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6 06:32:16 作者:QJ墨客

工作汇报应该包括工作目标的设定与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工作中的亮点和收获等内容。通过与他人的工作汇报范文比较,你可以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

某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发言材料集合

xx镇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扎实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召开“二十家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二十家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全镇上下共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书写永久性标语,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二十家子镇居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党委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镇工作总结

某某镇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工作上来,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建设平安某某。

及时安排部署。召开“扫黑除恶”专项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意义,要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做好。会后,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在场镇和各村主要街道和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单50张,悬挂标语横幅24幅,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并在乡政府门口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结合微信群、村喇叭等进行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群众知晓率。

深入摸底排查。镇综治办、派出所、各村协调联动,互通信息,每日开展走访摸排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行业、司法个案、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进行排查,重点收集线索。镇综治办通过汇总、每日上报工作动态。目前共建立线索台账10余条。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国无长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乡紧密结合乡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科学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迄今为止,xx乡分阶段召开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加压会等多次会议,研究部署xx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总梳理扫黑除恶线索案件,推进扫黑除恶全领域覆盖,加压扫黑除恶态势,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久有序开展。

增强社会各阶层扫黑除恶积极性。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联合乡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摸排方案,对“黑恶势力”线索全面摸排,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黑恶势力,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标本兼治。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对村委班子的学习培训教育力度,纪委加强对各行政村的村政事务监督,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剔除各式黑恶势力保护伞。

今后,xx乡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努力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发展环境。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上级指导精神,眉山市xx县xx镇实施四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xx镇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工作上来,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建设平安。

及时安排部署。召开“扫黑除恶”专项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意义,要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做好。会后,制定了。

工作方案。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在场镇和各村主要街道和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单50张,悬挂标语横幅24幅,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并在乡政府门口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结合微信群、村喇叭等进行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群众知晓率。

深入摸底排查。镇综治办、派出所、各村协调联动,互通信息,每日开展走访摸排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行业、司法个案、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进行排查,重点收集线索。镇综治办通过汇总、每日上报工作动态。目前共建立线索台账10余条。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xx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党政扩大会、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宣传发动、摸排研判等长效机制,通过专题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入户宣讲等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8幅,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0条次,营造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设立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巡逻队等队伍,由乡派出所统一指挥,形成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为信息掌握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既督查各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也督查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闪石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xx13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xx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xx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xx1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4月13日召开“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5月10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提升’工作”布置会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闪石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目前已收集线索4条,并上报到县扫黑除恶办。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

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大院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成立邵庄乡精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目前我乡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人,重点人员5人其中4人被强制医疗,1人纳入20**年以奖代补范围。

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3、对、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3人。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12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15人组建6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8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xx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10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増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机关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9个镇办和81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委政法委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9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余份、宣传挂历10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35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190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200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5万份;充分利用“平安xx”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110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81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16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34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9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6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14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15条),已核清处理31条,3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2条,公安局1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64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26起,对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3人、即将判决13人、取保候审2人、转治安处理5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2起2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8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xx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对9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16名,分4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2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2个专案组和3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2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9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业监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不细,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四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危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五是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还不高。主要是因为“四个意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这次省委的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传压和辅导,更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的工作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陕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提示批示的学习贯彻,以及本次督导检查所提要求和指出弱项短板及不足的整改落实,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再狠抓两年,彻底消除xx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保持xx社会治安的“山清水秀”,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三个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责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县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在责任职责上再压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责任落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和有奖举报等载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四是继续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积极落实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上及时给予支持;对涉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增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联合调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效。

五是继续在查督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是继续在科学治理上再下茬。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重点”和“六个延伸”,坚持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败斗争“拍蝇”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实现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持续有效。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乡紧密结合乡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科学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工作总结。

如下:

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迄今为止,xx乡分阶段召开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加压会等多次会议,研究部署xx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总梳理扫黑除恶线索案件,推进扫黑除恶全领域覆盖,加压扫黑除恶态势,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久有序开展。

增强社会各阶层扫黑除恶积极性。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联合乡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摸排方案,对“黑恶势力”线索全面摸排,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黑恶势力,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标本兼治。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对村委班子的学习培训教育力度,纪委加强对各行政村的村政事务监督,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剔除各式黑恶势力保护伞。

今后,xx乡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努力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发展环境。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上级指导精神,眉山市xx县xx镇实施四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镇党委、政府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三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抓落实。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和研判会,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综治全年。

工作计划。

二是强化摸排抓底数。对各村(社区)村(居)两委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全镇范围内十二类重点黑恶势力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黑恶势力。畅通举报渠道,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是强化宣传抓引导。利用集中宣传、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引导公众自发参与到良好社会风气建设中来。截止目前,悬挂宣传标语6条,发放宣传折页300余份,并在各村(社区)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镇工作总结

城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努力营造扫除黑恶的宣传氛围,近日,xx城管局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专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贯穿于城管工作的始终。多次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落实推进,成立了以城管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要求。

召开工程渣土运输单位集体约谈会5月14日,xx城管局组织xx区工程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程渣土运输单位集体约谈会。会议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和意义、重点范围和领域,要求各运输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向参会代表发放《xx区城管局扫黑除恶问卷调查》和宣传画册。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大型固定广告牌xx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沿街商铺、工地等单位的沟通,通过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广告等媒介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深入社区、走访入户发放印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册。至今,xx城管局悬挂横幅并运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836条,出动宣传车次328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宣传覆盖人数约75000人左右。通过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市容环境整治方面,查处各类市容案件581起,重点摸排流动商贩、露天烧烤整治,生活噪音整治、非法倾倒垃圾等治理中的涉黑涉恶行为和城市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强设摊点、占道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工程渣土运输方面,查处偷倒乱倒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79起,重点摸排垄断建筑垃圾处理、强拉强倒渣土,拒绝阻碍城管执法等涉黑涉恶行为;环卫作业方面,重点摸排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投标、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垃圾处置管理等方面的涉黑涉恶行为;户外广告方面,查处三乱类案件255起,重点摸排侵占公共空间设立大型户外广告、谋取不当得利的涉黑涉恶行为;市政绿化方面,重点摸排招投标、日常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涉黑涉恶行为;同时,认真排查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阻扰干扰执法的涉黑涉恶行为。同时,认真排查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阻扰干扰执法的涉黑涉恶行为。加强内部监察,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依规上报纪监委部门。至今,我局共上报三乱涉黑线索两条,接收区扫黑办移送违建线索两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某某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党政扩大会、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宣传发动、摸排研判等长效机制,通过专题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入户宣讲等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8幅,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0条次,营造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设立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巡逻队等队伍,由乡派出所统一指挥,形成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为信息掌握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既督查各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也督查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镇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集贤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镇委政府要求,我村于3月15日前召开由党员、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3月15日组织学习“集贤镇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3月17日召开“同意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村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发放明白卡240张,在全村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同意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学校欢迎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治安乱点线索,对举报线索的机关会严格保密和保护。为了让我们的学校更和谐、更美好,广大师生、家长,让我们行动起来!给校园扫黑除恶尽一份力!

逸夫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电话:029—36225840或直接拨打“110”

下附《泾阳县教育系统13个涉黑涉恶线索及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线索》。

一、13个涉黑涉恶线索方面。

1、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方面。

1、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

6、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落实情况;。

7、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设置情况;。

8、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情况。

泾阳县逸夫小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镇工作总结

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某某年某月某日,某某镇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某某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成立了某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某某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某某,人大主席、分管领导某某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以及镇综治办主任、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所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镇党委、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并及时发出预警,全程跟踪处理,消除风险隐患。党委、政府要求,密切留意、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镇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镇管理范围内的涉黑涉恶事件。镇党委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我镇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幅20副、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16条、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村(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镇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宅工作环境,促进我镇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使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组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1月至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村、镇所属站所、学校、企业要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村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沙石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刷写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村组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地区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重点围绕林、矿、砂、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镇纪委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镇所属站所、学习、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二)加强配合协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民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抓好此项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事关持续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央第十督导组已于208月28日进驻,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年8月29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省工作动员会》和通委办【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迎检方案于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要严格聚焦“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学校、医院由校长和院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要有具体负责人。

二、对标补短、规范软件资料。

1、从2018年1月起按照每月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过于简单几笔带过。

2、每月至少有一次深入农户(院户)宣传,且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3、各村要强化宣传,做到:有横幅标语、有板报、对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打击的重点对象要有公告,学校、医院还要有展板,有led电子显示屏宣传。

4、努力提高当地群众或本单位职工或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熟知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黑恶帮凶行为,发现线索勇于及时举报。

5、认真整改乡扫黑办在督促期间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迎接中央督导组。

三、强化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村各单位务必认真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师生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25种帮凶行为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的办法,努力调动当地群众投入线索举报的积极性。

四、奖惩结合、逗硬考核。

对于此项工作,中央督查结束后以及年底将根据各村各单位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均实行精神与经济相结合,个人最高奖励与惩扣不低于1000元,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人员将上报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委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宣传发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实施方案》,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细化任务、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10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昭示镇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打好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来川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宣传,镇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镇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丰富宣传方式。

(一)统筹兼顾,常态抓宣传。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宣传。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形成多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宣传。一是各党支部、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告)栏、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等形式持续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和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二是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县级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宣传。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党支部和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把导向,逗硬考核。为确保舆论导向,凡拟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的稿件和信息,须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宣传发布。镇纪委、扫黑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和单位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因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年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站到政治高度来推进和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镇迅速行动,召开了由镇机关干部、辖区村支部书记、派出所、司法所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结合xxx镇实际颁布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x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每个时间节点的具体工作任务与工作重点,确保了这场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上级活动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村霸恶势力为重点,将活动开展同即将开始的村“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为换届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一)畅通渠道,寻线索。对外公布x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镇机关设立“扫黑除恶”接待处,在各村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群众举报信息,听民声、集民情。

(二)严密摸排,找信息。对辖区25个行政村实施分片管理,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包村干部,对“两委”干部、老干部、老党员、贫困户和村内小商店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进行了突击入户走访,从“两委”管理、脱贫攻坚、非法占地、非法集资、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心重点内容,逐一逐项的进行了梳理和摸排,切实做到对各村的村情实际心中有事,目标清晰。

(三)形成声势,造氛围。一是以“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在各村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党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弘扬时代新风,树立干部正气,引导党员群众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二是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村务公开栏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在各村广泛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活动通告,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引导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份子,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合作,严打击。积极加强同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人民法庭等相关单位合作交流,实施数据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排查行动,一旦发展涉黑涉恶现象,属于党政干部的由镇纪委进行纪律审查,一旦触犯刑法,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换届。

三、严肃问责。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我镇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各村年终考核当中,要求各村村支部书记每月向分包片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由镇纪委牵头,抽调精干力量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应发展的问题故意瞒报,对上报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人社领域法治宣传、信访维稳、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美丽幸福,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专题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信访稳定、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相关机关股室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点(重点企业),相关干部包片(各建筑工地)、第一书记联村(精准扶贫帮扶村)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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