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租车行申请书大全(16篇)

时间:2023-10-31 21:25:41 作者:HT书生 实用租车行申请书大全(16篇)

申请书的结构要清晰有序,包括引言、个人简介、申请目的、详细说明和结尾等几个重要部分。在阅读这些申请书范文时,请注意吸取其中的精华,而不是简单照搬或模仿。

租车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是夜班出租车司机xx,现我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至20xx年我就在坤驰出租车公司当司机,主要出夜班车,4年干下来还算比较习惯,也比较满意。然而近来由于要回湖北老家结婚,所以不得不提出辞职的要求,虽然有一万个不舍,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我恳求领导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信是同意签字,我将在最快时间将车子及相关证件交还公司,我将十分的感激。

出租车司机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因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家庭原因,无法在继续工作下去,只能提前回国,希望公司能谅解我们的处境。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辞职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公司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来到公司大约二年了,公司里的每个人对我都很好。我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以及各位同事对我的照顾与错爱,在这近二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知识,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能力。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实践技能。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这近二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一笔宝贵的财富。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离开这个公司,我满含着愧疚、遗憾。我愧对公司上下对我的期望,愧对各位对我的关心和爱护。遗憾我不能经历公司的发展与以后的辉煌,不能分享你们的甘苦,不能聆听各位的教诲,也遗憾我什么都没能留下来。结束我来新加坡的第一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公司健康成长,事业蒸蒸日上!祝愿各位领导与同事:健康快乐,平安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车申请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雷涛,系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沟村。我于1999年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于20xx年考取了陕西省道路运输资格证书(出租)。经营陕ht0610出租车,一直经营客运近3年多,虽然很苦在这一行业确非常开心,现因我本人患腰椎盘突出症,不能继续营运,愿将陕ht0610出租车转于其他人经营。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租车申请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二、租期。

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同意续租,租金另议。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含车辆使用费及司机工资费用)费用为每天每车人民币元整。时间计算方式为,从出发为第一日,返回的当日为结束用车时间。

2.在租赁期结束前7天,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租期内全部发票,乙方可在此期间暂扣甲方租金。

3.乙方收到甲方的正式发票后五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暂扣的全部租金。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协议内行程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用(含防冻液及机油等)。

3.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若无故迟到早退,乙方可相应的'扣除当天的租金,经常迟到早退者,乙方可终止合同。

4.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5.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解决,与乙方无关。

6.由于车辆或司机的原因,不能正常用车,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尽快解决问题,不能用车期间乙方不支付给甲方租车费用。

五、乙方职责。

1.乙方承担停车费及协议内行程车辆的过路费、加油费。2.乙方负责甲方司机相应的食宿。

3.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4.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可终止用车,直至甲方更换称职司机。

6.乙方应专门指派一名管理人员与甲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甲方服务质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乙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7.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修,直至排除安全隐患,如甲方不执行,乙方可终止合同。

六、协议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文中为准。

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需提供汽车行驶本复印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证明复印件及司机驾驶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书范文出租车

雷州市丽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我名叫性别:男,是xx人。于20xx年xx月xx日我与贵公司出租车号为粤g的承包者协商转包该出租车,双方达成转包条件。本人若接包到该出租车营运,一定服从公司管理,听从公司调配,遵守公司制度,在营运中带好头,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我接包该出租车营运中出现该出租车在我接包前发生过交通事故未处理,或者我接包前该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的债权债务未解决的由我本人联系处理,所有债权债务与贵公司无关。

望贵公司接收我。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租车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具体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要求对大兴区首座御园32号楼3单元1111号房屋的质量缺陷进行评定并确定损失及维修方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合作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予以维修并给予以赔偿,现维修方案及赔偿数额无法确定,为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质量缺陷进行评定并确定损失、出具专业维修方案。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车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是夜班出租车司机xx,现我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至20xx年我就在坤驰出租车公司当司机,主要出夜班车,4年干下来还算比较习惯,也比较满意。然而近来由于要回湖北老家结婚,所以不得不提出辞职的要求,虽然有一万个不舍,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我恳求领导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信是同意签字,我将在最快时间将车子及相关证件交还公司,我将十分的感激。

出租车司机离职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是夜班出租车司机,现我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至20xx年我就在坤驰出租车公司当司机,主要出夜班车,4年干下来还算比较习惯,也比较满意。然而近来由于要回湖北老家结婚,所以不得不提出辞职的要求,虽然有一万个不舍,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我恳求领导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信是同意签字,我将在最快时间将车子及相关证件交还公司,我将十分的感激。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范文出租车

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

我们是城区出租车的实际车主。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的迅猛发展,人口的增加,出租车数量的供不应求,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带来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的严重不足,现有的挂靠公司力小单薄,无能为力,对出租车的管理没有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只有看之任之,抗事故风险能力极弱。由于上述原因存在,造成了经营管理上的大难题。比如诸多常见的挑客、拒载,宰客、不打表乱收费以及车辆带病运行,车身脏、乱、差,安全事故频发、违规停靠、非法营运泛滥,客运市场无序竞争等现象让出租汽车行业饱受诟病,从而导致乘客意见大、投诉案件多、严重的损害了城市形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为彻底改善现有状况,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更新管理观念,打破挂靠公司旧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改善营运环境,实现现代经营管理。经过,我们全体车主充分讨论、协商、论证、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函运〔20xx〕336号文件关于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行业的若干意见》第13条“发展规模化经营。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车主入股等方式,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的精神,以及四川省绵阳市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中探索出新思路,新举措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城区实际,彻底改观出租车营运环境,营运形象,创造良好的营运氛围,为城区增光添彩,让政府放心、百姓满意。拟成立一个具有现代化管理的完全公司化经营的出租汽车股份制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一、彻底消除挂靠经营,组建全新经营模式。将出租车全体自愿车主作为股东,组建公司。其车辆产权与经营权作为投资股本,以车代股,车主认股不认车,“两权归企”,实行完全公司化经营,统一管理。

二、制定现代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对安全生产和营运管理业务,实行全天候统一管理单车监控,制定和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现代管理和营运制度。

三、任用德厚技高人才。依法依规,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区内招聘一批高标准、高素质、高技能的驾驶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驾驶员队伍。

四、公司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建立相应内部管理机构,严格自律,遵章守纪,有序地依法经营。

五、按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之有关规定,搞好企业员工社会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足额投保各种社会养老保险。

成立公司是我们的迫切愿望、强烈要求,特此申请。请求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批准为感。公司成立后将是一个经得起市委、政府、全体市民检验的具有现代科学管理,高度文明的出租汽车企业。

呈:中共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

请批示。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银川出租车行业改革

引导语:6月14日,银川市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新闻通气会。 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2017银川出租车行业改革,欢迎阅读!

出租汽车与大家的生活密切相关,在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社会各界一直高度关注。6月14日,银川市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新闻通气会。

会议介绍《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银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银川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试行)》三个文件的相关情况。

在借鉴北京、上海等外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实施意见》和《暂行办法》,两者的基本框架是在国办发58号文件和交通部第60号令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并将有关问题具体明确,使之更具操作性。

《实施意见》共分三大部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四个方面9个问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其中,把改革的主要内容作为重点和关键部分。以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网约车发展与规范作为核心问题。《实施细则》共计五章二十四条。其中,在网约车的发展上,重点是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许可条件上除了符合60号部令的相关条件外,又增加了一些其他条件。主要体现网约车与巡游车的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满足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并通过设置车辆排气量、轴距、购车价格等因素控制增量过大甚至无序发展的问题。在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上,由交通部第60号令为依据即可。

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对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无期使用的问题,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一律实行无偿有期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经营权期限规定为8年(与出租汽车强制报废年限同步),期限届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延续。以此类推,依法延续。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延续(收回经营权)。

优化运价管理。对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巡游车运营成本、驾驶员劳动报酬、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并适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标准和结构,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提供网约或电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实现公司化、规模化经营。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

银川市网约车发展主要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许可条件和经营服务行为方面,在遵循60号部令的相关规定外,又增加了其它的规定:

对平台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经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线上服务能力;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在本市依法纳税;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和驾驶员数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和管理人员;具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车辆检测维护、网约车服务评价和乘客投诉处理的相关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经营范围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是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期限是4年(届满经考核合格再申请延续);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保证网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车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5座三厢轿车,排气量为1.8l以上、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购车价格(以发票价为准)不低于14万元。此三项条件是基于车型档次明显高于现有出租车标准;车辆行驶证载明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时未满2年(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相一致);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险种和保费不低于巡游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统一张贴标识。

对驾驶员相关文件要求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6个月以上;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事巡游车服务的,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记录;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考试合格;网约车及驾驶员只能加入一个网络约车平台;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定单或乘客,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巡游车调度站排队揽客;执行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主动告知乘客本次运营费用;在营运中的其他服务行为适用巡游车的相关要求(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道、拒载、甩客,主动归还乘客遗失物品等)。

对新增出租汽车(包括巡游车、网约车)明确经营权无偿有期制,期限为8年,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期限届满后根据客运市场供需情况确定是否延续。如果客运市场运力不足或供需平衡,且经营者每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均合格的继续延续,并重新申请。其原因是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在1996年实施有偿使用时,没有规定明确期限,更没有期限届满后如何办?由此造成传统出租车无限轮回、交易频繁、形成市场化虚高价格,给行业改革带来难度。由此,网约车作为新业态初次发展,必须要明确期限、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不允许交易可随时退出)、期满后可能延续、也可能不延续,这些关键点必须明确,让经营者对现在及将来有清晰的预期判断。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规经营的行为的管理,在60号部令中共计有四条15款,根据情节不同,给予警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提供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网约车驾驶员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

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规行为,严格按照60号部令执行。

出租车行车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公共交通等客运方式相协调,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

第四条出租汽车经营,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各地应当按照当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出租汽车营运效率等因素,科学投放出租汽车运力。

第九条出租汽车运力主要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配置。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确定。

第十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驾驶人员、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和管理制度。

申请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一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除应当符合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三)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2),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等许可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的车辆数量、类型和等级,投入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的车辆,并由原许可机关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第十六条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权原则上应当无偿使用。

原已经批准实行有偿使用的城市,确需继续实行有偿使用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有偿使用费应当优先用于为出租汽车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

第十八条有偿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原许可机关可优先收回,并按照剩余期限退回有偿使用费;经原许可机关同意,也可依法转让,有效期为该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应当已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

无偿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者因故不能经营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收回。

第十九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出租汽车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

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第二十条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aaa、aa、a、b四个等级,审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级以上的,应当准许其继续经营;

(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出租汽车经营权;

(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重新确定经营者。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以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优质、优价的约租车经营服务。约租车经营权期限不超过15年。

申请约租车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有能够满足约租车服务和管理的平台、人员、待租停车场地及相应的服务规范。

约租车的管理,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运营服务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行政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保证运营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七)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整洁;

(五)计价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车载设备完好。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营运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空调、音响和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运营;

(十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礼让行车。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出租汽车电召中心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预约服务;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当按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出租汽车;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第二十八条约租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与乘客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废弃物,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第三十条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租车费用:

(一)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营运的;

(二)驾驶员不向乘客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出租汽车在起步里程内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继续提供运送服务的。

第三十一条乘客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营运费用,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

第三十二条乘客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有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四章运营保障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向出租汽车开放,为进入服务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餐饮、休息等服务。

第三十五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并适时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出租汽车燃料价格等成本因素变化情况,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出租汽车专用收费项目。

第三十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安全制度,保障运营服务。

第三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规范与驾驶员的劳动合同、经营合同,合理确定承包费用,不得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

出租汽车经营者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的,应当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收费行为,向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供正规收费票据。

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

第四十条鼓励各地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模式建设电召服务中心或者第三方电召服务平台,推广电话约车、手机终端软件约车服务。

第四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第四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提供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十五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因执行指令性运输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应当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四十八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标志灯、空驶待租装置及车载信息化服务设备。

出租汽车不再用于经营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出租汽车经营者统一回收专用设备并进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经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如出租汽车经营者有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五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的投诉,应当在15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

投诉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自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超越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或者违反规定损害驾驶员合法权益的;

(二)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三)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加强管理的;

(五)不按规定组织维护出租汽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六)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七)未按规定配置和监管使用出租汽车专用设备的;

(八)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四)不按规定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的;

(六)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七)不按规定使用出租汽车专用设备的;

(八)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约租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小型营运客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二)“约租车经营服务”,是指不在道路上巡游揽客,不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服务相对高端,以小型营运客车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时间或约定计费的经营活动。

(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指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四)“拒载”,是指在待租状态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

(五)“绕道行驶”,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

(六)“议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收费的行为。

(七)“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

客运出租运输在整个大交通中与其它运输具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其不同的特点,从层面上看,它能体现一个地方的城市品位,也是反映一个城市精神面貌的文明 “窗口”。怎样使这支运输队伍为城市争先,首先是如何加强客运出租车队伍的管理,其重中之重是安全管理,而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此浅析如何加强客运出租车行车安全管理。

“人、车、路”是构成客运出租运输的基本条件,也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三大要素,因此,驾驶员、营运车辆和路面管理应该是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三大内容。纵观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目前在这三方面的管理均存在着不同程度问题。

一、驾驶员及管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1、驾驶员素质

湖城现有的出租运输企业车辆经营方式,是面向社会租赁承包,在吸收大量非企业社会从业人员充当经营出租车主力军的同时,安全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经营者属于社会人员,其人事的主体关系高度分散,管理难度大,多数人员末接受过正规教育,导致经营者自身素质高低不齐,对安全行车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与效益的`位置摆不正,交通法规意识淡薄,经常在路上随意掉头、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的现象,成为安全行车的重大隐患。再从驾驶年资来看,大多数驾驶员年资低,技术素质差,操作经验缺乏,应变能力不够,自以为会驾驶车辆,而随意私聘驾驶员的现象又时有发生,在严重危及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的同时,给安全行车也带来了较大隐患。

2、安全管理人员思想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中也不乏存在着“以包代管、以保代管、以罚代教”的思想,认为现在的出租车经营方式都是租赁或承包,车辆已实行全额保险,车辆肇事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其差额则为租赁者承担,一般对企业不会造成损失,因此放松对安全方面的管理,成为事故发生后的“消防员”。

企业虽已要求经营者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留于形式,并未真正起到落实责任制的作用,致使在目前的车辆承包者中,出现私下转卖、私聘驾驶员、安检工作留于形式等现象。还有近几年安全管理人员新手多,在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上差距较大,在帮、带、学方面存在一段真空,使管理人员思想上严重缺乏了系统性的管理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原地踏步,甚至整体后退。

二、营运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出租车运输不同于其他车辆运输,几乎是24小时营运,车辆营运的负荷比较大,车况下降比较快,其原因有:

1、忽视例保工作,加上驾驶员对车辆的爱护不够,现有的保养制度是靠季检制约二保,而季检周期则为每三个月一次,故也就三个月中不论实际的行驶公里再多仍做一次二保,造成车况下降。

2、有不少驾驶员缺乏例保方面基本知识,甚至有些根本就不知例保工作的基本要求,忽视对“出车前、途中、回场”的检查工作,待车辆出现故障才进厂修理。

3、对出租车来讲,时间就是效益,不时小毛病就拖,直到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停车修理。

4、有些驾驶员是租车开,认为车辆与己无关,当车辆出现小故障时能拖多久是多久,还有一些驾驶员就车辆的机械知识一概不知,根本不了解保养、机务、安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行驶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道路情况与前几年相比,虽已大有改善,但增加的车辆数远大于同比的道路增加,针对湖州市区的道路情况来讲,拓宽、延伸、增加远远跟不上市区内车辆行驶的需要,在上、下班高峰和节假日中常有堵车现象发生,市区内混合车道多,非机动车、行人安全意识差,而出租车几乎整天在市区大街小巷穿梭,造成大、小交通事故频发。但是,道路的改进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为了能安全行车,作为我们企业关键应抓好“人、车”的管理,以弥补“路”的不足。

四、对 策

综上所述,作为出租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就如何加强出租车的安全行车管理这一“难点”探究:

首先,认真贯彻江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和企业实际拟订和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负责检查落实。

其次,因为行车安全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保障的大事,所以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的安全工作要靠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共同努力、各负其责,要建立一级抓紧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约机制。

第三,安全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到从我做起,以身作则,与驾驶员同步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管理人员要做到洁身自爱、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且语言文明,不用粗鲁的语气对待驾驶员,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抓好对驾驶员的驾驶道德和安全行车宣传教育,严把聘用准入关,做好驾驶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工作,并建立各类安全基础台帐,分析本单位内事故的情况和原因,进行对比,把问题存在的地方找出来,有针对性、有目标性地进行整改,降低其事故的发生率。

针对出租车日行程高这一情况,车辆技术状况与行车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要求也是至关重要的,由于经营状况不好等原因,有不少营运车辆驾驶员对机件磨损思想存在着能拖则拖,能省则省的心理,尤其是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他只看到表面利益,而没有考虑到内在的潜在危机,如果一旦由于车辆的技术状况总是而引发交通事故,给他带来的就不是省一部分修理费的问题了,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对驾驶员教育的同时,也不可放过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整修督促,为此公司就要进一步加强门检工作及现场管理,将门检工作和现场管理做实做细,尤其对车辆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方面检查更要注重,如:轮胎的磨损情况,轮胎气压,方向器横、坚拉球头,方向灯,刹车灯等部位。引导驾驶员有一个良好的驾驶习惯,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进行例保和检查工作。其次,车辆的二级维护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个季度一次的二级维护,将车辆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检查和整修,把其平时门检、路检未发觉的毛病找出来,而这些“车”的问题,在“人”的努力和改造下都可以解决,为其安全行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安全行车“人”是最主要的因素,“”和“路”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人”去改造,因此,在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广大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安全行车的大力宣传,广泛地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加强驾驶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车有“病”人不“马虎”,并以“人”克服道路状况跟不上车流量的要求和困难,来确保安全行车,给企业和承包经营者本人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性效益。

出租车司机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客气的话我就不要多说了,这是我的辞职报告,

我来到公司当小班司机已经有还几年了,

为了生活我坚持了几年了。但是今年我就要结婚了,不能再继续这样的工作了,我需要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希望领导能够理解我的'苦衷,也希望领导能够批准我的辞职申请,我将会非常的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辞职报告。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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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调查报告

10608辆出租车,对于每年2.7亿人次的需求来说显然是欠缺的。

郑州市的现状就是出租车保有量不足,增长缓慢,20多年来出租车只增加了1辆。

问题二。

油补是“顶子钱”的3倍。

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俗称“顶子钱”。数据显示,~出租车上缴财政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共计8335万元,2013~20财政发放油价补贴57055万元。

出租车“顶子钱”单车标准为每年6000元,单车每年平均油价补贴1.8万元。此外,由于经营权管理历史遗留因素多,存在违规减免有偿使用费现象。

问题三。

郑州市出租车企业中,拥有300台以下车辆的为34家,占到了企业总数量的.七成以上。

在郑州,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未承担行业培训工作,出租车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由各公司自行解决,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管理情况不佳。

此外,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管理不严,存在超龄驾驶现象。

问题四。

乘客投诉拒载取证困难。

出租车执法管理不到位,一直也是郑州出租车管理的一大“槽点”。比如,受理乘客投诉有效处理率低、受理乘客拒载投诉取证困难。

一些窗口单位,比如新郑机场管理乱象,一般是集中整治一段好一段,但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

问题五。

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太少。

就郑州而言,郑州市出租汽车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目前郑州市投入使用的综合服务区仅有一个,不能满足现有出租车的服务需要。

而出租车信息化建设刚进入试运营阶段,远落后于原定建设进度和当前管理需要。

租车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 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 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 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 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 s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 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门规定和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 万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 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拆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实施细则。

1、驾驶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所租车辆相符。租车期间,承租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2、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响应的费用。

3、 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4、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并同时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或保险公司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自己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5、租车每天以24小时计算,超出3小时算半天,6小时算一天,按行使260公里计费,超公里按不同车型计算,详见租车合同。逾期不交纳租金者,每天加收双倍租金。

6、租车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章、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7、 您如果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8、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离开现场,车况即以离场时《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为准。

9、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付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件或设备原价二倍的违约金。

10、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有拆动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11、您不能将承租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有拆动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开车,禁止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2、 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

13、为预防车辆被盗,车辆必须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库(场)。

14、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条款若有不妥之处,请以上海租车合同为准,解释权归重庆良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

15、 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16、 谨慎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17、 租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18、 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9、 平均每天行驶不超过260公里,超公里数不同的车型每公里按不同价格交纳超里程费。

押金条款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

2、 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三日内,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为,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作租金。

4、日租方在返还押金的同时另暂扣500元,月租方则暂扣1000元,作为违章罚款保证金,如没有违章于十五日后将如数返还给承租方。

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承租方垫付修车款。

2、承租人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到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及保险公司免赔部分。

3、承租方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负责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应按汽车修理厂或保险公司的评估价预交修理费,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赔额(免赔额相当与本次事故修理费的20%),碰撞事故期间处理事故到能正常行驶的租金,(按合同书的价格执行),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需的手续,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6、承租人在承租乘凉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租车辆、人员的损坏及医药费费用、承租人应耕具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出租放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按保险公司规定赔偿不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7、车辆丢失,承租人如发现车辆丢失应及时向出租方告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保险公司理赔的必要手续。同时承租人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部分的全部损失。如手续不全不能赔付,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

8、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通报出租方,如发现承租方自己修复则按无效修复处理,如需重新修复按新修价格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并同时收取修车时的租车费用。

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的20%的违约金。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租车行心得体会

租车行是如今现代人出行的好帮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车出行。在我多年的租车行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选择车型。

在开始租车之前,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选择车型。不同的出行需求需要不同的车型。比如,如果是家庭出行,就需要一辆宽敞的SUV;如果是商务出行,就需要一辆豪华轿车。此外,还要考虑具体的行程和道路条件,选择适合的车型,这样才能确保出行的顺利和舒适。

第三段:了解租车公司。

在选择车型之后,我们还要了解租车公司的情况。不同的租车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车型质量不同,不同的消费者对租车公司的要求和期望也不同。我们可以通过查看租车公司的官网、阅读其他用户的评论和咨询朋友的建议来选择合适的租车公司。此外,我们还应该了解租车公司的租车和还车流程,以及相关费用和保险政策,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第四段:认真检查车辆。

在租车之前,我们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情况。首先要检查车辆的外观是否有损坏或刮擦,内部设施是否齐全和完好。其次,要检查车辆的机油和冷却液的情况,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如果发现车辆有问题,要及时向租车公司反馈,以免在行驶中发生安全事故。

此外,还要了解车辆的保险情况。在租车时,很多租车公司会提供保险服务,包括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等,我们可以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可以有效地保护我们的权益。

第五段:安全驾驶和文明用车。

在租车行中,我们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安全驾驶,还要注重文明用车。在驾车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守时守道,杜绝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同时,要注意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的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

此外,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占用他人的停车位,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出行。在使用车辆时,要遵守租车公司的规定,不擅自改装或私自借车,以免引发纠纷和违法行为。保持良好的驾驶行为和乘车文明,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也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意识和文明素质。

结尾段:总结。

通过租车行,我深深体会到选择合适的车型、了解租车公司、认真检查车辆、安全驾驶和文明用车的重要性。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租车的便捷和舒适,保证安全顺利地完成出行任务。我希望通过我的分享,能对大家在进行租车行时有所帮助。

出租车司机离职申请书

尊敬县领导:

自从自己被各位领导高看,担任了县三中校长至今,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投入,每一天起早贪黑,不但教语文同时还教生物,而且需要管理远程教育,又要将学校各个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风雨无阻,经自己一番努力,本人的工作才出现了点微起色。

如今在县教育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导之下,我县中学教育出现了可喜的变化。新的领导班子,深切的为我县的教育勾勒出了美好的蓝图。这对自己一个缺少经验能力不足的'人来说真可谓是喜之不尽,是感觉到不从心。

鉴于当下的教育形势,素质教育全面的铺开,各种各样的检查目不暇接,各种任务屡见不鲜。自己是顾得了教学质量没有办法顾的了学校管理,顾了管理顾没有办法顾的了教学质量。没有办法顾及学校管理的话是有愧于领导的提携与信任:没有办法顾及教学的话,有愧于父老乡亲还有学生们。非常多的地方,非常多的事情,自己真的不怎么明白,自己真的需虚心的学习。学校的发展大局以及美好前景,应该要托付给有能力的人去创造——尤其交给那样一些年轻、德才兼备之人。

为了不耽误学校的工作,自己完全有辞去校长这个职务的必要。这是自己反复思考许久做出的决定,正式的向县教育局的领导提出的请求。自己个人定会放下所有的包袱,轻装前行。本人坚信自己一定会在普通的教育一线上做出更好的成绩。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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