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8 14:43:48 作者:温柔雨

规章制度是为了避免个人主观行为带来的风险和不良影响。以下的规章制度范文旨在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具体的制定还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工作,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安全礼让,服从管理,维护交通安全。

二、驾驶员不得将所驾车辆交于他人驾驶,不得交于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三、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车况,要经常检查车辆机油、水等各个部件,保证车况良好和整洁,不开装置不全的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合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驾驶员在开车时应集中精力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因个人行为造成违章罚款和轻微交通事故应个人承担。

五、驾驶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需经交通部门处理后,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者应承担损失数额30%,负次要责任应承担损失数额20%。

六、驾驶员需认真驾驶,安全行车,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和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年底奖驾驶员500元奖金。

七、驾驶员如需要辞职,需在15天之前通知公司,并积极处理完自已所驾车辆的一切违章。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安全驾驶。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1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

第八条、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司机人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条、司机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事由等。第十一条、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随时在司机办公室等候。不准随便离岗、窜岗。

第十二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绝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三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精打细算,将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的,要做好登记,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发现1次处罚100元。

第十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违章造成事故或罚款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公司对整月无违章、违规、罚款的司机给予300元奖励。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半个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货物装载等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经申请同意后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驾驶员必须每天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

4、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违者罚款10元一次。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

7、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

8、驾驶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管理人员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开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9、不得徇私舞弊、泄露和出卖商业信息;必须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出车任务。

10、驾驶员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待主管人员签字生效并且工作满一个月后离职,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离职,不予以发放工资。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适时予以补充,对于以上条款违反驾驶人员将予以罚款。

以上全部条款本人已全部了解,并认真遵守。

驾驶人签字: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官员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一)惩罚制度。

5、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予以直接解聘;

8、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0、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解聘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按规定给予全部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声明

第一条、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__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__~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单位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先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形象,打造服务品牌,根据《温州医学院车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对驾驶员的考核与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有奖有罚的原则。

第三条驾驶员的考核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

第四条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师生问卷调查、受理投诉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扣分制度,并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奖金、评选先进、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奖扣分标准按照《驾驶员考核奖扣分表》执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奖励分值:

1.车辆服务得到处级及以上领导认可,并以书面形式建议后勤发展处予以表扬的;2.车辆服务质量调查满意率高于95%的;3.在参加抢险救灾或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4.积极为车队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的;5.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取得一定名次的;6.全年没有被扣点数的;7.其他可予以表扬奖励行为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事业编制的驾驶员退回人事处,学校聘用的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

3.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处理或报告,逃离现场,或故意破坏现场,伪造事实的;。

4.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

5.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6.因驾驶员自身的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机务事故,应承担金额超过5000元的,或一年内发生2次机务事故的;。

8.当年累计奖扣分超过18分的。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12分的基准分,中途进入我校的驾驶员按照每月1分乘以当年所剩月份数为基准分。当年累计奖扣分超过基准分的,超过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发岗位津贴。试用期驾驶员试用期满奖扣分累计超过5分的,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条驾驶员公车私用的,私自出车、借车的,每次处罚500元。

第十条驾驶员全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小于(含等于)3次的,年终发放安全奖500元。被评为温州市安全驾驶员的,另行奖励500元。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汇总一次驾驶员奖扣分数,并进行以下奖励。

1.推选各级各类先进时,按照分数从高向低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推选。

2.设立年终奖。按照分数从高向低排序选前3名,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条驾驶员的奖扣分由车队长具体负责,并制表登记。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及时核实,按照规定奖扣分,并书面通知驾驶员本人。被奖扣分的驾驶员,如对奖扣分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后勤发展处申请复议。

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后勤发展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实行。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驾驶员规章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明确各方面的责任权利,特订如下制度:

1.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调配。

3.对所驾车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对车辆进行燃油、机油、水、电路等常规的检查,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

4.主驾做好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5.必须要做车辆随时检查无故障,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安全奖励制度:

1.对所有车辆实行月度、季度、年终安全奖励,月度安全奖200元,季度500元,年度5000元。按公司安全考核表进行考核发放。

2.对公司有特殊安全贡献的驾驶员另行奖励。

人自行负担30%,该两项必须在工资中扣除。同时扣除当月及当季度安全奖,年度安全奖扣除四分之一,年底发奖金时直接扣除。2.对方责任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对方赔偿金计该车收入(除去修理费及配件),同时取消月度安全奖。双方责任事故按第一款承担责任及扣除相应安全奖。

3.不可抗拒的和意外的安全事故另行处理。4.违章驾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完全负责。

5.酒后驾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完全负责,公司作开除处理。6.驾驶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话畅通,如果手机关机或不服从安排管理和调配,每次罚款100-2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7.车辆临时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公司主管人员,记录在案,司机必须留守现场,确保零配件更换到位,并现场核实零配件价格及工价等情况,尽量节约开支,不经许可不予报销。

8.车辆停运时,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区域,不准擅自乱停、乱放,违者每次罚款50元。

9.不准将车辆交给非本公司安排的无关人员操作,违者每次罚1000元,如果无关人员操作发生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与肇事者共同承担,如后果严重将司法机关处理。10.必须做到车辆整洁。

11.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团结一致,绝不允许打架现象。12.在工作期间,严禁有赌博行为。

13.在运输途中确保货物的数量、质量,到对方卸货后,如有损失按市场价赔偿,另公司按赔偿金额的两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4.泄露公司业务机密及客户机密者,予以开除。

15.由于个人造成的违法行为,有当事人自己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6.在运输途中,轮胎、燃油、货物的丢失,有当班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损失在工资中扣除。

17.严格按交通法规执行,每年超过3次交通违规扣分行为,予以开除。另外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重新取证。18.车载gps超三小时以上不在线,一律罚款50元。

驾驶员规章制度

公司为了加强班车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二、服务质量极差并造成后果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xx元;

三、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包括汽车内)严禁吸烟、洗车,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四、车辆车头牌必须放在显著地方,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六、车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不按规定地点乱停乱放,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八、车辆进出厂区及规定停车区域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违反规定罚款100元;

十、车辆未停稳及行驶途中,严禁打开车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0元;

十一、不准在厂区内践踏草地,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十三、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四、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喇叭,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五、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收录机,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六、严禁带载非租车单位人员,违者罚款人民币500元,如再次发现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车辆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罚款人民币500元;

十九、严禁迟到、早退(以起始站为准),违者罚款500元;

二十、严禁驾驶员私自增减站点,变更线路,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发车,严禁抢道争行发车,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二、不参加公司安全活动者,罚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换司机的(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除外)罚款500元;

二十四、司机衣着应整洁,车里车外应保证整洁,有员工投诉车辆清洁的,司机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发现车厢内没有投诉电话或驾驶员私自撕毁,罚款人民币1000元。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严格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制度。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

听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爱护车辆设备,认真维护检查;

车辆勤擦勤洗,保持车容整洁;

尊重乘车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行车安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酒后驾车;

严禁疲劳驾车;

严禁带故障出车;

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驾驶员应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检查,做到车容整洁、各机件安全完整可靠,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须仪容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文明驾驶,尊重乘员,提供优质服务。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有事须事先请假,不准擅离工作岗位。领导出差不用车期间,驾驶员须按作息时间正常上班,有事需经请假。车辆修理期间,驾驶员报经车管同意后可在政府投标选中的汽修厂维修车辆。

6、未经请示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检查管理;直属单位车辆日常管理由单位自行负责,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车辆的日常保养和一般性维护,由驾驶员自行完成。

三、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车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车况检查: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润滑、轮胎;

车容检查:发动机、车身、底盘、内饰、灭火器、警示牌等。

四、需要进厂修理的车辆,必须填写报修单,确定修理项目,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工厂修理,驾驶员不得随意进厂或任意增加修理项目。如增加项目,应先请示办公室车管后实施。更换下的零件由驾驶员带回以备查。

五、车辆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必须摆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堵塞通道;车辆必须入库,夜间必须在指定停车场停放以防被盗。次日启动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本身及周围有无异物和其它异常情况。

六、凡行驶区域超出本市的长途任务,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长途会签和安全教育,方可出车。

为充分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确保交通安全,提高车辆服务水平,根据车辆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内部考核规定,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机关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2、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执行本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热情服务,讲究文明。

5、爱护车辆,勤于保养,注重节约,努力降低各类消耗。

由车辆管理员依据车辆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考核内容,每月对驾驶员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初步评议,报办公室审核。

为增强机关临时工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加强管理力度,驾驶员须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扣风险抵押金按照考核细则执行,全年考核合格以上者(含合格)全额返还。

1、未经请示和批准,擅自动用车辆干私活的。

2、酒后驾驶车辆的。

3、旷工一天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工作命令的。

5、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被盗的。

6、发生责任性的各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执法部门警告以上处理的。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9、未经批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10、因违章或事故待处理,不能正常工作10天以上的。

11、向业务协作单位索要物品或拿回扣的。

12、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查车不达标的。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或早退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出车,影响工作的。

3、擅离岗位,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秩序的。

4、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2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1、因保管不善,丢失行车文件和物质器材的。

2、发生负责任各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不满20元的。

3、非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办理长途出车会签的。

4、不认真保养车辆,一次检查不达标的。

1、拒绝或不配合车管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的;

2、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修手续,随意进厂修理或随意增加修理项目的;

3、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00元的;

4、发生各类事故,不论有无责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未及时报告的;

5、清洁卫生工作差,受到上级或相关部门批评的;

6、工作时间内参与明令禁止活动的;

7、车辆被损坏,不能说明原因,无法认定责任的,且损失不满1000元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按照考核内容,对于安全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油材料消耗和修理费较低,在服务工作中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好评的驾驶员,以及除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界的其他任务,模范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车辆管理小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较突出的,车管员应结合检查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提出奖励方案,报办公室批准后,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2、积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吃苦耐劳,受到用车部门好评,并建议给予表扬或奖励的;

3、行驶里程多,无任何事故及违章现象的;

4、爱护车辆设备,自己动手维修保养,在同类车辆中使用维修费较低的;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二条按车辆保养的`基本要求及时进行冲洗、擦拭、加油、加液、车内卫生整理等,使车辆始终保持清洁、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小修不出厂自己动手干;大修报请领导批准,要派专人负责维修,杜绝病车上路,确保车辆安全不出事故。每周定期向领导汇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安全上路,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司机要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全方位记载出车情况,要做到一次一记,具体、准确无误,为财务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据。同时办公室做好每辆车的出车记录,出现违章、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五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行政法规,绝不违章开车。严禁酒驾,酒驾产生的一切后果司机负全责。

第六条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厚违章,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使用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七条加油一般实行定点制,由财务办理油卡,特殊情况由加油站凭证直接报销。严禁将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按挪用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

第八条司机在开车之余,应首先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小修,此外,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从事厂内环境卫生或其他杂活等工作。做到忙时跑外,闲时忙内。

第九条公司员工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公司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或车厢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九条:司机对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如无法联系的则取消当月的通讯补贴。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

第十四条:每位驾驶员必须做好里程数登记工作(填写统一表单),每月1日将表单填写完整后交车队负责人汇总,统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车队负责人有权在平时进行抽查(路码表是否与记录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或使用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渣土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协助经理的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落实安排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安排指定具体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天车辆发班前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谈话教育。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教育、培训、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社会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通报。要让每个驾驶员都知道交通事鼓危害性。

二、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协处安管人员对本公司车辆稳患排查工作和二级维护、安全例检的监督工作:彻底杜绝代有隐患车辆上路运行。

三.组执安金生产大检查,深入基层和营运线路督促指导工作.对查出违章违纪行为涉及安全隐患,要有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四、协处经理搞好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入和员工,严格处理,使公司的管理层次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监督gps平台管理人员,加强客运车辆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必须做到100%有记录.对违规车辆要有处罚记录并上报。

六、对公司的安全情况,车辆违章情况,每月一次小结上报工作,对每月的安全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处罚有序、上报工作有序,做到层次清楚,分工管理责任明确。

七、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质审查关,便建立,档案管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力案,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人,做到长抓不懈。

八、严禁吸毒驾驶人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趣员和病车运行,把危险化学物品杜绝上车。

九、服务是我们行业的根本,安全是我们不可捶脱的责任、必须各自抓好各自的工作,把每项安全工作抓细、抓彻底决不留半点隐患,对违规违法必须从严管理从严处罚,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各自旅行各自的职责。如果那项出现责任事故,就必须承担责任。

驾驶员规章制度

为了完善驾驶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汽车使用寿命。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范围:分派到公司有关部门使用的车辆驾驶员:

1、驾驶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亲切、礼貌待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2、驾驶员须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凭派车单出车(包括上班前、下班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任务后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反映。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驾驶员的手机从7:00-22:00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并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如更改号码要在当天告知办公室。

3、驾驶员出车前要确保证件齐全,做到刹车、转向、机油、汽油、水、轮胎气压、喇叭、灯光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出车前应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严禁带病出车。出车前要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持车内整洁、美观,车内不得零乱堆置杂物。做到脏车不出门。

4、驾驶员出车到达目的地后,要服从用车人员安排,协助用车人员做好工作。

5、车辆安全使用结束后,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中和停放在公司外其他地方。

6、驾驶员一人一车,对号执驾,未经使用部门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车借予公司其他驾驶员使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借车给公司外驾驶员驾驶;不得借车给无证者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负。

7、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填写当日出车情况表。

三、考核。

1、考核责任人:由公司办公室和检查队负责考核。

2、考核方法:(1)月初检查驾驶员在岗情况、车辆状态、清洁情况和出车记录。(2)听取车辆使用部门人员意见,组织车辆使用部门人员在《驾驶员考核表》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驾驶员考核表》中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无记名投票测评每月进行一次。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警车包括:公安机关用于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查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或者专用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人民法院用于押解人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和法医勘察车;人民检察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人犯的囚车。

第四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使用警车,应当填写《警车申请审批表》,提交符合申请民用机动车牌证所需凭证,由本部门地、市级主管机关汇总送当地公安处、局审查(监狱直接送当地公安处、局审查)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对警车实行定编管理,统一核发警车号牌和行驶证,并建立车辆档案。

领取警车号牌和行驶证前,已有民用机动车牌证的,需先将民用机动车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五条警车车型限制:汽车为大小型客车和紧急救援专用(货)车;摩托车为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第六条警车车身应当喷涂蓝白相间的颜色。

警车车身底色为白色。汽车在驾驶室车窗以下车身范围的下半截喷涂周边框型的蓝色装饰漆。两轮摩托车在油箱和配箱两侧的下半截喷涂蓝色装饰漆。三轮摩托车在油箱和边车的下半截喷涂蓝色装饰漆;蓝漆颜色使用国家标准《漆膜颜色标准卡》规定的pb02号蓝色。

第七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警车应当分别喷涂白色简称汉字“公安”、“安全”、“司法”、“法院”和“检察”。

汽车喷涂在驾驶室两侧车门的蓝色装饰漆上;两轮摩托车喷涂在油箱或者配箱的主要蓝色装饰漆上;三轮摩托车喷涂在油箱和边车外侧的蓝色装饰漆上。

汉字字型为长黑体,字高为蓝色装饰漆高度的四分之三。

第八条警车应当安装固定式警灯,其中汽车在驾驶室顶部安装顶檐支撑式固定警灯;摩托车在后轮右侧安装杆连接式固定警灯。警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车标志灯具》的规定。

第九条警车应当安装紧急调频调或者双音转换调警报器。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

第十条警车号牌分汽车、摩托车两种。均为铝质材,底色为白底反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负责监制。

第十一条警车号牌安装应当使用固封装置,号牌不得弯折、打孔。汽车号牌应当悬挂一副两面;摩托车号牌悬挂一副一面。

第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警车号牌的车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除按民用机动车要求外,增加以下项目:

(一)车身颜色、各部门简称汉字、警灯、警报器是否符合本规定;

(二)警车行驶证所用照片是否反映本车实际状况。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所属警车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做它用。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正式驾驶员驾驶。

第十四条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警车驾驶员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

第十五条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灯、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在逃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和车辆;

(四)押解人犯或者赶赴刑场;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第十六条除护卫国宾车队和追捕现行犯罪分子外,其他警车在使用警灯、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三)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鸣警报器。

第十七条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灯、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信号灯的限制。

遇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第十八条警车及其牌证严禁冒领、转借、挪用。牌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要及时按申办途径报告发牌机关,申请补发。

警车改变用途,应当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对私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并没收警灯、警报器和警车牌证,责令其取消警车外观标志。

第二十条对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滥用警灯、警报器,不按规定携带警车证件以及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制定的有关警车使用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驾驶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局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科,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把车辆停在车库或校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单位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科室报到。

第十四条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补贴。

第十七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公司适应的发展,根据目前工作需要,为更好地调动司机工作积极性,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特定本规定。

1、司机每月能完成当月任务及安全准时行车的,发给安全奖200元/月。

2、当班司机撞坏车辆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的70%。

3、缺水、缺机油、缺牙油造成烧坏发动机、尾牙、波箱、水箱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50%。

4、运行班车在途中发生机械故障,当班司机要尽力排除故障,如无法修复行驶,应立即通知车队长,请求救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车辆,违者扣100元;当班司机无论何原因,被扣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必须在当天内向车队长汇报,若隐瞒不报,每次扣100元。

5、司机收车后要负责检燃油、机油、凡燃油量不足1/4,机油不足4/3以上;要负责加油方能下班,如违反扣50元/次。

6、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不检查出画造成车辆在中途缺燃油、机油影响运行的,当班司机扣50元/次。

7、未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擅自将车辆交由非本公司人员驾驶或他人驾驶,(包括将车交与持有的驾驶证与驾车型不相符的人驾驶)每次扣100元。

8、严禁车辆载乘客进入油库加油,若有违反每次扣100元。(只限于客车)。

9、司机每班次必须检查车内清洁卫生,每日清洁车辆,保持车辆外表清洁,违者扣50元/次。

10、司机的出车任务必须由车队负责人指派方可执行,违者每次扣100元。

11、当班司机必须定时定点发车,并做好行车登记,违者每次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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