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2-09 17:49:33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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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省“合用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各类场所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即日起至xx年xx月底,在全街道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摸清全街道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底数,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违法违规住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处置和整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改善辖区内消防安全状况,严防火灾伤人亡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对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简称“合用场所”)、各类企业(工商业户)消防安全隐患、空闲厂房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针对企业、“九小场所”、商业网点、临街商铺、机动车维修美容店、村(居)民自建房(“住改商”“住改仓”“出租屋”)、家庭式作坊等小型生产经营性场所,以及具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性质的汽配城物流仓储企业、五金建材市场、空闲厂房、闲置院落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xx〕xx号)《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xxx号)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xx)为依据,重点围绕清理违规住人、实施防火防烟分隔、打通疏散通道、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四大要素实施。

(一)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尤其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的合用场所、空闲院落、生产经营企业、民用燃气等。发动派出所及社区、网格力量,依托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平台,充分发挥安全网格化管理优势,各基层网格员按照网格划片负责的原则对网格内重点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如实登记单位场所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地址、所属网格、使用层数、违规住人数量等基础信息,摸排底数,全面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二)开展大整治行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按照“整治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的原则,紧紧围绕违规搭建使用夹层、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满足标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生产企业现场混乱、线路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对拒不整改的场所各部门、各村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依法关停或查封。隐患整改结束,达到安全条件,经现场验收方可复工。

(三)开展大培训行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各行业监管责任人、公安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场所管理人员、社会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合用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训,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夯实消防基础,加强物防技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鼓励引导“合用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采用自带逃生窗防盗网;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要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有效压减火灾亡人风险。各村要积极配置各类基础消防设施,确定至少一处应急水源。

(五)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治成效。各村、各部门要定期对各类消防隐患点开展“回头看”,严防各类隐患点出现反复。街道将对各村违规住人集中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时进行督导并纳入年底考核,依据督导结果进行通报和奖惩。

(一)各管理区(社区)、各村。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门力量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全面组织发动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各类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各网格员要紧紧抓住单位场所的法人或负责人,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加强正面引导,督促业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对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及时联系供电部门断电,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鹤伴社区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各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楼道(疏散通道)内乱停放电动车、堵塞应急通道、消防栓故障、灭火器超期欠压等问题。对于各类消防隐患逐一销号整改。

(二)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违章乱搭乱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

安监站负责督促辖区内各类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配合安全管理第三方专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工停产,对于整改的到位的企业经安全验收合格方能复工复产。

文化旅游办负责旅游景点、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排查治理。

派出所负责督促公安派出所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村建城管办要依法实施对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新建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强化对工商业户、特种设备的消防安全检查。

供电所要积极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各类场所的用电情况、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对于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场所进行断电处理。

(一)摸清底数,分类分批集中解决。xx月xx日前,必须彻底摸清辖区内底数、经营性质和消防安全状况(附件x);xx月底前全面完成“合用场所”(下店上住、前店后住、夹层住人)的违规住人清理工作,完成各类消防隐患销号。各部门、各村要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落实“四个明确”(明确整改标准、明确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期间的火灾防控死看死守措施以及提高灭火救援效率的工作建议),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统一标准,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各部门、各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边查边清边改”的方式,紧紧盯住高风险突出问题,找准主次难易,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设防等级。

一是必须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下店上住、前店后住的'“合用场所”的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楼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严禁将经营、加工或储存物品的夹层用于人员住宿;符合防火、防烟分隔和疏散逃生条件的夹层和区域,住宿人员最多不超过x人。用于经营或储存物品的夹层,严禁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且临时夹层的楼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或经过防火处理的钢板。

二是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畅通。生活、住宿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设置直接对外的逃生、救援出口,确有困难的应当设置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逃生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应按要求设置可内部开启的逃生出口。

三是必须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供电所对各类场所的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敷设不符合标准、电线老化、超负荷用电、使用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进行充电和在夹层内使用明火和大功率高温加热、取暖等电气设备等方面突出隐患问题。四是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各类场所每xx平方至少应配备x具x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合用场所”必须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等级,采取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紧盯重点,实行“七个一律”刚性措施。各村、各部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涉及供气单位的追究供气单位责任;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各管理区(社区)务必坚决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依法监管责任,在本行业、本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经营业户开展自查自纠。

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xx年度村务工作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进展较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实施约谈督办。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镇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进一步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质量,减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存量,强化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提升城镇公共区域环境品质,依据省政府督查室《转办通知》(甘政督转字〔20xx〕67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由县区政府主导、乡镇街道主抓、行业部门配合,按照“边查、边清、边改”的原则,重点开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制度制定、舆论引导宣传4方面的工作内容,短期内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和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实现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环境明显净化。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末端火灾防控能力,形成电动车充电停放、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管理、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不占用疏散通道、按规定停放电动车、时刻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物业服务企业自觉自律、街道社区有效监管、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管理机制,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

市政府成立张掖市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推进、抽查验收等工作,抽查验收工作另组成专班,人员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选派。

全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集中住宅小区(包括拆迁安置小区)、农村居民居住小区、建城区内公共建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城乡结合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连廊、安全出口,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电动车违规停放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解决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车辆秩序管理等问题。

(一)深入自查自改,落实隐患自除。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号召居民自查自改身边隐患,重点查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车乱停乱放;超负荷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规充装、储存、倾倒液化气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网格管理员”对居民住宅楼、公共建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公共区域进行逐栋排查,清理楼道内堆放的废旧家居、自行车等生活用品,打通疏散通道。要督促居民楼清理阳台内堆放的可燃物品,及时消除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居民用电安全大普查活动。规范敷设电气线路,及时维修、更换老化电气线路,定期进行电气检测;要严查随意改电、接电、超负荷用电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物业服务企业要拆除永久性隔离桩、收费亭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画定黄色警示线标识;加强对小区业主私家车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坚决制止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在已专门设置电动车充电及存放场所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的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的,要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立即改正。

(二)全面排查摸底,严惩违法行为。由县区政府主导,乡镇街道主抓,充分发动社区村组、公安派出所、应急所等基层网格管理力量,逐个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检查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排查底册和台账。公安派出所要履行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违法行为,各级住建部门、消防部门要严厉实施行政处罚。

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维修费用较大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充分利用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可以紧急启动维修基金的政策规定,按照程序启动维修基金尽快修复。各级政府要主动作为,公安、城管执法、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用足用好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刚性执法措施,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隐患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提请政府统筹解决、挂牌督办。

(三)强化源头把关,完善基础设施。所有住宅小区必须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已投入使用、未设置集中停放电动车和充电装置的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要立即规划集中停车区、新增充电桩。对拟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建筑,要将配建电动车库(棚)和具备自动断电功能的集中充电设施等内容纳入规划设计及工程验收环节。对消防设施、集中充电设施配置不到位的老旧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公共区域,乡镇街道要全面排查摸底,提请政府将其纳入政府改造工程,列出计划尽快补建到位。要强化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和灭火救援场地、登高场地管理,划定黄线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对确实存在停车难的老旧小区,可以通过绿地调整等措施增设停车场地,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打通救援通道。要鼓励、推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居民家庭增设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燃气泄露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增强本质安全性。

(四)创新工作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探索实用举措,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推动每个小区建立一个微型消防站。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由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居)委会帮助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建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综合采取增补车位、建设立体车库、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停放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所有住宅小区须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固化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出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户外视频、led电子显示栏、社区橱窗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鼓励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消防通道违法停车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支持,共同参与整治工作,在全市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居民住宅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一)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11月29日)。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公共建筑每栋楼单元门口张贴《通告》,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划定消防车通道。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弃管的、企事业和产权单位自管或产权界定不清楚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由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和产权单位分别负责开展以上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30日-20xx年5月31日)。乡镇街道成立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对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方面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责令改正。隐患整改完毕,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产权管理单位)要立即申报复验,由乡镇(街道)组织复查,复查合格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产权管理单位)确定责任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隐患反弹或新增。对拒绝改正或整改不彻底的,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报上一级政府综合整治。住建部门、消防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打通消防安全通道,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巩固验收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将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纳入县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市政府将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每年组织对各县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责。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落实相关责任,规范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城镇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精准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以革命斗争精神善于解决问题,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和实效性,毫不松懈地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凡本行政区域内或本行业、本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且影响重大或者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凡本行政区域内或本行业、本领域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控制易燃易爆物质 

2.2控制着火源 

2.3研究动火检修作业的相关安全措施 

2.4防火防爆安全装置的设置 

2.5强化消防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超过3天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四、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五、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

六、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焊、割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

七、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

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各社区(村):

xx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9日。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制定xx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排查“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确认xx街道的“三合一”场所的范围,摸排“三合一”场所的数量,下发《火灾隐患告知书》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张贴集安全常识、安全生产12忌、逃生自救于一体的宣传资料,努力实现xx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2、对乱拉乱接电线、安全通道上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三合一”场所,联合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网格体系。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消防安全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街道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调度监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协调解决各项事宜。

3、三级网格由社区(村)主任按本年度社区级三合一场所分片网格,落实分片包干人员,落实楼栋负责人,落实资料备案人员,制作分工负责表格,于4月15日前上报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办公室,存档管理。

社区根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方案,组织人员,按照全覆盖、全参与、零容忍、全过程、见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隐患,签订责任状、下发隐患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4、安监站。

三、

安监站成员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负责排查技术指导,及时到各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全体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各社区“三合一”整治行动,落实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并到三级网格“三合一”场所抽检。并负责所有资料的收集与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四、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

五、整治要求:。

2、实名登记,规范安全责任状填写:责任状一式两分,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并要求对责任状进行编号;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3、隐患告知书上墙: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选项统一,一式两份,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并当面贴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提出督助整改时间。

4、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要求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组织员工学习落实。

5、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的要求,限期整改,挂号督办对“三合一”场所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给上一级网格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复查仍达到要求、街道负责上报区消防大队,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为切实消除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吴兴”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吴兴”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强化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分阶段整治,使现有居住出租房屋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少或杜绝产生新的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消防部门给予指导。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整治的范围是一房多户形式出租的房屋和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对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将房屋租赁和使用、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屋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明确责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地要通过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发布公告等方式,明确整治要求,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屋,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要督促租赁各方签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

(三)综合治理。对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治中,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居住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建设加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电力部门负责对居住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住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导各乡镇公共安全中心和基层安监站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章搭建的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各地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烟雾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消防安全技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提高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条件;引导房屋出租人参加保险,提高出租房屋发生火灾后的保险赔付。

(四)严格查处。公安、安监、建设、工商、电力、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出租房屋违法行为。违反居住出租房屋租赁和使用规定的`,由建设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居住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存在违章搭建的居住出租房屋,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拆除;居住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不符合治安、消防规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查处。

(五)动态监管。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单位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巡查登记,随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基本情况,保证租赁信息及时准确,实现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等部门。

(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居住出租房屋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

(七)长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的有关安全要求纳入公安部门流动人员管理、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和日常监管内容。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积极建设外来人员公寓。

六、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12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认识。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月至3月)。组织对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健全档案。要认真剖析,针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标准(见附件2),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纳入整治的居住出租房屋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区政府对全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各单位要在10月10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期间,区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地综合整治工作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我省各地居住出租房屋亡人火灾多发,是继“三合一”场所后,又一处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我区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比较严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并落实必要的保障措施。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乡镇公共安全中心和基层村(居)委会,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六员合一”安全员等队伍的作用,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责任到人、集中精力、多管齐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明奖惩。本项工作纳入2010年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定期加强对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15日前、工作总结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xx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每月25日前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陵区xx年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方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办火灾形势的稳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办优良的消防工作局面,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以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火灾防控薄弱地区和特殊群体的火灾隐患排查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为抓手,切实提高辖区单位防控火灾认识和能力,确保各类单位的场所的消防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要抓住重点,主要对以下单位、地点进行细致的检查,杜绝消防隐患。

(一)重点检查的场所和单位: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幼儿园;高层、地下建筑、重要机关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十小“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棚户区“和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圣诞、元旦、春节期间举办各类活动及正常营业的人群密集场所。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检查。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消防车通道违章停车,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悬挂可燃商品,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在建筑物周围乱搭乱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2、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对用火用电设备要设置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安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商场、商店内非营业期间要关闭不必要电源;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场所要杜绝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设施;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各社区要定期对居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居民小区、棚户区、杂居小区的走道、楼道、院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各单位对配置的灭火设备材、设置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缺失、损坏和配置设施错误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应当限期改正。

4、加强夜间防火检查。各社区要利用好义务巡逻队、治安中心户等主动力量,网格员要不断完善消防信息采集、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隐患排查。

5、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重大群众性活动场所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要对举办灯火、晚会、焰火等重大活动的单位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各举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重大节日和主要活动的消防安全。

冬季防火工作时间从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3月10日。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1前)。街办制定实施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各社区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冬季防火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1至20xx年2月25日)。各社区要在辖区范围进行自查,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整改活动。要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形成检查小组,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检查,并对排查区域和单位场所要做好登记(见附件:xx街办冬季防火工作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火灾隐患明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时限落实到位,确保冬季防火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8日至3月8日)。在各社区自查的基础上,街办成立检查小组将对各社区进行检查,对组织工作和整治火灾隐患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街办成立街办主任周斌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王道庆、xx派出所所长助理为副组长,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责任,确保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联合执法,全面开展检查。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各社区要主动联系联合派出所、消防等职能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从严、从快依法惩治,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不断总结经验。各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阶段情况、报表、总结于20xx年12月25日、20xx年2月27日、20xx年3月8日前按时上报冬季防火街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冬季是火灾频繁发生的季节,每一次灾难的发生都给个人乃至社会造成巨大损失。目前人们的防火意识还比较淡薄,总以为火灾离我们还很遥远。而火灾一旦发生,如何进行正确的扑救和逃生,如何把损失降低到最小,人们却又知之甚少。

就在前不久,上海商学院一宿舍发生火灾,四名女生坠楼身亡,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大学宿舍是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巨大损失,而冬季大部分同学又会使用各种违规电器来取暖,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因此,高校的安全用电、防火以及消防教育亟需改进,应向在校学生灌输相应的用电安全知识,并且应教授一旦火灾发生如何扑救和逃生的知识。

本次活动计划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以此让在校学生掌握火灾发生时采取措施的方法,主要是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操作过程。通过演习,使这些应急措施能快速、准确地实施。通过演习,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消防意识。

1、了解并学会使用灭火器。

2、在火灾现场掌握一些基本的逃生技巧。

3、了解并消除生活环境中的隐患。

为了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实现消防知识“进课堂”,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消防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火意识、自防自救意识,提高学生逃生自救的能力,特开展此项活动。

争取让活动在南京各高校引发共鸣并且产生影响,以达到其提高同学们消防意识的目的,产生现实意义。若活动成功,还可利用本次活动的资料与经验,对普通居民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从而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1、联系消防大队。

希望可以派出部分官兵协助我们的工作,可以提供专业的人员及消防工具在活动当天进行实战演习,使过程更加逼真。若不可行,则由我们同学向专业人员请教学习,观看视频教程,查找相关的'真实资料,待熟练掌握后,由同学担任消防员进行实战演习。

2、确定演习的具体日期和地点。

考虑到现实情况,本次活动旨在引起全体大学生对在校安全用电的重视,因地域、时间等条件所限,考虑到便利因素,主要活动场地暂时定在新宿区最外侧宿舍楼。与宿管方面人员沟通在活动当天利用e。

时间定在下周六(11月29日)上午。正式活动包括室内讲演与室外演习两部分,室内讲演九点开始,结束后进行室外演习。

3、待方案确定后开始部署。

确定参与活动的人员。同学应进行责任划分:

(1)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保证有效沟通。

(2)积极与保卫处、宿管等方面联系,确保当天活动可以按计划实行。

(3)宣传活动到位。

(4)为活动的进行做其他方面的准备。

确保物质准备充分----准备演习中需要的器材和设施,包括部分消防栓、灭火器、模拟燃烧物及燃烧现场等。

4、活动的宣传工作。

在校内可以采取海报张贴的方式,同时在下周摆台介绍。对校外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宣传资料上还应附有消防知识,比如宿舍用电禁忌,怎样逃生,怎样求救等实用的内容。向其他高校发送邀请函,演习当天争取有其他高校同学参加。

镇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6

10。

日至。

8

10。

按照各级消防安全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镇、村、安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我镇无火灾发生。

深入对镇辖区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煤气经营户等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镇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1

镇安监站配合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单位(。

3

个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

1

个煤气经营户)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2

全镇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3

办公室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

4

1

开展全镇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企业的数量种类危险性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完善全镇台帐。

2

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6

7

月份着重检查存在隐患的单位。

镇专项行动小组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跟踪到底,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

)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

)

镇政府专项整治小组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消防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整改不到位绝不罢手,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好消防监管责任。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20xx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2:30分,在布吉街道办10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xx年度布吉街道物业商品房小区安全生产指导项目总结会,同时套开了布吉街道住宅小区涉水面源污染排查推进会议。会议由街道物业管理中心谭卓现主任主持,街道领导林峰同志,应急办、水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各社区工作站分管物业负责人及辖区88家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布吉街道物业协会王齐同志,就今年安全生产指导项目开展的三个工作阶段(即:检查阶段、培训阶段、复查整改阶段)进行了汇报,并对物业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点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将近期在消防宣传月组织的消防突击拉练测评情况进行了通报。

随后,街道消安委办占小京主任,就今年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作的通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了重点工作布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小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为了提高环境质量,解决涉水面污染源,统计和排查化粪池数据,街道水务中心xx主任就有关化粪池排查,开通物业巡查员管理账号等工作,一一进行了讲解,并解读了国家在关涉水面环境整治的通知和通知,明工作职责,督促社区管理员落实好化粪池的统计排查工作。

会议最后,由街道领导林峰同志作出工作指示,他说:“安全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社区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串串数字,这么多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让人触目惊心,物业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

一是各企业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主动的排查和发现更多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开展企业内部培训,明确员工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巩固和加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各社区要切实督促好物业企业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整改工作完成进度。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市20xx年度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共同努力,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规范消防设施标识、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形成我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有力、责任明晰、综合保障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建立责任体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起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覆盖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教师员工所有岗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人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完善制度体系。制定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化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健全治理体系。要定期对本校(园)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提升决策能力。各校(园)班子成员和消防工作管理人员要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xx]4号)等文件精神,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消防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提升全员消防素质。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职责等纳入本校消防培训内容。对所有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加强消防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各校(园)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更新维护工作正常开展。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制定本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制定运行机制。

(二)开展推进建设阶段。20xx年4月初至11月底,开展工作,落实措施,强化培训,累积经验,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全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全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消防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各校(园)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强化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进度、时限,高标准抓好落实。

(三)务求实效。要通过深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同时,通过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各校分别于20xx年3月25日、12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发至邮箱:xxx。

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公司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具体目标。

以xxx公司的构筑物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降低和消除重点场所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风险。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4月22日前)。各单位制定方案,细化明确任务措施、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3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公司安委会将结合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一并开展核查。

(一)房屋建筑。要强化公司各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范在各个楼层显著位置配足手提式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一次电气及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确保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各中心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中心站、养护和机电管养单位。要重点对施工现场、驻地的电气火灾防范进行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搭设的宿舍、办公用房、厨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装配式临时设施应分开设置。(各中心站、养护工程部、机电隧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日常管养单位的养护工区及服务区。重点加强对养护机电等日常管养的长大养护、广东火电及即将接手的路路通等公司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对服务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的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养护工程部、机电隧道部和路政大队负责实施)。

(四)其他方面。一是配合路段涉及肇庆各县市区交警和消防部门实施隐患清零行动。配合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三茂铁路鼎湖重合段、我司各路段沿线涉及的桥下空间被非法圈占和养护工区服务区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二是严查违章搭建。严查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心站、路政大队、机电隧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单位要逐级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单位火灾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约谈提示。公司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发生火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自查。各单位采取告知方式,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本单位不存在消防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并将自查自改和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四)实行清单治理。20xx年6月底前,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20xx年11月30日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公司将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公司安委会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6月5日前向安委办上报相关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的图文资料,12月4日前向安委办上报相关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的图文资料。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杭州钱塘门诊“5.1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即日起至6月30日。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预案等。

(一)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区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5月25日前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进行整改。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管参谋对片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将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分院及服务站的`全面排查。各类检查、抽查填写《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二)隐患限期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开展消防培训。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平台和人员消防培训“蓝码”平台,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蓝码”平台使用为契机,消除医疗卫生单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解决主体责任难落实、员工素质不托底问题。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强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的消防业务技能标准化轮训工作。提倡医疗卫生单位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

(四)分类开展约谈。排查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类分级约谈,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清单》于6月1日前通过纸质盖章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清单》于6月20日前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送(邮寄)地址: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学士路1221号1619室)。联系人:xxxx,电话:xxxxxxxx。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根据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22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查边整改,轻重缓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以建制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片(村)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安办等站所人员作为排查主体,结合脱贫攻坚已有数据,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辖区行政村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认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认定同步开展。

1.排查的对象。一是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围。对辖区内所有未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评定(鉴定)。房屋安全评定(鉴定)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鉴定、改造对象认定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xx〕97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依据《农村房屋安全评定表》(附后)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a、b、c、d级)评估。评定意见一致的,以一致意见为评定结论;评定意见不一致或情况复杂难以评定的,可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评定表,采集一处房屋照片,再按照评定表内容填写《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户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确保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全覆盖。

已于20xx-20xx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统一排查评定(鉴定)且资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评定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其他途径实现住房安全保障认定表》三张表完善的)可不再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评定(鉴定),但必须将《评定表》收集到村专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评定资料遗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评定(鉴定)又因暴雨、地质灾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再次排查评定(鉴定)。

(二)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村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强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镇级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级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强化农村房屋设计和风貌,加强建筑工匠培训宣传力度,注重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村房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紧压实各站所、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镇安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经营房屋安全管理、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传统村落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张杰为组长,王斌、赵倩、吴庆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主动靠前服务。镇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强化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四)增强宣传引导。各村、站所、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省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

全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要求明确细化针对性整治措施,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10个方面问题:

(一)用火用电用气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建筑内各区域违规给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公共建筑餐饮区域违规使用明火,厨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管线敷设不规范,未及时对厨房灶具、排油烟罩设施、排油烟管道进行清洗,高层住宅建筑公共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或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

(二)电缆井方面。重点整治电缆井内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擅自改造变更使用性质,横向电缆线路、桥架违规敷设、改造以及电缆井烟感报警探测器保护罩未摘除等问题。

(三)公共走道、楼梯间方面。重点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避难层(间)内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以及占用、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问题。

(四)建筑屋顶和裙房屋顶平台方面。重点整治建筑屋顶、裙房屋顶平台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堆放可燃杂物,阳台可燃物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五)地下室和重点设备用房方面。重点整治地下室违规设置冷库、杂物间,配电间违规存放可燃物品,地下室各类设备用房失控漏管、违规住宿,锅炉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火标志或有效防水淹措施以及违规堆放杂物等问题。

(六)消防车通道方面。重点清理高层建筑周边及内部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等位置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

(七)外墙保温材料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门窗洞口部位开裂、防护层脱落、保温材料裸露等问题。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清理外墙内及周边违规敷设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并在建筑周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提示标志(规格不小于400×200厘米,标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防火要求,标牌颜色应与建筑外立面颜色有明显区别)。

(八)防火分隔封堵方面。重点对防火墙上的开口部位,防火卷帘上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内存在的'井壁孔洞、竖向孔洞,电缆桥架外围进行完全防火封堵。

(九)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因暴雨积水造成消防设施瘫痪,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建筑内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规范各类消防设施、阀门、消防电源等标识。重点整治管理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十)施工作业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未建立完善施工作业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未落实施工作业审批、安全公告、现场监护、防火隔离、作业结束巡检等制度措施,以及违规施工装修、违章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等问题。

(一)单位自查。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组织隐患自查自纠,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和设备组织安全检查,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组织集中清理。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对辖区和行业领域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属地政府、消防、住建、电力、燃气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所有的高层建筑开展联合检查。

(三)从严执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存在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实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gb35181-2017)的高层建筑,实施挂牌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

(四)通报整改。治理期间,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要定期通报问题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

(五)督办函告。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治进度缓慢的,通过函告、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整改落实。

(六)灭火救援能力评估。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本地高层建筑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评估,配齐配强高喷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等专业车辆装备。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服务中心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分别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建立台账并填写《高层建筑排查登记表》。

(三)整治整改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全面梳理排查情况,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一督促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5日)。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区政府将结合2021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各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进行全区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区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住建局、教体局、交通输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等部门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机制,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筹协调。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立足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消防部门要依法对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地熟悉演练和战术战法研究,提升高层建筑火灾处置能力。公安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节能改造工程使用外保温材料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标准。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进行排查摸底,结合改建、扩建工程,逐步进行拆除和更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栋高层建筑“楼长”或消防安全负责人。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对高层建筑燃气安全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普及燃气安全常识。电力部门要督促发电、供电企业做好产权范围内高层建筑输配电线路和供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教体、卫健、交通、民政、商务、文旅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并督促问题整改。

(三)强化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对本单位高层建筑逐栋开展隐患排查,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从严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要求。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职能。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电工、水暖工、维修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专业工种成立技术团队,明确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实施建筑内相关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据建筑结构体量实际,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器材和装备,定期开展微型消防站人员业务训练。

(四)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区政府将组织开展暗访督导,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以及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层建筑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火灾多发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直接约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服务中心要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报区消安委会办公室。自9月起,每月15日、30日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2021年12月30日前上报验收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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