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资金使用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1-17 09:33:23 作者:QJ墨客

编写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目标和方向,提高工作效率。通过阅读计划书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效率。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宝兴县财政局、宝兴县农业局关于下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的通知》(宝财政〔20xx〕6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好帮扶资金作用,确保管好用好帮扶资金,结合灵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和巩固提高相结合,立足村情民意,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联村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以各行政村为主体,管好用好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

用于全镇具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

四、资金分配。

xxx。

1、各行政村结合资金分配量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详细的奖补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公示。在此期间,镇政府结合全镇实际和各村上报项目的合理性及资金实际需求量进行统一调配。

2、贫困户根据奖补方案,提出产业发展申请,经村两委同意并公示;

3、村两委监督指导贫困户根据申请内容组织好产业发展;

4、贫困户提出验收申请后,村两委组织初验,县农业局、镇政府联合进行最终验收;

5、公示验收结果及奖补金额;

6、公示结束无异议,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付给贫困户;

7、收集资料,形成专卷。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进入90年代后,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大学收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普通高校的“并轨”,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制度,大学学杂费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贫困学生难以凭借自身经济实力负担高昂的教育费用。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收费逐年增加,助学贷款逐渐成为贫困学生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但从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xxx4年3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累计已达到xx万人,申请的金额累计达到xx亿元。而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是xx万人,已经发放的贷款金额是xx亿元。实际获批的人数和金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50%。

xxx年xx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放飞希望”——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

放飞希望是xx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的社会公益活动,该项目的目的是克服助学贷款政策的内在缺陷,把对贫困生的资助与其他助学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贫困生工作。

xxx年11月11日——xxx年12月11日。

发起组织单位:xx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协办单位:包头晚报。

爱心支持单位:xx钢、xx华联超市、xx大楼超市、xx大厦。

(一)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二)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三)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六)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八)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活动(一)“放飞希望”贫困大学生事迹报告会的计划。

由文哲民小组负责。

(1)活动主题:展示在校贫困大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

(2)活动流程:

1、在各高校联系特困生,并按照要求选择合适的对象(成绩、品德`经济条件以及平常的表现)。

2、在合适的对象中选择愿意参加此次活动者,初步确定好人数。

(3)事迹报告会的举行:

1、在xx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一场优秀特困生事迹报告会。

2、在每人演讲会现场准备好四个募捐箱,分别放置在报告会地点的门口和讲台,每个地方放两个,,每两个募捐箱安排一名义工,另设两个流动募捐箱在场内流动筹款。

3、贫困大学生在演讲过程中可以同时募捐,并安排两个募捐进行流动募捐。

4、在贫困大学生演讲会完毕后可安排集体募捐,分别在演讲台,出口安置募捐箱。

(4)活动预算: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桃扶领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2.各项目各村和帮扶工作队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3.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各村要迅速按照该办法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

4.所有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要在项目实施村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达标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工作流程进行,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册亨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2011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全体职工大会的会议精神,申请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进行自主创业。申请人将本着明确责任、合理支持、恪守信用的原则,在严格遵守和履行《职工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册粮司[2011]11号)文件内容的前提下,现向公司提出给予开展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万元支持的申请,并对所申请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一、申请人为在开展多种经营项目,以进行质押担保,向公司申请人民币万元(大写:元)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的支持,用作申请人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

二、资金使用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经营管理费按资金使用额的年利10%按月或年支付。申请人保证在不将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挪着他用,否则,公司可以将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收回。

三、公司给予申请人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在本申请书载明时限终止之日,申请人保证以银行存款方式如数返还公司,不出现以货物充抵情况的发生。

行。

五、本申请书到期后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还公司提供的项目资金及经营管理费,如因申请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无法按时回笼或流失的按《劳动法》办理,有违法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导致法律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审核:

监督:

申请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助学贷款资金使用方案范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请示

市政府:

9月,辽宁省人大会颁布了《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陈政高省长在20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又反复强调各市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责成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和省编委办近期到各市就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此,参照其他市的设立情况和我市的实际,建议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00万元,请示市政府给予批准。

1、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3、涉及公共安全和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4、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妥否,请批示。

乡资金使用管理整治方案完整文档

为着力解决社会关心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立说立行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全县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重点检查。

年度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问题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具体检查内容为:

包括整村推进扶贫、扶贫移民搬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产业化资金。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救灾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从本级财政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开展

“五项”活动文化专项资金。

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贫困生生补助资金。

按照统一部署,各站所按管理权限,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检查组,着重围绕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民生资金问题。对民生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着重检查在财政补贴申领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自查自纠不力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资金要开展重点检查。

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乡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各有关站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为加强对全乡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常务副乡长为组长的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具体负责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此次全乡民生资金和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站所要按照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能及时纠正到位,可视情节从轻、从宽处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相关单位,乡里将重点进行督查,一经发现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站所要针对此次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突出治本和预防要求,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威海市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从

2016。

1

1

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

3

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资金,应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2016。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

20%。

并逐步提高调入比例。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上述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

按照国家、省部署,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力争

2018。

年全面完成。

2016。

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海域使用金、排污费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相关领域支出列入同级预算统筹保障。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统筹使用力度,部门非税收入年度执行中超预算部分,全部由同级财政统筹使用,逐步实现收支彻底脱钩。

完善综合预算制度,部门各类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应当足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及时组织实施,提高预算完整性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范围,除上级政策要求或突发性公共事件,市政府一般不出台超出市级财政支出范围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等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应当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大力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切实压减专项数量和资金规模。甄别排查竞争性领域专项,凡属

“小散乱”、效用不明显、投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对政府有明确承诺或者项目尚未建成、确需继续投入的,必须控制预算规模,设定过渡期限,到期全部取消。清理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地方配套政策,未经市政府批准,严禁擅自出台不符合市县两级财权事权划分原则、增加县级财政负担的政策。

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除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外,项目支出一般不得用于本部门编制内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同一支出方向不得重复设立专项资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果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方式弥补。积极稳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并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逐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力,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统筹性和稳定性。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结合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对尚未使用的存量债务资金,按规定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稳妥做好库款垫付,在严格保障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省级债券发行之前可在债券分配额度之内予以垫付,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对结余资金和连续

2

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

2

30%。

2016。

年底前使用完毕。

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尚未下达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对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要尽快确定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防止资金滞留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要争取快于时间进度规范年度超收收入使用管理,没有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应当尽快设立。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可根据实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

5%。

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整体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项目资金增量对财政拨款结转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超过

10%。

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对当年预算下达后由于政策调整或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等因素,年内难以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应当及时调减预算,避免形成新的资金结转。

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需履行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的,及时报相关部门核准,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采取预采购方式,确保预算一经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批复、下达并拨付资金,对据实结算非税项目,要采取当年列入部门预算或上半年预拨、下年清算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年度预算理念,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下达预算。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或全部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收回资金需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应当作为新设项目重新按程序申报。所有申请财政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都要通过项目库申报,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入库项目均需完整填报资金来源、项目实施期限、绩效目标等项目信息,作为项目审核和管理的依据;实施项目全周期、全链条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加强资产管理,推行政府公物仓制度,逐步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施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处置,促进资产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实施以资产为基础的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配置标准,根据物价水平、技术发展和实际需要等因素动态调整并严格执行,切实节约财政资金。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存量资产情况,根据资产配置标准等要求充分论证新增资产的必要性,避免重复配置。要科学合理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据此编制相关资产配置支出预算,并按规定同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整合相关资金,避免资金使用

“碎片化”。财政部门要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各级所有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促进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和规范管理。各区市和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认真分析资金整合、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等有关情况,并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对未按规定完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查处直接当事人,还要追溯追查申报、审批等环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社区资金使用方案范文

各社区团支部:

今年3月5日是^v^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xx周年纪念日。为弘扬和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街道团委决定,今年“”期间在街道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传承雷锋精神,青春促进和谐。

1、各社区团组织要做好“学雷锋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团员青年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倡议。

2、各社区团组织要出版一期以“弘扬雷锋精神”的主题黑板报。

3、各社区团组织要组织一次学习和讨论雷锋精神在现时代作用和意义的主题讨论。

4、各社区团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内容包括:敬老助残、环境保护、公益劳动、“一助一”结对等。

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社区学雷锋月活动方案社区学雷锋月活动方案。

2、学雷锋活动要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使群众深切感受到雷锋精神在新时代青年身上有更加深刻、具体的诠释。

3、学雷锋活动要体现共青团的特点,努力营造全街道青年学雷锋、讲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

4、活动中涌现出的事迹、先进典型请及时报送到街道团委,以便及时统一宣传。

5、举办活动前,各单位要向街道团委报计划,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将活动方案、过程、照片等报街道团委。

6、要将本次活动的整个过程及时向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贯彻落实企业污染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扶贫项目实施与运行,加大涉农整合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结合我县扶贫产业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整合涉农资金2400万元,用于全县15个脱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一)大营子乡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和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占地1200亩,建设安置房200户,可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余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00套,人均年收益2500元,所得收益直接分配各户;建设设施农业暖棚50栋,人均收益700元,所得资产收益按入住人口分配至各户,同时为入住贫困户提供设施农业生产就业机会。

2、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占地591.7亩。新建温室大棚137栋,总投资886万元;新建移民搬迁安置房138处,总投资722万元。项目涉及贫困户121户,262人,同步搬迁17户39人。

(二)官地镇下官地扶贫产业园和两棵树扶贫产业园,

投入230万元。

1、下官地扶贫产业园是集易地移民搬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为一体的扶贫产业园。(1)易地移民搬迁+设施农业。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2100万元,规划建设安置房76栋,日光温室大棚76栋,高标准经济林100亩,规划建设生态餐厅1处,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2)无公害蔬菜产业占地300亩,总投资350万元。与180户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形成1000亩辣椒生产基地,其中贫困户56户。(3)通过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务工等方式,带动65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2、两棵树扶贫产业园占地约3800亩,总投资3020万元。由设施农业产业园、南山2500亩经济林、垂钓园、农业“嘉年华”、农乐意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绿禾园脱水蔬菜加工厂等项目构成,是官地镇着力打造的集现代农业、休闲垂钓、观光采摘、餐馆娱乐、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扶贫示范园区。

(三)新城子镇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和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总投资5000万元,新造经济林1850亩,换植1300亩,山杏嫁接扁杏3000亩,规划建设农家乐2家,采摘园13处,自驾游营地1处,停车场4000平方米,修建旅游公路7.7公里,建设综合展。

厅1处。

2、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是集野果生产、采摘和生态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现有果树面积7300亩,年产水果1.2万吨,销售收入2500万元。2017年维修加固50栋闲置暖棚,更新配套水利设施,新栽植油桃、樱桃等树种。森林覆盖率达86.1%,从生态建设中创造的产值达2660万元。

3、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总投资735.7万元。共流转土地3200亩。2017年实现农机服务和种植业收入60万元,合作社户均增收1.5万元。2018年继续发展中草药种植,大黄芩400亩、赤芍1000亩。发展肉驴养殖,养殖规模450头只,年出栏200头。流转800亩水浇地,种植甜玉米500亩、大豆100亩、种植青豆等农作物200亩。

(四)统部镇扶贫生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约8500亩,总投资1.1亿元。园区主要产业:23000亩内蒙野果经济林、1300亩大扁杏;4000头育肥牛养殖基地,占地300亩;1000栋设施农业冷棚;4900平高标准育苗工厂;10000万蔬菜交易市场;500亩青贮和500亩大田蔬菜基地,是一个集观光、旅游、采摘、林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

(五)新林镇蒙中药扶贫产业园和食用菌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蒙中药扶贫产业园投资360万元,其中投资140万。

元新建仓储物流中心1处、20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硬化晾晒场地100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采购撞药机、输送机、打捆机、包装机、检验检测、烘干、服务等配套设施,服务规模化药材基地发展。投产后可实现收入50万元以上,能有效带动35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食用菌扶贫产业园占地500亩,投资800万元,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其中新建厂房1200平方米、冷库500平方米、加工车间300平方米,新购包装机2台、真空机2台、其他小型包装机15台。投产后可带动3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六)五十家子镇头道湾子设施农业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产业园总建设用地563.66亩,其中:移民产业园建设用地202.34亩,农家乐采摘园建设用地25.57亩,一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99.87亩,二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235.88亩。总投资为1501万元,其中:温室大棚投资1092万元,易地扶贫移民安置房投资224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85万元。

(七)大井生态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23000亩,是集生态修复、现代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引领、精准扶贫于一体的生态扶贫综合体,规划投资1.12亿元。园区初步形成以设施农业、林果经济、中草药种植、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通过“红松岭”、“金鸡岭”、“向阳岭”的发展引领,着力培树“三岭一园”

为主体的生态扶贫产业发展体系。产业园现已带动农户400余户实现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户232人、户均增收9600余元。

(八)林西镇黄河子扶贫产业园,投入12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1000亩,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三期,具体为:一期建设有机蔬菜采摘园50亩,养殖美洲雁5000只,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区1处,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投资500万元,扩大种养殖规模,向河道上游延展旅游度假区范围,丰富旅游项目;三期投资1000万元,建成田园综合体示范区。

(九)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和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万亩,总投资1.2亿元,按照“园区+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177”产业扶贫模式,建设成1个综合性示范园区,涵盖设施农业、肉牛、牦牛、肉羊、光伏、观光采摘、冷链物流7个脱贫产业,辐射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户、795人。

2、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在原有2000亩经济林基础上,启动实施2150亩,初步形成以“123”、黄太平、锦绣海棠为主打产品,以农家乐、采摘棚、保鲜库为配套设施的生态旅游产业园。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晋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能够有效带动全市实现脱贫的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3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发挥县(市、区)熟悉情况优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市、区)”的办法。以各县(市、区)所辖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贫困户数量、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作为县级资金分配因素,其中实现脱贫的贫困村数量权重30%,脱贫人口权重30%,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数量权重40%,确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分别为:城区8万元,泽州县139万元,高平市67万元,阳城县132万元,陵川县394万元,沁水县260万元,共1000万元。

1.项目选择要科学精准。谋划、确定特色农业扶贫产业项目,要突出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实际,统筹考虑产业周期性、群众参与性、项目带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模适度,避免出现扶贫产业规模小而散、产品市场前景不好、效益产生时间周期过长、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填写《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建议书》,并制定《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产业扶贫资金要向巩固“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特别是农村安置区(点)产业发展和能够有效整合带动已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做强做大的特色产业项目倾斜。

3.申报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必须由有经营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承担,没有市场经营主体或者市场经营主体没有经营能力的可以采取委托帮扶或者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

4.所实施市级产业扶贫项目中,农户的自筹资金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是目的,产业是基础。要把推进扶贫产业项目提质增效放在产业扶贫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建立与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有效、直接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6.各县(市、区)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达产达效。

7.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当年扶持的项目要进行绩效自评,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

1.种植业:蔬菜(食用菌)、小杂粮、蚕桑、干鲜果、中药材等;。

2.养殖业:猪、牛、羊、鸡、蜂以及特种养殖业等;。

3.加工流通业:能够带动种养业发展的加工、销售、流通等;。

4.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等;。

(1)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合作社和企业亏损;。

(4)修建乡(镇)、村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

(5)偿还村级和合作社经济组织债务;。

(6)乡(镇)、村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7)交通工具及个人通信设备;。

(8)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9)企业担保金;。

1.新培育的产业扶贫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申报书经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委会组织村委干部、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代表初审,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快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进度,按照程序下拨资金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年中和年底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15日、12月15日)。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再行实施。

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

1.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和完成后的图片资料等,按程序提交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留档;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村按程序将验收申请提交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初验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人员组成产业扶贫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2.项目验收要附以下资料:

(1)项目资金计划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主体分离的附承包合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附采购合同;。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书;。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费用支出明细表;。

(6)合法会计原始凭证。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时,要详实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对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未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随意调整变更的项目;。

(2)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3)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初审签字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出的;。

(5)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当预拨资金,等项目完成验收,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乡(镇)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一户一策”,跟踪服务产业扶贫项目规划、选址、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和项目后期管理全过程。

3.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实施主体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乡(镇)、村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并设立项目竣工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和审核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4.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具有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脱贫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脱贫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运行,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使脱贫人口参与到产业扶贫中,不断激发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内生动力。

5.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对接。加大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政策衔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助推产业扶贫作用。

6.建立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黑名单”制。对报送虚假材料、多头申报等形式骗取、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和擅自变更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市场经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享受市级政策资金扶持。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和主攻方向,对于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发挥扶贫资金支撑保障、激励作用,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制定本方案。

2、县财政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

(一)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原则。

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充分发挥村集体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产业为本,强化风控的原则。

坚持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户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合理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产业增效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的有机统一。

(三)因户施策,精准到户的原则。

所有产业扶贫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化、具体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利益联结、鼓励支持的原则。

鼓励产业扶贫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成为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员和帮扶企业产品宣传员,从种植、养殖方面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

(一)帮扶主体确定。

由20xx年遴选确定的xx有限公司、xxx公司、xx开发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继续作为我县2020年产业扶贫帮扶主体,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四家农业企业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帮扶主体。

(二)产业帮扶类型。

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委会和贫困户的意见基础上,从四家帮扶主体中选择一家,由乡镇、村街、贫困户和企业四方共同签订产业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需求,开展具体帮扶工作。种植业发展帮扶,重点发展大田、蔬菜、林果等优势产业,以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为主。养殖业发展帮扶,采取大型养殖场集中养殖方式,并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疾病防疫服务。资产收益帮扶,贫困户与帮扶主体、所在乡镇、村委会共同签订《扶贫资金收益协议书》,以扶贫资本金投入帮扶主体,协议明确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

对我县1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66户,万元标准;无劳动能力72户,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共需资金635.88万元;2020年种植业发展帮扶贫困户45户,所需资金总额7.4602万元;生猪集中养殖续资项目帮扶贫困户xx户,所需资金总额3.6万元;三项合计共需资金646.940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列支。(资产收益类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待扶贫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一)科学整合资金。

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注重完善扶贫规划,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涉农资金精准用于扶贫脱贫。

(二)强化绩效管理。

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切实做到资金投向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扶贫、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管。

乡村两级对扶贫资金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程公开公示。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社区资金使用方案范文

献爱心公益捐助活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的实施,广泛发动本辖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以及城镇居民积极参与捐助活动.此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绒裤、棉衣裤等御寒物品(内衣、传染病人衣物、脏烂衣物及各种有害物资不在捐赠之列).捐款标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不低于10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低于50元,其他人员每人不低于20元.所有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灾区、特别困难家庭和个人就医、助学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编写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捐赠活动的意义,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捐赠工作,广泛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二)捐赠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本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厂矿企业、个体私营工商户及广大居民在规定地点踊跃捐赠.同时,要对接收款物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捐赠单位及个人出具收据,做好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对于增强人们的慈善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捐助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调动驻偃各大中型企业及个体私营工商户积极捐款捐物.

(三)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此次活动时间紧、涉及单位多,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捐赠活动.市新闻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捐赠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认真清点、统一登记,及时做好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市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捐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贯彻落实企业污染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第一条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第四条 使用范围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申请条件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第六条 补助标准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盛本级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 申报程序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 资金拨付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 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 使用管理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娶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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