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调研报告(通用12篇)

时间:2023-11-28 07:21:49 作者:碧墨

调研报告是对某个特定问题或课题进行系统调查和研究后所得出的书面材料。在读取调研报告范文时,要注意批判性思维,学习其中的优点并避免其中的不足之处。

普法调研报告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

1、责任主体错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规工作来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门参与。在我市绝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实际上搞成了部门主抓,政府参与。

2、位置摆不正。

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村(社区)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眼里,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乡镇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虽然全市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绝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由于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

乡镇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对阶段性普法宣传考核验收,事前已将统一化的验收内容和有关要求印发下去先由各部门自查,然后抽调人员再进行抽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档案、看笔记等,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这种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式的普法宣传,村组、农民都不当一回事,消极应付,走走过场。

1、领导认识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严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严重缺位,认识不到位是对法制建设在推动中国社会进程,社会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正确的认识和估价,没有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严重缺位是部分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宣传普及方面没有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带头作用,从某种角度可以说“重人治,轻法治”这种传统封建意识,影响到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2、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由于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现实中生活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负面现象,使得不少的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质疑,挫伤了他们学法、用法和守法的积极性。

3、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乡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4、普法经费保障不力。

尽管省、市每年普法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落实在基层乡镇很难,很多乡镇没有把它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如打印费,甚至有的是开“空头支票”。还有不少乡镇的普法经费靠领导临时审批解决一点,甚至有的乡镇纯粹没有,这就导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没有经费保障而难以开展。

1、高度重视。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普法宣传工作具有历史性、长期性、艰巨性,更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运动,搞突击,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领导干部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纳于议事日程,进一步确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观念,把普法工作特别是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当作科学执政“硬件”来抓,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分级负责长效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营造全民学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

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学法兴趣。

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径,丰富新载体,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运用绘制法制宣传画、印发法规小册子、普法故事会、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现身说法、现代传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善于发挥法制文艺活动的作用,组建基层普法文艺队伍进行巡回演出,使职工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完善乡镇普法保障与考核机制。

完善机制,用制度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区“xx”普法规划确定的人均普法经费标准,把基层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按照依法治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xx”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制定具体计划、目标、步骤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机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标准,于每年底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次,对普法工作不合格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推动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发展。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乡镇普法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普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的热情,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六五普法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通知》(肃依法治区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对照《肃州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评分表(单位部门)》,对我单位“六五”普法进行了自查自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保障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经xxx机关会议研究,成立了xxx机关“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xxx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具体负责“六五”普法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秘书担任普法联络员。政协机关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委办主任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始终坚持同机关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资料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保存。

二、工作内容方面

(一)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利用每周一次的机关集中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了《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法律法规,在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紧盯当前形势,适时邀请省市党校专家教授对全体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机关干部结合学习内容,每季度撰写心得体会一篇。充分利用宣传栏、重大纪念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途径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 “政协委员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二)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政协机关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一次,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公务员相关法律知识讲座,通过集中讨论学、摘抄笔记自学等方式丰富了普法教育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机关法律知识培训参学率,法律法规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了95%以上。普法教育期间机关干部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依法办事,没有发生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有法不依等违法违纪现象。

三、工作成效

通过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机关委办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六五”普法期间我们把转变作风、优质服务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二)争先意识明显加强。把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倡导争先意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

xxx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近年来,xx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将履职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今年来,公司切实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工作纳入了公司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首先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普法工作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总结分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公司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特别对《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的知识重点宣讲,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三、开展普法培训及考试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的依法履职水平,普遍增强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公司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六五”普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培训内容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及《“六五”普法法规选编》为基本教材,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劳动合同法》等以及“六五”普法教材的部分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工作水平。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测试。

“六五”普法期间,我公司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针对以上情况,公司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合同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

三是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普法规划。对照之前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确保“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局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局及时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制定普法计划等日常工作,责任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1年以来,局党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

为了搞好普法教育,聘请了法律顾问,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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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12.4”法制宣传日,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在在人口集中地区发放“”工作报告、《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

四、坚持公正执法,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局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有法可依。坚持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分析。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作,需要长抓不懈,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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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调研报告

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不仅肩负着具体的普法宣传任务及事务,同时还承担了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具体工作职能就是十几项。如今“四五”普法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即将进入“五五”普法,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谈几点体会。

法制宣传教育从“一五”到“四五”已经开展二十年了,而且每个普法阶段都采用“启动、实施、验收”这种单一的形式进行,已经落入俗套。同时,普法教材内容单一枯燥,且采取摊派购买,并将其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将普法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演变成了普法教材是否征订落实,导致普法教育问题成为普法教材问题,另外现行的灌输式的教育形式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因此让大部分法制宣传干部产生了厌战情绪,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滑坡,认为没有必要再搞普法了。

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本身只是临时机构,通常与其他许多科室合署办公,其地位不高显而易见。因而在人员配备上,也不到位,特别是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如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而办公室主任为司法局局长,具体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只有1-2人,专职副主任配备率达不到80%,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通常只有一人,有的身兼数职,诸如司法所负责人、信访办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更不用说各单位、各企业、各村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专职是有其名无其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挂靠在其他工作上。同时,在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上,虽说预算打得好,但可开支得却很少,或者成为各项经费的兼容器,真正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未达到普法规划的要求。这两种情况导致许多工作就只能走形式,计划得好,落实得少,应付检查得多,做出实效得少,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停留在表面,难于深入开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作为法制宣传干部不仅要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基础,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知识,否则难以胜任新形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具体实践中,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组织不同普法对象学习,培训的`多,但从上而下,统一组织法制宣传干部培训、学习的少,大多数情况只能是靠法制宣传干部自学,无法从系统性、全局性去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很难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就拿简单的档案整理而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至上而下,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否则五花八门,达不到考核要求。

普法调研报告

今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的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有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经永新县司法局会议决定,司法局成立了“六五”普法调查组,调查组在法宣办主任肖晓春同志的带领下,于3月下旬至6月中旬,深入到部分机关、镇街、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永新县司法局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县级各部门、基层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实现了永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步快、开局好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县政府组织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的实施方案。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永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层层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绩。

(二)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力抓好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其次,县政府大力组织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宣传教育。三是坚持了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公务员法律理论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有力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破解学校、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子。在增强群众参与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送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图书角、光碟等法制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律宣讲团利用节假日、深入学校、乡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拓宽了普法渠道,深受群众欢迎。

(三)以“3.15”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深化普法效果。

一是县政府组织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以每年的`“3.15”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二是以新颁布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今年,我县把学习“五法一决议”(刑法、人民调解法、社会保险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邮政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的决议)和《江西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办法》作为普法重点,县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收到了良好普法效果。三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宣讲团,在全县各机关、学校、企业集中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相关法律巡回讲座,巡回讲座深受基层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好评。

(四)坚持学用相结合,突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县规划;各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其职能特点和资源优势,将法制宣传与审判、检察、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紧密结合,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永新开展了一系列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镇街与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制社区”创建活动,公民的学法、守法、护法意识普遍增强。

(一)个别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同其他主要工作同抓共管,片面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普法工作只流于形式。

(二)普法工作创新不够,普法中的薄弱环节没得到根本解决。从“一五”普法至“五五”普法,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泛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学校、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乡村和城乡流动人口等普法教育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观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协调,整体推进仍不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重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县里热,乡村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二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对称,普法工作普遍存在司法行政部门好于镇街、乡村、社区和企业。

三是“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区”。

(四)普法经费投入不足。“五五”普法工作在“三五”、“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六进”活动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任务,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县目前普法经费已远远不能满足普法工作需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对于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和督促部门和镇街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奖惩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整合普法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形成各负其责、各尽所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攻克难点,继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针对调研中发现普法中存在“死角”、“盲点”问题。一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切实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素质教育中去,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课时、教材、经费“四到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多管齐下。消除学校中的普法教育“死角”。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普法“盲点”。要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盖面,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消除普法的“死角”和“盲点”。

(三)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坚持学用相结合县政府要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普法骨干学法用法的教育和实践工作。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政府要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要把依法治理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普法能力。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一是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县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制宣传平台,整合法制宣传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周密部署,力求每年在全县开展2次以上规模大、范围广、有影响、效果好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社会效果。二是新闻单位和报刊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加大对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宣传报道力度,要专门开辟法制栏目,建立和完善法制网站,达到剖析一小案、教育一大片的普法效果。三是县政府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普法宣传资料,从中选出普法经典案例和普法先进人物;对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及时宣传报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表彰和奖励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发展。同时,县普法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合理制定“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从财力上能得到保障。

普法调研报告

为摸清城市街道司法所基本建设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城市街道司法所建设的措施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xx区司法局召开全体基层司法所会议,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按照《xx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粤司办〔20xx〕19号)内容,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现就xx街司法所人员编制及经费情况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xx街司法所是xx区司法局派驻xx街道从事司法行政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权和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现在编人员2名,其中所长1名,办事员1名。xx街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认真指导所属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区社会治安稳定,20xx13年司法所、基层调委会共调解纠纷125宗,调结125宗,调解率100%;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法制宣传职能作用,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认真做好刑释改教工作,使刑释改教人员自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遵纪守法,减少重新犯罪,减少对社会的危害,累计接收刑释改教人员28名;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员,加强管理,使他们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累计接收社矫人员40名,其中,现已解除26名,在管14名;指导法律服务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协助街道做好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确保区域的社会稳定,以及街道的各项中心工作。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司法所职能强化和人员不足问题的矛盾。基层司法所担负着组织和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以上职能都与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息息相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就xx街司法所而言,我所目前仅有司法所所长1名和办事员1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此现象也出现在我区各个街道(镇)司法所中,这个现实问题成为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瓶颈,这与当前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极不相符。这一突出问题如无法从体制上有效加以解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明显不利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开展业务工作和兼顾其它工作的突出矛盾。街道司法所人员需参与街道的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包村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必然容易造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时间受到挤压,牵制了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精力,这个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司法所财政不独立,本身没有银行结算账户,专项经费无法直接到达。现xx司法所日常工作费用只能依靠综治中心向街道报销,而其它工作经费更无从落实,致使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刑释人员改教安置工作无法全面开展。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争取编制充实司法所,可以确保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在暂时无法迅速落实编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职能。使司法所主要工作重心集中在司法行政本职工作上,确保人员在编在岗,专心致力于业务工作的开展,专心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区、街道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司法所开设独立银行结算账户,上级划拨的办公经费及专项费用不得擅自截留,一律按标准和要求拔到各司法所,确保司法所工作能够正常运转和开展。

xx街司法??

普法调研报告

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州农牧区执法普法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执法普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普法对象流动性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电移民项目的实施,部分村组人口分散,流动性大,对这一类人群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二是普法形式传统单一。目前,一些普法工作主要采取传统的形式进行宣传,一些地区还依靠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利用现代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较少,法制宣传效果不好。

三是普法主体责任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对普法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地认为普法是县法建办的工作,主动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不高,“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不明确。

一是行政执法与行政效率的矛盾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国家、省、州重点项目推动时间短,而走完执法程序的时间长,客观上造成了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两难的境地。特别是在行政强制案件上,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只注重实体,不注重程序,造成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居高不下。

二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为严重。在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层叠交织,现行的普法教育工作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了重点对象抓而不紧、法制宣传宣而不实,导致了部分民众法治意识不强,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使一些本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问题涌向信访部门。

三是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不好。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人员流动性大,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依法办事能力不强,致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一是阻工阻路现象较为突出。在重点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导致了部分村组群众非法进行阻工阻路,漫天要价,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二是抬尸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在一些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中,一些群众不主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事故,而是将尸体抬到县政府非法上访,以死者相要挟,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是“一房多卖”情况较多。因房地产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开发商“一房多卖”,造成了大量民事纠纷得不到解决,群众上访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四是砂石乱开乱采较为突出。因管辖权问题,部分村民在大中型水电库区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无序开采的现状较为严重,因利起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五是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不规范。目前,部分乡镇村民因迁居将土地随房进行出卖,后因重点项目征用土地,部分村民以土地权属属于自己而反悔,从而发生矛盾,到处上访要求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执法普法针对性。重点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特别是对征地补偿、房屋拆迁、采砂采矿、劳务合同、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买房卖房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明确宣传主体,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宣传责任,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宣传。

二是强化普法文化载体建设。充分挖掘村(居)的民间文化资源,鼓励现有的十余支社团组织队伍创作法制歌曲、编写法律顺口溜、制作法律彩铃、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文艺节目,通过文艺宣传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

三是强化手机报媒体宣传。通过短信的形式将普法宣传的内容发送到用户手机上,使用户第一时间阅读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手机载体具有即时性、方便性、互动性等优点,可以利用手机载体,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掌上法律知识的宣传,实现信息的瞬间传递。

四是强化领导学法引领作用。坚持把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等学法制度,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xx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xxx中央、xxx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年,而城市为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六五普法心得体会,六五普法心得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六五普法心得体会,六五普法学习体会

2015年社区的“六五”普法工作在农场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辖区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成效,为我社区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社区2015年的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1、一年来,社区党工委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开展,把“六五”普法工作列为我社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2、强化组织领导,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党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社区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地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逐步实施,注重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确保了“六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

二、根据“六五”普法要求我社区制订了“六五”普法的相关制度、社区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等系列制度,为学法普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六五普法学法心得(精选5篇)。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六五”普法重在宣传普及,一年来社区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目标,发挥“六五”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2015年,社区通过多种形式,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了学习计划生育、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条例,取得了良好效果。

2、“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社区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抓好干部学法。社区干部既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时还肩负着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组织社区的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训促学,收到较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和存在的不足。

1、依法行政得到加强。提高全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逐步实现由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的转变,不断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通过学习提高了社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自觉性,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2、社区领导班子在普法工作中坚持把学法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推进服务建设,为居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广大居民学法守法,参政议政意识提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风气好转。

3、部分居民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主动普法的意识还不强,主动学法的不多,虽然依法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更多的是凭感情靠人际关心来处理。

4、人民群众的面对面宣传难度大,很难确保居民普及率达到100%,普法的力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会议精神关于引导公民自觉守法作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为指导,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部署,以人为本,认真总结这一年来的经验,不断探索新思路,更好地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治理工作全面进入中期督导之年,为了有力推进“六五”普。

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

查情况报告如下:

“六五”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按照“六五”普法。

规划,组织县级各部门、基层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紧。

紧围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

起步快、开局好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扎。

实推进。

制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各乡(镇)。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

得了实质性的成绩。

(二)以“法律八进”为抓手,着力抓好对普法对。

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一是各部门、各单。

位都积。

极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其次,我局大力组织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的宣传教育。三是坚持了年度公务员法律理论知识考试制。

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有力地带动了全民学法。

的积极性。

2、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为破解学校、乡。

村、社区、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局积极探索普法。

工作新路子,在增强群众参与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

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送法制文艺演。

由、”普法三字经”等法制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律宣讲团。

利用节假日、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

务活动和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农。

民工合法权益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咨询。

活动,拓宽了普法渠道,深受群众欢迎。

(三)坚持学用相结合,突生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县。

规划,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二。

是我局将法制宣传与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等紧密结合,围绕建设平安、和谐。

**开展了一。

“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法治。

效果和社会效果。

护社。

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工作开展怠慢,普法工作只流于形式。

(二)普法工作创新不够,普法中的薄弱环节没得。

到根本解决。从“一五”普法至“五五”普法,普法宣传教。

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

定动作,缺乏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

学校、企业、乡村和城乡流动人口等普法教育薄弱环节仍未。

得到根本扭转。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协调,整体推进仍不乐观。

村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二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对。

称,普法工作普遍存在司法行政部门好于镇街、乡村、社区。

和企业。三是“法律八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农村外由务。

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

区”

三、对普法工作提由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对于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

织领导,教育和督促部门和镇街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

职责,切实把法3/5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各。

普法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形成各负其。

责、各尽所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攻克难点,继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针对调研中发现普法中存在“死角”、“盲点”问。

题。一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

基础理论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切实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素质。

齐下。消除学校中的普法教育“死角”。二是进一步加强对。

外由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普法“盲。

点”。要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

盖面,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消除普法的“死角”和“盲。

点”。

(三)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坚持学用相结合。

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

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依法治理。

工作。要把依法治理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行。

政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干部队伍的自身。

素质和普法能力。

【六五普法手抄报】六五普法手抄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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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把法律意识等同于维权意识,重权利意识、轻义务意识。

如同人权天赋一样,人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是与生俱来,是先天赋予给人的本性和本能。法律意识包括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但两者在其中的地位并非对等。法律功能是对侵权行为的否定,法律的强制性是对侵权行为的终极性否定,法律是对人的部分权利和自由的约束和否定。法律在赋权的同时,更多的是设定了义务和责任。由此观之,法律意识的本质和核心不是在于如何维权,而首先在于不侵权、不违法;法律意识首先是义务意识,而不是权利意识,更不等于维权意识。如果说,要增强权利意识,更多的是要增强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维护的意识。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固然要强化利益诱致,但对于每个公民而言,必须强化义务意识。因为权利不能脱离义务而存在。法定权利的实现和满足是公民法律意识的生成基础,但义务的自觉履行又是法律意识的本质体现。真正的公民应该等于权利加义务。但以往普法往往强调权利多于义务,而且人又天生地偏爱权利,蔑视义务。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防止重权利意识、轻义务意识的行为倾向,实现重权利意识向重义务意识的转变,把培养和强化公众的义务意识作为“五五”普法中的重中之重。

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我区“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xx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20xx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

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六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办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六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20xx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xx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六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办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六五”普法进程。

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办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总结2010年创建经验,为2011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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