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5 06:40:27 作者:雨中梧 公交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专业18篇)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公司管理经验和经典案例。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倡导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办组织用车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公司办根据驾驶员定岗定员数,按综合成绩依次录取。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效能工资和出车补贴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费。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效能工资统一由办公室组织用车部门根据驾驶员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车辆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计发。出车补贴按0.15元/公里计。国家法定假日出车的,按实际出勤计发加班费。

3、出车在峨眉以外的地区,连续时间超过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实际里程计算,其余住勤时间以及产生的住宿费用,按《公司差费报销暂行规定》办理。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

2、用车时间相近,方向相同、地点相近的出差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3、调用车辆必须在用车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调度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乘车者用车后在《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换车,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车库。公司办定期抽查车辆入库情况。

5、每周五下班前,驾驶员应将车钥匙交于小车班长集中保管。

6、车辆调度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1、车辆在公司办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根据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调度计发油票。出车加油量以出车里程×公里油耗额核定。

3、每周末将出车公里数统计结合车辆调用单和发给的油票进行检查核准。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1、以《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6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方可报销。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或车辆调度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班长检查审定,报公司办主任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额修理:国产车以1万元/年为基数(进口车辆以1.2万元/年为基数),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驶里程增加1万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节余部分以25%作为奖励,超出部分以10%罚款(此条二00二年执行)。

4、车辆大、中修:小车班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5、封存车辆原则上只发生定期养护费,其养护需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6、小车班长每月将小车修理费发生额统计。

1、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车辆调度和小车班长,并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3、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严禁酒后驾车。

4、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5、不得向乘员和修理厂索要财物、餐饮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1、公司不定期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公司检查车辆时,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驾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辆、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二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司机班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班长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三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四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五条:所开车辆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确认工作。

第六条: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能作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八条:司机不得在车内脱鞋。

第九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条: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一十条: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二条:酒后驾驶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车辆用油(除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捷达轿车每100公里耗油量计算,皮卡车每100公里耗油量计算,节将超罚,每月核算一次。

第十四条:违章与事故处理。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侧,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

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

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3、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臵妨碍安全驾驶物品;

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

第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行车中未关好车门;

2、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

4、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

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

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

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臵、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

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

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

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

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

7、违反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指挥;

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臵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

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

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第十四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3天、写书面检查。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反行车规定;

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

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

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

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

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

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

第十五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六条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xx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十八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钱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

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臵;

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

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

6、员工卡转借他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

第十九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对当班驾驶员给予5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亲朋好友乘车未投币刷卡;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一次两人以上漏票;

第二十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并写书面检查。

1、私自拆卸投币箱;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触摸钱币;

3、误导乘客将钱币不放入投币箱;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以岗位之便并谋取私利;

2、以各种手段侵吞票款;

3、采取里勾外联等形式盗窃票款;

4、严重违反票务管理制度被查处后拒交罚款;

第二十二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如发现乘客上车既未投币、又未刷卡,则对该当班驾驶员每人次罚款20元,超过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罚款100元,分公司内通报并又书面检查。

第二十三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有人为干扰、切断电源、破坏监视探头、遮挡投币箱探头,造成信息传递中断、票款丢失情形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线路运营车辆驾驶员在场区内未按指定收银地点,停放车辆换取投币箱内胆,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件;

2、车厢内服务设施短缺或不报修;

3、不规范使用语音报站器、led显示屏;

4、电子路牌夜间不开或数字不完整不及时报修;

5、驾驶员座椅靠背悬挂衣物或其他饰品;

6、乘客上车投币未展开,驾驶员不提示、不查验残币;

7、车厢内无张贴乘客须知或不洁、有损坏;

8、车厢内无服务意见本、车门票价标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仪容仪表不整洁、敞胸露怀不端庄;

2、不耐心解答询问、语言解答不规范;

3、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冷淡;

4、不照顾老、弱、病、残、孕;

5、车上乘客骤增不疏导;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教育。

1、服务恶劣、发生有责纠纷;

2、不制止携带危险品、宠物和吸烟的乘客上车;

3、不注重语言文明、歧视辱骂行为;

4、驾车时对工作发泄牢骚和不满;

5、遇路堵等情况不向乘客解释、发生纠纷;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规定严肃处理。

1、发生服务纠纷不正确处理、隐瞒事实欺骗公司;

2、受新闻媒体批评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严重有损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

3、散布谣言、煽动停运、越级上访、制造事端等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车体:车身外面积三分之一有泥点或雨雪后(路面已干)没有及时清刷车辆;

2、玻璃:车体玻璃不明亮,有污迹;

3、地板:车厢地板积泥、存积杂物;

4、座椅:靠背缝隙有明显灰尘或陈旧污垢;

5、踏板:有明显积土杂物;

6、外顶:有明显污垢;

7、车门:车门内外有油泥或明显污迹;

8、轮胎:有明显油污或陈旧积泥;

9、垃圾桶:垃圾桶清倒不及时或残缺、不洁;

10、车到终点不清扫废弃物、清洁工具乱放臵;

(一)公司管理人员稽查;

5、监督检查出较大以上问题、由部门汇总意见、请示主管领导意见,报总经理批复执行;

(二)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

2、分公司以纸式违规违章处理单形式,每10日报运行质量管理部备案;

3、分公司对查出问题较大以上的,上报公司处理;

4、分公司建立健全违规违章处罚管理档案;

(三)服务质量投诉、核查、回复;

5、需要核实调查违章违纪行为的,指定2名以上稽查管理人员与分公司共同调查核实;

调查;

(四)、运营质量管理对投诉的定性标准;

2、严重投诉:严重违反服务纪律或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引发服务矛盾;歧视漫骂乘客、造成严重后果;因野蛮服务处理失当,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乘客投诉;新闻批评属实、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南充市xxx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公司运用综合监管手段,根据运输驾驶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道路运输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三、“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屡次(一年三次以上)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

(四)谎报、瞒报、漏报以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的;

(五)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发生造成社会影响恶劣或有必要纳入“黑名单”的生产安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的。

(十)未购买保险或者为进行车辆年审参与营运的。

(十一)因超速、疲劳驾驶、超载等违规行为引发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十二)一年内累计4次以上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记录的。

五、实行“黑名单”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进行收集,并记录违法车辆车牌、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二)被列为“黑名单”的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在本公司从事运输驾驶工作;

(三)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公司将上报运管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驾驶员队伍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特定制本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以建立科学的运输企业管理体系,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以不发生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努力抓好驾驶员队伍安全管理。

二、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纠正驾驶员违章操作,对违章肇事的驾驶员按规定处理。

三、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凡新进驾驶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操作技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情况,不符合要求得不予录用。

四、被录用的合格驾驶员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合同》,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建立健全驾驶员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身份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表、黑名单记录,培训考试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专人收集整理,档案随驾驶员转入或转出。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十一、不准在厂区内践踏草地,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十三、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四、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喇叭,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五、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收录机,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六、严禁带载非租车单位人员,违者罚款人民币500元,如再次发现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车辆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罚款人民币500元;

十九、严禁迟到、早退(以起始站为准),违者罚款500元;

二十、严禁驾驶员私自增减站点,变更线路,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发车,严禁抢道争行发车,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二、不参加公司安全活动者,罚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换司机的(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除外)罚款500元;

二十四、司机衣着应整洁,车里车外应保证整洁,有员工投诉车辆清洁的,司机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发现车厢内没有投诉电话或驾驶员私自撕毁,罚款人民币1000元。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听从领导安排,服从领导分配,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驾驶员外出与客户要礼貌用语,以礼待人。不乱透漏业务及生产和油品的相关保密信息,如有违反(经客户反馈意见确认后)罚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开除。

三、驾驶员缴纳保证金3000元。驾驶员离职时无违反公司规定时退还给驾驶员本人。

四、驾驶员出发要按规定时间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须通知领导。如不按规定返回,处500元/日的罚款。

五、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有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活补助。

1、车辆备勤生活补助为10元/日。

2、车辆外出在东营及滨州区域以内,生活补助为30元/日。

3、车辆外出东营、滨州区域以外,山东省省内,生活补助为40元/日。

4、车辆外出山东省以外每天补助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调度记录核实后随工资发放。

七、豪泺、天龙车辆出发按车辆排列顺序出发。

八、每天下班后必须有两部车值班,驾驶员随车,如有车辆外出按车辆排列顺序值班。

九、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造成的违章(如车辆被拍照),则由该车直接驾驶员自己负责。驾驶员扣分自己负责,如该驾驶员不交罚款,罚款由工资中扣除,公司代缴。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有效(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否则不得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证件原因被处罚者,则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十一、严禁驾驶员私自卖油,一旦被发现有私自卖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内),除没收所卖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机保证金作为罚款全部扣除,并开除工职。

十二、驾驶员在外出运输货物时,必须对油品的含水及杂质予以排出,不得把杂质和水运回或放入油库。如果驾驶员不负责任,对运进的水及杂质部分,由驾驶员按油价予以赔偿。

十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随时直接联系到本人。若联系不通每次罚款100元/人。

十四、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十五、严禁私用公司运输车辆,如有违反没收私分运费,扣除保证金和工资,并开除。

十六、驾驶员外出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按照公司规定,待客户将货款及运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车。否则坚决不能给予卸车。若驾驶员擅自卸货。所造成的货款及运费损失,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七、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十八、严禁驾驶员在公司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违者罚款1000元/次。

十九、与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得吵闹、恶言伤人及打架。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违反两次扣除保证金并开除。

二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如果对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造成人为损失,照价赔偿。

二十一、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二、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要保持整洁及卫生,驾驶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大方。要经常清扫和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性。

二十三、严禁车辆私自载人或货物,违者罚款1000元。因私自载人或货物所造成的违章、罚款和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所有车辆耗油,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xx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运输生产的安全高效、节约降耗以及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运输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适用公司汽车运输队。

1、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身体残疾、无酗酒、无吸毒史。

2、驾驶员必须持有b2(含b2)以上驾驶证,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驾驶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章守纪,能够严格执行公司以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1、遵守各级各类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违章行为,维护项目部的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2、主动提高自身的的安全行为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以及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

4、车况良好方可上岗作业,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5、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杜绝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车队长汇报并积极处理;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

1、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三检”即接车前、行车中、交车时检查车辆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既各部件连接情况。

3、严禁“三违作业”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5、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气、漏电、漏油。

6、根据车辆的实际运行状况,每月保证最少三次的润滑油加注。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

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

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

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

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

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

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托车行驶。

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

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

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

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九、定期对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视频监控等重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1、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

2、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3、管理单位将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4、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尽快修复或补足,并做好记录。

十、使用单位定期对存放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安全。

1、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应在封闭区域集中存放、警示标志清晰、专人管理,并配备灭火器、防爆毯、黄沙桶等消防设备。

2、定期检查、落实整改、记录齐全。

十一、警卫人员对进入公交停车场的非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核查登记。

1、警卫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核查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工作。

2、警卫人员对进入停车场的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十二、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巡查。

1、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对停车场的治安、消防进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二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

十三、监控值班室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值守,随时联系各岗位值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

1、随时掌握公交停车场的安全正常运行情况,填报安全运行日志。

2、每日检查一次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有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做好检查和报修记录。

3、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四、非机动车停放点和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和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独立设置,提供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停放区域应设置防雨水屋顶,防止漏水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2、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应采取间隙式供电方式,防止长时间充电导致充电器、线路、电瓶过热发生火灾事故。

3、电瓶助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实行二小时一次的安全巡检,并填报巡检记录。设置视频监控与接入监控值班室,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实时监控安全情况。

4、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五、高空悬挂物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1、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实行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2、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六、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1、地下空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确保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统的完好。

2、地下空间安全系统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统季度检查台账和检修记录,并按季度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七、防台防汛工作。

1、公交停车场排水系统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公交停车场避雷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测试。

3、公交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4、公交停车场应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储备抢险作业的物资、工具、装备等。应急物资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发生缺损及时补足和修复,并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十八、应急预案

1、公交停车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故,减轻突发事(件)故对停车场运行生产的影响。

2、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包括场内安全生产事故、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处置预案。

3、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文本应在监控值班室、大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存放。

4、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定期向所属地区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九、集团所属各公司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公交停车场的安全。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并对相关条款和程序进行解释。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及管理要求

一、设立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安全监管台账,记录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并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三、设立职工安全教育活动管理台账。

四、设立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1、特种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管理单位将特种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按作业周期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六、设立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存放区域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七、设立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检查、报修台账。

八、设立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九、设立地下空间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台账。地下空间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设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十一、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9、驾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路单,如实填写修车缺班、包车缺班情况,如果发现虚填班次、私改路单,按贪污票款论处,每次罚款500元。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内公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性接待工作用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行政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

3、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及专家接待和各部门等公务专用。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教职工因重大疾病或婚丧等由办公室先报告校长室,再安排出车并交纳相关费用。

4、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佛山大市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用车人员,一般要达到3人或以上才能派车。如用车人员数未达到3人时,则只能自行解决,原则上只能按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参加佛山大市以外(广州市除外)的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费用按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5、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如遇公务用车繁忙,需要自行驾驶私家车前往的,须到行政办公室填写申请,经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油费。紧急情况时,请示办公室同意后可先用私家车,事后及时补填“自驾车申请单”。

6、自驾车报销油费标准:佛山大市内90元/每趟;广州市120元/每趟。

7、学校公务用车出车行程实行由办公室登记制度。

二、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程序:保养、维修申报—审批—定点维修—登记归档。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说明,经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开具购置通知单,方可购置,并在行政办公室验收、登记归档。

2、由学校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3、公务车辆需要修理和养护,司机应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审批,开具车辆保养或维修单,方可进指定维修点保养或维修,并且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司机负责出厂检查验收。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和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按车设立账户,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学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经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证明、审批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明细表并与行政办公室核对无误后,经行政办公室主任证明,总务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公务用车停车管理。

1、车辆要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未经办公室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学校后门值班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配合行政办公室记录车辆出入校园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1、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运行状况,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驾车期间严禁饮酒。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不予报销,同时酌情扣发安全奖。

2、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服从办公室的调度指挥,保持通讯通畅,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3、负责做好汽车的日常定期清洁、保养、检测、维修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杜绝机械行车事故,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4、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5、工作日内不出车时,司机不能到处逗留,要在司机室待命。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不得私自出车,禁止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司机要协助各部门外出办事时要先向办公室申请、登记。

6、节假日、双休日,驾驶员不出车时应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7、司机不准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

8、按时做好年审、缴费、办理保险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司机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精选

本公司从事的是食品销售单位,对上下班时间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时间为早上七点半。下班时间根据送货要求而定。早送完货早下班。

一、司机行车前必须做好检查,做到机油、刹车、汽油、水、轮胎气压、灯光等处于安全良好状态,车内外每周打扫、清洗一次,保持车辆整洁。

二、司机停车下货时,把车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刹防止车辆滑动。未经允许,司机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不得公车私用,发生后果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三、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人为违章等引起的处罚由司机自行承担;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责任认定为主,如司机责任,则保险公司承担之外的费用由司机承担。如因送货造成的违章停车,应立即打电话通知负责人处理。

四、司机交接车辆前应自行检查车辆有无擦挂,是谁的责任当既报由会计登记,谁的责任谁负责维修费用。若交接前不与检查,发现问题,由司机们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机离职时),司机必须查清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并及时处理解决。如果车辆发生擦挂违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责任不分大小(完全无责除外,送货停车违章除外),都会扣除当月安全奖励。

六、司机必须提高服务意识,保障服务态度。市场上如有客户投诉,经查实每次罚款xx元;民院内如有客户投诉,经查实第一次罚款xx元。第二次直接开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单(客户要发的货,已经开好单配好货,司机却忘记带车发走而引起的损失,如果是县城送货因漏单需要重送,由司机本人出油钱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单需要重送,罚款xx元。)司机负责烤肠机器维修,报修当天解决,按十元一台修理费现修现付给司机。如因客观原因未能解决,应及时通知公司,否则按漏单处理。

七、司机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必须保证电话能联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须报给公司一个联系方式,如果工作时间联系不上,打不通电话或打通电话不接,十分钟内无回复,一次罚款xx元。一个月超过两次当月无电话费补助。

八、司机在店面出货,应由库管配好货放门口,由会计开单,先由库管点货验货签字,再由司机点货验货后方签字送货。会计收到的票据上必须有库管和司机两人的签字后才可放行,否则扣会计失察之错十元一次。店面手续完成之后如发现供货价格或数量有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出单处汇报,并修改,严禁擅自做主。

九、司机在仓库出货,有提货单凭单由库管按单配货,配好的货放在门口处,司机和库管同时对单点货验货后,再由库管开出库单方可出货。出货单上必须有司机和库管两个人的签字放可放行。仓库发货手续完成后如果发现实际出货与出货单不符,应及时与库管核对修改。如已装车上货后,司机再发现少货差货掉货,由司机自己负责照进价赔偿。若有多发货或错发货时,把此货放置车内带回公司并追查责任人。如果将货物带回家或变卖,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按货物总价值的十倍予以处罚并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司机上货下货,都要轻拿轻放,堆放整齐。如应乱砸乱扔造成的货物破损或丢失,谁的责任谁承担并照价赔偿。

十一、司机如果带样品货物推销,需要在现场开具单据,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把底单带回店内核对。否则造成后果由司机承担责任。司机送货区域有折扣的客户必须有客户的签字和电话。否者负责人不予签收。司机发货给外地客户,必有把销售单放箱内,联系好物流并谈好运费后发货。收取发货单据时,一要检查代收款是否属实,二要检查电话号码是否正确。若不检查延误客户收货造成的货物损坏,或代收货款不对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负责。

十二、司机送货到客户处,应由客户把货按单子点清签字验收后,再按客户要求把货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户的疑问。热心推荐客户不曾进过的新品。尽量不与客户发生争执和冲突。

十三、对于有退货要求的客户,应打电话申请负责人。对所退货物做好品名,规格,价格,数量(袋数还是斤数)的登记,及时用电脑退货单调换当时的草单。所退货物一定要有库管签字验收方可入库。

十四、司机享受销售提成,所以司机对市场有维护的责任。及时与客户交流,及时反馈客户反映的问题,如价格,质量,品种等。并与公司领导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严防客户流失。

十五、司机送货所结货款和票据必须当日交清,严禁私自带回家,严禁公款私用。如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上交,必须打电话说明情况。无情况说明又不上交者,xx元/次。

十六、司机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发票上必须注明车牌号和行程公里数。

十七、司机到县城送货,均补助xx元。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或车厢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九条:司机对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如无法联系的则取消当月的通讯补贴。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

第十四条:每位驾驶员必须做好里程数登记工作(填写统一表单),每月1日将表单填写完整后交车队负责人汇总,统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车队负责人有权在平时进行抽查(路码表是否与记录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或使用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三)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季度对车辆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汇报制度,凡长途车行程超过400公里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同时当班驾驶员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严禁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7、要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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