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一名著读后感(案例21篇)

时间:2023-11-09 17:24:25 作者:薇儿 最新初一名著读后感(案例21篇)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稻草人名著的初一读后感

故事讲的是: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位可怜的老太太,她很爱哭!因为她的丈夫死了,她花了三年种田的辛苦换来的钱,才还清了埋葬费。可是,她的儿子又因为患了白喉病,也死了!老太太又是种了三年的田,才还清了埋葬费。这几年,住的地方老是发大水,收成也不好!

但是,夜晚的时候稻草人开心了起来!因为,这年没有发生大水,会有一个很好的收成!可是,稻草人却看到了一些虫子在吃稻谷!稻草人扇起了手上拿(实际上是缝)的扇子!可是风力有限,虫子还是不飞走!稻草人把扇子扇得更勤了,这是唯一可以提醒主人的暗号。主人来了,一看,根本没有虫子,而且稻谷长得很壮!那是主人的眼睛问题——因为主人很爱哭,所以眼睛看到的都很模糊!稻草人还是使劲地扇扇子!可是主人不理稻草人了。

唉!现在的社会上有许多人为了自己,去抢珠宝店,最后还是被警察给抓住了。有的时候考试,自己的橡皮丢了,想问同桌借个橡皮用都不愿意,生怕自己的橡皮被别人弄脏了。稻草人这舍生取义的精神,真令人佩服啊!有的时候看电视,看见那个人快要被车撞到了,一个人推他一下,让别人脱离危险,自己却受伤了,在现实生活中有几个人愿意去做这种事。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真想去帮帮那些有困难的人。

初一学生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我真不明白哪是的人是怎么样的思想。

哎,现在只能在人间提他们惋惜吧。祝你们在天堂过的好一些……。

这篇,就为大家呈现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暑假过的开心。

初一年级《秋天的怀念》名著的读后感

史铁生是一位坚强的残疾作家,然而在他背后有位更伟大的母亲却鲜为人知。不经意间,眼前总会浮现出这样一组镜头:史狠命地捶打自己两条失去知觉的腿,对他的母亲吼:“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去抓住史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包含了做母亲的对儿子多少深情,沉淀了多少对生命的无奈,又升华了多少女性的坚强!

可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在一个落寞的秋天永远离开了史铁生,弥留之际牵挂的依旧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

隐隐地,有一种痛感自心底浮起。我想那个伤感而复杂的秋,已是长久存活在史铁生心中,植根于成长的足迹里了。

看过报上的一幅画:一条鳝鱼在一口烧热的油锅内弓着身子。画的配文大意是说,下油锅的鳝鱼极力弓着身子,厨师不解,取出刀具剖之,才知其腹内怀有一条小鳝鱼,它是为保护腹中的小生命而努力弓起身体。

我常常在阴郁漫长的午后一遍遍想起那条弓起身子的鳝鱼,一遍遍想象史铁生母亲生前对儿子的不舍与眷念,它们就像挂在屋檐下风干的萝卜条,让我忆起母爱曾是那样饱满、丰润和绚丽多彩。

秋以自己独有的魅力征服了它的热爱者,它让整个世界变得敏感而易伤的同时,也为自己垒砌沉重而悲壮的坚强,母爱展现在人们面前。

母爱的感觉就好比喝茶,一口一口地品尝,夏天凉爽,冬天温暖。初秋的夜给人的局促和失落心情瞬间消散,那是因为母亲神奇的力量作用。

名著孟子读后感初一作文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跟孔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在孔子去世后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他还去到鲁国,想找孔圣人的门第来教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逝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因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小山丘",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别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了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却行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拒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武器"——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又因为他学士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口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积蓄的知识,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衔,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他觉得再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他整整呆了35年。

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出殡这天,雪更大,风更狂,连天地山川都为一颗巨星的滑落而哭泣,各地百姓都赶到孟子的家乡,披麻戴孝,在风雪的呼啸下把孟子送向天堂。

其实,就算是圣人,我也觉得他会有错的地方,孟子也不例外,因为,孟子总是说,孔子说的都是对的,然而,孟子的功勋远大与他犯下的错误,他谦虚,他好学,他还有一副好口才。

看了我这篇读后感,你应该对孟子不只是孟母三迁的印象了吧!

初一《苏菲的世界》名著读后感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我不知,你也不知。

哲学,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学问。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世界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若是连自己是谁都不清楚的话,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那岂不是像《浮士德》中魔鬼所说:“一世劳苦有何益?到头终把眼儿闭。”

我认为,我们也许也是被某种类似于“上帝”的存在决定着言行举止的。这种想法,有点接近于“宿命论”。这听上去有点悲观,其实我自己也难以接受。若是连写下这行字都是被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所控制的,那未免也太可怕了。

这使我感觉到,自己不算是一个真正的“个体”,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简单地说,就是“自己”不存在。我现在写下的话,是“我”说的呢,还是“上帝”说的呢?我只是这一场闹剧中一个完全按照导演的剧本表演的角色罢了。这样说仍然不安,因为演员至少还知道剧本的内容,而我们并不了解。我觉得我们更像是提线木偶,被控制着一切。

于是,我们被所谓的“控制者”所决定感受到的由物质组成的.世界,是真实的吗?

你也许会说,与“我思故我在”的道理一样,由我能利用触觉、嗅觉、听觉、味觉、视觉等感受来感知到世界中物质的存在,从而证明这些物质的存在。可是,按照帕克莱的说法,这只是一种体验,你并没有感受到物质,因为在梦里也可以有这种体验。对于他这种说法,我似懂非懂,有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感觉。

于是根据我对书中柏克莱理论的理解,得出以下结论:笛卡尔所说:“我思故我在”,虽然说自己的思想也仅是一种体验而无法证明肉体的存在,但一定能证明“思想”这一晋升产物本身的存在。那既然肉体的存在不能被证明,我们就只好判断,自己只是“活”在思想之中,或像书中父伯特所说:“受到心灵的包围。”

按照此理,因为我不能感知到他人思想的存在,所以我也可以否认。于是,他人都成为了心灵所虚构的产物,这与很多人小时候所疑惑的“这世上是不是只有我是有思想的人”相似。我相信若你们也是有思想的生物,就肯定不只我一人曾经有过类似的想法。

不过经过多次思考后,我把上诉观点否认了,因为思想并不是“物质”。我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我不可能单凭自己一个人而丰富自己的思想,这一切肯定是凭借他人的思想建立的,而我一定能感知到。怎么感知呢?通过文字和语言。虽然我不能感知到“文字”、“语言”本身的存在,却能感知到它们所流露出的思想,这之间肯定有一个奇妙的转换,我还暂时不能解释。不过,总算是证明了“这世界不只我一个个体”的说法,可喜可贺。

我知道目前我思想的漏洞还是很多,而大多数思想都是借助于他人而产生的,所以我承认自己的无知。不得不说,《苏菲的世界》这本书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给了我与哲学3000年历史上的各位哲人对话的机会,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我算是把这本书读完了,但这肯定不是最后一次,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我完全掌握这门哲学课程。

我将会回到那只白兔的细毛顶端。

初一上学期读名著有感读后感悟

清清月光下,随着朱老的脚步走入清华园。

那片荷塘,美丽、幽静。

带着淡淡的忧愁走出家门,趁月色还好,花还未央。趁幽静的小路还无人打扰,一路迷茫走着,自然而然地来到了日日经过的荷塘边。月色下的荷塘,比之白天又别有一番风致。荷叶是亭亭玉立如舞女的裙摆,趁微风荷叶随风起舞,婆娑婀娜的美妙身姿映入眼帘。点缀其间的雪白荷花,不禁让人想起她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性。形态各异的荷花在荷塘中:“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袅娜、羞涩”二词,在作者的眼里荷花俨然已是仙子一般了。让人迷之向往。

最美的常是那缕微风,一缕“微风”让这荷塘生动了许多:“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霎时,荷香弥漫,似有若无,花叶共舞,我也在微风中心灵沉醉在这荷之中了。

这似乎还不够极致!塘上的月色已静静地等了许久:“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色迷蒙柔和,淡淡的云雾环绕其间,淡淡的喜悦又被月色所勾勒。

渐渐的又走回了那条小路,恍然再次走回现实。夜,繁星点缀,月光洒落人寰,寂静中那强烈的渴望自由之感顺着微风抨击着朱老的心。

趁我还年轻,趁我还在追求着那所谓的自由,现在便奋力拼搏!

西游记名著初一读后感作文范文

《西游记》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在这漫长的取经路上,最勇敢,本事最大的当然要数孙悟空啦,他是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英雄无畏,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他敢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愣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敢与妖魔鬼怪斗,火眼晶晶绝不放过一个妖怪,敢与重重困难斗,绝不退缩绝不低头。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困难斗,永远不抛弃,不放弃,不战胜它,誓不罢休!

孙悟空神通广大,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他变成美女让猪八戒傻乎乎的背着,他变成蜜蜂飞进妖精洞里救出师傅,他变成了牛魔王骗走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领,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的火眼金睛更厉害,能看穿妖魔鬼怪,我们应该像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孙悟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他在我心中乃至所有人心中都树立了一个不朽的光辉形象。

中外名著《童年》初一读后感作文

读过了《人类的故事》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令我感受最深的,还是《罗马帝国的衰亡》。

在古代的历史教科书中把公元476年定为罗马帝国衰亡之年,因为在那一年,末代罗马皇帝被赶下了宝座,不过罗马的灭亡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以至于很多罗马人未能察觉到。他们一直在抱怨薪少、食品价高、生活的艰难。不过总的说起来,在公元前4个世纪里,大多数罗马人依旧过正常的日子,他们照常吃喝、去剧院等,当然也有不幸的人被饿死,可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生存的帝国注定灭亡的命运。不过罗马帝国的根基已锈蚀,它仅是一个城邦,与古希腊的雅典并无差异,从政治上来说,它是不合格的,年轻人大多在战场上,那些不幸的农民,成为罗马帝国的附属品,终身无法离开。不过,因为他们眼前的世界无非是一个悲惨的寄身之所,因此,他们宁愿打“美好的仗”也不愿为罗马帝国打仗,这样,一个又一个世纪过去,情况变得越来越糟,野蛮的民族开始侵略罗马,由于没有土生土长的罗马士兵可以抵御,最后皇帝_允许他们在罗马帝国居住,不过很快他们就怨气冲天,_贪婪的罗马税吏夺走他们的一切,当他们的呼声没有得到重视,他们便进军罗马,以便得到皇帝陛下的声音,于是康士坦丁皇帝开始寻找一个新住所,他选择了位于欧亚之间的通商门户拜占庭,并重命名为君士坦丁堡将皇宫迁到此处,康士坦丁死后,为便有效率地管理,他的2个儿子便将罗马帝国一分为二,哥哥通知西部,弟弟通知东部。到了公元4世纪,匈奴人、哥特人、汪达尔人阿拉曼尼人、法兰克人……依次侵略罗马,大部分土地被瓜分,连绵的战火最终使帝国沦为一个无人照管,绝望蔓延的瓦砾!繁荣的意大利变成一块死寂之地。

读过了这些文字,我深思到,原本繁荣的罗马帝国为何最终沦落至如此地步?是因为它早期的穷兵黩武吗?不是的,仅仅是因为这堕落2字,正是因为开始的繁荣与稳定的生活,才导致人们罪恶丛生,道德沦散,陷入堕落之中,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他们又何尝知道自己已经慢慢走向堕落的深渊,自己一向认为繁荣,永不消失的罗马帝国沦入此下场呢?而我们是否也应唤醒自己,仔细地审视自己是否也在危险边缘,现在的我们需要的是知识与真理,只有勤奋学习,才能登上一个又一个台阶,也许只有这样也才无愧于自我和社会。

读过这本书,作者渊博的知识、幽默的笔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房龙9岁时便开始了画画、英语作文与乐器,曾多次来到中国学习,就是这点点滴滴的努力才造就了房龙的今天,人们总是羡慕大红大紫的人,却不曾想到他们背后默默付出的努力,没努力,又何来成功呢?再回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尽了的努力吗?难道考试成绩好的同学都是由于他们好运吗?他们得到的是他们的努力换来的成熟的果实。

《人类的故事》你给我的太多太多……。

初一名著读后感

《查理九世》这本书虽然不是什么名著小说,但是我十分喜欢看【雷欧幻想】写的书,就在我买来第一本《查理九世》时,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让我感到一种恐怖感,我爱看墨多多谜境冒险系列的书。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是:我觉的作品的作者把一个狗写活了,这本书体现了一个爱冒险的多多,我同时也知道了,我们需要随时观察身边的事物,我们要有一个充满好奇的心,我们要去学会怎么去面对在自己面前出现的困难是退缩还是勇敢的向前,我要向书中的墨多多学习,虽然,他有时遇到恐怖的情景也会撒腿就跑,但是,他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去又一次的勇敢面对眼前的面前,当一个伙伴失踪了,不管在多么的危险情况下,他也会不顾自己的生命而去挽救她的生命,而不是一味的只想到自己,那么自私。

我希望我们班的同学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多为别人的感受着想,也不是在事情发生后才去跟别人说“对不起!”一些事情往往做了出来,就会伤了别人的自尊心,那就会在别人的身上狠狠的割上一刀,那就会永远的留在他的身上,这是事实!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初一名著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有幸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我一开始阅读的时候,还有点坐不住,但坚持读了几天之后,发现此书特别有意思。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文笔风趣幽默、把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越读越想读。故事主要讲述了东土大唐的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徒弟三人一直保护着唐僧,一路上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终到达天竺国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孙悟空不但宽容大方,而且勇敢机智。在九九八十一难中,他多次以智取的方式战胜妖魔鬼怪。印象最深的是悟空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经过终年烈火熊熊的火焰山,需要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熄灭烈火才可以通过。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需要的正是孙悟空这样的精神和品质。

名著读后感

有人说,习惯成就人生,习惯决定成败。习惯对人的发展很重要,好习惯受益终生,决定一生的命运。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层的理解。从书里看到好的教育习惯促成教师专业成长,影响教师一生的教育生涯。

普通教师与优秀教师的区别也在于习惯,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拿破仑说过:“把一个信念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行动;把一个行动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习惯;把一个习惯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种性格;”身为教师,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去获取成功的同时,自身也应在良好的教育习惯能培养出教师良好的教育性格。

好习惯是能够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第二次生命”,因而我们有必要常常问问自己: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我们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要积极地面对教师生活。工作和学习不是教师生活的全部,我们还有娱乐、休息和自己的家庭。每次读这本书,我都不断地问自己:在教学中,我学会与学生换位思考了吗?是否为了教学而忽视了家庭呢?是否为了工作而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快乐呢?深信更多的人会像我一样,会在这本书的启发下情不自禁地自我思考、自我反省,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思想。

还有很多的习惯需要我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慢慢养成。记得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的。因而优秀不是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优秀的行为,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其习惯的养成更是意义非凡。

自己多一些好习惯,就能够引导学生养成更多的好习惯。多一个好习惯,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名著读后感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名著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名著读后感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名著读后感

歪歪路小学这本书特别有趣。里面写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老师。有的可以把人变成苹果;有的可以把人的声音吸走;有的老师还把拉桶扣在学生的头上。真可怕!

他们最好的老师是朱尔斯老师!就她不会欺负学生,她最讨厌的是死老鼠。她见到死老鼠就会把死老鼠踢出去。

在歪至路小学里是这样。比如我们现实老师是这样的,那我们就惨了。被变成苹果吃掉就啥也看不见了。

我觉得歪歪路小学这本书是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就是作者幻想的。

这本书有着"书香"带着我环游世界,书上留着世界的香。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名著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名著读后感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名著读后感

最近又开始看《红楼梦》,当看到薛宝钗为博得别人一个赞赏的眼神,连过生日看戏也得“捡贾母喜欢的点”,处处以别人为重,最终忘却了自我,真切地体会到她其实多么的可怜可悲。也以往用“现代”的眼光看林黛玉,觉得她孤傲清高,不合群,真的是个活在海市蜃楼里的无用女子。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可是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十分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终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可是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梦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当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学校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能够经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必须能使自我伟大,但必须能够使自我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学校才能完美,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期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名著读后感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名著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名著读后感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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