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总结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9 18:57:17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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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总结

20xx年xx工商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昭平县工商局和木格乡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保平安、抓基础、赶先进、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地投入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查木格乡20xx年具有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的经营户有9家,xx工商所执法人员集中精力全面解决当前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辖区良好的烟花爆竹市场环境。

一、继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1)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安监部门审批的前置许可核发营业执照。

(2)对烟花爆竹销售主体实行专项管理,烟花爆竹销售主体全部列入a类企业严密监控,加强日常巡查。

(3)实行进货票据查验制度,监督检查销售单位经营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加强市场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工作中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期已到期,面临变更营业执照,杜绝商户违规销售的现象。二是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节日后将恢复常态化经营,思想上会产生麻痹现象,忽视烟花爆竹存储的安全程序,大量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店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有此情况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直至烟花爆竹回收完毕恢复经营。

二、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加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强化经营户的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解决辖区风险问题。

三、对于刚开始营业因需办理其他审批事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的经营户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安全教育。

四、积极与乡政府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其它工作。

xx工商所在今年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次,检查辖区各类经营户60余户,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也未发现有制做烟花爆竹的小作坊,我所辖区今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总结范文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县安委办20xx17号文件要求,我镇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行动,坚决做到隐患排查零遗漏、督查整改有成效、责任明确促长效,营造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镇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负责分管领导主持工作,落实目标治理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所引发事故的危害性。宣传深入,不留死角,提高涉及企业的安全责任感,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环境。同时要求对各重点单位企业做到把握及时,信息准确,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安监办人员,对我镇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仓储、使用、输送等行为,以及烟花爆竹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逐层检查,做到不放松,不遗漏。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镇对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多次,镇安监办人员不定期突击检查。对于清腾批发部、伟记批发部、隆安烟花爆竹批发部、平远县县供销总公司烟花爆竹专营部等多家重点监控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于存在的疏漏严格按照方案标准要求整改,现各企业已达到各项安全要求。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作坊,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临时销售点,例如灭火器配置不足、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较多、个别网点的烟花爆竹码放不规范、现场管理不严、销售点上有时出现无人的现象等,检查人员对业主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通过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我镇的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密不可分。防范于未然,确保安全隐患的杜绝,要有健全有效的机制管理。一是健全网络,我镇在各村均确定了以村支部书记为安全管理员,要求他们对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监管,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的工作氛围。二是落实检查行动,由镇安监办人员组成安全隐患巡逻队,不定期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等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情况,立即打击整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总结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市安全生产条例》和落实市有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组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一)节假日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清扫

1、做好人员车辆准备工作

(1)清洁队清扫班全面准备,重点是城区繁华路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清扫人员早晨六点上班,清扫前夜烟花爆竹残渣,此项工作延续到正月十五。

(2)节假日期间车队准备好大型压缩车,装卸人员随时待命,早晨七点钟分别到岗,抢装燃放残渣。

2、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清扫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警惕,防止哑炮炸人事件的发生。中心要求清扫人员佩带眼镜、口罩,以防意外。

(3)垃圾清运人员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人员,由于节日期间垃圾量的增加、人员多、路况复杂,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圆满完成节日期间清除烟花爆竹残渣的任务。

(二)燃气站点的巡查、看守

值班看守,两节燃放烟花爆竹时,主要责任人亲自值班。

2、对人群密集场所的调压设施(餐饮、商场和居民小区等),设专人进行盯守。

3、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每台设备都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规定,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天然气高压设施周围15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两节期间,在每个调压站和液化气站外张贴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有关规定,并悬挂大幅警示标语提醒市民。

5、燃气公司和各燃气站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在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实行昼夜轮流巡查制度,全力确保全区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供热企业加强易燃物管理

1、认真自查。各供热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可燃、易燃物的使用、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易燃物的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供热单位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巡逻力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严禁擅离职守。

3、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4、加强安全宣传工作。两节期间,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在存有易燃品德地点外张贴北京市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有关规定。

1、加强领导。安全工作是当今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按计划、高标准得到落实。

2、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落实值班制度,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巡逻力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严禁擅离职守。

3、认真对待。各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无易燃物品外露、消防设施(消防栓等)完好、防火器材有效不过期,各供气、供热站都要张贴禁放标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强化安全工作汇报机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及时作出反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做到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及时准确。

4、切合实际。各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运行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且符合专业特点、专业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严格、周密的组织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互相协作。安全工作的很多项目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可以独立承担的,很多业务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总结

1月12日,记者获悉,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即日起至2月15日,新城区将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专项整治期间,新城区将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责任,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各街道、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坚决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管理过程的监管工作。重点围绕老旧小区、高层等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人,构建区、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

整治期间,新城区公安等部门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查处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新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各类烟花爆竹存储、销售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组织力量对重点场所逐一排查;新城区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卫生、毁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等行为。

据了解,包括新城区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对无视《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城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严处。

同时,新城区各部门将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宣传到社区、村(小区物业),引导和带动群众积极响应禁售禁放通知,劝阻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在辖区营造全民参与、护航春节安全的良好氛围。

又讯积极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1月11日晚,新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解放门街道办事处、属地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夜间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解放门街道辖区西七路沿线、尚勤路沿线、尚俭路沿线、尚平社区附近沿街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起。执法人员现场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予以查扣。结合检查,执法人员及时向摊贩和群众积极宣传《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鼓励商户、群众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近期,新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严防各类隐患,保障群众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总结

寒假将至,即将迎来我们最盛大的节日--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重要习俗,为提高幼儿及家长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20xx年1月5日,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安全度寒假”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中,老师通过让幼儿观看图片及视频,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让幼儿知道什么地方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老师还告诉孩子们现在年龄小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学会保护自己,孩子们纷纷表示不会去做危险的事。

同时,老师们通过微信群发送宣传通知及视频向家长们宣传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为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让幼儿及家长们充分了解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的危害,把安全意识牢记心间,保障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总结

春节将至,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天宫院街道加强宣传、全面摸排、强化管控,建立领导包片区责任机制,从上至下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天宫院街道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放社会氛围。

“您好,咱们大兴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咱们街道制作的宣传海报,请您帮我们向亲朋好友宣传宣传。”在龙湖天街广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带队,组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公安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提醒居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组一行深入辖区内农贸市场、小超市、日杂百货店、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排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逐一进行仔细询问、排查,并对经营者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督促店铺经营者牢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经营安全。

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断源头是关键。天宫院街道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源头管控,切实保证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连日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联合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综合执法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和执法小组,对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从源头管控到位。

接下来,天宫院街道将持续开展宣传、加强排查,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安全总结

2020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要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背景下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源头管控,突出抓好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严格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打非治违”常态,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持续14年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全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20年度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试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6家(其中油库1座,加油站48座,气体经营企业1家,票据式经营企业6家);途径辖区天然气长输管道2条,长度138.8公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398家,临时零售点20家。

(一)统筹疫情防控。年初,我局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深入各危化烟爆企业加强指导检查,全县3家危化生产企业、1座油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我局加强督促加油站抓好体温检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场所消毒防疫措施落实,全县危化烟爆企业未出现1例感染病例,切实做到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

(二)规范执法监管。2020年我局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主线,紧扣全市工作要点和执法监督计划,常态化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执法工作,严格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聘请市级危化安全生产专家8次、24人次参与监督执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1至12月我局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593家次(含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74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95条,已整改1667条,整改率98.3%,责令停产停业12家次,行政处罚8.5万元。

(三)实施三年行动。我县根据市安委会工作方案和挂图作战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153项。围绕此项工作,县危安办强化议事协调职能,细化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召开联席会议2次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实施,2020年围绕宣传发动部署、源头安全准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已完成32项工作任务,2021年应完成的8项和2022年应完成的113项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四)持续抓好“一体化”。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本质安全的推动作用,一是按照市局工作指南和检查清单,采取分类分批方式,邀请专家组对2020年应纳入的19座进行全面检查考评检查,除2座加油站正在整改外全县43座加油站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改善。二是配合市局完成了2家危化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一体化”抽查工作,确保已通过考评的企业标准化有效运行,杜绝了资料考评与实际不符合的现象。

(五)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对2家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票据式经营企业严格实施日常监管,强化流向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深化烟花爆竹整治。年初我局即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结合2021年零售经营换证工作,对全县387家常年零售店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取缔符合安全条件的41家。对批发企业每季度实施1次检查,确保储存安全,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含零售店)450家次,督促隐患完成隐患整改894条,行政处罚3万元,按照“规模整合、集约经营、仓储存放、片区配送”经营模式全县20个乡镇经营户已建好配送仓库,旺季“一证多点”、“仓储超量”难题有效化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保持打非高压常态。根据“打非”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我县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常态。持续强化“设卡堵、眼线盯、举报查、严执法”打非措施,设置常年固定检查站10个,县“打非”办工作人员继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坚持闪电式出击、铁腕打击。2020年,我县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6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成品3299.5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人;查处取缔2处非法“小化工”黑窝点,查处有关危化品12吨。有力有效的维护全县安全生产秩序。

(八)严格危化专项整治。一是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强化高温汛期危化烟爆企业安全防范,检查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59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92条,违法行为2起,行政处罚2.4万元,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92家次,查处安全隐患219条,行政处罚1.4万元。二是深刻吸取国际上离巴黎“8.4”爆炸事故教训,开展“五类”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辖区中石化麻旺油库严格加强安全管理;指导辖区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新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申报。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管理。在安全“体检”的基础上,要求3家生产企业专项开展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评估,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工艺可靠、设备完好、管理到位、风险可控。四是严格特殊作业管理。我局对全县4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4条并限期落实整改,发现企业违反特殊作业操作规程行为1起,行政处罚1.6万元,确保了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五是全面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生产窝点2处。六是严格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监测系统接入确保效运行。七是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安责险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九)全面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按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强化指导服务,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立即办,全年办理危化经营、烟爆批发许可34个,完成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3次,完成2021年烟爆零售经营许可418个,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全县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边区结合部的地理位置使得非法烟花爆竹、危化品易进难堵,“打非”形势十分严峻。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局全年工作安排,紧扣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以标准化与安全监管执法“一体化”为载体、严格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保持实现监管范围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优秀作文推荐!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总结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金色摇篮幼儿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向全体教师、幼儿和家长发出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与相关安全知识。

1、空气污染。

2、容易引起火灾和人员伤害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3、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会对人生理和心理产生很大影响,如损害听力和心血管系统,巨大的响声还会影响老人休息和学生学习。

4、浪费资源。

为了我们的碧水蓝天,为了使我们自己能够在蓝天下度过每一天,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特提出以下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

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4、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家长朋友们自觉维护法规法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保护好孩子,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让我们家园合力,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家园。

为了给人们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境,我园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请您与孩子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建美好生活环境。

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总结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应急管理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销售点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询问进货渠道、消防安全知识与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具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按核定存量规范摆放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明显禁烟标识,经营门店是否符合要求和杜绝“多合一”经营场所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将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宣传告知。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增强了经营点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总结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52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总结

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2022年1月13日,窑湾镇王楼幼儿园开展了“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班教师通过图片、ppt、视频等形式,让小朋友们知道“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污染空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安全教育让小朋友知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安全知识,真正让安全教育深入每个孩子心中,安全要牢记。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身边的`环境,一起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窑湾镇王楼幼儿园幼儿园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过年方式,让我们身边的环境变的更美丽,天空更蔚蓝,共建文明城市!

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总结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民间习俗,然而,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甚至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春节期间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坚决杜绝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济南的“春节蓝”,市中区融媒体中心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多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请广大市民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四、严格监督,从自觉做起。请市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个市中人共同呵护,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让我们积极行动,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烟花竹集中大量燃放,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遏制我县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恶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乐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

具体做法:通过印发上千份宣传宣议书到各大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发放;媒体、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宣读;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

成效显现:平乐县环保局这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应出来:首先,燃放烟花竹最集中的大年三十晚至初一早上这个时间段,空气质量较往年好了很多,往年那硝烟战场似的场景不复存在,大街小巷烟花竹燃放后散落的碎屑也少了很多。其次,据我县烟花竹供应商提供的数据,今年烟花竹燃的销量较往年减少了三分之一。

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20xx年1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白云湖派出所开展了白云湖街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联合执法小组累计派出72名检查人员,通过执法巡查、暗访及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重点对小超市、仓库、杂货店、出租屋等重要场所进行排查,确保检查无死角无盲区。联合执法小组还对各商户进行了普法教育,向各商户强调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检查小超市、仓库、杂货店、出租屋等重要场所累计145家,无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

同时,联合执法小组结合巡查检查行动积极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销售、储存、燃放非法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推动白云湖街形成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工作格局。行动共派发烟花爆竹宣传单张5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20份,悬挂横幅标语68条,重点场所签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145份,线上转发安全提醒累计65次。

此前,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不安全经营风险,白云湖街安委办结合辖内实际,印发了文件《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落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下来,白云湖街将继续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和值守工作,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构建日常监管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辖区烟花爆竹领域持续安全稳定,为百姓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节提供良好环境。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21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21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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