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管理制度(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1 20:08:16 作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遵守,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掌握规章制度的要点和原则,对于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具有重要的帮助。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中国*******公司提出的电力建设工作的安全目标,确保*******热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程的施工分包工程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4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2相关子系统。

3.2.2监理管理;。

3.2.3档案管理;。

3.2.4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5评估及改进管理。

3专业术语定义(略)。

4职责。

4.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4.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执行标准。

5.1工程所有分包工程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

5.1.2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5.1.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5.1.4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5.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5.2中标了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安全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安全部审查同意。

5.3安全资质审查必须由监理单位、安监部严格审查。凡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安监部有否决录用的权力。

5.4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

5.5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6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工程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鉴定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5.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专职安全员就佩戴明显标志上岗,“胸卡证”与安全员的标志严禁转借他人。

5.8分包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要组织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设施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施工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部汇报安全工作。

5.9发包单位的安监部有责任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

5.10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分包单位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单位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5.11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发包单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5.12经资质审查,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

6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计划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2)专业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级、施工业绩等应符合项目部要求;。

(6)项目部应根据分包专业的图纸、合同和相关的规范要求履行其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对于建设单位制定分包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授权项目进行管理的,其管理方式应等同于项目部对自行发包单位的管理。

2、质量目标策划及目标控制。

(3)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专业分包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须经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还要报监理单位批准,对分包方案中有关质量标准、设计不同专业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等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4、施工过程控制。

(4)在对分包单位进行监控的同时,项目部应做好服务,协调好各个分包之间的关系,搞好各个专业之间的配合,确保总体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5、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控制及移交。

(3)分包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并办理移交手续。

6、分包项目质量验收控制及工程移交。

(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及各种手续签字完成后,分包单位方可退场。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1、应当依法依规对主管的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2、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需要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7、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按照合同约定,由医院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施工材料及设备需符合图纸和清单要求,保证质量。

11、指定专人作为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相关技术标准等监督施工质量,如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验收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如发现重大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应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2)严格监督施工方履行合同,正确记录施工工期,1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每日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在工程结束时连同施工资料一起归档备查。

(3)施工进场材料须经院方3名(或以上)工程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并按要求填写《中山一院工程材料验收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重大或重点工程以及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材料,还须经各相关科室共同验收后方可进场。

(4)隐蔽项目要及时验收,并填写《中山一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和其他现场签证须经3名(或以上)工程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或见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工程竣工后,由工程主管职能科室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各技术对口管理科室,保修期满后办理管理移交手续。

12、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验收包括分段验收、工种验收和隐蔽验收等,需办好相关手续做好相关记录。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3、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阳光工程办公室向全县各类培训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对提交申请报告、符合纳入培训基地条件的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省、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各项目培训单位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合同,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必须规范档案管理并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进度月报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转移台账,便于阳光工程办公室能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进度,了解转移培训情况和监督管理。

各培训单位在培训启动和每期办班时,必须向县阳光办报告,由县阳光办同志到班上对照招生档案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及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将代金券直接发放到农民学员手中,并介绍代金券的使用方法。

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资金要确保直接让农民受益,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依照上级规定另行制定。

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在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阳光工程项目的管理事务。对各培训基地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限期纠正。项目结束后,对各培训基地的组织验收,项目资料整理归档,迎接省、市级项目验收。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将严肃查处。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1.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审查劳务分承包队伍的资质时,须严格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严禁招用未经安全施工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1.2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2.1有关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法人授权委托书;。

1.2.3施工简历和近三年来安全施工经验和记录;。

1.2.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1.2.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

2.1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签定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2.1.2双方权利和义务;。

2.1.3施工任务和工期;。

2.1.4质量标准与检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2.1.5合同价款与支付;。

2.1.6设备材料及施工机具供应;。

2.1.7违约责任与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2.2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其安全施工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2.3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劳务分承包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保存完整记录或资料。

2.4劳务分承包队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办法,项目部应预留人工费的10%作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和设备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按《安全处罚条例》给予经济处罚。未发生安全事故退还保证金。

2.5.2检查工程项目部下达的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5.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2.5.6按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检查、验收所承担的施工项目;。

2.6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

2.6.1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在每个工程项目竣工后,会同工程技术部对该工程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一次考评。

2.6.2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结果,可作为评先表彰的依据。劳务分包队伍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参加评先表彰。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分项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除外)。

规范目的:降低成本;明确程序和责任;加强限价工作计划性;加强限价资料管理。

规范内容:。

第一条:限价的含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设备或单项工程的结算价格,并由施工单位认可执行的一种成本控制措施。

结算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即予明确:。

2、安装类:电线、电缆、桥架、母线、母线槽、给排水管及管件、电线管及管件、各类阀门、风机、水泵、开关及插座、地漏、铸铁雨水排水蓖、铸铁井盖、水表、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钢水箱、门铃、刚性套管、各类风口、通风管材、空调系统保温材料、线槽。

限价依据。

第三条:限价的依据来自四个方面:。

1.招投标:其结果是限价的主要依据,具体参照招投标有关规范执行。

2.公司价格信息库。

3.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

4.询价。

第四条:选择采用四种限价方式的规定:。

1.在条件允许且没有重复劳动的情况下应尽量采取招投标方式;。

4.总价低于1万元的零星材料或属于独家生产经营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紧,则可采取询价方式(仅适用于主体总包单位)。

限价计划及组织。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后10天内组织编制《**。

项目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及限价计划》(见附件1),并报成本管理部备案。其中属材料选样定板的时间安排计划由万创负责完成,具体参照《材料设备选样定板规范》执行。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限价的责任部门,应按计划及时组织进行,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在招投标方式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推荐2~3个单位参加投标。为保证价格合理,项目经理部应同时向至少2家其他供货商或工程单位发标,且发标书应有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签字认可。

第八条:询价方式下,经办人员需及时填制《材料询价情况比较表》(附件2),做好记录,并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九条:价格一经确定,经办人员应及时填制《价格审定表》(见附件3),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确认。

档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条:双方确认后的《价格审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价格审定表》是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由预算专业人员进行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认可的限价结果,应及时归入公司价格信息库。其中属于《价格审定表》中反映的内容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录入,::自收到《价格审定表》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相关信息,如限价方式、招投标资料编号、历史项目名称或信息价的期号等需要备注说明的信息,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录入,自送出《价格审定表》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三条:应尽量避免乙供材料设备的采购、乙方分包工程采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单位拒绝接受限价或者为保证质量和工期而不得不采取三方合同方式,则公司仅是受施工单位委托付款给供货商,其他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发票仍由施工单位开具。

附图2:限价工作流程图。

附表6: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及限价材料计划。

附表7:限价材料询价情况比较表。

附表8:价格审定表。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规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资质审查内容及现场管理。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厂通行证。

4.1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款的5%或每50万元预留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因图纸等原因开工前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时,必须草签一份协议,明确协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严禁无合同或协议就开工。

4.1.6下列项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单独承建:火电工程的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水塔,烟囱,升压站等。

4.2分承包方的进场。

4.2.1对分承包方人员的教育培训。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一份;。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l所属专业工地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l分承包方组织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2.2分承包方人员的入场。

l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建立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同时出具相关证明,由分公司政工部签发入场证,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l分承包方须提供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明供分公司安全保卫科,未成年工及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l分承包的工程项目需登高作业的,分承包单位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体检。体检结果报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存档。体检不符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l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30人以上的分承包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分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参加本公司专业工地组织召开的调度会。

l分承包方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站班会,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下一周安全工作重点。每周组织一次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自检和自改工作,配合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分公司或专业工地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无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班组建制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

l分承包方现场人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工地,以便及时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l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安全监察人员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现场工作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及时给予纠正并予以一定的处罚。

l分包工程严禁转包或再次分包,违者由分公司解除合同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具体由分公司商定)。

l分承包方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专业工地及分承包方负责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处理。

l对分承包方发生事故后的处罚:。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扣10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清退出场,三年内不得重新录用。

发生重伤事故扣5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一周进行停工整顿: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补充完善本单位安全施工制度、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完善职工个人防护等。

发生轻伤事故扣20%-3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三天组织现场职工安全再教育、检查及整改等。

发生机械、火灾、交通事故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sdjy.350.327-20xx安全生产奖惩规定》、《sdjy.350.337-20xx道路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4.2.4对分承包方的复查和评审。

l分公司市场经营科每年组织对现场的各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复查:审查其资质、安全生产资格的有效性。审查分承包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

l对工程已竣工的分承包方按质保体系要求及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分承包方,供今后工程招标选择。

5.相关记录。

5.1分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表。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包单位应对各分包队伍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分包队伍应具备分包单位相应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总分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责任、权利和义务。

4.分包队伍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新进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队伍应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达标活动。

6.分包队伍发生工伤事故,总分包单位都必须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7.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分包队伍的管理台帐,并督促分包队伍搞好台帐管理。

8.建设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队伍,其安全生产管理由建设方负责或。

委托总包单位实行管理,但必须在有关合同、协议中明确。

分包管理制度

b、根据分包工程的需要,选择合格分包方。

2、对分包合同的要求。

a、应包括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协议书;。

b、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c、有安全考核奖惩细则。

3、签约后实施分包合同履约控制。

a、项目负责人向分包方进行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的`书面技术交底;。

b、安排专人对分包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做好记录和资料积累;。

d、分包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f、分包方应及时想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

g、项目部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产;。

h、项目部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限期退场或者终止分包合同。

分包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10)加强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饮用水、食物中毒等。

(11)分包单位应加强治安法律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12)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网,操作者应系好安全带。

(13)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应由专业电工管理用电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

(1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设有标识牌,场区道路平坦、通畅、无积水,并设置警示牌。

(15)营地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设置垃圾桶,定时清理。

(16)营地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不得私搭乱接。员工必须执行项目营地管理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保证安全。

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4)安全协议书;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第三条工程分包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

第四条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第五条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按规定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督促或协助分包单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发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第十条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十一条发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

第十二条发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监督管理或严重违章、管理混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计发生二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第十三条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

第三章其它。

第十四条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一)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四)其它。

第十五条各单位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员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二)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分包管理制度

1对专业分包实施有效的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目的.是通过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综合管理和监控,以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总承包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本,施工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规定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自终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3总承包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要求,详细编制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4总承包方应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为依据,合理编制专业分包工程分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安装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5总承包方对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应逐条分解融入到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完全处于总承包受控状态之中,以利于总包合同的如期实现。

6各专业分包方应与总承包签约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7总包方每周定期与专业分包单位召开1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8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专业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召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明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做到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和延期。

9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总包方以书面'工程业务联系单'形式,及时分发给各专业分包方执行。各专业分包方也应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向总承包反映,应由总承包解决的事,总承包方要及时处理。

10总包方应做好各专业分包方收取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1总包方应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各专业分包方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应做到关系紧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分包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2)劳务分单位施工前须根据本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作业人数,严格按照项目部计划的施工进度安排,不得无故延误,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作业人员及数量。

3)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单位质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质历。

4)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

5)施工前,首先由项目技术有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到每位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6)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室报验要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字认可后可进行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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