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保的管理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3 17:07:07 作者:纸韵

规章制度是一种为了组织和管理有效运行而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它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一种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无处不在,无论是学校、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都离不开规章制度的存在和执行。它不仅是一种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权益的保护和公平公正的体现。这些规章制度范文是针对不同的组织和行业制定的,能够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和要求。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一、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医师需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出车前准备,包括检查药品、氧气、急救器械等。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及时报告科长。

三、值班医师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佩带工作牌,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四、值班医师在接到出车指令后1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需携带急救箱、氧气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现场,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后,协助并指导救助员、驾驶员将病人安全搬运上车,必要时通知所送达医院急诊室做好接诊准备。

五、转送途中医师必须坐在后车厢,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并坚持“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和医院能级”的'原则进行分流病人,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医师必须护送病人到急诊室并向接诊医生交待病情及现场抢救情况,同时协助驾驶员开具发票,向病人或家属收取费用。

七、对病人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八、加强查对制度,不管在现场或在途中救治,医师所实施的各种治疗措施,返回后要及时记入院外急救病历上,并认真填写急救病历。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带回中心处理。

九、严禁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遵守职业道德,严禁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收取红包。

十、保管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当班用完,及时补充,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急救设备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一、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必须经科长同意,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方可离开。

十二、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科长协助处理。

十三、值班医师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值班记录。

十四、值班医师对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站长。

十五、值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玩游戏、白班不得看电视。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3、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一、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医师需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出车前准备,包括检查药品、氧气、急救器械等。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及时报告科长。

三、值班医师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佩带工作牌,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四、值班医师在接到出车指令后1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需携带急救箱、氧气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现场,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后,协助并指导救助员、驾驶员将病人安全搬运上车,必要时通知所送达医院急诊室做好接诊准备。

五、转送途中医师必须坐在后车厢,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并坚持“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和医院能级”的原则进行分流病人,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医师必须护送病人到急诊室并向接诊医生交待病情及现场抢救情况,同时协助驾驶员开具发票,向病人或家属收取费用。

七、对病人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八、加强查对制度,不管在现场或在途中救治,医师所实施的各种治疗措施,返回后要及时记入院外急救病历上,并认真填写急救病历。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带回中心处理。

九、严禁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遵守职业道德,严禁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收取红包。

十、保管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当班用完,及时补充,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急救设备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一、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必须经科长同意,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方可离开。

十二、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科长协助处理。

十三、值班医师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值班记录。

十四、值班医师对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站长。

十五、值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玩游戏、白班不得看电视。

一、医嘱查对制度,处理医嘱应做到认真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或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

1.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计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备药有无裂痕,有无过期,批号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4.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机构医保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正文开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1、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1、严格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1、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4、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5、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7、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8、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3、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购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4、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7、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8、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9、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处理医嘱应做到认真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或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

1.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计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备药有无裂痕,有无过期,批号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4.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1、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

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8、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12、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

13、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

14、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6、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下而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方法。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院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地方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和内部统计报表组成。

第二条 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的。

2.专业统计:包括医务、护理、药剂、院感、医保、财务等统计。

3.基层统计,包括各科室的统计报表和各单位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第四条 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关报告本部门,在业务、经济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医院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医院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制,并呈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个别上级专业部门直接布置的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绩效办一份备案,保证医院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医院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医院领导所需要的系统性资料,以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院长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医院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5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虚假、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和修正。

6.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第五条 统计资料管理

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限制,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按医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医院统计资料使用分级管理办法,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原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和资料原稿的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统计资料。基层部门保管统计的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统计部门人员集中保管。

3.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在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医院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由提供资料人员,统计人员进行核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统计人员职责

1.医院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医院统计信息网,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3)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4)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的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5)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各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

(2)及时准确的向医院统计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3)深入基层部门检查原始统计和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本专业登记统计工作。

(4)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医院统计人员提供专业分析资料。

3.基层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1)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2)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开好部门分析会提供高质量数据。

(3)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情况,帮助指导有关人员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台账登记工作。

医疗机构闭环管理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xx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为了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常泊洛村卫生室特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校验。现将我室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常泊洛村卫生室位于四营乡常泊洛村所在地,我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庭院宽敞,卫生干净。

二、医生马-翠,20__年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多年实习和行医,理论联系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深受患者和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三、在市、县、镇、乡卫生部门引导支持下,我室不断完善硬件,规范软件管理,合理处方配方,合理收费,热情服务。积极参加初保,宣传预防保健、康复科普知识。

四、我室对新农合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创建“常泊洛甲级村卫生室”。决心为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证和健康水平而作出贡献,为国家、社会、人民分忧。

敬请上级对我室进行校验审核,提出意见,促进我室工作改进。

申请人:马-翠。

医保管理制度

1、熟悉职责范围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医院管理工作。

2、负责与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医保管理信息。

3、负责参保人员就医的审核及费用报销,做好相关财务数据工作。

4、配合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医疗临床科室执行医保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医疗临床科室按各医保管理要求对医保病人做好服务工作。

5、积极参加医保管理工作学习,及时掌握医保管理要求与信息。

6、负责医保管理办公室各项月报表工作。

1、公布医保就医程序,方便参保病员就医购药。

2、设立医保挂号、结算专用窗口。

3、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手续时,应认真核对人、证、卡相符,杜绝冒名就诊或冒名住院现象。

4、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

5、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无故拒收、推诿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病员。

6、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不得挂名、分解、冒名住院。

7、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在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规定的控制比例内。

1、严格执行医保诊疗项目,不得将医保范围外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2、使用医保目录外服务项目应征得参保病员或家属同意,并逐项签字。

1、严格执行医保用药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品种齐全,使用符合协议规定。

2、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应征得参保病员或家属同意,并逐项签字,住院病人甲、乙类药品的比例符合医疗服务协议的规定。

3、严格执行医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病人在住院期间外购治疗性药品和材料,如病人确实因病情需要外购治疗性药物或材料,必须经病人、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产生费用及时上报并计入住院总费用。

1、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不得擅立项目收费、分解医疗收费项目、提高医疗收费标准。

2、参保人员门诊挂号和医疗费用结算时,使用定点医院统一发票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补充医疗保险,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

4、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医保部门如实报送医疗机构月对账单。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提高本公司的信誉。

2、依据。

本制度依据《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和本公司有关制度制订。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各部门。

4、内容。

应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商品,认真检查“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并妥善保存盖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在购进医疗器械时要选择合法的供货单位,并收集供货单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购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的产品,收集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关的产品标准的`质量合格证明。

购进首营商品,需经质量部门审核合格后,经经理签字方可进货。

不得购进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不得购进无法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购进医疗器械应向供应厂商索取合法的票据,购进管理要有完整的购进档案,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记录购进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及经办人、质量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购进记录应真实、完整。做到票据、账卡、货物相符,记录按规定妥善保存。

效期商品进货,严格按照“勤进快销,供需平稳,经营有序”的原则,防止库存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每年对购进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医保管理制度

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绍市医保〔20xx〕28号)精神,20xx年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实行绍兴市统收统支下的总额预算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实行医保基金绍兴市统收统支下的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合理确定、科学分配总额预算指标,通过对总额预算的过程管理、精细管理,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确保参保人员获得优质医药服务,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坚持“以收定支、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医药卫生资源和医保基金。

(一)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范围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用支出、大病保险统账筹资支出。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分别确定总额预算指标。

(二)纳入我市总额预算管理的医疗费用是指我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下医疗费用: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门、急诊和药店购药医疗费用,下同);

2.住院医疗费用(含日间手术和预住院医疗费用,下同);

3.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

4.以上费用包含异地就医(含异地安置)的医疗费用。

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金结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一)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总额预算指标

绍兴市医保下达我市的20xx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86264.1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93856.95万元。

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医保政策变动、疾病爆发等其他需要调整的客观因素导致基金支出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市基金结算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申请合理调整预算总额。

(二)科学分配各类基金预算额度

1.按照职工医保预算指标4%、居民医保预算指标2.5%的比例提取预留金,用于支持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展,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支出,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等。其余基金分为以下几部分:

(1)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整体作为一个预决算单位;

(2)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保基金支出,分市内和市外两个预决算单位;

(3)医疗机构规定病种门诊医保基金支出;

(5)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贴基金支出。

其中规定病种门诊医保基金支出、市外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基金支出、定点零售药店其他基金支出部分、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贴基金支出确定预留指标,按项目付费;决算时,超出预算指标部分在预留金中支出,结余部分纳入预留金。

2.科学分配住院、门诊等预算额度。

(1)住院医保基金的预算额度分配,以全市所有住院医保基金支出为一个整体预算单位(含异地住院费用),按照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的相关要求,不再细分到各医共体及其他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基金的预算额度分配,以20xx年上半年各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基金统筹支出为基础,综合考虑历史支出权重、人次人头比、门诊均次费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因素,以协商谈判方式合理确定。医共体牵头医院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年度门诊医保基金预算金额以医共体整体为单位确定。

(3)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部分预算额度分配,参考20xx年、20xx年、20xx年上半年基金支出情况,以市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支出作为一个预算单位,不细分到各定点零售药店。

3.各医共体、其他定点医药机构要根据下达的门诊预算额度,建立动态管理预警制度,对于超过月度预算额度的情况,要及时分析原因,落实控费举措。

(三)健全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结余合理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

2.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基金决算时(包括以全市作为一个预算单位的住院费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费用),出现结余或超支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与按项目结算所需医保基金支出相比),由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留用或分担。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费用分别决算。

具体留用或分担比例按照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案执行。

3.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部分医保基金支出决算后留用或分担的总额,按各定点零售药店年度统筹基金支出比重留用或分担。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专题会议纪要〔20xx〕2号规定可凭药店购药发票报销的医保费用不纳入预决算。

4.纳入医保定点不足3个自然年度的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统筹基金支出从预留金中支付,不设定预算额。与上年相比,要求门诊次均费用增长率不超过5%、人次人头比增长率不超过2%,超过部分对应的统筹基金支出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尚无上年度完整数据的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次均费用和人次人头比基数参照同类医疗机构、参考20xx年上半年业务数据确定。本方案实施后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保基金支出从预留金中按实支付。

5.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职工医保预留金中提取300万元,用于奖励在住院业务中推广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年终结算时按各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医保总额所占权重分配。

6.定点医药机构因特殊原因,导致业务量急剧下降或上升的,由市基金结算领导小组确定该定点医药机构具体决算中的责任共担机制。

7.结算统计口径为当年医保年度,时间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在次年3月10日前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决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费用为减去日常审核、稽核等已扣除费用后的实际发生费用,决算完成后因医保违规违法发生的拒付款、扣款、罚金等不作为调整医保基金决算结果的依据。

(四)纳入定点服务协议

按照绍兴市医保局统一安排,将总额预算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调整完善协议内容,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动态预警管理,加强研判分析指导。加大总额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考核力度和结果应用。

(五)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卫健、医保等部门要针对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后可能出现的推诿拒收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量等行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用药、治疗、收费、提供购药服务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对执行医保政策不力、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额预算管理的实施事关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医保基金绍兴市级统筹工作的有效推进,市基金结算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工作专班、医保联席会议等组织优势,强化管理、压实责任,按照市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组织实施我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规则。

(二)落实工作责任。医疗保障局要牵头负责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深化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间的协商谈判机制。财政局要指导做好医保基金绩效管理以及其他资金的协调和保障工作。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医疗机构数字化总额预算管理能力建设,优化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完善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匹配的考核办法。

(三)营造良好氛围。医保、财政、卫健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宣传,积极向广大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宣讲改革政策。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对医保医师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交流改革成果,共同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案由:

_________________因对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行政机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保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医保管理制度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管理制度

一、卫生院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各村卫生服务站设立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底有工作总结。

二、要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三、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对于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应纳入管理,并及时给与指导和健康干预,督促其定期监测血压和血糖水平,积极落实慢性病三级预防措施。

四、对于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其接受规范治疗。

五、责任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针对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检查、每年至少4次的健康随访。对于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转诊。

六、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确保卫生服务的连续性。

七、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在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活动,在患者间相互交流心得体会,提高战胜疾病的勇气和信心。

八、定期针对目标人群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指导健康行为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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