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5 08:47:06 作者:BW笔侠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文(17篇)

在转让合同中,转让者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转让物品或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合同的具体条款应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撰写。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机动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那么签订机动车辆转让。

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机动车辆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甲方所有的车牌号为牌轿车,车架号为:.

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元(小写:元)。

3、乙方负责在两年内按甲方购车时的中国银行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乙方在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所购车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车辆交接。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4、乙方接收车辆后表示对车辆的车况性能等表示认可,今后不得对此再向甲方提出异议;。

4、乙方接收车辆后第一个月需打入相当月两个月贷款的金额进入车贷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4、乙方应及时按期归还该车辆的银行贷款,若因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滞纳金、催收费用、年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应当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定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拒绝接收车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定金不退还或者由乙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今甲方(牌照号)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议定价格为付款,提车,为明确产权和有关法律责任,经甲、乙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甲方保证此车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如有手续不全,制假证等行为,所产生的刑事责任、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二、自提车之日起,以前由该车引起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自提车之日起,以后由该车引起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三、自提车之日起,该车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经双方同意,此车要求过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费由。

五、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车方)乙方:(买车方)。

甲方(转让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原则,就“粤ynnnn”的车辆财产所有权自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协议加予约束。

1、甲方将自购的车辆“粤ynnnn”以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转让给乙方。

2、甲方必须确保本车辆转让之日起,在此之前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办完。如:年票、保险、车船税和其他违章及罚款等。

3、乙方在车辆转让之日起必须对车辆的所有证件对比清楚,车辆转让后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违章、维修和国家法规规定的行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由于甲方在此之前向乙方借购车款人民币肆万叁仟元,剩下肆万贰仟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余额后必须立即将该车辆的所有证件交给乙方,不得遗漏。

5、车辆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所有名称仍然用甲方的名字和地址,车辆暂不过户,但车辆实际的财产拥有人为乙方。

6、该车辆在办理国家法规规定的手续时,如年审、保险、车船税和其他正当需要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才能办理的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并提供所需的证件。

7、手续办理后,乙方拥有该车辆所有的实用和财产权,任何对该车辆合法的使用和支配,不需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任何事宜与甲方无关。

8、乙方随时可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的相应责任。

9、其他如有争议的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

甲方:

20xx年月日。

乙方:

20xx年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车牌号码为的车辆使用权转让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使用权车辆(下称此车辆)信息:

1、车型: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4、车牌号:

5、出厂日期:

6、车辆报废日期: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将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2、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赔偿责任,乙方使用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车辆使用权,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a)乙方用此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b)乙方将此车辆转让、出租、出售、抵押、质押。

c)乙方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4、甲方保留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此车辆的使用权。

2、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保证不能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出售、转让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使用期间应当按时为此车辆购置保险,包括全额交强险、全额商业险(含最高三者险),并承担保险购置费用。

4、乙方自行承担使用期内此车辆的保险购置费用、年审费用、燃油费用、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

5、乙方在此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赔偿金额=车辆当年市场评估价值—保险理赔金额。

6、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当日,乙方应归还甲方车辆,逾期不归还的,乙方应按1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

7、乙方使用此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其它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机动车辆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事宜,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确定车辆的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乙方需要在2014年1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1、甲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3、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1、因北京市车辆限购政策缘故,该车辆转让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暂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车辆过户条件成熟时,再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自2014年1月23日起,该车即交付给乙方,此后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车辆维修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

1、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且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和责任。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为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为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_____(人币),小写____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包括该车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机动车辆转让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受让方)代理人: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现将______车转让于乙方______。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架号为______。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该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该车养路费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确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______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执行。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______所在地仲裁或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另____份备用。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车牌号码为的车辆使用权转让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使用权车辆(下称此车辆)信息:

1、车型: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4、车牌号:

5、出厂日期:

6、车辆报废日期: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将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2、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赔偿责任,乙方使用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车辆使用权,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a)乙方用此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b)乙方将此车辆转让、出租、出售、抵押、质押。

c)乙方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4、甲方保留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此车辆的`使用权。

2、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保证不能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出售、转让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使用期间应当按时为此车辆购置保险,包括全额交强险、全额商业险(含最高三者险),并承担保险购置费用。

4、乙方自行承担使用期内此车辆的保险购置费用、年审费用、燃油费用、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

5、乙方在此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赔偿金额=车辆当年市场评估价值—保险理赔金额。

6、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当日,乙方应归还甲方车辆,逾期不归还的,乙方应按1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

7、乙方使用此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其它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将自用三轮车转让给乙方,并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品牌型号:

车架代号:

二、甲方的该车来源及产权的合法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三、该车在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转让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主,车牌号,

发动机号(后六位)车架号码(后六位),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元)成交。

二、乙方支付定金(大写)元。余下钱款在年月日车辆过户后付清。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自签字成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自乙方验车无误向甲方交付定金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以定金的双倍收取违约方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八、过户费用由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首付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余额____________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非法行为和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用由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及时协作并无条件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证件等)若要求过户,但因为此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或因为该车档案等原因而导致不能过户时,甲方无条件退回该车转让款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其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转让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转让方(签字)购车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车号:_____颜色:_____产地:_____型号: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拓印粘贴)底盘号码: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万元。

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甲方所有的车牌号为牌轿车,车架号为:。

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元(小写:元)。

3、乙方负责在两年内按甲方购车时的中国银行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乙方在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所购车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车辆交接。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4、乙方接收车辆后表示对车辆的车况性能等表示认可,今后不得对此再向甲方提出异议;

4、乙方接收车辆后第一个月需打入相当月两个月贷款的金额进入车贷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4、乙方应及时按期归还该车辆的银行贷款,若因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滞纳金、催收费用、年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应当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定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拒绝接收车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定金不退还或者由乙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机动车辆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出让方)。

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受让方)。

代理人: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白色旧机动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代理人:乙方:(受让方)代理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转让协议书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协议”,确定其双方的`_________。甲方经重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组中已将其_________等业务全部投入乙方。据此,甲、乙双方在此签订转让“_________协议”权益的协议,将该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予乙方。并且该等转让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协议”中就甲方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协议”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继续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贴水协议的各项约定。

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就“_________协议”之权利义务的转让与受让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权。同时,双方授权代表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必要的授权。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可就有关的_________作随时的协商,以利“_________协议”的具体执行。

五、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将为终局裁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报“_________协议”之审批部门(国家计委)备案。

七、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确认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协议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动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三章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四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偿。

第五章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_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按_________项处理:

(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让合同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应由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名称(转让方):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名称(受让方):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本人已租赁位于---------------------,面积大约--------------平方米的服装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完全转让给乙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连同预付定金在内乙方应给甲方房屋转让费用共计---------元整;该费用包括甲方对该房屋装修和目前该商铺内甲方所有投入设备的所有权的转让。如甲方将商铺内的货物转让给乙方,另行估价。

第二条甲方需保证与房屋所有权所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有效,保证与乙方进行转让的行为是合法并被房屋所有人允许的,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本服装商铺或者影响正常营业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全部押金与房租以及货物损失,并返还所收取的乙方转让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该商铺房主所签订租赁合同失效,甲方不得再私自进入乙方已经承租的店铺,不得再进行任何经营与管理活动。

第四条————————————————————。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面积为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树,亩;树,亩。

第四条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作价:付款:

第七条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