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年度建设学习型政府工作总结(模板20篇)

时间:2023-12-09 17:37:21 作者:雨中梧

月工作总结是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自己在工作上的表现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助我们回顾过去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工作做出调整和改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和启发。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则九法”,即:《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行政述职评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共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促进政府工作程序公开、运行公开、监督有力,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不断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xx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迎验工作的通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创建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被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机关防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进行民主讨论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各镇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共审查各类产业开发合作、智能化网络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论证决策事项50余次,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和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在2020年版行政许可汇总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改及中省市文件精神,修订发布了《xx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20年版)》,同步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确定第一批划转62项、第二批划转124项、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并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划转集中,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二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办法》《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等十二项制度,强化审批过程监督,推行跨部门、跨行业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大厅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xx县门户网站等平台将单位职能、办公电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进行公示,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途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进驻单位26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302项,设立71个前台窗口、11个后台工作间、可容纳工作人员120余名的新政务服务大厅于12月26日正式启用。全年共接待办事群众79621人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6523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5%和99%。四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20〕23号)要求,围绕证明事项开具的主体、数量、用途等内容开展了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县共梳理证明事项51项,最终保留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4项,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6项;行政法规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5项;部委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1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2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1项,建议保留4项。无规章设定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10项。其中,立即取消4项,2020年年底前取消6项;建议保留6项。

(三)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印发了《关于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合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和镇行政执法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镇政府执法职能,规范委托执法行为,目前我县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已经开展了委托执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内部执法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建立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管理、计划生育、农林水利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相互通报工作动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了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执法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深化执法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公安局成立了网上公安局1个、网上派出所18个、网上警务室30余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三网并行,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推送到县政府网络端口,向外公示。今年,全省唯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县率先试点运营,将我县20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系统,目前监督平台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异议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详尽规范。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推行规法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权限和程序,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公布,同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了备案。

(五)健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将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县委及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2020年至今,县人大、政协共转交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9件、政协提案97件,截至目前,“两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建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出台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健全了任务对接、办理流程、督办考核、回访测评、“五定一包”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现场倾听民声、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协调相关问题。2020年12月至今,我县共接收市转派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610件,目前已办结574件,36件正在按期办结中,办结率达100%。充分利用“8202034”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先后开展了精准扶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秸秆禁烧等7项专项调查活动,以精准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畅通“7755555”xx热线接听渠道,广听民意,今年共接听有效来电4653件,均通过热线系统平台转办,目前转办件已全部办理反馈,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3.3%。三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评、县法制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4142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县政府法制办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类11卷,行政处罚类14卷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25卷均为合格卷,合格率为100%。评查结果全县进行通报并运用到考核当中,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0年共换发证件487人,新增执法人员271人。二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含上期结转1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8件,变更1件,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1件。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目前已审结的均被法院予以维持。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事务的审查和办理,协助县政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目前,全县共有45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基本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七)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制定了《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发挥司法、道德、行政三方资源作用,构建乡村矛盾纠纷集中统一化解模式,推动乡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出台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技术指南》,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利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年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3件。二是完善仲裁和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仲裁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土地承包、人事、劳动等仲裁工作制度、流程,方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三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以开展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扎实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今年以来,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1件人次,同比人次下降13%,按期办结率100%。通过“听证评议+疑难案件化解”的模式,召开信访听证评议案件20件次,推动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收到明显成效,同时圆满完成了中省市“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始终把法治培训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县委中心学习组、政府常务会、“太极大讲堂”定期安排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法治理念、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精神,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详细解读。县人大认真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任前法律考试。政府系统开展了“一月一学法”“学法律、提能力”等系列学习活动,先后对《宪法》《监察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辅导培训,并通过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培训到各镇,实现了学法全覆盖。二是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各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法律学习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相结合,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实践、讨论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精心组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先后在省、市及10个县区巡演15场次,并在陕西农村网进行直播,点击量近160万人次,受到各级高度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0年广泛征集法治微电影、微视频25部,筹集20万元对《公公的遗嘱》和《良知》两部微电影进行拍摄,目前已上映,反响良好。印发“农村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个贫困户手中,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常态化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扶贫氛围。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自由裁量基准重新厘定。为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定工作,全面审核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执行基准,在泰州政府法制网公布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标准得到重新厘定和梳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予以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随意处罚空间,引导和规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2、事中事后监管常抓不懈。市政府印发《泰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坚持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事先许可和事后监管相分离。运用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促进监管全程信息化、规范化,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建立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网式”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同步到位。

3、执法培训监督上下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执法考场巡视。全年针对不同执法队伍组织市级层面执法考试3期,积极推广市、区统一命题、同期考试、集中阅卷、在线评分等模式,杜绝考试不合格者领取执法证件,《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以赛促学、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基层行、庭审辩论电视大赛等活动,锤炼执法人员技能。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情况通报。人社局、卫计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案卷交叉互评、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政府和部门上下联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国资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做好依法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治理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积极参与,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普法宣传栏5期,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门户网站增加法制栏目,不定期更新法制教育宣传内容,共上传政策法规信息11条,广泛宣传法律常识。二是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学习,并适时外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解辅导。按照计划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相关内容,并请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王俊对两会精神进行了宣讲和解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了新党章;xx国资讲堂第二期,请市委党校安晓玲律师给国资系统的干部职工宣讲法律,主讲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相关法律知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主要是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保密法》、《公务员法》、《企业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法润东秦大讲堂”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答题、“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宪法知识大赛等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委志愿者服务队走进对口扶贫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四是购买普法教材。结合“七五普法”契机,共投资3万余元,先后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梁家河》《宪法》《监察法》等书籍,分发给机关干部职工,确保人手一册,浓厚学习风气,营造普法氛围。五是打造系统法治文化。大力推进国资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发放宣传手册、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

(二)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全部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一是推进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公开工作力度,按要求统一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财政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二是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开设国资国企专题专栏,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事项变化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扶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全面覆盖。为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市国资委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委机关和4户监管国有企业配备专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实现法律咨询监督全程化,促进法律顾问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坚持重大决策前调研论证、法律审查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组、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前介入,并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为我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监管企业在重大经济合同签订、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时,必须进行法律审查论证,市国资委在审核时把是否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书作为重要的要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废、改、立”要求,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定期修订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法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开展集体讨论,坚持做到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行。另外,配合法制办,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查清理工作。

县直机关年度建设学习型政府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的召开之年,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以建设模范机关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好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凝聚职责作用,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中心组关于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不断健全完善各类学习制度,统筹推进,稳步实施。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学原著、悟原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共计14次。结合局每周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百年大党面对面》《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学习用书等读本。党组领导班子带头讲授专题党课三次,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激励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拼搏奉献,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力量。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实践志愿服务,弘扬时代新风”主题学习活动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开展“学先烈锐意进取,守初心砥砺前行”主题学习活动等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牢记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开展“祖国就在身后,万里仍是归途”主题学习观影活动、观看《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微视频、《二十大代表风采》《闽山闽水物华新读书特别节目》等电教片,通过观看学、创新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挂钩帮扶干部继续入户走访脱贫户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以开展****帮扶活动为契机,深入服务企业,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落实,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主动将政策送上门,下沉企业开展帮扶,分类别、定主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提供“妈妈式”服务。

**经济发展很好的结合,推动**县***工作的高速发展。个别党员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认识参差不齐,有个别党员处于应付状态,学习积分个别偏低。

led屏幕、微信工作群、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主要是相关主题的口号,缺乏创新能力,不擅长用新媒体结合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推广各类宣传工作。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走好机关。

“第一方阵”。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核心价值引领。

认真总结、分类分析当前学习型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加强研究,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补短板,提能力。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学习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工作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引导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方式使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卫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依法治国的有关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内审工作,加大查纠力度,落实责任追究。

(三)完善卫生计生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务公开,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办事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继续加强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各级医院领导干部、医务人员、管理相对人为重点对象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五)认真落实《xx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管理办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

(六)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卫生计生执法办案水平,依法打击各类卫生计生违法犯罪行为。

(七)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按规定设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落实监督执法人员配备,增加财政经费投入,改善监督执法手段,努力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素质。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法规规章按时出台。201x年,我市严格按照法规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法规--《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制定目标。市有关部门按照《201x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5部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部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备。

2、部门文件各具成效。201x年,市政府收到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市(区)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组织法律专家文件点评会2次,积极参加省政府文件点评活动。通过审查,梳理出一批成效明显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如:市教育局制定《201x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学生管理提供依据;市质监局修订了《泰州市企业质量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市卫计委制定《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等文件,保证公共医疗资源的公益性。

3、清理评估同步推进。市政府统一部署,编委办配合协调,法制办全程督导,市住建局、经信委、商务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照《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一批与“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等改革目标不相符合的文件得到清理,形成了655项文件清理清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清理任务。全年共对《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形成文件评估报告,为后期修订完善奠定基础。

国资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市国资委系统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治理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治企的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考核和激励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专业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等。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规划,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认识推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努力提高法治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规划;二是坚持从国资监管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构建更具保障力的国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出资人制度建设;四是进一步构建更具控制力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加强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机制;五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采取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和向机关企业职工群众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内部刊物、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识和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六是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完善维护正当权益和惩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化解工作机制。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工作。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县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号召全县上下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印发了《xx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各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对省市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逐一梳理,认真研究,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每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推进不力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抓好计划部署,优化督查考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听取法治汇报,提出目标,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出台《泰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及时下发201x年度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综治、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方式整合重组,法治绩效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大,分门别类形成了考核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制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关评价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奋力追赶先进典型。

2、领导重视学法,法制宣传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法,邀请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梓教授来泰授课。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和“法治政府大讲堂”,增强法制干部实务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依法行政示范效应。发布《向全社会征集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60余条。开通“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不断推广法治政府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展示厅、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高点定位、高标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法治惠民影响力、法治文化感染力大幅提升。

3、落实阳光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行“精准复议”,重点推行“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分步推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审理标准。积极筹备复议决定文书公开,推动行政复议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职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1x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办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73起,市政府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率和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向外省外市学习借鉴力度偏弱,提升法治政府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感、群众获得感不太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考评、培训、备案的品质有待进一步升级,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够活跃等。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牢记新使命,有为才有位”为精神指引,以“扩大法治影响、提升法治品质”为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学深学透法律精髓,敢闯敢干维护底线,全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筛查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联审,简化审批环节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再提升、服务再优化。

2、突出改革重点,打造精品立法项目。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并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调研的力度和广度,健全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立法力度,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巩固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实效,积极响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的审查建议。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政务服务局面,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

5、完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加强监察、审计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6、锻造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暨全市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制干部和法制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性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积极选聘一批政府法制助理,将踏实干事、精通法律、品行优良的律师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考核机制,择期开展专题督查和调研,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品质,扩大法治政府影响力。研究出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考评方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对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时发送依法行政提示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上下联动、全市覆盖。充分发挥“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挖依法行政示范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耕公众参与,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征集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实效性的项目,使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行家里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到立法制规、矛盾化解、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考核评估等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来,增强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感和成果获得感。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机构运转更高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x年5月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91项行政许可事项顺利集中过渡,按照“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许可服务不断档不掉线、“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目标。截止201x年12月3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570件,其中,市场准入类事项办结5888件,投资建设类事项办结168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泰州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全部出台,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

2、审批流程更快捷。201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行政审批制度“3550”改革举措,即“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3550”改革目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升高。开办企业中的银行开户环节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提速85%;不动产登记首次实行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取号、一份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缴费、一窗出证”;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采用“大数据o2o审图新模式”,施工图审查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领先水平。

3、政务服务更全面。201x年8月,我市本级机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率已达到100%,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0%目标。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改进,为建成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一体化“一张网”联动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出台了《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审批服务”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占比达86%,超额完成了省定的80%目标。“店小二”包办帮办服务力度持续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业企业“两证补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

民宗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5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5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张洪明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柳市镇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半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27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1230人次。

民宗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加强局机关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局法律顾问系统讲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行政调解》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做到率先垂范,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组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零距离”接触和感受行政诉讼的庭审过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9月6日,组织局机关干部、各镇街干事、宗教场所负责人等在区委党校举办培训,邀请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宣教处处长、省反邪教协会秘书长做“宗教意识形态与邪教防范”专题讲座。3月、11月分批组织宗教干部参加省民宗委、市民宗局组织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对准确把握宗教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民宗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区跑改办的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年两次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围绕“最多跑一次”办事目标的实现,按照省民宗委最新标准,进行配套政务服务网上信息的维护更新,服务和流程等条件再优化。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和二维码的编制工作,在区办事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布,方便相对人办事。组织局领导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办事体验,增强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实感受。主动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对接,对“高考优先录取”、“民族成份更改”事项实施联办,极大方便了少数民族群众办事。为切实方便信教群众办事,我局自加压力,将“宗教场所登记”等三项权力事项纳入掌上app“浙里办”,实现“跑零次”办事。

乡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和会前学法制度。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结合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组织依法治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6次,专题落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3次,镇、村干部学习受教育面达到了100%。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行使公务的能力,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推动重大问题依法决策。制定实施了《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金广委发〔2020〕18号)文件,从制度上保障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在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组织完成了宝塔樱花旅游节风险评估工作。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及司法监督,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开门纳谏。

2.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一是成立廉政监督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审计现场进行抽查,促进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生根落地;二是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3.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严格执行《xx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于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二十日内,在xx区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0年以来,共计公开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2次。

4.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严格遵循行政权力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按规定起草《xx区审计局关于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报告》,明确了审计依据、审计流程、裁量规则,法定期限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区普法办《昆明市xx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盘普法办〔2020〕3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共昆明市xx区委、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照省、市、区普法办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开展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制度法规科、业务1科2科、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和各街道统计站负责“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发[2020]36号)和云南省统计局《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20]102号)及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区统计局各专业人员于8月份对辖区内全部联网直报企业认真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截止2020年4月末,xx区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有719家单位。其中:工业31家;建筑业270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158家;房地产业115家;重点服务业125家;共上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24个,项目涉及法人单位20个。我局结合“看、问、算、登”等方法,实地到辖区内的重点企业核实一套表单位有关信息和指标。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加大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面对现今社会的复杂环境,法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阶段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宣传成果,加大活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而不懈努力,大力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平安xx贡献力量。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1.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对每名新进公务员参加执法培训及执法资格必考制度,2020年,按照区法制办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清理工作,为5名干部职工申领执法证件,保证有效执法。

2.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一是注重法制学习和培训,多次邀请大学教授及市审计局专家到局开展国家审计法规制度及宪法的讲座,有计划地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干部政治素质不断提升;二是采用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领导宣讲与集中讨论相结合,讲解理论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参加审计署、市审计局组织的保障房、扶贫、投资等视频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厅党委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健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与厅属各单位签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书,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修订了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分值调整到了10%。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和效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厅属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各项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系统营造了关注、支持、参与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良好氛围。自制度建立以来,平均每月按要求向自治区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2篇。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2020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制定印发《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将示范创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取得显著成果。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交通运输厅历时5个月完成《宁夏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编办审核。2020年9月19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自治区交通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宁编发〔2020〕54号),同意将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回归厅机关相关处室;整合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自治区航道水运管理局、船舶检验局)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上交通执法职能,组建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撤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相关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目前,交通运输厅已经起草完成了宁夏交通运输厅等4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情况进行职能移交、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等改革具体实施工作。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区执法队伍准入管理、教育培训、资格考核和执法监督等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进度完成省级系统工程立项、工可批复,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已正式批复,同意安排资金2110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投入3546.14万元,建成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其中执法办案子系统在各市县运管机构的执法业务部门正式使用,已基本能够满足执法案件的办理和案卷制作等需求,初步实现执法办案现场自动监控、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及时采集上传等功能。三是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完成了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察,各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编办、法制办统一部署,将厅及厅属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录入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编制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实现厅及厅属单位权责清单系统化、目录化、编码化动态管理。三是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厅涉企收费清单。四是全面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取消3项2020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对应的证照,将2类性质相似的证照合并为1类。对所有证照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大幅压缩证照办理时限,所有权力清单范围内证照承诺办理时限均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五是大力推行“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模式。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七统一”,实现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6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马上办”。六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注销了宁夏交通文化艺术协会等5个行业协会组织,完成了宁夏道路运输协会脱钩,行业协会组织脱钩率达到100%。梳理1项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向自治区回复确认意见,目前,已经由自治区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七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交通运输厅窗口全年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401件,提前办结率100%,实际节省工作日11077天,窗口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第一季度红旗窗口。

(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立法项目征集机制,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第三方专家立法、部门立法、政府立法、人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提前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厅立法模式在自治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二是扎实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5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有4部政府规章、1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自治区政府修改并公布。清理32件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废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2020年新制定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厅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文件印发后,均在30天内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备案,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所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情形。制定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3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四是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头看”。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针对《对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总结的审议意见》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回头看”工作报告。五是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厅及厅属单位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按授权、委托或规定代拟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代自治区政府起草或者由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中长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涉及群众利益、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交通运输行业有较大影响的交通运输政策措施,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和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使用重大建设资金、安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调整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列入重大决策范围目录。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了交通运输厅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系列制度,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制度,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共聘请28名律师和专家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了部门依法决策水平。建立了涵盖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领域的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专家库,为交通运输各专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新闻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和环评等阶段,通过评审会、媒体发布公告、实地征求沿线群众和单位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按照规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形成的意见经厅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厅集体会议决策。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公开。厅机关除涉密文件外,其余政务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均上传至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五是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或应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而进行责任追究案件。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厅属各执法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并强化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回避、送达等执法程序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普遍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年累计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信息11617条,行政处罚信息5765条;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前,先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切实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基础上试行音频、视频全过程记录,目前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已基本实现执法记录仪人手一部。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一单两库一细则”基本建立;全面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从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律知识培训并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和换证工作,确保正式在编人员100%持证上岗。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共清理出因退休、离岗等原因需注销证件人员70人。结合实际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序规范。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2020年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探索实地考评与系统信息化考评相结合的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六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机关及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检察院开展行刑衔接联网平台对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降低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职权正确行使。一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全年共办理27件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二是积极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决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政协对交通运输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信访投诉受理版块和厅长信箱,通过留言评论方式,接受群众对交通运输厅及其工作部门的评议评价,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群众(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诉和信访事项。开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全年受理12328服务热线电话4万多个。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厅领导全年接受媒体采访5次,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公文700余份,实时推送各类交通信息近5000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群众回访满意度达100%。

(八)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重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单位和谐稳定。修订完善《宁夏交通运输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宁夏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明确法规处为厅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人员均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足额保障,配置了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起案件均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共同办理。年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以申请人撤销或胜诉结案,无行政败诉案件。三是依法及时办结信访事项。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以厅领导及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访联席委员会,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信访听证制度,全年共按程序举行信访听证会2次,切实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九)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交通运输厅构建厅、局、分局、所(站、队)四级培训体系,通过强化交通运输法治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法治教育培训部署到位。厅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工作总结对全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厅属各单位也逐级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效落实。厅党委中心组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年度计划并加以落实,上半年召开了中心组专题学法会议,会议结合《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厅党委中心组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厅机关共组织了2期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厅举办第三期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厅属各执法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共2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组织2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网络培训班和线下公路路政培训班,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厅属各单位也都按照要求,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对象设置培训内容,分层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公路管理局以220名基层站(队)长为主要对象,开展了两期共10天的岗位练兵培训,基层站队长实现培训全覆盖。各公路分局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各基层站所利用专题学习、会议、岗位练兵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有效避免了重复培训、低效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知识能力更加系统化,学习效率也明显提升。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新考录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执法资格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件。其他各单位也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律考试、技能比武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我局将以上述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改革大局,推动审计法治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更好服务区域发展。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基础上,结合xx实际,突出审计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好“经济卫士”;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审计实效。按照“金审三期”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加大xx区审计局联网审计系统和xx区审计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和运用能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审计信息系统体系;三是加强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审计铁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审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水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审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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