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合同内容范文(14篇)

时间:2023-11-22 22:29:02 作者:ZS文王

合同协议是双方在法律和商业规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约定相互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书。如果你需要一份完整的合同协议模板,可以查看以下范文以供参考。

招投标合同

本协议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合同对建设市场的建立、发展与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方式与招标程序,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标书的计算与编制方法,国际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策略及技巧,建设丁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下面小编为您提供几篇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相关条例,提供参考!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2011年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杨庆丰。

讲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点,采用最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有关国家法规,并且将相应案例编入《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各节、各章均附有知识储备、小知识、知识回顾及形式各异的练一练题目和综合性实训题目,达到学、练同步的目的。

同时,力求用案例说明知识点的应用,内容精练、重点突出、文字叙述通俗易懂。

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分别和甲。

甲施工单位称。

在施工过程中。

5?为什么、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在事件二中,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

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进行检验时。

2,监理单位应该如何让处理。

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 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

事件二,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某设备不合格.在事件一中,b标段所 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 3.在事件一中?试分析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处理方法。

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 包给丙施工单位,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有怀疑:该部位隐蔽工程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请画出建设单位开始设备采购之前该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图?为什么。

问题案例三,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发生了如下事件、 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做法是否正确.在事件3中?为什么。

事件三,若剥离检验,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要求剥离检验,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事件一、b标段工程的施工。

招投标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项目名称:地点:

委托受托人为的服务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比选招标代理工作。

服务内容:发送考察邀请书,编制、发送考察文件,组织勘察现场和收发答疑协助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

受托人对本项目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共计元(大写:)受托人服务内容完成,达到委托人要求且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5日之内支付给受托人,受托人3日内出具正规足额发票。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若有违反,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支付咨询费,则每迟延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组织不力,致使委托方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受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招投标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甲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

鉴于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甲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委托招投标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一、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二、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三、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__]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_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招投标合同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xx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xx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20xx。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xx。

委托招投标合同

委托招标,就是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委托招投标。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

协议签订地点: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方就项目招标工作,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从事招标事宜。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7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招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

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xx]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承办人:委托承办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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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

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_________。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______。

本次招标范围:______。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______。

签名:______。

时间:______。

签名:______。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注:根据颜色和字体粗细分别代表重要性哦,但是这些一定一定都要记住的!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也可以,但是斜体的一定要记牢!!!

第一部分

1)自然人: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 客体: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可以是:

1)物:如施工合同的客体

2)行为:完成一定的工作 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

3)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和义务

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5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种类

1)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2)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5.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情况: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限

3)代理权终止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不可作保证人的有: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作保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不得抵押的: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的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交通工具,林木

抵押权实现的顺序1)非必须登记的,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全办理登记的,按等级的时间先后受偿,全未办理登记的,按合同规定顺序受偿

3)需登记而未登记的,不生效,已登记按先后和比例受偿

条件:1)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2)要采用书面方式,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3)给付一方不履行,定金不退,收受方一方不履行,退还双倍定金

相同点:

1)自愿申请

2)内容和范围相同

第二部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合同签订的程序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3.要约相当于投标,生效采用到达主义,生效前可撤回,生效后可撤销

要约是希望和他们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相当于发出招标公告,不是必需的步骤

常见的要约邀请的情况:寄送价目表、发布招标公告或商业广告、发出招股说明书等

5.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过了准备工作

6.承诺相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撤销只能撤回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需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9.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过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10.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1.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12表见代理:实质是无权代理,但表现出的行为让别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成立条件:

1)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

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13.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1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15.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前提:欠缺生效条件

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趁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6.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可使用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8.合同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承担原则: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

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偿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 20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第三部分

1.强制招标的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定》规定的项目有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建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

2.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利用扶贫基

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

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人招标能力的要求:

1)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

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5.招标方式

缺点:选择范围小,排斥了某些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竞争程度差

区别:

1)对象不同

2)激烈程度不同

3)时间费用不同

6.招标程序

一)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选择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审查

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现场勘查

三)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内容:开标、评标、定标

7.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

1)投标文件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没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的投标协议

另外,在初评中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有重大偏差的标书条件有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低于成本报价并不能给与合理解释

11.资格预审徐满足的条件:必要合格条件+附加合格条件

2.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

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4.监理合同的酬金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记取方式及适用范围1)按照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记收,适用于所有工程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适用于单项、临时工程

3)由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商定的其他方法记收,适用于不宜按照前两种方法记收的

二)仅涉及岩土工程,设计、治理和监测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一)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

二)仅用于专业工程的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合同生效:签订合同3日内支付20%为定金,支付日为合同生效日

第六部分

特点: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主体、订立、履行均监督)

2.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

3.合同的计价方式及适用工程

2)可调价合同 适用于时间较长的工程

4.施工合同中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及解释次序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在验收记录签字,24小时不签,视为已签

6.暂停施工的原因1)外部条件的变化

2)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3)协调管理的原因

4)承包人自身的原因

7.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使用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格

9.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因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影响到合同价款时

2)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0.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工程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 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

12.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自检合格 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6)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3.竣工验收程序:

1)承包人申请验收

2)发包人组织验收

4)验收后的管理

15.质量保修期: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第七部分 注意,此部分的所有知识点都是针对fidic合同来讲的

适用于大型的,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程师批准的顺眼天数

施工期=下达开工令到工程接受证书注明的竣工日的日历天数

缺陷通知期 =竣工日至工程师出具履约证书 相当于中国的质量保修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字日到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节清单生效日

特点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第八部分

特征:1)赔偿是双向的,即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提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力损害才可提出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4)索赔具有时效性

2.索赔的种类: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3.索赔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8天内

2.递交索赔报告 28天内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2.判断索赔是否成立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工程师签发索赔证书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招投标专员工作职责内容

3、按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汇总、制作、排版、核对、装订等工作;。

4、负责工程投标工作(商务标),主持对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评审,并做好投标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并对部门员工进行指导,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进行通报。

6、协调处理项目上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7、负责商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投标文件与合同

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需要办理施工合同备案,这只是该工程应履行的一个步骤,并非认定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是认定合同效力的衡量的重要标准。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文章,提供你的参考!

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推进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反腐bai制度建设,节约公共采购资金,保证采购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招标采购方式的广泛应用,招标投标活动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条例》依然没有明确的说法,导致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将继续存在。

下面,笔者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方家斧正。

一、合同效力问题依据合同效力状态区分,合同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类。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法》对合同有效最基本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则规定了何为无效合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则规定了何为效力待定合同,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二、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理解及分析通过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三、违反前述两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和处罚。

对于违反前述两点的合同效力问题,该如何判断呢?是否能因此而认定合同无效?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很显然,违反前述两条的,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为其法律后果是可以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和处罚。

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中标无效的规定中,也不包括此类情形。

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该如何理解?既然招标人和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有效协议,为何要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有效合同应当全面履行,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一方面肯定合同的'效力,一方面又否认合同应当实际履行。

如果说招标人和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有效,那么招标投标有何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必须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严格的招标投标程序是为了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招标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才能保证招标投标的效果不至于白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基本上已经确定了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招标投标的实质性意义就在于以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都能接收的最为合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双方达成一致。

如果说经过复杂繁琐的招投标程序达成了一致,双方却不按照该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合同,那么招标投标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法律在此时如果不对其作出否定的评价,势必会导致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的签订截然相反,招投标程序会被架空而流于形式。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未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改变了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否则应当按照有效合同处理。

当前,高招投标率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在招投标后不按招标和投标文件订立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建设方和承包人往往从各自利益出发,在招标投标后,订立一份与中标通知书承载的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订立一份与中标合同价款、工期和质量不尽相同的补充协议,或不按中标通知书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只订立一份与招标和投标文件的价款、工期和质量不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那么,双方订立履行的这类在价款、工期和质量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特别是仅仅只在价款方面与招标投标文件不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怎样呢?实务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认识、看法和处理方法。

在此对处理这类问题的观点进行疏理,以便探求解决问题主流观点和方法。

一、观点及理由的疏理。

首先,有的认为与招标投标文件的价款、工期和质量不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论以何种形式名目出现一概无效。

理由是双方只能按照中标通知书承载的招标投标文件内容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订立的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

都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以及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的,所以无效。

其次,有的认为不遵循招标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或再行订立的背离实质性的协议并不无效。

招标投标法并没有规定不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和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协议的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没有将其列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招标投标法对应条款不是效力性规范。

违反该强制性规范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再次,有的认为双方订立的在价款、工期和质量上与招标投标文件不同的合同和协议不一定必然无效。

应该控制一定的幅度范围内,特别是单纯只在价款上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协议就更应该控制在一定标准以内,不能一刀切的统统认定无效。

双方在一定范围内协商重定的工程价款与招标和投标文件不尽一致也是容许的。

招标投标程序订立的合同也是容许合同变更的,所以要正确掌握背离实质性与合理变更的限度。

只要没有超越合理限度应该认定有效。

二、主流观点的探析。

以上应该是目前对这类问题认识的几种主要观点。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某政府机关计划投资万元进行办公大楼的装饰改造,由于工程工期紧,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共有a、b、c、d、e、f六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投标,工程评标和开标时发现以下情况:

(1)a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书某分项工程报价出现遗漏;。

(2)b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3)c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附图用纸显示企业水纹背景;。

(4)d投标单位承诺的工程竣工日期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成期限;

(5)e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部分页码装订顺序发生颠倒;。

(6)f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所附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为了更多体现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设单位要求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3人分别为建设单位的总工程师、总经理和行政主管,另3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经过评标,建设单位确定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价e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1.建设单位要求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六家投标革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4.建设单位确定e单位中标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某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在工程中承包商与业主就设计变更影响产生争执。

最终实际批准的混凝土工作量为66000m3。

对此双方没有争执,但承包商坚持原合同工程量为40000m3,则增加了65%,共26000m3;而业主认为原合同工程量为56000m3,则增加了17.9%,共10000m3。

双方对合同工程量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承包商报价时业主仅给了初步设计文件,没有详细的截面尺寸。

同时由于做标期较短,承包商没有时间细算。

承包商就按经验匡算了一下,估计为40000m3。

合同签订后详细施工图出来,再细算一下,混凝土量为56000m3。

当然作为固定总价合同,这个16000m3的差额(即56000—40000)最终就作为承包商的报价失误,由他自己承担。

同样的问题出现在我国的一大型商业网点开发项目中。

本项目为中外合资项目,我国一承包商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土建工程。

由于工程巨大,设计图纸简单,做标期短,承包商无法精确核算。

对钢筋工程,承包商报出的工作量为1.2万吨,而实际使用量达到2.5万吨以上。

仅此一项承包商损失超过600万美元。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5月10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年5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选。

2010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10年5月15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z010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日j稠有何不妥?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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