群众对社区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稳定工作。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学习、工作等制度。

7.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搞好各项服务。

9.负责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建适合社区需要的,以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10.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议事决策制度。

(一)工作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导向、决策把关、整合资源、组织协调等功能作用。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会议制度。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由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会议有: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社区工作联席会。

1.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委员参加。

2.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委员参加。

3.社区工作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书记主持,社区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综治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范围。

1.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党组织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近期党建工作;组织班子成员的学习;研究党内重大事项;研究通过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研究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其他需要提请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

2.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任务: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3.社区工作联席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热点、难点问题,讨论对策,协调解决社区矛盾。

(四)议事规则。

1.凡属社区党的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

3.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也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党组织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织作出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

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党委(总支、支部)的集体领导下,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指导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委(总支、支部)工作,将社区的重大问题和决策,及时提交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委(总支、支部)班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与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审定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社区居委会和工作站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社区建设。

5.抓好党委(总支、支部)成员的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6.主持召开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

7.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主持召开社区工作联席会,研究热点、难点问题,讨论对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9.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社区工作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

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设臵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二、xxx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

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项目组工作制度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xxx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

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五、xxx伤害监测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

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工作制度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区协商议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八、安全社区信息交流制度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设施;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九、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为加强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儿童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儿童受教育。

五、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 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 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社区工作制度

通过“双评”工作考核党组织、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评议内容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双评”工作具体内容。

评议时间。

分五个步骤:

1.学习教育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并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进行动员,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参加“双评”活动的自觉性。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方面,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确定努力方向。

3、民主“双评”。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支部大会,评议党委、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4.组织考察。党支部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大会报告。对党委及支部的评议意见,除向大会报告外,要上报街工委。

5.表彰和处理。对表现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及时表彰,授予光荣称号;对表现差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帮助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政绩突出,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委、支部由街工委进行表彰,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委及支部,要制定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

二、建立健全巡防队、联防队、治保会、保安员、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门卫等群防治队伍,组织好、使用好这些队伍,开展昼夜巡逻防范。

三、形成居民区的社区,实行物业管理,有围墙和大门,设专职保安或门卫,对出入的机动车进行审验和换牌登记,对出入的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进行盘问登记。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小房安铁门、单元门安楼宇对讲、窗户安内置式防盗网,因地制宜加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防盗工作。

五、社区设立民警社区警务室,责任区民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剔除不安全隐患。

社区工作制度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工作日。

值班。

加班。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社区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辖区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更好地为居民服好务、办好事,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拟定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一、   值班原则

坚持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每人一天轮流值班的原则。

二、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每天早上8:20分、下午2:50分前到社区,负责检查社区室内外卫生及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2、检查社区大院及街办服务大厅内办公区域桌椅、电脑、打印机、服务台、机场椅、书柜、空调、洗手台的卫生是否清洁干净,不干净的要擦洗干净。

3、每天检查饮水机水桶是否有水,饮水机外部保持干净无灰尘。

4、上班期间社区服务大厅服务台面、座椅、书柜要摆放整齐,机场椅、办事椅要干净,摆放要合理。

5、卫生间洗手台物品摆放要整洁、干净,不能出现台面脏,镜面有污点,地面不干净等。

6、督促检查办公区域摆放规范合理,桌面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7、院内及大厅垃圾桶、烟缸保持干净,当日垃圾当日清理。

8、大厅窗户保持干净,无灰尘、玻璃无污点。

9、院内盆花每周一、周四浇水两次,随时保证花盆干净,无黄叶。

10、街道大厅外梯步保持干净,无白色垃圾、烟头等。

11、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所有电脑、打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空调等是否关电,然后锁上大门,并通知夜间值班人员当天设备设施全部正常。

三、值班人员区域分工

二楼、三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办公主楼办公设备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干净,一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负楼办公区域内外设备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干净。

以上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如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一、社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互 相督促。 

二、社区全日值班期间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在岗,移动通 讯设备全天 24 小时开机。 

四、值班人员除做好居民的.接待事情的处理和值班外, 还应做好社区的卫生工作。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随意

为树立村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方便为民办实事,特制定本制度。

1、村干部每星期五天的工作日时间不得无故不上班,如果有事必须事先请假,作息时间冬季早上7:30----11:30,下午1:00---4:30;夏季早上7:30----11:30,下午1:30----5:00。

2、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值班,无故不得离岗。

3、上班时间每日在岗人员实行上墙登记制。出勤情况与年度个人考核相结合。

1、日常上班实行值日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由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轮值,值班安排表应及时报送街道备案。

2、值日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岗值日,负责当天办公场所的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群众的来访接待及街道工作。

3、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到位,每班应指定一名社区干部带班,带班人员负责当日的值班签到,值班人员做好当天辖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群众来访接待、安定稳定以用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等工作。

4、值日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交接-班,遵守值班纪律,除定时路面巡查外,中途不得脱班。

5、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对上级的有关通知和群众反映急需处理的事宜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准确地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批示予以办理,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的畅通。

6、值班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值班的,应事先报社区批准,另行安排人员值班。

7、特殊情况的值日值班由社区按有关规定另行安排。

为了能及时了解社区的情况,处置社区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工作者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负总责。

二、社区居委会设立值班记录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接-班,严格交接-班手续,值班时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值班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要采取有利措施,及时处理,并向办事处值班室报告。

鼓楼区屏东-社区居委会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打造平安学校、和谐校园,制定本制度。

1、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对照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向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社区党总支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河西社区党总支特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

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

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

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1、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协助党总支书记工作。

2、着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反腐倡廉、联系居民群众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分管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1、了解和掌握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和电教设备管理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

1、定期抓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对党员开展思想、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

2、督促抓好民主理财、区务公开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经常了解党员思想,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4、协助上级纪委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00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姿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不作直接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

4、讨论和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1、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土、社区工作者参加。

2、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指示;对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局工作制度汇编

一、局党办负责组织局机关学习活动,制定。

学习计划。

确定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式。

二、要坚持学习型机关建设常态化,确定每周一早例会时间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政治理论以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手段和理念等。

三、采取专人领学、辅导和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员记笔记与分层撰写。

心得体会。

相结合的方法,务求实效。

四、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事(含工作)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要向主管局长请假,并告知党办。学习笔记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记录不全、态度不认真的提出通报批评。

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结合xx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要在局领导班子中进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要求领导干部用党纪政纪条规约束从政行为,做到执政为民、不谋私利,用权为民、不搞特殊。管好自己和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与职工同甘共苦,处理好党群干群关系。

二、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要通过职代会、座谈会、谈心、慰问、处理信访等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注意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帮助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注意关心职工的生活与疾苦,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努力为职工服务。

三、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加强对政务、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深入发展。凡属职称、聘任、考勤、考核、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以适当形式公开。

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要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充分倾听和采纳来自各个层面的意见。共产党员每半年要个别征求一次党外群众的意见,要接受一次群众的民主评议。对群众的监督和评议,都要做好基本情况和意见内容的记录,尊重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在征求意见和接受评议后,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固定联系对象。要确定固定联系服务对象,每名领导联系1-2名群众。做到定期走访沟通。与联系的群众谈心交心,征求意见建议。每季度至少收集并反映一次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维护其正当权益。重要事项应及时征求联系群众意见。

六、开展主题活动。推行领导干部承诺服务,积极参与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为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谈心谈话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体谈、个别谈等方式进行。

三、谈心谈话要做好文字记录。

四、谈话人在谈话前要做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谈话时,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近期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的工作要予以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批评,并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五、谈心谈话中要把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与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六、对平时通过谈心谈话掌握的情况,不便马上答复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统一答复或协调解决。

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推进局机关政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稳定,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促进全市xx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定期接待一次群众来访(或电话约见)。接待来访时间自行确定,接待地点为教育局接待室。领导接待日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值班领导出席重要会议或公务活动,由办公室安排好替班领导。

二、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要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属本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情况,并告之主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及时办理。对影响面大的问题,局长亲自过问,一管到底。

三、每逢领导信访接待日,由办公室、接待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做好接待工作,由接待室负责记录和对反映问题的督办。

四、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要对群众来访不拖、不推、不躲、不靠,能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明确答复,做好疏导工作,引导群众有序上访,增加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良好的接待环境和秩序。

五、日常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全体机关人员都要热情受理、细心询问、听明意见、做好记录,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整理呈报有关领导阅批,并由接待室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和具体情况进行催办,使群众的信访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

六、对群众以电话形式咨询、上访事项,由相关科室直接报分管领导处理;对群众以信件等形式的咨询、上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签给分管领导处理,重大事项由办公室直接交至局长处理。

七、接待室对领导接待日和日常工作中受理、处理和办结的来访问题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登记,整理、归档。

为进一步优化xx系统工作作风,严格办公经费管理,规范会议组织和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结合xx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会原则。

1.要坚持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节约会议费用支出。

2.能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形式传达的工作任务,不组织召开会议。

3.会议参加对象和会议内容同一时段内能整合的,尽量合并,集中进行传达布置。

4.可小范围布置的工作,不召开大会进行布置,控制会议规模。

二、精简会议活动。

1.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合并、精简、简短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主题不明确、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不开;已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专门安排;会议时间、人员范围相近或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合并套开;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开会传达。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准备充分,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开短会、开小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局领导出席各类剪彩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等,要从严控制,未经局党委批准,一律不得出席。未经市xx局批准,xx系统各单位不得承揽各级会议。

2.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费用。严格控制会议审批程序,召开全市性会议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系统内各项工作会议实行报批制度,各科室、单位召开会议,须经局党委审批。除贯彻上级重要精神的会议外,系统内会议不超过1小时;无特殊需要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交流发言每位不超过5分钟;会议主持要简短,没有特殊强调事项会议小结不超过3分钟。加强会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各级各类会议一律不举办宴会,严禁提高会议标准,严禁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文具按需发放,文件袋以纸质为主。

3.改进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现场办公会、电视电话会和碰头会,凡到现场可解决问题的,不在会议室开会;能通过电话、文电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一般性会议不挂会标;表彰会议不安排获奖单位、个人戴鲜花、披绶带,不安排专业礼仪递送证牌。

三、办会工作。

1.认真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协调和审定工作。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应认真做好会议议题的基础工作,直属单位拟提请的议题要经过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凡涉及到其他单位、科室的议题,须事先协调、征求有关单位、科室的意见,并提出一种或者几种解决方案供领导决策。提交会议的议题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形成文字材料提交会议。未经协调或不成熟的议题,原则上暂缓讨论。

2.严格控制会议审批程序。以市xx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提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会议规模、会期等按上级要求执行。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市教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两周将会议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汇总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批;按照上级部署或遇自然灾害等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紧急召开的临时性会议,直接提请局长办公会审批。上级明确要求必须按时召开的会议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需要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的会议,立即按要求召开。

3.精简会议文件等材料。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名称和会议材料,并核对相关内容。办公室负责文件材料的审阅,没有实质内容或新的政策措施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文件,尽量合并下发;除重要会议外,领导讲话或。

工作报告。

等只随会下发,会后不再印发,一般性会议的领导讲话等材料不印发;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或实施意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所有参会人员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需要保密的会议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做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创建团结务实、人心所向、战斗力强的一流领导班子。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出席会议的为全体局班子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经主持人批准可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3.会议的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参加会议的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跟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

5.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

6.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7.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8.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列席,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

9.局领导班子会议所通过的决策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会议批准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对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10.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对所决定的具体事项由分管领导通知相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科室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一、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四、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单位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

五、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xx局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全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3.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4.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5.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6.一次性投入额度在4000元以上的政府采购;。

7.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8.涉及到xx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

9.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10.其它对我市xx事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xx行政部门决策的重大事项。

六、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局班子会或者局党委会形式研究决定。

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7.形成纪要。局办公室负责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并独立编号。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

八、局班子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班子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

九、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科室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整理后报局领导班子成员。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1.局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工作程序。

2.重大决策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制度。

决定决策等。

3.人事任免公开: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和公布,包括评先、晋级、选拔、任用、解聘、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奖惩等情况。

4.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5.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7.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依据、要求、程序、时限以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和监督制度等。

8.行政处罚事项公开:处罚对象、案由、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情况。

9.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按照简明醒目、格式规范、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采用以下形式:

1.设立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2.通过召开会议,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3.以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是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局主要领导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公开的有关工作。

2.规范公开程序。有规定程序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此外,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党委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2)实施公布。将拟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并通过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不能采纳的要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对群众反映强烈、大多群众不赞成的事项,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3)归档。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等情况,均应有文字记录,建立档案。(4)法制办负责公开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

3.注意公开方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对固定性内容,如目标职责、制度、规章、操作程序、收费标准等要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对变动性内容,要按月实行公开。

4.严肃公开纪律。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保证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一、执行的范围和对象。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范围是教育局机关、下属单位。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对象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报告的事项及要求。

1.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住房等情况,应在事前一个月分别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2.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喜庆(包括过生日、迁新房)事宜,除丧事外其它活动都必须事前书面分层次向市纪委和局党委讲明准备处理的办法。事后(包括丧事在内)将相关情况,重点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及办理结果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3.本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应在事前一个月将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税费收入,以及承包、租赁的履约情况分别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4.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的招生、升学、毕业分配、职称评聘、工作调动,除国家规定的正常程序外,须在事前一个月将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5.其它可能引起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本人认为应该向党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也须在事前或事后向党组织报告。

三、受理审批程序。

凡属应当执行本规定的干部,都必须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局党委审批后,按照规定报上级部门备案留察。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受理审批:

(一)局班子成员按规定报上级部门研究审批。

(二)局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各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报局党委研究审批。局党委接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后,应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答复:

1.召集局分管领导对报告人的报告事项按照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召开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审批意见;。

3.及时将报告事项的审批意见反馈答复给报告人。

报告人应严格按照党组织的审批答复意见办理报告事项。

为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单位全体党员职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承诺范围: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根据各自的。

岗位职责。

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服务承诺。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率先垂范,务实重行,积极为群众服务。所承诺的事项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四、考核:

1.自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11月间召开领导干部承诺制执行情况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年终,对领导干部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委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惩结合。

五、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或临时外出要请假。

二、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会议,要按规定准时参加,不得无故不参会或随意替代;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事先向会议组织部门说明情况并及时派人参会。

三、严禁公务活动饮酒。

四、严禁工作时间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电话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五、严禁以权谋私、借公务之机拉关系、送人情,严禁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受钱物、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等行为。

六、严禁随意关闭手机。局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必须24小时开机,特殊情况要事前向办公室告知,以便工作联系方便。

七、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学习、开会、报送材料等公务时,必须事先请示,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八、要文明办公,礼貌待客。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属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结的要立即办结,不能办结的要解释清楚;不属于本科室职责的,指引其到相关科室办理。

一、科员外出向科长(主任)请假;科长(主任)外出向分管领导请假;副局长(副书记)外出向主要领导请假。

二、科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长(主任)批准,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的向主要领导请假;科长(主任)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向主要领导请假。告假期满,要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

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或下基层检查工作要告知办公室,外出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四、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须向组织会议或活动的领导请假。

五、因工作外出或请假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请假时间。

六、请假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更换电话号码,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请假外出,出现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实行公务接待登记制。凡需发生公务招待,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公务招待登记表》,注明日期、来宾单位、来宾人数、事涉部门、事涉领导、陪餐人数、批准领导等,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未经批准,招待费用不予核销,超审批额度的不予核销。

二、明确接待范围。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人员;兄弟市(县、区)及有关单位来局沟通业务或处理其他事务的人员;其他需要招待的人员。

三、严格接待标准。上级领导招待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及其他工作人员;基层单位人员来局办事,原则上不予接待。饮食标准要体现地方特色,品地方饭菜。招待客人,实行对口陪餐制,严禁一客多陪;严禁陪餐人员随意提高标准。

一、局机关购置单件物品超过千元的,由计财科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千元以下的登记备品账目。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分发、登记、检查和保管。

二、办公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实行办公用品入库、发放登记制度。购置办公用品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购买;各科室使用耗材,应先申请,办公室登记后发放;有收费项目的科室,收费项目相关工作使用的耗材,局里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各科室内物品由本科室人员负责登记保管使用。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上班时,如果临时外出办事,必须锁好门;下班时,要关闭室内所有电源,锁好门窗。由于管理不善,出现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责任由各科室自负。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四、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各科室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不得随意处置,如有破损应及时报办公室。报废物品应由办公室及时申领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社区工作制度

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区块。

责任。

走访。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