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为话题的(热门23篇)

时间:2023-12-12 18:00:41 作者:琉璃

优秀的作文应该有清晰的结构,有明确的开头、中间和结尾。这些优秀作文范文不仅在内容上值得称赞,还在语言上展示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和丰富的词汇运用。

话题的作文

很小的时候,从一本连环画开始,我就爱上了读书,并且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带着些许失望,我随意地翻阅起来,可是看着看着,便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曲折有趣的故事情节将我带进了这本书的世界。时间就像个淘气的孩子,悄悄从我身边溜走。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吃饭了”,把沉浸在书中的我唤醒,可我似乎并没有太在意,又一头埋进了书里。这时候,妈妈皱着眉头走过来,说:“快去吃饭,不然就没收它!”说着指了指我手中的书,我一听吓坏了,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它。

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坐在椅子上,抱着书,静静地享受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渐渐的,我不再满足于普通的连环画,更多的小说、诗歌、散文、故事,都成了我的最爱。《青年近卫军》中年轻的姑娘小伙们视死如归的气概,《水浒传》中的江湖好汉们豪气万丈的性格,《红岩》中先辈们宁死不屈的高尚情怀……无一不让我陶醉,让我痴迷。

后来,因为在一次知识竞赛中荣获了第一名,我更加坚信“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的道理。

现在,我的书房里有一整架书,每每独自摩挲着大小不一的书,闻着空气中飘荡的油墨香,心中总是充盈着一股欢欣与愉悦。每当我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濛濛杏花雨,在心头萦绕,心花也悄然绽放,散发出无数感悟的诗行。透过杨柳杏花,我们可以看见远方有青山绿水、红莲婷婷、枫叶彤彤、梅花傲雪。

话题的作文

说起蚊子,没有一个人喜欢它,它可是与苍蝇、蟑螂、老鼠齐名的“四大天王”啊!要知道,我的“o”血型,蚊子老喜欢了!

每次,我写作业时,一号蚊子就出动了,他是蚊子之中最聪明的了,它总是在我放松警惕时,狠狠的给我来上几口,当我追杀它时,它就隐入灯光不见了,我只能气得干跺脚。

再说那蚊子一号,简直把我当成了餐厅,虽然我对身上一个个隆起的“山丘”很不满,虽然我多次“抗议”,可它的“嘲笑”,最终让我失去了打它的信心与耐心。

真想对大自然说一句:“您能让蚊子灰飞烟灭吗?”

哎哟,不说了,这蚊子一号没事找事,又来了。别急!让我先去拍了这位!“蚊子一号!有本事再来决斗一场,哎别跑!小样!”

话题的作文

我做了一个梦!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多种多样的,我想成为一名医生、一名士兵和一名科学家.当时的小学语文课本,大部分都有一些成功人士,就是我称之为“伟人”和张文的故事。那时候的我们,纯真无邪,敢于在课堂上大胆地说出自己内心的话,不像现在的一些人说假话,空话,大话,甚至一些领导,甚至国家领导人。那时候,即使很年轻,仍然有一种“人人都优于他人”的模糊信念。这是我小时候其他孩子的梦想。

长大了,梦就清晰了。大人老人给我们讲古代英雄:岳金,文天祥,薛,甚至梁山好汉,吃肉喝大,该打就打。这样英雄式的灌输,心里有一个模糊的“当英雄”的概念,英雄不易做,不是战乱之时,杀人不愉快!救美的人还说你是“流氓”,当时的梦想就是这么简单!我记得我和我的同伴们花了很长时间制作木制武器,甚至还佩戴了剑,例如木剑、木刀、弓箭.太搞笑了,我们每天用这些“武器”能打什么?这血不能泄,只能劝退!就这样,我们的英雄气概被日月的磨砺削弱了。他们还告诉了我们祖先的风雨史。当时我们还有一个信念,就是荣耀祖先,让家族骄傲。那时候,大人经常对我们说;“好好学习,我们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从此,我们有了压力!

上初中,学习压力更明显。看书!看书!看书!就是这样。长大了还不如青春期。成年人要把自己的儿女培养成“人人优越”。这样一来,父母之间无声的竞争就更加激烈了。他们的士兵是他们的儿女。

战争太激烈了,有人打不过,就放弃了!他放弃了他(她)抱了十几年的梦想,他(她)的父母也没能灌输他(她)十几年的梦想主义。

现在的我依然紧紧抓住父母爷爷奶奶的厚望,但不如从前,我依然紧紧抓住梦想,永不放弃!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上面说的,对于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失望!

《老男孩》里有一句歌词:梦想总是遥不可及,该放弃吗?

然而《老男孩》电影的最后一句话是:梦想像经典一样,永远不会因为时间而褪色,反而更珍贵!

“孝”话题的

有句老话说得好:“一切美德,以孝为先。”意思是在人类各种美好的美德中,孝敬父母是最重要的,也是第一位的品德。对孩子来说,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有这种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我叔叔是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者。他经常这样教育我们:“父母是唯一,他们努力工作,把我们抚养成人。为孩子尊重和孝敬父母,爱要用行动来表达。”他就是这么说的,这么做的。

我奶奶因为胆结石要做手术。舅舅接到电话后连夜从南平赶到简阳,在奶奶病床前紧紧握住奶奶的手,不断安慰她。在他的安慰下,我奶奶并不紧张。手术过程中,他一直待在手术室外面,只要有动静就伸长脖子往里看。等了两个多小时,奶奶终于出来了,身上插了三根管子。叔叔小心翼翼地抚平烟斗,把它绑在床上。因为外婆刚做完手术不能吃东西,舅舅就用棉签蘸温开水,时不时帮外婆涂涂嘴唇,以防干燥。最难的是手术第一晚的守夜。奶奶还没有脱离危险。总得有人看着。我舅舅把我妈送走了,让她一个人守在我外婆的床前,有时候帮我外婆搓脚,有时候帮我外婆挤管子,让血能平稳的留着。护士夸她叔叔细心,同病房的爷爷真羡慕她奶奶,说她生了个孝子。大叔笑着说:“这是一个儿子应该做的。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孝敬我们。”

我叔叔用行动表达了他对父母的爱。他的行为就像夜晚的一盏灯;寒冬里的一场大火;沙漠中的春天;长期干旱期间的一场阵雨指明了我努力的方向。其实,爱父母是父母需要帮助时伸出的温暖之手;需要倾诉的时候,交出一颗火热的心;当你需要照顾时,真诚的慰问。这个世界上只有父母才能感受到世界的温暖和美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远离孤独,快乐地完成他们的人生旅程,让整个世界充满欢笑和欢笑。

话题的作文

记得曾经听过的一句歌词,最讨厌要下不下的雨,这大概是作词者简简单单的心声吧。

我隔着窗子遥想,七八月份的雨应该就是这样,轰轰烈烈的性子像一个不假思索的孩子,想到了什么就一定会去做什么。帘子半开着,我料想定会有雨斜斜的飘进来,于是索性不去管,任这雨随着她的性子。小屋里暑气太重充满了整个夏天炎热的情绪,多亏了这雨,带来的阵阵清凉。门外的老树干好久没人搭理了,在雨里湿漉漉的冒着热气。,老花猫慌慌张张的忙着进屋躲雨,不小心打翻了邻家阳台上的陶瓷花盆,掉落的泥土撒了一地,窗子里伸出了中年妇女的脑袋四处打量着,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就小声嘀咕着没见过这么厉害的风了。躲在一旁的猫小心的探了探脑袋,忽的一下溜走了。

渐暗的天被笼上了一层透明的纱,散着芬芳的雨落在土红色的屋檐上噼噼啪啪的响着,门前的台阶长满了绿绿的青苔,在雨的洗礼下淡了它的颜色,只留下一串接一传的水泡咕噜噜的响着。远远的传来的雷声比近处的安静得多,不知道是不是隔得远的缘故,此刻的雷声却让人觉得安心。在迟暮里的人大约也消散了平日里的暑气,撑着花花绿绿的伞彼此谈笑着。逐渐的淡了闹市吵杂的声响回归了一份安宁。

最喜欢倾盆而下的大雨,即使突然走在路上迷失了方向也无妨,即使全身湿透也没关系。大雨下落的声音大概可以盖过世界上所有的声音,所有争执不休的声音,换我们一片心的安宁。

已经好久了,没有试着走在雨中的感觉了。记得以前上学会忘了带伞,放学回家碰上大雨就只好用校服蒙着头不管不顾的一路跑回来,虽然浑身都湿透了,却有一种奇怪的成就感。现在大概不会了,每次上学都会记得带上伞,也不在习惯在雨里奔跑了。只是偶尔想起,却有几分怀念,怀念已经小很多的雨胶鞋,它还放在原先的那个位置,只是早已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没有谁再去动它。那时候它应该是很好看的,抑或是非常合脚且舒适的,只是时间已不能改变它什么,任由着曾经买下它的人如何放下又如何的不管不顾。虽只是一双小小的雨胶鞋,却有太多时光走过的痕迹,深深浅浅的脚印大概是后来经过的人如何也铲不平的吧,每一件旧物身上都会藏着一段记忆,然而我们却不见得可以一一记起,这大概就是遗憾了,也或者叫做遗忘了吧。总之就是不再记得了,忘记了,便是抛下了吧。

雨在转角并没有停下,人在转角却可以消失不见,有些东西可以归去,可是有些却不能,比如回忆。其实时间并不是万能的,它能够改变的无非是那些对你来说并不深刻或者无关紧要的事物,真正铭记在心的,又怎么会轻易就忘记呢。看到某一事物还能联想到过去,就表示你并没有忘,这些或许不是每个人都会懂的。记得或者忘记,在记忆那里,已无分别,人在冥冥之中会做出一个区分,自己觉得重要的自然就会记下了,认为不重要的也许转眼就忘了,谁都是如此。

如今面对这帘外的雨,想说的话竟停不下来了。我忘了走过多少个雨天了,这忘记,是不是也意味着一种不在意呢,也许是吧。

矮矮的电线上挂着小水珠,晶莹透亮,像闪着的泪光紧附着眼角不肯落下,怕谁看见了它的不坚强。

就是这样,每见到一件事物总会有一些话想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末了,又牵扯出一串串无关紧要的话来。在雨的夜幕里,想起走过的点滴。

“孝”话题的

一个13岁的小女孩在一个富裕人家做保姆。一天,主人家吃月饼,主人家也给女孩一个月饼。小女孩并没有同主人一起吃,她到另一个房间去,没有人注意好吃或者不吃。在只有女孩陌生的眼里显得很模糊了却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愈来愈清晰,她驼着背、淌着汗…锄草、拾粪…在烈日下、在雨中…艰辛地支撑着一个家。她就是女孩的母亲。女孩的鼻子酸了,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于是,她那双颤抖的小手用旧报纸将月饼包了一层又一层,小心翼翼地藏了起来,小女孩要留给她的母亲尝啊!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女孩终于获得了回家的机会,稚嫩的小手郑重地捧出月饼,从未有过的喜悦袭满全身s“妈妈您尝尝这个…”其实,月饼早就发霉了…小女孩不懂。小女孩日日夜夜的孝心就是这样的结果。小女孩是不是太傻了?不,世上虽有愚昧的人,但都没有愚钝的孝心啊!

这让我懂得了道理s虽然没有愚昧的人,但孝心都是发自内心的,

话题的作文

柏拉图曾说:“知识是一切能力中最强的力量。”

而读书是让你获得强大力量的最便利途径。

高尔基少时因为家里贫穷,出外当短工赚钱洋家猢口,一天由于在烧水时读书过于入迷,导致茶缸被烧坏,女主人抄起一跟木棍,把他打的遍体鳞伤,女主人怕他会去告发她,于是用一个条件来交换,高尔基于是说道:“只要你允许我在干完活后可以读书,我就不去告发你。”女主人很不情愿的答应了。这样,高尔基以皮肉受苦的代价,换来了做工之余读书的权利,使自己的学识日益渊博,终成一代文学大匠。

当代的我们,更应该把读书当成一种乐趣去体验,终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这样才能更轻松的到达成功的彼岸。

众览古今中外,凡是有成就之人,没有不是把读书当成是一种乐去享受......

爱因斯坦读书之勒在于悦读,在于把每一次读书时刻当成愉快的时刻,杰克伦敦之读书在于他象一头饿狼,把读书当作充饥之食,进而达到一饱口服的读书之乐:现代许多藏书家,无一不是把读书藏书当做一种乐趣,沉浸其中而乐在其中。

也许你会以学习忙或是腾不出时间为由而无法读书,但仔细想来,真的没有那么半会是可以空出来读书的吗?我想是有的,老师曾对我们说,一天抽哪怕是10分钟,看个3,4页,日积月累也能成江海之势。所以请臭出那么点时间,翻翻你身边的触手可及的书,去体验书香阅读之乐。

现下有许多年轻人看起来他们很爱读书,但只要你看看他们所读的书,你便可以发现那要不是言情小说,就是武侠小说或是抒情散文......

他们读书面很窄,过于偏食,这也是不应该提倡的,要多发面涉猎,才不会把自己的思维局限于一处,思考的方向才不至于单一不变。杜甫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便是这个道理,要尽可能广泛的阅读,即使只是皮毛。也能让你认识到事物的大概。

读书,能让我们获得很多的快乐,让我们在油墨的芳香中,纸页翻动的声音中,在文字的世界里遨游时体验到的难言的乐趣。

所以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上读书,把读书当做自己一生的伴侣好好珍惜。

话题的作文

记得那次天黑了,妈妈炒着菜,我便帮着她打理一些小事。爸爸突然说:“程程,你好像长高了许多,都跟你妈妈差不多了,”我便骄傲地站到妈妈身边,站直了身子比了比,“妈妈,你要加油吃饭,否则快被我追到了,”我笑着说。无意间,一条白白的,细细的发丝从我眼前掠过,我转眼一看。顿时,脸上的笑容变淡了。那是妈妈的白发。

这时,刚下班的爸爸正蹲在门口饥饿地吃着苹果。我转过头去,他头上也镶着丝丝银发。

我想,这丝丝白发,缕缕白发中,蕴涵着什么?

那里藏有你们的期望,有你们的辛劳,也有你们的爱。母亲天天为我洗衣烧菜,父亲成天辛勤工作供我上学,你们为我付出了这么多。

而我,我给了你们什么?我只是给你们增添了无穷的烦恼,无数的劳累。你们对我的爱,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无穷的温馨,无穷的阳光,但也有无穷的愧疚,那种愧疚是一生都抹不去的,也是谁都无法带来的。

说是时光可以带走一切,是的,它是带走了我许多童年的回忆,带走了我许多以前的烦恼,可它却带不走父母的爱,更不用说我内心的愧疚,那份阳光和阴影已在我的内心深处扎下了根。

饭、菜好了,开饭了,我发现这菜里有一丝丝的甜,也有一丝丝的酸。

话题的作文

小时候,常看见爷爷坐在窗前的那张特大号藤木椅上,或是日光朗照或是微风轻拂之时,怀里抱着一本书或一张报,架着一付老花镜,读着、看着。一看,便是几个小时,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乐趣,值得他老人家如此消遣生命。

长大了,我才开始领悟到读书的情致。当我手捧着一本优美的散文诗,静静地坐在这张特大号藤木椅上,细细地品读时,在书中我明白了一些以往未能体会到的东西——维也纳森林的苍翠,爱琴海的深蓝,荆棘鸟的火红,甚至深谷那恐怖的黑包……不知不觉之间,便进入了一种如痴如醉的境界,先前的烦恼与忙碌在此刻已烟消云散般淡去,这时会悠然痴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感概。

笛卡尔曾说过:“读一切好的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前几天,弟弟看了杨红樱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本书。读后,我问弟弟这本书讲了什么,弟弟神情动容,说,有一只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终于让流浪狗和西施狗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弟弟挺喜欢这本书,为的是猫与狗之间那一份难得的忠义和友情。书告诉我,人所能得到的最幸福、最自由、最快乐的心境,莫过于爱别人和为别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朱熹说过,“读书若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随意读,决不能记,记不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眼口岂有不至者乎。”读书好比品茗,一丝清苦,一丝甘甜,都需要有人用自己的灵魂去亲密接触,去寻找自己曾经走过或正要走过的生命痕迹。

不由得记起孔圣人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想,人生苦短,还有什么比读书更为快乐的事呢?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而爷爷可能是那种乐于字里行间的人吧。

话题的作文

在百花凋零的冬天,看到一片梅花,不由得驻足在它身旁。

从未见过开得这样盛的梅花。只见一片辉煌的紫红色,像无数颗星星,密集地缀在光秃秃的枝干上,不见其发端,也不见其终极,只是深深浅浅的红,仿佛在交谈,在欢笑。走近细看,梅花的花瓣有五片,艳如晚霞,摸起来有如丝绸般丝滑,错落有致地叠加在一起就成了一朵梅花。有些花瓣上还留有露水,泛着点点荧光,在和阳光互相挑逗。

这里没有春天的朝气,有的就是这一树树盛开的梅花,花朵一朵挨着一朵,彼此推着攘着,好不活泼热闹!那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分外夺人眼球,好似一个个圆润饱满的水室桃,令人垂涎欲滴。一些初开的花就像一艘艘小船,船舱鼓鼓的,又像一个忍俊不禁的笑容。

"我在开花"它们实着。我在开花"它们嚷着。

每一朵花都依偎着枝干,傲立在呼啸的寒风中,一齐朝看着太阳露出最美的笑颜。梅花不仅花朵迷人,它的香气也令人心旷神怡。古代许多文人墨客因它而作诗,因它而醉。

我伫立凝望着,觉得这一片梅花不仅在我眼前,也在我心中盛开着。我浸在这繁密的花朵中,还有淡淡的清香,这香气也似乎是紫红色的,梦幻般萦绕在我身旁。有自己找东西吃的梅花落叶的状态,最后只剩下了饱经风霜的枝干,再过一两个月,它又长出了新的花苞,又开出了艳丽的花朵,而且开得这样盛,这样密。

在这万籁俱寂的`冬天,它不与其他花在春天竞相开放,而是选择顶着风雪的欺压,独自盛开。正如陆游所说"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也如毛泽东写道"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如果说荷花是一位正直的君子,那么梅花就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的!梅花,我会以你为榜样,学习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今后学习道路上不畏险阻,砥砺前行!

话题的作文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哈巴狗,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它长着又大又圆的眼睛,一对竖得高高的耳朵非常灵敏,哪怕针掉在地上的声音也能听得到。扁扁的小鼻子总是左嗅嗅、右嗅嗅,好像在不停地寻找宝贝。别看它的嘴巴不大,但也能一下子把一块肉吞下肚中。它身上的毛更有趣了,黑白灰三种颜色相间,套在它肥肥的身体上,别提多可爱了。

我送给我的小狗一个可爱的名字。

我见过许多动物,其中我最喜欢小狗。

一天我见爸爸带回了一只可爱的小狗汪汪,汪汪的颜色是白色加棕色的,一对圆圆地眼睛,我给它取名叫千里眼,有一双耳朵,还有小巧玲珑地鼻子。

有一次我把汪汪抱了起来,不知怎么了,汪汪凶猛地叫着,龇牙咧嘴,像一只老虎正要向我扑来,我害怕极了,急忙把汪汪放到了地上,我去厨房拿了一块最肥的肉把汪汪叫了过来,我小心翼翼的把肉悬在汪汪的头顶,汪汪的口水垂涎三尺,我把肥肉扔到他面前。汪汪一口就把肥肉吃了下去,汪汪叫了叫,好像在说:太好吃了,再来一块吧!我偏不给,汪汪又哭又叫又喊,我受不了了,只好给它了。它狼吞虎咽,吃得津津有味,生怕有人和它抢。

还有一次,晚上,我在睡觉,汪汪偷偷地在厨房吃剩菜,我听见一个盆子摔倒地上的声音,我迅速地跑到厨房,怕有小偷,我一看,原来是汪汪惹的事。妈妈发现我在厨房偷偷跟汪汪玩,不睡觉就开始生气。我是被汪汪冤枉的,呜呜呜汪汪走到我身边安慰我说:不要哭了小主人,都是我的错。我说:没关系,下次不要再这样偷吃东西了。汪汪点点头表示不会这样了,汪汪扑向我,我把汪汪抱在胸前。

我家的汪汪就是这样调皮捣蛋的,你们喜欢吗?

话题的作文

“丁”,上课开始。然而曼曼老师一直没来。终于,十分钟过去了,曼曼老师迈步进门,甚至看了看手里的黄瓜。我们有点好奇。我看到曼曼老师说:“下一届周晓晓秋季作文俱乐部要开联欢会。我们的作文课要求每个人准备同样的食物。今天我教你怎么做凉拌黄瓜!”哦!原来老师今天要教我们怎么做凉拌黄瓜。

既然要做凉拌黄瓜,那当然需要黄瓜。看,曼曼先生准备好了,给大家带了一根黄瓜!首先,制作凉拌黄瓜的第一步是先去皮。快看!可爱的小绿瓜们脱下了绿色的外衣。还要记得把瓜蒂剪掉,不然吃了会觉得有点老。

然后把去皮的黄瓜切成小块。曼曼老师切的黄瓜形状多样,有的是圆形,有的是三角形,有的是菱形。曼曼老师剪的很好看。好像已经学会了。第一次用刀,本来想把黄瓜砍成五角星,最后砍歪了,成了四分像。

接下来,我需要把切好的黄瓜一个一个地放进保鲜盒里,然后在保鲜盒里加入调料,包括醋、酱油、盐和糖。林小真喜欢吃辣,我就在保鲜盒里放了点辣椒酱。林小真是我的好朋友!最后将调料和黄瓜搅拌均匀,一根凉拌黄瓜完美完成。

当我吃完的时候,我尝了尝。哇,看来我盐吃多了!比咸蛋还咸!

虽然我的冷黄瓜生产最后失败了,但失败是成功之母。下次努力。今天学会了做凉拌黄瓜,还是很开心的!

我最喜欢的食物是黄瓜,我真的对它有一些想法。

我妈跟我说黄瓜长辈之后变黄了,所以也叫黄瓜。它的老家在印度,后来被一个胡人带到新疆,所以也叫黄瓜。西汉的张骞出使西域时被带到中原,然后陆续传播到全国各地。1000多年后的今天,它已经成为最常用的蔬菜之一。

它长得很长,像一根木棍和一根冰冻的冰棍。

它由花梗、小刺、青皮、瓜瓤、瓜子组成。如果用青瓜敲打桌子,会发出“砰”的声音,如果打破桌子,会发出“喀嚓”的声音。黄瓜皮是苦的,但黄瓜肉是香的,清爽的。摸身体感觉很粗糙。如果你碰了那些小刺,你会扎破你的手。如果你触摸瓜肉,它是光滑和潮湿的,一种凉爽的感觉渗透到你的皮肤。

黄瓜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蔬菜。可以补充人的维生素。切成薄片,放在盘子上围成一个圈,很美。黄瓜片可以降温养颜。

我非常喜欢黄瓜,不管是生的还是熟的。我都喜欢吃。

话题的作文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某种兴趣与特别爱好,这种爱好往往会形成一个人固定的生活习惯,且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有了某种爱好,无论是名人大师,还是凡夫俗子,他们平淡的生活也会变得有滋有味兴味盎然多姿多彩起来。

明代学者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癖,即一个人的爱好也。张岱竟然把一个人的爱好当作交友的重要标准,可见其是如此推崇和看重一个人的爱好。徐志摩也曾说过:“嗜好是人身上的文化符号。”爱好,是一个人在长期生活中形成和积淀下来的人生乐趣与精神生活,它可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陶冶情操,提高道德境界。

竹子挺拔、秀颀、青翠、美观,亭亭玉立,摇曳生姿,宛若美丽可人的女子。竹子凌霜不凋,枝叶飒爽,是气节傲骨的象征。自古以来,中国古人就有爱竹的好传统。宋代文学家苏轼曾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大书法家王徽之特别爱竹。他听说有个读书人家里有一片好竹林,就前去观看。读书人早就知道王徽之大名,赶紧打扫屋子,准备饭菜,在客厅等候。哪知,王徽之到来之后,却不打主人招呼,径直来到竹林旁边尽情观赏。主人觉得冷落了自己,有些失望。更没想到的是,王徽之欣赏完了竹子之后,招呼也不打就要坐轿子出门。主人一下子愤怒了,命令家人关门,不许他们出去。主人的这一举动倒让王徽之很欣赏,马上下轿,和主人一起喝酒去了。王徽之爱竹,可谓甚矣。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更是将竹子作为绘画的主要内容。

当代有两位大师对植物不感兴趣,却唯独爱猫。其一是季羡林老人。

季羡林爱猫在北大是出了名的。每天早晨,小猫陪季老散步是北大的一抹亮丽的风景。即使是在睡觉的时候,几只小猫也常常睡在季老的身上,等到季老醒了,猫还在他身上睡觉时,他就耐心地等着,直到猫儿睡醒了,他才起身。就算有时小猫把他的脸给挠破了,他也不会迁怒于小猫,更别说打骂它们了。难怪大家都称季老在家实行“猫道主义”。其二是钱钟书先生。应该说,钱钟书先生爱猫的程度完全可与季羡林先生媲美。据钱老夫人杨绛女士介绍,他们家里养的猫长大了,半夜常和别的猫儿打架。钱钟书特备一枝长竹竿,倚在门口,不管天气多么寒冷,只要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两位先生对猫的喜爱,让人们看到了他们童心未泯、善良可爱的性情。

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上,饮食文化可谓是浓墨重彩的一笔。提到美食,苏轼则是情有独钟。在漫长的贬谪岁月中,苏东坡用美食调剂着耕读生活,他所创立的苏家菜更是声名远播,即使被发配到岭南蛮荒之地的惠州,也能喜欢上当地的菜蔬与水果。“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就是他那时的心声。应该说,苏轼在美食上的爱好与造诣,无人可与匹敌。

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吟诗作赋;无论是侍弄花草,还是闲来垂钓;无论是喝茶聊天;还是旅游漫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好的滋润与浇灌,我们就能把平凡的日子过得诗意盎然温馨甜蜜起来。

话题的作文

“叽,叽叽,叽叽叽,……”一阵闹钟的叫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张开眼,房间内很暗,一看闹钟,六点了。原本此时,应该有丝丝微弱的光充才对。打开窗,一阵阴风扑面而来,好冷。天空阴阴沉沉,原来,今天是个阴天。

我,一个人,穿梭于笼翠在阴暗中的屋内。早晨的阴冷的风不时吹来,好冷啊!心中似乎挤满些什么,却又似乎缺少了些什么,让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对了,是少了那份唠叨。原来,每天清晨都会在我身旁的奶奶,现在正躺在床上,发着高烧。奶奶虽已年老,但身体一向还算硬朗。这次闹病,主要是由心病引起的。

最近一段时期,我家就如同这天气一般阴云密布,压抑着每个人的心。每天一回到家,看到的便是一片冰冷。爸、妈紧绷着脸,惜言如金,形同陌路。一吃完饭,他们房间的那扇门便立刻紧紧地关上,仿佛是要把这个家隔绝成两个毫不相干的世界:里面,如同火山爆发;外面,如同千年冰窟。每每此时,便能看见,日见苍老的奶奶深深地叹息.又意味深长地看向我。而我好想问上天:为什么,为什么要有阴天?我好冷,好冷,好冷。

记忆的洪流把我卷向那开学前的最后一次返校。那也是一个吹着冷风的阴天。一向不管我的妈妈突然决定送我去学校,这使我大吃一惊,一股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怪怪地。路上,妈妈与我默默地并肩走着。突然,妈妈轻声说:“我要与你爸离婚!”“离婚”,这两个宇像龙卷风般袭击了我的脑袋,除了这两个字,我脑中有的除了空白,还是空白。妈妈似乎还说了些什么,但我已接受不了任何的信息。这是我第一次庆幸人类拥有称为潜意识的东西,它将我平安地送回家。家中,还不知情的奶奶只当我是病了。是啊,我是病了,而这病从此一直跟随着我,摆脱不掉。

妈妈的离婚预告似乎还不会实现,但此时,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离婚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无论谁对谁错,要离就离吧!至少它会成为一把钥匙,打开家中每个人精神上的枷锁,让时间冲淡阴应,犹如让风冲走乌云,还我一个有欢笑的艳阳天。

挂钟的指针已指向六点半,我大步迈出门去,走在阴沉的路上。望向天空中密密的云,阴冷的风仍在吹着,好冷。唉,仍旧是个大阴天!

话题的作文

世上有许多美丽的风景,它的装饰着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显得美丽而壮观。在那么多美丽的景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缤纷灿烂、多姿多彩的彩霞。

春天,朝霞宛如少女脸上的桃红,表现出那样的柔美,那样的纯净,那样的多姿多态,那样的烂漫而又深情。清晨,只见深蓝色的天空中,出现了一缕淡淡的红光,蔚蓝色的天空因为这一缕色彩而变的美丽,是它照亮了整个天空。

这时,东边的云变得鲜艳,有时是红彤彤的,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的脸;有时是橙色的,映照在墙壁上,立马出现一块块金砖,好似一座金碧辉煌的皇宫;有时是金灿灿的,十分耀眼,就连云朵也披上了丝带,多么华丽的盛装啊!一场无声的表演拉开序幕。朝霞就像一条条五彩缤纷的丝带,随风轻轻的飘舞,又像一位爱美的魔法少女,随时变换着自己的着装。

朝霞绚丽多彩,与那刚升起的红日遥相呼应,仿佛是人世间最美的景致。可是,晚霞的美丽也毫不逊色!傍晚,太阳暗淡了下来,红的不在那么耀眼,金的不再那么灿烂。慢慢地,慢慢地,霞光映红了半边天。云不在那么浩白如玉,就像哪位画家一不小心碰翻了装满颜料的调色盘一样,将它染上了鲜艳的颜色。鲜艳的晚霞,倒映在清澈如镜的河面上,像开了一大朵一大朵的鸡冠花。倒映在辽宽的海面上,像仙女剪下的红绸,把大海装点得格外艳丽。

晚霞是一位魔术师,她的“魔术表演”可精彩了,一会儿一个样:有时像一匹匹奔跑在大草原上的马儿;有时像一层层雪白的浪花,贪婪地舔着平滑的沙滩;有时像一团团香甜可口棉花糖,让人垂涎欲滴。这一切如诗如画,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忘掉整天的疲劳,完全陶醉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彩霞是天和地的布景师,她有时豪情万丈,有时柔情似水,总把天空描绘得五彩斑斓,如梦如幻,使人仿佛生活在幻境之中,一时分不清天和地。

话题的作文

眼睛,——爷爷的。

眼睛,——爷爷的。

爷爷知道我怕黑,要锻炼我的胆量,便要独自出门买东西。我怕,但是还是被奶奶推出家门,走在黑漆漆的路上,心中忐忑不安,在商店的玻璃上看见身后有一个熟悉的眼睛,不错,是他,从此,我不怕黑了。

眼睛,——爷爷的。

我还记得爷爷去世的那一天,我呆呆地站在医院病床旁,看着爷爷在白色的医院,在白色的房间,有着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盖着白色的被子,困难的呼吸着,在他真正停止呼吸着一刻,他给了我最后一个眼神,是希望,是对我的希望,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眼睛,——爷爷的。

纪念,是由爱而生,而爱,是无处不在的!

话题的作文

猪,是一种常见的动物。如果你在乡间的小路上漫步,那你可能就会听到猪那有节奏感的“哼哼”声。

人们经常把智商不足,反应迟钝的人比作猪。其实我觉得这是对猪的一种侮辱。其实猪并不笨,住的智商可以算数动物界里比较高的了。猪的大脑如果与狗相比来说是十分发达的,狗需要长期的训练才能记住一些简单的加减法,而猪则不会。

猪经常会去供土,这是一种采食行为。猪鼻子对于猪来说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器官。在拱土觅食时,嗅觉在其中起到了莫大的作用。尽管在现代猪舍内,养料充足。但是猪还是会出现拱土行为。

猪在一些人的眼里是脏的代表,其实不然。猪是所有家畜中最爱干净的——猪绝对不会在吃睡的地方方便,这是祖先野猪留下的本性。猪排粪尿是有一定时间和区域的,一半在食后饮水或起卧时,选择一个极为阴暗的角落排尿。

猪还有极其发达的嗅觉。在法国的一些地区的地皮下,生长着一种价格非常昂贵的菌类--黑块菌。当地居民把猪当做收获黑块菌的助手。猪在六米远的地方就能嗅到长在25~30厘米深的地下的黑块菌。狗虽然也能担任这项工作,狗比猪更难训练。

话题的作文

那天是周六,我像往常一样带着毛笔和字帖去了培训中心。

岔路口车流量大,让想过马路的人担心。

我站在路边,等着公交车过去,但是公交车一辆接一辆。等了很久,很难等到车暂时没了。我去了中线,车又来了。

我站在公路的中线,左右为难,动弹不得。当这些车不停地堵塞道路时,我变得不耐烦了。看到一点缝隙,我准备冲过去。因为当时有课,来不及了,我就失去了理智,准备冲过去。这时,一辆车向我驶来。如果不是我身后的阿姨,我想我现在已经躺在医院了。

阿姨把我拉回到安全的地方,对我说:“别那么着急,你看刚才那么危险。”“是的。”我说。过了一会儿,路上没车了,阿姨拍了一下我,意思是让我过马路。我明白了。到了街对面,我对阿姨说:“谢谢!”她回答说:“没什么。”然后她转身离开了。我非常感谢那个阿姨。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和事,不经意间透露出身边人与人之间的爱。

话题的作文

规则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人们总是被要求循规蹈矩,诚然,遵守规则我们可以过得风平浪静,一帆风顺,但是,处处遵守规则却会让我们碌碌无为,一生平庸,有时候,规则则是需要被打破的。

春秋战国时期,赵武灵王励精图治,准备进行军事改革,富国强兵。赵武灵王效仿少数民族,将乘坐战车改为直接乘坐马匹,将士兵上战场所着长袍改为不影响动作的短衣,以增加机动性,这一改革却遭到当朝许多大臣的强烈反对,认为效仿蛮族,有失体统。赵武灵王力排众议,坚持改革。结果赵国的骑兵所向披靡,势如破竹,锐不可当,使赵国一跃而成为军事强国。

赵武灵王可算是打破传统,不守规则了,可他却赢得了国家的强大。

再看看当年法军的滑铁卢一役吧。决战前昔,拿破仑将三分之一的部队交给格鲁希元帅追击普鲁士。格鲁希元帅一生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对皇帝的话惟命是从。结果决战之际,拿破仑指挥的法军与威灵顿的英军在滑铁卢打得昏天黑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得双方都焦头烂额,无力再战之时,只要格鲁希在听到决战的枪声后放弃追击,策马赶往战场,滑铁卢之役也非今天的面貌了。可格鲁希对这三个小时的路程犹豫了一下,决定遵守皇帝谕旨,继续追击。拿破仑终于在无边的等待中输了战争,纵使格鲁希在失败后表现出一切英雄的品质也回天乏术。

格鲁希遵守了规则,遵守了皇帝的谕旨,可他输了战争的胜利,成为了滑铁卢的罪人。

有时候,规则是需要被打破的,没勇气打破规则者最终只会是一个平庸的人,而打破规则却能创造出奇迹,创造出英雄。

规则是人创造的,打破规则则是另一种创造。正如尼采所说,我们先需要骆驼精神承载一切传统,接着需要狮子精神打破这些规则,在打破规则中创造。因此,只有不断创造,打破旧的规则才能创造奇迹,社会才会不断进步,人才能成为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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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突然,我去上班的父亲杀了一把回力枪,恶狠狠地对我说:今天是星期几?还在看电视!老师刚刚打了个电话,说你逃课了。我还是不相信,所以你真的在这里!早上,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剧中人物的表情深深吸引了我。

突然,我正要去工作的父亲,杀了一把回力枪,严厉地对我说:今天是星期几?还在看电视!老师刚刚打了个电话,说你逃课了。我还是不相信,所以你真的在这里!

我一愣,你不会吧?今天不是星期六吗?我错了吗?我瞥了一眼我的父亲。他的脸因义愤而涨得通红,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我正要看日历时,父亲递给我他的手机,上面清楚地写着:周四。我睁大眼睛,呆住了。突然我想起星期五好像没有美术课,我昨天好像上过美术课。我昨晚不是梦游了吗?梦想一周。

我很困惑,不知如何收拾书包,收拾书本,穿上校服。但是我又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因为我以为今天是周末,而且我的作业中没有移动字。我已经死了。这一次,老师一定要把他骂死。我正准备慌慌张张地出去。我父亲看起来像一只变色龙,温和地对我说:“我开车送你。”

下了车。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卡通人物的大门上写着三大字:欢乐谷。我惊讶地看着父亲,他笑了:哈,作弊。愚人节快乐!

话题的作文

今天中午,烈日当空,又准时放学,我随着人群来到公交车站等车,太阳光闪的我睁不开眼,空气闷热,朝远望,你能清楚地看到热浪向你奔涌而来,是真热。

有些同学已经躲到了树阴下了,回头望,嗯,没地方了,我只能呆在太阳底下暴晒。站着无聊,我就来回走动,简单来说,就是让太阳晒得更均匀一些。

大概过了十分钟吧,各路车来了一辆又一辆,32路,160路,103路……几回下来,人都差不多走光了,却迟迟不见128路,我已经有些许烦躁了,蹲下观察着地上忙碌着的蚂蚁,用手拨弄一下它们,它们便落荒而逃了。已经过去了约30分钟,大家却仍不见128的踪影,不少脾气暴躁的同学已经开始抱怨甚至咒骂128路公交车司机了。

太阳太狠毒了,我有些受不了了,准备去对面的小卖部买瓶水,却正好听见103路公交车的司机说,128路公交车今天坏了,只有一辆了,难怪呢。

正当我已经走到了北边的小卖部时,意想不到是,一辆128路公交车翩然而来,我想要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回去,可是那不停闪烁的红灯,只能让我眼睁睁地看着公交车离开。哎!

这真是悲喜交加、哭笑不得的等车记啊!

话题的作文

有那么一瞬间,你把所有的梦想都托付给他了,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离开你。你以为永恒的东西,其实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天,它变了质。

你所期待的一切都出现在你的梦里,但那里实现的未来从来没有成为你的心情。你再次在风景中看到的,是美好而全面的,永远不是你此刻看到的真实生活。

但我们都清楚的记得,你为了他离家出走,他只是一个幌子。你从未真正把他放在心上。你在乎更多的东西,这些东西承载着你的野心,但你永远不明白什么时候是尽头。

其实在一个家庭里,和谐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每天过得舒服其实比什么都重要。你的文字把握能力极大地影响了你的表达能力。

在这样的过程中,无论如何,教育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入我们的生活还是和当初一样平淡。我觉得你们在一起能经受住各种风暴。即使从一开始,你就不需要任何人在里面等,但你还是有一颗心,并且陷入其中。

话题的作文

秋叶,你衔一抹春的清丽,披半肩夏的温媚,沿着季节的小路,走到秋的怀里。从你那含情脉脉的眸中,我看得出,你还眷恋着风华正茂的春季;从你那恋恋不舍的脸上,我读出了,你还思念着温情四溢的夏日。可,你那泛黄的裙袂,毕竟撩起了秋的涟漪……谁说,岁月无痕?在这“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的季节里,到处是“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的萧瑟景象。此刻,唯有你这片片秋叶,还倔强地站在秋的肩头,执意打捞夏的美丽!其实,你那一袭墨绿渗黄的'秋衫,本身就是一种沉淀的华丽,一如平平仄仄的诗,咏叹出秋的旖旎。俯仰之间,扬手是春,落手是秋。时间好像注上了润滑剂,匆匆从指尖滑去。转眼已是“黄芦千里月,红叶万山霜”的况境。一抹碧绿,瞬间成了红黄,一缕凉风,踏黄了岁月的痕迹。那片片静美的叶子,站在万木枝头,摆出了秋的姿势。张扬了一春一夏的你,此时有了些许的疲惫,于是,你在寂静的等待,等待一场萧萧风雨的洗礼。“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静候之后,便是一场冽冽风雨的浩劫,你羸弱的身体被秋风撕咬着,然后抛向苍凉的大地。一阵阵疼痛,在空中打着旋儿,不禁潸然泪滴,滴成一个悲凉的秋季!其实,此刻的你,是你一生中最飘逸、最灵动的时刻,长空中,你翩翩起舞,婀娜多姿,凭吊着春的冷艳,夏的绚丽。在秋的世界,那一山一水,一朝一夕,都因你的存在而更加丰姿!一场疯狂的劲舞之后,你端坐在秋光里,默读着你那曾经翠绿的文字。于是,你把梦想写满寄往未来的信笺,告知下一个春天,你到的消息。秋叶,我沿着你清晰的叶脉,已然走进你的世界,看到了你冬的历练,春的孕育,夏的茁壮,秋的瑰丽。你那透明的美,欲燃的红,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诠释。人生,何尝不是这一场轰轰烈烈的秋叶,浅踏流年,撑过葱绿,走过繁华,最后,步入这殷红金黄的秋日。在这深秋暮景中,我安然地静倚着一抹斜阳,淡定地看着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任由那缕缕凉风,撩动我那缓缓的思绪。风中,我俯身拾起一枚飘落的秋叶,又一次目睹了你的风采:通透,沉稳,厚重,美丽!此时,我不经意间吟咏了王勃“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诗句,心里淡然了好多。于是,我把拾起的那枚秋叶,欣然地夹在《唐诗》里,让我时常翻阅,读你积淀的美,厚重的情,通透的丽。学你,不亢不卑,像你一样,用豁达支撑着透明,用淡定扞卫着美丽。秋叶,成熟的美,永远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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