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方案(汇总12篇)

时间:2023-11-18 14:43:57 作者:薇儿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方案(汇总12篇)

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下面是一些学校生活中的收获和感悟,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

呼救员:xxx。

安全员:xxx。

上报员:xxx。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2823538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2821156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2821803)。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xx县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提高教职员工饮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7日。分批召开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幼儿园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各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当地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xx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杜林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才文(教育局副局长)。

朱廷权(教育局副局长)。

陆晋玄(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郑杰、李明富、熊兴国、张国君、胡道政及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xx28号)。

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控烟督导员:xxx。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

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

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

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x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职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步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进步。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是健全,是否是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是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进学校平常管理中,学校订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是有准进制度,对食堂是否是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是过期,是否是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题目;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依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公道、设施设备不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职员配置不到位、不具有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概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干产品是否是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是符合,是否是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是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是符合《张家口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是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催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纵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是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进程卫生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是定期整洁,是否是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透风和排气是否是良好,食品加工进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寄存,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是齐全;食品加工进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是按规定留样,是否是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是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躲设施定期清算;是否是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打扫工具是否是有专用寄存场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

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报告

为切实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安排部署。

一是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组员的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省、和市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会,并制定了《20xx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二是多次召开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层层落实“护苗”行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培训,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周边、临时摊区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个防范能力。

三、加强摊点管理,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清理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街边流动饮食摊贩是城管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的工作重点。一是深化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经营业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秩序;二是采取错时延时、定人定岗等办法,加大对严重影响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流动食品摊档、占道经营的大排档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三是坚决取缔危害食品安全的`无证设摊、无照经营小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不定期对城区内流动饮食摊贩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

三是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方案范文精选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xx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1、规范卫生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食品卫生分类管理办法。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已量化分级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证单位及民办学校继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学校食堂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各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学校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采料要定点采购;加强学校生活用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做好粪便的无害处理,改善学生宿舍卫生通风条件,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强化学校食堂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各学校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要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提出审核申请,提供选址、建筑设计等相关资料。各科室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的预防性审查验收工作,以消除选址、设施布局等硬件改造上的卫生安全隐患。

5、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要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其职能及职责,组织专门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凡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校,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1名;800—1500人的学校,设专职食品管理员1名;就餐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2名或2名以上。

6、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要查明原因,查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商品准入制度为基础,以维护广大师生消费安全和身心健康为目的,规范校园内食品、用品经营行为,确保师生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商品,努力建设安全和谐校园的经营理念。

以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为宗旨,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分批纳入,依次推进”为原则,通过引入正规企业开展规范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降低校园食品、用品安全风险。

1、自愿原则。根据市、县教育局的要求,学校是否设置经营场所由各学校自行研究决定。若需要设置,必须纳入市教育局引进的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2、让利原则。坚持平价销售,所有经营品种的销售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格,真正做到让利学校师生,服务学校师生。

3、安全卫生原则。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必须设置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店铺整齐有序,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小作坊食品,确保食品用品安全。

4、合法经营原则。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必须合法经营,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证件,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营业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

在xx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和xx县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在学校开展校园商品连锁经营,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市场规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校园商品配送经营管理上实行“六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店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按“分批纳入、依次推进”的原则分步设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

第一步:20xx年春节前后做好宣传和各学校摸底登记工作,为下段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步:20xx年2月份确定3-5所试点学校,原则上城乡兼顾,中小学兼顾。

第三步:20xx年3-6月试点学校开始运行工作。

第四步:20xx年6月中、下旬,在试点学校召开现场会,布置全县其他学校全面开展工作,并妥善解决好各校的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步:20xx年暑假后,规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展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是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食品用品消费安全,全面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

2、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设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是一项系统性的创新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实施。妥善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场所及设施的移交工作,保证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改造的顺利进行。

3、加强监督指导,注重实效。县勤教站具体负责全县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的规则、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实施日常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各校主要负责人要明确责权,分清责任,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合作,及时沟通协调,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小卖部的经营行为,做到证照齐全。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我校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和主管领导持有有效《健康证》。

3、加强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我校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4、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5、加大对全体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家长及学生乘车安全意识。做到自觉不乘从超员、超速、“三无”、拖拉机、农用车等危险车辆上下学。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校成立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全体班子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校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导检查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动员部署阶段。此阶段,我校将及时召开三个会,即领导班子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全体学生会议。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制定我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主题班会、校信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在此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我校在食品安全工作和住宿生周假回家、周日返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好自查整改台帐和相关档案。

(三)全面动员、深入排查,提升安全、卫生水平。在此阶段,我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食堂、小卖部、学校大门口等关键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整治。

(四)全面总结阶段。对全校整个阶段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总结。对表现好的处室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整改。

1、召开会议。主要是在动员阶段、自查之后、全面深入、总结动员时,用来对上段工作的总结、对下段工作的布置。

2、全面排查。主要是在自查阶段、深入排查阶段。排查时,参与部门要做到深入仔细,不留死角,建立排查台帐。对制度方面、设施方面、人员方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限期处理。

3、签订责任书。主要是在动员阶段、自查阶段,要求全体教职工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使责任明确。

4、板报、广播、校信通。主要是在宣传发动阶段对全体师生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温馨提示。

5、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主要是在宣传发动阶段在校门口附近,制造舆论、营造氛围。

6、其他方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其他方式。但是,不论什么方式,都必须服务于实际工作需要。

总之,在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中,我校一定要提高认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消除隐患,使食品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做出应的的积极的`贡献。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不断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工作,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满意食堂,有效预防腐败现象。

区教育局建立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计财科、体艺卫科、校园安保科、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区教育装备与勤俭管理中心等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区教育装备与勤俭管理中心。

各学校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要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校长、工会干部、后勤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考核等职责。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由区教育局牵头,采取比选方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制定比选规则(参照公开招标采购办法),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通过比较、选优,确定中选人,各学校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投标工作由区教育局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分肉蔬调味品类和大米食用油类两个项目,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制定和发布招标公告。区教育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由区教育局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瓯海区教育网发布招标公告。

2.开标和定标。肉蔬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第一轮由评审专家采用综合评估的方法选择,比选出前10名合格的申请人。第二轮考察团现场实地考察打分,考察团成员抽签选出,由纪委全程介入,得分前6名的合格申请人作为定点供应商(确定货品的折扣率,市场价格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市区七大农贸市场的平均价),负责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学生食堂的肉蔬调味品类供应(另2名供应商由上轮考核前两名直接进入)。大米食用类油定点供应商:由评审专家根据资质和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前3名合格申请人作为定点供应商(确定各档次的货品及价格,由学校自主选择货品),负责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类供应(另1名供应商由上轮考核第一名直接进入)。

3.签订合同。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按序组织洽谈,并组织学校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一)配送及考核机制

供应商服务期限时间为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供应商须接受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1.肉蔬调味品类

第一年,将全区各学校按就餐人数大致均分为两大独立片区,由配送公司自己抽签决定配送片区(注:上轮考核前两名直接分到两个片区),每个片区由4家供应商轮换配送。第一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对各片区配送公司实行独立年度考核,每个片区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将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第二年,全区配送由每个片区年度考核前两名的配送公司负责轮换配送。第二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再次进行年度考核,全区年度考核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若下一届继续采用此方式配送(具体见20xx年方案),将直接入选下一届瓯海区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肉蔬调味品)项目的定点供应商。

2.大米食用油类

第一年,将全区各学校按就餐人数大致均分为两大独立片区,由配送公司自己抽签决定配送片区,每个片区由2家供应商轮换配送。第一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对各片区配送公司实行独立年度考核,每个片区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将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第二年,全区配送由每个片区年度考核第一名的配送公司负责轮换配送。第二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再次进行年度考核,全区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若下一届继续采用此方式配送(具体见20xx年方案),将直接入选下一届瓯海区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项目的定点供应商。

(二)处罚及退出机制

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肉蔬调味品和大米食用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终止合同,取消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资格和合同,并追究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质量、服务、价格(以公司配送食材折后价格高于温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市区七大农贸市场平均价为准)等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次的,学校口头警告供应商,并做好证据保留;第二次的,由学校出具书面警告供应商,膳管会主任进行约谈,学校留存证据,作为学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第三次的,由学校通过oa流程向区教育局投诉,由区教育局进行约谈,视情节作出如下处理:

3.一年内,公司被学校投诉累计达8次(含)以上的,经局党委会研究,则取消该公司配送资格和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学校作为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的主体,要明确主体职责,承担主体责任。学校膳管会要对本单位食堂采购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尽快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后续管理工作顺畅、平稳、有序。

1.做好与供应商沟通。学校要提前制定周菜谱,提早一周通过平台下单需求,若订单有修改至少提前1天告知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不刁难供应商,不得到非定点供应商自行采购合同内的食品,不得违规采购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商品,牢控食堂所需食品品牌、厂家等信息的主动权,避免被供应商所操控。

2.做好采购阳光验收。学校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制度。要成立食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须2人或2人以上,其中须有公职人员或家长代表,共同参与每日菜品验收,严把食品安全关,所有货品验收工作须在监控区域内完成,验收视频录像需要保留1个月以上,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备查。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与配送公司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3.做好食材价格监管。学校要在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购菜清单及价格,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膳管会每个月至少组织两次(通过比较温州市发改局公布的.价格、采购平台公布的价格、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的价格等)对食材价格的调查和综合比较,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供应商提出警示,并启动处罚措施。同时,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价格的监管力度,利用平台公布每个配送公司的食材价格,每月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从平台上随机抽取每个配送公司都有的货品库,由纪检部门人员从中摇号产生货品进行价格比较(具体操作办法见年度考核办法),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做好平时管理考核。学校膳管会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细则,定期举行例会,须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参与食堂管理的家长代表、食堂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等多方参与,主要从配送食材价格、食材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对供应商作出客观评价。区教育局将加强日常管理考核,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飞检”督查组,不定期到学校、配送公司进行督查,成员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中临时随机产生,根据实地“飞检”情况由督查组成员对各配送公司现场独立打分,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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